部分地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政策做法(6篇)
1.部分地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政策做法 篇一
全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和
就业项目人员情况
根据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情况和我们查阅的相关文件资料,目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和就业项目分为两类,一是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项目,二是省委、省政府批准出台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项目
国家出台的项目有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9年4月20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对这些项目实施中招录人员的待遇、社会保险、安置原则等相关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我省的招录安置情况如下: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是指选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含社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助理或其他村“两委”职务,我省于2008年开始实施。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项目,我省2006年开始实施。
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政策依据是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精神,中央财政支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及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西部基层法律援助等专项行动的项目。
二、省委省政府批准出台的项目
2006年以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面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计划,具体情况为:
1、“进村进社”项目,是省人社厅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发„2006‟26号文件精神实施的项目,即每年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进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
2、“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含兽医站)”、“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项目,是省政府自2009年起为解决全省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困难、全省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不足、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缺乏等问题实施的三项就业援助政策。
3、“基层涉农岗位”、“基层社保及旅游”是省政府
2011年继续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中新增的项目,具体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36号)。
2.部分地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政策做法 篇二
作者:*** 发布时间:2011-8-30 17:43:08 来源:***
海门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98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购买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任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36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村级(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平台专职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录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70名。其中:232名主要负责村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38名主要负责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岗位。上述工作岗位均为企业性质,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在镇(区)工作安排与考核。具体岗位安排见附表。
二、报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责任心,愿意从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2、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归纳分析和人际沟通能力。
3、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符合《关于印发〈关于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招考程序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培训、公示、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实施办法参照《关于做好购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意见》(通人社[2011]28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1、报名:报名者应持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
如是特困、低保家庭毕业生,还须提供特困证、低保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须携带社区(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同时还须分别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镇(区),异地报名者录用后须服从所填报镇(区)的安排。报名日期:2011年9月5日至2011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海门市人力资源市场前台21号(海兴路65号)联系电话:82212576
2、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定。
3、考试:通过资格审定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并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为计算机操作、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先统一组织计算机操作考试,考查参考人员对Word、Excel、Windows及网络基本操作的熟练程度,重点考查表格制作、文字处理能力,成绩及格者进入笔试;笔试主要考查参考人员的文字组织、写作能力,成绩及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重点考查参考人员的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不及格者自然淘汰。面试后,按计算机考核成绩×30%+笔试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按各镇(区)招录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各镇(区)组织参检人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区)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若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6培训: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业务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若培训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海门市人力资源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天。
