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联席会议制度

2024-08-30

双向转诊联席会议制度(精选9篇)

1.双向转诊联席会议制度 篇一

自贡中意友好 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畅通有效的双向转诊通道,保证双向转诊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自贡中意友好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社会,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指导思想。致力于解决广大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双向转诊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组建医院责任医师团队。按10分钟服务圈的要求,由一名(及以上)全科医师,一名(及以上)全科护士,一名(及以上)预防保健人员组成责任医师团队。

三、具体工作

双向转诊工作的主体是医院的责任医生和相关临床科室临床医生。具体分工为:

责任医生职责:

负责上级医院下转康复期病人的随访工作。必须在收到“转诊信息反馈单”后7天内进行一次上门随访,病人拒绝上门随访的可电话随访,随访时做好体格检查、健康教育、行为干预等康复性工作,同时填写“双向转诊随访服务反馈表”。上门随访的病人“双向转诊随访服务反馈表”上必须有病人或其家属的签名,电话随访的病人“双向转诊随访服务反馈表”上应注明“病人拒绝上门随访”及通话时间。随访结束后及时将“双向转诊随访服务反馈表”交至办公室,并将病人纳入慢性病社区综合管理。

临床医师职责:

对无条件诊治的疑难病人、无条件抢救的急、危、重病人及其他需要转诊的病人在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基础上,由临床医生开具“双向转诊联系单”,患者可持联系单至指定上级医院优先就诊。临床医生要做好解释工作,阐明双向转诊的主旨。“双向转诊联系单”填写一式两份,字迹清楚,一份给病人,一份于填写当天转诊办公室。

双向转诊工作具体流程参照中意友好医院操作流程图。

四、奖罚机制

为激励责任医生及有关临床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双向转诊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特规定每上门随访一位病人补贴责任医生人民币20元,电话随访每位补贴人民币5元。未及时进行随访的每例罚人民币50元,转诊办公室及时对双向转诊病人随访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有造假情况的每例罚人民币50元。有关临床医生按规定每转诊一例病人补助人民币2元,未按规定进行转诊的每发现一例罚人民币20元。对成绩突出的责任医生团队或个人,年终给予奖励

自贡中意友好医院

2.双向转诊联席会议制度 篇二

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医疗集团

自国务院八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十部委《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 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截止2005年, 全国已经建立了3 0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 12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总机构数12 168个。地级市和市辖区的开展率较高, 分别达到96.47%和88.97%, 县级市比较低, 只有54.01%, 但都超过了50%[1]。

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 有利于建立分级、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 实现公共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解决医疗卫生资源不足与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双重矛盾。而在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中, 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与有效实施又成为影响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因而国家鼓励和支持社区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与试试,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颁布, 明确指出“要把社区医疗服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 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是双向转诊制度中的纵向转诊形式, 它是指下级医院对于超出本院诊治范围的患者或在本院确诊、治疗有困难的患者转至上级医院就医, 反之, 上级医院对病情得到控制、情况相对稳定的患者亦可视情况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2]。

1 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医疗服务流程, 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工合理的医疗服务格局, 被认为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然而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 却出现了许多的问题:①观念陈旧, 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及作用未得到充分的理解和重视;②转上不转下:往往是下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病人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而从上级向下级转送的病人几乎为零;③缺乏统一的转诊标准、程序和监督机制:何时转诊、如何转诊、转诊后的医疗责任等含糊不清、缺乏统一的标准;④社区卫生服务的职能未得到充分的落实:社区医院定位不清, 没有把自己定位到健康、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 与上级医疗机构没有形成资源互补的医疗体系。

基于这些问题, 使得双向转诊制度得不到充分的落实,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没有真正的发挥社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条件差、管理水平低、全科医生素质水平有限, 造成群众对社区医院普遍缺乏信任;②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完善以及病源“等于”财源的医疗机构收益体制, 形成了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冲突;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范围不清;④社会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等政策法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⑤宏观法律环境的制度缺陷, 缺乏规范双向诊治的程序、监督、管理性法规。

2 对策建议——医疗集团发展模式

2.1 组建医疗集团的作用

2.1.1 形成利益共同体

双向转诊制度无法得到有效实施的根本原因在于上级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利益存在对立性[3]。在我国现行的医疗体制中, 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不健全, 医院作为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 需要通过增加病源、服务项目等来增加医院收入, 因而上级医院没有将病情稳定可转至社区医院的病人下转的内在动力, 更没有给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多资助与支持的动力, 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诊疗条件差、医生治疗水平有限等无法吸引足够的病源就诊。通过建立以上级医疗机构为中心、结合区医院与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组成的医疗集团, 可以形成利益共同体:作为一个统一的医疗集团, 集团的利益状况关系到各个子系统的利益, 同样各个子系统的利益状况也会影响到整个集团的利益, 因而上级医疗机构和社区服务机构都有提高自身利益状况的内在动力, 而双向转诊制度对双方都有益:上级医疗机构通过下转减轻病床压力、提高有效就诊人次等, 社区医院提高病床使用率、增加病源等。从而双方都愿意落实双向转诊制度, 这样从根源上消除了它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对立。

