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定稿(精选12篇)
1.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定稿 篇一
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局机关内部食堂管理,不断提高内部食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本着规范管理、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市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市局机关内部食堂就餐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 岗位设立及岗位职责
第三条 市局机关内部食堂实行服务外包管理,按照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确定外包服务承揽方。事务管理中心设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内部食堂全面管理。外包服务承揽方要对食堂服务配备合理必须的人员,设餐厅经理1名,作为外包服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后厨人员、餐厅服务人员、保洁员、仓管员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服务工作。
第四条 内部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落实市局机关内部食堂、会议、公务接待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内部食堂服务质量。
(二)做好物料价格调查,审定供货价格,确保物美价廉。监督物料的验收、把关,发现质量问题和供货方虚报价格,坚决退回,不得营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
(三)配合餐厅经理调剂员工餐伙食,根据季节行情实 际,妥善制定员工餐食谱,严格控制成本。
(四)做好接待筹划和全过程跟踪服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五)虚心听取员工的意见或建议,不断改善伙食质量。
(六)监督指导服务外包团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七)建立“食堂辅助管理台账”,逐日逐笔登记内部食堂物料出、入库、结存等情况。
(八)负责对食堂外包承揽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各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餐厅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市局内部食堂管理员的领导下,代表服务承揽方全权负责内部食堂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食品卫生法》,服务外包团队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检查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以确保不发生疾病传染。上岗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制定各岗位具体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实施职业化的管理,做到菜肴食品卫生安全达标、环境卫生整洁、日常管理井然有序,确保内部食堂安全运行。
(三)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定期组织食堂服务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好学习记录,负责整个服务团队的管理和考核。
(四)每天对厨房及餐厅用电线路、电器、设备要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超负荷用电及线路老化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内部食堂管理员报告。
(五)负责留样食品的采集和保管。
(六)加强内部食堂管理,提前一周牵头制定下周食谱,加强在库、领用物料管理,严格控制成本,杜绝浪费。
第六条 厨师长岗位职责
(一)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厨房烹调制作,增加花色品种。
(二)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方法,减少物料消耗,做到色、香、味俱佳。
(三)参与制定员工餐食谱。根据员工对伙食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改善伙食的措施。
(四)加强领用物料管理,搞好饮食卫生,检查食堂物料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五)保证按时供餐。
第七条 后厨其他人员岗位职责
(一)听从厨师长指挥,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二)按照指定工作任务提出下周员工餐食谱的初步意见。
(三)负责蔬菜类物料的挑选、清洗。
(四)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五)负责厨房的卫生工作。第八条 餐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一)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完成指定工作任务。
(二)及时清理本岗位范围内的卫生。
(三)根据就餐人数和公务接待任务,按要求提前布臵餐厅,做好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做好餐前、餐中、餐后的各项服务工作。
(四)内部食堂自助餐实行刷卡就餐,负责每餐员工刷卡监督,拒绝无卡就餐。到市局参加会议、培训、办理公务等需要在自助餐厅就餐的人员,凭业务接待部门提交的《自助餐审批单》,手续齐全后,方可就餐。
(五)负责餐厅食品管理,制止食品外带。第九条 保洁员岗位职责
(一)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完成指定工作。
(二)做好分管区域的卫生保洁,保证环境整洁美观。
(三)节约用水用电,注意防火、防电、防破坏,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条 仓管员岗位职责
(一)在餐厅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负责内部食堂物料的购进入库与领用出库管理,购进入库时根据物料“供货清单”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与实物逐一核对无误后,开具“内部食堂入库单”;领用 出库时按照所领物料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逐一开具“内部食堂出库单”,并签字确认。
(三)每日终了,要对食堂物料进行盘点,并根据当日“内部食堂入库单”、“内部食堂出库单”编制“内部食堂物料购、耗、存日报表”,做到日清日结,保证账物相符。
(四)每日将“内部食堂物料购、耗、存日报表”与“供货清单”、“内部食堂入库单”、“内部食堂出库单”购进与领用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核对一致后交内部食堂管理员逐日逐笔登记“食堂辅助管理台账”。
第三章 物料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内部食堂物料采购要按照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确定定点采购超市或商店,要保证所采购物料“卫生安全,质优价廉”。
第十二条 物料管理应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分次进行采购,并坚持“先进先出,以耗定进,杜绝浪费”的原则。
第十三条 内部食堂管理员要对所采购物料亲自把关,验收时会同食堂仓管员按照“供货清单”明细逐项验收,并填制“内部食堂入库单”,“内部食堂入库单”要求内部食堂管理员和仓管员两人共同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成批采购肉类、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应向供货方索取该物料的合格证并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安全标志,标识不全的不得采购,接近保质期的 原则上不予采购。
第十五条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掺杂掺假、质量差、不新鲜的食品不得采购。
第四章 物料存放管理
第十六条 食品臵放
(一)蔬菜、荤菜全部上架,不直接落地。食品存放实行生熟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摆放定点、整齐。荤菜应放进冰箱(柜),冰箱(柜)要保持内外干净,熟食用保鲜膜包好放臵。
(二)肉类等易腐食品的保存必须低温冷藏,食品化冰之后严禁二次冷冻。
(三)大米、干货等易霉食品的储存注意干燥防潮。
(四)食品、调味品储存按入库先后、生产日期和类别,按“先进先出”原则摆列整齐。
第五章 物料领用管理
第十七条 内部食堂物料要严格领用出库管理,领用时由领用人(厨师)会同仓管员根据当日食谱需求随用随领,并填制“内部食堂出库单”。物料领用须在内部食堂管理员监督下进行,并由内部食堂管理员、仓管员、领用人三人共同在“内部食堂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章 物料加工管理
第十八条 食品清洗。荤、素菜清洗池分开,蔬菜先挑 出黄、烂叶子等不需用部分,烹饪前先浸泡30分钟,再清洗然后过净,荤菜在固定的池里清洗,按类别摆放整齐、挑清、洗净后全部上架。
第十九条 食品烹饪。食品烹调过程要严防污染,严格遵守食品配备、烧煮及保存时间和温度标准。烹饪需注意煮透煮熟,尽可能缩短烹饪后的菜肴周转时间,烹饪后的菜肴必须加盖以防污染。如有确实需要储存冰箱的食物,必须待彻底冷却后才能放入冰箱。上浆腌味的食物如果要隔天使用,不可以加入料酒、蛋,以防食物变质。
第二十条 剩余食品的处理。剩余食品能继续食用的必须存放在冰箱内,不得随意倒掉。无法继续食用的,收纳在指定位臵并及时清理,防止异味。
第二十一条 食品留样管理。每餐、每样食品加工烹调完成后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臵于留样专用冰箱中,不得冷冻保存。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后方可倒掉。
第七章 物料月末盘点及结算
第二十二条 每月25号前,内部食堂管理员要编制“内部食堂物料盘点明细表”,内部食堂库存物料由食堂管理员、仓管员、财务人员进行实地盘点,并签字确认,确保账物相符。
第二十三条 内部食堂物料采购每月结算一次。物料供 应商每月25号前根据当月采购明细分类汇总并开具合规发票,报销时转账结算。内部食堂管理员将当月供货清单和原始发票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核对一致后,每月28号前按照审批流程报销费用。
第二十四条 内部食堂管理员每月25号前要根据当月物料采购、领用、结存明细情况,编制食堂物料“月度购、耗、存报表”(包括品名、数量、单价、金额)。“月度购、耗、存报表”须由食堂管理员和食堂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部门印章。内部食堂管理员须将“月度购、耗、存报表”与“内部食堂出库单”、“接待清单”的耗用量及金额核对一致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第八章 就餐管理
第二十五条 内部食堂自助餐就餐管理
(一)就餐时间及就餐对象
1.就餐时间:每周一至周四早、中、晚餐及每周五早、中餐(法定节假日除外)
早餐7:20—7:50 中餐12:00-13:00 晚餐夏季:18:15—19:15 冬季:17:45—18:45 2.就餐对象:
市局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及各部门借用人员;在职员工未 成年子女及市局(公司)临时聘用的外部人员。
(二)文明就餐管理
1.严格遵守就餐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就餐,保证在规定时间段就餐完毕。
2.自觉维护就餐秩序,刷卡后按照先后次序排队取餐。取餐时也要注意保持秩序,做到耐心等待和相互礼让。
3.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安静,禁止高声喧哗、起哄、敲碗等不文明行为。
