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2024-07-19

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精选13篇)

1.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一

学生往返学校安全协议书

为了学生能够正常、平安往返学校,家长、司机、学校都有教育学生安全乘车的责任和义务。我校在教育学生安全乘车的同时,需家长、司机明确认定以下几项“协议”内容:

一、学校没有任何一辆校车,现行运营性质纯属家长合伙租用车,由家长委员会和司机领导组共同管理运行。

二、学校主张所有学生家长自己为孩子解决交通工具,对此学校绝不干预。

三、过去在家长没有办法自己或雇车接送孩子的情况下,学校受家长委托从社会上联系组织了部分车辆作为权宜之计,且这些车辆又没有客运手续。2014年2月,在学校的组织下,成立了专门的“家长委员会”和司机领导组,同时,接送车的租车、管理、监督等一系列职权全部交由以上两个组织。家长委员会有权对现已运行的所有车辆进行重新审查认定。

四、在营运流程中,学校只负责校园内学生上下车时的监督管理,校门外一切与乘车相关的安全责任及事宜,皆要由司机和学生(家长)负责,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五、所有接送学生的车辆,概不准滥收费,不准超速、不准超载,不准强行超车。司机对学生要做到文明热情服务,遇有学生不能按时到达指定乘车地点或学生途中出现身体、精神异常等情况,司机要设法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六、所有乘坐分配车辆的学生,须熟记车牌号、车辆及司机特征,熟记司机电话,核对好自己家长的电话号码是否有误,家长须保证电话畅通。

七、学生不得随意乱乘车辆,且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到达与司机约定好的乘车点,不耽误他人时间。学生因故不乘车,家长要在事前1小时电话告知司机(下次乘车时补上本次车费)。学生换乘车辆须经家长委员会、司机和校方统一协调。

八、车主(司机)须将身份证、驾驶证、行车执照及保险单等相关复印件交付学校一份,以便家长委员会检查认定。司机要确保学生安全,确保学生有座位,司机不得拉乘他人,挤占学生座位。

九、为了学生的安全,学校会时常开展安全教育,严格乘车纪律,组织学生文明有序上车。家长更要严格教育。

十、所有学生家长、司机须明确学校规定的往返校时间:我校实行两周一休制,离校时间为第二周的星期四上午10:55,返校时间夏季为6:00,冬季为5:00。

十一、凡是步行或家长接送往返学校的学生,途中责任完全自负。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共同呵护他们的健康成长,家长、司机、学校三方必须签订本“协议书”。协议一式三份,分别交由学生家长(监护人)、司机(车主)及学校保管。

十二、家长委员会职权:专门负责管理接送学生车辆。包括选择租用车辆,监督管理车辆,通知司机接送时间等。委员会要掌握由学校提供的全校乘车学生详细信息,掌握所有相关车辆信息。委员会有权选择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有权辞退不按规定运行的车辆;委员会有权监督相关车辆的运行情况,有权检查相关车辆的必要证件和手续。

十三、司机领导组职责:领导组将所有相关车辆分组,领导组负责组织所有车辆根据国家交通法规和乘车安全协议的相关规定正常运营。

十四、校方职责:学校负责教育学生履行乘车协议、文明乘车,负责协调家长委员会和司机领导组的业务往来工作及接送费用,负责监督车辆运营情况,负责协助家长委员会和司机领导组的相关文字工作。

家长(签字):学生:

司机(签字):青泽学校(盖章):2014、2、28

2.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二

职业学校安全教育及学生安全意识现状

从现状看, 职业学校学生的安全意识堪忧。据介绍, 中秋节这一天, 该校所有领导和学生一起欢度中秋, 除了体现领导对学生的亲情关爱之外, 另一个原因却是防止学生在节日闯出祸来。学校领导和教师不可能天天和学生呆在一起, 学生一旦脱离监管, 事故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事实上, 该校很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 经常有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 每个班级也都开设了礼仪教育课程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教材的选配也十分到位, 符合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能兢兢业业, 各方面的管理也比较到位, 但为什么会出现一天发生十几起打架事件呢?这让领导和教师都难以安心。我想学生安全意识的严重不足是重要原因之一。

