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考核通知(共13篇)
1.工作考核通知 篇一
通知
各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厂党建工作,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我厂改革和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和促进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经党委研究决定,于2月16日进行2011年支部工作考核工作。为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党的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展组织工作考核,旨在以考核为形式和途径,充分营造各党支部工作争先创优氛围,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切实增强各支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采油厂的能力,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构建我厂党建新格局、全面推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考核对象及标准
考核对象为各党支部。考核标准根据《2011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制定,详见2011年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三、考核方法
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考核,由党委工作室、监察室、工会、团委、女工委与各支部党建员共同组成考核组,采取查看阵地、工作资料、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考核。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四、考核行程
全体考核人员于7:30分在机关办公楼前集合,统一在机关餐厅就餐后,于7:50分出发。
7:50——9:00赴采油一大队党支部
9:00——9:30考核采油一大队党支部
9:30——10:00赴采油二大队党支部
10:00——10:30考核采油二大队党支部
10:30——11:20赴采油三大队党支部(新庄办公点)12:00采油三大队就餐
12:40——1:30赴采油四大队党支部
1:30——2:00考核采油四大队党支部
2:00——2:30赴井下供电党支部
2:30——3:00考核井下供电党支部
3:00——3:20赴机修钻井党支部
3:20——3:50考核机修钻井党支部
3:50——5:00赴采油五大队党支部
5:00——5:30考核采油五大队党支部
结束后返回厂办公楼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准备各项工作资料,为考核组成员人手准备一份汇报材料(16份)。
2、考核人员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各支部工作进行打分。
3、各支部于15日4:00前将本支部党建员(必须是党员)信息报党委工作室(502),并通知本人按时参加考核。
4、考核组成员统一着冬装工衣(深蓝色)。
2.工作考核通知 篇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及在岗时都需要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培训”的要求。为了适应企业设备管理与维修人员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不断提升的需要, 促进行业自律, 加快推进设备管理与维修专业纳入国家职业大典目录,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决定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师与设备维修师专业能力培训考核工作。
经考试合格后, 中国设备管理协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的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共同颁发设备管理师、设备维修师专业能力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统一管理培训考核工作, 各地方设备管理协会或授权机构负责在本地区开展招生工作。
二、培训考核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的方式进行。
三、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成立专业能力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秘书处负责人担任, 成员由北京设备管理协会、北京贝特立方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组成。下设业务运营组、技术支持组、考评监督组, 统一负责宣传、招生、报名、收费、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四、经中国设备管理协会授权的机构方可在本地区开展招生工作。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招生和报名工作。
五、联系方式:
考评监督组负责人: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培训认证部副主任王志伟
电话:010-68054953
业务运营组负责人:北京设备管理协会秘书长
张京齐
电话:010-84045520
技术支持组负责人:北京贝特立方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冯丙强
电话:010-88097264
3.就业工作目标考核通知 篇三
关于开展内江市就业系统目标考核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今年我市的目标考核工作较往年提前。为认真总结2011年我市就业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经研究决定,我市拟于12月中旬开展全市就业系统目标考核 工作。考核结束后,于12月下旬,市局庚即召开全市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系统目标考核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2011年12月10日前,各县(区)对照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逐一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自查表,上报市就业局办公室。自查报告所填写的相关数据要参照2010年的完成情况进行对照比较、分析说明,要突出2011年的特色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并认真思考2012年的工作,提出明年工作的思路及打算,早思考、早准备、早行动。
(二)现场考核。2012年12月19日—20日,市就业局组成的考察小组对各县(区)上报的资料及自查报告、自查表进行审查,并对各县(区)就业局进行现场考核检查。
(三)综合评审。由市就业局目标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综合汇总。于12月28日前,市就业局最终确定目标考核结果,并印发各县(区)。
(四)考核小组分工。现场考核共分为两个组进行。第一组人员组成:市就业局局长、市农劳办主任李奕任考察组组长,市就业局副局长张学民任考察组副组长,市就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主要负责对资中县、威远县、隆昌县的考核;第二组人员组成:市就业局支部书记林向党任组长,市就业局培训科敖江任副组长,市就业局相关人员参加,主要负责对市中区、东兴区就业工作的考核。
二、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安排
(一)时间:2011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内江安泰山庄