4.就餐提倡节约,支持光盘行动,反对浪费。取餐时视自身情况而定,吃多少饭菜打多少量。
5.就餐时,不得将饭菜残羹随意丢弃在餐桌上,同时,不得随地乱扔乱丢。
6.就餐完毕,应迅速离开餐厅,以便餐位的循环使用。同时,要将自己所坐的桌椅卫生清理好,餐具应放在指定处,做到人走桌、地两净。
7.就餐人员不得将食品及餐具带出餐厅。
8.就餐人员对食堂的服务及饭菜质量有意见者,可向事务管理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事务管理中心应主动收集和听取员工及接待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好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采纳并积极改进,以促进内部食堂健康运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自助餐卡管理 自助餐厅就餐实行个人刷卡制度,一人一卡。
第九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严格内部食堂管理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内部食堂各项费用开支的日常管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单位内部制度规定进行监督,违反规定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损失并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处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定稿 篇二
一、目前我国行政机关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一)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中管理和控制方面内容不全面
很多行政机关在遇到财务会计问题时, 控制和管理措施不到位, 没有规范性的管理控制文件, 缺乏可供参考的制度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由于缺失明文规定, 没有可参考的依据, 因此内部管理发挥不了作用, 管理上缺乏严谨性。有的部门虽然有相对规范的管理控制制度, 但是此制度过于片面化, 没有和实际情况联系以及深入探索, 即使有制度, 对实际工作活动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只是场面形式。
另外, 财务内部制度的规定过于陈旧化, 跟不上时代变化的脚步, 不能及时更新, 导致实际工作活动和制度不符合, 存在矛盾, 也不能给机关带来创新反而是拖累了机关内工作活动的开展进度。
(二) 会计处理的过程中存在问题
行政机关中的会计人员需要有较好的会计处理辨别能力和良好的会计素质, 如果聘请一些不符合要求的会计人员从事机关会计工作将会给会计活动带来矛盾, 增加了操作过程中的出错率, 影响了实际执行情况, 最后导致财务工作效果不佳。其次, 很多行政机关并没有在财务岗位中实行严格的分工制度。岗位分工尤为重要, 不分工会导致混岗情况的发生, 一人多岗, 尤其是在不相容的岗位上不进行分岗会造成挪用公款的现象, 对行政机关的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最后, 在会计核算以及会计文件信息保存方面存在过于随意的问题, 没有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对数据进行核算和保存, 导致行政机关的财务数据缺乏可行性。
(三) 行政机关在财务内部管理上缺乏风险意识
很多行政机关在内部的财务处理中缺乏风险意识, 没有应对突发风险的实际处理方法。有的行政机关认为自身工作职能和财务上的经营没有过多的联系, 所以不存在出现财务风险的问题, 因此对防范风险漫不经心。尽管行政机关与财务经营没有过多联系, 但是行政机关依然存在风险, 也就是社会风险, 这是不容忽视的一个严峻问题, 对自身不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 不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一旦出现问题, 必然措手不及, 难以控制局面。也有的行政机关认为自身主要工作是在管理和公共服务上, 上级所划拨的资金不能在相对应的方面使用得很正常。
(四) 行政机关内部对财务的审计和监督行为过少
尽管行政机关有建立审计和监督机制, 但是实际过程中这两者并没有发挥实际作用, 仅仅只是书面文章, 缺乏可供参考的审计结论以及对机关中工作活动的监督。一般在行政机关中, 审计和监督工作都是由上级领导来完成的, 缺乏一定的独立性, 影响了机关的经济行为, 不能产生制约的效果。另外, 在监督方面, 外部监督的逐渐弱化, 对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的人员没有实际的压迫力, 也就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屡出问题, 机关中的各个部门需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没有相互之间的联系, 监督也就缺乏了实际力度, 对机关的管理起不到促进作用。在财务活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方法, 不能姑息, 不进行严厉的惩罚措施也就影响了执法力度, 更加使得工作人员无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促进行政机关财务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不断发展
(一) 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在行政机关中, 内部控制制度贯穿始终, 对各项活动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不仅仅涉及执行过程, 在监督以及最终的决策方面都有涉及, 机关中任何活动事项都有内部控制的存在, 内部控制具有全面性。目前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无比堪忧, 内部控制仍然停留在会计部门的层面, 在机关的业务处理以及关键风险中的控制力道不足, 除了会计流程外其他方面, 内部控制可行方面较少。另外, 在风险控制方面和高级别的业务流程中也是缺乏力度。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尤为重要, 想要行政机关更好地发挥工作效率, 取得更佳的社会效益, 不断发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已经是燃眉之急。想要更好地控制行政机关发展必然需要良好的管理基础, 这也是机关想要更深层次的发展既定的选择, “基础”二字可见管理的重要性。不同的行政机关有着不同的内部控制制度, 不同的运营机制以及不同的管理措施, 想要实现行政机关自身的价值, 获取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就需要建立并完善与时俱进的内部控制制度, 积极发展扎实的管理基础, 只有严格地按照制度办事才能利于提高办事效率和降低行政机关的社会风险。
(二) 各个岗位中职员的素质培养, 加大职员的培训力度
有句话叫“行行出状元”, 不管是什么职业, 不管是什么机关, 每一个岗位上的员工都应该做到自身岗位最大程度上的发展, 首先就需要对行政机关中各个岗位上的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素质, 会计人员要具有合格的会计素养才能进行工作, 这也是一个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针对一些工作素养不合格的员工要积极组织其培训, 对合格的员工也要定时提升和监督自身素养的不断发展, 不能懈怠散漫。一个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养影响其参与的实际工作质量, 因此管理人员在对员工的培训过程中要严格管理, 保证未来的工作可以顺利进行。
(三) 大力发展审计和监督机制, 加强部门合作监督
由审计部门参与的审计活动, 不能仅仅只是一个形式, 需要领导重视, 审计和监督二者相辅相成, 共同发挥作用。内部控制不是完美无缺的, 在很多方面都存在问题, 因此审计的存在可以检测出漏洞的方位, 减少问题的产生, 监督行政机关的管理情况, 为内部控制的良好发展提供前提条件。因此, 审计和监督机制二者紧密相连, 监督机制需要审计来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 改善监督机制, 在发现问题时要积极进行处理, 审计部门也可以为内部控制部门提供一些有效的解决措施。部门与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发展, 没有团队协作, 监督工作将是难上加难, 只有部门与部门紧密相连才能给监督工作带来便利。
(四) 增强领导的内部控制意识
内部控制的意识是需要带动作用的, 一旦领导加强了内部控制的管理, 下层员工也会相对地引起重视, 上行下效, 内部控制意识的深入人心离不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推广, 将内部控制制度化。如果上下领导员工都有内部控制意识, 这也为内部控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减少了发展中遇到的很多困难, 使得行政机关能够更迅速地实现内部控制的完全控制, 但是如果行政机关上下都不重视, 内部控制将寸步难行。
三、结语
行政机关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想要更好地实施和发展, 离不开良好的基础管理, 离不开员工的良好素养, 同时也离不开上级领导的内控意识。行政机关应当成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表率, 各级行政机关都应该学而时习之, 为了更好地建立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做出不断尝试努力。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阻碍前进的绊脚石, 行政机关更要不懈努力, 为了自身的发展加强内部控制, 规避社会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李晓欢.浅谈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措施[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1, (7) .
[2]吴思.基于内部控制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11, (1) .
3.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定稿 篇三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 案件管理 内部监督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和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改革的实践,在不断探索、推进和深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案件集中管理。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于2013年12月26日正式筹建成立,按照案件集中管理要求进行部门职能调整,依托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优势和便利,及时配备了案件管理工作人员,对接各项检察业务,积极搭建了本院案件集中管理模式。
一、强化案件管理部门内部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
(一)强化内部监督能提升案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管理"一词包涵着监督的内容,强化监督是为了更好的管理。案管部门如果仅是进行程序性工作,不对业务部门办案过程进行动态、及时、全面、有效的内部监督,就不能发挥案件集中管理的作用,必然背离设立案管部门的初衷。因此,强化案件集中管理的内部监督作用,是提升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的科学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的必然要求。
