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

2024-08-11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精选8篇)

1.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 篇一

政府会计功能研究-法务会计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内容简介】文章梳理了国家治理视角下政府会计功能的生成机理,具体包括优化功能的生成机理、保障功能的生成机理、监督功能的生成机理和评价功能的生成机理。阐述了政府会计功能对国家治理的作用主要是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国家利益;践行社会责任,评估社会治理;落实审计监督,实施权力管制;提升财政管理效率,优化财政预算;进行绩效评估,提升政府绩治;评估政府负债,预警债务风险。最后指出对政府会计功能的研究可朝着实践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政府会计;国家治理;审计监督

引言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廉洁政府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指出,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提高政府执行力[1]。随着当前我国政府会计的大力发展,专业、高效的政府会计信息对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廉洁高效的新型政府具有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功能也是推进当前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客观需求。从本质上说,政府会计作为一种公共管理工具,是一种积极作用的客观存在。它的主要作用是提供重要的政府会计信息,一方面有助于解除受托责任;另一方面,它可以为相关利益公众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合理、及时和高效的信息依据。从网络数据发展的方面来讲,当前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日新月异,政府会计功能理应借助现代化的工具和技术,基于原来的反映和监督的功能,不断拓展政府会计功能的深度和广度,以提高国家治理的能力。从政府和国家治理机制角度来讲,经过拓展和科学设计的政府会计功能可以提升政府预算安排和执行,有助于改善政府财政管理效率,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政府会计体系是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技术手段,在运行过程中生成的政府会计信息具有信息揭示功能,对政府财政预算管理和行政管理具有重要作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家治理内涵及作用的相关研究。Leftwich(1993)[2]、Rosenau(1995)和 Vanetal.(2014)指出,治理就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

在特定的范围内借助公共权威来维持一定的秩序,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齐守印(2015)、向玉乔(2016)和 Bardhan(2016)对国家善治进行了阐述,认为国家善治主要是指在政府发挥各项行政职能过程中,应当遵循政府经济学理论,提升行政效率,以实现最少的公共资源的消耗和提供最优的公共产品与服务的目标,进而实现 清明与稳定。王浦劬(2005)则对 信任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信任包括公众对 体制的信任、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公众之间的相互信任。本质上讲,政府信任是公众对所处 环境中的 制度、意识形态和 价值观的认同。二是对会计功能内涵及作用的相关研究。众多学者对政府会计基本功能和管理性衍生功能进行了研究。陈志斌(2014)认为,政府会计除了反映和监督功能,还有揭示、管理和治理功能。GrossiandSteccolini(2014)指出,政府会计是确定权力关系和提高决策质量的基础。政府会计功能有效地提高政府控制力,有助于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等。当前,学术界越来越重视政府会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谢志华等(2010)、李敬涛和陈志斌(2015)从“善治”或“良治”的视角切入,研究了政府会计作用于国家善治的路径和意义。郝东洋和张冉(2016)探讨了政府成本会计对国家治理的功能和概念。三是政府会计实现治理功能的相关研究。朱星文(2006)认为,会计作为特定的经济管理技术手段和工具,通过完整的体系和步骤实现治理功能。谢志化(2010)指出,健全和完善的政府会计运作机制,可以保障政府各职能机构之间相互的制衡机制发挥作用,以提升国家治理水平。张琦等(2009)和路军伟和于国旺(2010)认为,当前会计改革

会涉及到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也存在差异,因此,切实提高政府会计功能有利于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李建发和张国清(2015)则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对国家治理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高效科学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体系有助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陈志斌(2014)、陈志斌和李敬涛(2015)、陈志斌和刘子怡(2016)也从信息披露的角度对国家治理进行了研究,得出了类似的结论。王晨明(2016)和章贵桥(2017)基于政府会计准则的视角对国家治理进行了研究。研究发现,高效、科学和完善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起着基础和保障性的作用。综上所述,学者们在研究中提出了各自的主张与建议,这极大地丰富了现有的研究成果。然而,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政府会计功能对国家治理的基本认识和理解,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政府会计功能的生成机制如何?政府会计对国家治理的具体作用如何?学界对上述问题的研究还相对薄弱。因此,本文拟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理论上,以丰富现有研究成果。在实践上,以期为政府相关决策制定提供必要的参考。

一、国家治理视角下政府会计功能的生成机理

(一)政府会计优化功能的生成机理

周旺生(2004)指出,权力是一种稀缺性的社会资源,它具有支配的属性。对公共权力资源进行合理和科学地配置有助于公共权力有效地运行。政府会计对公共权力配置功能的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强化外部制衡。权力制衡是权力配置的前提要求。申亮(2011)指出,实际有效权力往往掌握在具有信息优势的主体手中。权力配置依赖于信息分布。因而,实施治理的主体必须充分掌握全面的信息,以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衡。但是,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是很难直接观测到的,内部治理主体(政府)往往掌握有充分全面的信息。相对于内部治理主体,外部治理主体由于信息获取受限,导致在信息分布中居于弱势地位,进而导致外部治理主体难以对公共权力进行有效地外部制衡。陈立齐和李建发(2003)指出,提高信息披露体系的透明度,可以对公共权力形成限制,并且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意味着政府出让其部分权力,以改善公共权力的配置格局。宋伟官(2014)指出,政府会计的信息披露功能恰好可以承担信息公开的角色。它可以向社会公众披露高质量的信息集。因此,政府会计信息的披露有助于解决治理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避免外部治理主体在信息分布中处于劣势,从而加强公共权力的外部制衡。2.促进权力共享。公共权力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公共性。这一特征表明,现代化国家治理必然要

迈向权力共享的途径。钱再见和高晓霞(2015)指出,促成公共权力的社会回归是治理的核心要义。俞可平(2014)认为,主体多元化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特征。政府依然位于公共权力的核心,其它治理主体是不可缺少的参与者,所有的治理主体间应当是平等的互动合作关系。多治理主体共同合作、参与治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阻止政府对公共权力的垄断,以改善公共权力和重新进行配置。陈志斌(2014)指出,在进行治理过程中,外部治理主体必须首先获取充分的信息,而政府会计恰好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实现外部治理主体参与治理的诉求,促进权力共享。政府会计信息可以更好地促进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的互动,通过政府会计信息的及时披露,有助于保障社会大众对治理的参与权,增强社会大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进而促进治理主体实现权力共享。

