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管理合同

2024-07-10

土地承包管理合同(8篇)

1.土地承包管理合同 篇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合同

甲方:土地(流出方)石沛镇联盟村沿河陈组

农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土地(转包方):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为了埁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利,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合同。

一、甲方沿河陈组将承包土地面积,亩成方成遍能灌能排优质土地甲方农户口粮地应统一划遍,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1、甲方采用出租方式将期承包地流转给乙方承包经营农业生产,不得在所流转土地上开挖池塘,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改变土地用途。

2、旱地由甲方平整后交给乙方承包地,承包费另计,农户转让给乙方承包地在合同不得任意退出。

3、农户转让给乙方后留作口粮田的承包地,如农户在乙方承包期间内中途继续流转承包地时,乙方应于以接受承包。

4、甲方流转土地埂边农户不得栽树,现有埂边树,离田2米以内,农户应自行砍伐,不得影响乙方农作物生长。

5、沿河陈村现有水面和农田有利益相关的不能作种值和养殖用途。

四、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承包费用现金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承包费,每市亩按计算,籼稻粮价上涨到壹元陆角时,每亩加承包费捌拾元,粮价低于壹元时,每亩降捌拾元,粮价到贰元时每亩再加捌拾元承包费,国家政策性粮补,归甲方所得,国家对种植大户的补贴资金由乙方所得。

2、乙方必须于每年月日前付清下一次流转承包费。

五、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收取承包流转费,按照合同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收割前交每亩100元预付款,待水稻收完一次性付清下年承包费,如不能继续承包预交款不再退还。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各农户养殖不能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3、甲方将提水电站转交给乙方使用,机台机电设备现在不完整的由甲方负责交付乙方使用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自行维修,维修费自理,承包期结束后,机台和电机等设备完好无损交给甲方,4、甲乙双方要遵守村规民约,不要无故滋事、闹事,给双方带来损失,各农户养殖不能给乙方造成损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乙方在新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流转承包合同未到期,乙方必须服从国家政策性开发利用土地,乙方只能有权获得土地青苗补偿费,土地及其它补偿费归甲方所得。

2、义务:乙方在国家政策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

时足额交纳流转承包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承包的土地进行有效保护。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甲方任意收回土地和无理闹事的,水田打不上水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经站一份,土地流转交晚中心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本合同未尺事宜,由甲乙双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村民组长)签字盖章:乙方:

签证单位:(盖章)

甲方:各农户签字盖章:

2.土地承包管理合同 篇二

1纠纷形成原因

1.1土地价值变化

国家为了带动农村富裕对农村实施了很多扶持政策,国家加大了对“三农”的扶持力度。尤其在税收方面,国家取消了农业税收及一些政策的支持,大大增加了农民对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土地开始增值,农民更加看重土地,开始收回那些荒废或者他人使用的土地。但是,因之前签署的土地承包合同可能不够完善,以至于产生纠纷。

1.2干部工作交接问题

例如,上届老干部所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一些新干部会强行单方面解约。这主要是因为之前所签约的合同中土地租金少、租期长,而且有其他一些现在令人不满意的要求。而现在由于政府的支持,土地增值,影响到了发包方的利益。而新的领导干部在村民的要求下,为了满足村民只能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也会引发纠纷。

1.3妇女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问题中,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还是有的。虽然现在提倡男女平等,但一些农村地区妇女的地位仍较低下,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例如,一些妇女结婚后不在原来居住的地方生活,或者丧偶及离婚的妇女,或者一些妇女出于其他原因在外地生活,一些村民组织会强制收回土地而无视之前的合同,重新发包。这种现象完全是无视妇女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法律没有完全落实到每个地方的结果。

1.4承包合同不完善

虽然说农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有的农村堪比城市。但农村的发展不是全部的发展,仍有贫穷的地方。这些农村在媒体宣传上就比较欠缺,村委会干部的考核监督也不够完善,以至于一些村干部在承包合同上缺乏经验,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严重的有些干部会暗地操作,在未经过村民的讨论程序的情况下自己签订了合同。或者做事不够严谨,所签订的合同比较简单,所约定的内容不明确或者咬文嚼字。这样不完善有问题的合同,造成了后续的纠纷出现。例如,一些村民承包一些贫瘠的土地,而集体成员无能力也不愿去承包这些土地,但之后土地增值或者农作物年年丰收时,发包方就会以土地承包合同存在瑕疵或者合同延期等理由要求收回土地,这样必定会造成合同纠纷。