(二)强化内部监督能有效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目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保障司法公正、依法惩治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盼越来越大。检察机关自身的公正廉洁执法便显得尤为重要。但是仍有部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不公正不规范的问题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对执法办案活动全过程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通过案件集中管理,强化内部监督是保证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
二、通过案件集中管理进行内部监督具有的优势
(一)案件集中管理在内部横向监督方面的优势
案件集中管理系统中横向的线性结构打破了检察工作各环节中各部门封闭的办案、管理、监督模式,串联了各诉讼环节,使得各诉讼环节的进程更加流畅、信息传递更加透明;在流畅、透明的信息传递和共享中,为内部监督提供了全程、同步的便利。
(二)案件集中管理在内部集中监督的优势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的同时,配备了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其工作人员由来自公诉部门、预防部门、办公室等部门的人员和新进人员组成,同时配置了信息化操作设备包括计算机、视频显示器、摄像工具等,正是对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集中,使得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工作高效高质的完成。
三、案件集中管理中进行内部监督的方式
泾阳县人民检察院自实行案件集中管理以来,从根本上改变了办案者与管理者、监督者混同的状况,通过案件集中管理实现内部监督,起到了规范运作、强化监督、提高案件质量的实效。内部监督是案件集中管理的重要职能,泾阳检察院通过制度构建明确规定了在案件集中管理中进行内部监督的内容和方式,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多种方式实现了内部监督,形成了动态、实时、全程、全面的内部监督体系。
(一)通过统一对案件进行进出口管理从而实现动态、实时监督
对案件进出口进行统一审核。在案件集中管理模式下,案件集中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案件的进出口。在统一进口方面,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及时分流给各办案部门进行办理。在统一出口上,案件管理部门统一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对需送达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其他檢察机关的案件材料 ,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审核,对符合送达要求的统一送达。
(二)通过办案流程监控实现对案件全程、全面监督
第一,对案件实行流程监督。针对个案在系统中流转的不同情形,在以下各环节的办案信息上予以动态监控:案件是否超期,文书审批是否规范,文书使用是否有不当或明显错漏,文书归档是否及时,案卡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有无侵害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的情形,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
第二,将赃证款物纳入监督范围。统一管理涉案款物,即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和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扣押、冻结的涉案款项、物品进行管理。分散式案件管理模式下涉案款物的管理主体是财务部门,案件集中管理模式下,对于涉案物品,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三,对案件质量进行事后监督。案件质量综合管理的开展可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调查审查、座谈、走访等方式,对案件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程序存在问题的,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发现案件实体出现错误的,提出纠正意见,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三)通过信息管理为其他内部监督的实现提供条件
第一,通过统一进行业务统计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案件管理部门定期对各办案部门的办案数据进行综合分析,通过研判各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的数量、态势和规律,形成报表或是数据分析图,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全面、准确的参考依据。
第二,通过统一接待辩护人、代理人为内部监督提供信息。统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即对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案件查询,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和对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等事项由案件集中管理部门统一接待。
四、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内部监督工作的建议
案件管理工作是一项崭新的、创造性的工作,既要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又要防止滥用监督权影响正常办案工作。在强化内部监督时,应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正确处理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既要大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保证办案的规范与公正,又要防止滥用监督,干扰或影响办案。正确处理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的关系,案管部门对案件的审查,更多的是一种程序上的形式审查,但这并不否认对个别案件进行实体的审查和监督。在审查中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运行,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参考文献:
[1]刘秩平:《关于案件管理部门机构定位的思考》,载于《法制与社会》2013年8月(上)
[2]张洁莹:《当前案件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载于《法制与社会》2014年2月(下)
[3]史书义:《对基层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中心的思考》,载于《中国检察官》2010(10)
[4]刘明:《案件管理工作的对策研究》,载于《法制与经济》2013年5月(总第347期)
4.岩溪镇机关考勤制度 篇四
1、镇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出发,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须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考勤工作由镇纪委、党政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又不知去向的,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视情节轻重,作出口头批评、书面检查、效能告诫、取消评先评优等处罚。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按规定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党政办,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党政领导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
6、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婚假七天,男女年满二十五周岁,增加到十五天;直系亲属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三天;产假九十天,年满二十五周岁者产假半年。
7、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事
假超过三十天、旷工超过五天者,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辞退。
8、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岩溪镇值班制度
为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两名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
2、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值班时间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
1、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应在《来电记录本》中记
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来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
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3.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严谨在值班期间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5.XX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
1、对上级部门拨给镇政府和各村、居的各种资金必须纳入财政账户管理,由财政所监督使用。对各村居的征地补偿款等一律纳入经管站账户代管,支取按“双代管”程序办理,由镇长签批。
2、对上级各项拨款实行专款专用,设立专款明细账,严禁挪作它用,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收取利息。财政所、审计所将不定期对各项专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不合理的支出按照违反财经纪律严肃处理。
3、对涉农、民生等资金,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确保通过“一本通”账户直接发放到户(人),防止被截留、挪用。
二、经费支出管理
1、镇所属重大资金的支出(原则上掌握在30万元以上),须经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同意。重大项目属于项目招投标范围的,必须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招投标公司实施招投标及审计。
2、经费支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制度。财务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签字制度。所有开支项目必须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提前汇报,并履行相应手续。支出(报销)时实行原始票据预审制度,即所有原始票据在履行签批手续前要先到财政所进行票据预审,票据审核通过后再按程序签批报销。票据审核人员要对报销人提供的票据进行认真审核,重点审查原始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完备性等。审核通过需要粘贴汇总报销单的由财政所统一粘贴或指导报账人粘贴,加盖“票据审核”戳记;审核未通过的,向报账人做好解释,并提示报销人纠正。
