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实践心得与体会

2024-07-29

认知实践心得与体会(精选8篇)

1.认知实践心得与体会 篇一

我们在的7月2号正式进入都市车迷实习,在实习的第四天我很荣幸被抽去和他们公司刚刚招来的新员工一起进行培训。每天都有好几位经理给我们培训,早上9点上班,公司在北京路延长线上而我们却住在学校,因此每天都要起早搭公车。

一开始我对他们公司经营的那三种汽车不是很了解,只简单认识一些汽车的牌子。每天听那些经理讲课就像是在听天书,但我一直认真做笔记,不懂就问其他的同学,我常常请教他们一些很傻的问题,例如:什么是后驱车?什么是无级变速?什么是排量?同事于是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十万个为什么”他们对于我这些傻瓜都知道的问题哭笑不得,但还是会边笑边细心跟我解答,不过这些倒对我起了正面影响,差距让我更加倍努力,下班回到学校后,我就抱着资料看,在上面做满了笔记,圈圈点点。在网上搜索方方面面的信息,看汽车杂志。不久后,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已经可以滔滔不绝的谈论汽车了,各种品牌型号也了如指掌,连最复杂的VSA(车辆稳定性控制系统)ESP(电子稳定程序)ABS(防抱死控制系统)等等一系列行驶性能比较专业的知识都能够用很通俗的语言讲给人听,并且显得很专业。在学习过程中从之前的毫无所知渐渐变的有兴趣了。 通过培训我对他们公司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也知道了4S店的真正含义。也从那些经理身上学到了学多成功的经验。在培训的最后我们进行了考试,虽然他们没有把最后的结果告诉我们,但我自己觉得我考得应该不错。

在培训结束之后,我们回到公司隶属的三家4S专营店(雪铁龙、悦达起亚、标志)的销售部、售后部、装饰部及保险部进行实习。这才是真正的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到了实际中我才发现理论与实际有很大的差距,在的实习过程中我又发现销售方面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忽视服务态度。如果有位顾客在他们那里买了部车后出现问题,通过售后维修后,结果仍有问题。之后找到他们公司,可能很明显是售后部门出了某些问题,但当他们面对顾客时就不能对顾客说:‘哎呀,这是售后的小王或小张没弄好呀!’这可能是我们生活中经常出现的类似的回答。而这个回答是有本质上的错误的。如果是一个好的员工他回答说:‘对不起,这是我们的错。’马上像顾客道歉,并习惯的说‘我们’。因为都是在同一间公司工作,大家是个主题,应该团结。

卖车比我想象得复杂很多,很少有人和他们深入谈话,基本上一句:底价是多少,使人一听就傻眼了,根本没有交谈的余地。但他们那里的销售员回答问题的`时候尽量绕开这个问题,让买车人对车真正感兴趣才能让他买车。之后,他们便调整了自己的策略,后来经理跟我说:“卖车就是推销自己,”和售后的同事聊聊天明白了什么是A类和B类保养,实际油耗,车常出现的问题。同时观察其它销售员如何对不同的人讲车,让他们喜欢,而且要买这辆车,在顾客询问其他对比车的状况的时候,如何去正确的回答在不回避广本的缺点和优点的同时,仍能让顾客觉得在这里买车值。

我又从有些买车人那里我也学了不少东西,原来开雪铁龙的,开的标志,他们对法系车的性能非常了解,还有些买车人对其他车也非常了解。有的回答了我C4、C5、407的发动机如何经典之类的问题。这时我才发现雪铁龙、标志车的定价在同等车里不算便宜,而且它们的保养似乎也不便宜

我和喜欢汽车结构的顾客聊结构,和打算为儿女买车的顾客聊儿女。其实就是一句话——以诚相待,提供顾客最想要的信息。

在过了几天后,我对雪铁龙、悦达起亚、标志和销售有了浓厚的兴趣,我个人比前几天的表现更为积极。不仅打扮得更加体面了,而且倒水也比前几天勤了很多。介绍车流利了不少。只有少部分的问题不大清楚。很多问题我几乎能条件发射似的回答。每天过得非常充实。

在都市车迷的一个月的实习中,长了不少知识,每个买车的人都关心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审美。和他们的攀谈中也长了不少知识:怎么算保险和税啊,怎么让别人信任自己啊。也结实了很多对汽车技术很感兴趣的看车人,有关雅阁、CITY、FIT发动机,有关油耗,有关安全等等,不光是关于都市车迷的三个品牌的车还有其他车,比如TOYOTA、奔驰、BMW后来才发现自己坐过不少好车,只是以前自己不会识货,呵呵!(不少父母来看车,原来我们每买一件电脑啊、车啊,家长都会偷摸来踩点。原来还因为他们只负责给钱呢!)

同时也觉得当销售顾问真挺不容易的,每个人来了都要光回答一大堆回答了不知道多少遍的问题。“这车多少钱?”“这车最低多少钱?” 而做一个好的销售顾问更不容易,确实有很多道理,但这些道理都可以用一个道理总结:“推销自己,让顾客信任自己”。

2.认知实践心得与体会 篇二

关键词:无线电认知,无线电发展与实践,探索研究

0前言

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突破, 人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的通讯方式不断的发生变换和改变, 促使着人们对于通信技术需求的不断突破, 同时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国家无线电通信系统建设中的投资不断扩大, 从而把我国的无线技术当中的频谱资源越加丰富起来, 在此大环境之中, 人们的日常生活就越加与无线电技术变得紧密相关起来。不过这种紧密的关系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无线电技术的发展, 但同样的也对我国的无线电技术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制约作用, 即无线电频谱资源问题日益突出, 同时我国就已经划分而出的无线电频谱资源或多或少的都存在闲置, 导致资源分配发面出现问题, 发挥不出实际资源的有效功能, 因而, 我国研究者就当前我国的无线电使用实际情况, 提出了一种认知无线技术 (CR) , 这种技术在时间和空间之中对于频谱资源的把控运用, 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我国的无线电当中频谱资源的有效分配和利用, 不过这项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同样有许多阻碍, 不过笔者相信随着时代发展脚步的不断前行, 这项技术的应用会在不断的改进和优化之中实现普及。

1 浅析无线电基本原理

1.1 无线电基本原理及概念特征

无线电的CR技术的提出是上世纪末由Joseph Mitola博士提出的一种更为先进的无线电应用模式, 在进行CR技术工作基本呢原理的阐述过程当中, 很多不同领域的学者就对CR无线电技术理论的丰盈做出了重大贡献。作为一种新型的智能化无线电应用模式, 其在频谱感知以及智能程度上所发挥而出的实际效用是非常令人满意的, 此种先进技术的提出, 对无线电应用领域而言可谓是一次革命性的突破, 所带来的有利影响不仅仅是体现在资源的优化分配利用, 同时体现在无线电技术应用的可靠性被社会所认可。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先进的CR无线技术所能够具备的两大特称为:认知能力以及重构能力, 下文笔者就对此两种能力进行逐一分析说明。 (1) 认知能力:根据图1所示, CR无线电技术的工作运行当中, 频谱对于无线环境以及得来数据的使用分析、判决上所呈现而出的是一种较为明朗的工作模式。其中频谱感知对于无线电当中频谱的检测功能, 很大程度上减少了频谱的闲置, 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 同时频谱信号在进行传输反馈的过程当中, 对于不同用户的应用频谱能过自动的判决, 从而为用户提供最为设和的频段传输。 (2) 重构能力:CR技术领域之内对于无线电环境的动态编程, 使得CR技术在进行收发传输过程当中可以更加的智能化。其能够较为完善的重构环节为:工作当中的频率、调制的方式以及发射功率和通信协议, 当然重构的功能不是简单的重新构成, 其对于用户使用无线电频段是防止干扰时所进行的有效的调制方案, 发挥出的实际效果同样是不同轻视的。

2 如何理解无线电物理层的核心技术

如图2所示, 我们可以清楚的发现CR无线电系统当中的核心物理层技术中对于宽带射频前端技术以及频谱感知技术和数据传输技术都是包含在内的, 同样笔者就下文对这三种技术进行逐一的分析说明。