8、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其与市人社局下属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特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
9、待遇:被录用为村级特定公益岗位人员的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以上人员均参加社会保险。党团关系、考勤由所属乡镇、社区管理。
四、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镇(区)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招考程序,确保公开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招聘职位一览表.xls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部分地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政策做法 篇三
市人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县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的建设的重要生力军,但随着高校毕业生规模逐年增加,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面对这一情况,我县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把各项就业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了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水平的基本稳定。
一、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
(一)、摸清底数。我县2011年高校毕业生总计431人,为掌握回我县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我们对全县431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了摸底,从摸底情况来看毕业生初次就业情况较好,根据摸底情况有针对性的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了登记造册,并采取了跟踪服务,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有就业愿望的,在县内企事业单位为他们联系企业提供就业机会,对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摸清了底数。
(二)、组织参加专场招聘会,促进就业。为援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我县多次组织他们参加省、市应届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并在高校毕业生毕业的7月举办了泰和县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暨 1
人才招聘会,参展单位50余家,提供各类岗位1200多个,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了就业平台,成效明显。
(三)大力推进人才市场信息化,促进就业。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主动为毕业生联系用人单位,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基层和用人单位的情况,有计划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求职招聘活动;主动做好高校毕业生供求信息收集、发布工作,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改进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的形式,增强招聘的针对性,提高活动的成功率。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为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提供网上沟通的平台,并加强对用人信息发布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与人力资源市场的相互贯通、资源共享。2011年,我县人才市场共接待供高校毕业生就业用人单位83家,提供岗位570余个,就业信息网登记需求单位137家,发布招聘信息270多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很好的择业平台。
(四)、拓宽就业渠道,促就业。
我县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全部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2011年我县共招募、聘用高校毕业生 272 名(其中公务员63名、“三支一扶”人员22名、“大学生”村官 9名,其他各事业编制人员 178名),建立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3个,吸纳151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资金25.55万元。
(五)、“一对一帮扶”,促进就业。对通过自身努力和政府帮扶
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和困难高校毕业生,我们针对他们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确保这部分高校毕业生全部实现就业。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促进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我国政府工作的一项基本方针。我县始终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政策。
1、对“三支一扶”等人员按照国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2、对县以下农村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贷偿。
3、对有基层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招录事业单位时实行优先。招录公务员时实行扩大对其录用比例并加分。
4、继续实施和完善了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
(二)、骨干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政策。对吸纳和保留大学生技术骨干,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授予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同时给予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见习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
一是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对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三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合秋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扩大贷款规模至2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贴息扶持。