3、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其他公务,确需借款的,汇报后经分管领导、镇长签字同意,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借支。借款要及时归还,必须在公务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借款未结清的,不允许再次借款。
4、办公用品(含办公设备、办公耗材)的购置。(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各部门批量需用的办公用品,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汇报,并填写物品购置申请单,由镇长签字同意后交政府采购专管员购买。各部门少量需用的办公用品,可携带由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物品领用单到财政所申领。(2)建立机关办公物品登记制度。每年初由党政办、督查科、财政所对办公用品进行摸底统计一次。损坏的办公用品应及时报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维修处理;无法维修的,经镇长同意后送至党政办,由党政办和财政所按有关规定集中处理,并履行核销手续,严禁私自处置国有资产行为。
5、凡由镇财政支付的各种印刷费一律由党政办(调研室)开具《文印通知单》,到市政府采购单位印制,由党政办(调研室)、财政所共同结算,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
6、差旅费管理。工作人员因公参加会议或学习培训,应凭正式文件通知(含镇自行组织的学习培训通知)、传真电报等依据,并填写《XX镇公务出差审批单》,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出差费用应遵守勤俭节约、从紧必须的原则,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财政所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按照《XX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出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出差人员费用不得向下属部门、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转嫁。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已由召集单位列支食宿费的,一律不准回镇再报销。
7、车辆燃油、维修等费用管理。(1)车辆燃油的管理:镇财政所通过银行转账购买燃油,车辆燃油一律使用公务车辆加油卡进行加油,党政办对加油卡进行管理并对车辆进行燃油登记。(2)车辆维修的管理:公务车辆需进行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把关,报镇长审批后,党政办开具维修更换单到政府采购的汽修厂进行修理及零配件的更换,驾驶员私自进行修理及更换零配件的不予报销。
8、加班餐管理。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汇报,经分管领导和党政办主任在审批单上共同签字后,严格按XX市财政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加班餐报销管理的通知》(X财行[2018]X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转发<关于切实保障基层人员加班值班用餐的意见(试行)>》(X财综[2019]X号)文件参照执行。
三、现金管理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收入应当送存开户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定期清点现金,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发现现金长短,要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严禁白条入帐。
2、严格结算纪律,5000元以下的支出可以用现金支付,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支出原则上必须使用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6.XX镇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镇机关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实现科学管理,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有章可循,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根据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实施规章制度,旨在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廉洁勤政,求真务实,恪尽职守;使机关成为统一协调,作风过硬,廉洁高效,管理规范,服务一流,政令畅通的机构。
三、本规章制度包括学习制度、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包村制度、值班制度、文件收发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公物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门卫制度、机关干部行为规范、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本制度适用范围涉及镇机关、村委会、驻埝有关单位。
第二章 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干部自身素质的主要途径,学习的方式包括集中学习、自由学习、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等。
二、全体机关干部每周一、三、五为集中学习时间,由党政办具体组织实施;周二、四为自由学习时间,各办站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安排,每周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2小时,并坚持记写学习笔记和工作日志。
三、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要根据机关干部的思想及业务工作实际,有的放矢。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达到改进思想,促进工作,树立机关新形象的目的。
四、学习要做到“四有”,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指导,年底有效果,个人有体会文章,坚持记写学习笔记,字数在20000以上,撰写心得体会,举办学习专栏,党政办定期检查。
五、做好通讯报道。对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文章给予不同的奖励,县级1篇50元、市级1篇100元、省级1篇200元。特别优秀的给予重奖。同篇文章按照最高级别奖励。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完成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严禁不作为和乱作为。
二、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文明执政,热情服务,坚持信访接待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
三、尊敬领导,听从指挥。同志讲团结,处事讲公道,工作讲程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合理建议,准确决策。
四、外树形象,内练硬功,严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到四不准: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拉帮结派,不准酗酒、赌博,不准参与非法活动。
五、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
到、早退和旷工。
六、上班时间必须挂牌在办公室工作和学习,因公务外出或下乡,应向分管领导或办公室负责同志打招呼,并在去向告示牌上标明去向。
七、遵守作息时间,除工作和特殊情况外,晚上十点半大门上锁,以保证机关安全。
八、严肃会风,遵守纪律,按时到会。坚决禁止会议期间手机响铃,每次会议,响铃一次罚款10元,同一人二次响铃罚款50元。
九、厉行节约,注意安全,出门随手关灯,禁止机关内使用电炉子,以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罚款100元。
十、凡年度工作被镇或上级部门评为先进的,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但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要追究责任,取消年终评选资格。
第四章 干部驻村制度
一、全体包村干部必须服从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
二、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的工作制度,每个领导包联2-3个村,每个村由1-2名同志包联。
三、实行层层负责制,即包片领导向党委、政府负责,包村组长向包片领导负责,包村同志向包村组长负责。
四、认真贯彻党委、政府的阶段性工作部署,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及时实现工作目标和工作重心的转移,确保阶段性和重要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
五、包村工作要按时完成各项经济目标和共同目标任
务,积极实现所包村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口计划及其它目标任务的完成。
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严禁酗酒,不得参与赌博,严禁假公济私,以权谋私。
七、综合考评,年终按所包村目标责任书对包村干部进 行综合考核。
第五章 机关考勤制度
一、机关干部实行每周一、三、五上午8点集中点名、学习;周二、四上午8时30分签到制,签字不到的按旷工对待,各主管领导分头组织学习,安排工作,特殊时期特殊处理。
二、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领导干部请假需经党委书记批准。机关干部请假半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1天的,经主管领导签字,副书记批准;请假两至四天的,由镇长签字批准;五天以上的,由党委书记批准;七天以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到县委组织部、县人劳局履行请假手续。所有请假必须以请假条为准,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三、请病假3天以上的,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四、请假条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印制,请假人在党政办公室领取,经领导审批的假条交由办公室存查,方可离开单位。假满后本人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假满不到岗按旷工论处。凡无假条无故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婚、丧、病另行对待)
五、点名迟到、旷工或没有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上班的,迟到1次,罚款20元;旷工1天,由主管领导提出批评,罚款50元;当月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停发绩效津贴工资;全年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停职,停职期间停发工资和所有津补贴,并将结果上报县人事部门。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按旷工对待。