2.1 宽带射频前端技术

在宽带射频前端技术中, CR无线电系统就频谱的感知能力和进行了扩大, 该无线电在宽带射频前端技术的运作过程当中, 其工作原理是, 通过无线电对信号的放大, 然后通过无线电设备之中的混频和A/D转换之后进行一种处理过程, 在此过程给当中, 其每一个环节所发挥而出的效用都不相同, 同时各个环节之间的效果叠加利用, 最终才实现了CR无线电系统中的宽带射频前端技术。其中在工作是对于与信号的接受选择是由射频滤器来完成, 而信号的降噪处理都是通过LNA来实现, 而信号的转换过程是相对比较复杂的, 要经过三个系统联合控制才能最终完成, 即通过锁相环、压控振荡器、混频器联合控制, CR无线电系统分工的明确性, 致使其在进行信号的传输时是比较稳定的。不过CR宽带射频前端技术的应用在实际过程当中其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在实际安装使用过程当中, 工作人员可以选择高赫兹的转换器来解决信号检测能力不足的难题, 或者是采用一些相匹配的自动化无线电技术。

我们讲CR无线技术应用的前提条件就是频谱感知的技术应用。如今我们现有的频谱感知技术, 往往是通过单节点感知来实现的无线射频环境进行的标示过程, 或者是协同感知的工作模式。在单节点感知技术的应用当中, 其在匹配滤波以及能量的检测和周期特性检测当中所能起到的作用相对而言是比较明显的, 比较两者优缺点可以发现, 频谱感知在单节点感知下, 对于信号采集和传输出现的种种问题都表明这种方式的弊端严重这月这他的应用, 因此在此基础之上研究者提出了一种较为优越的协同感知, 来保证频谱感知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2.2 数据传输技术

CR中的数据传输技术应用对整体无线电系统的优化实现是直观中的, 同时也是确保无线电系统在工作当中质量和效率的一大保证。但是受CR技术所限, 在进行数据传输技术的搭建上面必须要有一套与之能够遥相呼应的技术措施。就CR无线技术的应用发展而言, 当今世界上为保证CR无线电传输大致可以归类为这两类基本解决渠道:多载波或基带信号发射波形技术及设计。多载波技术对于信息传输一般是通过正交频分复用来实现的。

3 无线电技术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就我国目前的无线电技术应用来讲, 各行各业在无线电技术应用中都存在着一定需求, 因而促使了许许多多研究学者去对我国的无线电技术发展和应用做出探索和研究, 在此前提之下, 研究者们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发展方式, 使得我国的无线电技术应用不断的在进行这完善。从世界角度出发, 无线电技术的应用的基本理论、数据传输、频谱感知等无线电领域内的发展中, 所取得的成果是非常显著的, 目前研究者们提出了一种名为IEEE技术研究活动, 此种活动的开展对于无线电的普及应用而言有着明显的助推作用。结合上文所述笔者就无线电的发扎趋势进行了大胆预测。无线电技术理论的发展和应用会向着整合优化的道路前行, 无线电的技术试验会被广泛应用, 无线电系统趋向融合, 虽然目前人们的通信需求与无线电技术的应用还存在差异, 不过两者之间的矛盾并不排斥, 而这两种矛盾会成为无线电技术发展应用当中的一剂催化剂也未尝不可, 根据资料表明已经有一批有识之士在进行着无线电系统的整合研究, 因此笔者就以上所列举而出的资料大胆推测无线电技术未来发展的趋势就是整合优化。

4 结束语

无线电发展的认知和实践探索, 对于满足人们的通信需求以及帮助无线电频谱资源的合理优化利用都发挥着一定程度的作用。同时随着我国的无线电技术应用逐渐的成熟化, 在不久的未来之中, 无线电技术的肯定是会被普及在我国各个行业领域之内的, 因为无限电所带来的通信优势对我国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必须把握住的, 因此我国近年来在对无线电技术的研究和投资不断扩大。

参考文献

[1]王军, 李少谦.认知无线电:原理、技术与发展趋势[J].中兴通讯技术, 2012.

[2]张小飞.基于无线电监测技术的认知无线电频谱检测研究[J].通信技术, 2010.

3.数字保存的认知与实践 篇三

关键词:数字保存 认知调查 实践调查 对地观测

中图分类号: G250.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6938(2012)01-0062-05

Perception and Practice on Digital Preservation: Based on Survey for Data Preservation in Earth Observation

Abstract The perception on digital preservation consists of some ideas to basic problems in the field of digital preservation. The perception survey on Earth Observation data preservation includes preservation importance, reasons, usages and threats. Practices on digital preservation are the current resolving methods for the related issues in the field of digital preservation, including preserved data content, metadata standards, data access and its usage. Based on the perception survey, the author proposes an idea on digital preservation economic sustainability and based on the practice survey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o study on setting up preservation quality standard and designing quality certification models.

Keywords digital preservation; perception survey; practice survey; earth observation

目前的数字保存对象主要有两类:学术论著和研究型数据。前者比较普遍,其保存理论和实践相对成熟;后者集中在数据密集型领域,保存理论和实践相对滞后。对地观测产生大量的观测数据(一种重要类型的研究型数据),该类数据在地球科学的研究中扮演重要角色。

据普查,目前为止对地观测数据的保存与使用调查案例非常少见,仅发现的一个案例是欧盟科学研究院第七框架项目组的PARSE.insight项目 (2010年)[1],该项目的调查对象来源有二:一是对地观测数据保存的实施人员(下称保存者,共计105人给予了完全回答,一些保存者同时也是研究人员),选自于全球各地太空项目(一些大型项目拥有多个对地观测数据的保存系统),如欧洲太空总署ESA[2]、美国NASA[3]、中国航天集团等,这类项目是对地观测数据的主要收集者和保存者;二是该类数据的使用者(共计600人给予了完全回答),选自地球科学、大气科学和海洋科学的研究人员,这三个领域的科研人员是对地观测数据的集中使用者。笔者基于该项调查,总结对地观测数据的保存者和使用者对数字保存的认知与实践,分析数字保存存在的问题,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

1 数字保存的认知

认知就是看法,对地观测数据的保存认知是指保存者和使用者对这类数字资源保存基本问题的看法,包括:保存的重要性、保存原因、保存用途和保存威胁。

1.1 保存的重要性

总体上,被调查者中71.8%的认为长期保存对地观测数据非常重要,22.4%的认为重要,4.6%的认为比较重要,只有1.2%的认为不重要。

可能因为对地观测数据的几乎不可重复性(难以出现或创建完全相同的观测环境),被调查者对一些领域中观测数据的长期保存重要性认知度相当高(90%以上认为非常重要),这些领域有海洋水质监测、海洋生物变迁、海洋水文地理、地面沉降、地震和火山爆发等(其他领域的调查结果见表1)。整体上,与保存者相比,使用者对保存的重要性认知度更高一点,可能的解释是这些学科都是数据密集型学科,科学研究活动高度依赖于对地观测数据。

1.2 保存原因

保存原因有很多,但得到比较广泛认可的有四个(见表2)。总体上,与数据使用者相比,数据保存者对保存原因的认知度要略低一点,也许是因为数据保存者对对地观测数据保存的困难体会较深,对保存原因的认知更趋理智。

1.3 保存用途

对地观测数据主要来自于通过围绕地球运行的人造卫星收集到的有关地球物理、化学和生物系统的信息,这类信息是地球科学研究的基础,广泛应用于自然环境和人造环境的监控和预测。

1.4 保存威胁

调查显示,数据保存的最主要威胁来自保存系统缺乏可持续性、软硬件和数据格式过时导致数据无法访问以及描述型元数据丢失导致数据对象无法发现(见表4)。整体上,数据保存者对保存威胁的认知度略高,说明了保存者对数据保存过程的困难与缺憾深有感悟。

注:原因1:对地观测多由公共资金支持实施,观测数据为公共财产,理应合理保存,为未来科学研究之用;

原因2:对地球状态(包括地球环境和演变过程)的分析需要长期的尽可能全面的观测数据;

原因3:时间无法逆转,环境无法复制,对地观测无法重复取样,因此需要完整地保存这类数据;

原因4:对地观测数据的价值难以估量,未来的潜在应用难以预测。

注:用途1:地球灾害观测(如水灾、地震、飓风、火山爆发);

用途2:气候变化监控;

用途3:生态追踪(如海洋、碳化循环);

用途4:天气预测;

用途5:土地使用测量与统计(如深林滥伐、城市膨胀) 。

2 数字保存的实践

对地观测数据的保存实践是指目前对该类数据保存中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包括:保存数据的内容、采用的元数据标准和保存数据的使用。其中前两个问题的调查对象是数据保存者,最后一个问题的调查对象是数据使用者。