职业学校的生源素质每况愈下, 是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从调研的情况看, 该校今年招生1500人, 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家在农村, 父母常年在外打工, 缺少基本的家庭教育。这些学生在初中时就养成了很多不良习惯, 如抽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等, 到了职业学校后, 更加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给职业学校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忽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也是学生安全意识淡薄的重要原因。职业学校都注重教给学生谋生的技能, 使学生到毕业时能拿到多种证书, 但却忽视教给学生自我保护、防范危险的本领。现在的职校学生, 甚至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都较为缺乏, 这些能力包括妥善处理人际关系、正确开展社会交往、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适应环境生存、自我保护能力等等。他们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参与意识, 但却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和社会协调能力, 阅历浅、承受能力差。因此, 出现了个别学生违法犯罪, 甚至锒铛入狱的现象, 一些本可避免的小问题最终酿成大祸。一个即将走上工作岗位的学生如果连基本的安全知识都不懂, 不具备自我保护能力, 将来很难面对成长道路上的重重困难和考验。所以, 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能弥补初中、小学阶段的缺憾, 帮助学生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明辨是非, 成长为高素质的合格人才。

虽然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学生安全问题,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为师生建立一个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使学生健康成长, 但我国的学校教育没有几堂课是教学生如何应付突发灾难的。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太少, 很多学生连基本的自我防范知识也没有。

职业学校安全教育的内容

由此看来, 职业学校除了教给学生谋生的技能外, 也应教给学生自我保护、防范危险的本领, 把对学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提到日程上来。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也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我认为, 应重点对学生进行下面几方面的安全教育。

常规安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应包括交通安全教育 (行路、骑车、乘车、乘船等) 、日常生活安全教育 (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火、家务劳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 、活动安全教育 (运动环境和器械的安全、体育课的安全、各种体育活动和游戏的安全、人流拥挤的公共场所安全等) 、自然灾害中的自我保护教育 (水灾、火灾、暴风雨、雷电袭击、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的自救) 、社会治安教育 (处理盗窃、行骗、抢劫、挟持、绑架、黄毒等) 和意外事故处理教育 (教育学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教师、掌握安全应急常识等) 。

防人身伤害教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教育必须教会学生学会生存, 学会学习, 学会创造”。这里, 之所以把生存排在学习、创造之前, 道理很简单:生命的价值高于一切, 教育学生防人身伤害, 实际上就是要学生珍惜生命, 生命不保, 何谈教育。必须不断加深“人命关天, 安全第一”的观念和做好有效的危险防范措施。要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使他们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 提高在各种危急情况下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提高生命质量。

防心理失常教育中职学校学生正处于一个生理、心理都发生巨大转变的关键时期, 自我意识及成人感迅速增强, 表现为一种渴望独立、渴望摆脱对成人依附的特殊心理状态。他们面对学习、升学、就业和人际交往等诸多外界压力和内部矛盾时, 容易出现许多心理困扰和心理问题。可目前中职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一是课堂教学薄弱, 二是课外活动和指导太少, 三是学生自助意识和措施缺乏。若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 心理健康教育就难以发挥其在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防违法犯罪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后进生要以防违法犯罪为主要内容加强法制教育, 帮助、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网络交友安全教育网络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但与此同时, 网络的开放性、隐蔽性、无约束性和虚拟性, 对学生的道德成长环境已构成了挑战。网上交友已成为学生交往的重要形式。在网络环境下, 部分学生的人格冲突十分明显, 网络交友安全问题也成为职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新课题。

职业学校加强安全教育的几点对策

基于目前职业学校学生安全意识现状及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笔者就加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把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 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在2005年11月教育部召开的全国中小学安全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 教育部领导同志指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 拿出一定的课时, 使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 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能力”。笔者认为, 职业学校更应把安全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 大力加强安全意识教育, 尤其是生命安全教育, 通过教育, 让安全意识真正深入学生心中, 引起学生共鸣和震撼。我认为, 学生首先要对安全知识有较深入的了解, 才能形成自觉的安全意识, 进而表现出安全行为。安排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时, 既要考虑职业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接受的安全教育, 又要考虑不同年级、不同时段完成的教育内容;既要安排正规系统的课堂教学, 又要针对不同时期学生的倾向性问题安排一些教育活动, 使安全教育有计划、系统地进行。安全教育平均每月安排2学时, 一个学期大约8学时, 这些时间可分别授课, 也可以相对集中授课, 使有限的时间发挥最佳的效果。在考评上, 安全教育课在期末应同其他非专业课的考查一样进行考试考评, 结果进入学生综合成绩测评。