七、党政办公室把每月考勤情况汇总后送主要领导签字,并在公布栏公布当月考勤结果,当月考勤与工资挂钩,月底落实奖罚制度,现金兑现,否则将从工资中双倍扣除,考勤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六章 值班制度
一、坚持领导带班,同志值班,每周一班,由值班领导在每周一全干会上编排落实每天电话值班同志,交党政办公室备查。
二、值班期间,要求所有值班人员全天在岗,晚上必须在机关内住宿,值班室电话24小时保证有人接听。
三、值班期间处理好日常事务及机关安全,做好来人来访接待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对群众来访所反映的情况,要及时与相关站办所及主管领导联系,争取尽快给予答复,重大事情要及时报主要领导。
四、值班期间由值班领导进行考勤,值班人员如实填写值班日志。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请假(婚、丧假除外),若要调换,须经值班领导同意签字;防汛期间要严格执行防
汛工作纪律制度,防汛、维稳值班查岗不在加倍处罚。
六、值班期间机关的财物统一由值班人员管护,如有丢失或损坏,当班人员照价赔偿并提出批评。
七、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负责打扫机关大院、会议室卫生,确保机关内干净整洁。
八、值班人员出现一次不在岗,由值班领导提出批评,罚款100元;出现两次不在岗,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扣发当月绩效津贴;主要领导随时对值班和卫生情况进行抽查。
九、值班考勤结果也将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七章 文件收发制度
一、上级来文,传达室必须按时送交党政办公室,不允许任何人在传达室随便拆阅文件,确保机密。
二、党政办公室接文后,必须按时收文,提出拟办意见,交领导审批,做到当日来文当日收交,不得积压。要分清轻重缓急,对于急件,务必及时送领导审阅,按时办理,杜绝延误。
三、确定发文形式后,起草单位(拟稿人)领取相应文件稿纸,填妥有关内容(起草单位及拟稿人、主送单位、操送机关、文件正文)。正文必须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练,语气通畅,标点符号正确。
四、发文必须按程序进行。各口发文须经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送书记或镇长审查签字,方可到党政办公室登记挂号。
五、发文一般送党政办公室打印,经办人员要认真校对,确保文件质量。
六、文件原稿在文件发放后,附带二份正式文件,由经办人员交至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归档保存。上级来文办结完毕,要及时归档。党政办公室每季度要对文件的归档工作检查一次,年终及时整理。
第八章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一、机关内卫生实行目标责任制,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并张贴上墙。
二、各办公室坚持做到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并随时保持室内外整洁,窗明桌净,地洁墙白。
三、各办公室人员要定期打扫包干区卫生,每周值班人员要按时打扫会议室卫生,党政办督促食堂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打扫餐厅,并经常对餐具进行消毒。
四、树立文明良好的举止形象,爱护公共卫生,爱护一草一木,不随地吐痰。
五、大院内花草、绿化地带坚持定期修剪,定期清除杂物,保持美观整洁。
六、每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机关干部义务劳动日。
第九章 公物管理制度
一、机关公物统一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调配、添臵。
二、对所有公共财物清理登记、造册、建档,属固定资产范围的,列入固定资产的管理;属低值易耗品,专项登记,办理领用保管手续。
三、机关人员调离时,所领用保管的公物应主动移交,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四、全体同志都要爱护公共财产,各办站财产、财物由办站负责人保管,电脑实行专人签名保管,保管期间如因人为因素损坏、损失的由保管人负责修理赔偿,无故丢失的一律自行赔偿。
第十章 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人是有关人员(或电话咨询)办事、咨询时,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
二、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应请办事人留下联系电话并及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告知当事人,事权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办。
四、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以说明。
五、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
第十一章 机关干部行为规范
政治坚定,理论领先;执行政策,是非明辨;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改革,开拓创新; 服从领导,顾全大局;积极工作,提高效率; 精通业务,认真钻研;学习先进,争创一流;
爱岗敬业,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 勤政为民,踏实肯干;尽职尽责,乐于奉献; 依法行政,秉公办事;服务规范,平等待人; 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团结同志,忠诚可靠;实事求是,保守秘密; 接待周到,礼貌热情;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第十二章 干部职业道德规范
一、政治坚定,方向明确,拥护党的领导,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依法行政、政令畅通。
二、忠于职守,一心为公。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四爱”:爱党、爱社会主义、爱国家、爱集体。做到克己奉公,甘做公仆。
三、坚守岗位,埋头苦干。要将高度的工作热情、科学的工作态度与实干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对本职业的高度责任感和荣誉感,增强时间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争创一流业绩。
四、努力学习,钻研业务。认真坚持学政治、学文化、学法律、学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提高公文写作水平、办事能力、指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实事求是,秉公执政。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处理问题秉以公正,解决纠纷主持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六、实事求是,做到“三老四严”。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持讲真话,不讲假话空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脚踏实地,不图虚名,扎实工作。出了问题,敢于承担责任,修正错误。
七、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坚决反对讲排场、摆阔气、大吃大喝、挥霍浪费、追求享乐、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
八、团结共事,宽厚容人。要以事业为重,顾全大局。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求大同,存小异,互谅互让。坚决反对那种不讲团结,争名争利,对个人恩怨耿耿于怀,想法打击报复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九、遵法守纪,坚持原则。遵守政纪国法,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坚决反对是非不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错误言行姑息迁就或支持怂恿的做法。
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解放思想,反对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保守落后。工作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不断开创新局面。
第十三章 门卫制度
一、门卫人员每天要按时开关大门,关门后非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出。
二、坚持24小时值班,配合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离岗,应及时与值班领导联系,做到门卫室的门常开、常有人。
三、加强对大院的巡视,发现可疑情况及不明身份人员应及时询问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四、严禁在机关院内晾晒任何农作物及杂物。
五、做好大院树木、花草的管护工作,并及时进行灌水。
六、每天清晨对大门周围、院子及厕所卫生进行打扫。
七、做好联络工作,及时传达,报告有关情况。
第十四章 责任追究制度
一、凡机关工作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政策规定、办事程序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首问责任制,承办人没有履行一次性告知制,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没有按时限要求办结工作事项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违规责任。
三、对前来办事人员询问有关事项不耐心解释的;对符合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且材料齐全、手续齐备未能当场或按时办理的;对材料不齐全、手续不齐备或者不符合办事程序,未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造成前来办事人员多次往返的,由分管领导对承办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在办理有关事项时,玩忽职守,怡误工作,吃拿卡要,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并责成有关人员在机关干部大会上作出检讨,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行政效能违规被追究责任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度考
核评优资格,当年度受到追究责任三次的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第十五章 附 则
一、为严肃、客观、公正地执行好本制度,特成立镇机关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执行小组,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组员由党政办公室成员组成;党政办公室负责考勤统计和制度考核执行工作,每月初在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上月考核监督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领导会议讨论决定。
7.镇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内部管理,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努力提高职工自身素质和工作效能,圆满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镇党委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
本年度在本机关的在职职工.
