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2024-06-18

车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共11篇)

1.车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篇一

车间员工请假休班制度

 为完善车间管理制度,规范车间员工的请假休班管理,制定本制度。

 1.除车间安排休班外,员工若有事需休班的按请假处理。

 2.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4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电话请假或事后 请假,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 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 3.除生病及特殊情况需请假外,其他任何情况不得请假。

4.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如有违反处以10元以上罚款。 5.员工请假核准权限:

(1)4小时内由组长批准;

(2)三天以内由车间主任批准;

(3)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副总批准;

(4)超过五天必须由总经理批准。

 6.育龄妇女查体每月(或每季度)给予0.5天时间,按休班对 待。产假执行公司规定;流产(或引产)的给于1——3月休息 时间。

 7.车间请假员工应按照车间规定流程办理请假手续,如若未按照流程办理,视为旷工处理,扣除当月三天工资。

 8.各工序班组长根据岗位生产安排和车间生产任务情况,经请示车间主任后可以合理安排本岗位人员休班,每月每人不得超

过4天。无生产任务时,由车间安排员工休班。

 9.如需要安排夜班,在24:00前结束夜班的安排于当日或次日补休半日,如当日或次日无法补休,可于日后再补或计为加班;在24:00后结束夜班的安排于次日补休一日;如次日无法补休,可于日后再补或计为加班。

 10.车间根据生产情况和节假日安排员工休班和放假的除外。 10.请假和休班要按以下流程操作:

班长请示车间主任-----安排休班----报考勤处----填写请假条----班长批准-----工作替代人员签名----车间主任批准---考勤处----销假

2.车间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篇二

面对争议:要凭证据说话

[案例]“无论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是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都已明确规定‘员工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全年累计旷工五天及其以上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原告擅自离岗4天,公司自然可以将其解聘。”“可我已经向公司领导口头请假,公司领导也已口头答应,我并不构成旷工。”“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你请了假、领导答应了?”“领导说了却不认账,我有什么办法来证明?”因为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解聘,李女士不服提起诉讼后,双方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地辩论了起来。而法院于2016年2月3日对该案进行了宣判:驳回原告李女士要求撤销公司解聘决定的请求。

[点评]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当。《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与之对应,李女士认为自己已经请假且获得了批准,并不构成旷工,自然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不足于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无疑只能“承担不利后果”。

防患未然:平时注意收据

[案例]2016年3月7日上午,刚刚外出旅游一周,回到公司上班的林女士,却意外收到了公司的一纸通知:因其连续旷工五天,已被公司依据规章制度中的相关规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因与公司交涉未果,林女士便心急火燎地找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法院咨询,看看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责成公司收回成命,理由是:按规定,其具有五天的年休假。为此,其曾向公司请假五天,加上周六、周日,共计游玩了一周,因而并不构成旷工。可面对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法院提出的证据问题,林女士却表示自己是通过电话请假的,并没有请假条及批准手续,并提出自己究竟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点评]为了防患未然,也为了能在出现纠纷后得以及时补救,收集证据无疑至关重要:一是无论是自己,还是因本人有急事或急病不能亲自请假,而让家人或同事代办,都应尽可能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将之复印存底,避免口说无凭;二是通过发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请假条和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保留邮寄票据及回执;三是通过电话、传真请假的,必须保留文字、传真回执或相关视听资料(如电话录音);四是在没有上述材料的情况下,如果有同事或其他证人,则可以请其作证。同时,收集证据必须坚持情况真实、存在关联、手段合法的原则,否则将不被认可。

无法收集:申请法院取证

[案例]郭女士因病请假一个月时,曾持医院出具的证明,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郭女士即将请假条交给了公司人事科存档。谁知,当她回到公司上班时,公司却以其实际请假半个月,超期半个月属于旷工,已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让其“卷起铺盖走人”。而面对郭女士出具假条核实的请求,公司却置之不理。无奈之下,郭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并于2016年3月23日,忧心忡忡地提起了诉讼,因为她鉴于自己确实无法收集、提供证据,实在底气不足。好在有人向她提醒,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事情才出现转机,法院最终撤销了公司的解聘决定。

3.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篇三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强化员工劳动纪