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合作, 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该校每个班级都聘请了法制班主任, 公布法制班主任的联系电话, 他们分别来自公安 (包括派出所民警、交警) 、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班主任每学期来校两次, 深入到每个班级进行法制教育。这种做法在全校营造了一种创建“平安校园”的氛围。该校还通过在学校设置报警指示牌来加强校园治安情报信息收集, 并适时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流,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 加强警校合作, 确保校园平安。

以案说法, 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时, 要善于利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 (事) 件、事故, 以增强说服力和影响力。可通过开展法规及案例等专题讲座、召开现场会、开展知识竞赛、办黑板报 (宣传橱窗) 、张贴宣传画、组织观看录像、制作宣传牌、发放安全手册等方式, 充分利用课堂教学、班会、集体活动等, 以案说法, 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从严管理, 从基层抓起, 落实责任到人学校的学生安全教育, 班级是具体实施单位。每当学校发生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事, 或者学生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 学生最先想到的人就是班主任。可见, 班主任对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是多么关键。该校的学工部主任根据多年的学生管理经验编写的《我爱职教生》一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与妻子、儿子经常说的一句话:我不在家就在学校, 我不在学校, 就在去学校的路上。”扬州电视台《说法》栏目记者问他怎样解释这句话时, 他说, 职校学生的管理难度非常大, 你得时时想着他们, 防止他们有过失, 所以职校的管理人员、教师, 特别是班主任, 非常辛苦, 他们经常以校为家。可见, 学生安全教育的落实, 关键是要让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班主任, 树立起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心。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应制定必要的考核指标, 实行岗位责任制, 定期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保证安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同时, 还应制定相应制度规范, 形成工作体系, 使安全教育制度化、经常化, 能在班级中开展, 能落实到学生个人。

综上所述, 学校安全工作必须警钟长鸣, 常抓不懈。校长和教师多一分责任, 学生就会多一分安全;工作中多一分细心, 学生就会多一分呵护。一方面要呼吁政府增加教育投入, 完善学校硬件设施, 创造安全合格的校园环境;另一方面, 要增强学校自身的责任意识, 达到“教育一个孩子, 带动一个家庭, 影响整个社会, 确保一方平安”的安全教育目的, 让学生在拥有知识的同时拥有健康的体魄, 珍惜美好的生命, 追求快乐、成功的人生。

参考文献

[1]邓建新, 汪玉.浅谈中学生日常行为管理[J].教学与管理, 2004, (9) .

[2]童瑞.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基础版) [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1.

3.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刘延东国务委员等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对新形势下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部一直将学校安全工作摆在教育工作的首要位置,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在加强立法,完善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坚持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了学校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应急逃生与自救技能,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当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是矛盾多发期,社会上还存在种种不和谐现象,还有许多影响中小学生安全的外在因素。道路交通环境、学校基础设施等有待完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时有发生,对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管理责任尚未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还没有完全到位,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工作松懈不得,必须警钟长鸣。

保障孩子们的安全,是教育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多一次安全教育,学生就多一分安全;平时多一次安全演练,危难时刻就多一分生的希望。广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范畴,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认真开展以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能力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掌握基本的遇险时自护、自救、逃生和报警的方法;要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要重视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及时化解学生之间的纠纷和矛盾,防范校园暴力事件;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着力做好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个不具备安全意识的教师,是一个不称职的教师;一所没有安全保障的学校,是一所不合格的学校。

保障孩子们的安全,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公安、安监、卫生等部门沟通合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家长的配合,形成合力,构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机制。

当前,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在全国中小学校开展抗震加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使学校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台风、火灾、雷击等灾害的防灾避险安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程的实施和推进,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科学制定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和方案,区别情况,分类分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