(二)政府会计保障功能生成机理

在公共权力有效运行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对公共权力进行科学地配置,还需要构建良好的运行环境与科学、及时和高效的信息支持。在保障公共权力运行方面,政府会计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构筑基础运行环境。政府会计信息系统为公共权力高质量的运行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它是公共权力运行的关键性技术环节。陈立齐(2009)将政府会计看作政府的“神经系统”,而政府会计信息就是连接神经系统的“神经元”。它贯穿于公共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起着基础性的保障作用。因此,政府会计功能的充分发挥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公共权力运行基础环境。依赖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可以与财政管理、平衡预算、政府控制和审计等形成共享机制,促进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的深度融合,形成高效的信息网络,共同为公共权力的运行构筑良好的基础环境。2.提供信息支持。政府在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必须以可靠的信息为决策依据,因此,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依赖于信息质量的高低。陈小悦和范辉政(2006)指出,本质上讲,政府进行决策制定就是对各类已知或未知的信息的状态进行研判和加工处理。在公共权力运行之前,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公共权力决策。因此,高质量行使公共权力的关键就是看是否有及时可靠的信息予以支持,特别是高质量的政府会计信息尤为重要。对于行使公共权力的内部治理主体而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信息系统可以准确合理地反映财政状况和预决算等方面的会计信息,这就为决策制定提供信息支持。对于行使公共权力的外部治理主体而言,通过对披露的政府会计信息进行理解和判断,可以对公共权力运行情况进行客观和理性地认知,并且通过信息效应反作用于以政府为主的内部治理主体的决策,以利于公共权力始终以公共利益的目标运行。

(三)政府会计监督功能的生成机理

由于人性存在自私和理性的一面,公共权力行使主体就具有自私的本性(朱颖,2011)。因此,必须对公共权力加以监督以保证国家治理的健康发展。政府会计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规范内部制衡机制。本质上讲,政府会计属于规则型技术,它通过一系列的规则和步骤,实现特定的目标。政府会计系统利用确认、记录和报告等程序,通过资产核查、预算控制和绩效考评等手段,对政府财务经济信息进行加工和处理,有助于内部治理主体在进行科学预算、维护资金安全和防止官员贪腐等方面发挥内部制衡的治理作用。因此,规范科学的政府会计体系可以构建和完善政府内部制衡机制。本质上讲,政府会计系统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制衡作用主要来自于政府会计自身特殊的权力制衡机制。它内嵌于内部治理主体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可以及时对公共权力异化行为进行纠偏,保障政府各类财务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的规则和惯例运行,从而有助于公共权力运行的规范化。2.抑制权力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权力天然倾向于腐败(阿克顿,2001)。缺乏对公共权力的监督必然滋生腐败。治理主体对信息的垄断必然会扩大权力腐败的空间,因此,对

治理主体行使公共权力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时,必须以充分的信息为基础。政府会计信息表现为公共受托责任履行状况的反映,权利与责任始终交互在一起。因此,政府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反映公共权力运行的情况。由此看来,在规范的政府会计体系下,政府会计信息可以清晰地描绘出治理主体行使公共权力的运行状况,进而对治理主体行使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特别是在当前电子政务环境下,各级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将变得不再隐秘,利用高效的政府会计信息可以显著提升政府行使公共权力的透明度,消除治理主体行使权力的隐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权力腐败风险进行有效抑制。

(四)政府会计评价功能的生成机理

科学地行使公共权力需要对其进行合理评价,因此,开展评价工作是公共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在开展评价过程中,及时可靠的政府会计信息是开展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政府会计对公共权力运行效果的评价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促进对公共权力运行的科学评价。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往往取决于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

路军伟和李建发(2006)的研究表明,在各治理主体行使公共权力过程中,存在着多元化的目标和行为。从作用客体来讲,公共权力作用的客体表现出广泛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因此,在对公共权力运行效果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过程中,应当尽可能考虑至多元化的影响因素,并且尽可能均衡各类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在政府履责行权过程中,政府会计信息扮演着载体的角色。张琦,张娟(2012)和潘俊等(2014)指出,政府会计信息是政府各类公共政策效果的量化反映与重要替代指标。因此,政府会计信息可以作为治理主体行使公共权力带来的效果的量化指标,进而构成评价体系中的核心指标。由于政府会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考虑政府会计信息指标的评价体系将更具科学性。2.提升公共权力运行效率。评价与评估往往具有引导作用。通过科学合理地评价,可以纠正公共权力运行中暴露出的问题,从而提升公共权力运行效率。理性的治理主体借助于政府会计信息来评价公共权力运行的情况,并且将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进而作为下一步决策的重要依据。这就产生了评价反馈效应。对于政府会计信息而言,评价反馈效应作用路径主要体现在惩戒和激励两个方面。公共权力运行带来的良好绩效可以带来报酬或者奖励,产生示范效应。反之,则会被惩罚,产生警示效应。根据过去的结果和经验,反馈可以调节未来的行为。评价反馈效应有助于调整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决策,使得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而提升公共权力的运行效率。

二、政府会计功能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一)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国家利益

利益是制度设计的源泉,是 活动的源动力,也是社会公众 经济行为的驱动力。众所周知,资源是利益创造的本源。因此,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资源是否按照契约均衡配置,且已经配置的资源是否得到科学合理地运用。此外,还要考虑到政府在公共资源配置与运用过程中是否得到利益相关者的有效监督。以上目标的实现,一方面依赖于政府公共资源配置的制度安排;另一方面依赖于贯穿资源配置过程中及时、高效和准确的信息以及对资源配置进行动态的调整,以保证政府资源配置趋向于均衡配置。通过以上分析及章贵桥(2017)的研究,本文发现,获取、认知和高效运用政府会计信息对提高政府资源配置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向社会各信息使用主体提供准确、高效、及时和科学的会计信息是会计的主要作用。信息使用主体依据所获取和认知的会计信息进行决策,继而,信息使用主体会对财政预算进行评估,判断预算执行的效率。这也凸显了契约的作用。其次,政府会计可以反映出政府历史资源配置信息,结合国家制定的战略发展政策,这就为财政预算有倾斜地支持不同地域产业发展提供了依据,进而有利于实现国家宏观经济资源配置均衡。最后,根据经济学理论,资源均衡配置是经济中最优化的状态,它是实现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民众对政府信任的基础。相较于市场经济中经济资源的“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机制,公共资源更多地是依赖于“有形的手”的资源配置机制。根据政府会计的内涵和功能,它可以成为实现“有形的手”资源配置机制的有效工具,从而达到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国家利益的作用。

(二)践行社会责任,评估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不可缺少的内容。它具有丰富的内涵,包容社会某一特定时期的环境、文化和社会民众的社会保障治理等内容。章贵桥(2017)指出,这些内容均可概括为践行社会责任。在实施某些特定内容的社会治理,如社会环境治理和社会保障治理等社会治理时,必须进行成本核算与绩效综合评估等步骤。政府会计可以为特定的社会治理内容提供科学、准确和及时的政府会计信息。在当前我国

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情形下,他律监督机制也在不断地完善。而以公众为主的他律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和完善需要相关条件来进行保证。其中政府会计功能在他律监督机制有效运行中起着基础性作用。首先,政府会计信息是他律监督机制有效实施的前提条件。政府会计功能的有效发挥可以生成与披露政府实践社会责任的相关信息,社会公众可以依据相关的政府会计信息进行监督。其次,在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社会大众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存在差异。社会治理机构应当针对存在的差异性进行实地调研,并将调研信息及时地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在信息生成到披露过程中,政府会计功能发挥着主要作用。政府会计可以将社会治理组织制定的目标和预算配置及时地向社会公众进行披露,同时结合自律机制和他律机制,形成社会治理的良性均衡监督机制,以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落实审计监督,实施权力管制