2.1 保存内容

基于对地观测数据保存者调查的结果显示,不同的对地观测数据保存系统所保存的数据内容分布比较集中(见表5),表明保存系统在此项实践上比较一致。

注:威胁1:数据保存系统缺乏可持续性;

威胁2:软硬件过时导致保存数据无法访问。

威胁3:数据文件格式过时导致用户无法理解和使用。

威胁4:描述型元数据丢失导致数据对象无法检索利用。

威胁5:数据保存系统的可信任性遭到质疑。

威胁6:数据访问与使用的限制无法保证导致知识产权受到侵犯。

威胁7:数据来源信息改变或丢失导致数据的真实性无从考究。

2.2 元数据标准

用户对对地观测数据的访问是通过元数据实现的,不同的对地观测数据保存系统采用的元数据标准也不尽相同,针对保存者的调查显示,对地观测数据保存采用的元数据方案比较集中在HDF、netCDF、ISO19xxx系列空间元数据标准、INSPIRE和OGC等(见表6)。

2.3 数据使用的目的与问题

总体上,使用者对保存数据高频率访问的占61.7%,经常访问的占22.7%,偶尔访问的占15.6%。从用途角度,使用者访问保存数据的目的比较分散(见表7)。

从访问和使用的保存数据类型角度,被调查者中有79%经常使用原始观测数据,50%经常使用合成数据(基于多项原始数据加工而成的数据产品),37%经常使用解释型数据(针对一些难以理解的原始数据进行解释的辅助数据)。

在数据使用过程中,最常遇到的问题见表8。

针对上述第一个问题,可能导致的原因有数据迁移和数据恢复。数据迁移包括存贮介质迁移和数据格式迁移。存贮介质迁移是将保存数据从不稳定的存贮介质转移到稳定的存贮介质中,这个过程可能会导致数据的丢失。数据格式迁移是数据存贮的文件格式从过时的格式转换为新格式的过程,这个转换过程也会导致数据的丢失。另外,存储介质本身的老化和损坏也是导致数据丢失的常见原因。

针对上述第二个问题,可能的原因是元数据丢失。用户对数字资源的检索是通过描述性元数据实现的,描述型元数据的丢失和不充分使得用户无法找到相对应的数字资源。

针对上述第三个问题,可能的原因是数据存贮格式过时。数据格式过时是用户使用当前浏览器无法打开浏览原来的数据存贮文件格式。

针对上述第四个问题,可能的原因是表征信息缺失或不充分。表征信息是指有效浏览和使用保存数据所必须的工具,比如浏览软件、分析软件、理解保存数据所需的知识、记录对地观测数据生产的文档等,这类信息常常要求与对地观测数据一起保存。由于一些对地观测数据的高度复杂性,表征信息对有效使用和理解这类数据至关重要。

3 对数字保存的思考

3.1 认知上的思考

认知上,虽然保存人员和使用人员认为对地观测数据的保存非常重要,并且对保存原因和用途的认识也基本一致,但对该类数据保存的未来高度忧虑,具体体现在表4中最严重的保存威胁为“数据保存系统缺乏可持续性”,实际上该表中的其他6项威胁也是可持续性的细化。因此,学术界应该加强对数字保存的可持续性研究。

宏观上,影响数字保存可持续性的最主要问题有管理、技术和经济三个方面。多年来,对数字保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管理和技术层面,但对经济问题涉猎甚少,因此应该开展对数字保存经济可持续性的探讨。实际上,数字保存本身就是一种经济产品,要么是基于市场机制运营的市场经济产品(如CNKI的中国期刊网),要么是基于公益性机制运营的公共经济产品(如美国国会图书馆的American Memory)。从经济产品角度,数字保存经济可持续性可以从经济要素和经济评价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数字保存的经济要素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进行解析。宏观上的经济要素主要是“供给与需求”。在“供给”方面,应该研究其影响因素(如数字资源的保存价值、数字资源非排斥性消费以及由此产生的搭便车问题、保存动机的缺失与错位等)以及解决方法;在“需求”方面,同样也应该研究其影响因素(如当前用户需求的发散性、未来用户需求的预测性、数字保存的派生需求等)以及解决方法。微观上的数字保存经济要素主要是“成本与收入”,成本方面的研究应该构建数字保存成本的计量模型(如已出现的LIFE模型[4]、BCL模型[5]等),收入方面的研究应该设计用户访问收费和保存者委托保存收费的计量方法(如英国考古学数据保存ADS项目[6])。

数字保存的经济评价可以参考其他相近类型项目(如IT项目)的经济评价方法结合数字保存项目特征来实施,一般从定性和定量两个角度进行。在定性评价方面,可以从供给的必要性(如数字资源保存价值大小、搭便车问题的影响与解决、保存动机缺失与错位的存在情况及提升与纠正等)和需求的充分性(如现实需求水平、未来需求预测、派生需求的市场供给)等方面,分析数字保存项目的经济必要性。在定量评价方面,应该基于“成本与收入”的计量或预测值,评价数字保存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一般包括的步骤有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评价指标计量模型、设置评价指标基准值以及评价实施等。

3.2 实践上的思考

实践上,保存人员保存对地观测数据的类型比较一致;所采用的元数据标准虽然比较分散,但大都遵从该类数据的特点;使用者的访问目的虽然也比较分散,但大都因任务而异;最突出的问题表现在访问过程中遇到的不足。实际上,这些不足都是数字保存质量问题的具体体现。作为一种经济产品,同其他类型产品一样,数字保存质量可以通过建立质量标准(如不少产品都有质量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质量认证(如产品的ISO9000系列认证)来解决。但目前为止,对数字保存的质量标准与认证探讨不多,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在质量标准研究方面,可以首先分析影响数字保存质量的因素,然后建立数字保存的质量标准。

在数字保存质量影响因素解析方面,根据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应该基于数字资源生命周期包含的阶段,从各个阶段实施的主体来分析。一般认为,数字资源生命周期包括的主要阶段有:数字资源的生产阶段(由数字资源生产机构实施)、数字资源的存储阶段(由保存机构通过建立运行数字保存系统来实施,有的保存者与生产者是同一个机构,有的则是不同机构)、数字资源的访问阶段(由用户通过对数字保存系统进行检索、结果浏览与下载来实现)等。因此,数字保存质量影响因素可以从数字保存系统、数字资源生产机构、保存机构、用户、信息技术支撑(由于数字保存的整个生命周期都需信息技术支撑)等方面进行分析。

在数字保存质量标准建立方面,应该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从数字保存的管理质量、保存系统的性能质量、用户服务质量和技术支持质量等方面来实现。其中:(1)数字保存的管理质量,应该涵盖数字保存方针、所需人力资源与员工职责、保存系统监控与反馈、保存系统运行日志管理、数字资源的完整性监控与测度、灾难性事件的防御与恢复计划、数字迁移等各种长期保存措施的风险管理、数字资源产权管理等;(2)保存系统的性能质量,可以参照OAIS参考模型来研究,内容应该涵盖数字资源获取与收录、存档技术与管理规范、检索元数据和管理元数据、数字对象质量指标、检索功能与检索效率、各种导航与链接规范等;(3)用户服务质量,应该涵盖目标用户及其需求、满足用户信息需求的元数据方案、用户服务模式与方针、用户访问记录的管理与分析、数字资源的用户可用性与可理解性的测试与核实、用户信息反馈机制等;(4)技术支持质量,可以参照信息安全标准ISO17799来研究,内容应该涵盖多平台支持、数据备份与同步访问机制、损坏和丢失数据的检测与恢复、存储介质迁移与数据检验、软硬件对用户服务的支持水平、保存系统环境分析与安全报警机制等。

在数字保存质量认证方面,可以参考ISO产品质量认证的方案,结合数字保存的特点,设计数字保存的认证模型。该模型应该包括的基本模块有:(1)认证机构与认证人员,内容应该涵盖认证机构的基本要求、认可获得程序、认证人员资格获取与监视、认证人员行为准则与职责及能力的评价与管理等;(2)认证模式,应该参考ISO9001的认证模式,研究数字保存认证模式的构成要素,并据此设计认证模式的种类,探讨每种认证模式的优缺点和适应范围;(3)认证流程,应该研究认证流程的构成要素(如认证的申请、数字保存质量管理体系检查、数字保存性能抽查、审查与审定及认证批准等);(4)认证方案,应该涵盖认证方案的形式、认证实施阶段(如资格检查、认证、跟踪)、认证方案的内容等。

参考文献:

[1]Kuipers T, Hoeven J. Insight into digital preservation of research output in Europe: Case studies report[EB/OL]. [2011-04-01].http://www.parse-insight.eu/downloads/P

ARSE-Insight_D3-3_CaseStudiesReport.pdf.

