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2024-07-11

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共10篇)

1.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篇一

中共XX社区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区委关于2012年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在镇派驻工作指导组的指导及上一届委员会主持下进行,采取“两推一选”方式产生新一届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然后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

三、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4名。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推荐,再召开群众代表合议进行信任投票,经镇党委考察,按比应选人数多20%的差额研究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四、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差额投票选举产生,预备人选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正式选举前,应核实参选人数,向大会主持人报告,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有效。

六、每一名党员在正式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不准委托其他党员投票。

七、正式选举采取集中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填写选票时必须独立填写,不得交头接耳。因故不能填写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意志代写,但必须由本人亲自投票。

八、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 1

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〇”,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空格内划“〇”。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九、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一、大会选举时,会场设1个投票箱。首先由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其他同志按顺序投票。

十二、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上一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三、本选举办法提交全体党员大会通过,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后实施。

2.党委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篇二

选举办法(草案)

(2011年6月28日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次代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届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交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中国共产党留耕镇第六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7名。由五届留耕镇党委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本次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确定候选人的差额为正式候选人数的20%。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本届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8名,候选人排名以姓氏笔划为序。

五、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党委委员选票为红色。

七、选举所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

反对票,也可以弃权。赞成的,在其姓名后的空白栏内划“○”,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写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其后的空白栏内划上“○”;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填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九、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决定当选人时,应以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本次党员代表大会设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各一名,在大会主席团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投票结束后,将投票人数和收回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员签字并报告候选人的得票数,再由会议主持人公布候选人得票的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3.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篇三

(二0一0 年十二月二十日)

为认真做好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差额1名。

二、由选举产生的委员会选举书记1名。

三、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计票人各1人。监票人、计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四、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须加盖“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印章有效。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的党员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五、选举人对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六、选举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填写模糊的,经大会确认后,可以辨认清楚的有效,无法辨认的无效。

七、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取足为止;如遇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进行选举;如遇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4.中学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篇四

本次选举办法为:

1、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路局《党支部建设纲要》有关规定,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进行。

3、本支部正式党员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按照规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选举。

5、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排列不分先后。如赞成某候选人,就在其姓名左方的方格内画“○”,不同意者画“×”;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被选举人必须是本支部的正式党员,必须在选票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姓名左方格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名额(3人)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3人)为废票。

6、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3人)为止;如果后几名候选人虽得票超过半数,但因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为当选。若超过半数的人数不足应选名额(3人)时,则对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重新选举,如再未通过半数,则原超过半数的当选,空缺名额待以后再进行增补。

7、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人,从本支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产生。

8、本选举办法经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现在请大家对选举办法进行举手表决,同意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表决通过。

5.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篇五

(先直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

乡(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供参考)

(先直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

(年月日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二、经中共乡(镇)委员会批准,本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本次党员大会先直接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名,再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主持。

三、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分两步进行。选举时先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再按照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20%的要求,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

四、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对一下五类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到场参加投票选举的党员,经党员大会同意,报乡(镇)党委确认,并经不少于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不计入应到会人数。○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

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病不起或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虽不能参加党员大会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对明知选举时间而故意不到会或无理由中途退席不参加投票选举的,由党员大会通过后作为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并提交乡(镇)党委对该党员进行党纪处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因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罚,且现实表现不好的;○2参○

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3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干预农村正常工作,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的;○4法制观念淡薄、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5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6参选动机明显不纯,或非法串联拉选票,以种种手段阻挠、破坏选举的;○7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未满2年的;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未满1年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和当年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5对上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配合,特别是在重点项目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等方面不支持,甚至干扰阻碍的;6○拖欠集体公款长期不还,长期闹不团结,无政府主义思想严重,散布与党的现行政策相违背言论的;○7长期外出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在村里工作且不

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上述不符合资格条件党员当选的,当选无效。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通过贿选当选的,经查实,不但当选无效,而且本村换届工作经费由该责任人担负。

