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情况说明

2024-07-14

债转股情况说明(精选11篇)

1.债转股情况说明 篇一

档案情况说明

致:

本人,身份证号码:,档案现存放在(存档机构全称)人才服务中心。请选择填写以下内容:

□ 我已于 年 月 日领到 公司开具的调档函,承诺 年 月 日前将档案调入 公司。若取消调入,则提供存档证明原件,由此产生的相关问题由我本人承担。

□ 档案存放在原单位,由于 未能将档案调出并存放在户口所在地人才,本人与 不存在劳动关系,本人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档案调回户口所在地人才,并将人才出具的存档证明提交公司。

注:如您是北京户口,且档案在街道,请于社保成功缴纳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否则今后将无法办理失业转档或领取失业金手续。

特此说明。

本人签字:

签字日期:

2.债转股情况说明 篇二

关键词:情况说明,法律依据,实践路径

侦查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不规范制作“情况说明”的现象大量存在, 通过实证研究, 厘清“情况说明”种类、认准性质和法律依据、关注现状和危害、确立规范和路径, 不仅有助于证据规则完整统一, 也有助于司法公正公平。

一、“情况说明”的属性及法律依据

(一) “情况说明”不具有法律属性

不论是旧刑事诉讼法还是新刑事诉讼法, 都没有明确规定“情况说明”作为证据的一类。“情况说明”一方面并非直接来源于案件, 而是事后的补充证明, 另一方面附带了侦查人员大量的主观信息。而且“情况说明”是由侦查人员和单位自己出具的, 也就是说, 没有依照法定程序或方法收集, 并且, 未经质证的证据, 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将这样的材料当成判定取证是否合法的“证据”, 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 不仅毫无益处, 反而为非法证据的滋生提供了温床。[1]

(二) 有选择性地将“情况说明”划入法定证据种类

目前广泛使用的“情况说明”可以作以下处理:与案件没有相关性的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应当排除;其它“情况说明”应当归入相关证据形式并完善其内容和形式。大多数“情况说明”仅仅是证据材料而不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能成为刑事证据的情况证明大多数应归入证人证言, 少数可归入视听资料;其他“情况说明”属于普通的说明, 没有证明作用, 仅仅是对案件中某些细节和问题加以说明, 以帮助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承办人全面了解案情和侦查过程。[2]

(三) 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的“情况说明”法律属性定位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对侦查机关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 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进行“作出说明”、“补正或解释”、“进行说明”, 这就使得在实践中广泛使用的“情况说明”虽然不属于法定证据的种类, 但是真正有了法律依据。值得关注的是, 当前司法实践中广泛使用的“情况说明”, 与新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 要求的“情况说明”大相径庭。实践中的“情况说明”多为对证据证明力和证据链衔接上的补充、说明, 存在大量制作、不规范使用的现象, 而新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规范下的“作出说明”、“补正或解释”、“进行说明”等虽然为书写“情况说明”提供了依据, 但是这是一种对非法实物证据出现疑问, 采取裁量排除的一种方式, 明确规定了启动程序、对象、危害程度、补正方式和形式要件要求等。

二、“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一) “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分析

1.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

“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广泛存在, 不仅在侦查阶段大量使用, 在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阶段, 也大量使用, “情况说明”已经成为刑事案件的“标配”。如:W检察院在2012年3-9月份的234件刑事案件中共计518份“情况说明”, 其中218个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移送, 16个职务犯罪案件由检察院自侦部门移送, 公安机关出具“情况说明”367份, 检察院出具“情况说明”18份, 每个刑事案件平均拥有2.21份“情况说明”, 而每份“情况说明”又具有多个说明事项。

2.称谓和出具的主体不规范

称谓上不规范, 有的称谓为:“工作说明”、“工作情况”, 有的则为“说明”、“关于…的情况说明”等等, 不仅不同案件使用的称谓不规范, 甚至在同一案件的多份“情况说明”称谓上也不规范;出具主体上不规范, 如:关于自首、立功、抓获经过等“情况说明”, 以公安机关刑侦支队、派出所出具较多, 而鉴定结论、勘验检察笔录等证据进一步完善、补充的“情况说明”, 则通常由公安局物证鉴定所、物价鉴定中心等出具。[3]

3.内容具有随意性

既存在实体法事实的“情况说明”, 说明在侦查过程所具有的实体法上的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又有程序法事实的“情况说明”, 说明在侦查过程中所获取的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害。还有大量由于存在笼统、模糊、遗漏等质量问题, 侦查机关自动或者应要求而做的“情况说明”。甚至有的侦查机关不说明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归案情况, 只是表示犯罪嫌疑人有或者没有主动投案因而属于或不属于自首;有的“情况说明”不说明具体事实, 只给出结论;有的侦查机关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或者一审、二审过程中针对同一个问题出具了两份截然不同的情况说明。[4]

4.采纳不严谨

由于实践中广泛存在“情况说明”, 既包括实体法的“情况说明”, 又包括程序法的“情况说明”, 还有一些弥补性的“情况说明”。法院对于“情况说明”所证实的内容是否属实、程序是否违法, 如何举证、质证, 是否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等, 采纳的方式、方法不统一, 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由于个人对于上述“证据”的认知不统一、有无统一要求, 无规范可循, 因而存在对“情况说明”的不规范、不严谨采纳, 甚至任意采纳, 凭个人意志和经验采纳, 也不排除选择性采纳。

(二) “情况说明”的危害性分析

1.破坏证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定罪量刑的证据, 必须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情况说明”作为实践中常用的一类证明方式, 在“身份不明”的情况下, 已经被广泛使用, 甚至被滥用, 这种带有侦查人员主观臆想特征的“证据”已经严重地破坏了证据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为徇私枉法提供了空间