2处理难点

遇到这种纠纷问题,往往会到法庭解决。但是,这种农村土地合同的纠纷问题一般所涉及的人员比较多,而对于那些农村人来说集体凝聚力比较强。参与法庭的人比较多,一旦审判上有不同的意见,很容易引起村民的公愤,一旦出现意外状况,法庭上的秩序将难以维护。此外,当事人在陈述时表达不明其意,或者缺乏法律意识和不了解法庭上的规则,也将很大程度上影响调节的顺利进行。

在法庭上处理这种纠纷问题时,最看重的还是证据。但是,这也是处理纠纷的一大难点。大多数情况是很难收集完整的证据,因为在一个转包大量的土地后自己经营不顺或者遇到资金不足等问题造成个人无法独自经营,从而会拉活一起经营。但是他们的合伙对象一般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往往只是随便的口头约定而已或者签订一些简单的协议字条。而之后彼此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就会出现说不清的现象,即使运用法律武器也难以解决。此外,利用中间人作为证人,可能会有不愿出庭作证的情况出现。

3解决方法

3.1群体各个击破

上述提及的农村承包土地合同纠纷案件得主要特点是涉及的人员较多,往往开庭处理参与的人很多。所以,对于这种现象只能通过各个击破的方法来处理,对那些群体性的纠纷实施分散调节。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尽量避免捆绑式的开庭,也就是不要将群体问题作为一个案件来开庭。具体的做法就是对那些态度坚定的村民花更多时间去调节,让涉及到这个事件的每个村民都有发言权,将整个案件做到公平化,在法律的基础上理性地均衡双方的利益得失[2]。努力劝说村民不要带着固执的情绪或者私人恩怨来处理纠纷,努力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3.2发挥村委作用

村委干部在村民眼中是比较有威望的,大部分的村民会听取村委的建议。而且村委相比村民了解的法律知识更多。所以,可以在处理这类纠纷问题时,说服村委从大局出发,以协调好纠纷为目的。如果采取法律途径,为了高效率的执行,往往当事双方接触的机会较少,而村委间接触机会较多,所以可以通过村委会来调节,也可以通过村委会更好地了解纠纷的实际具体情况。以村委会为沟通的桥梁,从而更好地调节好纠纷。

3.3提高审判效率

农民的本职就是务农,即使不在农忙时间调节处理纠纷,但如果审判繁琐、效率低,往往会耽误农民的务农时间。而如果恰好在农民进行播种、收割等工作时间来处理纠纷,往往会耽误很多事情。这样当事人可能更不愿出庭解决问题,最终纠纷的解决将会越来越麻烦。所以,法院需要大大提高审判效率,简易审判程序。在审理时选重要的问题来解决,而不能因为繁琐的程序而耽误大家务农。而且如果审理时间过久,也会激起群众的愤怒,将会造成更严重的结果。

3.4慎重下判

处理案件最后一步就是看审判结果,所以审判时需要谨慎地做决定。审判前要坚持以调解的目的来处理事件,将两者之间的利益损害都达到最小,使得两者不会因为审判结果而激化矛盾[3]。在处理案件时也可以依靠当地政府、基层结构及村委干部,依法对其开展调解工作,也要通过不同的角度去说服当事人。审判时需从各个方面去权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只有审判达到彼此满意且不失法律基本,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总之,要以解决纠纷为目的来判决案件。

4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引发的纠纷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处理的难度比较大,涉及的人物比较多。对于这些问题,国家需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的宣传及完善,对贫穷地方的农民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而村委干部也需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不管土地是否增值,在承包时都需要谨慎地制定合法完善的合同,使得这种纠纷尽量减少或者不要发生,营造一个美丽且和谐的社会。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国家的大力宣传下,农村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显著的增强,他们能意识到了土地的承包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合同上的一些条约影响了各自的利益,将很容易导致纠纷的产生。这些纠纷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多样性、群体性,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将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发展,所以农村土地纠纷问题需要引起关注。基于此,探究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形成的原因和处理难点,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参考文献

[1]唐林峰.近期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研究综述[J].法治与社会,2011(19):265-266.