六、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党员会议、户主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产生,并按照“先定事、后选人”的要求,根据村工作三年规划和发展目标,提出并签订竞职承诺书、履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经公示后向乡(镇)党委请示。乡(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村党支部,经公示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对拒不签订“三项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余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赞成票超过是大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是,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填写选票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记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

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或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可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或“√”,只写姓名不画“○”或“√”的选票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九、选举时设监、计票人名,监、计票人由支委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监、计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正式投票选举时,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和投票箱。采取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逐个领票,逐个填票的方式,每位领取选票后先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选票填写好后直接投入票箱。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领票开始后,先由监、计票人领票投票,再由主持人领票投票,然后其他党员进行领票投票。

十一、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并计票。

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乡(镇)党委研究决定处理。

6.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篇六

团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XXXXXXXXX团支部第一届委员会由XXXXXXXXX第一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团支部组建工作小组负责。

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XXXXXXXXX团支部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三名,委员候选人四名。经报公司团委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三、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团员代表有表决权、选举权。

四、本次大会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大会公布计票结果,按所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五、按规定的到会团员人数分发选票,每人一张选票,选票分发完毕,应记录发出的选票数,多余的选票应当场撕毁作废。

六、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 -1-

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团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不足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再次另行选举。

八、选举时,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可弃权,也可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请在候选人名单上面的空格内打“√”,弃权和投反对票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候选人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的上方空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数,多余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

十、大会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三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总监票人由大会筹备小组提名,交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作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票人员。

十一、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按赞成票的多少为序公布计票结果,最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当选人的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团员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生效。

XXXXXXXXX

团支部组建工作小组

7.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篇七

一,总则

1,根据俄亥俄州立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CSSS@OSU,以下简称学生会)章程第五章之规定,经第2008-2009届执行委员会研究讨论,制定本规则。

2,本选举规则(草案)在学生会邮件通讯录和网站上予以公示。对其内容的任何意见与建议请与学生会主席刘一帆联系(liu.789@osu.edu)。正式选举规则(草案)将在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在邮件通讯录和网站上予以公示。

3,俄亥俄州立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2009年选举委员会由以下四人组成:学生会现任指导老师郑元方教授,学生会前任指导老师夏云教授,学生会现任主席刘一帆,学生会前任主席陈科。

4,选举委员会成员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选举,不得公开协助候选人的竞选活动,亦不得在除选举投票本身之外的环节或场合表达个人立场。

5,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俄亥俄州立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2009年选举委员会。

二,竞选参与细则

1,被选举人以团队形式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团队包括一名主席候选人和两名副主席候选人。其中主席候选人和第一副主席候选人须为俄亥俄州立大学在校学生、访问学者或教职员,持有OSU有效身份证明(如BuckID),并将在整个学生会任期内保持其合法居留身份。主席候选人须为学生会现任执行委员。

2,参选人员应热心服务中国同学,积极参与和组织学生会各项活动,在校期间未受校纪处分。

3,竞选团队须在2009年5月5日(星期二)晚24:00前向学生会官方邮件地址(csss@osu.edu)提交如下材料。未能按时提交完整材料则视为自动退出竞选。

(a)竞选团队简介:竞选团队须在上述材料截止期限之前提交本团队简介。邮件题目注明CSSS Election 2009 Candidate; 简介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团队每位成员自我介绍(姓名、性别、系别、学历、在OSU学习或工作的时限和联系方式),团队每位成员参与组织过的学生会活动的时间和工作内容(如有的话),对学生会目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学生会未来工作的构想。

(b)推荐信:竞选团队须在上述材料截止期限之前征集到30名中国学生学者的推荐信。推荐信须以推荐人的OSU邮件账户(name.#@osu.edu)发送至学生会官方邮件地址(csss@osu.edu);邮件题目注明CSSS Election 2009 Support;推荐信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推荐人姓名,系别,年级,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推荐的竞选团队名称。未能满足上述条件的视为无效推荐信。