[2]EAS.The European Space Agency portal[EB/OL].[2011

-09-10].http:www.esa.int/.

[3]NASA.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EB/OL].[2011-05-01]. http://www.nasa.gov/.

[4]Ayris P.etal. The LIFE: Final Project Report[EB/OL].[2011-08-10]. http://www.life.ac.uk.

[5]Beagrie N et al. Keeping Research Data Safe: A Cost Model and Guidance for UK Universities[M].London: JISC, 2008.

[6]ADS. Archaeology data service[EB/OL].[2011-09-07]. http://archaeologydataservice.ac.uk/.

4.专业认知心得体会 篇四

XX年7月3日,即将步入大二的我们开始了为期一周的专业实践。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实践,怀着忐忑和好奇的心情,我们跟随着陈毅老师来到了太阳人公司。

商英专业共有170人,而我们班有43人,老师让我们自己分好了组,30人做入户调查,六人一组。13个被单出来的人也就分配了别的任务。我被分配做了汽车调研,3号下午跟着陈毅老师去了公司做培训。培训很快就结束了,公司的负责人让我们拿了调查表我们就回到了学校。第二天,我们小组就开始了我们的工作,由于我们组做的是汽车调研,所以我们必须在户外拦截别人的面包车,虽然天气炎热,但我们还是为了这次的调研努力着。

二.实习体会

七月份的长沙确实很热,但我们必须在户外做市场调研。天气就成了第一个需要克服

困难。我们小组一致决定就在学校周围的一些停车场或有面包车的地方蹲点,7月4号我们就开始了第一天的蹲点生活。从上午开始我们就守在一些面包车周围,烈日让我不止一次得想放弃,但我们小组的其他成员说这就是对自己的锻炼,我们不跟别人比,但也不能被自己打败。听了他们的话,我终于又重新振作起来,专心的留意着停车场周围的车子。

在我们站着的期间有很多车子来来往往,但由于我们都是第一次出来做市场调研,所以都不敢上前询问,一直在外面徘徊。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二个困难,我们四个人都不愿意第一个上前询问,一直僵着不动,导致我们浪费了很多时间。

在我们站了很久之后,终于迈出了我们的第一步。我们看见一辆车缓缓驶入停车场心情都激动不已,我大着胆子上前询问,但很快就被人以没时间给拒绝了。这也就是我们碰到的第二个困难,很多人都不愿意配合,这让我们的调查陷入了困境。连续好几辆车都以各种或委婉或直接的理由拒绝了我们。到这时我才发现做市场调研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仅仅是自己有一腔热血根本不够,我们必须想尽各种办法说服别人配合我们。然而调查问卷需要的时间又比较多,很多人在做了一半的时候就不耐烦的走了,导致我们无法继续。

5.认知学习心得体会 篇五

一、认识自己,了解他人

教学活动是一个教师与学生一起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而学生在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下能够做出正确的学习选择,通过学习他人来完善自己。这种过程就是认识自己的过程,了解他人的过程。例如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四第六课“人的认识从何而来”,教师在基于本课“实际决定认识”的主题上,可以先让学生来做出自我评定:“我是一个内向的人”“我擅长书法”“我喜欢晚上睡觉之前看书”这些都会是学生评价自己的答案。教师在学生做出评价后可以继续询问学生如何得出这些认识的,而学生也一般会回答:“因为我很少主动和别人说话”“我从小学习书法并且获得很多奖项”“因为我每天睡觉前就会看书”可以看出,学生的回答都是从实践活动中得出的结论,因而认识自己是什么人要通过实际情况来评定,这也是元认知的基本概念。

而在学习“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时,学生也需要通过联系的特点结合实际来思考自己和他人。元认知学习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通过了解他人来改善自己。而联系是普遍的,自身的个性也会在他人身上表现出来。而联系也是多样性的,每个人有着自己的特征,学生在交流沟通过程中能够从中吸收他人的长处,同时把自己的经验和收获也可以借鉴给他人参考,互相提升。

二、明确任务,找准策略

在认识自己并且找出自身的缺陷后,需要一个完备的计划来补充和弥补不足之处,这也是元认知过程中重要的环节。在高中的政治学习中,教师也要鼓励学生找准自己的学习策略,通过学习策略来不断完善自己,而不是盲目地努力。例如在学习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一第二课“多变的价格”时,教师可以将“价格”这个生活化的概念与政治理论学习相结合。为了突出“价格变动的影响”这一主题,教师也能通过提问的方式来使学生意识到目标确立、策略制定的重要性。比如教师可以问学生:“价格升高和降低时,你们在生活中应该做出怎样的决策呢?”通过这个问题,学生能够把价格和消费、生产联系起来,结合价格变动的实际来做出对策。不仅让学生梳理了政治理论知识,而且对他们良好学习方法的形成有着促进作用。元认知学习使学生有了更清晰的目的和标准,从而结合自身实际做出相应的举措。

元认知学习在政治课程上的运用不仅限于生活部分,在国际政治交往中也充分体现出来。例如学习“国际关系的决定性因素:国家利益”时,学生在教师的指引性教学下形成了对国家利益的认识,所以在国际外交上面采取的措施便是:有利于本国发展便合作。而国际地位的提高要求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所以采取的措施是:努力提高国家实力。这些政治举措也是学生在元认知学习过程中必须想到的部分,明确对策才能实施决策。

三、从反思中提升

学生学习要在不断实践和反思中逐渐升华,所以在元认知学习状态下,学生的反思过程也是学习过程中的重要过程。在人教版高中政治必修四中的“唯物辩证法”学习中,有一个知识点讲到物质决定意识,而意识指导着物质的发展。这种辩证法的思想同样也要在学生脑海中形成一定的意识,促使他们要用辩证的思维去看问题,并不仅仅是政治理论的掌握。落实到学习上,就是学生的反思过程,学生通过实践获得对事物的认识,再通过自己的思考形成新的认识,从而知道实践的再次进行。这种辩证法思维也是元认知学习所提倡的对策,不仅对学生思维方式有所完善,并且能够对学生的终身发展起着有利作用,帮助他们辨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而在学习“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时,学生对“矛盾”的认识也是元认知学习的一个重要方面。教师通过对此章课题的讲解让学生了解到“矛盾”对事物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学生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纠结也是推动他们学习进步的关键。所以高中政治的学习并不是单纯的理论性学习,更是对思想的培养,对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的锻炼。

四、总结

6.船舶认知实习心得体会 篇六

认知实习终于告一段落了,我们在此过程中收获了很多,也对我们造船行业也有了更深的认识。这个实习始于第五周终于第十三周,其间我们参观了能动学院的轮机模拟器及轮机综合机舱实验室、航院的航海模拟器实验室、性能实验室及流体实验室、工艺实验室及结构实验室和物流学院的港机实验室及液压实验室,实验室之多多的我都记不住它们的名字。期间每个星期五下午我们都去参观,老师也都不厌其烦地向我们仔细介绍实验室的由来、设备以及这些设备的工作原理,有些老师甚至还对我们的学习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议和意见。总而言之,不虚此行!