(二)考核内容
1、岗位责任制所明确的工作职责。(30分)
2、信息及文稿撰写任务。(10分)
3、镇机关日常事务相关职责内容。(20分)
4、出勤情况。(30分)
二、考核形式
采取量化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自我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经济处罚。对有突出贡献的,予以特别重奖,对有违纪行为,按政纪处理。
(一)建立工作实绩台帐。每位考核对象都应根据职位说明书或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当年的重点工作,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将每月履行岗位职责及领导交办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如实地记载在工作实绩台帐上,记载时要突出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贡献。同时应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和当前阶段性工作制订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二)每月小评。每月底,由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审阅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台帐上记载的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并结合部门考核标准,对在该月的出勤情况,工作作风、态度、遵纪情况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鉴,确定小评等次。测评结果报送党办汇总。
(三)季度初评。每季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初评。工作人员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工作、学习和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小结,并进行述职。在机关工作人员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民主测评,综合每月小评情况及季度民主测评的结果,对工作人员每季度绩效作出评价,确定季度初评等次。
(四)年终总评。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全年绩效考核,在掌握每位工作人员全年积累的工作实绩和季度初评等次的基础上,召开年终考核述职大会,并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根据工作实绩台帐记载和季度初评情况,结合年终民主测评的结果和全年加减分情况确定全年绩效考核等次。考核采用百分制,凡总分达90分以上的评为“一等”;80-90 分评为“二等”;60-79 分评为“三等”;60分以下评为“四等”。考核成绩与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并作为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和评定等级的依据。凡经考核被评为一等级的,可享受年终奖和年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100%。凡经考核被评为二等级的,可享受年终奖和年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80%。凡经考核被评为三等级的,可享受年终奖和年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50%。评为四等级的,只享受年终福利本人应享受的50%。
三、奖金来源
镇内每人奖金、福利和上级给予的各种集体性奖金作为奖励基金。
四、加减分标准
(一)加分
1、获内蒙、包头市表彰的相关科室,人均分别加分10分、5分。
2、获区委、区政府表彰的相关科室,人均分别加分3分。获镇内评比的“最佳科室”的该科室人均分别加分5分。获“先进工作者”的该同志加5分。
3、业务工作获市级、区级单项工作表彰的.,业务科室人均分别加分10分、5分。若按等级评一、二、三等奖的,则按获奖等次予以加分。其标准分别为:市级:5分、3分、2分;区级:3分、2分、1分。
4、信息及文稿加分办法。一是每位同志全年至少编发六期信息,撰写一篇调研文章。如果没有完成此项任务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二是向上级各业务部门制发的信息被采用的,每篇加1分。三是在报纸刊物上采用的理论文章实行加分办法。即内蒙级加5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
5、考勤加分办法。全年无迟到、早退,无病假、事假(不包括公事请假),加满勤分5分。
(二)减分
1、镇内各项业务工作,经上级考核排名在倒数三名以内的扣减业务主办人员10分,按岗位责任制扣减科室负责人5分,科室内其他协作人员3分。
2、区委、区政府考核的单项工作在上年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有下降的,扣减其具体责任人5分。
3、如因工作失误,每受到上级通报批评一次,按岗位责任制扣减经办人员10分,科室负责人5分。
4、信息及文稿减分办法。每位同志全年无撰写调研文章扣减其信息及文稿分5分,少编发一期信息扣减其信息及文稿分2分,扣完为止。
5、无故迟到、早退者,每超过一次扣减其考勤分2分,无故旷工者,每旷工半天扣减其考勤分5分,每旷工一天扣减其考勤分10分,累计病假超过90天或累计事假(不包括公事请假)超过30天者每超过一天扣减其考勤分2分,扣完为止。
六、实施办法
8.镇机关干部职工考勤制度1 篇八
为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转变干部作风,强化岗位责任,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格签到制度
干部职工考勤实行工作日集中到点签到及日常督查相结合的考勤办法,全镇按照客观实际分机关、管理区等六处指纹仪签到,签到时间上午8:00—9:00,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人民币10元,旷工一天罚人民币30元。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离开机关办事,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去向,不得从事打牌、下棋、上网等娱乐活动,督查室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查岗,检查不在岗且分管领导不知其去向的,按旷工论处。坚持对全镇干部职工实行日考勤,周通报,月公布,并将考勤结果与考核挂钩。一年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40次的不得评为优岗,迟到或早退累
计60次以上的,只能评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旷工达10天的评为不称职,全年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达30天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解聘)。
二、严格出勤制度
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定出勤制度,每周出勤5天,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0天,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实行干部职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呼叫转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未经主要领导同意,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找人代班。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值班的做旷工处理。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值班,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三、严格请假销假制度
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进行,其他形式无效。干部职工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向镇党政办办理手续,请病假的,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附病情诊断以及建议治疗时日)方可办理,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人大主席审批,分管领导需要请假的,由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时请假人必须严格遵守请假的规定时间,及时销假,不得擅自超假,无故擅自超假的视同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解聘)。
9.xxx镇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篇九
为加强镇机关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公务用车,确保安全行车和车辆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调配
(一)根据工作需要,由党政办请示镇主要领导批准,对车辆进行统一配备和调整。
(二)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车辆的日常使用、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执行规章制度情况有管理责任。
(三)单位较大活动、突发性事件或重大工作,如:计划生育、防汛抗洪、森林防火等,镇党政办根据分管领导的安排有权临时调度各车辆,各车辆应服从协调调度。
(四)原则上不得相互借用车辆,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党政办公室的领导批准。
(五)原则上各部门用车应先请示各自分管领导,先使用各自分管领导车辆,如需党政办另行派车,应先提前半日告知,党政办根据车辆出行情况尽量保证各部门工作用车,如临时告知,又因工作冲突无法调配时,各部门自行解决。
(六)车辆特殊用途必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否则后果自负。
二、安全管理
(一)党政办负责组织交通安全学习并实施安全管理监督。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根据党政办的安排参 1
加交通安全学习,提高驾驶技术,保证车辆完好,杜绝事故发生。未经批准不参加安全学习者缺席一次罚款200元。
(二)驾驶人员出现违停、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规的,由驾驶人员自己负责,对单位造成影响的,追加责任。
(三)驾驶员因私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负责。因公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先报党政办,并通知交警和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根据责任划分和保险赔偿等相关条款,保险公司不予承认的,或超出赔偿范围的,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违章记录,未造成交通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无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重大维修的,无缺勤的,对驾驶员给予表彰并颁发安全奖1000元/年。
三、车辆管理
(一)镇党政办必须建立车辆管理台帐,对镇机关所有车辆从购臵到报废全过程的车辆清册、车辆运转、维修保养、费用缴纳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负责管理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负责车辆的保险、养路、验车、牌照等手续的办理。
(二)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油本,党政办统一地点供油,如遇在外加油或调换车辆加油时,应请示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并在登记薄上注明原因,每月由党政办将各车用油情况进行公布。
