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2024-06-22

2016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4篇)

1.2016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篇一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五条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现金、实物、知识产权)万元,为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要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法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并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七条 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 东

第八条 股东

1、身份证号码:

2、身份证号码:

第九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股东: 认缴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占注册资金 ;

2、股东: 认缴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占注册资金。

原 万出资额已于 年 月 日缴足,现全体股东一致约定,股东认缴出资额 万于 年月 日前交足,公司应按规定将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备案;同时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比例;

2、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缴纳的出资比例分红取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参加制定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股东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购的出资;

3、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股东依法转让其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四章 股 东 会

第十三条 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1、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定位每年定期召开一次,监事或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2、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将会议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驶表决权;

4、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召开,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其他股东代表主持;

5、股东会对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行驶或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6、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 执 行 董 事

第十七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第十八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指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请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的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指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因特殊原因要解除的,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六章 经理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宫缩,经理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第二十一条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监 事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可委托执行董事或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八章 公司对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执行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执行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执行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股东会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八条 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九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状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一条 在每一会计终了30日内,应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第三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第三十三条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四条 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益金。第三十五条 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六条 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第三十七条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员工的集体福利。

第三十八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财产存储。第三十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公司辞退职工或者职工自行辞职,都必须严格按照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解散。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183条予以解散。

第四十二条 公司依照前款1、2、3、4,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四十三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算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四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 年,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手续或解散手续。

第四十七条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责又不能指定或不能指定他人主持公司股东会时,由全体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并主持股东会;

2、修改章程,需按下列程序:

1)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章程的提议; 2)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决议;

3)根据股东会通过的修改章程决议,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案; 4)章程修改补充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

3、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4、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5、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6、公司履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7、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有公司承担。第四十八条 公司章程中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一律无效。第四十九条 公司章程未载明的事项按《公司法》执行。第五十条 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全体股东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2016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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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公司法(2017最新))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规,******有限公司<简称境外投资者>于****年**月**日在中国**省***市设立外资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外资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外资企业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市****路**号。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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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 境外投资者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法定地址:******。

英文地址:******。

法定代表:****,职务:****,国籍:****。

第四条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投资者对外资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五条 外资企业为中国的法人,受中国的法律管辖和保护,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外资企业的宗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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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外资企业的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

第八条 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经营规模为年销售额****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其构成为****万元人民币的等值*元现汇。

第十条 境外投资者履行出资期限: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清。

第十一条 投资者缴付出资额后,应当聘请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外资企业在经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以及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它原因导致注册资本发生重大变化,均须报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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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外资企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外资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外资企业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批准监事的报告;

5、批准外资企业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批准外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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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外资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8、对外资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9、修改外资企业章程;

10、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外资企业设董事会,由境外投资者委派3名董事组成,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会职权主要如下: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定;

3、决定外资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决定外资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5、制订外资企业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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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订外资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外资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外资企业形式的方案;

8、决定聘任外资企业的高级职员;

9、制订外资企业重要的规章制度;

10、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董事长是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由境外投资者委派产生,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依照其章程规定,代表外资企业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无法履行其职责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外资企业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九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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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第二十一条 监事可以对董事会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二十二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外资企业承担。

第二十三条 外资企业经营管理机构设置为:下设供应、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

第二十四条 外资企业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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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在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组织领导外资企业的日常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其职责主要如下:

1、领导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工作;

2、制订外资企业规章制度;

3、任命部门经理;

4、对外签订外资企业的经营业务合同;

5、决定职工的录用、解雇、奖励;

6、行使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职权。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

第二十六条 外资企业设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聘请,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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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负责外资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外资企业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

第二十七条 外资企业的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法定代表人提出书面报告。

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法定代表人可随时解聘。

第五章 财务与会计

第二十八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其所在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

外资企业账簿应记载如下内容:

1、现金流动情况;

2、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

3、物资购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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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外资企业的会计采用日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

第三十条 外资企业的自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一条 外资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与其它货币的折算,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价计算。

第三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聘请中国或者其它国家的会计师查阅外资企业账目。

第三十三条 外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决定其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第三十四条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税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第三十五条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建立财务账簿,进行独立核算,法律咨询s.ying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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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的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并出具报告。

第三十六条 外资企业以往会计的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或汇出利润,以往会计末汇出该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的利润一并分配。

第六章 税务与外汇

第三十七条 外资企业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款。

第三十八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

第三十九条 外资企业的外汇事宜,依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条 外资企业在经中国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开立人民币和外汇账户。

外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应当存入其开户银行的外汇账户,外汇支出,应当从其外汇帐户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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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职工与工会

第四十一条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订明职工的雇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事项。