我们船海六班都是大一结束时从其他学院转过来的,故此次实习是迟来的实习,但也别有一番滋味,因为我们相对大一对船海的了解要更深一些。实习时老师并没有给我们讲太多的船海方面的知识,不知道其他同学怎么样,反正我对船海的理解来自转专业前的一番搜索以及转后专业课老师的介绍。我们理工大的船海专业与其他学校有些历史渊源。武汉理工大学的造船专业可以追溯到1946年武昌海事职业技术学校造船科,1952年院系调整时造船系被调整至上海交通大学。1958年重建,1963年交通部院系调整,大连海运学院(现大连海事大学)造船系整体搬迁至武汉,与当时的武汉水运工程学院造船系合并。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由于长江内河航运繁忙,武汉理工(时为武汉水运工程学院)造船系显赫一时,可以说在民品的设计和研究方面仅次于上交。一批骨干教师在当时国内的造船界极高的声誉。如今的武汉理工大学造船专业虽然不如当年名声那么响亮,但是在内河市场上仍然具有统治力,在高性能船舶方面特色鲜明。虽然地处内陆,但已在华南,华东设有设计研究所。如果学校能够更加开放,管理更加有力的话,相信重现辉煌指日可待。

目前中国已然成为了世界第一造船大国,无论是造船完单量、手持订单量还是新接订单量都位居世界第一,这个辉煌的成果来之不易。但是,中国目前仅是造船大国而不是强国,造船的先进技术目前掌握在韩国、日本及西欧发达国家手中,我们需要正视这点,以防我们被眼前的一点成功冲昏头脑!我们国家目前只能造一些低附加值的船,比如杂货船、散货船等,对应的我们只能得一点制造费用。即使我们能造一些高性能船,也是需要外国的图纸和附加设备。韩国目前垄断高附加值船市场,它的化学品船、液化石油气船等远销海内外。日本目前造船业衰落了,但任何国家都不可小视它,因为它从一战以后就积累了大量的造船资料,当初它的航母就有十一艘,只要日本政府扶持,它的造船就能很快崛起。美国很少造民用船,因为本土的高价劳动力让其造价太大,但其军用船都是自己造,原因很简单,它不想机密泄露,也不相信其他国家的造船能力。综上,我国的造船的飞速发展除了技术的进步外,更多的是我国的造船业目前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非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我国人口红利正在减退,所以改变经济增张长模式刻不容缓。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低迷,特别是夸夸其谈的欧洲国家,造船业也江河日下。然而造船业是我国的振兴产业,有国家的扶持,国有造船企业还能撑过去,私有造船企业除熔盛重工外几乎没接到什么新订单。虽然我不怎么相信专家,但这次我姑且相信他们的话,造船业在2014至2015年到达低谷,啥也不想了,准备考研。

第一次我们参观了本院的船舶工艺实验室,和大一的一个班一起将实验室堵得水泄不通。当老师提问时我们总能答对,弄得他老人家不停称赞,他应该不知道我们是大二的,因为专业课上老师都讲过。工艺实验室里有学校引以为豪的肋骨冷弯机,据说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我也觉得沾光了。老师还亲自给我们演示了其工作过程,冷弯不同于热弯,它不会对钢材的性能造成损害。第二次我们去了能动学院的轮机实验室,进去时我觉得很干净,老师对其爱护有加。老师详细地向我们讲解了轮机的工作原理并向我们强调了其四个系统,即燃油、滑油、冷却和排气系统。第三次我们去了航院的航海模拟器实验室,我们在电脑上通过一款软件模拟开船,虽然触礁很多次但很有趣。当然我也知道江河湖海的环境远比这复杂,操纵一艘船不是这么容易,还有可能被海盗劫持呢!第四次还是在航院的实验室,这次是听老师讲各类船舶及其性能,还有航海时应注意的情况。其实,这些知识大部分我都知道,没多少收获。倒是老的神情一直刺激着我,因为我总觉得他没睡醒,眯着眼讲。第五次是去了性能和流体实验室,这个实验室的最重要特征是大,相对其他袖珍实验室来说。实验室有拖曳水池和操纵水池,拖曳水池据称是亚洲最大的拖曳水池。拖曳水池是水动力学实验的一种设备,是用船舶模型试验方法来了解船舰的运动、航速、推进功率及其他性能的试验水池,试验是由电动拖车牵引船模进行的,因而得名。船舶、潜艇、鱼雷、滑行艇、水翼艇,气垫船、冲翼艇、水上飞机和各种海洋结构物等都可在水池中作模型试验。从实验室出来时,路过一个闹腾的房间,我看到里面有很多船的模型,都是木制的,形状各异,有双体双桨的也有普通单体的。第六次没有去,因为老师有事去了,给我们放假,我们乐不可支。第七次我们做完实验后去了物流学院的港机实验室,这个实验室让我印象深刻,因为里面有一个实验室是新建的,现代化程度颇高,不是老古董。说到此处,聊表一下心中不悦:我从计算机学院转过来,虽是这里的人了,但对计算机学院还是很有感情的。计算机学院的实验室太烂了,里面的机子都是台式的,而且网速相当慢,这是学计算机的学生应有的么?真心希望学校能对计算机加大投入,改善计算机学院的硬件和软件设备,不让学子寒心!闲话不多说了,物流实验室确实不错!实验室里有各种港口机械,具体的我不是很懂,大致有四两拨千斤的感觉。里面讲到四连杆机构,这个我在理论力学学过。所谓的物流就是用若干工具使物体流动,可以类似于传动带,可以类似于吸嘴,也可以式起重机等。这次实习有两个实验室,我更喜欢后一个,实验室中有叉车、货架等东西。叉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智能的,类似与机器人,只要人给它输入操作指令,它就能自动地工作,而且它还具有红外感应功能。还有一种机械沿着天地轨道可以将货物送至高处,非常精确且高效。说实话,我一直以为理工只有破旧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改变了我的想法。第八次,也就是最后一次,我们去参观了物流学院的液压实验室,老师带领我们在里面转了一圈,顺便讲了讲液压原理、液压发动机。以上就是我的八次实验室实习,参观的实验室功能不一,但与船海或多或少有关系。

或许班上有人会说转过来亏了,因为在他们看来船海在走下坡路,理工将不复往日辉煌;或许班上有些人会懊悔不已,因为他们自责于当初没好好查看船海发展趋势以致误入圈套;或许班上有人会认为其实他们原来的专业也还不错,只是有点当局者迷……以上种种均不是我的想法!我觉得船海不错,我当初从计算机转出来主要是对计算机不感兴趣,对船海倒是蛮感兴趣。我本人对军事蛮感兴趣,其间总会接触到各色各样的舰船,并对其构造产生浓厚的兴趣。说实话中国的海军不怎么的,起步很晚,而且底子薄弱,究其原因是全民海洋意识淡薄。中国目前正从绿水海军向蓝水海军进军,这必然需要各式先进的舰艇,船海到时必大行其道。中国目前还不能建造自己的航母,至少轮机没有突破,大型先进的水面舰艇也不是很多。不过海军近年发展很快,这与近年我国领海频受侵扰有莫大关系,而且美国不希望中国崛起,处处对中国进行围追堵截。但是没有哪个国家能阻止中国崛起,那无异于痴人说梦。中国目前有071级船坞登陆舰、052和054驱逐舰,还有东风21系列导弹,当然不能忘了神出鬼没的094攻击核潜艇,这些大大增强了海军的实力。经济危机只是暂时的,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船海必会再度繁荣,而海军的发展也必会依仗船海的发展,故前途是光明的。但理工主要是造民用船,这与我的意向不符,我想造的一直是军用船,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因为大丈夫应急国家之所需。

7.认知实践心得与体会 篇七

近年来在我国知识产权业界与学界,从司法实践到学术讨论,围绕“涉外OEM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涉外OEM行为是否侵犯了我国相应标识的注册商标权?”“我国涉外OEM承揽方如何才算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等法律问题及典型案例,大家见仁见智,众说纷纭,群所瞩目,愈演愈烈。

迄今针对我国涉外OEM行为主要有三类观点:第一类观点认为不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环节的涉外OEM行为,不是我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在国内“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的“商标性使用”行为,所以涉外OEM概不侵犯我国注册商标权。第二类观点认为我国涉外OEM承揽方应尽到对境外委托方及其相应域外注册商标的合理谨慎关注义务(或称“必要审查注意义务”),这是认定涉外OEM行为不构成我国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或者必要前提;故对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我国企业之涉外OEM行为一律判定侵犯了相应标识的中国注册商标权。第三类观点认为虽然涉外OEM不进入国内市场销售环节,但其在国内生产制造等环节中往涉外OEM产品上贴附与我国相应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之标识的行为,也属于我国商标法语境下的商标使用行为,所以应当认定涉外OEM一概都构成商标侵权。

在我国涉外OEM民事诉讼中,虽然几经反复但近年来已逐步趋向第一类观点或者第二类观点,第三类观点渐渐淡出。然而迄今第三类观点仍然较严重地延续于我国有关商标行政管理与执法以及相关联的刑事诉讼中。不少在民事诉讼中多已趋向判决不构成商标侵权的涉外OEM行为,却仍然被视为商标侵权而遭受工商行政执法的严厉查处,甚至于被移送严苛追究商标侵权犯罪的刑事责任。