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保障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是保持社会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广大中小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使他们平安、健康、幸福地成长。

作者系教育部副部长

4.学校与学生乘车安全协议书 篇四

各位学生家长: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长联手共管力度,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促进社会和谐。根据省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一、家长应提高安全意识,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通勤秩序,听从学校及司乘人员指挥。

1、上学时,学生在学校指定的位置准时站队候车。学生因故不能上学,家长须提前告知车主,以免影响校车正常发车。

2、放学时,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候车地点游戏或站队候车。学生不得进入通勤车运行的范围。

3、学生应有序乘降车,上下车不得拥挤、推打,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到车窗外,乘车中禁止饮用各种食品。

4、学生及家长应熟记车主、司机、班主任电话号码,有事时及时联系。

5、学生放学时没坐到校车时,及时找管车教师、班主任、校领导、车主、打更人员联系,做好安排,不得独自回家。

6、不明车辆或司机接送学生,学生不得擅自上车。

二、家长必须与学校联手,做好通勤车监管工作,向子女讲清楚并发现有以下情况让孩子拒绝乘车:

1、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通勤车辆。(省文件严格规定年限超过8年的车辆严禁做为校车接送学生)

2、无证(或驾驶证件不合格)驾驶的车辆。

3、未经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车辆。

4、有传染病及精神病史的司机驾车。

5、司机酒后驾驶的车辆。

三、家长租车接送学生,必须与车辆所有人签定租车合同,租车应当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不坐拼装车、超员车、三轮车、手续违规等车辆上学,否则后果自负。

四、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或交警部门举报。

五、家长发现接送用车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应当拒乘,并将违规现象及时向学校或交警部门反应,寻求解决办法,否则后果自负。

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学期结束。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西大窑镇中心小学

5.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五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安宁,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家庭的前途。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防止和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2002年9月1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学校和家长协商拟定以下条款,以便划分职责,各自履行。

一、校方责任:

1、负责制定学生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学生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把构建“平安校园”工作延伸到各个家庭,指导各家庭配合学校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

2、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安全隐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生病等意外情况在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

3、负责及时处理校园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当事人家长承担相应责任有争议时校方给予协调。

4、定期召开学校安全会议,定期检查校内安全隐患并尽可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学生责任: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服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纪律和安全规定。

2、学生在学校内不得攀爬围墙和篮球架,不得在花坛、楼道、教室、操场等处做奔跑、推搡、挤压、打架等危险性活动。没有老师监护时不得私自在体育设施上活动。

3、学生在校期间若因病、意外受伤等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报告。

4、学生因病等原因在上课期间离开校园须得教师批准。

5、学生不得携带刀具、棍棒、猫狗、炮仗等具有伤人可能的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6、严禁学生抽烟喝酒。学生任何时候身上不得携带火种。

7、没有家长(监护人)准许和陪同,任何学生不准游泳。

8、若因学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后果,由学生当事人自己负责,学校不负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责任:

1、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防溺水教育。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强化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校规,进出教室、校门、楼道不拥挤,上下楼梯靠右行,不要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家长应积极承担相关经济赔偿责任。

3、学生有事有病要请假,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准假后方可暂停上学,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不准请霸王假。如果不请假未到校上课,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承担。

4、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马路,不在路边玩耍,未满12岁不骑自行车上路,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骑摩托车上路。

5、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和心理异常,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并且已向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上课期间老师在岗并认真履行职责,但学生仍然发生意外事故的事故。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暗地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事故。

六、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七、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责任”。

八、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依法报告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年月日起生效。

校方代表(班主任签名或签章):

学生签名:

6.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协议书 篇六

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加强家校联系,确保贵子女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学校(以下称甲方)针对当前形势,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活动情况,特此与家长(以下称乙方)签定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责任:

1.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使学生具备一定的交通安全常识和防范技能。2.教育学生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3.学校加强落实学生在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放学后,学校安排值周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4.教师教育、督促学生放学后按时、安全回家。乙方责任:

1.乙方应做好子女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教育与防范工作:严禁子女骑自行车或驾驶机动车辆上下学;教育子女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行,拐弯十字路口要小心,不边看书或试卷边走路;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乘车须到公交车站或指定乘车点乘车,不半路拦截、攀爬、追逐公交车或其它机动车辆;不乘坐农用车和“三无”车辆、超载车辆、酒驾车辆、报废车辆;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如有学生确需合租车上下学的,由乙方负责选择车况好、司机驾驶能力强的车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嬉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乙方应做好对子女上下学的用电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子女随意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不得让学生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教育子女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避雨。

3.乙方应做好对子女上下学的消防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子女玩火、不得私自上山野炊,不得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和随便燃放烟花、爆竹。

4.乙方应做好对子女上下学的游泳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不得让子女在上下学途中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溪、坝、水库或不明水势的地方游泳、戏水、划船、玩耍等。

5.乙方应教育子女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得让子女在上下学途中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让其参与打架斗殴,不得让其会毁坏公物、酗酒闹事。不得让子女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严防发生意外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6.乙方不得让子女在上下学途中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乱抛石头、土粒、杂物、拿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戏打,不许模仿电视节目中的危险动作。

7.乙方不得让子女上下学时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外出时应说明去向,以便于管理,如遇意外伤害、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8.乙方不得让子女在上下学途中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桥梁地段、玩耍、逗留。不得让子女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9.乙方应知道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时督促子女准时到校、按时回家。若学生有事有病不能上学需请假,乙方应及时打电话向班主任说明原因。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请遵照上述协议内容要求执行,切实担负起对子女的监护责任,若因家长教育监护不到位引发学生上下学途中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一份。

甲方:**县**学校(盖章)乙方:(家长签名)

年级 班

年 月 日

(学

年 月)

7.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七

一、加强对城郊学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意义

随着现代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热切关注。主要是因为中小学生还处于健康发展阶段,对今后国家科技的创新以及前沿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是一个国家发展前进的动力,假设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没有得到有效的保证,则国家在控制交通安全问题上没有采取应急策略。

根据现有阶段进行分析,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城郊结合学校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上采取了适当措施,例如:美国和日本已经把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列入国家法律当中,并且在教学课程中也添加了交通安全的知识,保证每个学生都能够对交通安全问题有所了解,在法律面前的措施主要是提醒社会相关人士,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交通教学任务上有些国家在孩子上幼儿园时,便培养这种安全方面的知识,一直到上大学为止。在今后出现中小学生交通事故中概率逐渐减少,甚至降为最低。

二、城郊结合学校中小学生交通意识和交通行为特点

中小学生在启蒙阶段没有接受良好的交通法规的学习,使对后期在交通规则上产生模糊性的认识,主要是因为学校只注重培养学生的课本知识对其他一些无关性的教学知识没有列入教学大纲内,令学生不知机动车在交通道路中的驾驶规则,即使明明违反了交通法规,也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使交通安全事故率大大增加。主要的表现方式如下:

1.活动性强,思想意识浅薄

中小学生还处于健康生长阶段,个性开朗,活泼好动。对一切新事物存有的思想观念浅薄,所以这些助长点,加大了城郊结合学校中小学生的危险性,由于中小学的合并,在放学阶段人员流量大,车辆往往在不经意之间已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在学生行走道路方面,思想意识浅淡,可能会在交通道路上进行追打,这样的行为也加大了事故的风险性。

2.好奇心强,敢于冒险

根据中小学生的性格分析,此时正处于启蒙时期,对于一切都是新的感知。并且中小学生好奇心强,敢于对一切新事物发起新的挑战,参与一些冒险性的活动,这就造成了交通安全的事故。比如:在上学路上几个同学进行扒车、超车等行为,都是造成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主要问题。其中扒车这一行为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假设在扒车途中,由于机动车及时性刹车,可能就会导致中小学生被甩出车外,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其次便是超车行为,由于自行车的控制性高于机动车,但是机动车在转弯时,没有注意到右方或左方的自行车,就会把中小学生碾压在车身底部,造成意外性的重大伤害事故。