权力的主要功能就是保护公共财产的权利。行政权力的被委托者,只能是人民的官吏。如果人民 意,可以及时进行撤换。本质上讲,权力就是在特定环境下的管制与强制的关系,是全体社会成员赋予的权

力。

(2017)[1]指出,我们要深化标本兼治,以 永远在路上的决心,保证 清明,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监督指的是对政府公职人员在行使 权力过程中进行的监控、督促和规范。高效运转的国家审计机制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国家 的信任和国家治理水平。一方面,政府会计信息为解除公共受托责任提供重要依据。解除公共受托责任是政府会计账务报告的主要目标之一。然而,政府行为如何解除公共受托责任,就必须依赖于政府会计财务报告。通过披露真实和准确的财务信息,各级政府职能机构的财政信息将会及时公之于众,如政府“三公经费”披露制度等。通过披露及时、高效和准确的财务信息,上级政府就可以以此为依据,来评估下级机构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和贪污腐败等问题。因此,通过这样的纵向监督形式,上级政府可以更好地对所属机构进行行政监督,进而形成廉洁的 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功能可以有效减少政府管理组织与社会大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更好地发挥横向监督作用。政府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和合理的披露,可以使社会民众全方位了解政府行政效率,使得政府与社会民众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变得更加透明和顺畅。因此,社会公众就可以全方位的对政府行政管理行为产生影响,并且社会民众横向监督的积极性也将得到提高。

(四)提升财政管理效率、优化财政预算

政府在进行行政决策的时候,必须以全面、及时、合理和准确的财政信息为依据。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功能可以提升财政管理效率、优化财政预算,提升政府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第一,我国《预算法》要求政府会计系统必须及时反映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且对预算活动过程进行监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财政透明度手册》提出,政府机构必须定期向社会所有公众披露及时准确的政府财政预算信息。我国也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准确、及时和高效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政府财务信息,将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提升财政透明度作为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基本要求。科学、合理和完善的财务信息披露体系是各级政府机构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公众履行社会监督权利的合理要求。随着当前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政府会计功能的有效发挥对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财政透明度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于文轩(2013)的实证研究表明,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财政透明度有助于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进行国家治理能力的信任。第二,提升财政透明度是各级政府使用财政资源和合理执行预算的内在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功能可以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政府相关的财政行为以及财政资源的使用细节,以促进各级政府行为透明化和法治化。第三,社会公众对政府 信任的增强,要求政府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财政透明度,而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前提。社会公众对

政府行政管理行为具有知情权,因此,政府会计功能的高效发挥可以保障民众的基本权利,提升社会公众与政府的信息沟通效率,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对政府的 信任。郑建君(2013)的实证研究表明,社会公众的 参与程度可以显著地促进政府的 信任。因此,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功能可以提升财政管理效率和财政透明度,优化财政预算,提升政府的 信任。

(五)进行绩效评估、提升政府绩治

政府公职人员进行行政管理活动必然会产生一定的后果,并且,产生的经济后果往往依赖于政府 管理的责任性。因此,政府进行行政管理带来的后果,也成为评估政府相关管理人员责任的重要依据。第一,政府绩治是指政府进行行政管理过程中,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Li(2017)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公众对政府治理满意度的程度与 信任呈现出正相关关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政府官员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评估作为政府会计的主要功能之一,可以定期通过一系列程序和步骤,形成相关的财务数据,以此作为政府官员进行行政管理效果的重要依据。第二,政府绩

治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公众对政府 信任的重要依赖。在法治化社会,政府必须依法进行行政管理和实施合理奖惩措施。在进行依法奖惩过程中,必须依据可靠、合理和及时的绩效数据。绩效数据是政府会计根据真实情况经过一定的核算步骤生成的数据。如对某个时期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考核,就可以根据政府会计生成的相关定性指标和对应的数据,利用权威的测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和对比,从而对政府行政效率进行绩效评价。因此,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功能,利用政府会计报告公布的相关信息和数据,为政府相关机构和公职人员进行绩效评估提供重要依据,从而为提升政府绩治奠定良好基础。

(六)评估政府负债、预警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当前,财政部已经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监管,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也趋向于规范。然而,应唯等(2016)指出,随着不同时期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政府不同的负债项目进行会计核算,对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地理经

济学理论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时期,由于地理条件的差异,一国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人文环境和经济发展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因此,在利用财政政策推动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的政策助力发展。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由于财政资源的短缺,政府可利用以适度举债的措施聚集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民生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然而,在这一举债过程中,如果不进行合理的政府负债评估,构建债务预警体系,将会阻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带来巨大损失。利用政府会计的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对相关的政府债务项目进行债务确认和定量评估,可以为监控财政风险提供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工具。依赖政府会计信息全面评估政府负债、防范财政风险,对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有效预警,从而避免出现大范围的 信任危机和政府破产问题。因此,充分发挥政府会计功能对防范、评估政府负债,建立债务风险预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 伟大胜利——在

第十九次全国 上的报告[J].学理论,2017(11):4-21.——文章均为 WORD 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2.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研究 篇二

法务会计是指特定机构接受委托对经济犯罪、经济过失、经济纠纷案件等经济活动进行会计调查与取证, 为法庭和诉讼当事人提供专门服务的一种特殊会计工作。它是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 旨在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 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 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科学。

二、法务会计的产生及沿革

法务会计最初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 是西方国家在市场经济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新领域。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 经济组织规模日益庞大, 现代金融工具不断创新, 企业经营环境瞬息万变。与此同时, 各国为了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 颁布了许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下, 经济犯罪、经济纠纷的形式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 而且几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与会计和审计有关。而通过法律来调节市场经济行为是现代经济的主要特征, 对每一个市场经济主体来说, 法律诉讼将成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 法务会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它是一种既不同于一般会计工作, 也不同于一般审计工作的特殊会计工作, 因其主要是涉及会计和法律的特殊领域, 而被称之为“法务会计”。法务会计具有专业性和涉及广泛学科门类的特点, 是多属性边缘学科;最终目的是通过调查获取有关会计证据资料, 并以委托人或法庭能够接受的形式给予陈述或解释, 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它的对象是与经济犯罪、经济纠纷以及与舞弊密切相联系的经济活动及其所涉及的各类会计资料与证据信息。21世纪初以来, 随着法务会计师在协助美国政府调查“安然”、“世通”等大公司财务丑闻中作用的独特发挥, 法务会计受到美国政府的广泛重视。法务会计师被人们称为能够看到数字背后“猫腻”的“警犬”, 赢得了人们的广泛尊敬与赞许。近年来, 法务会计在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快速发展, 法务会计被人们认为是本世纪最为热门的行业之一。