笔者倾向于:一方面,对于民事诉讼中涉外OEM行为的法律分析,“不要关上商标法这扇窗,更请打开竞争法这扇门”。在法律适用方面,笔者认为对于由涉外OEM延伸或者“溢出”进入我国国内市场销售环节的行为,应当主要适用我国《商标法》,而对于涉外OEM未进入我国国内市场销售环节的行为,无法适用我国《商标法》,应主要适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涉外OEM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我国《商标法》调整范围的,不能冠以商标侵权之名实施民事法律制裁,而应当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按照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民事法律制裁。另一方面,对于不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涉外OEM行为,应当谨慎工商行政之商标执法,不能循惯性做法而错误认定为商标侵权而施以行政处罚。再一方面,涉外OEM及其延伸中即使在民事上涉嫌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鉴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不同的法律原则和证据规则,一般不宜入刑,不应轻易施以商标侵权犯罪的刑事制裁。

一、参与十多起涉外OEM案件的逐步认知及相关思考

从2009年起至今,笔者有机会代理或者参与了十多起不同案情、不同类型并涉及不同问题或者不同问题组合的涉外OEM案件,其中有涉外OEM民事诉讼案件,也有涉外OEM刑事诉讼案件,还有作为专家证人远赴法国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的涉外OEM仲裁案件。从案由来看,有“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有“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有“侵犯商标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从代理主体来看,绝大部分代理或者服务于被告,在一件涉外OEM商标侵权案与一件涉外OEM商标不侵权案中代理原告。从参与性质来看,绝大部分代理涉外OEM中的委托方与承揽方,有一件代理涉外OEM中相应我国注册商标权人,还有一件作为国际仲裁案件中的专家证人。从审级来看,有走完一审、二审、再审之全部审判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的,也有一审判决即生效的。从案件结果来说,民事诉讼案件中有七件案件判决商标不侵权(其中六件一审就判决商标不侵权,一件一审判决商标侵权而二审改判商标不侵权);有一件因委托方授权书日期不符视为委托方授权手续不成立,涉外OEM承揽方未尽到合理谨慎关注义务而判商标侵权;一件撤诉(在上海浦东自贸区法院的卡斯顿公司Vs上海耀星公司的涉外OEM案件开庭前夜代理原告撤诉)。唯一的仲裁案件达成了和解{在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的欧司朗公司(Osram Sylvania Inc.) Vs弗洛维公司[Flowil International Lighting (Holding)B.V.]的涉外OEM仲裁案件}。唯一的公诉朱某某涉外OEM商标侵权犯罪刑事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笔者参与这十多件各类涉外OEM案件的过程,就是一个逐步体会与认知,不断学习与探析的过程。譬如2009年秋因香港鳄鱼恤公司在前向海关指认无锡艾弗公司相关出口货物涉嫌近似商标侵权却又迟迟不提起侵权诉讼,我们在上海法院代理艾弗公司对鳄鱼恤公司提起了涉外OEM商标不侵权诉讼,此案历时三年许,历经一审[(2010)浦民三(知)初字第146号]、二审[(2011)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竞争法这扇门”。130号]及再审[沪高民三(知在)申字第5号]全部审判程序及审判监督程序。各地海关等数十人曾旁听了一审庭审。该案各审级庭审中的一些焦点有“涉外OEM中的贴附标识行为是否我国《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我国涉外OEM承揽方应否尽对境外委托方及其相应域外注册商标的合理谨慎关注义务?”、“涉外OEM期间如果境外托方在目的国相应注册商标权被无效后我国承揽企业的涉外OEM行为是否侵犯我国相应注册商标权?”等等。该案中的各审级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涉外OEM商标不侵权诉请,判决艾弗公司的涉外OEM行为未构成商标侵权。

又如在鳄鱼恤公司诉侑美公司涉外OEM商标侵权案[(2012)烟民三知初字第168号]中我们代理了被告,就该案海关总署条法司曾致函最高法院《关于请明确“定牌加工”出口产品是否构成侵权的函》(署发函[2010]184号),随后最高法院办公厅也对此返回了《关于对<“定牌加工”出口产品是否构成侵权>的复函》。该案一审判决不构成商标侵权,因原告未上诉而生效,一审判决书中不但明确了“如果确定某一商品并不会在我国境内销售,则我国相关消费者不可能在我国国内接触该商品以及其上的任何标识,该商品上的标识存在与否,均不会造成我国相关消费者对该商品来源的混淆与误认”。另一方面该判决又强调了“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确是构成商标侵权的要件之一,但并不是将商标标注于特定产品就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如果该产品不可能在我国境内与相关消费者相接触,该产品上的标识也就起不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因而在我国境内,也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

再如在鳄鱼恤公司Vs厦门建发公司、泉州捷足公司的涉外OEM商标侵权案[(2012)厦民初字第71号]中,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是案件涉及了两份串联的合同,第一份是境外委托方与厦门建发公司签订的涉外OEM合同,第二份是厦门建发公司与泉州捷足公司签订的就此涉外OEM合同标的内容的转加工承揽合同。一审法院认定第一份属于涉外OEM合同并不构成商标侵权,但第二份合同属于国内企业之间的加工承揽合同,不得分享涉外OEM不构成商标侵权的待遇,所以判决第二份国内加工承揽合同的当事人构成了商标侵权。但该案二审[(2013)闽民终字第669号]认定厦门建发公司与泉州捷足公司的行为均不属于我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在国内均未起到商标识别性功能,故同属于涉外OEM行为,进而强调:“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商标的识别性”,“商标法保护商标就是保护商标的识别功能,而商标的识别功能只有在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中才得以体现。”因此二审判决认定厦门建发公司与泉州捷足公司都不构成商标侵权,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还如某区检察院公诉朱某某涉外OEM商标侵权犯罪刑事诉讼一案,案情是瑞士B公司拥有乌克兰“microlife”注册商标,并授权乌克兰B公司使用,授权范围包括在乌克兰境内外的OEM委托贴牌加工。乌克兰B公司代表2011年末在我国找到S公司负责人朱某达成涉外OEM合作,为此乌克兰B公司向S公司出具了为期两年的“无液血压计套装及其配件”的授权书。2012年元旦朱某不幸车祸身亡,双方联系中断。2012年4月乌克兰B公司又与S公司朱某的儿子与继承者朱某某联系上,重续前约。双方的涉外OEM合作是起始两年并可期待再持续的一揽子合作,具体通过一次次下订单的方式实施推进;且于当年5月6日下达了第一份订单,标的包括9000件整套的“无液血压计”以及15000件“无液表头”等配件。随后S公司及朱某某就在本地组织该第一批涉外OEM“无液血压计套装及其配件”产品及配件的生产制造并贴附了“microlife”标识,其产品说明书与相关文件使用的都是乌克兰文字。随后遭到拥有我国“microlife”注册商标权人向工商行政机构举报。2011年11月接到举报的当地工商行政机构突击搜查了S公司的生产现场,查获近10000件“无液血压计”套装以及大量的配件,其数量要大于第一份订单载明的“无液血压计”套装数量及各种配件数量。一周后当地工商行政机构认为本案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故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机构并很快正式立案侦查。10个月后当地公安机构将本案移送当地检察院。2015年2月当地检察院正式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单独指控朱某某个人触犯我国《刑法》213条,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5月当地法院正式开庭但迄今未宣判。该案中,当初公诉的主要理由还是认为朱某某及S公司生产制造涉外OEM“无液血压计套装及其配件”产品而在其上贴附“microlife”相同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我国“microlife”注册商标权,且侵权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关心该案者曾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是如公诉人坚持认为该案S公司在涉外OEM“无液血压计套装及其配件”产品上贴附“microlife”相同标识的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因搜查到的10000多件“无液血压计”套装以及大量的配件的数量,要大于第一份涉外OEM订单载明的“无液血压计”套装数量及各种配件数量。故在第一份涉外OEM订单载明数量之内的“无液血压计”套装数量及各种配件数量可认定为涉外OEM而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但超出部分仍应当以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第三种意见是我们的无罪辩护意见,认为该案的涉外OEM合作明显是起始两年并准备再持续的长期性质的一揽子合作,具体通过一次次下订单的方式推进实施,正常情况下第一份订单之后还会有一系列订单。这种长期合作,分批订单的模式也是涉外OEM常见且优化的传统模式之一。这种背景下我国涉外OEM承揽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在本次订单加工时多准备一些涉外OEM产品及其配件以备下几次订单中使用的做法,司空见惯,顺理成章。所以该案根据现有事实和相应证据而对照相应法律规定应当全部无罪。在该案参与过程中,我们的感觉如前所述:涉外OEM行为虽然在民事诉讼中多已趋向判决不构成商标侵权,但仍然可能作为商标侵权行为遭到工商行政或海关的严厉查处,甚至于因此被移送追究商标侵权犯罪的刑事责任。所以,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必须谨慎工商行政机构针对涉外OEM行为的商标执法,同时应当严格防止滥用对涉外OEM行为的假冒注册商标罪或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之刑事制裁措施。鉴于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不同的法律原则和证据规则,涉外OEM行为即使涉嫌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一般不宜入刑,不应轻易施以商标侵权犯罪的刑事制裁。笔者同意宋健法官在一次知识产权国际会议上所指出的相关系列观点。在我国对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采取的二元立法模式下,即使对于民事上已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也要慎重纳入刑法保护。对刑法意义上的谦抑性原则,应当给以充分的尊重和考量。而“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刑法原则之下的刑事证据认定,与优势证据和高度盖然性原则之下的民事证据认定所带来的证据规则之重大差异,尤其是在对待复杂知识产权案件包括涉外OEM案件的审理时,需要格外谨慎。即使采用直接入罪立法模式的美国,美国的辛普森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审理及其结果也带来了丰富的启示。笔者建议我国对涉外OEM案件慎用刑法保护及刑事处分。