律,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岗的全体员工。

3、日常员工请假管理程序

3.1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员工请假须依照本制度“请假申请程

序”(附件1)办理,须按要求填写“请假申请单”(附件2)。

3.2请假1天以内者,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请假1天以上者,由部门负责

人初审,人力资源部复审,公司主管领导核准。人力资源部人员请假由综合办复

审。

3.3请假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呈核时,除事后补假经批准外,其余缺勤,均以

旷工论处。假期已满未续假者亦以旷工论处。

3.4员工休假结束必须销假,向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同时销假。

4、请假的分类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孕期检查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社会活动假及带薪年休假等十一类。

4.1事假

每次不得超过2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4.2病假

(1)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

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请病假需出示医生开具的证明,并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核实签字。(具体请假期限参看附件【3】)

(2)病假如逾4.2(1)条规定者,须用请事假或带薪年休假冲抵;冲抵后若还

超过4.2(1)条规定者,则在以后年份冲抵。

(3)病假3天及以下者,可由处方或医务证明即可;3天以上者需具备医院证

明,无相关证明的病假视为事假。

(4)病假期间待遇按相关国家及地方政策执行。

4.3婚假

根据《计划生育条列》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婚假3天,属晚婚的可享受晚

婚假20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国家例行假日;属正常出勤。

4.4产假和护理假

(1)已婚女性员工分娩,给假98天(含国家例行假日),属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的外增加产假30天。怀孕三个月以内的妊娠流产给假15天;怀孕三个月至四个月的,给假30天,怀孕四个月到七个月的,给假42天(含国家例行假日),怀孕七个月以上的按照正常产假处理,以上均应当有医院的证明,属正常出勤。

(2)配偶属于晚育分娩,男方给予15天护理假,配偶非晚育的,不给予护理假。(《劳动法》无明确规定,《四川省计划生育条列》规定15天,属正常出勤。)

4.5孕期检查假

(1)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申请孕期检查假作产前检查。其中由开始妊娠至第6个月末,每月给假一天检查;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给假二天检查;最后一个月每周给假一天检查,有特殊病者不在此列。

(2)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

4.5丧假

(1)父母(养、继)、祖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可请丧假7天。

(2)配偶父母、配偶祖父母可请丧假5天。

(3)逾期可申请以事假或带薪年休假抵充。

(4)不可以分开请假,自丧亡日起七周内办理实施,超过七周作废。

4.6工伤假

(1)工伤假应有相应医院的证明,期限以诊断书写明之日起为准。

(2)工伤假超过30天必须经总经理核准,每次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3)工伤假期有关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7探亲假

(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与父母未在同一城市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申请探亲假。未婚员工探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已婚员工探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每次最长为20天(含国家例行假日)。如遇工作需要不能离岗的,可以予货币方式冲抵。

(2)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与配偶未在同一城市居住,且配偶必须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包括一年),每年可申请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含国家例行假日)。如遇工作需要不能离岗的,可以予货币方式冲抵。

(3)当员工同时符合4.7(1)和4.7(2)条件时,只能选择其一。

(4)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途假。

(5)员工探亲只能按合理的直线距离报销探亲往返车船票(不含飞机及软席),乘坐火车的报硬席票;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100%由单位报销;已婚员工

探望父母往返路费的80%由单位报销;已婚员工探望配偶往返路费由单位报销,具体见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6)员工申请探亲假填报请假申请表时需注明上一次请假时间,以便公司加强管理;已婚员工申请探望配偶,需出示配偶所在单位开具的异地工作证明。若配偶在国外工作,则只报销国内部分往返路费。

(7)员工报销探亲假费用,所填报的信息和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报将进行严厉处罚。

4.8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带薪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因工作需要不能离岗的,公司可以用货币方式冲抵探亲假和年休假。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9社会活动假

(1)职工可以依法参加以下社会活动:行使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担任人民法庭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辩护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时间等。

(2)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作支付工资。

5、请假期间的薪酬支付原则

5.1当月同时有请假和加班者,加班时间可冲抵请假时间。

5.2事假:扣除当日工资+当日折算奖金。

5.3病假、丧假、工伤假、探亲假、年休假:扣除当日折算奖金。

5.4产假期间的待遇按成都市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6、本请假制度未尽事宜,由请假员工所在部门领导酌情处理。

7、本制度若与国家法律和政策有悖,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准,并将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8、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9、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执行。

6、当公司上班时间未满足国家规定的,所差时间可累计冲抵相应假期。

人力资源部

4.员工请假制度管理(定稿) 篇四

雅行字[2006]03号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员工办理请假手续的程序和领导审批权限,加强对员工请假活动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除本厂规定的公假日外,其它所有假期均须按请假程序办理手续。本制度对员工病假、事假和工伤假规定管理要求,婚假、丧假、产假等请假制度另行规定。员工请假审批权限