[2]李楯.法律社会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3.土地承包管理合同 篇三

我们村在进行二轮土地承包时,村里规定今后对土地要五年一调整,并在承包合同中作了明确规定。后来我了解到承包期限应当为30年。但我向村干部反映时,村干部说当初合同是这么约定的,双方都认账,所以还是要按照合同执行。请问,村干部的这种说法对吗?

读者 王德

王德读者:

村干部的说法是不妥的。为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违法收回或调整承包地。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在内的其他规定都不得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上述规定相抵触。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一律无效,因此,尽管你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对承包土地五年一调整,但由于该约定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约定是无效的(即从开始就不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16号)第7务也规定:“承包合同约定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记载的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据此,你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延长你的土地承包期,法院是会支持你的请求的。

还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前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长于该法规定的期限,则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2条的规定,该承包期限继续有效,无须缩短,更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北京王为民

交通事故应主张赔偿哪些费用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农民,今年7月,我在马路上被一辆汽车刮伤,在医院医治了三个多月,基本痊愈。前几天。我接到通知。叫我去交警大队调解处理这起交通事故。因此,我想咨询一下,我应主张哪些赔偿费用?

读者王华

王华读者: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即: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你的情况,你应对上述费用主张赔偿。

于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罗长来吴春喜

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荒山可以转让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位下岗工人,两年前,通过竞拍的方式,我获得了某村一块荒山的承包经营权,为期30年。现单位要我回去上班,我准备将荒山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出去,可经营权证一直没有发下来。请问,没有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荒山可以转让吗?

读者 天晓

天晓读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3条的规定,承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才具有物权的性质。才可以自主决定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及其他方式流转。但是。为保护承包方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由此可见,如果不是因为你的原因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你可以转让承包的荒山,否则,不行。

4.土地承包租赁合同 篇四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承包租赁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 第 村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 元(大写: 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整)。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甲方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7.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8.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 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________村________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

共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及___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3

甲方: 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xx乡xx村 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xx村 组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xx村xx区范围内水田面积 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xx乡人民政府、xx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4

甲方(出租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承租方): 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土地 租赁 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标的情况

1、位置、面积、范围:

出租地块位于 市 区 ,面积约三千平方米(不包括地上现存房屋临时建筑一栋,约100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本 合同 附件一之“地籍图”为准;

2、自然状况:该地块为空地,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块土地由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 ,土地用途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地号 ,地籍图号 ,出租地块属于该土地证部分土地,整体土地已向银行抵押;

本 合同 出租地块原出租给第三方,再该地块上建有临时建筑约100平方米,乙方已知悉原 租赁合同 存在,甲方与原 租赁 人因本地块 租赁合同 纠纷正在诉讼中商未结案,因此双方暂不处理地上建筑物,乙方仅在空地范围内使用土地,甲方与原 租赁 人的有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4、附属设施状况:已通水电,工业用三相电源( V),用户名 ,水表用户名 ,其他设施: ;

第二条 租赁 用途及期限

1、用途: , 租赁 期间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2、期限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免租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计收租金。

3、租赁 期满如乙方有意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双方重新协商订立新 合同 ,如双方在期满前未就续租达成新协议,则 合同 自动终止,乙方应当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搬迁,并交回土地及建筑物,逾期按照三倍租金计算。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实行分段计算:

前三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4元,每月租金一万二千元;

第四年至第六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5元,每月租金一万五千元;

第七年至第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每平方米 元,每月租金 元。

2、租金支付时间: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按照每日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甲方可以单方解除 合同 。

3、租金支付方式:A、现金,由乙方交到甲方,同时开具收据;

B、转帐或乙方直接存款,甲方指定帐号为:

C、如以支票或其他方式付款,需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确保当月5日前到帐,款到帐才视为支付,甲方开具收据。【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土地租赁合同样本。