二是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和补贴,并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符合就业困难人员
条件的可享受补贴政策。
(四)、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政策。
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的免收体检费。
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摸清底数,免费为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等促进就业活动。
三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就业空间狭窄。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进人实行“凡进必考”的原则,“入口关”更严。事业单位大部分满员超编,加之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接收高校毕业生能力明显减弱。此外,由于大中专毕业生绝对量的增加以及一些中小型企业经营效益差,无能力接收更多的毕业生。还有些部门或企业仅仅只考虑自身和当前的利益,缺乏长远眼光和人才储备意识,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加大。
(二)、是毕业生就业期望值过高,就业观念存在偏差。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各级部门加大了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但还有不少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仍然居高不下,缺乏终身择业的观念,对就业形势认识不到位,依赖父母思想严重,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差,又不愿意到环境艰苦、条件较差的岗位就业,也不愿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一心向往党政机关、到大中城市和高收入单位。产生“高不成低不就”现象,这种陈旧偏面的就业观念与当前的就业政策和形势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三)、是毕业生整体素质有所下降。全国高校大规模扩招后,一定程度上地提高了国民的整体素质,扩大了内需,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同时,毕业生的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策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颇受毕业生的青睐,成绩优异且在校表现优秀的毕业生被条件较好的单位录用,致使内地的用人单位在毕业生需求方面选择余地越来越小。
(四)、是市场化机制不够健全。一是人才市场供需主体还未完全到位,供求、竞争机制对人才资源配臵的调节作用发挥的不够,配臵作用尚未发挥出来。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有的用人单位不认真执行政策规定,无法解决毕业生到基层、到企业、到农村的后顾之忧。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县的经济发展和人才稳定。因此,必须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教育。注重树立在基层、在艰苦偏远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典型,广泛宣传。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引导、帮助毕业生及其家长全面了解、正确分析就业形势,增强毕业生就业的基层意识和创业意识。同时,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健康的择业观念,增强自谋职业、自强自立的意识,不断开
阔就业视野,开拓就业的新领域。
(三)拓宽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教育部制定的扩大就业政策,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边远地区第一线工作,支持毕业生入伍,投身国防建设。
(四)积极鼓励和扶持自主创业。
一、加强创业教育和培训。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二、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如税收、工商、小额担保贷款等。
三、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的“一条龙”服务,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大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一、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力度。
二、完善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鼓励我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提高职业技能,促进顺利就业。
(六)切实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我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通过实施一对一就业指导,确保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全部实现就业。
4.部分地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政策做法 篇四
“2018年北京地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校园活动”将于本月15日启动,活动期间全市将举办86场就业招聘会,4万余个岗位可供毕业生们选择。
据北京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本市将有约24.1万名大学生毕业。为了让毕业生们拥有充分的`就业选择,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联合市人才开发中心、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高校共同举办就业服务月活动,将在本月15日至4月28日期间举办86场就业招聘会,主要面向2018年北京地区的高校毕业生,届时将有4000余家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4万余个。
此次就业服务月活动期间,除现场招聘会外,主办方还将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网络招聘、平面媒体招聘、就业创业指导、困难帮扶、实名制登记、政策咨询等综合就业服务项目,为毕业生提供更加周到便捷、更高质量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期间,主办方还将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22所高校,开展26场招聘会和7场宣讲活动。
本市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也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例如,3月19日将组织北汽集团走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开展主题宣讲活动;3月24日将在北京科技大学举办第五届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巡回招聘会。各主办单位还将免费发放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材料,向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政策宣讲与咨询等服务,帮助毕业生提高求职技能,并在各活动现场开展实名制登记工作,掌握毕业生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5.部分地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政策做法 篇五
及学校职能部门工作安排的报告
(一)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