(三)参会人员:邀请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财政局相关领导,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负责人,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督科负责人,各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市就业局中层干部。
(四)会议内容:
1、根据目标考核情况,对2011年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主要领导颁发奖金及获奖证书。
2、市就业局主要领导总结2011年全市就业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
三、注意事项
请各县区根据通知要求,查缺补漏、狠抓落实、精心准备,迎接市就业局目标考核小组的考核。另请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工作原因需要请假,需提前三天告知市就业局主要领导。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 目标考核 总结表彰 会议 通知 抄报: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关于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四
学校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2月3日至20xx年12月30日开展全校教师、职工年终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实验、行政管理人员;
2、专、兼职辅导员;
3、后勤工作人员;
4、到校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20xx年6月30日后)的人员参加本年度的考核,并与合同中的试用期考核挂钩,但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等级评选;
5、下列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因病假或女同志孕、产、哺乳三期假等原因,年度请假时间(不含寒暑假)六个月以上人员;
(2)学校批准出国进修的人员。
二、考核内容
1、本年度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表现;
2、本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守校纪校规及参加学校重大活动的表现;
3、本年度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学效果或工作效率考核情况;
4、本人的履职情况(着重考核完成教学任务、积极申报和参与科研项目,工作上勇于创新等方面);
5、副处级及以上干部还需从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总结和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为个人总结、部门述职、集体评议、部门领导核准并综合多方面意见写出考评意见、确定考核等级。
优秀者按部门人数5%的比例,由本部门人员无记名投票产生,行政部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推优。
各院系、部处的主要领导在本部门进行述职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得少于本部门教职工数的2/3。
四、考核步骤
1、本人填写《上海杉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各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负责组织本学院的职工、教师的考核工作,并结合督导组意见和学生网上评议情况写出该同志的部门考评意见。各行政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3、将汇总后的《上海杉达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报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
4、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汇总全校评议结果经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布学校年终考核优秀者。
五、考核的等级及标准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其中校优秀的比例控制在6%以内,各学院总支和机关中各联合支部评选的优秀比例控制在5%以内,优秀的比例各学院应向一线教师的倾斜;
2、考核标准:
(1)优秀:在本部门各项工作中能起表率作用,在平凡岗位上任劳任怨,业务上有创新措施,得到同事们一致认可;
(2)合格:工作量饱满,业绩较好,教学效果优良,能积极主动的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基本或勉强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态度一般或教学效果较差;
(4)不合格:不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消极或教学效果差,收到失误属实的投诉二次以上或年度累计旷工时间三天以上;
3、专、兼职辅导员的考核按校总体要求,由学工部提出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4、后勤工作人员考核标准另行制订。
六、考核结果
1、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岗位续聘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年终绩效津贴发放的依据;
2、考核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人员,部门领导应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查找、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学校将不再续聘;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学校将予以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考核评定为“优秀”的人员,学校将在今后的培训、选拔、增资等方面进行挂钩。
七、考核工作机构
1、学校考评小组由校领导、校工会、教务处、人力资源管理处等部门人员组成;
2、各学院院长和党总支书记负责本学院的考核工作,各学院可以由党、政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本部门人员提出考评意见;
3、各行政部门由正职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八、时间安排
1、20xx年12月4日学校开会布置年度考核工作;
2、20xx年12月4日至20xx年12月18日,各学院、部门组织开展考核、评议及评优工作;
3、20xx年12月19日各学院、部门将填写完整的考核表交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汇总;
4、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12月23日校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学院、部门评出的优秀者予以审核;
5、20xx年12月24日人力资源管理处将校考评领导小组审核的优秀意见反馈给各学院、部门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6、20xx年12月30日以后,各学院、部门负责人向本部门的教职工反馈考核结果,并由本人签名认可后,于12月30日交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存档。
xxx学院
5.2017年定点帮扶工作考核通知 篇五
通 知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派定点帮扶单位:
根据《洛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洛脱贫组[2017]14号)精神,现将对2017年定点帮扶工作总结、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对2017年定点帮扶工作的总结
(一)市派定点帮扶单位工作总结