如果没有书面委托,乙方不得将租金交给其他人,否则甲方不予认可。

第四条 租赁 押金

1、本 合同 签定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本 合同 之保证金;

2、租赁 期满或 合同 解除后,上述押金扣除乙方未付的租金、费用、滞纳金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金等款项后返还乙方。

3、如乙方有违反本 合同 的违约行为,或乙方提前解除 合同 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乙方须在甲方没收押金后十日内补交同等数额的押金,逾期拒不补交的甲方可解除 合同 。

第五条 税费负担

1、土地增殖税、出租土地的营业税、所得税由甲方向税务部门申报交纳,其他税费不论是向甲方还是乙方征收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在该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或经甲方同意转租经营所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负责交纳 租赁 期间所有的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物业管理、治安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费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亦由乙方负担;

3、乙方利用该土地搭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开办工厂、仓库、转租或其他经营行为,以及因存在消防、安全等问题而被有关部门罚款、征收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上述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被有关第三方或政府部门向甲方征收,乙方应全额向甲方返还,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

租赁 期间如需新建或改建房屋、蓬架或其他固定设施,必须首先取得甲方同意,并按照甲方同意的设计方案施工,如需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乙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办理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经营需要申请新装或改装水、电、电话、网络、电视、燃气等附属设施,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将有关文件报甲方备案,甲方对有关手续办理给予必要的协助;

3、合同 终止或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后,地上添附之建筑物及固定的附属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搬迁时不得拆除,甲方亦无须补偿乙方。

4、乙方应当确保 租赁 期间建筑物及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强制性要求,甲方有权检查监督,如乙方不符合有关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

5、在合同期内,如发生政府征地、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灭失,对于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补偿金、赔偿金,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归乙方,其余归甲方。土地补偿及其他补偿、赔偿均归甲方。

6、如甲方单方违约解除 合同 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 合同 ,根据乙方建造的建筑物的原造价,按照未到期的时间除以合同期的比例甲方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建筑物归甲方。文章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出自期间有关建筑物及设施的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七条 土地转让、转租

1、租赁 期间甲方转让土地及地上附属建筑、设施的,乙方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转让后本 租赁合同 在乙方和新所有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2、租赁 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应经甲方同意,本 合同 继续有效,如因第三人的行为或转租 合同 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即使甲方同意转租,乙方给予第三人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 合同 中的权利,租期不得超过乙方租期。

4、接受转租的第三人的行为视为乙方的履行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以第三人的原因作为其违约的抗辩理由。

第八条 租赁物的交付

1、乙方支付全部押金后,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可以使用 租赁 土地。

2、本 合同 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当在五日内向甲方移交,如乙方拒不搬迁,则每拖延一日按月租金的10%加收租金,甲方亦有权强制乙方搬迁。乙方可以取回办公、生产设备,但不得拆除建筑物及固定于建筑物的设施,对建筑物造成损害的须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 合同 的解除与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合同 , 合同 解除后有关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或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 合同 无法履行的,本 合同 终止,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立即办理搬迁、交接手续,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互不追究。 3、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合同 :

A、乙方连续三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两个月;

B、乙方未按照第四条第3项规定补交押金;

C、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环保等规定被政府部门责令整改,乙方经通知仍不改正的;

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E、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或私自转租的;

F、乙方超过期限一个月仍未交纳押金。

解除 合同 的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土地租赁合同样本】合同范本:因甲方原因该土地被第三方强行侵占或被法院、行政机关查封,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土地。

合同 解除后按照本 合同 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合同 未约定的适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对本 合同 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 合同 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 合同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 合同 附件。

双方确认本 合同 履行过程中有关文书的送达地址为: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5

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 面 积:

界止 :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6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证件编号:证件编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一口人承包地(分数块地)特达成协议如下:

1、租种期自月日至。

2、出租期间,国家和政府所发放的一切种田补贴均为出租人(甲方)所有。

3、如果国家和政府土地开发,开发每一块地以后,所发放的征地款均有甲方一口人的钱,所得钱数不得作弊。

4、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按经济损失价值计算)。

5、若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签字:承租人(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7

甲方(承让方):

乙方(承包方):

为发展村庄经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租赁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柳五村范围内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 共计 亩