实践中, 侦查机关出具“情况说明”, 在侦查人员不出庭作证的情况下, 出庭宣读“情况说明”的只能是公诉人, 而这份“情况说明”只要符合签名加盖公章的形式要件, 就能够作为公安机关取证合法性的“证据”, 这样无法开展质证活动, 实际上是变相地剥夺了辩方进行质证的权利。

3.充当非法证据的合法化的“转化器”

对于一份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 特别是侦查机关关于取证过程中程序合法的“情况说明”, 仅用寥寥数语, 通过这样一种表面合法的方法把一个严格规范侦查行为的法定程序给代替了。事实上, 即便侦查机关在取证过程中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的外衣下也并不能证明在具体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实体本身的合法性, 而公安机关一旦出具“情况说明”就可能把像把两个原本没有关联的证据粘合在一起, 从而形成一种形式上完整的证据链。[5]

三、“情况说明”实践路径

(一) 认真梳理, 捋顺证据

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就是一个依靠证据不断揭示案件事实的过程, 人对于案件的记忆和表述都有客观或主观的不可靠性, 通过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之间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甚至相左之处。在复杂的现实面前和证据不能悉数以法定证据规范获取的情况下, 侦查人员为了还原案件事实, 必然出现“情况说明”等“实践产物”。因而, 对于侦查机关书写有“工作说明”、“工作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等字样的证明材料, 不应当一概地认为不符合证据种类的说明材料, 一味地拒绝采纳, 而应当严格、细致审查, 做到明察秋毫、抽丝剥离, 捋顺隐藏在“工作说明”、“工作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等字样下的书证、证人证言等证据, 依法规范使用。

(二) 严格限制、依法使用

实践中, 大量存在“情况说明”并不利用侦办案件的规范化、法制化, 也不利于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严格依法办事。因而, 有必要严格限制在司法实践中使用“情况说明”代替法定证据, 尽可能最少地书写“情况说明”, 除非有必要或者在实践中只能通过出具“情况说明”的方式才能固定证据、移送证据等。“情况说明”的使用是一种严格条件下、针对特定证据种类, 必须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才使用, 而不是“万金油”、“万能贴膏”, 不加限制、无规范地使用。

(三) 认真核查、强化监督

司法实践中, 人民检察院应当多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办案人员、询问在场人员及证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调取讯问笔录、讯问录音、录像、调取、查询犯罪嫌疑人出入看守所的身体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进行伤情、病情检查或者鉴定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要严格依法监督法庭对于可以依法划入证据种类的“情况说明”的采纳情况, 防止由于举证、质证, 采纳的方式、方法并不统一, 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由于个人对“情况说明”认知不统一、要求不统一下不规范、不严谨采纳, 甚至任意采纳的情形。

参考文献

[1]王丹.“情况说明”的证据越位—对,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七条第三款的检讨>[J].人大研究, 2011 (06) :38.

[2]夏瑜, 周东生.刑事案件‘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N].3版.检察日报, 2011-07-05.

[3]W检察院在2012年3-9月份的234件刑事案件中共计518份情况说明中, 以“某某公安局预审支队”名义出具的75份, 以“某某公安局某某派出所”名义出具的102份, 以“某某检察院反贪局”名义出具的18份, 其中以电脑打印字体签名的189份, 以电脑打印仿真字体签名的123份, 手写签名116份, 无签名90份, 还有少数只有1位干警签名的说明[EB/OL].

[4]吴杨泽.规范刑事案件中的情况说明[J].人民检察, 2010 (14) :78.

3.木联能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说明 篇三

关键词:木联能;信息平台;使用情况

中图分类号:TQ32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599 (2012) 10-0000-02

一、系统功能概述

1)可以在信息平台上完成运行部、检修部相关记录的填写和查询;

2)可以在平台上直观的看到月度发电量计划的完成情况;

3)可通过统计功能查看自动生成的日报、周报和月报和其他相关报表;

4)可通过实时信息功能观察现场风机的实时运行状态;

5)可在平台上查看风电场主要设备的型号和技术参数以及设备备件的型号及消耗情况;

6)提供作业指导书功能(标准包),作业人员可在工作前查看,方便标准化工作;

7)对风电场生产信息数据进行及时存储;

8)可在主管领导不在风场的情况下,通过信息平台和电子签名来完成相关工作的审批。

二、木联能信息平台具体的功能

目前木联能信息平台能够完成的功能有以下六方面:

(一)门户信息

1.可以直观的通过表格来看到月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2.可以通过饼图来直观的观察风机故障的时间和频次的统计情况(电脑采集的故障)

3.可以看到相关人员发送的公告

4.可以看到在线人员与值班人员的名单,确认当前值班人员

(二)运行管理

1.记录填写。能够完成运行部和检修部记录的填写、查看以及纸质版表格的导出,目前共20种记录。包括:运行分析记录、技术问答、继电保护及系统自动装置检验记录、操作命令记录、调度停机记录、厂用电记录、避雷器放电记录、防小动物措施检查记录、设备检修记录、变电站一次设备检修验收票、设备故障/变电站事故记录、斷路器故障跳闸记录、绝缘测试记录表、设备测温记录、解锁钥匙使用记录、电气设备试验记录、蓄电池月测试记录、集电线路/风机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华北电网设备检修工作票。