1.各市派定点帮扶单位要对一年来的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不超过3000字的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成效、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工作等,同时要填写《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
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附件1)和《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表》一式三份(附件4)。
2.上述表格填好后,定点帮扶单位要加盖公章,同时要由帮扶村村委会、所在乡政府签署“是否属实”及推荐考核等次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定点帮扶单位总结写好后,要加盖单位公章。
3.定点帮扶单位于2018年1月29日(周一)前,将单位帮扶工作总结及上述两种表格报送帮扶村所在县扶贫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4.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各定点帮扶单位填写的《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收齐后,要及时进行汇总,填写《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
(二)对口支援帮扶贫困县的城市区帮扶工作总结 1.对口支援帮扶贫困县的城市区要对一年来的帮扶工作进行总结,写出不超过3000字的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组织领导、帮扶措施落实、帮扶成效、驻村工作队作用发挥、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工作等,同时要填写《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一式两份(附件2)和《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表》一式三份(附件5)。
2.上述表格填好及总结写好后,城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或区委、区政府要加盖公章,于2018年1月29日(周一)前,将帮扶工作总结及上述两种表格报送帮扶贫困县扶贫办,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做好对2017年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
(一)考核对象
市派定点帮扶单位,对口支援帮扶贫困县的城市区。
(二)考核内容
1.市派定点帮扶单位年终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主要考核党组对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帮扶单位做后盾,帮助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解决实际问题情况,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对一”帮扶工作情况。
(2)措施落实。主要考核脱贫规划制定、落实情况,协调社会扶贫项目、资金情况,推进专项扶贫项目建设情况,“一对一”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3)帮扶成效。主要考核帮扶村年度脱贫目标完成情况,帮助帮扶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条件改善、集体经济发展、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4)帮扶工作队作用发挥。主要考核帮扶工作队员扶贫政策熟悉运用情况、掌握扶贫村及扶贫对象情况,帮扶工作队工 3
作开展情况、遵守驻村制度情况,群众对帮扶工作队的满意度。
(5)群众满意度。包括群众对定点帮扶单位满意度,群众对帮扶责任人的满意度。
(6)违纪问题。对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出现违纪问题进行扣分。
2.对口支援帮扶贫困县的城市区年终考核内容。
(1)责任目标。主要考核对口支援单位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情况,分包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完成情况,结合本单位承担的脱贫攻坚具体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组织领导。主要考核党委对对口支援单位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到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情况,组织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工作情况。
(3)工作推进。主要考核帮扶计划落实情况,协调扶贫项目资金、推进扶贫项目建设情况,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帮助非贫困村解决实际问题情况。
(4)群众满意度。主要考核群众对对口支援单位满意度,群众对帮扶责任人的满意度。
(5)问题通报。根据日常督查通报问题情况扣分。
(三)考核步骤
1.自查总结。市派定点帮扶单位及对口支援帮扶的城市区进行自查,围绕帮扶工作任务进行总结,撰写2017年帮扶工作总结,并填写有关总结、考核表格。
2.县派考核组考核。各县(市、区)扶贫办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等单位,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市派定点帮扶单位和对口帮扶城市区的考核。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填写《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6)、《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7)和《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9)、《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价表》(附件10),考核组长和考核组成员要签上名字和日期。
县派考核组考核结束后,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对帮扶单位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推荐意见,并在《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表》上签署推荐等次意见,同时填写《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初步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8)。
对城市区填写的《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要签署是否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公章;对城市区填写的《洛阳市对口支援 5
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表》(附件4),要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加盖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公章。
3.综合评定。市扶贫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等单位,对定点帮扶单位日常督查情况及领导暗访、通报情况、平时掌握情况等进行评分,并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将考核初步意见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最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五)考核等次