2.1.2 实现信息沟通与共享

在双向诊疗制度的实施过程中, 信息沟通障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一方面,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在转诊程序、标准等方面缺乏统一的认识与标准;另一方面, 上级医院对转诊病人出具的社区医院的检查结果不认可, 重复检查、重复收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以及病人医疗费用的增加。组建医疗集团后, 可以有效的杜绝上述问题:集团内部建立统一的有关转诊程序与标准等的规章制度予以规范;集团内部检验结果的互认等。

2.2 组建方式

遵循“市场能够解决的领域, 政府应当尽量地减少干预”这样的经济原则。一方面,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补偿不足, 医疗机构需要通过提高服务数量、质量, 降低服务成本来增加收入。而现今, 上级医院面临着人满为患、医疗资源供应不足和医疗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应用的双重矛盾中。上级医院有通过与社区医院合作将病人分流、集中精力进行大病、重病治疗及科研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 外界和内在的因素造成的社区医院病源不足、负债经营的局面, 同样使得社区医院有与上级医院的合作来解决以上问题的内在动力:依赖于集团内上级医院的支持与业务指导, 不仅能够有丰富的病源改善经营状况, 而且能够增强自身的服务水平。综上两方面, 利益导向将会促使上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合并或兼并重组等市场方式自发的形成医疗集团, 而集团内部实行的双向转诊途径也将变得更为可靠与便于管理。

因而, 医疗集团的组建可以采取以市场自发导向为主, 以政府政策引导、鼓励为辅的方式。

2.3 组建模式

医疗集团作为一种有效地资源整合方式, 目前, 全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始实施, 主要的模式有:松散协助型, 以1996年12月组建的南京市鼓楼医疗集团为代表;联合兼并型, 以上海瑞金医院和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医疗集团为代表;松散联合型, 介于以上两者之间, 以2000年陆续成立的北京市天坛、宣武、友谊等7家集团为代表集团;联谊经营型, 以上海华山医院华山神经外剥 (集团) 医院和辽宁沈阳博爱齿业集团为代表;资产重组型以沈阳东方医疗集团为代表[4]。

不同组合模式的探索, 为组建医疗集团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文拟在以南京市鼓楼医疗集团模式为代表的松散协助型基础上, 建立新的医疗集团模式, 以求克服松散协助型模式产权不清、约束力弱的问题, 建立新的更有利于双向转诊开展的集团模式, 具体模式见图1。同松散协助型模式一样, 集团以一家大型综合医院为核心, 以地域优势和学科专业优势为纽带.联台周围区医院组建而成松散协作型医疗集团。以协约管理为主要形式, 没有隶属关系, 相互联合的各个单位法人、产权、人事、分配等方面仍各自为政, 经营上独立自主。但同时为克服这种松散模式约束力弱的问题, 在医疗集团内部成立医疗服务中心, 专门负责集团内部的双向转诊工作, 进行全面地统筹、管理工作。此外, 还可以根据需要, 对人口较少、地理位置较偏远的地区可设立小型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2.4 建立配套措施

2.4.1 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和收费制度

完善配套的社会医疗保险和收费制度是医疗集团内部双向诊治有效实施的前提条件。其一, 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报销单位中, 使集团内部相互转诊涉及地费用报销问题得到解决, 从而为相向转诊地实施扫清障碍, 并且可以适当地提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 以从体制上鼓励居民优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 起到分流病人的作用。其二, 改医疗保险的报销制为预付制, 对医保个人实行按人头定额。这样在医疗费用定额的前提下, 可以促使医疗集团充分利用集团内部的多层级的医疗体系来降低医疗成本, 实现集团总体盈利:常见病、多发病由社区医院门诊完成, 病程进入稳定期地下转社区医院。

2.4.2 建立集团内部信息系统

建立统一的集团内部信息系统, 把病人的健康档案、病历、检测报告等信息纳入到系统中, 使病人的信息可以实现内部共享与利用。向上转诊时, 同时上传病人的病史和在社区医院的检验报告, 避免上转后的重复检验, 缩短病人就诊时间及降低病人就诊费用。下转病人后, 同时下转病人的病历和诊断报告, 并实时进行双向的信息沟通, 对医疗服务进行指导, 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2.4.3 改革绩效考评体系

绩效考评是保障医疗机构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也是引导医务人员行为的有效工具。医疗集团可以将双向转诊的实施和效果纳入员工的绩效考评体系, 激励医务人员更好的开展双向转诊。如将年医院医生下社区指导次数和效果评价、向下转诊次数、双向转诊率等指标作为医务人员的年度考评指标。

3 结语

总之, 依托组建医疗集团模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双向诊治工作是一项有力的手段, 可以理顺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经济关系, 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信息资源的沟通与共享。通过市场的方式组建,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提高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同时应当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和收费制度、集团内部信息系统等配套措施。

参考文献

[1]鲍勇.医改战略突破:实施双向转诊制[J].中国医疗前沿, 2006, 33-38.