2.数据调整。可以对系统采集的生产数据进行手动调整,并以此数据完成进一步的报表生成及统计分析工作。可调整的数据主要有:发电量、上网电量、风速、可利用率等。

3.实时信息。可以看到风机的实时数据(目前单晶河风场是每15/30分钟采集1次数据,绿脑包风场每1分钟采集1次数据),并对采集到的生产数据进行存储。(目前运达gateway操作系统这方面的功能不具备可操作性,gateway的数据存储5分钟采集1次,最多保存3天半,但必须使用gateway软件配合加密狗才能查看)

4.故障缺陷。可以进行设备缺陷管理。将运行部、线路队、检修部在工作中发现的缺陷自动汇总在设备缺陷记录中,方便现场人员进行消缺统计和消缺计划安排。

5.交接班管理。可以完成交接班管理(包括运行日志、风机交接班、运行交接班等),实现班中的各种事件的记录,并导出到相应的纸质表格中。

6.巡视记录。可以填写巡视记录并导出。目前运行部、线路队和检修部的巡视记录统一放在此处进行填写。

7.查询统计。1)可通过此功能查看当班记事和巡视记录。2)可在此填写两票统计记录。

8.钥匙管理。目前此功能未使用。

9.工作票。目前此功能未使用。

10.操作票。目前此功能未使用。

鉴于运行部的设备操作有专门的软件来控制,所以不在信息平台中开放相关功能。

三、检修管理

1.工器具管理。可通过此功能来查看工器具的配置使用情况,此功能主要用于标准包的使用。

2.设备管理。可通过此功能来查阅设备台账及设备的相关信息,以及设备备件消耗的统计。目前单晶河和绿脑包两边的设备台账(除线路外)均已完成。“预防性试验”、“预防性维护”、“检修工单”功能目前不使用。

3.物资管理。由于我公司采购统一使用用友软件,目前此功能未使用。

4.风机检修工作单。可通过此功能填写、完成风机检修工作单,并进行相关查询。(检修部主要工作)

5.风机维护工作票。可通过此功能填写、完成风机维护工作票,并进行相关查询。(检修部主要工作)

四、综合管理

(一)日常办公。1)日常事务:可通过此功能完成需要领导审批等事项,如签报、收发文等。2)公告管理:可通过此功能向特定对象群体发送信息,如学习通知等。3)消息报送:此功能是自动发送邮件,因目前系统中的数字量信息不可用,所以未使用。4)发送消息:用于系统内人员之间的消息发送。5)常用网址:记录了我们常用的网址,包括一、二级公司的网址。6)通讯录:按照用户部门自动生成。7)客户通讯录、消息报告日志:目前未使用。

(二)文档管理。目前未使用。

(三)安全管理。由于目前安监部还不能提供标准表格,此项工作目前还未进行。

(四)计划管理。通过填写月度电量计划,可以在门户信息处清楚的看到月度电量计划与实际发电量的差距以及和上月发电量的对比。

(五)待办事宜、已办事宜。每个人的待办工作和已办工作都可以通过这两处来查询。

五、统计报表

(一)生产运行指标。可以在此项中看到日、月、年的生产运行指标。此处看到的数据是未经手动调整的生产数据。

(二)查询统计。可通过此功能看到风机故障、风机功率曲线、上网电量和生产数据的统计。由于此功能采用的电量数据和风机故障数据与运达软件数据有误差,因此仅作参考。

(三)数据分析。同样由于此功能采用的电量数据和风机故障数据与运达软件数据有误差,目前此功能在风场未使用。(目前仅作参考)

(四)可靠性评价。此功能可自动生成运行部要求的报表。

(五)中节能报表(试运行)。此功能由于信息平台实时数据采集功能受限,仅能保证生成报表中文字性工作统计的可靠性,对于报表中的数字仅能提供参考。

1)风电场同比环比分析:对风电场主要生产数据进行分析。此处使用的数据为经过调整后的数据;2)检修部工作日志:能够根据风机工作票自动生成目前检修部使用的工作日志;3)工作周报:能够生成目前风电场使用的工作周报,包括风电公司和港建(能)要求的两种格式;4)风机信息月统计:可自动生成运行部要求的报表;5)分月发电量统计:可按月对全年电量指标进行统计;6)风机阅读运行信息:可生成运行部要求报表;7)生产信息综合月报和风电场月报:目前这两个功能基本相同,主要生成风电公司要求的月报;8)日报:按照信息平台采集的数据生成日报;9)工作单故障统计:根据风机检修工作单来对风机故障发生频次、时间进行统计;10)风机检修工作单统计:根据风机检修工作单来对各班组的工作量进行统计。

(六)风功率预测。此功能可将风功率预测软件的结果显示在信息平台,共领导查看。

六、系统初始化

1.标准包。此功能可实现作业指导书的填写、查询工作。

2.供应商。可以在此功能中看到设备列表和设备供应商列表。

3.物资分类。可在此处查看、添加设备使用的备品备件列表。

4.使用信息平台具备的优势

1)可通过导出功能和密码保护(即电子签名)实现无纸化办公(高压设备的工作票、操作票不在此列)。即日常记录填写在信息平台中,方便填写、查询和保存,需要时将纸质记录导出。

2)所有记录只需要填写一次,大量减轻一线人员的工作强度。比如,检修部只需要完成填写工作票,之后系统能自动生成周报、月报中的关于工作票的内容,减少了重复性文字工作。

5.系统还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1)绿脑包的发电量等数据不能采集。目前由于许继方面不提供数据接口,使得绿脑包风场上网电量等数据全部是人工输入,目前李龙元经历正在和许继方面联系处理。(单晶河方面南瑞虽提供接口但明确表示由于时差而产生的数据不准的问题概不负责)