我市2017年定点帮扶考核工作采取评分制方式进行,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各县考核排名前30%左右的单位推荐为“好”,排名30%至60%左右的推荐为“较好”,排名60%至90%左右的推荐为“一般”,其余排名靠后且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推荐为“差”等次。各县按上述比例推荐等次。对对口支援帮扶的城市区,各县要评定分数,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六)时间安排
1.1月25日至1月28日,定点帮扶单位及对口帮扶的城市区自查,撰写总结,填写考核表。
2.1月29日,定点帮扶单位及对口帮扶的城市区将总结及考核表,加盖各相关单位公章后报县扶贫办。
3.1月25日至1月31日,各县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
4.2月1日,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汇总表,撰写考核报告。
5.2月2日,各县将考核的各种表格及考核报告报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6.2月3日至2月4日,市扶贫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等单位,对定点帮扶单位日常督查情况及领导暗访、通报表扬及批评等情况进行评分,并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考核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对对口支援帮扶的城市区也提出考核名次及等级。
7.2月5日,将考核初步意见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研究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七)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洛阳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八)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辖区的考核工作,抽调优秀人员,组成考核组。考核组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杜绝关系分、人情分。
2.各定点帮扶单位、各对口支援帮扶的城市区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定优秀等次资格。
3.考核工作期间,考核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对考核中违反工作纪律,或发生严重失误、失职导致考核失真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本考核办法,对本县县派定点帮扶单位进行考核;对口帮扶的城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对本辖区派往贫困县的对口帮扶单位进行考核。
联系人:陈 勇(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科长)电 话:0379-63390268 邮 箱:lysfpbshfp@163.com
地 址:洛阳市党政办公大楼15楼西1505室
附件:1.《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
2.《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
3.《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4.《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表》
5.《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表》
6.《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分表》
7.《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分表》
8.《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初步推荐情况汇总表》
9.《洛阳市市派定点帮扶单位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价表》
10.《洛阳市对口支援帮扶城市区2017年帮扶工作考核评价表》
6.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 篇六
关键词:考核,干部,工作实绩
考核干部实绩一直是干部考核工作的难点。只有认准考准干部实绩才能为准确地识别和使用干部提供科学的依据。做好考核干部实绩工作对于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积极作用。
一、准确理解干部实绩的内涵和特征, 是做好考绩工作的重要前提
所谓干部实绩, 就是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中, 运用自己的德才条件。通过正当途径所取得的实际成果。这个定义包含四层意思:一是绩的范围, 即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的过程中取得的工作成效。二是绩的条件, 即干部的德才素质。离开德和才这两个基本条件, 要取得真正的实绩是不可能的。三是绩的途径, 即运用德才条件, 通过正当途径取得成绩。四是绩的真实性, 即实际效果。
实绩一般具有全局性、客观性、长效性和功益性四个鲜明特征。实绩之所以具有全局性特征:是因为干部的工作、特别是领导工作是一种改造客观世界的社会性活动, 所取得的每一项实绩, 都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观目标和整个社会的发展;实绩之所以具有客观性特征:是因为实绩是以一定形态存在并被证实的客观事实, 绝不能主观臆造;实绩之所以具有长效性:是因为实绩代表着一定时期内干部工作目标的实现程度, 它必须有利于长远目标的实现;实绩之所以具有功益性特征:是因为实绩是一种工作成就, 是功劳、业绩, 绝不是错误和过失。
实绩的内涵及其特征, 要求我们在考核干部实绩时, 必须注意掌握以下原则:一要拆掉“篱笆”考核实绩必须看全局, 不能将有损于全局利益的局部利益当作实绩;二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不能将子虚乌有的假绩考察为真绩;三要立足当前看未来, 不能将有损于长远利益的短期效益考察成实绩;四要综合评价看效果, 不能将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的物质文明考察成实绩。
二、制定科学的标准, 是准确评价干部, 发挥考核作用的首要环节, 也是搞好干部实绩考核的关键性工作
干部考核工作有确定内容和标准, 制订方案、组织实施、进行综合评定等一系列环节。其中首要的环节是制定科学的考核体系和标准。目前考核体系已经确定, 但考核实绩的标准还比较模糊, 因此, 当务之急是根据干部的不同职务和特点, 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解决好这个问题, 必须从是否维护全党工作的大局, 从维护国家和单位的长远利益看实绩, 是否履行岗位职责看实绩, 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单位及岗位目标看实绩。具体可以以下几方面着手:
1.不能将抽象的原则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标准。实践证明, 考核、评价干部的标准越是明确具体, 就越容易操作把握, 考核工作的结果也就越真实。反之, 就难以操作和把握, 从而也就失去了标准作为评价、衡量事物的功能, 实质上就似于没有标准, 由此得出的结论就自然不会真实准确。我们知道:“德才兼备”是我党在革命和建设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干部标准。我们必须永远坚持。但所谓“德才兼备”是对一个干部应具备的素质的综合和概括, 或者说是对干部这两方面素质的一种抽象。我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 由于党的任务及其实现这种任务的方针、政策不同, 对干部德才的要求也不同。因此, 必须结合实际, 将比较原则抽象的干部德才标准分解、展开、细化, 使其成为内容确定、便于操作和把握的具体标准。