三、法务会计在我国成长过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 会计法律纠纷和公司财务舞弊频繁发生, 资本的趋利本质得到充分体现, 相关案情也越来越复杂。而法务会计所提供的一套理论和技术方法, 正是对商业欺诈与舞弊进行预防、识别、发现与调查所必不可少的手段。比如, 我国证券市场的第一例民事侵权赔偿案———渤海集团民事侵权案, 原被告双方在财务报告中是否存在虚假财务数据、赔偿损失如何计算、损失与违规行为是否有必然联系等关键问题上争论不休。由于这些问题涉及到非常复杂的会计专业知识, 曾引起了司法界与会计界的高度重视。再如几年前的“德隆系”案例, 经过调查发现, “德隆系”的相互交叉持股频繁, 想要调查清楚股东的持股比例都是一项非常大的工程。再比如黎明股份除了常规性的少提少转成本、费用挂账和缩小合并范围等违规行为以外, 还人为伪造数据。类似的案例非常多, 这类舞弊案件的案情复杂程度超出了一般调查人员的专业水平, 犯罪手法更加隐蔽和巧妙。要查明类似案件, 不但要用到会计知识和审计知识, 还要用到证据搜索和法律结果判断等相关法律知识, 这就对专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必须是综合了会计、审计、法律方面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才能胜任, 这就产生了对法务会计的需求, 给法务会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四、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意义

近些年来, 随着涉及财务问題的贪污腐败、商业贿赂、财务舞弊、职务犯罪、白领犯罪、洗黑钱等经济犯罪的大量出现, 我国对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研究、法务会计的教育与培训、法务会计调查与诉讼支持业务的提供已经有了越来越强烈的需求。据了解, 我国的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事务所、审计部门以及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法务会计人才以及法务会计服务活动都有了强烈的需求, 他们迫切需要既懂法又掌握会计审计技术方法, 能查账、会审计、通晓诉讼程序、掌握证据规则的复合型人才。我国的法务会计被认为起步较晚、发展较慢, 好多配套的规章制度还不完善, 法务会计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也不多, 都是试验性的教育和培训。笔者认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在中国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 各类涉及复杂财务会计问题的经济案件时有发生, 发生纠纷的当事人需要专业化的法务会计代理, 对法庭做出的判决进行判断和申诉。所以我们要加快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为以后储备专业人才。为了满足社会对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 我国的一些高等院校 (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中国计量学院、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浙江财经学院等) 相继创办了法务 (司法) 会计专业或面向在校会计学或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了法务会计课程, 受到了广泛的欢迎。

五、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构想

我国高等教育通过几十年的发展,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初步形成了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教育体系,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 在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法务会计人才培养, 笔者提出如下设想。

(一) 通过高等院校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应该通过二学位教育和研究生 (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教育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或方向来培养法务会计人才, 不应在专科和本科阶段 (包括双学位教育模式) 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或方向。根据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对会计学、财务管理和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情况, 笔者主张法务会计培养要“主修会计知识, 兼修法律知识”。

1. 先学“会计”, 再学“法律” (会计包括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 法律包括法律相关专业) 。

其一, 本科阶段学习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攻读第二学位时学习法学专业。其二, 专科、本科阶段学习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研究生 (包括脱产硕士研究生和脱产博士研究生) 阶段学习法学专业或会计学 (法务会计方向) 。其三, 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都学习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法学专业, 这里的研究生指的是脱产研究生。与此同时, 要进行法务会计职业道德的学习。

2. 先学“法律”, 再学“会计” (会计和法律的解释同上) 。

需要说明的是, 笔者不提倡这种培养方法, 原因也是由于法务会计要求会计方面的专业素质较高, 人们对自己第一个专业的“感觉”不容易改变。但如果仍将这种模式推行开来, 那么笔者有以下建议:如果专科、本科阶段学习法律专业, 硕士研究生阶段或博士研究生阶段必须学习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而且, 硕士阶段的课程设置更要注重会计学的基础教育, 帮助学生尽快将法律专业的“感觉”转变成会计学专业的“感觉”。同时要进行法务会计职业道德的学习。

3. 通过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进行职业认证。

我国完全可以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经验, 经过论证后再逐步实行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 经考试合格且具有一定年限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就可以申请执业证书成为注册法务会计师, 同时还要接受正规的后续教育。

(作者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法务会计的内涵和特点, 随后阐述了法务会计的必要性以及法务会计人才的匮乏, 得出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并对如何培养合格的法务会计人才提出一些构想。

3.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探讨 篇三

【摘要】法务会计是法学和会计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兴的综合学科,法务会计人才是我国目前比较紧缺的人才。笔者认为,应该针对法务会计人才所需要的素质要求,加快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合格的法务会计人才。

现代“法务会计”从历史渊源看,最早出现于上世纪70 年代末80 年代初的美国;它的出现主要与当时的内部股票舞弊案以及储蓄信贷行业的丑闻有关。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这一专业名词和服务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理论界对“法务会计”概念与实务的研究,也是近几年才开始的。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纠纷、过失和经济犯罪等案件越来越多,手段也越来越隐蔽。但由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办案人员受到专业知识、技术方法、业务手段的局限,只有借助于具有会计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和熟知相关司法程序和要求的专业人员,即依靠“法务会计”人员来完成案件的调查、侦破、鉴定等工作;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

我国的法务会计是指以会计理论为基础,运用审计方法和侦查措施,分析并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问题的一门科学。它应是一门应用科学,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科,也被认为是法庭科学的分支。法务会计是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和技能对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未决问题进行调查、计算、分析和认定,将证据规则与之相结合的一种会计学科。法务会计与其他会计最大的区别就是会计所执行的工作及报告都是为法庭服务的。法务会计通过对舞弊调查,并为管理部门、律师或者私人调查服务。通过法务会计,将有助于他们了解和解决会计有关的损失,特别是财务金额方面的损失。法务会计也经常帮助管理部门强化公司的内部控制,以减少管理部门的舞弊发生。不难看出,法务会计所关注的问题是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法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向法庭提供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庭对经济案件客观、公正地做出裁决提供相关的证据。

一、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法务会计人才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观念的强化要求会计领域与法律领域的沟通。市场经济通过法律调节经济活动,而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与会计、审计相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和经济运行过程日益受到法律规范的约束。与此同时,违法违纪、经济犯罪案件也在急剧增多。在客观公正地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社会越来越需要更多的法务会计人才。

虽然法务会计人员的称呼不一致,根据其定义可知法务会计人才主要存在于我国三大领域: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和司法机关。首先,在企事业单位中的法务会计,一方面要促使本单位的财务行为、会计行为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在单位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熟知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法律交涉,以维护本单位的正当权益。同时法务会计能帮助企事业管理部门强化单位内部控制,以减少管理部门的舞弊发生。其次,在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一大批专业胜任能力强的注册会计师,他们也担当了法务会计的角色。另外一些社会中介服务结构,如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也需要法务会计人才来处理受托业务中的经济问题所涉及到的有关会计问题。最后,是司法机关的法务会计人员,如公安部门的经济侦察、反贪部门的会审人员等;包括从事司法会计的人员。其中,司法会计是司法机关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经济案件或其他案件中的有关财务问题,通过收集会计资料证据,鉴别判定会计问题,以便划清案件的经济责任,证实案件事实的一种法律诉讼活动。