我院2007届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继续按照“一把手工程”的要求,成立由院长尹庆双、党总支书记喻进为组长,副院长幸强国、党总支副书记郑斌为副组长,赵之江、胡舒、彭涛、张华静为成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小组(简称“指导小组”)。学院指导小组自成立来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布署和目标要求,并且联系本学院的实际,提出工作重点、目标及具体措施意见,大力组织、开展了有创新、有特色、有效果的毕业生就业工作。
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小组开展的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编制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实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在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收集和发布毕业生供需信息,组织指导和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会,双向选择会活动,实施毕业生的推荐工作;组织开展毕业教育,就业咨询,就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科学研究和宣传工作;检查收集毕业生就业后的反馈信息;负责办理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工作等等。
我院就业指导工作突出三个重点:
1、考虑现在就业形势和社会发展趋向,我们积极鼓励学生报考研究生;
2、对于准备就业的大部分同学,我们努力做好就业政策、就业技巧、就业方法、就业期望值的指导,努力降低他们的就业期望值;
3、全面拓展,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学院新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就业发展。
我校2007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任务和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从实际情况出发,狠抓薄弱环节、广开就业渠道、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和引导广大毕业生积极就业。通过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实现我校90%以上的毕业生顺利就业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就业
1.学院主管领导和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深入了解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的思想状况,认真宣传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结合本学院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创业观,确立自主择业、勤奋工作、终身学习的观念;让学生了解就业形势、各行业状况及对毕业生的要求,掌握就业技巧和方法。学院配合学校通过就业指导课、专题讲座、网上答疑、咨询辅导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就业技巧和方法、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结合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进展情
况,有针对性地开办一些专题讲座和毕业生就业咨询服务。
2.学院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建功立业;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防、军工、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工作;对家在内地或发达地区到艰苦偏远地区及国家重点部门工作的毕业生,学院在精神和物质上均给予奖励。
3.学院加强了对毕业生职业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在毕业生中重点开展诚信教育。学院将对在就业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欺骗用人单位的毕业生给予严肃处理。
4.学院各级从事就业工作的人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及时了解和妥善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邀请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力资源的专家开设就业指导讲座,同时做好就业咨询工作。
(三)切实做好就业指导,培养学生就业观,提高学生就业适应能力 为做好同学们就业准备,培养同学们的就业观,提高学生就业适应能力,学院分别召开各专业座谈会和讲座及形式多样的活动,旨在通过该种方式了解同学们在就业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一系列培训活动,通过培训解决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所面临的代表性问题,提高同学们的竞争力,让大家更有信心地面对就业问题。
1.举办公务员考试培训班
9月27日——9月29日公共管理学院教师、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中公网研究与辅导专家邓湘树老师举办公务员考试培训班。为了帮助广大毕业生全面复习、梳理知识、传授答题技巧,解答疑难问题,公共管理学院特举办公务员考试培训班。主讲人曾在政府部门工作多年,熟悉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对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公务员招考有很深的研究,具有丰富的公务员考试面试经验。辅导课程思路清晰,条理清楚,深入浅出,幽默生动,深受广大学生欢迎。
2.发放2003级本科生就业意向调查表。
9月29日学院制作发放公共管理学院2003级本科生就业意向调查表,统计毕业生就业方向及就业趋势,为下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和就业准备提供客观的依据。
3.举办“公文处理技巧”讲座。
10月18日,公共管理学院唐克副教授题为“公文处理技巧”讲座先后在育才园707和光华楼2106开讲。唐老师着重讲解了公文写作的格式和要求以及公文处理的技巧。唐老师精心编写的练习题和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同学们熟练掌握公文处理技巧,为同学们进入职场后顺利地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4.举办面试技巧和职业规划讲座。
10月18日晚,公共管理学院李余利博士以面试技巧和职业规划为主题的讲座于光华楼2104开讲。李博士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等职务,她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向同学们现身说法,为同学们提供了很多闻所未闻的求职妙招。在场同学和李博士进行互动交流,气氛热烈。
5.举办就业政策和就业指导讲座。月19日下午公共管理学院申晓梅教授主讲的题为“就业政策和就业指导”讲座在光华楼2205举行。申教授详细讲解了近期就业政策、就业形势,并为同学们择业提出了建设性建议。
6.举行2007届毕业生动员大会
10月26日下午5点,公共管理学院200名毕业生同学齐聚文献中心3203教室,参加公共管理学院2007届毕业生动员大会。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尹庆双,学院党总支书记喻进,副院长幸强国,总支副书记郑斌等领导以及毕业班班主任胡舒老师、彭涛老师出席了大会。会上,尹庆双院长希望毕业班同学在就业过程中客观认识社会,正确认识自己,调整好心态,他还要求同学们注重诚信,不轻易违约。郑斌书记通报了02级同学的就业情况,鼓励大家多渠道就业。喻进书记则向毕业班同学介绍了学校的就业政策和流程,她认为找工作要善于抓机会,也要考虑职位是否适合自己,最后,她祝07届毕业生同学都能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走出学校开始新的人生。本次毕业生动员大会召开,旨在让同学们了解毕业生涯设计,摆正心态,掌握政策,合理安排时间,就业、论文两手抓,保证顺利毕业,成功就业。大会的召开,让同学们明确了毕业这一学年的任务和安排,对就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和信心,同学们纷纷表示,学院多年的培养,已经让他们踌躇满志,他们一定不负学院所望,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7.举办“模拟招聘大赛”