2.不能用单一标准去考核评价不同层次的干部。长期以来, 我们干部考核工作一直未能解决的问题是:忽视干部考核标准应具有层次性和差别性, 用一把尺子去衡量众多的干部, 导致干部考核工作效率不高、效益不好。由于干部的工作职位有层次、行业之分, 不同的工作岗位又有不同的职责要求, 这就决定了衡量、评价干部德才状况的标准不能简单化。不同层次和不同业务种类的干部要用不同的标准去衡量和评价。如果我们不分职务和职业, 用一把尺子去衡量、评价所有的干部, 考核结果只能是千人一面、千篇一律, 看不出特点, 分不出优劣。因此, 我们应当下工夫建立一整套由多种具体标准组成的能衡量、评价不同层次和类别, 并能同时代要求相一致的考核标准体系。当然, 建立这样一套标准体系, 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
3.不能随意降低或提高干部考核标准。考核干部不能用单一标准, 这并不是说人人都要有不同的标准。对于不同单位的同级、同类干部来说, 必须强调标准的统一性。这是因为不同单位由于受客观条件的影响, 使人才的分布和成长状况也存在明显差异。如果不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评价干部, 就可能出现人才多的单位一些优秀人才被埋没, 而人才少的单位的一些拐子、瘸子被提拔, 一些平庸之才得以重用。所以, 在干部考核中, 一方面对不同职级、不同类别的干部要用不同的标准去衡量和评价, 另一方面, 对不同单位相同职级、相同类别的干部, 则必须坚持统一的考核标准。
4.不能用群众或考核对象同级或上级的标准去考核干部。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他们对干部德才表现的评价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但是, 也必须看到, 由于客观环境和个人因素的局限, 加之看问题的角度和思维方式的不同, 每个人评价干部的标准也不同, 有的比较客观全面, 有的失之偏颇, 有的则完全以个人的亲疏好恶和感情为标准, 从而得出的评价结论就不可能准确。从被考核者的同级和上级看, 尽管他们的思想水平、认识能力要比群众高一些, 但在评价干部时同样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另外, 我们干部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党管干部, 其中最基本的要求是:关于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标准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 防止政出多门。因此, 考核时必须正确处理群众意见与党的干部标准的关系, 用党的干部标准统一群众和干部的认识, 既要尊重群众和被考核同级、上级的意见, 又不能随波逐流, 人云亦云。而应当坚持用党组织既定的统一标准去衡量、评价干部。
三、科学的考核方法是干部实绩考核的基础, 是提高考核质量的重要保证
1.科学、准确地把握实绩的数量, 在定量考核中得出准确的定性结论。定量考核是建立在定性分析基础上的干部考核方法。对干部实绩进行定量考核, 就是运用直接量化和间接量化的方法, 对干部某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进行广泛收集、筛选、整理和汇总, 使之以数量的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所谓广泛收集, 就是全面、细致地收集干部个人和所在单位及其分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荣誉和完成责任目标的程度等信息资料, 尽量做到全面, 没有遗漏;所谓筛选, 就是要根据干部在完成某项任务中所做的工作和发挥的作用, 剔除工作成果中不属于干部本人的成分, 整合为个人的净成绩;所谓整理, 是指运用分类归档、赋予分值等办法, 对干部工作成果中不能直接量化的部分进行间接量化, 使其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所谓汇总, 就是将量化后的干部实绩分值加总, 作为评价干部实绩的根本依据。
2.健全考核记实体系, 做好记实工作。工作记实是对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所开展的各项主要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作出的一系列记载。实践证明, 搞好记实工作, 有助于防止遗漏和虚假实绩;有助于把干部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结合起来全面、客观地衡量其实绩。工作记实的内容不能有随意性, 要根据规范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确定, 一般包括:干部岗位责任目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创造性劳动成果 (如合理化建议、调研成果等) ;临时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奖惩情况等。工作记实要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 记实的内容要做到系统完整、重点突出, 既有工作结果, 又有工作过程, 既有成绩, 也有失误。记实的形式要根据干部所处的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工作特点, 从实际出发。为了确保记实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证记实工作的质量, 应建立健全实绩档案制度。实绩档案既是干部实绩形成的历史记录, 又是干部工作过程的总结。从考核过程来看, 它是对干部季度工作情况的认定结果;从使用干部来说, 它是看实绩用干部的依据。建立干部实绩档案, 一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规范实绩档案的内容。实绩档案的内容应是经过筛选后的记实考核材料, 如干部述职报告、民主测评表、干部实绩考核鉴定表、奖惩材料等。 (2) 建立一整套包括登记、归档、查阅、运行的管理制度。干部在本单位调动时, 与干部档案同步运转;调出本单位, 作为干部现实表现鉴定材料予以介绍。 (3) 充分发挥干部实绩档案的作用。要把干部实绩档案的使用列入干部考核工作的程序, 任用干部必须把干部实绩档案的考核结果作为依据之一。
3.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考核的有关制度。一是要建立健全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个干部必须围绕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特点和上级部署的任务制定岗位责任目标, 经组织和上级领导认定后实施。上级领导负责监督和指导, 人事部门负责考证, 根据岗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对干部实绩认定, 考证是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依据之一。很多单位的实践证明, 这项制度的建立与否, 直接影响着干部实绩的考核效果。一些单位在考核和评价干部实绩时, 存在着对干部实绩归属、显绩与隐绩难以区分、认定等问题, 实际上都与是否建立这项制度有关。如果对干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并要求干部在制定岗位目标时, 把自己的目标与整体目标, 自己的工作与他人的工作加以区分, 考核时也就比较容易掌握, 对实绩的认定也就会更加准确。二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选拔现任制。能否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干部实绩, 一方面取决于考核标准、程序和方法的科学程度, 另一方面取决于考核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搞一项事业, 尽管决策正确, 方法科学, 如果执行者不认真按要求去做, 也会事与愿违。因此, 要切实保证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质量, 还必须对考核人员进行教育和约束, 实行考核人员责任制, 对思想不端正, 工作不认真, 考核有明显的失真, 造成一定影响的, 要处以一定的惩罚。特别是要实行选拔用人责任制, 把能否做到看实绩用干部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 不负责任地评价干部, 凭个人好恶使用干部者要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从而使实绩考核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参考文献
[1]江金权.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5, (1) .
[2]林新奇.中国人事管理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2004-6, (1) .