(二)会计、审计知识本身的专业局限性促使法务会计的发展

1.会计专业知识的局限性使得现代会计控制力度不足。在国际和我国会计界,现代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大大提高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但是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速发展及现代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当代的社会经济现象变得越来越复杂,同时也使得有关部门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日趋复杂。为了应付这一社会特征的需要,世界各国不仅强化了对经济活动监管的力度,同时也颁布了成倍于前几年的会计规范,力求使会计语言尽可能正确反映复杂的经济现象,以便对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相关的信息。然而,不管各国政府做了多大的努力,面对经济过程的复杂化与多元化,使得具有控制与反映作用的会计日渐乏力。如,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需要依照相应的《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而不简单是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再如会计在进行核算时遵循了相应会计原则,但计算纳税时却应按照税收法律规定进行,因此在披露纳税信息时应结合会计和税法两方面的规定。

2.会计政策的灵活性和会计量化标准的不严格造成会计资料证明力度的乏力。会计信息最终通过会计资料这种载体来反映,而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和证明。任何一类法律对经济行为和财产权利的规定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不能由该法律自己来证明。比如《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成立各类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要证明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达到国家的法定标准,只有靠会计信息和会计的证据;但仅依靠会计资料却不能发现虚假出资的事实。同时,由于会计基本原则和方法与法律规定的差异,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实践中会计工作与法律执行的偏差。如会计在计算折旧、存货计价等处理时,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其核算结果往往不同。

3.外部审计功能的弱化。外部经营环境的改变和内部舞弊以及企业自身经营决策的失误,会加大企业破产的可能。作为审计报告的使用者,他们总是期望注册会计师能在企业破产之前,将可能发生风险的信息,提前告知报表的使用者,但注册会计师却认为,他们一般只能对前期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合法性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他们只对不遵循公认审计准则而产生的审计失败承担责任,难于完全满足公众的要求,因此社会公众的期望与注册会计师职责的差距日益拉大。为了减小审计本身功能的弱点,这就需要有一种更为独特的调查方式,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来予以解释;而法务会计正是这种独立身份的代言人。

(三)司法实践要求法务会计介入。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的经济案件需要利用财务会计资料作为证据;而证据的收集、鉴定、出庭质证需要法务会计人员的参与。现在,通过法律来调节经济活动中的所有行为,已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特征。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各种企业单位,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将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特别是随着《会计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经济业务的日益复杂性更促使大部分会计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认识到,必须有既精通会计又熟知相关法律规定的专门人才,才能确定与胜任那些日益增多的特殊的经济业务。因此需要更多的熟悉法律、掌握会计的法务会计人才。

二、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素质要求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目标即是法务会计人才的素质要求。从学科研究的角度看,法务会计当属法学与会计学交叉的学科,是会计学的一个新的、令人瞩目的成长点;从实际工作看,它既是会计中涉及法律的问题,又是法律事务中涉及会计的问题;从专业人才看,应该是既熟悉有关法律知识(不仅是我国法律,还应包括有关国际法,相关国家有关法律),又精通会计业务的复合型、通用型人才或跨专业、跨领域人才。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目标,也就是法务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主要体现在:

(一)专业业务素质要求

同时作为法学和会计学的分支,法务会计必然涉及到会计学与法学方面的知识。如会计、财务、财务管理、审计方面的知识以及法律知识、证据规则、司法鉴定等知识,同时还要有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具体业务素质要求:精通会计,熟悉相关法律。

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专业知识来解决法律问题。因此,首先要求从业者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对于不同的行业、不同地位、不同时期的会计实践的变化情况应了如指掌,否则将会无从下手。其次是对经济行为或财产权益规定机关的部门或行业性法律较为熟悉,否则会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使从业者所提供的报告与要求解决的问题之间缺乏紧密相关性。由于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国际经济业务的日益频繁,需要法务会计人员掌握一种外国语言,在处理国际业务时发挥作用。因此,法务会计需要熟悉掌握会计和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二)道德素质要求

1.高尚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保密自律等职业道德是法务会计人员必须具有的素质。客观公正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纠纷、鉴定会计资料、进行业务处理时,要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得偏袒、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保密、自律是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最高要求,法务会计解决的大部分问题都会涉及到不同单位或者相关的商业秘密或执法秘密,所以从业者对委托人负责,只能对某一问题的认识报告给委托人,在法律规定的保密期内,不能私自将涉及的相关内容,有意或无意泄露给与委托人无关的单位和个人,更不得未经允许私自保留与报告相关的证明材料。

2.独立敬业的精神。这也是法务会计从业者综合素质的体现。独立敬业是保持客观公正的前提和保证,同时独立与保密是密切相关的。为了保密的需要,从业者不能与他人商讨、磋商目前正在委托解决的具体问题,也不能与解决同问题的其他执业者商讨同一问题,以免从业者之间相互因资历、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格感染力的影响而影响他人证明结果的客观性和独立公允性。

3.合理的职业谨慎。法务会计人员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应该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如:审慎地选择客户、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等。同时对于由相关司法机关的委托事项,应进行合理的司法程序审查。

三、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模式

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既可以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如高等院校、会计学院和研究中心,也可以进行必要的创新,如实行法务会计资格考试、对现有的法务会计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培训等。

(一)高等院校会计专业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适应市场经济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建立法制社会和执法体系的要求。目前,我国高校培养出的会计专业学生,在会计知识方面掌握和运用较好,但在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相对较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潜能的发挥,也影响了社会对通用型人才的需要。笔者认为,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可考虑以下思路:

1.在高等院校会计学专业下设置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开设会计学专业课程的同时,开设相关的法学课程,如司法会计鉴定、证据学、刑法、诉讼法、民法及民诉法、金融法及税法以及犯罪心理学等课程。

2.在已经开设了会计学专业、经济法专业或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可以不在会计学专业下增设法务会计方向,采取学生攻读双学位或双学历或副修第二专业的方式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在会计专业开设有法学二学位课程。对于没有法学类专业的院校,在会计学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增加有关法学方面的课程,以增加学生法学方面的知识。

3.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方向。可以在财经院校会计专业的硕士阶段开设法务会计方向,如复旦大学会计硕士研究生有法务会计方向,主要从事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研究,也可以在法学院校的经济法或民商法研究生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主要对法务会计的司法实践进行理论研究。但在研究生专业招生时应该考虑学生的本科专业教育背景,从而更好地进行培养。