2)信息平台生成的报表中的数据(从后台采集的数字性数据、风机故障报警)由于时差的原因不准确,仅能提供参考作用。部分主要数据(如月度数据)可通过手动调整来修改,并在统计功能中体现,但还有大量数据(如小时数据,关口表读数)仅能做参考。

3)系统的实时性不够。目前东汽的风机1分钟采集数据1次,运达要15分钟到30分钟不等才能采集1次。在更新过监控电脑并对通讯连接方式做过处理后,效果仍不明显。

4)周报中跨周的故障记录,月报中跨月的故障記录不准确。

6.使用信息平台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由于目前系统已使用电子签名功能,因此要注意对自己的登陆账号、密码保密,在人离开电脑后及时注销登陆页面,以免他人使用你的账号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人才有关情况说明 篇四

一、关于“三引一促”招才引智考核认定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A类)

1、人才范围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外相当于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层次的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省省级人才计划人选(如:北京市海聚工程人选、江苏省“双创计划”人选、浙江省“千人计划” 人选等)

2、提报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必需提供材料:一是人才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二是学术水平证明(入选“千人计划”、“泰山学者”等人才计划证明材料)。三是创办企业证明,包括2016(含2015年12月21日—31日)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企业公司章程、企业购买设备发票或设备照片材料。其中领军人才须为所办企业的控股股东(股权不低于30%,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一个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四是引进创业人才及项目情况表(A类)电子版(可在市人才工作网下载)。五是其他奖励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成果证明。

创新领军人才必需提供材料:一是人才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二是学术水平证明(入选“千人计划”、“泰山学者”等人才计划证明材料)。三是选聘方式证明,创新 领军人才须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每年在临沂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合作项目应与领军人才研究领域相匹配,所在企业一般应有省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四是引进创新人才及项目情况表(A类)电子版(可在市人才工作网下载)。五是奖励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成果证明。

(二)创新创业人才(B类)

1、人才范围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端外国专家。

2、提报材料

创业人才必需提供材料:一是人才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二是学术水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三是创办企业证明,包括2016(含2015年12月21日—31日)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企业公司章程、企业购买设备发票或设备照片材料。须为所办企业的控股股东(股权不低于30%,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一个企业只能申报1名创业人才)。四是引进创业人才及项目情况表(B类)电子版(可在市人才工作网下载)。五是奖励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成果证明。

创新人才必需提供材料:一是人才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二是学术水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三是科研项目证明、专利成果证明,二者必须有一项,科研项目应与合作项目相关,专利应为发明专利。四是选聘方式证明,创新人才须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每年在临沂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合作项目应属于创新人才研究领域。所在企业一般应有市级以上科技研发平台。外国专家需提供项目批件、项目合作和验 收有关材料。五是引进创新人才及项目情况表(B类)电子版(可在市人才工作网下载)。六是奖励证明尽可能提供。

(三)高学历人才(C类)

1、人才范围

拥有硕士以上学历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海外留学人员,2016到临沂全职工作并与引进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市直部门单位引进C类人才须到企业工作。

2、提报材料

必需提供材料:一是人才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二是学术水平证明,应为全日制,同时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的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三是工作合同证明,引进人才应为2016从临沂市外引进,须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劳动合同一般应为在人社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县区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应提供录用文件等证明材料。四是工资保险证明,应提供临沂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未缴纳保险的,应提供连续三个月的个人签名、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证明)。五是引进高学历人才情况表电子版(可在市人才工作网下载),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内容填写要连续。六是其他证明,市直单位引进人才应为到企业工作,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需提供高学历人才个人签字、企业盖章的帮助引进证明。

另外,银行业机构人才引进审核按照临沂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临沂银监分局《关于银行业机构地市级分行用人权限的说明》执行。保险业机构参照执行。

二、关于“十万人才回乡行动”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统计范围 蒙阴籍在外的党政军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高校科研院所在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个体私营企业负责人。

人才类别分为党政军人才、企业管理人才、高学历人才、高技能人才、个体和经营企业负责人、其他人才六大类。

(二)任务分配

乡镇(街区)根据常住人口数量,县直单位根据在编人员数量认领任务目标。前期所分配的任务目标为参考任务目标,最终任务分配以正式文为准。

(三)有关要求

1、增强主动性,丰富活动内容。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联系在外人才,根据在外人才回乡时间安排,有选择地组织对接交流和参观考察等活动。主动邀请在外人才回乡参观考察,积极利用在外人才回乡时机,登门拜访或组织召开茶话会、座谈会,组织在外人才到生产企业、教育基地等参观考察,宣传人才政策,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对接洽谈,共谋合作发展。

2、扎实细致做好活动记录。各单位要详细记录在外人才个人基本情况、回乡活动时间、活动行程安排、具体活动内容等,切实把本项工作做细做实;要留存好影像资料,加强与人才的日常沟通,充分宣传我县人才政策,做好上级有关部门调度抽查相关准备工作。

5.质量自检情况说明 篇五

施工单位:日期:

质 量 自 检 说 明

轨道梁及附属堆场修复土建施工工程验收

报告说明

我单位承建的江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轨道梁及附属堆场修复土建施工工程,现已完成该工程的图纸、设计变更和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通过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法律条文,符合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整个工程概况、资料管理、施工管理、质量控制、安全、评定结论。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拟建轨道梁260m,轨距40m,供45T门式起重机使用,安全结构等级为Ⅱ级。