在参与上述十多件各类涉外OEM案件的实践与学习的过程中,给我们的感悟多多,启示深深。尤其对于诸如涉外OEM行为是否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行为”?涉外OEM行为是否侵犯了我国相应注册商标权?我国涉外OEM承揽方如何才算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等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有所认知和考量。

二、非商标性使用的涉外OEM行为不属我国商标侵权行为

1. 涉外OEM行为在国内不属于“商标性使用”行为

在原《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基础上提升的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其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措辞,是在最近的第三次商标法修改中新添加的;这一添加的表述去伪存真,画龙点睛,进一步阐明了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之本旨就是在本法域内“用于识别商品来源”,就在于“用于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

根据世界各国商标法以及相关商标国际公约的共同规范准则,鉴于注册商标权利明显的地域性与独立性,故“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注册商标使用基本功能,也只能依法发生和局限在本法域内。无论是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还是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只有实在或者旨在实现“本法域内识别商品或服务之来源”的使用行为,才属于本法域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行为。

涉外OEM中我国的加工承揽企业受境外委托方委托,在国内往加工承揽的涉外OEM产品上贴附相关标识的行为,鉴于涉外OEM产品全部出口境外,在国内自始至终都没有进入市场流通领域与商品销售环节,故我国的消费者在国内市场上不可能接触该涉外OEM产品,因此在本法域内仅往该涉外OEM产品上贴附相关标识,只有在目的法域内进入销售才得以发挥“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识别功能,并依据当地法域的《商标法》构成在当地的“商标性使用”。往这些涉外OEM产品上贴附的相关标识,在我国国内根本起不到“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的识别功能及商业价值。依据我国《商标法》,只有实在或者旨在实现在我国境内用于识别商品与服务来源的使用行为,才是我国商标法语境下的“商标性使用”行为,而我国涉外OEM加工承揽企业仅仅往涉外OEM产品上贴附标识的行为,在国内没有起到“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的识别功能,当然不属于我国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行为。

2.“商标性使用”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必要前提

有观点认为“商标的使用”不是判断商标侵权的独立要素,“应当将使用融合到混淆的判断之中,以混淆与否作为商标侵权的唯一判断标准”。其实,在商标侵权与否的判析中,“商标的使用”与“商标的混淆”是彼此既有联系,相互显有区别的不同环节、不同层次的两个因素。简单而言,“商标的使用”即上述“商标性使用”是商标侵权判析的必要前提;而“商标的混淆”构成与否则是商标侵权判析的主要标准。只有在审查“商标性使用”之必要前提成立的前提下,才需要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商标的混淆”。换言之,“商标的使用”是源,“商标的混淆”是流;“商标的使用”是花,“商标的混淆”是果。在商标侵权与否的判析中,如果在前已经判定不属于“商标性使用”,那在后那就不必再审查是否构成“商标的混淆”了。也正因如此,涉外OEM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首要关键,在于其在前是否已经构成“商标性使用”。在同一法域内如果不存在“商标性使用”的必要前提,那么即使标识之间产生混淆,那也不是商标法意义上的混淆。由此可见,“商标性使用”就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必要前提。鉴于涉外OEM行为在我国国内并不属于“商标性使用”,在此前提下再去纠结是否形成了“商标的混淆”,或者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犯罪?其实是刻舟求剑或者是缘木求鱼。综上所述,笔者认同“商标性使用”是判断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必要前提。

3. 涉外OEM及其贴附标识行为不是所谓的“商标即发侵权”

记得多年前我国曾发生过一起案件,在某仓库内发现数以千计的从民间回收回来的茅台旧酒瓶但瓶中均无酒,这种回收行为是否构成对茅台酒相关注册商标权的侵犯?记得结论是构成商标侵权,构成“即发侵权”。理由是如果没有合理解释,那么对回收数以千计茅台酒瓶行为的合理判断,“自此华山一条路”,势必即将灌入假酒后冒充茅台酒上市销售,由此可以合理推定其构成了“即发商标侵权”,构成“商标的混淆”是流;“商标的使用”是花,“商标的混淆”是果。了即发的对茅台酒之相关注册商标的“商标侵权”。同理,假想如在仓库内发现了成千上万件新贴附了与我国服装类“开开”注册商标之相同标识的各式服装,经查并没有经我国服装类“开开”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许可,这时如没有涉外OEM或者其他合理解释及其确实证明,那也可能因“自此华山一条路”的合理推定,推定该批服装必然性即将冒牌投入国内市场销售,销售中冒用的“开开”注册商标就构成了欺骗性的虚假指示“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因此有观点认为,这种必然性即将冒牌投入国内市场销售之前,往冒牌商品上贴附我国相应注册商标之标识的贴附行为,也是即发侵权行为,属于即将必然性地将冒牌商品投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即发侵权整体行为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即发商标侵权”。

的确,加工或者囤积大量产品,并且往大量产品上贴附相关商业标识之行为的目的,一般总是旨在挟重该商业标识的商誉进入市场销售藉以实现其商业价值,无论是国内市场销售,还是境外市场销售;无论是正牌销售,还是冒牌销售。那么,假如上述“即发侵权”包括“即发商标侵权”之说成立,则涉外OEM中往加工承揽产品上贴附与我国相应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标识的行为,是否也构成所谓的“即发商标侵权”?笔者认为,且不论在法理及法律上,“即发侵权”之说究竟是否成立?或者所谓“即发商标侵权”所针对的行为究竟是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还是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如何定性?即使在假定上述“即发侵权”或者“即发商标侵权”之说成立的前提下,涉外OEM中往加工承揽产品上贴附标识的行为也不构成商标侵权乃至于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涉外OEM行为包括其贴附标识的行为,已经十分明确并不是拟在国内市场销售中藉以“用于识别商品来源”,而是在进入我国境外的市场销售后才藉以“用于识别商品来源”,就此足以排除了其实在或者旨在我国境内市场上“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的可能,也杜绝了所谓“即发商标性使用”及其“即发商标侵权”的可能。

综上所述,即使“即发侵权”说成立,但明确不在国内市场销售的涉外OEM行为及其贴附标识行为,无论是在实际侵权、还是在所谓“即发侵权”的分析背景下,都不属于旨在“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因此对于涉外OEM行为包括其贴附标识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也根本得不出构成了“商标即发侵权”的结论。

三、涉外OEM纠纷对商标法与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适用

1. 涉外OEM中涉嫌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若干情况

在涉外OEM的相关方方面面,也会出现涉嫌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诸多乱象,主要可见:(1)境内外主体包括我国涉外OEM承揽企业故意将世界性著名品牌标识在有关国家抢注为当地的注册商标,再通过委托我国涉外OEM后返销该国或者其他地区。(2)境内外主体包括我国涉外OEM承揽企业故意将我国著名品牌标识在有关国家抢注为当地的注册商标,再委托我国涉外OEM后返销该国或者其他地区。(3)境内外主体包括我国涉外OEM承揽企业故意将我国较知名的品牌在这些品牌商誉未达或者较低的国家去抢注注册商标,然后委托我国涉外OEM后返销该国或者其他地区。(4)我国涉外OEM承揽企业明知或者应知境内外其他主体上述(1)、(2)、(3)类故意行为,仍然接受其委托承揽相应涉外OEM业务。(5)境内外相关企业明知或者应知上述(1)、(2)、(3)、(4)类故意行为,仍然将其相关涉外OEM产品出口后想方设法再返销或者利用其他方式返回我国境内销售。(6)我国涉外OEM承揽方擅自大幅度超涉外OEM额定数量生产涉外OEM产品,将蓄意大幅度超出部分投入国内市场销售。(7)我国涉外OEM承揽方擅自将涉外OEM中的“尾货”或者残次涉外OEM产品“带牌”在国内市场销售。(8)其他外向内涉外OEM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 涉外OEM纠纷适用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分析