第四十二条 外资企业负责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建立考核制度,使职工在生产管理技能方面能够适应企业的生产与发展需要。

第四十三条 外资企业有权对违反外资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对开除处分的职工,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外资企业具体情况,由法定代表人决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外资企业随着生产的发展,职工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的提高,适当提高职工的工资。

第四十五条 职工的福利、资金,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事宜,外资企业将分别在劳动管理合同中加以规定,确保职工在正常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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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生产和工作。

第四十六条 外资企业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待遇由法定代表人决定。

第四十七条 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十八条 外资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代表,有权代表职工同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十九条 外资企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依照中国法律和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外资企业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外资企业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五十条 外资企业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时,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外资企业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五十一条 外资企业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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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外资企业每月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由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八章 期限、终止、清算

第五十二条 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为30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 境外投资者如需延长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应在经营期满180天前,向原审批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延长。

第五十四条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

1、经营期限届满;

2、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投资者决定解散;

3、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4、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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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消;

6、其它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第五十五条 外资企业如提前终止时,应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原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做出的核准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

第五十六条 外资企业结束经营时,应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

第五十七条 清算委员会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债权人代表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第五十八条 清算费用从外资企业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清算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债权人会议;

2、接管并清理外资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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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

4、制定清算方案;

5、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

6、追回投资者应缴未缴的款项;

7、分配剩余财产;

8、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

第五十九条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境外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该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其资产净额和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视同利润,应当依照中国税法缴纳所得税。

第六十条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九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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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用中文书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由境外投资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经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样需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

公司章程签署页

境外投资者签章:

年 月 日

于中国 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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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保护不等于过度保护

http://s.yingle.com/y/gs/1081031.html

 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

http://s.yingle.com/y/gs/1081030.html

 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对于税收的建议 http://s.yingle.com/y/gs/1081029.html

 私募股权融资成为中小企业过冬首选 http://s.yingle.com/y/gs/1081028.html

 广东省技术市场条例

http://s.yingle.com/y/gs/1081027.html

 中小企业风险防范之一(融资风险)http://s.yingle.com/y/gs/1081026.html

 融资租赁适合创业者吗

http://s.yingle.com/y/gs/1081025.html

 关于做好外资银行改制工商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 http://s.yingle.com/y/gs/1081024.html

 中小企业融资

(四):银行贷款

http://s.yingle.com/y/gs/1081023.html

 专利权人向专利局缴纳年费有多少 http://s.yingle.com/y/gs/1081022.html

 企业要会借助融资租赁的力量

http://s.yingle.com/y/gs/1081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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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跌日融资在买什么股

http://s.yingle.com/y/gs/1081020.html

 中小企融资策略要素

http://s.yingle.com/y/gs/1081019.html

 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法律问题介绍 http://s.yingle.com/y/gs/1081018.html

 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有什么税收优惠 http://s.yingle.com/y/gs/1081017.html

  专利文献的概念 http://s.yingle.com/y/gs/1081016.html 公司

东的利

http://s.yingle.com/y/gs/1081015.html

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流程

http://s.yingle.com/y/gs/1081014.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第http://s.yingle.com/y/gs/1081013.html

45号公告

 银行人士把脉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http://s.yingle.com/y/gs/1081012.html

 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

http://s.yingle.com/y/gs/1081011.html

 专利权质押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的标的

http://s.yingle.com/y/gs/1081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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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http://s.yingle.com/y/gs/1081009.html

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还需要什么

http://s.yingle.com/y/gs/1081008.html

 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建立严密的风险防 http://s.yingle.com/y/gs/1081007.html

 融资租赁如何计算租金

http://s.yingle.com/y/gs/1081006.html

 专利战略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http://s.yingle.com/y/gs/1081005.html

  侵犯专利权 http://s.yingle.com/y/gs/1081004.html 企业融

http://s.yingle.com/y/gs/1081003.html

 怎样办理增资扩股手续

http://s.yingle.com/y/gs/1081002.html

 国家知识产权局庆祝建党http://s.yingle.com/y/gs/1081001.html

85周年

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http://s.yingle.com/y/gs/1081000.html

 北京内(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材料 http://s.yingle.com/y/gs/10809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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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合中小企业的贷款方式有哪些

http://s.yingle.com/y/gs/1080998.html

 拥有财产性收入需要哪些条件

http://s.yingle.com/y/gs/1080997.html

 银监会严格防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风险 http://s.yingle.com/y/gs/1080996.html

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技园公司完成增资手续的公告 http://s.yingle.com/y/gs/1080995.html