(二)对现有的法务会计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培训。这种培训应该进行有效的区分,如对司法系统的人员应该侧重培训会计、审计方面知识,对事务所、企事业单位法务会计人员侧重培训法律方面的知识内容。对直接或间接从事法务会计工作的在职人员进行继续教育,补充法律或会计知识,使他们成为合格的法务会计人才。相关部门可以使这种培训制度化,职业培训可以采用每年进行,同时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作为继续成为法务会计人员的必备条件。

4.初探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构架 篇四

一、法务会计的概念

最初的法务会计产生于美国大量内部股票舞弊案、储蓄信贷丑闻和财务欺诈等具体案件中,这些强烈需求使法务会计应运而生。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诸多的经济案件使得对法务会计的需求渐增,法务会计逐渐在中国发展起来。在探索与研究法务会计理论体系进程中,盖地[1]分别从实务和学科两个角度对法务会计进行定义,从实务的角度体现了其基础、准绳、依据和对象,从学科的角度来讲则是一门综合了会计、审计、法学等学科的边缘性学科。李若山[2]把法务会计定义为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职业或专业领域。法务会计主要分为两大部分:法律支持与舞弊审计。笔者认为法务会计主要运用审计方法、调查技术等,查阅与分析会计资料,对会计资料做出鉴证以为涉及经济事项的法律事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的一项服务。

二、法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和联系

法务会计源于财务会计,又不同于财务会计,它更类似于审计[3]。法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均要运用到会计的理论知识,同时又有诸多的不同。其一,用途不同。法务会计为法律事项中涉及会计业务和问题的诉讼程序提供证据支持服务的;财务会计是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信息,为其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提供支持;其二,方法和程序不同。法务会计尚无完整的系统方法,它可以应用统计学的、证据学、审计学等等许多学科的方法,但财务会计拥有系统的会计程序方法,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程序;其三,服务对象不同。法务会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诉讼实践中的司法人员、律师、当事人。而财务会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投资者、潜在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税务部门、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3];其四,工作性质不同法务会计属于法律诉讼活动的一部分,而财务会计属于经济管理活动。其五,主体不一样。法务会计的主体一般是受托的外部的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财务会计的主体是单位内部的会计部门。

三、理论构架

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笔记认为法务会计的理论的构架应该包括:目标、假设、原则、对象、程序和方法。(1)目标。法务会计的目标是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诉讼证据、调查意见、咨询意见、鉴证意见等以满足法律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为司法机关或法律部门提供合法性的会计专业证据。(2)假设。相比财务会计里的四个假设,财务会计可以借鉴会计主体假设,但是没有必要进行分期,因为法务会计服务是协助解决法律事务,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完成工作;也没有持续经营假设,法务会计可以调查破产清算、解散、终止经营的企事业单位。1)法律事项假设。即法律会计服务于法律事项,法律事项假设相当于会计主体假设的规定了法务会计活动的空间活动范围。2)犯罪痕迹假设。某种行为一定会留下痕迹,只要法务会计人员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术调查、分析必能发现行为痕迹,从中获得相关证据。3)货币计量假设。法务会计主要用货币计量,它描述的其他物体的单位最终都要转换为货币单位,以描述其经济价值。4)独立性和胜任能力假设。这是借鉴审计基本假设,假定法务会计人员有足够的胜任你能力,都能独立与委托方和被审单位,保持中立,发表公正客观的意见。5)可验证和可信赖假设。法务会计人员在工作中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得出的工作报告及结论等都是有证据支持的,经得住司法检验,能使社会大众信赖[4]。(3)原则。法务会计秉承会计的一般原则,也该有实质重于形式、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因为法务会计没有会计分期的假设,因而配比性、权责发生制、可比性、一贯性均抛除,相对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法务会计因处在法律领域,更强调独立性原则、客观公正和合法性。1)客观公正性原则和独立性原则类似审计鉴证业务中的职业道德原则,要求法务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时,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不偏不倚;要求在形式和实质上都要时刻保持独立性,保持中立的态度。2)合法性原则。即要求法务会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法定要求的有效证据等。(4)对象。法务会计对象有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法务会计服务对象,二是法务会计工作对象。借鉴英美法的法务会计服务对象,我国的法务会计服务对象也可以分为为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三大部门、企业、律师、侦探及个人。法务会计工作对象是法务会计活动的客体,应包括:1)企业税务会计(税收理算会计);2)债权、债务理算会计;3)保险赔偿理算会计;4)海损事故理算会计;5)社会公正会计;6)物价会计;7)基金会计;8)司法会计[4]。(5)程序和方法。法务会计属于会计、法律、审计、侦查、证据等交叉性学科,在我国刚刚起步,没有系统的方法和程序,所以其程序和方法可以直接利用或借鉴其它相关学科的方法例如,尤其是审计的方法,例如检查、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穿行测试等;以及统计的程序和方法:收集整理数据、分析书据(建立模型)、判断、得出结论。法务会计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其可以使用的方法的多样性。

四、法务会计的发展前景

5.法务会计成新热门职业 篇五

本科阶段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的学校不多,这一专业多见于硕士研究生阶段。

若您问本科学习法务会计后毕业从事什么工作,这要看您在学校偏重法律方向还是会计方向,以及您的学校资源。

多数学校法务会计专业只有4年的学习时间,但短短4年想要把法律和会计都学精很难,仅仅靠学校开设课程远远不够。

若偏法律方向,您可以参加司法考试,进入法、检等机关、律师事务所、银行合规部门等。

若您偏会计方向,您可以参加cpa考试,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企业、银行从事财会工作。

您也可以通过4年学习后,考虑自身情况,考取法律或会计或法务会计的研究生。

6.对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研究论文 篇六

二、体现够用为度的交融式课程结构和内容的设计

对会计专业来说,按照体现够用为度的理念,在课程设置上要进行大胆改革,将宝贵的在校时间运用到最佳效果。应对基础课进行彻底的改造,在必修课中只保留少量的经济数学、经济应用文、专业外语等课程即可,将其他基础课均列入选修课范围。不论是主修课还是选修课都必须对课程内容进行充分的改造和整合,既要体现够用为度,还要体现充分的交融和模块化。选修课要建立学生跨年级、跨专业、跨系的选课制度,为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创造条件。主修课可划分为专业课程、教学项目和综合能力训练三大体系,其中专业课程可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初级课程应包括经济活动与企业管理、经济行为与会计活动、会计法规体系与会计法、经济法规及案例分析、会计基础及其应用、会计机构与岗位设置;中级课程应包括财务管理与财务分析、内部控制与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会计岗位与工作任务;高级课程应包括经济学与市场经济、制度设计与财务监管、项目管理与评估、会计监督与审计。教学项目可分为会计核算模块、财务管理模块、内部控制模块和综合岗位模块四大模块。综合能力训练主要结合一般岗位基本工作能力的需要,安排一定量的计算机、外语、文字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训练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在进行教学设计的过程中,主修课程必须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渗透到三个阶段的培养内容当中,这些课程也可能是以单独理论课的形式讲授,也可能成为某一个教学项目的配套学习知识,也可能成为完全的实际训练内容等等,且每个阶段都可穿插安排相应的综合能力训练。