对于上述涉外OEM中涉嫌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不同纠纷中,应当适用我国什么法律?笔者一贯认为“不要关上商标法这扇窗,更请打开竞争法这扇门”,第一,不能全部适用我国《商标法》,因为其中有些涉外OEM纠纷已经不属于《商标法》的调整范围。第二,其中有些涉外OEM纠纷明显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第三,涉外OEM纠纷的法律适用,应当实际情况实际分析,具体案例具体适用。

譬如说针对上述(5)、(6)、(7)源发在我国境内涉嫌商标侵权的情况,应当主要适用我国《商标法》解决纠纷。

而针对上述(1)、(2)、(3)和(4)的源发在我国境内外OEM性质往产品上贴并且在我国境内并没有涉案“商标性使用”的各种情况,应当主要适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国内外相关法律规范。因为这些行为在我国境内发生部分均属于不发生“商标性使用”的行为,而无论从注册商标权利保护角度、还是从保护驰名商标权益角度考量,其相关保护均建筑在“商标性使用”行为的基础上。上述(1)、(2)、(3)、(4)的情况这些在我国的非“商标性使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适用我国《商标法》,其寻求的法律资源主要只能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因为各国《商标法》保护的注册商标权利,都具有强烈的地域性与独立性,同样我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也“权不出国门”,难以产生“域外效应”。而对于驰名商标权益,各国《商标法》的保护规范均建筑在相应地域内的“商标性使用”并产生的著名商誉基础上,驰名商标权益具有空间梯度,在同一空间内还可能有时间梯度,很可能“司空见惯浑闲事,断尽苏州刺史肠”。从我国《商标法》视角看,地域性较强,眼光向内,主要注视的只是当事人的国内市场行为及商标权利保护。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视角看,地域性较淡,眼光可以贯通内外,主要注视的可以覆盖当事人境内外的“一揽子”系列市场行为及其商标权利乃至于涉及商标之权益、法益的法律保护。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上述(1)、(2)、(3)和(4)的情况,应当主要适用的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不是我国《商标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的14种有名“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第一种就是“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第五条第1款)之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该条款不能适用的话,还可以适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这‘一般性条款’。

3. 涉外OEM承揽方未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可能后果及其法律责任

如上所述,有观点认为我国涉外OEM承揽方必须尽到对境外委托方所涉域外注册商标的合理谨慎关注义务(并称之为“必要审查注意义务”),认为这是认定涉外OEM行为不构成我国商标侵权的必要前提;故对违反者就判决侵犯了相同或相近标识的中国注册商标权。这里所谓的“未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应指“疏忽大意”,排除“居心恶意”。毋庸赘言,应当倡导当事人在民商事活动中都应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尤其在跨国界、跨法域从而更趋复杂的涉外OEM中,更需要提倡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但如未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可能后果及其法律责任,究竟该如何依法考量呢?

第一,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合理范围。对照我国现有法律规范,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审视范围究竟应该多大?是仅指境外委托方在目的法域内是否真实存在我国涉外OEM承揽产品所需要贴附标识的注册商标权以及“相关授权行为”的真实性呢?还是需要进一步审查委托方在目的法域内的该注册商标是否正当获取?对上述以外的其他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需要整合审视?笔者认为,我国涉外OEM承揽方的合理谨慎关注义务应全面审视是否存在关联的侵权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不仅仅是审视委托方所据目的法域之注册商标及其授权行为的真实性问题。

第二,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事实后果。在事实上,我国涉外OEM承揽方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可能后果是多样化的。首先可能发生消极后果,也可能不发生消极后果。其次若发生消极后果,也可能仅产生域外消极后果,或可能仅产生域内消极后果,还可能在域内外都产生消极后果。但这方面的消极后果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损害,仍然需要个案情况个案分析。

第三,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法律责任。我国涉外OEM承揽方对于自己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行为,如未产生消极后果则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而对于产生消极后果的,根据相应法律对号入座地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应当把故意或者恶意参与跨国界、跨法域的复杂的涉外OEM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仅属未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严格分开,对前者依法严格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对后者则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考量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商标法是域内法,各国注册商标权均“权不出国门”,故单纯的我国涉外OEM行为不是我国商标法的“菜”,不会产生在我国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但跨法域、跨国界的涉及我国“涉外OEM”的一揽子行为,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可依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笔者认为,既不能将我国涉外OEM承揽方对境外委托方及其相应域外注册商标的一般性合理谨慎关注义务,提升为“必要审查注意义务”和作为我国商标侵权的判定要件;更不能对仅疏于该合理谨慎关注义务的我国涉外OEM承揽方,一律判决为侵犯了我国相关注册商标权;因为这当事人在民商事活动样的判决既缺乏我国现有的法律资源,也缺乏潜在的法理中都应善尽合理谨慎关注义务。依据。”

对于民事诉讼中涉外OEM行为的法律分析,“不要关上商标法这扇窗,更请打开竞争法这扇门”。

“商标法保护商标就是保护商标的识别功能,而商标的识别功能只有在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行为中才得以体现。”

“商标的混淆”是流;“商标的使用”是花,“商标的混淆”是果。

在我国不明确涉外OEM性质往产品上贴附相关标识的行为涉嫌商标侵权。

8.认知实践心得与体会 篇八

有效教学在主张教学效益的同时,注重知识的形成过程及学生的参与,既要对学生掌握新知识和技能情况进行考核,还得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优良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即“有效教学”的核心价值在于通过学生的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与情境认知理论的本质内涵是高度吻合的。有效教学需要教师的反思与创新,而教师恰恰在情境教学下,通过全神贯注地关注课堂教学进展,不断倾听生生对话,积极进行师生对话,才能真正获得更多教学反思与创新的素材。因此在课堂教学中,借助情境认知理论下的先进教学方式,可以改善课堂教学生态,展现教师教育智慧,激发学生参与激情,从而实现教与学的有机融合,打造高效数学教学课堂。

一、创设情境,激趣启思

情境认知理论强调知识获得的情境性。这一观点认为,只有在一定的情境下或者活动中学习才会产生效果。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对知识运用的兴趣是在社会真实情境中产生的,这样才能确切认识学习的含义,并能恰当、熟练运用所学到的知识,才能使解决困难的能力得到提高。倘若学习与真实社会情境脱轨,学习会变得无聊,也是没有效果的。有这样的说法:“学生是说服自己从教学中获取知识和技能的人。”而鲁迅先生也说过类似的一句话:“没有兴趣的学习,无异于一种苦役;没有兴趣的地方,就没有智慧的灵感。”数学源于生活,建立与学生生活相近的数学情境,把学生生活与数学教学融合在一起,有利于学生对此数学教学产生学习的兴趣,易于启发学生学会仔细思考。

二、情境认知,积极参与

情境认知理论着重关注的是学生是否积极参与学习的过程,其中情境学习是围绕参与来展开的,让学生从不断接受问题并学会独立解决问题的课堂教学中获得新的知识。数学课堂问题教学的主体是学生,把课堂还给学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活跃自然的环境中学习,易于养成他们热衷探讨问题的习惯。只有这样的课堂才会充满活力,富有生命气息,让课堂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乐园。因此数学课堂教学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如何有效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活动。

三、课堂互动,建构数学

情境认知理论强调:认知是在人与情境和社会之间的互动下产生的。学生在与“认知情境”的互动下完成了学习的意义建构。“互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进行感情思想上的沟通和对信息间的传递,并且对彼此产生了影响。由此可见,学习是一个由学习共同体分角色、有组织进行互动,最终完成建构的过程。数学学习也必然是一个通过多主体“互动合作”完成建构的动态过程。在互动合作中,考虑到小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较弱的特点,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要着重关注活动式、自主式、探究式、对话式、开放式的教学方式,从仅对教的注重转变为对教与学的双重注重,使学生完成从参与到互动的升华。老师与学生以及学生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探讨的课堂情境,体现出了彼此之间浓厚的感情和对彼此的关怀。在这样氛围下,其乐融融、师生共进,数学建构,自然生成。

四、数学应用,回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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