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2024-06-18

“打非治违”实施方案(共7篇)

1.“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一

泓煤矿字[2014]128号

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

集中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公司各科室、区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临汾市煤炭工业局集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煤安发[2014]398号)、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古安发[2014]14号)及《古县煤炭工业局集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古煤安发[2014]77号)文件精神要求,我矿由矿长组织中层管理人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为使活动有序开展结合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检查、重实效”的要求,加大隐患追责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和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活动的扎实开展,矿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解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过程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不断规范我矿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组 长:徐礼余

副组长:张保庆 范义强 邹俊鹏 段旭东 谢东亮 付正鹏

成 员:公司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业务科室第一负责人。领导组下设打非治违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汇总、梳理、上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内容

(一)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1、矿井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仍然组织生产的;

2、超越红线范围组织生产建设的。

(二)集中整治以下问题:

1、图纸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的;

2、矿长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变更的,或先任命后培训的;

3、未探先掘、未探先采的;

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

5、瓦斯应抽未抽、抽采不达标、瓦斯超限作业的;

6、人为干扰监控系统的;

7、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的。

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法和步骤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范围以矿采掘、通风、地测、技术管理、安全监控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全面集中进行整治。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

各副矿长、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对照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内容部署开展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内容中各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将自查结果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底)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范围以矿采掘、通风、地测、技术管理、安全监控管理等领域为重点,全面集中进行整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监督检查,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安全检查表编制工作同时进行。其中:①矿井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仍然组织生产的和矿长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变更的,或先任命后培训的由安全副总工程师及矿安全培训中心主任负责监督检查;②超越红线范围组织生产的和图纸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的由矿长助理及技术副总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③未执行未探先掘、未探先采的由矿总工程师及地测副总负责进行监督检查;④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和瓦斯应抽未抽、抽采不达标、瓦斯超限作业及人为干扰监控系统的由矿通风副总工程师及监控副总工程师负责进行监督检查;⑤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的由矿机电矿长及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三)深化迎检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对超越红线范围组织生产的和图纸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未执行未探先掘、未探先采、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和瓦斯应抽未抽、抽采不达标、瓦斯超限作业及人为干扰监控系统等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做到检查发现问题→解决落实问题。

2、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引深活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矿“六长”、专业副总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实际,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检查、重落实”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六长”、专业副总及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要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强化矿井基本图纸绘制,定期进行图纸交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做好技术基础资料工作,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全面调查、收集、掌握、整理和分析本井田及周边矿井地质、水文、瓦斯赋存、煤层自燃、煤尘爆炸等重大灾害因素基础资料,为针对性预防重大灾害提供技术资料支持。强化现场技术管理,各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学习开工要求,一项目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或不按批准的措施私自组织生产。夯实预防重大灾害的技术基础,完善包括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系统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增强抗灾和安全避险能力。组织重大灾害预防治计划学习,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重点解决“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对安全生产的威胁,编制重大灾害防治计划,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再学习,保障矿井安全发展。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上级监管部门要求安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不断细化和规范安全检查内容,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我矿隐患排查规范化、常态化。实施隐患治理责任追究,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得到落实。

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集中开展 打非治违 实施方案

抄 送: “四科一室” 采掘区队

山西泓翔煤业有限公司

2.“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二

统筹规划

武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市委书记阮成发主持召开市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扩大会议, 将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市长唐良智主持召开第3次市政府常务会, 要求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常态化, 并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内容, 统筹考虑。市政府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负责领导全市专项行动。

武汉市安委会制定了《关于印发武汉市2012年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武汉市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 并要求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联合检查、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行动,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武汉市各级各部门有步骤、分阶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安办成立了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 制发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办副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张伏峰兼任, 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并且成立了综合统计、新闻宣传和执法检查3个工作组。综合统计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服务, 及时收集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每月汇总掌握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工作进度, 并及时汇总形成月度总结材料上报省安办, 适时起草上报省安办和市政府的专题报告;新闻宣传组负责及时收集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汇总各区、各部门上报的专项行动工作动态, 并每周及时向省安办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动态, 编发市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每周2期) , 及时反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在有关报纸、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政府网站专栏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 加强舆论引导,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利用媒体进行深度采访报道, 发掘并宣传推广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经验, 加强专项行动舆论宣传, 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典型案例, 公布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黑名单”。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 针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指导、协调解决、跟踪督办, 特别是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挂牌督办, 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及时向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