7.开展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知 篇七
一、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业绩考核办法
中央企业要按照新修订业绩考核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企业经营特点和发展实际,抓紧修订完善本企业内部考核制度,更加精准、科学、有效地发挥业绩考核的功能作用。一要科学界定企业功能定位,积极推进分类考核,合理设置差异化的考核指标,认真梳理业绩考核特殊事项清单,进一步增强业绩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企业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二要准确把握业绩考核的`主攻方向,着力引导企业加快打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加速处置“僵尸企业”,不断提质增效升级。三要坚持增活力与强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约束。建立健全工资效益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工资总额“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完善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机制,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增长应当与本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四要抓好董事会职责的落实。董事会既要充分体现出资人意志,认真行权履责;又要加强对经理层的考核,与经理层签订业绩合同,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落到实处。
二、积极合理地确定20xx年度和20xx-任期业绩考核目标
中央企业要牢固树立稳增长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和骨干作用,紧紧围绕“力争中央企业20xx年经济效益实现恢复性增长、第五任期实现平稳增长”总体目标,加强形势研判,坚持稳中求进、自我加压,按照考核目标分档管理要求,积极合理地确定本企业20xx年度和20xx-20任期(第五任期)业绩考核目标,努力追求“步步高”。有条件、有余力的企业,要聚焦优势、抢抓机遇,力争加快发展、多作贡献;有困难的企业,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遏制下滑势头;政策性减利因素较多的企业,要立足自身、深入挖潜,多向管理要效益。
国资委将业绩考核目标值先进程度与考核计分、结果评级、工资总额预算紧密挂钩,中央企业利润总额目标值原则上应与财务预算、工资总额预算效益目标同口径保持一致。
三、切实加强业绩考核目标的执行过程监控
中央企业要切实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细化分解业绩考核目标,强化执行过程监控。要深入开展价值诊断,探索经济增加值监测直观化、跟踪常态化,努力实现与会计报表体系相衔接、与管理流程相对应、与过程管控相连接。要及时掌握关键业绩指标的序时进度,认真做好20xx年度业绩考核完成情况预评估,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四、认真做好20xx年度和20xx-20xx年任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总结分析
中央企业要严格对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30号)、《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完善20xx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资发综合〔20xx〕88号)和业绩责任书,认真核实20xx年度和20xx-20xx年任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细致梳理影响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相关因素和特殊事项,及时报送总结分析报告。认真分析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查摆不足,明确经营业绩提升路径和业绩考核工作整改措施。
五、及时报送业绩考核工作相关材料
中央企业要按照时间节点向国资委(综合局)报送以下材料:20xx年2月20日前报送20xx年度、20xx-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报告;4月20日前报送20xx年度、20xx-20xx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测试评价)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7月15日前报送20xx年度上半年业绩考核指标执行情况报告;11月15日前报送20xx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预评估报告和业绩考核工作总结(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8.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的通知 篇八
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
按照中央《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现就做好2008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是对大学生“村官”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形成大学生“村官”在实践中比干劲、比奉献、比业绩的正确导向,激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埋头苦干、创先争优具有积极作用。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对大学生“村官”考核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切实做好2008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确保公信度。
二、精心组织实施。2008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 1 考核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要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县区2008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总数的15%。考核结果要在全县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确保每名大学生“村官”都知道自己的考核结果。
要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大学生“村官”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不良苗头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加强正面引导,促其尽快纠正。
三、及时上报结果。公示结束后,各县区委组织部要在3月20日前将2008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考核结果和《2008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考核情况汇总表》报市委组织部复审、备案,《安康市大学生“村官”考核登记表》存入大学生“村官”个人档案。
附:《2008年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考核情况汇总表》、《安康市大学生“村官”考核登记表》
中共安康市委组织部
9.江苏量化考核中小学减负工作 篇九
五项严格规定:严格禁止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对县(市、区)、学校、老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的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生上晚自习;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严格规范考试和招生管理,小学组织的考试每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初中不得超过两次;严格制止义务教育以各种名义设重点学校、分快慢班、举行选拔性考试等违规办学行为。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关键在落实量化措施,严格监督检查。”江苏省教育厅厅长沈健表示,省教育厅已经与13个省辖市教育局签订《江苏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责任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重点。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三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并在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评估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等专项表彰中,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地区和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10.从严治政工程考核工作通知(草) 篇十
各牵头单位: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要求,区从严治政工程指挥部将在12月底前完成本工程的考核工作。请各牵头单位按照《青山湖区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考评办法(试行)》中从严治政工程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对涉及相关工作的镇场、街道、昌东工业区和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进行考核评分,不涉及的单位不评分。
请于12月23日(星期四)下班前将考评结果,加盖本单位公章,交至区从严治政指挥部办公室(区会议中心三楼305室)。联系人:李磊***雷蕾***
附件一:考核评分表
附件二:《从严治政工程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青山湖区从严治政工程
指挥部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
考核评分表
11.工作考核通知 篇十一