二、租赁期限及用途

1、租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的土地只能用于苗木、花卉种植及农林综合开发项目。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获得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价款。

2、监督乙方合理利用租赁土地及农业资源。

3、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交付约定租赁的土地。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验收交接单》。

4、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合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7、协助乙方解决农业用电,用电设施及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享有本村村民用水浇地的同等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仅限于种植业,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准取土,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等,若乙方自行改变土地用途,则视为乙方违约,由甲方无偿收回土地,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租赁款。

4、土地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土地对外转包,如需转包,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有关事项由甲方进行把关。

5、租赁期满,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甲方收回土地对外租赁,若乙方确需继续租赁,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并应当在租赁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7、租赁期间,乙方如需临时建筑,需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办理相关手续。

五、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1、租赁价款:每年每亩 元。按照省级高新区补偿价格为准,租赁价款随省级高新区土地补偿标准而调整。

2、支付方式: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当的租赁价款。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当年租赁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地上附着物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租赁费,如逾期按每天2.5%交纳滞纳金,逾期壹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到期后条款

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租赁期满,如甲方不再租赁,乙方应在2个月内将地上附着物清除,如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净,视为放弃,由甲方负责清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协议内容另行协商。

八、其他事项

1、租赁期内,因国家、上级各级政府征用该宗土地,双方应终止合同。地上附着物经评估并取得乙方同意后,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拆除办法按照第七条规定执行。若遇国家土地政策调整,甲乙双方都应共同遵循,按照调整后的国家土地政策执行合同。

2、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镇经管中心存档两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 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 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 土地不得损坏。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为了充分发挥土地效益,根据国家土地承包有关文件精神,甲方愿意将自家位于的稻田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时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包面积为亩。

二、承包费共计_____元,一次性付款。

三、承包土地界限:上至_____;下至_____;左至_____;右至_____。

四、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的土地界线必须属实,地界模糊产生的矛盾纠纷,甲方负责协调,如由此造成乙方的投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在年内赔偿。

2、协议签署后,甲方不能以增加租金等种种理由收回乙方所承包经营的土地。如甲方强行收回土地,甲方负责在2个月内赔偿乙方的投资和效益损失。

五、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可以种植、养殖及加工各种原料和产品,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行为。

2、在承包期内,乙方及其子女享有财产继承权和经营转让权。

六、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区 乡(镇) 村 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租赁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和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据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此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

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互惠的基础上于____年__月__日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____等的.土地共计____亩承包给乙方,乙方自主经营种植农作物,承包期限为__年,即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土地承包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__元正(大写:__),全年共计__元正(大写:__正)

二、付款方式: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每年年付即一次性付清当的土地承包金。__月__日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额。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的土地,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在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土地自主经营权,甲方无权干涉,更不能以任何理由提高土地承包金。

四、乙方用水时与其它农户发生用水纠纷,由甲方出面协商解决,如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用其它途径解决。

五、如发现外人或村民破坏,偷盗行为的,一经发现查明,按照当季市场价格的三倍赔偿给乙方,乙方在转让期限内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六、以上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则必须承担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并处违约金人民币__万元整。

七、本地宗之前合同内容一律作废,与本合同为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本地宗原由____承包,现____自愿放弃承包该地宗)

甲方签字:____

乙方签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

证件编号: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甲方一口人承包地(分数块地)特达成协议如下:

1、租种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2、出租期间,国家和政府所发放的一切种田补贴均为出租人(甲方)所有。

3、如果国家和政府土地开发,开发每一块地以后,所发放的征地款均有甲方一口人的钱,所得钱数不得作弊。

4、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按经济损失价值计算)。

5、若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签字: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省 市 县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租金。

1、现金或转账(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时间为: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第四次: 。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及时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协议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可办理。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协议。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整)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订地点: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便于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经营土地的期限:

(一)甲方将

亩净种植面积土地承包给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承包的土地和土地范围内的水利设施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土地种植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他用。

二、土地承包期限: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月 月 日止。

三、承包土地经营的用途:种植棉花各种经济作物或粮食。

四、土地承包形式:

(一)年内生产资料费用全部自理,在上年

之前交清土地租金,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自理。(包括自己新建任何设施费用自付,与甲方无关)

(二)上交指标方式:

年亩上交 元,年累计上交 元。

(三)房租:按房改办规定,每月没平方米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年11月付清。

(四)在签定承包土地合同时,乙方应每亩交

元押金,合同期满从租金中扣减,如违约押金不退。每年 月至 月冬灌水放完,否则棉花不准出售。

五、产品销售:一切产品自销。

六、水泵处理办法:水泵甲方购买,共同使用,乙方以后发生的所有费用按照亩数分摊。折旧每年每亩 元。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依法发包国家所有由甲方管理使用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3.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弃耕、破坏性、掠夺性种植行为予以监督并制止;

4.对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或拖欠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依法追回应交费用;

5.有权安排乙方种植林带及道路维修工作,树苗由甲方一次性承担, 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二)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随意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承包的土地每年必须种植,否则每年 。

3.在承包期内,甲方代收水资源费,如上级政策变动,按上级政政策执行。如水不够,乙方自己解决,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承包经营土地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土地合同期内使用的权利;

2. 享有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的权利。

(二)乙方承包经营土地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土地的用途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确保土地永续利用。凡造成土地污染、沙化、盐碱化等损坏,并由此造成土地等级下降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3.承包义务:植树五年内成活率不低于 ,否则自行承担树苗款,五年内条田四周林带到位。

4.守法、信守合同,不损失周遍团场职工的利益,在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自觉遵守,违反乙方自负责任。

九、合同变更和终止:

(一)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需要变更的,乙方依照国家政策和有关法律进行调整。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二)合同期满,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 元计算。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乙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物进行破坏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或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水利设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赔偿;

2.乙方如荒芜土地,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擅自出租变卖或转让承包土地,不按时足额交纳租金,甲方可宣布买卖和租让的土地无效,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如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4.乙方擅自解除承包合同,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按每亩 元计算。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由合同实际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租赁合同15

甲方:湖南__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__乡龚家湾村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乡龚家湾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__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5.简易土地承包合同 篇五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探索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新路子,合理开发土地和山林资源,大力发展畜牧产业,参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订此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承包经营的市县镇村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开发畜牧业试验试范基地。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公开协商,承包期限年(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费用,付款时间为。如有特殊情况,允许顺延六个月内付清。

第三条

土地的`转包、建设、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时,必须清除地内所有种植物,确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后,对原土地需进行统一规划改造,不保留各地块界线。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地形地界数据图表留存。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道路、沟渠、防洪、排涝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块之外的土地,甲方负责协调帮助解决,保证乙方建设使用。

第四条

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搞好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乙方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证乙方交通、用水、用电。水电费按当地群众使用的价格计收。

第五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承包期内双方均不得提出租金变更要求。否则,必须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承包合同到期时,若乙方需要顺延承包合同时,甲方无条件满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当时的物价指数调整。

第七条

乙方办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点建设,甲方必须无条件支持并协办有关手续。

第八条

有关支持本项目需要现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后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用土地租金进行赔偿抵压;乙方违约,用种经济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赔偿。

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土地承包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后,甲方自愿把自己位于____市大鸡村三组山坡山承包给乙方建房使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利益、义务和责任,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面积为______________亩(见附件图)。因甲方资金短缺,经甲乙双方协定土地承包金额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一次性付清(以后乙方使用该地时不再付任何承包金租金给甲方)。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建房并居住、使用、生产及出租,有权收取全部收益,甲方无权干涉。

二、承包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该地块由乙方有权长期经营使用,直到国家征用该地块为止,在国家未征用、征收该土地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也无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撤销本合同,也无权以停水停电,阻碍交通等方式影响乙方在该土地及房屋的正常使用。

三、补偿归属:如果政府征用该地块,本合同自动终止,该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归乙方所得,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如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甲方不退回承包金给乙方。

四、责任: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无土地争议纠纷,必须保证该地的权属问题(国家涉及除外),如乙方在该地使用途中,所有土地纠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给予赔偿。