完善制度

为加强“打非治违”工作,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完善了工作制度。

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 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 汇总分析各区、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研究制定下周重点工作, 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信息报告制度对各区、各部门信息报送工作提出规定和要求, 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区、各部门和市局机关各处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

统计制度将各区、各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调度统计范围, 每周调度统计, 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跟踪督办制度对各区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跟踪督办, 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实行跟踪督办, 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月通报制度每月汇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并予以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 一月一小结通报。

强化重点

“要把城乡结合部和边远地区作为打非治违的重点, 强化街乡镇政府的责任, 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 组织多部门的联合执法。坚决遏制非法生产经营上升的势头, 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李上玉说道。今年来,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突出消防、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8个重点行业 (领域) , 特别加大对高危和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工业园的查处力度, 做到了集中力量实施有效打击、精确打击。并切实落实“四个一律”要求, 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 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 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 一律责令停产整顿, 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蔡甸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对玉笋山、独山两处烟花爆竹连片经营情况进行整治, 依法取缔关闭无证经营户51户。同时, 还取缔了外迁来的360户非法小服装作坊。江夏区安全生产监管局严查全区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 上半年实现了非煤矿山零伤亡。

加强联合执法

武汉市各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了统一领导的“打非治违”工作联动机制, 明确打击重点, 细化整治措施, 遏制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联合市公安消防局认真推进以“清理‘清剿火患’战役尚未排查到的单位、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和临时查封的单位场所等;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火灾隐患”为内容的“三清三治”专项行动, 巩固火灾隐患“清剿行动”成果, 重点查处了10类违法行为 (见链接) , 使得全市火灾事故大幅减少。安监、交通运输、公安、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运输行动, 有效打击了运输车辆挂靠、非法旅游包车、黑车、拼装车、非法运营、农用车载客等非法违法行为。青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城管、规划、法院、公安、消防等部门, 出动300多名执法人员及多台车辆装备对一处擅自开工建设的加油站实施了强拆。东西湖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监、质监、公安、城管、工商、消防等部门和长青街、舵落口大市场管委会等单位, 在舵落口大市场开展了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简易升降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共强行拆除简易升降机7台, 另经宣传教育由商户自行拆除简易升降机1台。

严格追责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打非治违”工作列入市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目标, 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 并加强跟踪管理的督查考核,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挂牌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今年上半年, 武汉市3起较大工矿事故都实行了挂牌督办, 目前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同时市安委会对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了“周分析、月总结、季通报”制度, 及时向全市发布事故形势分析, 提醒需要注意的重点环节和需要加强的工作措施。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设立举报电话, 各区都落实了不少于10万元的举报奖励资金, 举报案件同比增加了30%, 有效加大了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管力度, 使得一大批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查处, 责任人被依法追究。

舆论监督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充分借助新闻媒体作用, 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通过网站、微博、报纸、电台、电视台、安全生产简报等媒介开辟专栏, 对全市“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经验和成果进行专题宣传报道。与武汉市电视台联合在《都市茶座》栏目制作了安全专题节目, 内容涉及居民安全用电、用气、窨井盖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等方面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街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水平, 增强基层队伍“打非治违”工作能力,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于6月5〜7日组织458名街乡镇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基层单位和社区采取电子屏幕提示、悬挂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展示及社区小喇叭等多种宣传手段, 在辖区内开展宣传活动, 营造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信息报送

一是实行目标管理。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列为目标考核内容, 并与市财政每年安排的200万元重大隐患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挂钩, 不能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和工作信息的, 将被扣分, 甚至被取消受奖资格。二是加强业务培训。5月23日, 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举办培训班, 就执法工作、新闻宣传、数据统计和网上报表填报等具体工作对各单位人员进行了培训。三是通报工作情况。武汉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定期将各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并通报全市。

武汉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底, 武汉市共组织执法检查组2 441个, 参加行动2万7 592人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万7 331户, 发现涉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 861起。其中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1 797起, 警告288次, 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23家, 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170家, 行政拘留10人, 罚款152.32万元。

链接

10类违法行为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标志未完好有效保存;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5.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7.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在公共娱乐场所经营期间, 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9.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3.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4.打非治违方案 篇四

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为了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并结合***字【2012】40号文件《****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 “打非治违”整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的进行,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组织,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深、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我厂汛期、国庆、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认真贯彻《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和“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深化安全生产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全面排查治理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通过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活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我单位安全生产自保体系的有效运转,提高各车间的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我公司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安全处长***负责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打非”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认真开展“治违”活动,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针对各车间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减少“三违”现象的发生。

(三)认真开展“抓责任”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模式化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实施步骤