(三)车辆停放由驾驶员自行停放在安全场所,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停车费用实行包干制,其中党政主要领导按300元/月计发,贵x2222(大客)按260元/月计发,其余车辆按200元/月计发(不含已停用车辆和停放在镇政府应急车辆)。
(四)车辆清洗除xB22222(大客车)定点在汪家寨镇清洗外(打黄油40元/月和洗座垫套100元/月,年底实报实销),其余车辆清洗统一定点清洗,座椅布套应视情况随时更换保持清洁。
(五)兼职驾驶员代车补助按200元/月计发,专职驾驶员无代车补助。
(六)车辆维修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驾驶员必须先将车辆进行检查,并填写检修单,再由党政办开具派修单。修理费在500元以下的,须经党政办同意;500—5000元的,须经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5000—10000元的,须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10000元以上的须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修车。修车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与,结账时由财政所、党政办和驾驶员共同参与结算。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同意并通报党政办后方可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臵零配件或在非指定厂家修车的,其费用一律不得报销。手续未完善的,不得修车,如车辆在检修时已不能继续行驶,应先将检修单传真或将检修情况报党政办,由党政办开具派修单并报领导同意后方能修理,如因
工作紧急等特殊情况确需先维修的,必须经xxx同意,并在车辆修好后一周内按规定完善手续,否则维修费用由负责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车辆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检修保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制动、操作等有关安全部件,每天出车前,必须检查机油和水,严寒季节必须添加防冻液,确保车辆保持最佳运行状况,机件发生故障时,要立即排除故障,勿勉强行驶,严防事故发生,如因缺机油、缺水和未添加防冻液等而造成的机械故障和强行驾驶故障车辆导致车辆严重机械故障的,一切后果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四、驾驶人员管理
(一)单位领导配备工作专车,驾驶员由党政办统一调配。
(二)专职驾驶员应严格按规定条件由党政办统一招聘。
(三)兼职驾驶员由党政办根据工作性质,在镇机关职工中统一安排持有驾照且驾驶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兼职驾驶员。
(四)严禁驾驶员擅自教他人驾驶单位车辆,违者收回车辆并处罚款50-200元。
(五)对于实际驾驶车辆经验不足一年或持实习证照的,需经技术考核合格并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准单独驾车。
(六)驾驶员应服从党政办调配,如无故不服从调配的,视为缺勤,每次罚款100元。
(七)值班车辆以每天值班领导的车辆为主,值班车辆应服从值班领导调配和党政办紧急情况的调配,值班车辆的驾驶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无故缺勤或不出车的,视为不服从调配。
(八)驾驶员必须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如白天(8点至17点30)无故关机或无法联系上的,视为缺勤1次,每次罚款100元,晚上(17点30至次日8点)无故关机或无法联系上的,视为缺勤2次,每次罚款200元,并将罚款奖励给代其出车的驾驶员。
(九)严禁无证驾驶单位车辆,一经发现,处负责车辆管理的工作人员和驾驶人员罚款1000-5000元。
10.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定稿 篇十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努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完成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好范文版权所有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本机关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内各办公室、各系统。工作人员考核按照《朱家尖管委会、镇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三条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镇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口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一)职能工作目标
主要考核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以及有关重要工作任务和确定的各项主要职能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其中包括年内确定的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技改项目目标,管委会、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队伍建设、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
主要考核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内容。
(三)目标测评
由班子成员和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分别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
第五条目标设定
工作目标分别由被考核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管委会、镇委、镇政府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各自设定,并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目标管理考核
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考核办负责。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重点督查,每季测评和年终总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一)重点督查。由考核办会同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对被考核部门重点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二)每季测评。由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目标工作汇报及平时观测情况,在次季初对各被考核部门进行季度测评,年底由考核办汇总后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三)年终总评。由考核办提出总评工作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第七条目标管理分值分解
目标管理考核实行100分制。
(一)平时考核成绩为48分,每季度为12分。
(二)年终考核成绩为52分,其中:
1、职能工作基本分40分;
2、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基本分12分。
第八条受到省、市、区综合表彰的,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区级加1分,部门单项表彰的,减半计分。部门工作人员在机关工作人员考核中有以下三种情形的,扣分。(1)考核结果有末5位的,但未评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每人扣1分;(2)有基本称职的,每人扣2分,有不称职的,每人扣3分。
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扣分:
(一)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二)单位工作目标管理差的;
(三)下属工作人员遭行政责任追究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扣分的,考核办提出建议,由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条确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的,被考核部门向考核办提出书面意见,经考核办审核,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报目标管理考核小组批准,可少扣或不扣分。
第十一条考核程序
一、季度考核
(一)每季度各办主任进行季度工作汇报。
(二)班子成员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易难程度和创新程度等情况分别对非本人分管的部门进行测评。测评分优(12分)、良(8分)、差(4分)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标准为:
1、优。不折不扣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具有改革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创造性地完成本部门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队伍建设好,服务意识高,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好。
2、良。完成季初制订的工作任务,大局观念强,与其他部门配合协作好。
3、差。未能完成季初制度的工作任务,不能很好发挥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每季具体计分方法为:测评分=(“优”票数×12分+“良”票数×8分+“差”票数×4分)÷总有效票数。
(四)考核办汇总测评情况,作为平时考核成绩。
二、年终考核
(一)自我考核。被考核部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书面考核情况总结,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考核办。
(二)民主测评。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代表、局站所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核办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实地考核和目标测评。
(四)考核办汇总考核意见,报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审定
考核结果由镇党委会审议确定,根据考核结果,排出名次。确定一等奖部门1-3个,三等奖部门1-3个,余下为二等奖部门。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使用
11.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作息时间。
严格执行机关作息时间和签到制度(准时签到和迟到签到),不得迟到或早退,对于无故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20.00元,第三次给予罚款50.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解聘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出差:出差人员填写出差申请,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出差人员情况。出差回来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2、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分管领导批准,报农场党政办公室及政工部备案,由办公室主任向场长报告请假情况。假期结束后,及时向办公室销假。
3、事假:事假月累计3天以上(含3天)扣发半月奖金;月累计7天以上(含7天),扣发当月奖金;季度累计15天以上(含15天),扣发当季度奖金;半年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扣发半年奖金;全年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年奖金。