 实用新型专利应怎么申请

http://s.yingle.com/y/gs/1080994.html

 如何确定企业境外所得的纳税抵免额度 http://s.yingle.com/y/gs/1080993.html

 专利权终止相关情况

http://s.yingle.com/y/gs/1080992.html

 多渠道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http://s.yingle.com/y/gs/1080991.html

 民生银行信贷审查全过程

http://s.yingle.com/y/gs/1080990.html

 中小企业常用的融资途径

http://s.yingle.com/y/gs/1080989.html

 中小企业融资的十五个融资策略

http://s.yingle.com/y/gs/1080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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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国有股权转让规则的对策建议 http://s.yingle.com/y/gs/1080987.html

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

http://s.yingle.com/y/gs/1080986.html

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http://s.yingle.com/y/gs/1080985.html

 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要求

http://s.yingle.com/y/gs/1080984.html

    中增资的方法 http://s.yingle.com/y/gs/1080983.html 公司合并方式 http://s.yingle.com/y/gs/1080982.html 对证券公司的监管 http://s.yingle.com/y/gs/1080981.html 国际融

目的基

http://s.yingle.com/y/gs/1080980.html

 中小企业融资须避免三大忌口

http://s.yingle.com/y/gs/1080979.html

 国内企业投融资呈复苏态势

http://s.yingle.com/y/gs/1080978.html

 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的判断

http://s.yingle.com/y/gs/1080977.html

 G国通:股改费用冲减资本公积金

http://s.yingle.com/y/gs/10809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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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企业登记管理条例(2004http://s.yingle.com/y/gs/1080975.html

年修正)

  融资租赁市场 http://s.yingle.com/y/gs/1080974.html 国企改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程序 http://s.yingle.com/y/gs/1080973.html

  如何进行公司合并 http://s.yingle.com/y/gs/1080972.html 企业如

http://s.yingle.com/y/gs/1080971.html

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http://s.yingle.com/y/gs/1080970.html

 四成中小企未识“融资味”

http://s.yingle.com/y/gs/1080969.html

 市场观察:短期融资券市场松了一口气 http://s.yingle.com/y/gs/1080968.html

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哪些

http://s.yingle.com/y/gs/1080967.html

 提前审查发明专利申请需递交的材 http://s.yingle.com/y/gs/1080966.html

 关于减资的程序问题

http://s.yingle.com/y/gs/1080965.html

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需要制度创新 http://s.yingle.com/y/gs/1080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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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代理惩戒规则 http://s.yingle.com/y/gs/1080963.html 中小企

http://s.yingle.com/y/gs/1080962.html

 天使投资人直言:如何挑选创业项目 http://s.yingle.com/y/gs/1080961.html

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http://s.yingle.com/y/gs/1080960.html

 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中检索 http://s.yingle.com/y/gs/1080959.html

 什么样项目适合用租赁的方式

http://s.yingle.com/y/gs/1080958.html

 中小企业融资

(一):IPO上市

http://s.yingle.com/y/gs/1080957.html

 民企四大融资技巧:企业素质为“成功根本” http://s.yingle.com/y/gs/1080956.html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细则(2018http://s.yingle.com/y/gs/1080955.html

年修

 优先认购权有变G申能重启再融资方案

http://s.yingle.com/y/gs/1080954.html

 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http://s.yingle.com/y/gs/1080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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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托公司增资扩股忙

http://s.yingle.com/y/gs/1080952.html

   专利权的保护内容 http://s.yingle.com/y/gs/1080951.html 融资租赁的流程 http://s.yingle.com/y/gs/1080950.html 分公司

立的法

http://s.yingle.com/y/gs/1080949.html

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治本之策

http://s.yingle.com/y/gs/1080948.html

 巧用金融租赁 http://s.yingle.com/y/gs/1080947.html

3.2016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篇三

_________________(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200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规定,由_______一人出资设立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货币(或货币加其他)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九条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向股东提出提案;

(5)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 总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 股东出资人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章 出资人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单独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自然人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

分期缴付

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股东名称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合计

其中货币出资

(注:公司设立时,出资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出资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第八条 _______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构的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第九条 重要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重要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第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__人,由_______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中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________ 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________人,由_______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注:副董事长是否设由出资人自行决定)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五)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的职权。(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如出资人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由董事会自行确定,如董事会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以上内容也可由董事会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___人,(注: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_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________:________。(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第十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七条 监事会每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由投资人按照《公司法》第十三条确定),任期________年,任期届满,可连任。(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第二十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注:由出资人自行确定)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注: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________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盖章:

4.劳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篇四

(2017年XX月XX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X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共设施管理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李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李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占出资比例100%,其出资额于2017年X月X日一次性缴足。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指定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指定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由股东指定。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不得兼任公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指定。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法定负责人。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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