3.1 普通生产员工

3.1.1 请假1天可直接由组长批准。

3.1.2 请假2天以上(包括2天)5天以内由组长签署意见后,报生产主管批准。

3.1.3 请假5天以上由组长签署意见后、生产主管审核、报生产厂长批准。

3.1.4 请假15天以上由组长签署意见后、生产主管审核、报生产厂长批准、常务副总经理核准。

3.2 生产班组组长、专职质检员

3.2.1 请假2天以内由生产厂长批准。

3.2.2 请假2天以上5天以内由生产厂长签署意见、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3.2.3 请假5天以上由生产厂长签署意见、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3 各部门管理人员、设计人员

3.2.1 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3.2.2 请假2天以上5天以内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报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3.2.3 请假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常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3.4 部门经理

3.4.1 请假2天以内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3.4.2 请假2天以上由常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3.5 副总经理、生产厂长请假一律报呈总经理批准。4 请假手续的办理程序

4.1 事假

4.1.1 办理请假手续需填写《请假单》,按本制度“4 员工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逐级

报批。

4.1.2 为了避免因紧急请假而给工作造成影响,一般情况下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办妥请假手续:请假在3天以内的,要提前1天办妥请假单;请假3—15天的,要提前3天办妥请假单;请假15天以上的,应提前4天办妥请假单。

4.2 病假(患病和非工伤)

4.2.1 员工因病无法上班需要到医院治疗时,应在上班前或上班后30分钟内,以口头、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部门经理或生产组长请假。

4.2.2 员工因病医生建议病休时,凭医院出具的正规病休证明,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

4.2.3 若因病情原因无法预先办妥请假审批手续的,在病假满期后上班第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4.3 工伤假

4.3.1 员工应工伤医生建议休息的,凭医院出具的正规病休证明,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

4.3.2 若因伤情原因无法到厂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话向部门经理或生产组长告假,在伤愈后上班第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4.4 事假和病假未办妥审批手续而自行休假的,按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作为旷工处理。

4.5 员工事假和病假获准后,当天应将《请假单》(包括医生病休证明)送交行政人事部保存。延假和销假

5.1 延假

5.1.1 请假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准时返厂,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或生产组长书面或电话续假,经同意后方可延假(延假以1次为限),部门经理或生产组长及时知会行政人事部。

5.1.2 延假的审批权限参照执行本制度“4 员工请假审批权限”的规定。

5.1.3 假满返厂的当天,请假人必须立即办理延假手续。

5.1.4 未经延假批准、逾期返厂上班,一律以旷工论处。

5.2 销假

5.2.1 请假人请假期满回本厂上班当日需到行政人事部销假。

5.2.2 如请假获准后因某种原因临时取消假期而正常上班者,需及时报部门经理或生产组长(书面)签批销假,再到行政人事部销假,否则视为请假。

6上班时间需出厂的员工,当值保安员一律凭审批手续完善的《请假单》放行(若携带有物品,应另持有行政人事部签发的《出厂放行条》,经保安员查验后放行)。

营销系统,采购人员因工作需要外出,不受上条款限制。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外出时,须知会本部门同事或行政人事部,以便了解去向。

xxxxxx家私厂行政人事部

2006年7月28日

主送:各部门、生产班组、通告通知全体员工,行政人事部存档。

5.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员工考勤请假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纪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三.考勤管理

1、考勤是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是计发工资、奖金,进行绩效考核等工作的依据之一,各部门及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公司员工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管理考勤。

3、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经总经理特批的员工可免打卡。

4、考勤按实际出勤情况记录,分为:上班、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产假、护理假)、年假等。

5、员工上下班必须到指定地点录取指纹。

6、员工因公外出、出差、忘打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考勤的,要及时告知上级主管或领导到人事部备案并告知原因。

7、考虑实际交通情况,员工延迟上班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视为迟到,提早下班超过10分钟(含10分钟)视为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在1小时之内每次从本月工资扣除10元,迟到或早退在2小时之内每次从本月工资扣除20元,迟到或早退两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从本月工资中扣除半天工资。

8、员工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自不到岗的行为视为旷工。

9、员工无故缺勤视为旷工。旷工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旷工期间工资,连续旷工2个工作日以上者,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个工作日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给予辞退,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

10、如因员工无故缺勤耽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从本月工资中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对公司的赔偿。