五、甲方负责乙方在承包地使用期间的水电接通及使用,接水电所需的材料和资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承包地使用并建房使用后,如果土地或房屋发生需以甲方名义出面才能解决办理的纠纷及事情,有关审批手续,政策允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必须无条件帮助乙方把相关手续办好,办妥给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该地块上必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经营期间,所有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该土地的使用权和乙方建成后的楼房所有权永远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子孙后代永不反悔。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后即生效法律效力,不随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土地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村西的原果园(东西长76米、南北长28米,土地面积约合3.195亩)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邻,西邻,北至北道,南到南道。

二、承包期限15年,从201年月日起到203年月日止。

三、承包期内,地权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不能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四、该土地的承包费用按每亩每年800斤优质小麦结算,承包费用每年共计2556斤优质小麦。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一的承包费。(经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以结算日的小麦价格折成现金同甲方结算)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如遇政策变动土地调整除外);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承包期满,乙方必须清理干净建棚所属物,整平地面,恢复地貌。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如有政策变动除外),否则,如有一方违约可罚三年承包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7.土地承包管理合同 篇七

随着新的《土地承包法》的落地和土地资源的紧缩, 国家和个人越来越认识到土地的重要性。特别是近几年中央连续几个一号文件都是关系到农村、农民和土地。大量资金和人员涌进曾经无人问津的土地上, 这样乡镇土地承包合同存在的一些纠纷不断地被暴露出来。研究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和探讨相应的解决对策, 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乡镇土地承包合同

乡镇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乡镇土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2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性质很难界定

界定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的合同性质, 是审理乡镇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的首要条件。因为只有确定了这点, 才能界定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选择什么样的适用法律。众所周知, 审理一般的合同纠纷, 在我国一般是采用合同法。但是由于乡镇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性, 在处理相关案件的时候也适用民法。

界定乡镇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性质, 在学术界目前也没有统一的说法。现在主要采用的两种观点是, 行政合同说和民事合同说。推崇行政合同说的学者认为, 农民通过与乡镇签订合同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承包期限内, 农民自主经营, 其收益直接取决于其劳动成果。政府与农民签订的是行政合同, 而不是下达行政命令或指令性计划。在我国, 目前以行政合同的方式来管理土地占据了主导地位。民事合同说支持者认为, 土地承包合同如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一样, 都是平等主体间通过权利和义务的交换签订的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2 发包方存在形式不一, 导致合同主体资格很难认定

处理合同双方的纠纷时, 必须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资格。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 目前在乡镇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方主要存在三类。第一类是代表合作经济组织的乡 (镇) 经济联合社和乡 (镇) 经济管理委员会等。一般情况下, 这类组织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 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因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所以在合同纠纷的审理中可将其列为诉讼主体, 追究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第二类是乡 (镇) 一级合作经济组织和乡 (镇) 政府合二为一的组织机构。这类合作经济组织不是独立的法人, 甚至没有法人代表, 没有自己的人员、组织架构, 其实质是所属乡 (镇) 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在法律上是乡 (镇) 政府的附属机构, 无法独立并承担民事责任。

2.3 法律和政策的更新变化, 导致纠纷审理中很难核对适用的法律

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正式实施, 它进一步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但是因为历史原因, 自80年代中期我国很多地区根据国家政策实行的是“两田制”, 即“责任田和口粮田”区分承包制度。新政策落地后很多村民要求及时收回责任田并按照家庭联产方式重新分配, 但是原来的承包合同没有到期, 从而引发纠纷。

3相关对策

3.1 综合考虑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选择适用法律

在我国,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这一特殊国情, 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特殊性。因为它既有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 也有行政合同的强制性特征, 并不是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

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 要从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具体构成上综合考虑和分析, 进而选择适用法律。著名的法律专家霍菲尔德的法律关系元形式理值为审理这类合同提供了理论支持。该理论认为, 面对复杂的、非典型的法律关系, 对其进行分析的最好方法就是将一个大的关系, 解析为若干最基本的法律关系。这就像化学家对化合物进行的单个元素分析一样。一个法律主体和多个法律主体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化为若干个简单的法律关系的组合体。