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公平公正地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一考多用的原则,考核结果与工资晋升、绩效分配、职务评聘、评选先进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等次
(一)考核内容与岗位的实际需要相符合,包括品德、能力、知识、业绩等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最多不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员总数的20%。
(二)岗位绩效考核按照京卫职办〔2014〕17号《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进行。
四、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考核的基本程序
1.个人总结、述职。各类人员应对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撰写总结、述职报告。中层以下教职工以总结为主,中层干部由院党委组织进行考核工作,院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考核;
2.处室负责人组织召开总结会,提名推荐优秀人员,填写《岗位 绩效考核表》对所属人员进行考核打分;
3.各考核组(分组情况详见附表)在所属处室总结会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协调优秀比例,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
4.人事处汇总各考核组的意见,报学院考核委员会; 5.学院考核委员会审核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6.公示考核结果;
7.《个人考核表》归入本人档案。
(二)有关政策规定
1.岗位绩效考核主要对教职工2015年下半年的岗位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70分。教学人员业绩考核数据统计时间为本学期工作量;
2.工作不满一年教职工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全年病事假超过半年以上人员不参加本考核;
4.新调入人员在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考核,确定等次;院内岗位变动的人员由现所在处室在征求原岗位处室意见的基础上考核,确定等次;
5.在岗位履职中,出现责任事故和违纪行为,当年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6.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10日内申请复议。考核委员会在接到复议申请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复核结果仍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岗位绩效考核分值作为发放处室考核奖的依据。
(二)考核被确定为“优秀”者授予学院先进,并适当给予奖励。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可在下正常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次考核为“基本合格”者,学院将视情况予以调整工作岗位。继续考核为“基本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当年考核为“不合格”者,给予6个月整改期,期满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组织实施
(一)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考核委员会由学院党、政领导,人事处长、各片考核牵头单位负责人以及职工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考核工作按照学院领导分工进行分组管理,并按比例规定各组相应优秀等次限额。
(三)各考核组由主管领导牵头,吸收本组中层干部、党支部书记、职工代表参加,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的考核工作,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
(四)为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成立中层干部考核组,院级领导参加,负责对中层干部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学院考核委员会审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考核工作。各级领导对考核工作应予以充分重视,要妥善安排好期末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务求取得考核实效。考核工作必须客观公正,坚持考核标准,不弄虚作假,增加考核透明度,使考核工作真正发挥激励和导向作用。
12.高校教务员工作考核方式探究 篇十二
一、高校教务员的工作职责
高校教务员工作对应于学校教务处、学院各教研室、任课教师和学生,是承担教学管理、协调相关部门关系及反馈有关教学信息,保障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的重要基层管理人员。
(一)高校教务员承担着教学组织管理的职责
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对新生学习身份核实工作;办理学生保健班、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留级、学院警示、学生参军服役等学籍异动手续;协助教务处各相关部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教务考务管理工作,安排期中期末考试监考表,协调课程和教室的调整,做好试题的保管和转送过程及试卷回收登记等工作,除此之外,还要安排学生的补考、缓考、重修等工作。
(二)高校教务员承担着教学运行管理的职责
确保开学前将本学期课程表及教材发放到每位教师和学生手中;及时收集师生对教学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及意见,协助教学秘书与教学院长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协助教学院长检查教师考勤及各教研室教学活动的开展;协助教学院长做好教学秩序的管理等工作。高校教学秩序管理主要指日常学期内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三)高校教务员承担着教学档案管理的职责
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形成系统化的重要工作,主要包括对各级各类教学文件的归档,对学科建设、培养方案修订、教学制度等的收集保管工作;做好教学学期计划、总结,实习计划、实习总结,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教师教改项目、教学名师等申报材料的收集及保管工作。
(四)高校教务员承担着教学行政管理的职责
高校教务员需服务广大师生,开展除过教学工作的各项业务,需完成院系领导和教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可见,高校教务员工作职责纷繁复杂,作为基层管理人员,教务员是直接面向师生的服务者,更是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人员和管理人员,其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整个教学管理工作。因此对高校教务员工作的考核非常重要。
二、高校教务员工作考核方式
高校教务员工作考核要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以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综合素养为核心内容。考核方案的制定。考核方案的制定要以教务员的工作职责为准,要涉及学校人事处、教务处、院级领导、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同行以及学生对教务员工作的综合考评。
(一)院系领导小组考核
院系领导是各高校教务管理的直接领导者,对教务员的考核很重要。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素质、教学运行及管理效率、对师生服务态度、学术成果、职业道德等综合评定。院系领导应组织各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学生代表对教务员的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考核,给予成绩。
(二)组织教务员进行各类座谈测评,注重对教务员的过程性考核
学校对应部门应组织教务员进行各类座谈测评,根据教务员工作职责设定座谈主体,比如,如何实施科学的工作计划、怎样提高教学组织和运行管理、如何高效地服务师生、如何顺利完成本学期工作目标任务等。从教务员在座谈过程中的发言、提问、语言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表现对其进行座谈性测评,座谈性测评一是有利于同行之间进行评价;二是有利于加强对教务员的过程性考核。
(三)重视同行间考核,注重对教务员的形成性评价
作为基层管理人员,同行最能了解自己职责的性质及存在的问题,且同行评价往往是全程性的,能对教务员做出真实全面的评判,既有利于形成性评价的开展,又有利于促进教务员自身的反思及教务员之间的合作,进而促使教务员专业能力的提升。
(四)教务员自我评价,确立教务员考核的主体地位
教务员自我评价即组织教务员撰写年度考核个人总结。总结工作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教务员年度个人总结包括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科研等多方面的综合性总结。这样既能使教务员工作系统化,又能对一学年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同时能明确下一学年工作注意事宜。
(五)考核材料反馈
反馈信息必须应对于教务员本人,信息的反馈能使教务员明确在校级相关部门、院系领导、同行及学生眼中的自己,能明确自己在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对教务员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方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同时信息的反馈也能进一步激发教务员的工作热情、工作积极性及创造性,使教务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最后将考核材料及结果进行归档,为教务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奠定基础。
作为高校二级教学管理工作人员,教务员在教学管理整个环节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方式关系到教务员自身的利益,一方面有利于教务员自身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的提升,对教务员本身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教学管理部门来说,有利于提高教学组织及运行管理。因此,对教务员工作的考核方式有待深入研究。