四、请假管理

(一)请假程序及手续办理

1、如有事情不能正常出勤,需到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填写请假条,请假时间在两天之内的本部门领导批准即可;请假时间超过两天以上者要经过本部门领导和副经理同时批准方可休假。

2、如遇紧急情况,不能提前请假,应在当日的上班时间开始1小时内,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告知直属上级领导,并在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否则视为旷工。、未经主管领导审批,员工不得先休假后办理补请程序,违反此规定视为旷工。、公司严禁口头捎假。、员工请假期间需登记请假期间联系方式,并保证通信畅通。

6、各部门负责人请假直接由副总经理批准,时限同上。请假超过30天,由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备案。

7、所有请假条均交由人事部统一备案保管,假期结束后及时到人事部销假。

(二)【病假】即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医疗而请假。

1、两天以上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十天以上病假,除提供医院证明外,还需提供医院病历、治疗费用等治疗过程凭证。

2、对于弄虚作假,以病假的名义不到岗上班,且在外从事其他非企业所属业务活动一经发现即刻予以开除。

(三)【事假】即员工因私请假。

1、员工请假要有正当理由,各级领导应严格把关,严肃审批。

2、公司员工在一个月内(以薪资核算月为准),事假期间不享有工资。

3、员工也可通过扣休息和年假的形式抵消事假。

(四)【婚假】即员工因结婚请假。、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含节假日、休息日);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节假日、休息日)。

2、婚假期间各项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3、婚假须持结婚证书,从结婚登记日期起一年之内休完。

(五)【产假】即女员工因为生育或终止妊娠而给予的假期。

1、产假期间享有基本工资。

2、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享有产假假期,但假期期间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3、关于产假的其它规定,依照国家法律执行。

4、因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7天陪产假(含节假日、休息日),陪产假期间享有全薪。

5、陪产假须持医院证明。对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陪产假男员工,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丧假】因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亡故而给的假期。

1、享有3天丧假,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不超过2天的路程假。

2、丧假期间各项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七)【年休假】即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而享有的假期。

1、根据员工工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休假使用最小单位为半天,员工应提前向公司提前申请,连续休假超过1-4天,需要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连续休假5天以上需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公司根据申请进行审核,年假也可以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假期时间。

3、年休假以每年公历年的12月31日为结算日,不做跨安排。

4、管理部门应做好年假登记备案工作。

5、员工在年休假期间各项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6、员工可通过休年假的方式抵消事假。

五、旷工管理

1、以下情形视为旷工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以及诊断证明。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单位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通知后仍不到岗者。

(4)未经批准无故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旷工处理

(1)旷工一天,扣罚当事人三日工资。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六、附则

1、本制度涉及内容如遇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则以国家、地方规定为准。

2、公司所辖各区域可根据各自的经营模式适当进行调整,并另行发文公告,作为本制度的附件。

6.酒店员工请假制度 篇六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员工到酒店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根据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时候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当月请假除公休外,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请假2天,扣除公休两天;请假超过3天,则当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资按出勤几天数结算工资)。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酒店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酒店管理层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酒店办公室备案;个管理层无论因公或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

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不发放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5)、对在酒店长期病休或事假,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将与其解除雇用关系。

3、旷工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4、婚假

凡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均奖励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办理婚假手续。

第三条

酒店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按旷工规定处理。

3、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经理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副总核准,并送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2)、副总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天数为最小单位计算。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本酒店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9、本酒店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10、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并需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员工假满当天需到人事部销假。

11、请假条应在休假前交于人事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权做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该员工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2、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7.员工请假制度规定 篇七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

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该规范适应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及试用期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请假程序

1)、提出申请。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车间

主任审批确认即可。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生产厂长审

批确认。

2)、填写请假单。公司所有员工无论任何原因请假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单。

3)、备案归档。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4)、期满销假。员工假期满后,须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因病请假或特殊原因无法填写请假单者,可直接向生产厂长和总经

理电话请假,返岗后补填请假单

第五条 婚假、丧假3(含)天内全勤奖照常计发。婚假、丧假最长不得超过15(不

含)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六条 部门主管请假(车间主任),须总经理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相关审批人员要严格审批,保证请假的真实性,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为统筹公司生产,公司员工全年请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天数按实际超

过天数扣发15元/天工资。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规范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