10月27日中午12点10分,由公共管理学院主办,HR俱乐部协办,面向全校同学开展的“模拟招聘大赛”的启动仪式在华新教育广场正式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杨继瑞教授对此次大赛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模拟招聘大赛”既发挥了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优势,同时又使全校的同学们能够根据社会的要求和自身的特长,作好职业规划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尹庆双院长指出:招聘大赛历来是公共管理学院的优势所在,希望同学们在大赛中得到更大锻炼,提高自身能力。11月21日下午2:30,模拟招聘大赛总决赛在国际会议厅举行。总决赛分为五个环节:精彩90秒、企业文化象征物设计、压力面试、巅峰冲刺30秒小结、评委点评颁奖。决赛中参赛选手如火的热情和出色的表现使现场气氛十分活跃,展现了他们良好的应变能力和自身素质,展示了他们敢于创新、勇于创新的精神。本次大赛为选手们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真正实现了增强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大学生应聘能力和社会竞争力的目的。
(四)加强服务意识,主动开拓就业市场
在日益激烈的就业竞争中,我院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转变职能,大力加强服务意识。主动出击,千方百计拓展就业渠道,为我院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1.主动出击,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多种渠道向省内各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征询需求信息。同时我们也积极为用人单位提供我院毕业生的详细资料(包括生源、专业等情况),建立长期的密切合作关系,并且将反馈的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发布,传递到学生手中。
2.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适时举办一些小型人才招聘会。
我院在全面分析自身情况的基础上,扬长避短,采取灵活地“请进来”方式,逐个邀请一些用人单位或人事部门来校,召集有意向的毕业生召开小型的人才招聘会。由于双方目的相对明确,又有充分时间相互了解情况,因此,通过这种小型招聘会签约的毕业生比率则相对较高。我院每年举办这样的招聘会达十余次,充分起到了提供就业渠道和协调推荐的服务功能。
(五)建立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日常管理工作体系
在毕业生就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我院上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到突出的位置。为此,我院专门成立了由学院党委书记为组长、有关负责人及辅导员、专业教师组成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把毕业生就业作为一件关系到毕业生成长、成才,关系到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来抓,统一协调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学院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思想教育与服务管理工作。并且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场地及设备等方面要给予支持和保证,以保证日常管理工作高效地开展,使毕业生能够顺利地就业。
1.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针对毕业生在就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推荐表弄虚作假和多头协议现象,我院加强了对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的发放管理工作,加强对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表的客观真实。对于协议书的发放,我们严格遵循学校就业处相关规定,采取编号到人的办法,要求每个毕业生只能使用自己对应号码的协议书,其它号码的协议书和复印件一律无效,从而有效杜绝了违约现象的发生,既保证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又维护了学校的信誉。
2.规范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
6.部分地区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政策做法 篇六
——对推广北京“大学生村官”模式的思考
赵新彦
青岛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
2005年7月,中央下发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以下将该文件简称为《意见》),为了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北京市政府在平谷、延庆两个区县选聘毕业生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试点的基础上,决定用3年时间,共聘用8000名大学生村官,以实现“村村有大学生,力争实现每村有两名大学生”的工作目标。
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的“大学生村官”计划正式启动,“面向北京生源的外地应届毕业生以及北京高校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招聘首批村主任、村支书助理2000名”。结果有13600余名毕业生报名应聘,供需比达到了6.8︰1。最终选聘了2016人,其中硕士生77人,本科生1313人;北京生源1238人,非北京生源778人。7月6日前所有受聘村官全部按计划奔赴京郊1853个行政村上岗。
“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几个月来,对其工作情况,北京市人事局的评价是:“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特别提到了这样几个方面:利用自身特长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利用所学的文化知识提升农村工作水平;发挥桥梁作用,引入高校科研技术;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吸引
1资金和项目等。“大学生村官”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选派大学生到农村做“村官”的做法并非北京市政府首创,早在2000年3月,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就向全国公开招聘了约30名大学生村官;2000年10月,海南省儋州市公开选聘100名大学生到各乡镇村委担任大学生村官;2006年浙江省慈溪市公开招聘慈溪籍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2003年河南的汝州平顶山以及鹤壁市也陆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2003年河北省邯郸市实施“一村一大学生工程”,政府掏钱让一些农村青年去读两年大学,毕业后再回农村工作,如此等等。相比而言,北京市的“大学生村官”不仅实施的过程非常顺利,结果非常成功,而且其实施的规模和范围是空前的,所产生的社会反响是巨大的。其它地区的做法不仅规模和范围要小一些,而且就结果而言也是喜忧参半,既有成功之举,也有失败之作。
比较北京市以及其他一些地区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做法及效果,一些问题自然会引起人们的思考:为什么有些地区的做法能够取得成功而另一些地区却无法将计划推行下去呢?面对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以及城乡之间存在的现实差距,到底应该怎样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呢?本文拟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如何有效运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就业政策进行探讨。