三、加强现阶段城郊结合学校中小学交通应急措施

在中小学交通安全解决措施上首先要从根本入手,制定详细的交通安全规则。现有阶段国家对中小学交通的安全措施没有完善的制度,所以应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制度拥有足够的保障。在教学方面应该把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问题列入教学大纲中,让每个学生从幼小时期便能接受到良好的交通安全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从思想上转变中小学生那种童真、幼稚的心理。在资金投入力度上也应该有足够的保障,大力建设模拟场所,为学生提供更为直观的交通安全教育,比如在上学的道路上建设一些动画电子屏幕,这样既能吸引学生们的眼球,又能提高交通安全的教育知识。最后,在学校方面加大力度,组建教育小组,由各个老师负责专属的分配任务,保证学生在上学道路上的安全,由老师负责派送学生回家,在道路的拐弯处或交叉口处,都由老师护送,保证学生过马路的安全。

通过对城郊结合学校中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探讨,在采取措施上通过对法律体系的健全、教学体制的改革、资金的投入力度以及学校的应急措施的改进,能够为后期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问题提供有力的保证。

8.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八

为了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此,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关于2016年6月18日下午学生到校参加“爱心捐赠”活动的交通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学生家长安全责任:

1、请各位家长于2016年6月18日下午2:10前将孩子专车平安接送至学校参加“爱心捐赠”活动,活动结束后再将孩子平安接回家。

2、各位学生家长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做到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

3、各位学生家长须加强对坐车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孩子上、下车安全,接送路上的安全。

4、各位学生家长须做到文明行车,坚持礼让三分,“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确保孩子的安全。

5、各位家长和学生如因接送途中突发的安全事故,一律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学校安全责任:

1、建立学生家长接送学生台帐并签定安全接送协议书。

2、对学生进行乘车交通安全教育。

3、教育学生拒绝乘坐“三无”车辆,对车辆超载等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学生乘坐。

学生家长(签字): 班 主 任(签字):

9.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九

食品安全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及《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供餐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托餐家庭(个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营养餐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生营养餐质量,让学生好吃、放心、卫生、健康,有效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及供餐单位(或个人)和各个主管部门协商层层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书。

一、学校履行的职责:

1、学校严把供餐企业、托餐家庭的选用关,并签订切实可行的责任书,多选供餐单位或个人,有对比性,如更换共餐单位或个人时,须经校委会研究商量,上报教育局营养办同意后方可更换。

2、建立权责一致的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制定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应急预案,与相关人员层层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

3、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制度。以班为单位,开展学生营养改善状况调查,包括学生的家庭状况、学习成绩、体质、体能等指标及膳食营养摄入状况,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密切跟踪调查学生营养改善状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4、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每天专人负责学生营养餐检查,把好质量关,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一切按制度执行。

5、制定严格的食堂卫生管理条例、管理制度,确保营养餐食品卫生安全。包括营养餐管理制度、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营养餐档案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仓库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制度、食品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餐具清洗消毒制度、贮藏室管理制度、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购货渠道管理制度、洗涤、切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管理制度、消毒制作程序管理制度、消虫灭害卫生制度。

6、食堂所有人员严格遵守卫生制度,遵守每年一次体检工作,不合格者一律不许上岗。

7、严格检查供餐单位的所有资质材料、卫生级别,证书、各类有效证件,做到每周到送餐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卫生、运行流水程序等工作,监督其做好相关卫生消毒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可靠。

8、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每天专人负责学生营养餐检查并严把科学制定营养食谱关,减少加工过程营养素的流失关,把好质量关,检查要有详细的记录,并和供餐公司和食堂管理员经常沟通。

9、食品每餐要有留样,留样食品要有专柜,每餐留样食品盒上要有餐名、时间等标签,留样必须在规定的温度下保存48小时候后方可处理。

10、加强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每周向教育局汇报一次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和送餐公司沟通,与教育局沟通。

11、定期召开生活委员会,认真听取意见。做好信息反馈统计,做好营养餐的工作档案。

12、各校校长不认真履行以上营养餐工作职责而造成的工作失误或严重后果,须承担一切责任。

二、学校食堂、供餐企业、托餐家庭履行的职责:

1、学校食堂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必须办理相应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后方可为学生供餐。

2、食堂要制定严格的卫生管理条例管理制度。

① 库房管理制度。

② 食品原材料购货渠道管理制度。

③ 洗涤、切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管理制度。④ 消毒制作程序管理制度等等。

2、食堂的管理员,炊事员,有严格的岗位职责,明确的分工任务,丰富的工作经验,有专业的技能业务水平。

3、食堂的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遵守每年一次体检工作,不合格者一律不许上岗。

4、学校供餐负责人有监督和检查的义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一切按照制度执行。

5、严格管理,每月保证召开一次食堂管理工作例会,学习一些食品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管理人员的素质。

6、所有参与学生营养餐生产、配送及接收人员应身体健康,无传染病且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持有身体健康证合格。

7、供餐企业,应具备食品经营加工许可证和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托餐家庭(个人)必须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供餐企业应配备与供应数量相应的保温、保鲜送餐工具,送餐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清洗和消毒。

8、供餐企业送餐要求:必须具有送餐能力,保证按时送餐。送餐车辆及用餐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每次运输食品前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注意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后进行清洗。送餐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加热或保温设备,使运输过程种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摄氏度以上。食品烧熟后2小时内食用。

三、教育局履行的职责:

1、应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并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

2、应定制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计划,并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对各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3、应和学校所属的卫生保健机构具有对学校食堂与供餐企业、托餐家庭(个人)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的职责,应定期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四、食药监局履行的职责:

1、应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食堂与供餐企业、托餐家庭(个人)的卫生监督,对食堂采购、储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环节应重点进行监督指导。

2、五、根据《食品卫生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完善机构,加强监督,确保用餐卫生安全,学校和各部门,层层

签订此协议书。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自2012年3月1日起生效,至2013年2月30日止,为期一年,未尽事宜,四方协商解决。

学校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教育局

(盖章签字):

2012年 月 日

供餐企业(单位)和家庭托餐(个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食药检局(盖章签字):

2012年 月 日

10.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十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午睡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协议书。

1、为了保证孩子们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有充沛的精神投入学习,学校决定从5月1日开始安排午睡。午睡时间13:00--14:50。

2、在校午睡的学生吃完午饭后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午睡。期间,不得在室内玩耍,不能随意到室外打闹或串室,更不能私自跳墙或借口到校外。要服从教师的管理与教育。

3、在家午睡的学生吃完饭后立即进行午睡。期间,家长要做好监管,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库洗澡(游泳)玩耍,午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4、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返校途中的管理,同时教育孩子返家、回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下午14:40后再到学校,不要提前到校门口等候或街道玩耍,因不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校或在街上游荡,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家长负全责。

能否保证学生午睡安全,事关重大。望各位家长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孩子按时午睡,按时回校,严防溺水、交通事故、中毒等发生。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本协议地式二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级: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监护人(签字):年月日

仪陇县秋垭乡小学校学生午睡管理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午睡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协议书。

1、为了保证孩子们有充足的睡眠时间,有充沛的精神投入学习,学校决定从5月1日开始安排午睡。午睡时间13:00--14:50。

2、在校午睡的学生吃完午饭后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午睡。期间,不得在室内玩耍,不能随意到室外打闹或串室,更不能私自跳墙或借口到校外。要服从教师的管理与教育。

3、在家午睡的学生吃完饭后立即进行午睡。期间,家长要做好监管,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库洗澡(游泳)玩耍,午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4、请家长加强对学生返校途中的管理,同时教育孩子返家、回校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下午14:40后再到学校,不要提前到校门口等候或街道玩耍,因不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校或在街上游荡,期间一旦发生意外,家长负全责。

能否保证学生午睡安全,事关重大。望各位家长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孩子按时午睡,按时回校,严防溺水、交通事故、中毒等发生。如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本协议地式二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11.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十一

协议编号: 20180518

甲方:内蒙古紫旭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北京金华杰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广泛的沟通、交流,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促进和力争双赢的前提下,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和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根本目标。