执行。

第十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修订权归办公室所有

8.员工请假管理通知 篇八

1.请各拉线负责人统计好各自拉线的员工联系方式,也请主动将个人号码告知拉线员工,以便有必要时进行电话联系

2.请各拉长统计好自己拉上两天或两天以上旷工员工名单并请及时上报。

3.重申:各员工如确实不能到公司请假的,请电话请假,事后请补请假条,但此规则只限于特殊情况。如连续两天未请假而旷工的员工属于自离,不再给予离职手续的办理,而且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4.重申:请假在几个小时或一天的,如无特殊情况,请头一天填写申请,各员工请假在两天或两天以内的,如无特殊情况,请提前2天申请,各员工请假在3天或3天以上的,如无特殊情况,请提前一星期申请,以上请假均需交由拉长初审,主管复审,最后由部门经理批准后方能生效。

5.重申:请各员工注意非特殊情况,每月事假不得超过两次。

6.重申:员工在申请离职时,离职日期一栏请注明入职日期,申请日期跟离职日期。

9.员工请假制度1 篇九

(试行)SNDQ-05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规定,强化公司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请假时认真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时间、事由、联系方式。请假条一式二份,其直属领导一份,财务存档一份。

第二条员工请假半天以内由车间主任审批签字,(报主管领导)并告知财务部存档;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

门主管审批签字,三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公司要求每位员工每月累计请事假不能超过三天,三天以内扣当日基本工资。超过三天(不包括三天)除扣当日基本工资外,另从绩效工资中扣50元/天。

第三条请假经领导批准后,与同事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再次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让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因疾病让同事或家属代请假的,由代请人填写请假条,并让车间负责人签字生效,病假两天以上(包括两天)必须出具区级医院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口头请假并无请假条者亦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未办妥请假手续,或假期届满仍未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以日基本工资的10倍扣减,并扣发绩效200元;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一年累计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因请假而影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员工临时出公司门卫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者,扣除50元/次。

第九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四种(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

* 辞职:试用期过之后,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辞职日期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

* 自动离职:员工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 辞退: 试用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公司结算工作期间日工资,转正后辞退的,公司给予补贴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第九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第十一条 除带薪假外,公司员工每人每月请事假未超过3天扣当日基本工资。

第十二条 春节放假期间,外地员工除法定休息日之外,可提前5天请假,按事假处理;超过5天,则扣日基本

工资的三倍。

第十三条 员工的工龄工资每年月工资增加25元。

10.员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篇十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及请假制度。

一、公司作息制度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30 春、秋冬季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指每年的6、7、8三个月)

二、工作制

1、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及双休制。

2、加班制度:根据公司运营实际情况所需,加班时间及津贴没有固定计算办法,最终将会在项目奖金中体现。原则上每接到新项目需要在有限时间内做完相关程序等待报批,项目期间均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同意调休的,可正常补休(原则上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

三、考勤范围

1、公司所有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除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2、考勤区间为每个自然月的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考勤统计由行政主管负责,并于每月10日前呈报上月考勤,以方便核算发放工资(每月15日)。

四、考勤办法

1、全体员工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签到规定: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签到(共计每日2次)。

3、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在预定上班时间30分钟内到达公司者,视为迟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视为早退。

3)旷工: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半小时以上、未经批准休假者视为旷工。

4)请假:分事假、病假,因故不能正常到岗工作的并且经过相关领导批准的视为请假。(后面详细列举)。

5)全勤:当月无请假、无旷工、无迟到、早退现象的为全勤。

4、员工本人在公司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需向行政主管口头说明原因,视情况按迟到或备忘处理。

五、事、病假审批权限及流程

1、事假

员工请事假,需写明具体事由,且情况属实,最长不超过一周。事假为不带薪休假,事假当天扣除当日全额工资。

2、病假

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超过一天者,必须递交有效的医生论断证明,经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为无薪假。

3、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单》,至少提前一日经领导批准后,请假单报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2)请假人需安排好工作,找到职务代理人,如无职务代理人,直接上级负责请假人期间工作,并要求职务代理人签字,请假批示生效后,请假人的职务代理人要对请假人假期期间的工作负全责。

3)限于处理紧急的、重要的、突发事件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电话告知公司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办理突发事件,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电话请假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如在10分钟内拨打三次其电话,而无人接听者,可发短信说明请假原因,同时向行政主管说明情况并确认,要求在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5)不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旷工超过三个工作日,为自动离职。

6)请假者,请假期间手机必须开机,保持畅通,以保证公司随时能联系上,否则按旷工半天处理。

7)病假应在上班前及时请假,上班期间如有不适或急诊,均按照请假流程,填写请假单并找到职务代理人,经行政主管或者总经理签字或电话批准后方能生效。

六、准假原则

1)视当前的工作情况定,若处于公司业务繁忙期,不予准假;