2、轨道梁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轨道梁结合桩基分组情况分段布置。轨道梁共分为7段,两端长度分别为39.7m和35m;其余分段为37.5m、轨道梁标准段断面为1.0mX1.5m(宽X高)、防风拉索段断面为4.0mX1.5m(宽X高)、锚定段断面为1.6mX1.5m(宽X高)、轨道梁两端车挡设置为2.0mX2.0mX1.5m(长X宽X高)、轨道梁基础采用&600PHC桩,PHC桩持力层为强风化片岩。

3、执行规范:

(1)《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2006)(2)《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147-1-2010)(3)《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96)(4)《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144-1-2010(5)《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151-2011(6)《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167-4-2012(7)《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8)《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9)《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D30-2004(10)《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11)《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2000(12)其它相关规范、规程和规定。

二、资料管理:

1、质量控制资料:桩基沉桩检测报告、钢筋实验报告、水泥实验报告、商品混凝土质保资料、黄砂实验报告、花岗岩石实验报告、粉煤灰实验报告、减水剂实验报告、标准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以上试验资料全部合格。

2、分部分项质量评定汇总资料:桩基沉桩施工资料、桩芯钢筋混凝土资料、桩帽钢筋混凝土资料、轨道梁分段钢筋混凝土资料、预埋件资料、钢轨安装评定资料、混凝土路面资料。

三、施工管理情况:

我单位自承担了江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轨道梁及附属堆场修复土建施工工程施工任务后,公司内部将本工程列点公司内部重点工程之一。项目部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规范管理、信守合同、保证质量、竭诚服务”。严格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体系标准,对工程施工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法认真地计划控制。制定工程施工流程图,进行职能分配项目部,明确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做到努力工作,互相配合,提高管理水平,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在工程施工前,每一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的书面技术交底,施工班组在班前进行口头交底,做到前道工序不合格,后道工序不施工。班组自检结果用挂牌或直接贴在墙、模板上。专业质检员验收并对查出的问题整改后报监理验收,合格率达100%,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项目部实施动态检查,把错误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收集、材料进场合格证、报验、复试报告均在施工前完成。工序验收、分部验收及时办理与施工同步,其中工序验收采取分层、分段验收,有计划性、预见性和灵活性,做到既保证质量又不影响施工进度。

四、质量控制:

本工程程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以图纸和设计变更及相关图集为依据,以规范为标准,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监理质量管理流程进行施工控制。首先每个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均通过监理审批签署可行性意见后进行严格实施,其次抓住原材料质量关,所进场的材料均进行了报验,监理在现在监督取样送检复试合格后标牌使用。由建设单位指定品牌,项目部提前半月上报计划,共同对产品质量严格把关。施工时切实抓好配合比计量工作,混凝土、砂浆试块在监理监督取样、送检、试验,各部位试验结果均符合试验要求。对分项工程施工,按操作规程及技术底单进行施工作业,坚持专业检查与自检相结合的原则,不符合要求的进行返工处理,均有施工验收工序报验单,经监理复验通过后进行下道工序作业。其中混凝上浇筑在所有工序验收合格后,项目部核定准备情况,中报监理批复进行施工:轴线、标高以及各部位几何尺寸经施工员测量复查后进行放样报验,监理核验均符合设计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分项评定及各顶验收签证手续,及时认真做好,使资料和工程同步进行,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作。对定位放线、平而轴线放线、高程控制以及配合比、“两块”取样试验有专人负责,按职责范围分别作了技术复检审批手续,尤其对现场使用的钢筋、水泥、砂石、防水等材料,先索取产品质保单、合格证,再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杜绝不合格的产品出现.使总体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规定.五、安全情况: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了现场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及大事故应急预案和防护措施,确保了该工程安全生产无事故.六、评定结论:

6.医保自查情况说明 篇六

近期,我院根据医保分中心的工作部署,对我院的医保工作进行了一次自查工作,在这次自查中,发现了我院医保工作不完善的地方,并且积极的进行了改善与今后工作的安排。现将此次自查的情况总结如下:

1、马上制作标准的患者就医流程图,以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进行就医。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摆放于医院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2、提示患者出示本人的城乡、城职医疗保险卡、证,认真核对参保患者的身份,确保做到无冒名顶替的现象发生。

3、制作医保宣传栏,及时宣传医保的政策法规,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政策咨询等工作。

4、制定后期的医保培训计划,使全员医务人员深入理解医保政策,明确自己的医疗行为,根据规定为广大患者提供服务。

7.正确看待新一轮债转股 篇七

上世纪90年代末, 亚洲金融危机爆发, 受此影响, 一大批国有企业处于破产的边缘, 银行信贷不良资产出现大规模的增加, 政府为解决此问题, 首次通过债转股解决银行债务危机, 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承接主体收购不良贷款, 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化为股权, 当时转股资金高达4050亿元。直到2001年,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后,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恢复活力, 中国走出了经济低迷状态。

二、新一轮债转股与上一轮债转股的区别

2008年金融危机前后, 中国企业杠杆率有了明显的攀升, 据数据表明, 2008年之前, 杠杆率一直能控制在100%之内, 而之后, 中国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从98%攀升至2014年的149.1%。过高的杠杆率, 特别是企业杠杆率, 它就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 企业债务的违约风险也会上升。目前为止, 银行不良资产贷款率还处于可以控制的范围, 当然, 也明显好于上一轮债转股时期, 可是我们不能忽略不断攀升的杠杆率可能带来的风险。另外, 从历史背景进行比较, 上一轮债转股的背景是国有企业实行“拨改贷”, 这个政策可以说使市场经济迈出了重要一步, 但是, 当时诸多企业的经营理念和方式的改善速度远远低于四大国有银行对企业放款的速度, 最终导致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愈来愈恶劣。转眼于现在, 中国五大行、债转股银行以及主要国有企业均已上市, 该如何处理企业的坏账更多的是由市场微观主体决定。