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将该项活动贯穿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之中,并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时要做好预警预测分析,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突出重点,扎实有序地组织开

展好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5月15日前)。重点检查内容有:

1、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防坠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第二阶段为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阶段(5月16日~6月20日)。

1、开展防汛安全专项治理。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工作,结合夏季防汛工作,组织开展防汛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实战应急能力;做好汛情预报工作,及时通过信息群发系统等方式,在第一时间发送防汛信息和要求;认真检查各车间防汛工作的落实情况,重点对备煤车间、洗煤厂、污水处理、焦场、电仪车间、配电站等环节和部位进行重点监管。

2、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 “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各车间大力营造学安全、管安全、讲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宣传活动,各车间要张贴宣传标语、安全警示用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3、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没及时做好整改的,应加强监督,责令其停工整改。

(三)第三阶段(6月21日~7月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

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控,对各项措施要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责任

各部门的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要认清当前形势和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守职责,强化监管,常抓不懈,以这次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为契机,坚决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三大战役,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单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信息报送

安全处要加强对“打非、治违、抓责任”和“三项行动”的监督指导,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总结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检查发现的现场安全隐患,要督促车间班组整改落实。对自查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违规违章操作,以及存有严重事故隐患的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车间班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进行重点跟踪监控。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横幅等宣传工具及举行安全演讲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目标、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现场从业人员,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现场张贴安全警示录,鼓励从业人员举报违规违法操作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普及安全基本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各车间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5.“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打非治违”工作精神,在全公司范围内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保证公司能够依法依规,合法经营,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观,坚持实施公司安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年HSE重点工作和“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突出预防为主,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组织“打非治违”活动顺利开展,把握活动实施宏观方向,组织协调各环节工作落实,为打非治违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对活动开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指导,确保打非治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活动过程中协调、指导、监督工作。

四、重点检查项目 根据广州分公司“打非治违”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确定如下自查自纠重点内容。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储存、运输、经营活动的。

1.由公共事务HSE专业委员会对各***证照情况进行梳理,制定统计资料,明确***名称、证照名称、有效期限、是否超范围经营等信息(附件2:广州分公司***证照统计表)。于6月22日前报送HSE办公室。

2.检查内容:一是查***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烟草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照,证照是否按期审验,且在有效期内。二是查***作业内容是否在相关证照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危险物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1.由***HSE专业委员会对***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制定统计资料,对***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计量人员计量操作证书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明确***人员持证、证件有效期等情况(附件3:

***业务证书情况统计表)。于6月22日前报送HSE办公室。

2.检查内容:一是查***负责人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二是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按规定频次、时间进行再教育。三是查计量员是否取得销售公司执业证书,并持续进行再教育和培训。

(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经正规设计的,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建设单位将新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转包、违法分包的。

1.由工程建设HSE专业委员会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统计,明确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施工单位资质、有否转包和分包行为等情况(附件4:广州分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统计表),于6月22日前报送HSE办公室。

2.检查内容:一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方、监理方工程监理、环境监理、施工方是否具备《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程设计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资料。二是查证照是否按期审验,是否在有效期内。三是查证照描述的业务范围是否具备本建设项目的承建要求。四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方队伍、人员来源及构成,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和操作证书,是否经过安全培训与教育。五是查施工方是否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

(四)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试生产环境保护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运行的。

1.由工程建设HSE专业委员会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统计,明确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及保护等情况(附件4:广州分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统计表),于6月22日前报送HSE办公室。

2.检查内容:一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试运行前,是否取得有资质评价单位出具的安评报告、环评报告。二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对安评、环评报告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三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产使用后,查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配备、使用、维护保养情况,查相关记录。

(五)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规定的工程内容、建设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

1.由工程建设HSE专业委员会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统计,新改扩建项目工程内容、环保措施是否进行了更改,更改后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是否编制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附件4:广州分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统计表),于6月22日前报送HSE办公室。

2.检查内容:一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建设地点实际建设情况,是否与施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能否提供经设计单位签章的有效的设计变更资料。二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监理日志及施工例会会议纪要,是否登记工程施工及土方外运等产生的扬尘、建筑垃圾倾倒、施工过程生活污水等问题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内容。三是查***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过程中,施工方、建设方是否编制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抢险预案。

(六)擅自停用或长期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环境监测设备,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的。

1.***HSE专业委员会对污染物排放超标导致环境污染的情况进行统计。分别对***隔油池、水封井、油气回收装臵、吸油毡、吸油袜、消防沙等风险控制设备及设施的设臵及维护情况(附件5:广州分公司风险控制设备情况表),于6月22日前报送HSE办公室。