[2]刘洋, 王小芳.双向转诊制度问题探讨[J].社区卫生服务, 2004, (12) :72-73.

[3]冯毅.浅析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机制的缺陷及对策[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医学版, 2005, 22 (2) :53-54.

3.六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实施方案 篇三

1、我院与下设的分中心分院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制定实施方案和服务流程,设专人负责,确保转诊渠道通畅。

2、培训社区医生掌握双向转诊的病种范围,适应症,转诊流程和保障措施。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价格。

3、社区医生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病人认真填写转诊单,与上级医院接诊部门取得联系,优先接待转诊病人,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治疗。

4、主动加强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及时掌握上转病人的诊断治疗情况,做好转诊病人的追踪服务工作。

5、对转回社区的、诊断明确的、病情稳定或康复期的病人应及时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启东市第六人民医院

与分中心分院双向转诊实施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到医疗卫生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患者“无缝式”连续化管理,实现大病、重病在我院,小病、疾病康复在分中心分院的工作目标,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原则

(一)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的患者“参谋”;

(二)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疾病康复在分中心分院,危急重症在我院;

(三)无缝式管理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照护。

二、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我院条件:

1、分中心分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在分中心分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分中心分院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分中心分院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分中心分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分中心分院认为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我院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三、双向转诊程序

1、分中心分院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我院;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我院及时将病人转回分中心分院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4、双向转诊按双向转诊流程图办理

四、双向转诊要求

(一)我院:

1、我院和分中心分院双向转诊管理部门,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双向转诊工作,设立专线电话,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

2、我院院下转病人要填写《启东市第六人民医院双向转诊单》,注明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分中心分院,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4、我院对分中心分院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及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5、我院对分中心分院上转来的患者实行“免收挂号费;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

6、我院的专家要定期到分中心分院巡诊,协助分中心分院处理疑难病症,免费开展健康教育、保健咨询,义务对分中心分院医生进行培训;

8、我院要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辑印成册,发至分中心分院,方便转诊。

(二)分中心分院:

1、分中心分院医生要熟悉启东市第六人人民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

2、协助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患者转往上级医院,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奔波和医疗开支;

3、分中心分院上转病人时填写《分中心分院院双向转诊单》,注明初步诊断,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五、保障措施

1我院制定《与分中心分院双向转诊考核办法》,把双向转诊纳入目标考核,监管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

2、分中心分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下设服务部,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3、我院采取长期进修或短期培训的方式,免费为分中心分院院培训业务骨干;

4、我院为分中心分院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5、分中心分院要和我院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6、我院对分中心分院转来的病人,治疗结束后不下转或不提供住院治疗情况、没有下一步治疗、康复计划的,我院将对责任医院和责任人按《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并通报分中心分院;

7、各分中心分院遇有符合上转条件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我院,并不得向我院索取转诊费用;

4.双向转诊整改措施 篇四

一.双向转诊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双向转诊在我国是一种新医疗服务模式,虽然全国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展开了一些探索,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模式和机制,但从几年的实践来看,效果不堪理想,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

1.1 “转上”不“转下”,双向转诊变单向转诊,目前大多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将急危重症,疑难病人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和手术后的康复病人,可以转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的却非常少,由上转下非常困难。

1.2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指挥运作,重形式不重实质,几年来,各级医疗部门没有看参照执行的各项转诊标准,转诊程序和规章制度,卫生管理部门对转诊无法进行有效的指挥和监督。二.双向转诊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2.1存在的几个瓶颈问题(1)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瓶颈: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将部分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一些符合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常见病和多发病仍未纳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2.)完善的标准和程序瓶颈:由于基层医疗水平也不一,尚未制度一套完善的转诊标准和程序,造成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之间的转诊障碍。(3)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瓶颈:合理的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是实现双向转诊的基本条件,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功能定位,分级分工,职能互补的一个基本前提。由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在城乡之间差距极大,占总人口30%的城市人口享有80%的资源,占总人口70%的农村人口仅享有20%的资源,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小,还未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综合医院的两级医疗格局,也未形成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的机制。