2、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增强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改善相互之间的交流,保持战略伙伴相互之间高度信任,以实现双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健康发展目标。第二条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在“双河国际生态康养城”项目的规划、管理、运营、服务等方面,利用各自的优势,进行全方面的深度合作。第三条 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18年5月18日起至2019年5月18日止。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继续合作的,应当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作关系。双方均未发出解除合作关系通知的,本合同自动延续1年。再次到期的,依此类推。第四条 协议的效力与适用

1、本框架协议为双方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基础,对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商讨确定。

2、根据协议,双方可视市场及双方发展需要不断增加合作内容。

3、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具体合作事宜应另行协商并签署具体的合同。第五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3、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第六条 其他

本框架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框架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

12.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十二

“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冕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通知》(冕委办﹝2018﹞7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总书记来川视察系列重要指示讲话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彭清华到凉山州检查指导工作指示精神,根据冕宁县教育局(﹝2018﹞49号)《冕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冕宁县教育系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了深化全校教师的思想认识,让全校教师迅速行动起来,掀起“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热潮,进一步凝心聚力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行政和全校教师研究同意,成立双河小学“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构成 组 长:李大勇 学校校长 副组长:吴定伦教导主任 成 员:全校教师

二、工作职责

1、组长

对学校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推进情况安排动员,对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在“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 整改要求,跟踪整改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对推进工作不力,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不善为”的教师,按照程序进行问责。

2、副组长

具体负责“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分管“大学习”,组织全校教师进行政治学习,对全校教师在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负责组织全校教师按上级的要求开展讨论、调研,并收集讨论调研的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成员

积极参与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学习活动。

三、“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办公室

学习办公室设立在教师办公室里,学习办公室由李大勇具体负责“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情况,商讨本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安排,针对“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上级的要求,找到改进措施,布置整改要求。

13.双河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十三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安排学生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

6、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

7、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8、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家长或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家长或监护人自己负责;

9、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10、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湖、水库、机井、工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不安全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11、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12、教育学生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教育学生不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13、教育孩子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学生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

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义务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应在日常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为了确保学生安全,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请家长明确对学生的监护责任,请家长与学校密切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校方共同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2、家长要配合学校教育学生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到校,要求孩子不能过早到校。午休期间家长必须要求学生在家午休,让孩子养成良好的午休习惯,以保证下午有充沛精力学习。不能放任其在街道乱窜或者进网吧、游戏厅、偷摘瓜果,更不能私自去河塘游泳,否则出现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3、家长要教育子女有事或有病必须写请假条,由家长签字,返校后要销假,子女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

4、家长要教育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在上学、放学回家途中,不围观,不与陌生人交往,不听信陌生人的话,未经家长允许不到别人家里去玩;

5、家长要定期了解孩子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防止校内外打架以及敲诈,以大欺小等事件的发生;

6、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子女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触摸电器设备、不骑摩托车、不乘坐“三无”车辆和超载车辆、不扒车、不翻墙头,不爬高层建筑物,不擅自跟不认识的人走出校门,不打架斗殴;

7、子女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并发症等情况,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方(有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

8、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9、家长或监护人应经常告诫 —1—

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返校、离校途中的安全。凡骑自行车的同学(年满12岁),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经常检查车辆的性能,确保安全。教育子女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乘船外出;

10、家长对子女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让学生随意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购买流动摊点的食品和饮料,要培养子女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11、教育子女遵纪守法。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12、教育子女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心理卫生健康;

13、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子女的安全、学习、生活等教育工作;

14、从学校宣布放假之日起(含双休日、节假日),假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父母及监护人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三、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4、学生私用电器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7、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8、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9、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学生未经批准滞留学校或提前到校发生的;

10、非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11、学生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旅馆登记住宿或搭火做饭的;

12、学生在宿舍内酗酒猜拳、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13、学生在校外上网、进游戏厅、跳舞和参与其它娱乐活动的;

14、对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要按老师的指导去做,对违反学校规定,不接受老师指导造成的伤害的。

四、其他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关安全要求

1、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

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

3、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5、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6、不到校外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买零食,注意饮食卫生,严禁抽烟酗酒;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

8、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9、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就读期间。

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字:学生签字:

学生家庭住址:家长联系方式:

学校盖章: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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