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2024-08-07

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共3篇)

1.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篇一

遵义市水政监察支队

2010年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0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法领办发[2010]1号以及市局《关于开展2010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遵市水政[2010]8号文件的要求,我支队积极主动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支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案卷办理基本情况

水行政执法涉及的种类不多,具体有河道防洪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水行政规费管理以及水事纠纷的调查。自2006年至2010年,我支队的行政执法案件共计9件,河道防洪案3件,水资源案3件,水工程案3件。

二、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情况

水行政执法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罚数额大都在一万元以上,因此行政处罚案件均采用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采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没有。经办理的行政案件中,执法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完备,适用法律适当,引用条款准确,执法程序合法,均为两人以上执法人员调查取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起,绥阳县自来水公司拒缴水资源案、余庆县中水水电营运检

2.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总结 篇二

在市建设局的正确领导和安排部署下,20**年,在做好对旧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查处法人以上违法违章建设,加大对各县(区)城建监察工作的指导、检查的常规工作基础上,按照市政府(*政发„20**‟66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对新区实施全面管理也是本的重点工作。现将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1、对旧城区的巡查。

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手册》为根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执法活动,对整个规划控制区内法人以上单位的工程建设(含装饰装修等)活动进行了不间断的检查,对于建设许可手续不完善或无许可手续的建设、施工单位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采取了必要的行政处罚措施

2、对新区的管理

20**年1月16日邦汉路破土动工,标志着新区规划蓝图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面对这一历史性机遇,队员们克服了重重困难,积极在新区开展规划执法。在工作中,坚持 把查处违法建设和开展深入细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做,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月31日新区建设工作协调会后,支队主动与太平办事处联系,在太平办事处牵头组织下,对新区开展联合执法。为使巡查工作不间断,取消了节假日和周末。

新区规划经过几次调整修编,现公布实施的为25平方公里。太平、箐门两个组团规划时间较早,违法占地活动十分突出,拆违工作面广量大。通过几个月的查处工作,基本上遏制漫延的势头,控制了局面。造成目前这种状况,客观原因有二:一是十余年来新区停办准建证,因人口自然增长、婚娶等因素,部分居民确实存在住所紧张的困难;二是部分居民的房屋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如不修缮势必给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失(如太平办事处桃园一社五户)。主观上原因有三:一是利益驱动,修起来等拆迁安臵补偿;二是法制观念淡薄,追风建设;三是2005年由国土部门牵头进行调查后对违法建设处理无果,助长了部分居民顶风违法无所谓的思想。

基于上述原因,市城建监察支队按照办事程序,与太平办事处城管队伍联合执法。到目前为止,依法告知违法、违章建设、责令停工134起,告知违法、违规、责令限期改正、自行拆除142起(次),强制拆除181起(次),暂扣工具79件。6月14日,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区太平办事处召开新区开发建设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新区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综合整治工作后,市城建监察支队与市土管执法支队太平城管办联合执法,及时对14户违法占道经营户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月20、21日,对拒不改正的违法占道经营户实施强制拆除。22日上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对火车站广场58个违法门面进行强制拆除。

3、信访工作稳定,但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大量信访隐患依然存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有些问题和矛盾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主要是社会保障、企业下岗职工工资发放、城市建设拆迁补偿安臵遗留等问题。

20**年信访室共接待上访群众120余批次,约600多人次,零散上访数十次。主要是环西路拆迁遗留问题、建筑公司改制职工上访和环北路异地安臵小区住房上访问题,其中大部分是重复访,新增信访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

(1)**区联盟村居民黄兴海上访反映,月中桂食品有限公司在辖区内对房屋进行维修改选过程中,黄兴海家房屋通风采光受到影响,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此事经过**市规划局调查核实已经做出书面答复:通风、采光被遮挡的问题不成立,黄家是以山墙面临月中桂,房屋的采光、通风已有前后两面;黄家房屋安全面需双方自行协商。

(2)市建筑公司职工彭琼上访反映,自己是癌症病人,要求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报销自己看病所花费的一万多元医疗费。此事已转给建筑公司调查处理。

(3)市建筑公司退休职工王正贵上访反映,要求解决棺木、重新核算工龄、按照政策工资进一级的问题,此事也已转至建筑公司调查处理。

(4)区环卫所上访反映环城北路的公厕问题:此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属于球西路改扩建补偿拆迁补偿遗留问题,是区环卫所、砖瓦厂和俊豪公司之间的“协议”问题,区环卫所应和俊豪协商解决。

(5)永善县王跃贵等人反映房屋拆迁安臵补偿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原则,转永善县建设局调查处理,处理情况信访室已上报省建设厅。

(6)环东路拆迁户反映的要付给停业、停产补偿、办理土地使用证等问题,根据《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原则,转**区建设局调查处理。

(7)市长热线来件反映“**存在工程监理市场无公平正当竞争机制可言应查处整治”,通过调查小组的调查了解,来件反映的情况基本不属实,且无确凿证据,局调查小组已作出了处理并报市政府。