三、新一轮债转股可能面对的问题及风险

新一轮债转股可能面对的问题:第一, 这一轮债转股由谁作为承接主体?一类可能是四大AMC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 另一类可能是银行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等与银行的利益相关联的主体。如果由前者作为承接主体, 它可以将不良资产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彻底转出, 但是这个过程时间较长;如果由后者作为承接主体, 我们可以借鉴瑞典在上世纪90年代初处理银行危机的方式, 在整个处理过程中, 他们注重通过不同的机构实现多种功能。这个可以在短时间解决企业债务负担过大的问题。第二, 承接主体的资金来源于谁? (1) 向社会募集资金; (2) 来自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 (3) 来自银行自有资金。而我们必须了解债转股的本质是用未来预期收益弥补当期损失, 所以为防范系统性风险, 政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担保。第三, 什么样的企业适合债转股?毫无疑问, 是能看到希望的企业。其实, 不是所有出现债务问题的企业都适用债转股, 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方式也不只有债转股一种, 比如借新还旧, 即放新贷款还旧贷款;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 做大分母, 降低不良率;银行自己处理等。第四, 债转股存在什么样的风险?很多人包括业内人士深深担忧的是, 债转股实质是把债务问题延期, 银行从债权人身份转变成股东身份, 那么, 银行作为该企业的股东, 在年末时, 真的可以获得可观的分红吗?其实这是一种更高风险的融资。

四、上一轮债转股过程中, 值得我们借鉴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

第一, 去产能与去杠杆之间的关系如何把握。“去产能”是2016年中国经济工作的重头戏, 而债转股目的是去杠杆, 减轻企业债务负担, 往往对这方面需求很高的大多是产能过剩的企业, 比如煤炭、钢铁等。所以, 给产能过剩的企业施以援手, 似乎与“去产能”相违背, 这就需要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二, 银行要履行好自己股东的身份, 当银行从债权人身份转变成股东进入企业, 这对股东结构会产生很大变化, 尤其是转股资金占额很大时。对于权力者、控制人来说, 谁都不希望自己手中的权利会旁落在他人手中, 所以这很可能造成企业在债转股之前, 虚增资产, 这就会给企业留下巨大的隐患, 而银行也会在很大程度上获取不到可观分红。那么, 银行是否能与企业其他股东甚至政府调节好此关系也至关重要。第三, 债转股不宜大规模的推进, 要讲究循序渐进, 因为目前债转股涉及到的微观主体大部分已上市, 而国有企业改革并未完善, 还需考虑各自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所以要因地制宜, 不盲目推进。

总体而言, 我们不需要过度恐慌, 债转股对银行的影响为中性, 它可以降低银行账面上的不良资产率, 甚至可以彻底抹掉账面上的这一块, 但它延迟了回收周期, 这样就会降低银行的资金周转率。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 在推行过程中要因地制宜, 认真斟酌实施的对象, 对于该退出的企业就应让其退出, 不要违背了市场原则。

摘要:2016年10月10日, 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与《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1]。早在2016年3月, “债转股”消息一出, 就引起了人们不少热议, 关于“债转股”的报道甚嚣尘上。新一轮债转股瞬间勾起了人们对上一轮债转股的回忆, 也就是17年前。那么, 两轮债转股有什么区别, 新一轮债转股又会面临哪些问题, 存在哪些风险, 对银行有哪些影响, 而我们又该如何看待新一轮的债转股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关键词:债转股,银行,企业

参考文献

[1]钟齐鸣.国企需要通过过去杠杆实现“脱胎换骨”[N].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10-11 (1) .

[2]戴显天.债转股背后的债转债[EB/OL].-opinion.hexun.com/2016-10-13/186394178.html, 2016-10-13/2016-11-13.

8.“债转股”救市记 篇八

在当前经济下行,大量的银行坏账爆发,不良贷款率迅猛上升的情形下,“1万亿人民币”规模的债转股对处于困境的国企来说,是解决账务问题的利好消息。而对于股市来说,是利好还是利空,则需要市场的鉴定。

“熔盛重工”的试水

多家国有银行将成为最大民营船企熔盛重工的股东。

早在3月8日华荣能源(即熔盛重工)发公告称,董事会计划获得授权向22家债权银行或其旗下实体发行股份,来抵消欠给银行的债务。据公告,熔盛重工将向债权银行发行141.08亿股新股份,定价为1.2港元/股,以支付欠给债权银行的141.08亿元借款。

这一方案在3月24日得到了99.72%股东的赞成票,股东特别大会上已通过了向多家债权银行发行新股的方案。

据悉,熔盛的22家债权银行中,已经有12家和熔盛签订了意向书,支持后者提出的债转股方案,涉及125.98亿元,占到银行债务的89.3%。债转股后,债权银行的持股总计达到71.2%,其中前三大债权银行持股都超过10%。

尽管熔盛重工的公告并未明确披露债权银行的身份,但从往年的报道可推断,中国银行、国开行和进出口行等国有银行排在债权银行前列,债转股方案通过后也将成为其持股比例最大的三家股东。

这让之前一直传言的债转股已然成为事实。近日有消息称,首批债转股规模为1万亿元,预计在3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化解1万亿元左右规模的银行潜在不良资产。

所谓债转股,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让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华泰证券认为,债转股的意义有三:一是降低企业杠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二是帮助银行处理坏账,化解燃眉之急;三是银行通过周期底部进行股权投资,扮演产能整合者角色,并获取长期股权投资回报。

在经济下行、银行不良贷款率攀升的情形下,债转股的实现对身处困境的国企来说是利好,无债一身轻,财务报表突然靓丽,再没有沉重债务负担,仅仅是股权结构发生变化,但无妨,都是国有控股。

但对银行来说,一旦成为股东,如果上市公司效益不好,则面临更大的金融风险。此外由于抵债的股份算为被动持有的股票,占用风险资本高,对银行开展其他业务可能产生约束。这也让银行普遍对债转股持迟疑态度。

銀行界人士认为,熔盛重工的债转股方案是“特批”的方式实现的。此前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3月16日表示,债转股方案正在研究之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

对股市来说,利好还是利空?