3.2 充分考虑发包方的法人性质, 确定合同主体资格

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乡 (镇) 经济管理委员会、乡 (镇) 经济联合社等, 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以其为合同主体, 进行案件的审理。对于乡 (镇) 一级合作经济组织与乡 (镇) 政府合二为一的组织机构, 因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故要以其依附法人乡 (镇) 政府为诉讼主体。

3.3 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 解决新旧法律的冲突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 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在处理因新旧法律不同引起的合同纠纷时, 要按照合同签订时期的现行法律进行审理。对于当时法律存在巨大漏洞导致的合同纠纷, 法官也要参考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 酌情处理。

4结语

从以上的分析中, 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国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研究乡镇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既有理论研究的基础又有实际研究的需求。面对这样的现状, 我们从实践中吸取经验教训。通过案件纠纷处理中严格地使用相关法律, 准确核定合同主体资格, 来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童日晖.丁关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9.

[2]亓宗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保障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9.

8.土地承包管理合同 篇八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效力认定

一、权利凭证问题

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而言,判定互换合同是否合法的首要前提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法官会依据司法解释[1],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认双方享有该权利,则互换合同的双方均须有土地权证。但若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没有土地经营权证并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而是要审查双方是否都享有互换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才是确定该项权利是否存在的根本,登记并颁发土地经营权证仅是权利设立后的公示公信,起到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故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如出现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三者记载内同不一致时,应以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为准。

二、互换合同主体范围

1.互换合同主体是否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依据《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目前实务界主流观点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但笔者认为不妥,该条款仅明示对同一集体的土地之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互换,未明确排除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的互换行为,其强调“同一”的重点在“地”不在“人”。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在互换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为一种优先选择权。由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互换方式流转,可以但不仅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故在当事人双方各自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均未提出异议,或主张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互换合同不因双方不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而无效。实务中亦有法官采纳此种观点。

2.承包户代表的个人行为,其效力是否及于承包户全体成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承包主体是农户,即,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有两个要素,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另一个是“农户”。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承包的承包经营权主体是“户”,而非“个人”,这对实践中处理好相关问题非常重要。

三、形式要件欠缺的合同之效力

通过对大量案例研习笔者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的形式要件欠缺成为诉讼中当事人请求认定该类合同无效的主要理由之一。具体有仅订立口头互换协议、未在发包方处备案等,但这些均不是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首先,就书面合同而言,《农村土地承包法》虽在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规定流转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但未规定形式欠缺时合同归于无效,故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2],故未订立书面合同并不会导致合同归于无效。其次,就备案而言,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只要双方达成合意,该互换合同就发生法律效力,未备案并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综上,一般形式要件的欠缺并不会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无效。

四、改变土地用途问题

承包方之间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其目的多是为耕作需要,实务中存在大量互换土地后,至少一方改变原土地表面附着物乃至改变部分使用性质的情况。此时何为“农业用途”即成为双方的争议核心。对此,审判实务中存在较大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一方擅自在调换的责任田内改建等情况属于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合同应归于无效。第二种观点认为:此类改建是为了进行规模化农业生产,并未改变用途,而是提高了土地的生产能力和价值,因此合同有效。

针对这一问题,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上述行为应当是禁止的,而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判决》规定,又是倡导和鼓励的。笔者认为,除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承包耕地不得流转用于他用外,其余承包地流转用作养殖、花木基地等,不属于政策和法律禁止的内容,应当认定为合法。

五、其他方式的承包可否参与问题

实践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还涉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参与的问题。对此《土地承包法》无明确规定,试分析该法的体系结构,在家庭承包一章,明确互换可以进行;在其他方式承包一章,流转方式中并未出现互换这一方式,可见对于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承包依据土地性质是有所区分的,但亦不可武断的认为不可互换。笔者认为,这里包含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同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营权的互换问题。互换土地的土地性质及取得方式上一致,故可参考适用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互换原则。第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互换问题。这两种通过不同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土地使用性质上存在差异,故对该种的互换在管理上应与前述不同,若其并未从根本上对土地所有权关系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构成影响,依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则可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审判实务中,法官在审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效力的时应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目的综合考察,不可以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就否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意,尊重意思自治,保障农业生产的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王必伟,王乐.“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行政案件的审理”.《人民司法》,201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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