(8)建筑公司职工熊明玉、魏正林、车家珍、赛富仙、周世芬、赵庆凤、付远亮等多次上访反映,要求解决医药费、生活费、抚恤费、要求内退等问题。以上问题已转建管科调 查处理并根据企业改制相关政策办理及答复上访人。

在本年的信访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形成责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信访工作新秩序。信访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与各科室之间加强联系,确保信访信息畅通,增强信访工作责任感,提高信访案件的效率。

4、按照省厅要求,积极做好全市城建监察协会成立及相关工作。云南省城建监察协会成立后, 按照省厅要求,支队认真做好省城建监察协会各县、区城建监察会员单位上传下达、城建监察协会会员编号及服装订制的基础工作。**市现有已编号的城建监察13支执法队伍共328人,今年已订服装6个单位104人。

5、积极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认真协助规划处做好相关执法工作;组织队员义务献血;安排队员积极参与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并指派两名队员分别赴威信县双河乡楠木村和**区永丰镇三甲村做好指导员工作。出色地完成其他各项工作,得到了一致好评。

二、在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经验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队员头脑,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要求在支队认真进一步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性党风廉政教育,从思 想意识上较好地解决了“为谁执法”的问题,打牢了“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

二是以学习党的十七大为契机,组织全体队员进行学习,把理论学习融入城建执法中,与提高效能、干部职工道德水平紧密联系起来,精细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现场办公、服务上门;广泛使用城建监察“联系卡和提示卡”,努力推进队伍建设。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树立服务意识。

三是结合执法工作的实际,就城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城建管理执法程序、要领、方法,如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城建管理体制和城建监察考核机制、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如何加强法规宣传、暴力抗法应急预案等课题积极展开讨论研究,以提高队员理论水平。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支队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但工作经费和装备困难依然是支队目前的主要困难:

一、支队仅有十套办公桌椅和一台财务专用微机,尚无编制内车辆,执法装备十分简陋,工作经费已出现严重赤字,资金欠帐大,难以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

二、摄像机、照相机、对讲机等执法工作必备装备目前没有

以上这些困难,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和制约,致使支队对各县(区)指导、检查、监督工作缺乏力度,与各 县(区)城管大队联系少,不利于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2008年工作计划和打算

1、做好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从项目开工前就将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完善,放线、验线、封顶、竣工验收等环节纳入全程跟踪监督,确保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和规划审批许可的要求实施到位。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尽量将违法、违规建设制止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控制违规建设的发生。

三是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树立规划执法的权威性。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标语、散发传单等方式,加大相关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遵守规划管理、支持“防违”、“治违”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支持、监督城市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加强媒体舆论监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工地违法建设情况进行曝光,加强规范建设的正面引导。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全力

一是加强与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部门沟通协作,联动共管,建议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建 设工程不得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配套手续,规划和建设局根据监督支队的协助处理告知函,及时将违法建设单位及有关建设、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之中,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和建设局的协作。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在办理完行政许可后市规划局应及时通知业主在7日内将相关许可文件抄送城建监督支队备案,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建设施工图等。建设项目需要调整规划方案的,市规划和建设局及时告知支队,支队将查处的违法行为及时反馈有关职能部门。管理、执法各部门形成合力,从根本上堵塞违法建设管理中的漏洞”等内容。

三是整合资源,形成执法合力。由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对中心城市建设工程的规划执法大检查活动,清理规划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保障装备,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积极鼓励自我学习,争做学习型人才、创新型人才。打造学习型队伍。

二是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走出去”就是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其它兄弟单位好的执法经验和管理方式、“请进来”就是不定期邀请业 务方面的专家给执法人员授课。

三是进一步增添执法保障装备,提高执法效能。

5、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管理经验,建议政府出台《**市违法建设处理办法》将部门意志上升为政府意志,为更好查处违法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内容包括:违法建设包括哪些情形;违章行为包括哪些情形;如何处理违法建设;哪些情形下的违法建设项目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必须拆除的;哪些情形下的违法建设项目为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而予以保留;对决定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项目,应处以何种处罚,如罚款额度如何确定;对违章行为如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部门如何协调配合等。

3.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2010年春节期间开展烟花爆竹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篇三

设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反腐倡廉的认识

1、组织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筑牢反腐防线,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的各项反腐败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2、继续开展警示教育,利用正反典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警示教育片,通过涉案人员现身说法、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原因,以案说法,以案明纪,总结教训,防微杜渐。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深化行风建设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交通行业的良好形

1、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行风建设工作目标和措施,切实落实责任,重点在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各单位继续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区县交通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加强对容易发生公路“三乱”行为的乡村道路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公路“三乱”行为。交通系统有权上路执法的单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文明执法,严禁在执法过程中引发新的公路“三乱”行为。

4、继续以“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为载体,直接听取群众的呼声,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和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的问题,要及时转送相关问题,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取得理解,真诚为群众排忧解难,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三)加大查案力度,维护党的严肃性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责,交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对重要的信访举报要亲自过问,切实为纪检监察工作排忧解难。

(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推进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交通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职”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确定重点,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抓好责任制的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加大责任制的追究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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