2.2转诊医疗机构方面的问题(1)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利益的驱动是阻碍双向转诊的首要原因:当前,我国公立医院运行体制不合理,存在趋利倾向性。从一定意义上讲,实施双向转诊是转诊机构经济利益的分配活动。现实中这些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化游戏规则进行运作的,其自身的发展壮大,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等,都直接与医院经济效益挂钩。因此,无论是大医院还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很难避免经济利益的驱动。有统计资料表明,危急重症病人社区上转率为100%,而术后或恢复期下转社区的病人只占5%。(2)医疗机构间缺乏信息交流平台影响双向转诊的进行:由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与上级医院之间没有信息交流平台,对病人的治疗结果和健康状况等资源不能共享,社区居民的疾病不能得到快速和正确的诊断,社区医师难以追踪到上转病人的就诊情况,未能及时将获得的医疗信息如病人诊断,治疗的简要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从而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以家庭为单位的连续性服务。(3)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薄弱影响双向转诊的进行:双向转诊执行者的业务水平直接影响到转诊制度的运作和落实。目前在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师整体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是由基层卫生人员转岗而来,缺乏社区卫生服务需要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不能适应“六位一体”的综合医疗保健服务工作需要。另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设备与其功能不相匹配,严重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顺利开展。

2.3社区居民方面的问题 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任度不持怀疑态度,并认为在社区首诊会耽误病情,还担心转诊会影响治疗的连续性,大病小病均到大医院进行治疗。三.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制度的对策与措施

3.1优化资料配置,加强规范管理要做好卫生规划工作,调整好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布局,对不同的医疗机构进行功能定位,组成适宜的卫生服务系统。要及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完整统一的双向转诊体系,具体规定向上转诊和向下转诊的基本标准,程序,并制定有效的监督机制,规范转诊中各项规章制度。3.2“双向转诊”与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双向转运转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保险部门的共同参与。政府应适当拉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就诊时可实行不同的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3.3合理调整上下级医疗机构间的经济利益 有关调查表明,阻碍双向转诊正常运作的首要原因是医院的经济利益驱动,因而理顺医院之间在双向转诊中的经济关系非常关键。首先,要树立合理的转诊观念,加强有关政策的培训,使个医疗机构充分认识到双向转诊的重要性,科学性,消除医疗机构对病人的独占心理,促使病人在医疗机构间的合理分配和流动。其次,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的补偿机制和相应的奖惩制度。要明确划分各级医院的职能,使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医疗活动;要建立转诊医疗机构之间能够接受的转诊利益规范,签订转诊合同,转诊协议等,利用转诊制度调整转出和转进医疗机构的经济利益。3.4加强医疗市场管制,促进合理的医疗竞争和社会公平医疗 卫生服务市场的存在是一个不容争辩的事实,政府目前既要管服务又要办服务,因此无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与资源。3.5加强与病人的信息沟通,实现全过程服务认为必须加强对社区居民的健康宣教,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方式,改善人们对双向转诊的认知。同时要在转诊的整个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以便更好地开展双向转诊工作。

3.6实施社区首诊制,发挥医疗“守门人”在双向转诊中的桥梁作用社区首诊制是指规定居民在患病需要就诊时,须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全科医师诊疗的一种规定。社区首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病人进行了合理分流,对于常见病和多发病的治疗在社区进行,而对于疑难重急症的治疗可以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还可对双向转诊之后的病人在社区进行康复和恢复性的双向转诊的关键环节,在双向转诊制度中起基础性作用,是实现双向转诊的有效途径之一。

3.7建立“1+X”技术支撑帮扶关系,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培育社区居民的信任度“1+X”技术支撑帮扶是指个社区责任医师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分别与综合医院X位不同专用的专家建立结对帮扶关系,综合医院结对专家要确保结对社区责任医师在工作遇到困难,需要咨询和帮助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如因手术等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接电话或回复信息的必须在当天进行回复联系。建立由多学科专家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组,与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责任医师建立“1+X”技术支撑帮扶关系,为社区责任医师提供医疗咨询和会诊指导。并安排社区医师到上级医院进行业务培训和进修,以加快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实现“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

5.双向转诊协议书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推动医院卫生服务工作全面开展,确保人民群众医疗安全,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开展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l、乙方在开展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不宜在乙方处诊治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转送到甲方诊治或请甲方会诊。

2、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处诊疗和检查。

3、甲方对乙方转送的急、危、重病人,应及时组织会诊处理,开通“绿色通道”,为病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4、甲方定期组织医疗专家去乙方协助工作,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转送病人的有关诊疗资料,推荐需后续康复治疗的病人去乙方。

6、乙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应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尽力提供技术上的帮助,协助乙方。

7、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卫生局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6.双向转诊联席会议制度 篇六