2)视工作交接情况定,若因请假带给交接的同事大量工作,或未安排足够的交接时间,不予准假。

3)视请假次数定,每月事假、病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超出者,不予准假。

七、奖惩制度规定

1)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

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60分钟以上,且没有向行政主管或总经理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无正当理由拒绝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者,以旷工论处。旷工扣三倍工资,如旷工一天则需扣除三天的工资,超过三日视自动离职,并扣除当月工资。

3)上级领导安排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工作安排。凡于规定工作时间

外之延长加班,加班津贴则在项目奖金中体现或给予调休;

4)外出办事时,需告之公司领导,并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上写明具体去向及

所办事项。不得在上班期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半天论处。

八、其他

1)本规定适用于郑州艾度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2)出勤制度一经颁布,即日起实施。

3)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郑州某策划有限公司

11.员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考勤请假管理,规范企业劳动纪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作息时间

行政人员:工作时间:

十一后五一后

上午:8:00—11:30时上午:8:00—11:30时 下午:13:30—16:30时下午:14:00—17:00时

第三条:法定假期(特殊岗位除外)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劳动节3天

4、国庆节3天

第四条:员工请假分下列六种情况

1、事假

2、病假

3、婚嫁

4、产假

5、丧假

6、探亲假

第五条:考勤管理

1、行政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管理。

2、为便于掌握各部门职工出勤情况,每月30日前被考勤部门将职工外出人员情况报送综合办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有谎报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和部门领导的效益工资。

第六条:关于请假的有关规定

1、员工无论何种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病假的职工应同时提供医院诊断书履行休、销假手续。

2、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经领导批准后,送到综合办备查。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的,可电话请假,第二天由本人或亲属将请假单补好,履行审批程序后送到综合办备查,不得口头捎假。

3、对职工请病(事)假相关手续及准假权限做如下规定:

对职工请病(事假)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对职工请病(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厂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厂长批准;中层领导请假由厂长审批。

4、职工请事假一天不发放当月效益工资。

(一)事假的管理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来上班的,均按旷工处理。

2、一个月内请假次数不得超过2次,累计天数不得超过3天;一年内累计事假天数不得超过7天。

3、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

(二)病假的管理

1、员工请病假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并填写请假申请单,履行审批程序;病假时间以诊断书开具的时间为准。

2、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病假工资按档案工资50%发放,病假三个月解除劳动合同。

3、病假到期后,如不及时补交病休诊断书或其他请假手续而不

到岗上班者视为旷工。对因病在医疗期结束后确定不能到岗的可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弄虚作假,以病假的名义不到岗上班,且在外从事其他非企

所属业务活动者,一经发现即刻予以除名,并追缴病假期间的工资所得。

4、看病给假不超过半天(一个月限2次),不影响工资,超过半天,按事假办理。

5、试用期合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一律按事假处理;若身体状况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企业可予以解聘。

(三)婚假的管理

正常年龄婚假天数;3天(包括周日)

晚婚年龄婚假天数;17天(男25岁,女23岁)(包括周日)婚假不做出勤,基本工资照发。

(四)丧假的管理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等)死亡需要请

假时,给予五天丧假(不包括往返路程)。祖父母、外祖母、岳父母、公婆死亡,丧假三天。丧假不做出勤,基本工资照发。往返路途的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全部由员工自理。

(五)产假的管理

1、正常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可休假十五天(90天内),凭医院证明,难产的可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十五天。

2、女工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凭指定医疗部门诊断书,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女工在计划生育指标外怀孕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在子女满一周岁前,女员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时的哺乳时间。

(六)探亲假的管理

1、员工在企业工作满1年,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亲人团聚的享受探亲假。

2、已婚员工探望配偶1年给予1次20天的探亲假。

3、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15天,已婚员工4年1次15天探亲假。

4、探望配偶及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乘车工具参照出差标准),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承担;员工探亲期间的其它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5、员工请探亲假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综合办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旷工的管理

(一)以下情形,均视为旷工

1、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以及诊断证明。

2、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单位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通知后仍不到岗者。

4、未经批准无故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关于旷工处理办法

1、旷工一天,扣罚当事人二天工资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

2、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三天,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经厂部讨论通过,即具法律效果。

第九条:各车间对所属的考勤管理制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或制订,但不得与厂部制度相抵触,并经综合办审核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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