4、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无故不上班者和到假期不销假又不上班者,三天以内扣发当月工资,三天以上给予解聘处理。
6、每月由办公室通报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
三、差旅费。文秘114版权所有
1、出差:按《宜里公司2006年经济责任制方案》第九章第四十四条五款规定执行。
12.镇机关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篇十二
一、总则
1、本办法考核范围为机关在编全体干部。
2、坚持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考核量化、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本办法旨在激励和约束相统一,着眼于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增强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
4、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形式和标准
坚持按月考核和考核相结合、百分制与经济利益挂钩,在考核各个方面分别实行加减分。具体分为三大块:一是机关日常工作考核40分,二是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35分,三是述职测评25分。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分片领导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牵头和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一)机关日常工作考核(基本分40分)
1、严格考勤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点名人员和点名时间。点名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早退一次扣1分、罚款10元,无故旷工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全年累计迟到20次或累计旷工15天,或事假超过20天者(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按自动离岗予以辞退。
2、严格请销假制度。因事需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请假,中层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存办公室备查;请假一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党委书记或镇长签字,存办公室备查。科级干部直接向党委书记或镇长请假。请假一律以请假条为准,特殊情况不能当时书面请假的,要先按程序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夜间值班制度。值班期间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集中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不准缺岗,不准请假;如有事情可找人替班。发现缺岗一次扣3分、罚款30元。值班、值夜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的每次扣5分,严重的加倍扣分,特别严重的作待岗处理。
4、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派餐单、派事单、维修单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用车、文印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违反一项每次扣3分,费用不予报销。
5、落实机关卫生管理制度。各工作片按照办公室划定的卫生管理区域,各工作片根据实际指定人员轮流打扫,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扫一次,做到无尘土、无纸屑、无烟头、无痰迹、窗明几净、整齐有序。办公室负责卫生检查,每发现少打扫一次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2分、1分。对打扫不到位的,办公室负责督促重新打扫,经督促仍不到位的,分别扣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4分、2分,并通报批评。
6、明确会议和办公纪律。到市、区办公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安排交通工具的,每天补助交通费、伙食费共计15元,凭办公室填制的派事单当月结算。按时参加区镇组织的各种会议和学习,镇里会议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者以旷工论处。
7、实行工作日查岗制度。一般干部在岗、下村、开会等情况,必须向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说明,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不能说明情况的,每发现一次,分别扣当事人和有关领导3分、1分,分别对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处罚30元、10元。
8、自觉维护领导权威。对不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每发现一次依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经党委、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9、落实学习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坚持二、五集中学习日制度。实行撰写工作日志制度,每人每周撰写工作日志不得少于5篇,每周一进行检查,一般干部由分片领导或分管领导检查,科级干部由书记或镇长检查,每少一篇扣2分。
10、做到遵纪守法。对因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等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二)本职工作和中心工作考核(基本分35分)
机关工作人员要做到本职工作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主动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的打算安排,取得同意后付诸实施,不越权行事。自觉遵守本行业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纪、不违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能较好地完成中心工作。
加减分因素:
1、对引进新上项目落户新店的,对引资人员每引进100万元计5分。
2、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造成工作被动的,经核实认定,酌情扣1——10分。
3、工作成绩突出,荣获国家、省、市、区表彰和荣誉的,以批准单位的文件、奖状、奖牌、证书、表彰通报为准,对直接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分别奖10分、7分、5分、3分。属于部门类荣誉和先进的,减半计分。同项内容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4、正面宣传新店镇工作的新闻报道和调研论文被正规党报党刊(含党委、政府各种内部刊物和各级政府网站)录用,有稿酬的加倍奖励;没有稿酬的,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每百字分别奖2分、3分、5分、10分,每百字分别奖励现金20元、30元、50元、100元,同一稿件被不同刊物录用的,按最高标准计分和奖励。
5、单项工作在区内考核前三名的,分别给分管中层干部、直接责任人加5分、3分。单项工作位居全区末尾的,分别扣分管中层干部和直接责任人10分、5分。
6、积极参加镇里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每少参与一次扣1分,活动中获奖者,前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其余获奖者各奖励2分。
(三)述职测评(基本分25分)
1、述职(5分)。采取书面述职和大会述职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定期述职制度,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理清思路,制定对策。中层干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述职,一般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每缺少一次扣10分。
2、基层评议(5分)。年终由全体机关干部对机关干部平时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进行民主评议,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上的计5分,得分在平均分以下的计3分,其中得分列末三位的计2分。
3、平时表现分(5分)。年终由中层干部对所属人员打分,根据平时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表现,打分后报分片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中层干部平时表现分由分管领导和分片领导负责打分。
4、班子综合评议(10分)。年终由党政班子会议综合评定,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及有关说明
1、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考核格次可评定为“优秀”。对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在乡村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并作为推荐使用干部的主要人选;考核分在75分以上的,定为“称职”;考核分在60分以上的,定为“基本称职”;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可定为“不称职”。
2、考核分在75分以上、被评定为“称职”以上的人员,方可享有评先评优资格。
3、年终考核被定为“不称职”、且位居后三位的,给予待岗三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发给基本生活费,接受上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另行安排工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待岗人员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4、中层干部考核有下列情况的,免去现职。(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分管工作考核在全区排序末尾的。
5、考核结果,存入本人工作档案,作为今后干部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6、年终按照实际得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贴。不在编人员的经济补贴,取全体在编人员的平均分。有下列情况者,按实际工作时间计发经济补贴:当年调入、调出人员;休假人员;离职学习三个月以上的等。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经济补贴:(1)年终考核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2)累计旷工20天或事假30天以上或病假半年以上的;(3)当年受政纪、法纪记过以上、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受行政撤职处分、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的;(4)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
8、办公室负责做好统计工作,扣分、处罚、奖励情况每月公开通报,处罚、奖励金额当月兑现。罚金实行专项管理,用于开展机关日常文体活动和有关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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