1 医疗服务系统的界定

系统论认为, 系统是由若干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 整体性、关联性、等级结构性等是其基本特征[2]。根据此界定, 前面提及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可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 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分别界定为两个子系统, 子系统之间的联系纽带最重要的就是双向转诊制度。双向转诊是根据病人病情和人群健康需要而进行的上下级医院间、专科医院间或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间的转院诊治过程, 可分为纵向转诊和横向转诊两种形式本文提到的双向转诊是指社区卫生中心与大中型医院纵向转诊的双向转诊制度。基于双向转诊, 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纵向联系加强, 共同构成了医疗服务系统。在该系统中, 医院综合实力强, 拥有丰富的医疗人才、设施资源和医疗科研能力, 治疗急危重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是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 亲近百姓, 以“治小病、治慢病和治未病”为职责。两者通过双向转诊制度实现分层医疗和功能互补, 真正达到“大病上转, 康复下转”。在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不断攀升的背景下, 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局限在单一医疗机构内, 而是更多地需要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分工与合作, 因此, 该系统能为居民提供连续的、经济的服务, 使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 实现系统学中“1+1>2”的整体效应。

同时, 医疗服务系统并不是孤立存在, 它存在于一定的外环境之中并受外环境的影响。医疗服务系统的外环境从宏观上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 而最密切相关的可细化为政府制定的政策、医疗保险的支付制度及患者的就医行为等三方面, 这几个方面影响系统内部结构的紧密程度, 进而影响到系统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

2 以双向转诊为纽带的医疗服务系统存在的问题

理想的医疗服务系统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医疗服务流程的有序性和层次性, 即医疗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之间实现有序流动;二是医疗服务系统的产出———患者获得的医疗服务质量应该有改进, 这里所说的医疗质量包括临床上治愈率的提高和经济上医疗费用的下降, 这是医疗服务系统的最核心目标。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2.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的协作不够, 系统内部的层次性并未体现

有学者以江西省为调研对象[4], 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实地考察等形式对省、市、县、乡级4个不同等级的医院进行考察, 调研的结果显示:自2004年开始, 多数医院开展双向转诊工作, 但效果不理想。基层医院对疑难病症的患者会向上转诊至大医院, 但基本上“有去无回”。

夏琳[5]在其硕士论文《我国双向转诊制度优化研究》中对上海市民双向转诊调查结果是:在其获得的222份有效问卷中, 有过被转诊经历的有18份, 占总调查人数的8.11%, 其中, 被转诊到三级医院的有16份, 被三级医院转诊到基层医院继续康复的有2份;拒绝转诊的有39份, 占总调查人数的17.57%;没有被转诊经历的有165份, 占总调查人数的74.32%。这一组数据充分说明转诊的实际效果不如人意。两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不明显, 由双向转诊制度连接的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链式服务”, 尤其是医院转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下行链”极度薄弱, 医疗服务的层次性并不理想。

2.2 医疗服务质量无明显改善, 系统产出不理想

杨群庆[6]在其硕士论文《上海市某二级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的研究》中进行了实证研究, 选取上海市某二级综合性医院与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累计双向转诊, 以冠心病、高血压病、脑卒中、2型糖尿病为主的病人966人次, 同时选取对照组。研究结果如下表所示:

如表1, 在门诊治愈率方面, 4个病种的转诊患者和对照组患者均无显著差异, 住院治愈率方面, 除了高血压患者, 其他3个病种的两组患者均无差异。表2所示, 在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方面, 4个病种的转诊患者和对照组患者均无差异。由此可见, 以双向转诊制度为纽带的医疗服务系统的产出并不理想, 患者所获得的医疗服务的疗效和经济性均无明显的改善, 与该系统的初始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

3 医疗服务系统效果不良的原因诊断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 以双向转诊为纽带的医疗服务系统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究其原因, 可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系统自身的结构有缺陷, 二是系统运行的外部环境不良。

3.1 系统内部结构诊断

系统运行效果不良, 可视为系统功能不理想。与之有密切联系的是系统的结构, 因为系统的功能是以结构为基础的, 系统正是通过其具体多样的结构实现其组织特性和整体功能[7]。这里所说的结构是指社区-医院之间的联系, 可细化为转诊制度、人员及技术、信息共享等方面。

3.1.1 缺乏操作性强的转诊标准

目前社区-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标准不够明确, 无论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是医院, 向上转诊和向下转诊缺乏细化的可操作性强的转诊标准, 相应的转诊程序和规章制度也不健全, 使得贯彻落实双向转诊制度失去了基础性的依据。从操作层面来看, 是否上转和下转取决于医生的主观判断, 因此转诊率低,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不够。

3.1.2 人员及技术层面的连续性不够

系统有效运转、为患者提供连续性的服务有赖于医务人员和医疗技术在服务提供上的连续性。理想的状态是社区医院的全科医生和医院的专科医生之间对同一转诊病人有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而且在目前全科医生素质较低的情况下, 专科医生还应予以指导和培训, 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医院得天独厚的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并未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形成互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低的全科医生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不能与医院形成有效的对接和连续, 出现了医疗服务的断裂, 患者需要的连续性服务得不到满足。

