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

2024-06-21

大关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共4篇)

1.大关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 篇一

板底乡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自 查 报 告

根据威教通【2013】154号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板底乡中心学校成立了以乡中心学校校长罗贵华为组长、乡中心学校分管后勤的副校长安永为副组长、乡中心学校总务主任罗天义和各小学校长、食堂管理员为成员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领导小组,于2013年8月23日—8月28日,对我乡各小学自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来至今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整改,现结合我乡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底乡现有小学6所,教学班58个,营养餐实名制小学在校生2458人(其中:板底中心校17个班767人,安坪小学12 个班553人,登底小学11个班 475人,新华小学6个班 251人,雄英小学6个班244人,清河小学6个班168人)。在岗食堂工勤人员20人(其中:板底中心校6人,安坪小学4人,登底小4人,新华小学2人,雄英小学2人,清河小学2人)。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日程安排: 8月23日:中心学校

8月24日:雄英小学 8月25日:新华小学

8月26日:登底小学 8月27日:清河小学

8月28日:安坪小学

(二)自查的内容及成效

1、机构及制度建设

(1)6所小学食堂营养餐相关领导小组健全,各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上墙和装档齐备。

(2)各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和各种管理制度、办法、岗位责任制基本落实,档案资料基本完善。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保鲜、加工、发放、食用、安全、留样、废物回收等的操作规程基本规范。

(3)学校与相关食堂管理人员、班主任、食堂工人层层签订有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协议。

2、食品安全管理

(1)6所学校均办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人均持有《健康证》,建立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各校食堂从业人员都参加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卫生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有记录台账和索证索票。(4)食堂对维护食品加工、储存、陈列的设施设备、餐具、炉灶等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做到卫生整洁。

(5)不存在违规加工制冷、荤、凉菜和豆角等行为。每天对食用的饭菜、水等进行按标准留样。

(6)建立有由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卫生、乡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基本正常。

(7)板底中心校设有冷藏室和储存室、其余学校设有专用的储存室,储存设备基本能保证食品储藏安全卫生。有专人管理,食品入库、出库、食品留样、废弃物处理、餐具清洗消毒等有专门的台账登记。

(8)有校领导、教师自费陪餐。

(9)自营养计划实施以来,市、县食药监局、县教育局、乡党委政府、乡卫生院等部门领导曾多次次来各学校进行过食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指导。

3、资金安全管理

(1)自实施“计划”以来,各学校不存在资金违规操作情况。营养餐计划资金专户投入使用,专门用于采购食品原材料。

(2)各学校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人管理“计划”专项资金。“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有“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并能加强“计划”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管理,不存在挪用、挤占、截留、浪费或套取、违规使用“计划”专款行为。

(3)所有支出有票据,据实核算入账。食品原材料购买物资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4)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一般要求不高于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批发价,不存在擅自提高运输成本和水、电、煤等使用成本。“计划”专项资金账目清楚,无违反财经纪律、虚列支出、弄虚作假、虚设“小金库”等现象。

(5)各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均签订有聘用协议,建立有财务公开制度,且能将资金使用情况、每日菜谱、下周食谱落实公开。

4、学校管理

(1)各学校有“计划”管理责任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明确有采购监督员,建立有采购台账。

(2)各学校对学生经常进行食用营养餐过程中的安全自我保护教育。学生使用营养午餐均不存在浪费情况。各班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有序就餐,食后观察有无疑似情况发生,反馈到学校。

(3)各学校制定有营养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规定了事故发生报告制度。(4)各学校每次采购的食品原材料有食堂出入库记录,并与现金日记账相符。

(5)学生实名制管理。全乡小学营养餐供餐学生实行电子化实名制系统管理,各学校基本信息、班级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学生异动信息、学生结业信息和毕业信息。进行实名制登记、严格转学、休学等管理程序。由中心校统一负责小学生的学籍准入准出审批管理。