2.检查内容:一是查***运行过程中,水封井、隔油池、油气回收装臵的安装设臵、使用情况。二是查***吸油毡、吸油袜、消防沙等风险控制设施的配备、保养情况。三是查***是否定期进行环境评价。

(七)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开展工程建设、生产经营的。

***HSE专业委员会对环境敏感区域***点进行统计,明确其是否取得施工项目建设批文。

(八)瞒报谎报事故的,未按规定及时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和评估未通过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1.***HSE专业委员会统计***发生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快报建立情况,危害因素及环境因素辨识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编制统计表。(附件6:***安全事故及预防情况统计表)。于6月22日前报送HSE办公室。

2.检查内容:一是查***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查***是否按照国家及上级公司要求,建立事故快报、月报记录,并按时上报。三是查***是否定期开展危害因素、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四是查***是否针对已辨识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九)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检查内容:一是查***发电机、配电柜使用等所有作业是否有支持性作业规程。二是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委会组织机构,并有效运转。三是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是否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十)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及安全附件未经检定许可,以及劳动防护设施不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HSE专业委员会统计***劳保防护设备设施情、监控设施及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分别建立计量器具统计表(附件7)、视频监控系统统计表(附件8)、计量系统液位仪统计表(附件9)、防雷防静电检测统计表(附件10)、劳动防护用品统计表(附件11)。

2.检查内容:一是查***主要计量设备,是否取得检定证书。二是查***涉及的视频监控系统、自动计量系统液位仪使用维护、更新管理情况。三是查***是否按期进行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防雷防静电检测工作,是否取得《 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四是查***一般劳动保护用品的确定种类、数量及配发范围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要求。

(十一)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验收不合规,未及时关闭的,以及存在重大安全环保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1.***HSE专业委员会统计***隐患情况表(附件12)。2.检查内容:一是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机制,是否编订隐患台账。二是查***是否针对安全隐患项目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积极组织整改或制定人防、物防措施。

(十二)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HSE专业委员会统计***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编制有效性。

2.检查内容:一是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情况。二是查***应急预案有效性及签发情况。三是查***应急预案演练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四是查***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三)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1.***HSE专业委员会统计***消防器材配臵情况表(附件13),并明确其数量及有效性。

2.检查内容:一是查***作业区域是否设臵移动式消防器材、消防沙池箱、灭火毯等设备设施,其配臵数量、覆盖范围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使用要求。二是查***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现行管理制度是否完备,现场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符合国家、行业规定,是否及时充装。三是查***培训记录,是否针对消防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进行相关培训、教育,是否涉及全员,是否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针对不符合情况,是否采取补救、防范措施。

四、实施阶段

从即日起至9月份,公司“打非治违”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自查整改阶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HSE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检查表(附件1),结合6月份基础管理月工作安排组织对***开展检查。检查主要针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违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对近两年发生过安全环保事故和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点及承包商进行重点排查。针对“打非治违”重点关注项目,结合问题排查情况,进一步做好问题统计,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各专业委员会根据“打非治违”活动重点项目及实施要求,分别做好专业线内相关项目的自查统计工作(相关统计表见附件),明确管理现状,针对性制定相关纠正或完善措施,于6月22日前将本专业线相关统计表及总结材料报送HSE办公室。

HSE委员会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问题和各专业委员会报送统计表分别进行汇总整理,于6月30日前制定检查总结材料上报省公司。

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

各专业委员会要根据业务分管单位的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现场重点检查单位,依据专业线实际情况编制相关专项检查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督查,同时对上半年股份公司及省公司HSE审核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为迎接验收及总结汇报阶段。

落实公司“打非治违”方案执行,做好HSE审核问题的整治,总结方案执行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迎接省公司检查组的抽查,同时开展下半年HSE管理体系审核。9月初,迎接省公司下半年HSE管理体系审核,做好向省公司的专项总结汇报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大宣贯力度。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违规经营可能带来的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协调,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夯实基础,保证公司依法依规,合法经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事故。

(二)坚持“四个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要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当前国家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相结合,与上级和公司HSE管理体系审核问题的整改相结合,与三年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相结合,与事故(事件)查处和责任追究相结合,认真查找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扎扎实实进行整改。

(三)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内部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的作用,通过张贴宣传画、设臵专栏、召开专门会议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工作广泛宣传报道,对自查整改活动中正、反两方面典型要进行曝光。要鼓励和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参与、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环保自律意识,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6.“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六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富煤安字【2014】31号文件精神,严历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建设行动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