一、北京“大学生村官”计划成功实施的原因
北京“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成功实施,与如下几方面的因素密切相关: 第一,“新农村建设”所提供的机遇背景。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定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的发展问题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这为北京“大学生村官”计划的成功实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背景。
目前我国农村相对落后、发展缓慢,这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是人才的缺乏不能不说是一个关键的因素。而要促进农村的发展,虽然从长远来看需要改变农村现有的产权关系、提供生产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及消除体制缺陷等,但是从现实来看,为农村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则是非常必要的。
北京市政府的“大学生村官”计划可以说是一项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正如实施这一计划的指导思想中所表述的,要将其“作为首都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示范工程和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人才支持工程,为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留得住、用得上、有作为的青年骨干。”
第二,严峻的就业形势所带来的压力。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高校毕业生的人数大幅增长,毕业生总量已由1999年的100万迅速增长到2005年的338万,2006年更是达到了413万。毕业生数量的增加将导致就业竞争的加剧,再加上社会对毕业生需求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使得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200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印发了《意见》这一文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面向基层就业的具体项目和计划,并对如何加大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这一文件相比1999年组织部、人事部等下发的《关于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具体、全面、深入、有力。
第三,优厚的待遇措施所具有的吸引力。北京市政府为落实中央《意见》,确定将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助理,作为实施“村村有大学生”目标的具体形式,并由十部门联合发文制定了一系列颇为优厚的待遇措施。
按照规定,受聘的大学毕业生要与乡镇政府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3年合同期内,第一年的平均工资为2000元,以后两年以500元递增,由政府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这一待
1遇措施远高于北京大学课题组调查的本科毕业生1549元的起薪标准。
按照规定,非北京生源的北京高校毕业生,在聘用后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可以转为北京户口。对于想留京发展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北京户口显然是一项重要的资源。
按照规定,受聘大学生在合同期满后,如果本人愿意,工作也需要,可以继续留在村里工作;如果希望到其他地区发展,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如果报考研究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优惠;如果通过相关公务员考试,可以优先录用。这些措施不仅是受聘学生拥有选择的自由,而且使他们对未来的发展有着较好的预期。
总之,北京市政府所提供的待遇,不仅在所有已开展的“大学生村官”活动中是最优厚、力度最大的,而且在城市的人才市场上对于新毕业的大学生也是颇有吸引力的。不可否认,这些待遇措施是北京大学生踊跃报名村官的重要原因。
第四,京郊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提出的现实需要。
京郊农村比邻首都,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已经进入小康社会,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8560元。在农村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经济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北京市政府着力打造的“都市现代型农业”已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业。2006年北京市财政安排支持“三农”专项资金78.8亿元。1在京郊农村,可以说城市对农村、工业对农业很好地发挥了支持和反哺作用。
京郊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方面对大学毕业生前来就业产生了吸引力,另一方面它也对人才引进产生了有效需求,这种需求正是受聘“大学生村官”能够被认同、接受并且发挥作用的现实基础。
此外,这次招聘的“大学生村官”确切的身份是村支书和村主任助理,或称“村官助理”,他们与农村现有的村官之间并不是一种“零和博弈”的关系,他们的到来并不影响现有村官的利益。还有,“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全部由市、区两级财政支付,不加重乡镇、村和农民的负担。这样,大学生村官计划的实施也就很好地消除了可能来自这些方面的阻力。
第五,北京市政府前期的基础性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在2006年之前,北京市政府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锻炼已做了大量的工作。自2003年以来,共选拔近5000余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选拔340余名市级机关新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到村镇工作锻炼;积极开展了以“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为主要内容的“三支一扶”活动;为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先行在平谷、延庆两个区县进行试点,等等。
从这些活动中可以看出,北京市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是从乡镇到村子、自上而下层层有序推进的。在这一过程中,招聘“大学生村官”也就成了顺理成章之举。自上而下地推进,以及在试点基础上的全面铺开,为基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使他们有一种群体的归属感,而不是感到势单力薄或孤掌难鸣。
二、北京“大学生村官”模式对有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的一些启示 中央《意见》提出,“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每个村和社区至少有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北京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并且工作卓有成效。反思北京推行“大学生村官”的做法,并与其他地区的做法相比较,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有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的启示。
所谓“有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这一有效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下得去”、“用得上”和“留得住”。下面主要围绕这三个方面做些分析:
(一)高校毕业生要“下得去”。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最理想的状况是,农村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用人的需要并且农村具有足够的吸引力,然后由村集体、某些经济实体或其它合作组织作为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进行双向选择。这是一种完全由市场导向的用人机制。目前在一些比较富裕的村庄和大城市郊区的一些农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但是这并不普遍,在大多数农村地区是无法行得通的。究其原因,农村是否提出了用人的需要暂且不论,主要是农村并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总体而言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在农村就业其工作环境、生活条件、职业前景以及个人的发展机会、福利待遇等都比在城市有相当大的差距。所以,不仅城里的大学生毕业后不愿去农村,就是从农村考出去的大学生毕业后也不愿回到农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希望高校毕业生能够到农村就业,那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引导显然是非常必要。
如果说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是促使高校毕业生选择到农村基层就业的外在压力的话,那么,提供优厚的待遇则是为了创造或提高去农村就业的吸引力。不仅如此,优惠的力度还应该以高于当地高校毕业生的平均待遇水平为宜,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吸引的作用。正如某位“北
1京大学生村官”所言:“虽然待遇并不是最重要的,但肯定是我来这里的原因之一”。
有人担心,给予的优惠待遇过多,可能会导致新的不公平。1但是,这里比较的基准不应该是农村现有的水平,切不可理解为“大学生村官”应与农村现有村官的待遇基本相同。也有人担心,某些毕业生报名做“村官”,会仅仅冲着“待遇”而去。这种情况当然不能完全排除,但是不能因此简单地取消高待遇,而是应该通过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促使应聘者实现“付出和收益、责任和能力”的统一。
高校毕业生选择到农村基层就业,应该是一种基于理性分析基础上的自觉自愿的行为,他们在主观上应热爱农村工作,有为农村发展做出一份贡献的思想准备,这很重要。
(二)高校毕业生在农村能“用得上”。一般认为,高校毕业生深入农村基层就业,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可以帮助农民致富、优化农村干部结构、给农村带来设计和活力等等。当然,这意味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必须要“用得上”,而不是一种“摆设”或者“作秀”。另外,这些作用的发挥还需要时间、机遇、政策扶持以及良好的氛围等。
高校毕业生在农村要“用得上”,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
1、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对高校毕业生的到来提出了现实的需求,这是一个基础性的因素。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生产方式的改变、市场活动的参与等都会在一定的程度上表现为对知识、技术和人才的需求,而人才的优势又将进一步促进农村的发展,从而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机制。农村对人才的需要应是现实的、是发展带来的,而并非因为稀缺,稀缺的并非一定是需要的。有些地区将选聘的大学生通过行政指令下派到村,没有考虑农村的实际需要状况,由此产生的效果并不理想。
2、高校毕业生自身的条件必须切合农村的实际需要。
2005年,中国农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对河南省汝州市6个乡镇、28个村的“大学生村官”的调查显示,“大学生村官”中具有农学背景知识的仅有4%,其他专业背景有医学、工学、法学、经济和管理、哲学、历史学、理学、文学、教育学等。虽然该项调查涉及的范围不够广,非农学专业也并非一定与农村无关。但该调查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大学生的知识
1背景远离农村实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2003年河南省鹤壁市在选聘大学生村官时,实行了“三优先”的原则,即“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优先;所学专业和当地经济发展优势相关的优先;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本村毕业的大学生,不能安排在本村的,按照就近的原则安排。”实践证明,“三优先”的原则是符1合农村实际的。
总结各地的一些经验,可以看出高校毕业生具备三方面的客观条件对与其在农村作用的发挥是必要的。(1)要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以有过农村生活经历为宜,这样能较快地进入角色;(2)学历层次不需要抬高,但最好具有涉农的专业背景,特别是具有农村需要的实用技术,这样便于工作找到切入点并容易打开局面;(3)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沟通、组织活动能力,这样在农村才能更好地起到示范、影响作用。
3、良好的环境氛围。主要表现为当地政府部门以及所在农村对高校毕业生来农村就业给予重视、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在工作上给予支持,保证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尽量为其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
(三)高校毕业生在农村能“留得住”
对于农村如何留住高校毕业生,北京市政府在推行“大学生村官”做法时提出了这样一个思路:即不要将其理解为某个特定的大学生长期甚至一辈子就扎根在某个特定的村子,而是将“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培养、使用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完善,确保农村基层组织能及时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三年合同期满,大学生可以选择留任或离开,然后及
1时选拔合格大学生予以补充。
北京市政府的这一思路无疑是新颖的,尽管也存在一些质疑,如有人认为这种做法的着重点是放在高校毕业生接收基层锻炼上而不是其对基层作用发挥上;容易导致短期行为,部分毕业生会仅仅将其当作进京的跳板或从事其他工作的过渡等。当然,这一思路的效果如何还有待于实践的检验,制度本身也需要不断完善。不过,在北京市的做法中,“大学生村官”在合同期满后留任与否基于自愿选择的做法是非常可取的。
高校毕业生在农村要留住,应该是靠事业留人、靠待遇留人,“留得住”应该是建立在“下得去”和“用得上”基础之上的。在农村的高校毕业生只有满意于基层的工作,并且有一份事业发展的预期的时候,才会安心留住。
高校毕业生在农村的事业是多样的,与此相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的形式也应该是多样的,如由民间组织推动的帮扶农村的志愿者、基于市场取向的自主创业者等,并非一定要做“村官”,对他们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都是必要的。对于由政府直接推动的就业而言,也许委任为村官助理是一种较好的形式。但是,村官助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村官。要成为真正的村官,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首先需要具有村民资格,并由村民选举产生,这显然需要一定的过程,而且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仅仅是对农村现有基层干部起扶助作用的话,那么,也许通过行政方式引导政府机关新录入公务员进行一段时间的基层锻炼的方式更为可取,因为他们更关注自己在基层工作的成效,而且对未来工作的预期也更为明确。
总之,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有力度的政策扶持是必要的,但是要符合农村的实际,这样才能使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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