(6)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规范、安全、有效实施,防止校园腐败现象的发生。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学校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接受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公示情况

(1)学校当日食用菜谱和下周预计食谱能公示。

(2)每月能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结算在学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与实名制名册学生人数一致。

6、供餐质量

自实施“计划”以来,各学校均以尽量让学生吃饱午餐为目的核算供餐,每天统一菜谱,实行两菜一汤。基本按每天人均3.00元核算使用,供餐质量基本能让学生、家长和教师满意。

7、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1)通过自查了解,板底中心校、安坪小学、登底小学等校园周边100米以内仍有零售销售摊点10余个,摊点内零卖饮料和食品确有过期、厂家不明、质量难断、卫生较差等危害人生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存在。

(2)在每次排查整治过程中,曾当即严令售主,禁止将饮料和零食品销售给学生食用。并令其今后不再对疑似不安全饮料和食品进货销售。违者,相关执法部门将组织给予没收销毁和严格处罚,但屡禁不止。

三、取得的成效

我乡各校自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以来,使所有学生每天中午均能享受到学校提供的营养午餐,营养餐即解决了农村学生的营养问题,又保障了学生的健康成长,拉近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距离,同时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落到了实处。

四、存在问题

1、“计划”实施过程中,各学校食堂管理相关人员均为兼职教师,有的兼课,有的一兼多职,工作业务量大,精力和经验不足,故此失彼;

2、部分学校食堂供用面积小,炉灶、设施设备、操作及储藏房间并用,规范整洁和食品隔离存放难以做到标准化;

3、各校食堂设备设施、临时用品(具)、能源耗费、工勤人员报酬等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开支,难以满足学校运转需求;

4、工勤人员待遇偏低,上岗稳定性难以严格控制;

5、部分学校食堂餐厨间暂无防烟设施;

五、原因分析

1、“计划”实施过程中,食堂管理相关人员无足够的专职人员编制,且缺乏相关管理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2、部分学校食堂规划建设未能做到标准化;

3、实施过程中,食堂必备开支无专项经费来源;

六、整改措施

各学校存在问题立即作手整改,在8月份2013年秋季开学前必须整到位。

七、今后的打算

1、“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学生营养为重点,以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根本。按照“政府主导、规范管理、部门协作、因地制宜、分校实施、确保安全”的原则,积极探索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

2、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为主、营养适当、价廉实惠、服务便捷的原则。努力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切实为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做出不懈的努力。从而为推进我乡小学教育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建议

1、各学校力争减轻食堂管理相关人员课时及其他业务工作负担,大型学校食堂最好调节专人管理。

2、尽可能力争将食堂设备设施添补、食堂能耗、工人工资纳入财政预算,且适当提高工勤人员待遇,使营养餐工程实施更好,效益更高。

2013年8月31日

2.大关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 篇二

中小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意见》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学生健康水平、身体素质,加快我校教育发展,我镇将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让学生在校吃上营养餐,本着以人为本,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为我镇中小学生长期食用良好的营养午餐,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生饮食与强体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发展。

二、实施时间、范围及标准

时间: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范围和对象:新街镇全体中小学学生

标准:严格按照弥渡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定标准施行。

三、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周伙林(中心学校副校长)

组员:却永华 张仲书 徐自程中小学校校长

(二)工作职责

1、组长:全面负责全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总体实施。

2、组员:

却永华:负责全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食堂建设的规划、协调、管理等工作。

张仲书:负责全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

徐自程:负责全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过程中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监督工作。

中小学校长:负责落实本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学校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组具体安排、落实“计划”的实施工作,包括制定本学校实施方案和配餐指南,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本校学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

(二)核定补助对象,并以校为单位分册上报享受营养早餐学生花名册。

(三)建立营养早餐工程相关档案资料。

(四)加强督促检查,保障供餐的质量,按照卫生、营养、热乎、可口的标准供餐,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标准和要求,确保食品原料新鲜洁净,同时科学制定供餐食谱,保证营养质量。