对于股市来说,1万亿规模的债转股是利好还是利空,议论纷纷。

一部分观点非常乐观。认为,第一,银行的报表将变得更好看,有利于稳住银行股的股价。银行股稳住了,大盘也就稳住了;第二,有利于提高部分国企的业绩,债转股之后,这些国企财务负担大大降低,体现为业绩上升,这样会支持股价上行。

但另一部分的观点则充满了怀疑。资深投资人刀锋认为,若“一万亿股权”能原价转让给“央行注资的资产管理公司”,则仍是利好。如果将来抛向二级市场,则是利空。

刀锋表示,债转股相当于银行变相把没钱还贷的坏账延后处理,“相当于把批量的1万亿规模抛给了股市,比IPO量大。最终出了问题,埋单的仍是股民。”

他的分析是,本来现在的银行的债券是可以有债务关系去保障偿还权的,一旦债转股后,因为股价的波动是受很多因素影响的,很有可能股价到时候大大低于债务原本的价值,“最悲观的状况是出现上市公司退市,股权的清偿顺序在债权之后,那么银行会受到很大损失,这就是现在市场悲观的理由。”

由此两种乐观与悲观态度反应到了资本市场上,也呈现出悲观与乐观的股市表现。4月5日A股的全面暴涨,而港股银行股则大跌。不少市场人士称海外投资者因此而觉得中国的银行坏账情况比报表披露的要严重得多,因此万亿债转股的消息出来,5日就马上采取了沽售的做法,而内地投资者则对改革方案抱有憧憬。

九鼎德盛认为,对于债转股的消息,其对A股市场并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因素,因为企业经营绩效低是高负债的原因,债转股实施后改善将有限,体现为企业利润与固定资产投资的比率再次下滑。

股票炒的就是预期,债转股政策一旦出台,是否会为投资者带来一些投资机会?

华林证券策略分析师胡宇认为,预计银行应该可以最终获利的,这是逆周期操作,宏观经济不好的话往往可以买企业股权,避免破产风险,降低经济系统性风险。

透过现象看本质,“债转股”相当于国家印钞一万亿救市,是新一轮的货币量化宽松,逻辑上对股市构成利好。但是,印钞让全体中国人为“不负责任的国企坏账”买单,必将导致通货膨胀。

银行的选择门槛

对于商业银行债转股的推进情况,建设银行行长王祖继在近日的业绩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去产能来讲,债转股政策也在研究过程中,目前政策还没有细化到银行层面。

尽管相关文件尚未下发,但不少商业银行已经开始积极备战。“100元质量不高的贷款,可以换回来80块钱的现金,银行的业绩上去了,银行自然很乐意推行债转股。”济南一股份制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行也在研究债转股的事情。”如果监管层正式推动债转股,该行可能会选择部分不良债权做试点。

3月31日,民生银行年报披露,该行持有长航油运、长航凤凰、二重集团、中国秦发及微商银行五家上市公司股权。华夏银行发展研究部战略研究室负责人杨驰表示,民生银行持股上市公司的情况,就是常见的抵押贷款形式,企业向银行贷款,将股权、房产、设备等资产作为抵押物转到银行名下,一旦发生不良,抵押物将被迫作为不良资产来处置。“这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债转股,属于银行被动持有企业股权。这不仅发生在民生银行,很多银行均采取了这种处置方式。”

尽管银行目前主要处于被动状态,但数家股份制银行人士均表示,随着未来业务量增加,商业银行可能会考虑和投行合作。“我们也和好几家银行聊过,大家的想法是一样的,都在考虑要不要拉投行进来,而且思路也比较成熟了。” 一股份制银行中高层人士称,银行的计划是,根据贷款分类,选择符合标准的企业,对可疑、次级类贷款进行部分债转股。

“虽然债转股的企业大多存在问题,但问题大小肯定各不相同,对于银行来说,当然要选‘好企业’。”,国海证券的工作人员表示,债转股之后,还涉及企业后续经营,如果不能摆脱困境,“还不如直接核销算了”,根本没必要费大力气转股。

“在债转股的过程中,银行对企业选择的门槛会很高。”山东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张志元表示,从持续经营、化解风险的角度来说,应当选择暂时遇到困难、经过债务重组后尚有一定经营能力的企业。而在行业选择上,首先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至少要排除落后产能。

国开行高层表示,由于政策限制和控制风险资本的意愿,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这类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反映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贷款。“僵尸企业不得参与,财政不再兜底。”

而这基本也是商业银行的想法。仍有发展潜力乃至朝阳行业中相对优质的企业,成为各家银行共同的选择方向。

迄今为止,已经完成或银行已经退出的债转股企业中,不少是航运、船舶制造、煤炭等产能严重过剩或正在艰难去库存的传统行业企业。如民生银行持股16.76%的中国秦发,就是一家在香港上市的煤炭企业,长航凤凰、长航油运则属于航运业。