摘要:高校教务员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二级教学管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教务员工作的效果直接影响学校的整体教学管理水平。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对教务员工作有极大的激励支持作用,因此,对高校教务员工作的考核方式研究非常重要。通过对教务员工作职责的阐述来探讨如何对高校教务员工作进行考核。
关键词:教务员,工作职责,考核方式
参考文献
13.工作考核通知 篇十三
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我校2008年年度考核、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以及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工作目标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通过考核,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工作中不断创新,取得突出业绩,促进学院工作不断发展,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校、院两级考核和分类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以《宁波大学教学科研教辅岗位考核办法》(宁大政(2006)11号)为依据,对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以《宁波大学管理岗位考核办法(试行)》(宁大党(2000)30号)、《宁波大学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办法》(宁大党(2007)
25)为依据,对管理岗位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品德
着重考核政治思想、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情况和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以及承担工作任务的态度等。
2、履行相关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业绩情况
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内容考核。其他人员可结合所从事的具体岗位职责,参照有关文件进行考核。
(二)以《宁波大学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与奖励实施办法》(宁大政(2008)55号)为依据,对相关学院进行2008年专项目标考核和奖励。
(三)以《宁波大学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工作目标考评与奖励试行办法》(宁大政(2008)26号为依据,对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进行2008年工作目标考评和奖励。
四、年度考核有关规定
(一)一个单位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参加处级干部(包括处长、副处长、调研员和助理调研员,下同)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的干部(脱产进修的除外,下同)均不再参加职员考核,不作为单位、部门计算优秀名额的基数。
(二)关于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
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考核工作由组织部另行组织安排。
(三)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人员进行考核。
若遇下列情况,年度考核结果作相应处理:
1、年度内病、事假累计6个月以上,或年度内累计工作不满6个月的人员,或年度内离退休及离岗退养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2、由调动、军转(复退)安置进入学校未满6个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3、由学校批准派出培养、培训、挂职锻炼的人员在征求学习或挂职单位意见后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
4、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指本科及以下学历)和新招收的工人在见习期或试用期内的人员,或当年度7月1日以后分配、新参加工作的研究生,参加年度考核,由单位(部门)组织进行考察,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5、年度内受到行政或党(团)内警告处分或有参与赌博行为,或发生教学事故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年度内受行政记过以上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处分者,参加年度考核,除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外,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6、对于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能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对在考核、聘任、职务晋升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能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7、对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或平时工作表现等情况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3至6个月,告诫期满学院考核委员会再对其作出评价,表现有明显改善的,可定为基本合格,表现无明显改善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8、对年度内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或连续两年考核受告诫暂缓确定考核等次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9、教学科研教辅岗位人员当年未完成教学科研业绩要求年度平均值的,不能定为优秀。
五、考核操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各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及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考核委员会,院长任主任,书记任副主任。院考核委员会在核实材料的基础上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给出评价,对校聘岗位人员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对院聘岗位人员确定考核等次。
(二)单位(部门)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由单位(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副组长。考核小组负责管理岗位人员考核的具体工作。
(三)所有人员的年度考核材料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四)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考核等次由组织部提出建议,报党委审定。
(五)校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校聘岗位人员和管理岗位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六、有关时间安排:
(一)11月28日组织布置考核工作,发放考核有关材料和表格(所有有关考核工作文件、通知和表格同时也可在人事处网站“2008年考核工作专栏”下载)。
(二)12月14日前相关职能部门把对各学院的专项目标考核结果,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人事处,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给wangdong@nbu.edu.cn。
(三)12月21日前相关职能部门把对各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的工作目标考评结果,经公示后,由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组织部,并以电子文档附件形式发给zhangjianhua@nbu.edu.cn。
(四)12月5日前教务处、人文社科处、科技处、研究生学院将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结果和有关教学科研数据交人事处。
(五)12月8日至12月15日,教职工在网上完成考核登记表填报。
(六)各单位(部门)在12月18日前,在网上完成考核登记表审核工作,并将下列考核材料送交人事处:
《2008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名单》和《2008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都要求是EXCEL格式),打印一式二份,由各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和加盖单位(部门)公章后,一份由各
单位(部门)留存,一份报人事处。
(七)12月25日左右,学校考核委员会审议年度考核结果,并将结果递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和学院专项目标考核结果。
(八)12月25日至31日,各单位、部门或教职工个人打印考核登记表,经个人签字、单位审核盖章后,送交人事处。
组织部 人事处
2008年11月28日
【工作考核通知】推荐阅读:
周口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两项工作”年度考核方案的通知06-26
2010年关于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09-19
关于开展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07-02
公共卫生绩效考核通知09-05
工作年度考核09-08
工作考核总结10-28
年度考核工作方案06-19
法治工作考核制度07-22
考核工作报告07-28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