(五)加强学校食堂建设的领导与管理。各学校要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必备的基本条件,同时高度重视对学校食堂的管理与监督,学校食堂实

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同时设立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六)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按照上级规定制定“计划”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计算,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七)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省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由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制定学校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具体工作

(一)加大舆论宣传。我校将利用媒体、宣传资料及其他形式向社会、家长和学生进行大力宣传,为实施营养早餐工程创设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责任追究。我校严加监督检查,不允许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进校,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卫生安全。

(三)建立安全防范机制。强化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机制,预防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确保营养早餐工程顺利实施。

六、监督举报电话:

弥渡县教育局:08728162641

新街镇中心学校:08728330078

3.大关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 篇三

自查报告

自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按照《红河州教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结合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六个完小,有教职工143人、学生2214人,教学班56个。其中:中心小学1239个学生,小寨小学288个学生,响水河小学195个学生,何家寨小学237个学生,沙坝小学144个学生,新庄小学111个学生。全部学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在营养改善计划中,供餐方式有两种,中心小学、小寨小学、响水河小学、何家寨小学、沙坝小学五所完小采用企业供餐方式,新庄小学采用食堂供餐方式。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处室主任、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制度,把学

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足额、准确发放。

(二)、大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

学校通过召开教师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黑板报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做法。使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并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三)、建立机制、落实责任。

为使学校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自2012年2月以来,学校先后制定了《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学生营养食品检验、发放、留样、储存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学校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明确管理对象,严格管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营养餐的行为和现象,供餐方式及具体供餐人数由校长亲自抓,总务主任具体负责。并及时召开反馈会。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保安全。

一是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食品材料供应、采购、制作加工、储藏、检验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规范操作,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

预案。三是严格食品的监督管理:

1、对企业配送提供的食品学校要求供应商必须出具食品的合格检验书,对送到的食品实行现场鉴收,并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鉴收并要求企业立即更换,食品实行学生上课期间每天一送,要求配送企业于每天10点前送到学校,各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把食品发放到学生手中;

2、新庄小学食堂供餐方式为在中餐的时候为学生提供至少一个肉、一个小菜,饭由学生自己购买。食品由学校采购员进行采购,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登记,确保采购的食品安全、量足。

3、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对当天提供的食品,学校总务处及时抽取留样食品,做好记录后存放于冰箱中,并按规定保留48小时。四是做好食品的搭配管理工作,对企业配送的食品学校和企业一起商量确定所要配送的食品种类,品种尽量多样,营养尽量均衡,本周内提前公示下一周的食谱,公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食品的生产商、批次、单价、当天的合计价,实际的结算价格等;对食堂供餐的新庄小学也是提前做好下周的菜谱并向社会、向家长、向学生进行公示。

三、存在的问题:

新安所镇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一个多月以来,未发生过一起食品安全事故,但因工作刚刚起步,也没有可借鉴经验的地方,因此难免存在一些问题:

1、由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天天都在做的一项工作,教师工作量增大,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2、食品质量监测方面,验收教师只能从外观上和企业提供的食品检验报告两方面进行监测,对食品卫生安全忧心忡忡。

3、供餐企业受商品出售范围和价格的限制,可以提供给学生的食品相对单一,加之学生口味要求不一,部分学生对食品不喜欢,偶尔有浪费现象发生。

蒙自市新安所镇中心学校

4.大关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经费及营养改善计划专项 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人为本,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切实改善义务教育学生的饮食营养水平,保障孩子健康成长,为加快实现“富民强县、幸福和谐”目标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从XX年X月X日起,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饮食营养质量,让孩子们“吃好饭,上好学”。

三、实施对象

享受营养改善的对象是: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

四、营养改善标准

营养改善的伙食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天午餐3元,学生每学年享受营养改善的天数按在校200天计算。