三、注重潜能开发的会计师资队伍培训

教师是办学的第一资源,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动力源泉和基本保障。会计专业教师的培训与能力开发可从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职前引导培训

从入校开始,就要对新教师进行职前引导,即学习高职院校的管理体制、会计人才市场需求状况、专业教学管理与教学方法、会计专业模式创新与办学特色、教学设计与学生个性等等,也可结合校情开展专题探讨,激发教师对会计专业的热爱、对教师职业的使命感和对学院发展的责任感。

(二)个人培训计划

教师每年必须参加学院规定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一方面要包括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内容,随时了解会计法规政策的变化动向,另一方面结合各自专业能力成长的需要参加某一领域的财经类培训。

(三)国内外进修

可安排会计专业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事业单位(公司)或研究单位等接受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高层企业论坛、财经领域的研讨会等,为培养教师的综合专业能力提供更多的机会。

(四)企业实践活动

要鼓励和支持会计专业教师在校企合作中参与企业财务管理项目或方案的论证和研究、项目分析和经济咨询工作,以兼职顾问或咨询专家的身份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也可允许兼任企业的管理职务。(五)参与教学项目设计所有会计专业教师都必须参加教学项目的设计和开发,或者对现有的教学项目进行修订,锻炼教师的专业创新能力,从而不断提升适应最新会计管理活动的能力。(六)教师轮岗要有计划地安排会计专业教师到财务、人事、后勤等行政管理部门从事阶段性的工作,也可到计算机、机械、工程等专业系部担任辅助教师。在多次的轮岗中可提高教师的综合工作能力,也有利于寻找更适合教师发展的领域,充分体现人性化的人才培养理念。

四、以持续改进为目标的质量监控系统

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依赖于先进的培养方案、科学的课程开发、合理的教学设计和长效的师资规划,还依赖于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控系统。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应突出对培养过程的监控,建立以持续改进为目标的质量监控系统,为确保会计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一)确定以市场导向为主的质量保证策略

质量保证依附于既定的人才培养模式,最终为实现特定的办学策略而服务。会计专业的质量保证策略,要结合会计专业发展策略,体现以市场为导向的核心要素,在广泛的校企合作中形成有机的供需网链,并建立广泛的专业市场需求跟踪机制。在有效的质量监控系统的配合下,对市场经济和企业经济活动的变化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更新培养方案和教学系统的内容,持续培养业务能力过硬的会计教师团队,并形成长效的反馈循环机制,保证会计专业培养模式和方案始终处于良性的、动态化的自我更新状态。

(二)构建基于全面质量管理(TQM)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系统

高职院校必须引入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建立有效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体系。针对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监控系统的构建,应明确以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为领导决策组织机构,并在会计专业咨询委员的技术支撑下开展工作;在管理执行系统方面,要在配套的质量保障框架下,建立会计专业的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与诊断系统要依赖于学院的网络监控与诊断系统,建立会计专业教学管理绩效评价规则;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上,要完善学院层面的信息平台搭建,各个专业都可以通过这个系统平台实现其对专业质量水平的监控。

(三)建立以ISO质量标准体系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

高职教育实施ISO9000族标准的意义深远,是高等职业教育市场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也是增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途径。ISO9000族标准适用于各行各业,特别是2000年版以后的ISO9000族标准适应面更宽,尤其适用于高职教育。它可以强化按规则办事的意识,把“依法治校”落到实处,能够实现全过程的控制,使高职院校全面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通过实施第三方认证,可提高知名度,尤其是取得学生、家长、用人单位和教育行政机构的信任和支持,同时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好职业教育也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与有力的支持。因而,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要真正落实以学生为主体地位的教育服务质量目标,高职院校就要积极推行这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

(四)完善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监督机制

7.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对策研究 篇七

一、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 法务会计研究方面

我国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 虽然近年来我国学界掀起了一股法务会计研究的热潮, 而且少数高校还设立了法务会计研究机构,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法务会计学术研究依然相对落后, 突出表现在:首先, 研究的成果过多集中于对法务会计产生和发展状况的阐述、对法务会计教育问题的认识以及对我国发展法务会计必要性与对策的分析上, 极少深入到法务会计的本质, 欠缺对法务会计基础理论的深度研究, 并未形成完整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其次, 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概念、内容等尚未取得一致认识, 这也不利于对法务会计的深入研究。再次, 有高质量的教材和专著更是凤毛麟角。

(二) 法务会计职业认证及服务方面

虽然我国引入了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和认证, 但并没有形成气候, 一方面许多人对于该资格认证并不了解;另一方面这种认证并没有得到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 国家及地方财政部门目前尚未承认该资格认证的效力。

我国法务会计职业是一个尚未成熟的新兴行业, 在发展进程中存在一些问题:首先, 国内还没有专门的法务会计师事务所, 国内的会计师事务所能提供法务会计服务的也非常少, 大多是外资或者合资的事务所在开展法务会计服务。其次, 法务会计从业人员数量少。再次, 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能够胜任法务会计工作的人员为数不多, 一般的会计师和律师具备法学和会计学跨学科知识结构的并不多见, 具有法务会计专业知识的更少。

(三) 法务会计教育方面

1. 学历教育方面。

虽然从表面上看目前国内法务会计教育进行得如火如荼, 但实际上我国法务会计学历教育刚刚起步, 各高校对于法务会计的学科归属一直存在较大争议, 不同的学校对于在法学专业还是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有不同的见解。而且, 高校在具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上各自为阵, 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以课程体系为例, 各高校的课程设置五花八门, 大多是法学课程和会计、审计课程的简单相加, 在法务会计的基础课程和核心课程上没有形成相对统一的意见, 而且大部分高校不重视法务会计的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 极大地影响了法会会计学历教育的发展。

2. 非学历教育方面。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非学历教育仅有中国政法大学面向法务会计人员提供的培训课程以及与国际注册法务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的培训, 数量少、规模小、影响力不足, 很难适应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对策

(一) 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在法务会计的发展中, 理论研究举足轻重, 不仅可以为相关学科的发展注入新的内容, 而且可以给法务会计的实践做出理论指引, 推动法务会计实践的发展。当前, 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第一, 成立研究组织。就全国范围而言, 可以成立全国性的法务会计学会, 积极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性的学术研讨和交流, 形成相对固定和不断扩大的法务会计学术研究队伍, 提高法务会计的影响力。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中, 设立法务会计研究中心或研究小组, 增加法务会计研究的人力、物力投入。第二, 深化研究内容。在法务会计的研究内容上, 必须改变目前大量研究浮于表面的情况, 全面深入地对法务会计的内涵、外延及技术方法进行研究。充分借鉴国外法务会计研究的成果和经验,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和规范体系。

(二) 发展法务会计教育

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是推动法务会计发展的基本途径。发展法务会计教育应当从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两方面入手。

1. 学历教育。

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给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话题, 带来了新的挑战。应借鉴国际法务会计教育的经验, 瞄准国际法务会计的前沿, 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培养多层次的、复合型的法务会计人才。