至于这些传统产业能否翻身,则充满了不确定性。国海证券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像中钢这样的企业,贷款原本没有放在不良里,甚至有一小部分正常类贷款,银行也可能拿出来做债转股。”该券商人士称,由于债转股的规模都比较大,大型企业有很多家银行贷款,银行可以组成债务人委员会来和企业协商,提高议价能力。

“方式是多样的,但由政府包揽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关键是要放松管制,让银行自己去摸索出不同的模式来。”有业内人士表示,债转股虽然存在市场风险,但在合适的时机,银行仍可获得较多资本溢价。

(文据《财新周刊》《第一财经日报》)

9.专利应用情况说明 篇九

专利号:ZL20**********.*

专利应用情况说明

本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由********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AAA任总经理。在公司的项目开发活动中,AAA总经理兼任企业研发中心主任。企业研发团队在AAA总经理的带领下,完成了多项重大课题的攻关,开发的核心技术已在*****产品中进行产业化实施,同时项目团队于****年**月**日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名称》,并于****年**月**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专利号为ZL20**********.*。

由于AAA为本公司总经理,核心技术一经研发成功就应用于公司产业化;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专利)主要以AAA名义申报,并已经受理就已经专门授权许可本公司应用;并且在获得授权后,AAA于****年**月**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请求,通过申请专利权人变更的方式,与****年**月**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手续合格通知书》批准,并于**卷**号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名称》专利号:ZL20**********.*的专利权人已经变更为********有限公司,完全成为本公司的自有核心知识产权。

《专利名称》专利的主要内容为: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常规****设备上成功制备出应用于****领域的********市场**********的问题。(1)一种制备***********的方法;(2)上述方法制备的**********;(3)采用上述******制备的****。

其中专利内容《专利名称》已经在公司多个产品中得到应用,尤其是*******系列*****产品。

10.直接发包情况说明 篇十

申请直接发包登记备案的情况说明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XXX办公楼局部改造工程 总投资927万 元人民币,为国拨资金。其中监理费为 24.66万元(参照北京市工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进行计取)具体如下:

1.监理酬金计费额为800万元; 2.监理酬金基价直线差值计算为24.66万元; 3.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改造项目); 4.监理酬金基准价=24.66*1.0*1.0*1.0=24.66万元; 5.监理取费费率为3.08%;浮动值 O % ;

本项目属中央单位建设的招标限额以下工程监理定点范畴,现申请对该工程监理单位 北京X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在贵单位办理直接发包登记备案,监理合同不备案。

请贵单位准予办理为盼!

此致

敬礼!

XXXX服务中心(章)

11.股权分置,债转股? 篇十一

如今老王就因为持有第一批4家试点之一的一家企业可转债而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因为按照该企业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拟向在册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股股票,作为换取非流通股份流通权的对价。该企业可转债持有人在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当日及之前转股有权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的对价,而如果可转债持有人不在股权登记日之前转股,那么,将不能享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补偿。但是作为市场的高价转债,该公司基本面也比较好,预期有很好的价值,如果转股比较可惜。在左右为难的时候,老王选择去咨询可转债分析师。

高价转债转成股票

了解老王的情况后,分析师指出,由于该企业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流通股股本扩大,公司的股价存在“自然除权”,因此,该股股价届时相应下跌已是市场的普遍预期。根据公司的可转债发行条款,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后,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却不会相应地下调,股票价格的下跌,而同时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下调,直接导致可转债转换价值的下降,也就必然使得可转债价格下降。

考虑到以上因素,可转债持有人只有选择在股权登记日之前转股,一方面可以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还能避免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票因自然除权下跌带来的可转债价格下降。

老王茅塞顿开:把持有的可转债在股权登记日前转成股票。不过,他还是有些疑问,在超过1000家的上市公司中,很多公司同时发行了可转债,是不是以后遇到具有可转债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时候,都是如此操作呢?

分析师提醒,该企业转债股权分置改革的处理,并不具有示范作用。需要对可转债具体进行分析,不可用同样的手法处理。分析师的解释是,该企业转债是一只高价转债,其转换价值和可转债市场价值相差无几,因而该企业转债可以看成是股性很强的一只转债,走势基本等同于股票。一旦股票面临下跌,可转债也会跟随下跌。这样偏向股票的可转债,在股权分置后具有明显的下跌空间,因而可转债持有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只能转股,否则将遭受到很大的损失。

低价转债继续持有

相反,对于目前市场价格很低,大幅低于面值的可转债,由于其股票价格很低,如果可转债转成股票,将遭受大幅的损失。即使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转股后能获得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但由于转股价值远低于可转债市场价格,这部分对价也很难弥补转股折价的损失。而即使可转债持有人不转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因自然除权而下跌,该类可转债下跌空间也不大;而且由于本身股票就比可转债转股价格低很多,公司为了促进可转债持有人转股,也必然会对转股价格进行向下调整,而这也将给可转债持有人带来机会。因而,对于目前低价偏向债性的可转债,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可转债持有人并不一定要转股,就是说,继续持有也是有机会获利的。

可回购股对可转债价值有影响

分析师还提醒老王,配合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证监会目前允许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而这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可转债的价值。

他举例说,目前有企业宣布将用不超过3.5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证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流通股,股份回购后将依法予以注销。根据公司可转债发行条款规定,公司的转股价格不能低于净资产,因而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不能向下修正了。一旦股票继续下跌,公司可转债就面临回售的危险。公司这个时候提出回购股票,必然提高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进而带动可转债价格的上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的动力。而作为短线投资者,如果能提前买入价格较低的该企业转债,然后转成股票,就能获得不错的收益,即使不转股,也会因可转债的上涨而短线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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