3.1.3 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信息共享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之间的重要媒介, 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并未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患者在社区和医院就诊的检查、诊断等医疗资料没有得到充分的交互使用, 信息并未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之间合理流动而成为机制化的纽带。

3.2 外部环境诊断

系统的外部环境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大背景, 而与之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政府关于双向转诊的政策、医保制度和患者对双向转诊的认知度, 由于双向转诊政策促进了系统的运行, 这里不做讨论, 主要讨论的是医保制度和患者对双向转诊的认知度。

3.2.1 医保支付制度不利于系统的有序运行

医保支付制度是促进医疗服务系统内部合作的重要外部条件, 现行的偿付方式无法约束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争夺现象, 对医疗服务系统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未起到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目前大多数医保机构对医院仍然采取按项目付费的方式, 即医疗机构的收入与其提供的服务项目数量直接挂钩, 医生的激励也与提供的服务量有关。在此背景下, 医疗机构和医生都有通过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和诱导医疗需求来增加收入的动机, 而选择转诊却与自身利益背道而驰。二是医保政策缺少针对双向转诊的制度设计, 对直接在大医院就诊并住院的患者与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大医院的患者, 医保部门并未施行有激励的差别化报销政策和起付线的实际操作。甚至很多地方的医疗保险部门仍要求患者支付两级医疗机构的起付钱, 这反而增加了患者的负担, 增加了双向转诊的阻力。

3.2.2 患者对双向转诊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高

上文已提及, 双向转诊的实施率处于较低的水平, 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患者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高。闻振宇[8]等人对宁波市和杭州市的320名患者进行的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的调查显示:对双向转诊制度很满意和较满意的占7.46%和21.89%, 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分别占8.46%和0.50%, 61.69%的受调查者认为一般。患者对双向转诊的消极态度是制度实施的极大障碍, 尤其是在医疗机构对双向转诊并不热衷的前提下, 患者的抵制与医疗机构的被动构成了双重阻碍, 使双向转诊存在的空间更小, 以此为纽带的医疗服务系统更是不堪一击。

4 完善医疗服务系统的策略

4.1 加大医保支付制度对转诊的经济激励, 促进患者的有序流动

理论证明, 激励因素能起到促进主体行为改变的重要作用, 而其中经济因素又是最重要、效果最明显的激励因素, 医保支付制度作为经济刺激, 能极大激励服务提供主体行为发生改变, 比如能够增加或减少某项活动的激励, 诸如诊断和治疗类型的选择、病人转诊等。医保支付制度转变为双向转诊的有利因素, 需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4.1.1 通过医保支付的经济激励, 促进社区首诊

社区首诊是患者进入医疗服务系统的首要环节, 除了要求较高素质的全科医生外, 医保的支持是实现社区首诊的另一重要原因。在对上海市松江区789名社区居民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医保政策向社区卫生服务倾斜时, 有671人表示愿意接受社区卫生服务, 占85%;只有9人认为在上述假设的情况下也不会接受社区卫生服务, 仅占1.1%[9]。由此可见, 可以通过对经社区首诊上转到医院的住院职工, 执行起付线减半、自负比例降低等措施, 激励患者在社区首诊, 进入医疗服务系统。

4.1.2 改变医保支付方式, 理顺医院和社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促进两级医疗机构的合作

改革现有的按项目支付方式, 积极探索总额包干付费、按病种付费、按服务人次付费等付费机制, 切断患者的住院天数及服务项目与医院和医生经济利益之间的联系, 这是避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成为“利益争夺者”的重要保证, 是促使医院和医生转诊患者的驱动机制。国家卫计委正在推动以临床路径为基础的单病种付费, 分别对疾病急性期在医院住院的费用和病情稳定后转回社区康复期间的费用进行测算, 以此为依据制定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补偿标准, 此举理顺了医院与社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为双方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2 细化社区-医院双向转诊的标准

制定易于操作的双向转诊的标准, 让社区和医院的医生都可以很清楚判定患者目前的情况是上转还是下转, 做到有据可依, 这样双向转诊才能有效运转, 并最终进入良性循环。在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实施效果良好的地区, 如深圳, 2008年出台的《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与医院双向转诊管理办法》中则规定了医院向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转诊的具体指征。这也从另一侧面说明了操作性强的转诊标准是保证转诊制度运行的重要条件。

4.3 加强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员及技术上的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人员及技术上的不足是制约其服务能力和患者满意度的瓶颈, 而医院在这方面却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一方面是利用医院的优势弥补了社区的短板, 使资源在系统内部得到有效利用, 另一方面, 也加强了社区和医院之间的联系和合作, 两者之间的稳定性加强。医院可派专业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查房、专家/专科门诊、会诊等技术咨询与指导, 开展适宜技术的研究创新, 同时免费为结对医院提供进修及专项技术培训, 实现服务、人员及技术的全面联系。