(1) 本科生教育:本科生教育主要是培养精通法务会计理论知识、熟悉法务会计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他们将成为法务会计的生力军。科学可行的本科生教育可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目前, 法务会计专业并未被国家教育部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 这一方面会让学生感到困惑, 影响其对未来职业发展前景的判断, 另一方面, 不利于形成相对统一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 在课程体系的设置上也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模式。因此, 囿于法学和会计学的单纯学科局限性, 亟待开辟由法学与会计学学科交叉融合而成的新的专业来培养法务会计专门人才, 设置法务会计专业乃大势所趋。

二是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目前法学本科 (法务会计方向) 模式和会计学本科或财务管理本科 (法务会计方向) 模式进行专业招生存在一定的问题, 学生往往在法律、会计两方面的知识都有所涉猎, 但都只学到皮毛, 难以深入掌握法务会计的精髓, 不能胜任法务会计职业的要求。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未设置法务会计专业的背景下, 较为可行的是开设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 法务会计创新实验班是复合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实验区, 是学校开展教学改革和特色教育的重要途径, 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试点, 开发法务会计特色课程, 加强师资力量及教材、实践基地等配套设施建设, 真正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务会计人才。

三是双学位教育。学生主修法学或者会计学专业的同时, 辅修第二专业 (辅修会计学或法学) , 毕业时授予法学和管理学两个学位。

(2) 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目标是培养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他们将来主要从事法务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当本科教育达到一定规模, 法务会计学科体系、课程设置等较为完善时, 应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

2. 在职教育。

由于法务会计应用的广泛性, 单靠学历教育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是不够的, 还应当通过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来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我国可以大力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在职人员的法务会计培训, 根据不同职业现有知识结构的特点, 选取其他不为他们所熟悉的领域作为培训重点, 以形成符合法务会计职业需求的知识结构和技能, 提高他们法务会计方面的职业能力。

(三) 完善制度建设

推动法务会计发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作为保障。虽然我国目前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审计法》、《审计准则》等, 但是有关法务会计的专门制度仍是空白。为了促进法务会计健康有序地发展, 必须完善相关立法, 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规章制度, 如法务会计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行业管理制度、法务会计的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制度、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诉讼的制度等。

(四) 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

法务会计必须在实践中发展, 在西方国家, 法务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较高, 他们必须通过考试并在相关机构实习或工作一定年限后才能成为法务会计师。在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初期, 应当积极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务会计业务, 如经济损失计量业务、财务调查与分析业务、其他有关诉讼支持和专家证人业务等;政府和司法机关在有关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审理中, 加大法务会计人员参与的力度;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遇有合同履行、知识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结算等问题时, 也可以依法聘请法务会计人员参与调查和作证,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 法务会计的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有效推动。

摘要: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与国外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 应当充分认识法务会计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 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 大力发展法务会计教育, 完善法务会计制度建设, 推进法务会计实践活动, 以推动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关键词:法务会计,学历教育,在职教育

参考文献

[1]牛建平, 王艳丽.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与可能性出路刍议[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 (5) .

[2]王丽媛, 宫云虹.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机制探析[J].金融教育研究, 2013 (4) .

[3]王丽爱.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苦干思考——以学科交叉培养人才模式为背景[J].江苏教育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 , 2010 (11) .

[4]王玉兰.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现状及方案研究[J].会计之友, 2009 (1) .

[5]夏宝军.法务会计诉讼支持探析[J].商业会计, 2007 (5) .

8.法务会计新兴服务领域研究 篇八

【关键词】法务会计; 服务领域; 会计服务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090-01

在后安然时代、后世通时代,很多法务会计仅与舞弊检查和调查联系在一起。因此,普遍认为法务会计师都执行财务犯罪调查。事实上,法务会计是提供的服务范围很广,还包括建造工程、环境问题、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婚姻纠纷、网络犯罪等新兴领域。

1 美国法务会计服务领域简介及启示

据美国《今日会计》最近报导, 在美国前100 家最大会计师事务所中, 有近60 %的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了法务会计服务。美国的法务会计市场发展相对成熟,服务领域涵盖广泛。下表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提供的法务会计服务的领域: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都提供了比较全面的法务会计服务,不仅包括普遍熟知的财务舞弊调查,还包括专家证人、计算机法务、建造工程、环境问题、知识产权、网络犯罪、婚姻纠纷等领域是新兴的法务会计服务领域。他们所提的法务会计服务在美国乃至全世界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代表了会计服务的新潮流新趋势。

2 法务会计新兴服务领域

(1)建造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属于资本项目,因为资本项目往往富于变化,而大多数变化对成本、完工日期和项目质量有重大影响。因此,纠纷和诉讼是不可避免的。法务会计通常为当事双方服务。一方聘请的法务会计尽可能计算损失,并代表原告在法庭审判或仲裁中提供专家作证。另一方聘请的法务会计分析原告聘请专家的结果以及他们可能考虑到的其他问题,最终提出专家作证,以适当的力度和说服力反驳损失索赔。

(2)环境问题。在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补贴和恢复法》以及相对宽松的《清洁空气和净水法》等法案经常产生复杂纠纷,这时法务会计知识可以有用武之地。假设一项财产的继任所有者被告上法庭,要求他清理留在那里的某些化学物质。然而法务会计调查证明,当事人并没有购买、出售、制造或占有这些存在问题的化学物质,那么根据美国的法律,诉讼的被告有可能完全消除或大大降低其法律责任。

(3)知识产权。随着知识产权变得越来越重要,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专利和版权活动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对于很多行业来说,专利和版权成为重要壁垒。因为知识产权有着独一无二的特征,要证明其受到侵害需要进行非常复杂的分析。比如在一件侵害知识产权案中,可能存在着销售下降、利润减少的赔偿要求。但是因为侵害知识产权的会对市场上的价格、产品数量和产品竞争产生影响,所以法务会计通常不是去看销售降低多少,而是去发现若非侵害而不会造成的价格侵蚀、规模经济性的降低和竞争加剧等产生的额外损失。

(4)网络犯罪。在信息时代的背景之下,计算机会受到来自网络的攻击和侵入。法务会计会被聘请来帮助量化损失,包括补救成本、丧失的生产能力、价格侵蚀、进入壁垒和其他因素。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时可能需要将这些损失量化。法务会计师也可以协助客户对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提出保险赔偿。当网络犯罪发生以后,法务会计可能被聘请解决公司和供应商之间的赔偿问题。外包技术服务的存在通常意味着一次攻击和侵入可能使得一家或几家提供技术服务的公司承担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法务会计应用的机会和领域也必将不断的开拓和更新。我国在法务会计的服务主要以司法会计鉴定为主,服务内容较为单一,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大力开拓新兴法务会计服务领域。

参考文献:

[1]孟祥东主编 法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

[2]托马斯•W戈尔登等著 张磊译.法务会计调查指南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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