五、资金来源、使用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所需资金,由国家财政承担,县财政应将营养改善所需配套资金足额列入本级财政年度教育事业支出预算。县财政要设立营养改善资金专户,专户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按学期及时拨付到学校。为保证营养改善工作的按时实施,由县级财政预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配套资金,安排经费添置学校食堂开餐所必备工具,保证在XX年X月X日前完成准备工作。

营养改善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县财政局、教育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各有关学校必须按规定使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

各有关学校应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的使用监督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群众的监督。营养改善资金只能专项用于学生营养改善的开支,不得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等人员经费的开支。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营养改善资金。资金使用情况由各学校定期向当地群众公布,对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六、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由教育、财政、食品、公安、审计、卫生等部门有关领导组成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局有关科室抽调。各乡镇学区、城区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对营养改善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确保营养改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监督举报电话:

电子信箱:

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为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教育部门要负责核实享受学生人数和经费预算,督促和指导相关学校做好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学生营养改善所需经费,安排经费添置学校食堂开餐所必备工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学校采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价,指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并负责做好辖区内学校食堂卫生指导、检查、监督工作;教育、卫生部门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学校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与信息收集、报告,指导学校开展卫生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营养改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各实施营养改善工作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到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要对营养改善工作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财务管理、食品卫生安全、营养配餐知识等培训,规范和提高学校营养改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营养改善卫生安全和基本营养。要实行原材料定点采购,加强票据审核,完善索证取证,将营养改善工作列入对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和考评。

建立实名制学籍管理系统。各学校要严格审查享受对象的资格,享受对象必须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在册学生,班主任对所任教班级申报享受对象的资格负责;校长对学校申报的享受对象负全责,学校要将符合享受营养改善条件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村委同时公示7天,如群众无异议,则建立营养改善学生资料档案库。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学校要将享受营养改善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县教育局,县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审定后,及时拨付资金。对少 报漏报的学生,学校要垫付该学生的年度补助餐费;严禁弄虚作假,多报重报,一经查实,按国家有关财经制度处理。

因地制宜实施营养改善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本地实际,提高认识,积极创新,加大投入,稳步推进。对于100人以上的学校,县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在住建、卫生、消防、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改建、新建或扩建食堂实行集中开饭,改扩建食堂和添置设备的经费不能从学生的营养改善经费中开支,改扩建的食堂要积极申报卫生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为学校申报食堂卫生许可证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在50至100人之间的学校,可实行向企业购买的供餐方式;50人以下的村学和教学点若暂时还不具备开餐条件的,乡镇中心小学要想方设法,统筹兼顾,采取专人派送的形式,就近指定集中开餐,或者采用家庭托餐形式供餐。各学校要全力推进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营养改善开餐形式为学校集中开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早晨或中午。

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管理力度,强化管理措施,细化管理过程,经常组织对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营养改善经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学校的开餐情况、卫生营养状况进行全过程监管。了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完善营养改善工作 管理办法,创新营养改善工作模式。实行营养改善工作月报制度,乡镇学区、城区各学校要将营养改善工作的实施情况于每月28日前向县教育局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

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在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实现卫生达标,有关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保管、制作、供给等各个环节的监控,保证开餐质量,坚持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学校根据学生的营养需求,加强营养搭配研究,因地因季做好营养配餐工作,提高营养改善的质量。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营养改善工作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教育惠民工程,对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进一步巩固提高 “两基”成果将起到积极作用。宣传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宣传县委、县人民政府落实改革开放成果普惠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举措。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班会、校会、校园广播、板报、网站等学校主要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营养改善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同时,学校还要定期开展感恩教育,让孩子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立志努力学习,回报国家和人民,回报社会,使营养改善工作的社会效益和德育效果进一步彰 显。

青少年的营养健康状况,直接关系着整个民族的健康素质。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这项计划的启动实施,对更好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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