长:计泽勇(法人代表)

副组长:王宏智

成员:李加有(安全副矿长)、李加道(技术副矿长)、李孟云(生产副矿长)、李水能(机电副矿长)、张勇(安全科科长)李林兵(技术科科长)、赵

佳(保卫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科,负责活动日常事务,由张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深入开展“六打六治”的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三、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至11月)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四、重点内容

1向安全科汇报。负责人赵佳。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煤矿和公告关闭未关闭或关闭不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多系统、多井口出煤。重新定的文件认真学习,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负责人李加有。

4、证照不全、证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或者停产整改期间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以及未经复产验收擅自违法组织生产。按要求办照过期、井证不符从事生产。负责人李加道。认真落实停产整改工作做到未经复产验收不得违法组 织生产。负责人李孟云。

5、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

6、逃避隐瞒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察、监管指令的煤矿。各工作点必须有经审批贯彻学习作业规程,并报分局存档备查。作业点必须引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随时监控。不得逃避隐瞒检查坚决配合好上级执行安全监察及监管。负责人李林兵。

7、非法用工、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并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特员和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对单位从业人员按煤矿规定认真执行,严格培训时间、经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对特员要及时送培,确保特员符合需要。负责人李加有。

8、打击煤矿图实不符、弄虚作假、蓄意逃避安全监管监察的不诚信行为,整治图纸测绘不及时、填绘不准确、标注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负责人李加道。

四、工作开展

并由矿长组织进行动员和部署安排。

㈡、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开展此项活动。按工作内容的要求,各有关责任人员要认真进行“打三非”“治三违”工作,自检自纠工作,并制订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如果因工作不到位,煤矿承受上级批评处罚或停产整顿的则要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㈢、要注重标准,按标准进行整改。针对自查自纠查出的“三非”、12月底要进行做好此项工作的总结。

9月6日前制订好专门方案

五、有关要求

1确保取得成效。

2、要抓住重点,坚决实施好重点工作排查整顿。

3、严肃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凡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不细造成落实不到位的,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和责任追究。

富源县营上镇海扎煤矿

7.公路打非治违实施方案 篇七

关于公路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一】

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是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主要抓手。市政府决定,从2月至12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201x年永州市公路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级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重点范围:干线公路管理、养护、建设工程施工等领域。

重点内容:把目前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路政管理违法现象作为打击重点。

(一)市政府确定的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公路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

6.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7.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9.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0.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1.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2.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本系统公路运营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1. 占用公路的马路市场;

2.盗窃或故意破坏公路设施的;

3.不按限速限载标识强行通过桥涵的;

4.干线公路控制红线内非法施工的;

5.车辆超限行驶的;

6.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安装非公路标牌的;

7.强行闯入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影响施工安全的;

8.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拒不赔偿公路损失的;

9.公路上随意洗车加水的;

10.路况及三四类桥未按规定巡查的;

11.单位主要负责人长期不参加安全培训的;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2月下旬—3月底)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特别要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治违”的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立查立改违规违章行为。

市局安委办启动第一次暗访督查,市局有关科室开展第一次专项督查。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市局安委办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重点区域和单位,市局领导要带队深入现场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集中联合打击。各单位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市局安委办启动第二次暗访督查,市局组织相关科室开展第二次专项督查。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单位各部门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 “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市局安委办启动第三次暗访督查,市局组织相关科室或邀请相关单位开展第三次专项督查。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在第一轮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

市局安委办启动第四次暗访督查,市局组织相关科室或邀请相关单位开展第四次专项督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各单位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打非治违”行动有序有效开展,市局成立由局长蒋仕民任组长,副局长奉起富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局安委办成员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市局安全法制科,负责部署、组织、协调全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 “打非”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企业“治违”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加强统筹抓好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分管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落实。

(三)切实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治违”不力的施工企业,要依法采取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理措施。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对“打非”不力导致严重非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事前问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四)切实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打非治违”排查摸底工作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做到不安全不复产。把“打非治违”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施工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务求实效。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坚持“四不两直”,深化暗查暗访,加强督促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公路局、市直单位、干线公司向市局安委办报送信息要求:

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方案(邮件和纸质双向报送);

6月25日前报送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小结(邮件报送);

8月25日前报送“回头看”阶段的工作小结(邮件报送);

10月25日前报送第二轮集中整治阶段的工作小结(邮件报送);

12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邮件报送)。

从3月份起,各单位每月报送不少于2条动态信息(邮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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