4.4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患者信息共享

健康档案是承载居民健康信息的重要载体, 是实现居民连续性医疗服务的重要辅助工具。充分利用健康档案, 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使患者的诊断、检查等医疗信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之间流动, 是两级医疗机构合作的重要媒介。

以双向转诊制度为纽带的医疗服务体系的目标是充分利用医疗资源, 为居民提供连续性和经济性的医疗服务。实现的途径是理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医院的利益关系, 加强两者的联系, 促进两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这符合医改的方向, 也顺应了居民的需求。

摘要:医疗服务系统的高效运行有赖于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以双向转诊制度为纽带形成稳定而有序的联系及良好的外部环境。文章以双向转诊为切入点, 应用系统论的观点从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对医疗服务系统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并从改变医保支付、细化双向转诊标准及加强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技术、人员合作和信息共享等几个方面提出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双向转诊,系统分析,医保支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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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魏宏森.系统论——系统科学哲学[M], 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9, 9:15

[3]刘晓溪, 陈玉文, 毕开顺.借鉴英国医疗服务体系破解我国实施双向转诊制度难题[J].中国全科医学, 2013, 31:2926-2929.

[4]甘筱青, 李红.基于系统动力学的双向转诊“下转难”现象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 2010, 10A:3141-3142.

[5]夏琳.我国双向转诊制度优化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论文数据库.2012.

[6]杨群庆.上海市某二级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制度的研究[D].中国优秀硕士论文数据库 (2008) .

[7]魏宏森.系统论——系统科学哲学[M], 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 2009, 9:26-32

[8]闻振宇, 沈文礼, 任建萍, 等.社区居民对“双向转诊"认知及满意度调查[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9, 3:155-156.

7.2015年双向转诊总结报告 篇七

2015年分级诊疗工作情况总结

为适应医疗体系改革,适应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环境,缓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院自2014年12月起开始实施分级诊疗。现已与多家医院开展了双向转诊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医院合作,指导乡镇卫生院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患者满意度,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转诊人数655人,转诊率1.97%,2015年(截止12月31日),我院共转诊病员1035人(下转2人,基层转入7人,上转1026人),转诊率4.11%。,较去年同期转诊人数增加380人,转诊率增加2.13%。

***200***52732542432015年2014年***61季度2季度3季度4季度

二、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存在问题:

1、宣传方式不多,分级诊疗未完全深入人心。公众对分级诊疗目的意义了解不深,也还有基层个别医师对分级诊疗认识不到位、政策不熟悉现象。

2、临床医生对双向转诊工作责任心不够。个别医生填写转诊单内容不完整,字迹潦草,转诊单保存不当导致收集困难等;少数科室未按照规定及时将双向转诊病人登记信息报送到双向转诊接诊室;下转病人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分级诊疗有关要求,下转病人比例未达到指标。

3、医院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急诊、功能科、儿科等方面尤为突出。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院内职工更进一步加强全员教育培训,把非专业人员也要一并纳入;对外改善宣传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对公众的寒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对分级诊疗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不按分级诊疗规定执行的医生严格按我院双向转诊考核办法处理。

3、定期召开分级诊疗工作推进会,对分级诊疗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4、不断改进和完善分级诊疗相关制度及流程,完成分级诊疗工作目标、任务。

西充县人民医院 医务科

8.社区卫生服务双向转诊协议1 篇八

甲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乙方(上转医疗机构):

一、甲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责任

1、医生要熟悉转诊医院的基本情况、专家特长、常用检查项目及价格,协助和指导病人选择合适的专家和检查项目;

2、遇有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在征得患者同意的基础上,有义务将患者转诊至协议医院,不得索取任何费用;

3、危急重症患者转诊时必须谨慎,应第一时间就地抢救处理,转院时需派专人护送,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人病情并提供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

4、遇有职业病、精神障碍性疾病患者应及时上转至相应的专科医疗机构或有相应专业的综合医院;

5、遇有传染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将各类传染病人转至传染病定点收治医院并按规定上报疫情;

6、上转病人要填写《双向转诊(上转)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由经治医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7、对上级医院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后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二、乙方(医疗机构)责任

1、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双向转诊工作,专线电话号码

实行24小时连续服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明确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

2、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病人要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及时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

3、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优先安排住院手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来的患者无特殊情况不作不必要的重复

检查,实行“一单通”等资源共享,根据病情合理检查;

4、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及时的会诊或急会诊,协助甲方处理疑难病症;