4,未能满足上述各项要求的竞选人/团队视为自动退出竞选。满足上述要求的竞选团队为有效竞选团队。其简介将在2009年5月6日(星期三)通过邮件通讯录公布。

三,选举大会细则

1,2009年俄亥俄州立大学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选举将于2009年5月8日(星期五)16:30至18:30进行,选举地点为 Knowlton Hall(KN)250。Building 017, 275 W Woodruff Ave.Columbus, OH 43210 2,选举人为俄亥俄州立大学全体在校学生学者和教职员工及其配偶,持有OSU有效身份证明(如BuckID)。选举人须在选举大会会场入口处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并登记个人信息(姓名,OSU邮件帐号),领取选票。3,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4,选举现场流程如下:

(a)介绍大会流程和到场嘉宾。

(b)学生会现任主席刘一帆做2008至2009年度学生会工作总结报告。长度10分钟。听众提问5分钟。

(c)现场审议选举规则(草案)。投票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现场审议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投票表决,以简单多数通过。

(d)主持人向大会介绍各竞选团队,抽签决定各竞选团队演讲/回答问题的顺序。主持人向全场展示投票箱。投票时段开始,选举人可以开始投票。选举委员会监督整个投票过程。

(e)各竞选团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演讲。演讲可由团队中部分成员完成,也可由团队全体成员共同完成。演讲可配用大屏幕展示ppt或其他多媒体文件。每支竞选团队演讲/展示时间总长度为10分钟。

(f)听众向各竞选团队举手提问。提问环节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针对全体竞选团队的共同问题。问题为选举委员会预定题目,提问时间30秒。各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回答,每队1分30秒回答时间。第一部分总长度25分钟。第二部分为针对特定竞选团队的问题。各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回答问题。对N支竞选团队,第一个问题针对第一团队,第N个问题针对第N团队,第N+1个问题针对第1团队,依此循环进行。每个问题提问时间30秒,回答时间1分30秒。第二部分总长度30分钟。听众提问过程不得对竞选团队进行人身攻击,否则中止提问,提问无效。竞选团队回答过程不得对其他团队进行人身攻击,否则中止回答,回答无效。

(g)提问环节结束后,选举大会会场入口处停止登记选举人、停止发放选票。(h)选举委员会成员与现场工作人员投票。其他选举人监督投票过程。

(i)现场工作人员组织尚未投票的选举人依次投票。选举委员会监督投票过程。(j)选举委员会现场公开唱票。每组竞选团队可派一名代表参与监督唱票。现场工作人员记票。

(k)工作人员计算各竞选团队得票数,获得简单多数得票的团队为胜选团队。由选举委员会宣布选举结果。若两队或更多团队得票数最多且相同,则仅由这部分竞选团队进行下一轮投票选举,直至选出单一得票最多团队。每轮投票过程、选票格式与填写要求与第一轮投票相同。

(l)当选团队致辞。

5,选票填写方式参照选票表面说明。每张选票可选择最多一支竞选团队,可以选举任意一支登记参选团队或其他团队,不选为弃权票,多选为无效选票。有效选票总数应小于登记投票总人数,否则选举无效,投票重新进行。

6,大会现场出现争议问题,由选举委员会讨论解决方案,报请大会批准执行。

四,竞选/选举违规与惩罚办法

1,竞选团队不得违背本选举规则或破坏选举现场秩序。

2,竞选团队不得使用学生会公共资源(学生会活动资金,学生会logo,学生会官方邮件头衔等)进行竞选活动。但可以使用私人身份公开(邮件列表,BBS和校园场地)发布竞选广告。

3,竞选团队不得动员选举委员会成员为其公开助选或拉票。但其他人士可以公开表达其倾向性立场。

4,竞选团队不得在任何场合使用虚假材料进行选举宣传。5,对于违背上述规定的竞选行为,经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竞选团队进行公开警告或取消参选资格。

6,如果选举委员会成员涉嫌违背选举规则,在当事人回避的前提下,可由选举委员会讨论取消其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

7,选举人须遵守选举大会流程和选举规则,不得扰乱现场投票秩序,亦不得代替他人投票、重复投票。

8,对于上述违规选举行为,经选举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取消选举人资格,其所持所有选票作废。

8.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篇八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大会选举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由党员大会从委员中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结果。

四、经乡(镇)党委批准,中国共产党××村支部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提名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其中,提名书记候选人2名,差额1名;提名副书记候选人2名,差额1名。

五、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经本村党员群众推荐与乡(镇)党委推荐,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乡(镇)党委考察、批准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选举。

六、大会选举前,先由委员候选人介绍履职设想,作出履职承诺,(每人时间限×分钟内),并回答党员、群众代表的提问。

七、大会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实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出席本次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侧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左侧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左侧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不画“○”的视为无效。委员的另选人应当是党组织关系在本支部且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书记、副书记的另选人应当是当选的支部委员。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九、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得赞成票多的被选举人中,按差额选举的要求提出候选人名单,经上届支部委员会同意,重新选举产生。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并征得半数以上党员同意,也可以不再进行选举。

十、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在上届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党员推选,总监票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监票人、总监票人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一、大会选举时,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党员按投票线路到指定的票箱投票。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先向上届支部委员会报告,然后向大会报告。总监票人报告得票情况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另选人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排列。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员名单时,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9.下发选举办法(草案) 篇九

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辽宁省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和区教育局党委有关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区教育局第三次党代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二、区教育局第三次党代会代表应选名额为名,提交支部大会选举候选人为名,差额名。

三、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四、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仍票数相等,需报上级党委研究,并征得多数党员同意后,方可确定当选人,不再进行第三次投票。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产生。候选人从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产生,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

六、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右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负责选举监票、计票工作。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收回选票,并和发出票数加以核对,然后进行计票。计票结束后,将选票加封,由监票人签字后由学校党支部保存。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全体党员报告。

10.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篇十

十二届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2011年11月9日)

一、根据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规定,明光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由十二届一次执行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

二、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主席团常务主席负责。

三、第十二届一次执行委员会选举主席1名、副主席17名、常务委员44名。

四、常务委员候选人选,是在市委统战部商市工商联党组的基础上,经市委统战部考察、部务会议研究决定提出候选人选,主席、副主席是市委组织部考察、市委提出候选人选,提交大会进行等额选举,缺额不再另行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缺席的执行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列席会议的同志不参加投票。

六、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执行委员有权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如同意,在选票上不写任何符号;如不同意,在该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弃权,在该候选人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一个“○”;如不同意并另选他人时,在“另选他人”一栏下方的空格内写另选人姓名。表示同意或弃权的情况下,不可以另选他人。

七、候选人或另选他人得票超过出席执行委员人数半数以上方 1

能当选。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与选票上规定的候选人名额相等或少于候选人名额为有效票。超过选票上规定候选人名额为废票。

九、先从非常务委员、副主席、主席候选人中推定一名监票人,再由主席团常务主席从推定的监票人中推出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在主席团常务主席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进行监督。负责发票、计票的工作人员由主席团常务主席指定。

十、选举程序

1、会场内设一个票箱。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首先投票,其次在主席台上就座的执行委员投票,随后其他执行委员按座区顺序依次投票。

2、投票结束后,执行委员返回原座位,由计票人当众打开票箱清点票数。由总监票人将实际发出票数和收回票数报告主席团常务主席,并向全体执行委员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执行委员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执行委员人数,选举无效;出现选举无效的情况时,全体执行委员需依照上述程序重新投票。

3、宣布选举有效后,会议主持人可安排执行委员离席休息或安排其它活动。此期间由计票人计票,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常务主席报告选举结果。经主席团常务主席确认后,再由会议主持人向执行委员按提名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不在另行宣布当选人得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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