5、对康复期、诊断明确且病情稳等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转病人时,填写《双向转诊(下转)单》,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患者治疗评估和诊断、预后、辅助检查,转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后续的治疗、康复方案及诊治医生名、联系方式等材料,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加盖公章(或诊断专用章)后转回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下一步的康复治疗。

6、将本单位简况、特色、知名专家特长、大型设备拥有情况及优惠政策编辑印成册,发至社区医生手中,方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生转诊。积极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解决技术难题,有些检验项目,患者前往医院又有困难的,社区机构可按要求留取标本,送往乙方进行检验。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卫生局一份。

8、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负责人签名:乙方负责人签名:

9.门诊病人双向转诊调查分析 篇九

1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调查地区与对象

本研究以调查时段内前来公明人民医院、社康中心(站)就诊的患者为调查对象,共计585名患者。

1.2 调查内容

包括病人一般情况、既往就诊次数、就诊时间、疾病主要诊断或症状、病人以及医生转诊意识、转诊原因、转诊形式、转诊单位、转诊实施的程度、医生是否告诉患者转诊标准和在社区的优惠政策。

1.3 调查方法

一是观察法,通过培训调查员,在诊室易于观察医生与病人的位置,观察每一位就诊病人与医生的言行,并填写有关调查表;二是文献法,通过查找规定时间段相关机构的转诊单,记录相关转诊信息。

2研究结果

2.1 观察对象基本情况

2.1.1 年龄与性别。

本研究共观察病例585例,男性327例,占55.9%,女性258例,占44.1%,男性略高于女性,年龄与性别构成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2.1.2 疾病分布情况。

观察疾病种类繁多,分析时从中挑选出感冒、高血压、扁桃体炎、外伤、糖尿病这5种较为常见的疾病作为单病种分析,其余都以系统来进行划分,如图1所示。

由图1可以看出,转诊率较高的几类疾病分别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妇科疾病次之。在扁桃体炎、泌尿系统疾病中没有出现转诊病例;在肝胆疾病中有1例转诊,疾病诊断为丙肝;妇科疾病中主要是产检;呼吸系统疾病中有肺结核、肺炎、咽炎。由于不清楚是否是医生在患者的整个就诊过程中对其疾病没有做出明确诊断,其转诊率仅为4.26%。

2.1.3 就诊时间。

社康中心(站)、公明人民医院两级医疗机构的平均就诊时间为6.64分钟。其中社康中心(站)为6.85分钟,公明人民医院为6.48分钟,都远比行业规定的20分钟少[4]。

社区卫生服务以满足群众需求,保护或促进人民健康为出发点。根据10部委文件《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社区卫生服务应具备“六位一体”的功能。“六位”是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社区预防、社区保健、常见病和慢性病治疗、社区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一体”是指在社区卫服务中心(站)提供上述综合、连续的优质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的功能除了疾病的诊断治疗外,更重要的就是要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预防性的工作。社康中心(站)平均就诊时间仅为6.85分钟,在这段时间内,大部分医生只是对疾病做出诊断和治疗,而在健康教育等方面基本没有实行。导致这样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为:就诊的人数较多、就诊人次作为医院对医生绩效考核的一个指标。

公明人民医院主要是针对一些社区无法解决的疾病,这些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是较为复杂的。公明人民医院医生的平均诊断时间为6.48分钟,远少于国家规定的20分钟。导致诊断时间短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为:(1)就诊的人数较多;(2)就诊人次作为医院对医生绩效考核的一个指标;(3)病人分流不合理,常见病、慢性病等患者直接选择公明人民医院就诊。

2.1.4 既往就诊情况。

在585例观察对象中,记录到580例患者的既往就诊情况, 395例是第1次就诊,占68.10%。其中:社康中心(站)169例,占67.33%,公明人民医院226例,占68.69%。可以看出,公明人民医院的患者第1次就诊率达到68.69%,而这些疾病又大多数是常见病、多发病等社区可以治疗的疾病。可见,病人流向不合理,社区没有充分发挥其分流病人的功能。

2.2 转诊情况

2.2.1 总体情况。

2.2.1.1 社康中心(站)上转病人情况。

社康中心(站)上转的病人有些直接转到公明医院,也有部分转到市/区医院、专科医院。本次调查一共在社康中心(站)观察258例患者的就诊情况,转诊23例,其中19例转到公明医院,4例转到区市医院或专科医院。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2.2.1.2 公明医院转诊病人情况。

公明医院既有下转到社康中心(站),也有部分转到区市医院或专科医院。本次调查一共在公明医院观察328例患者的就诊情况,转诊12例,其中8例转到社康中心(站),4例转到区市医院或专科医院。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

本研究中的双向转诊指的是纵向的、狭义的双向转诊,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上级医院、上级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相互转诊。在本次调查中,通过对两者之间的转诊情况比较,显示上转比例是下转的3倍多,说明下转难。

2.2.1.3 转诊疾病情况。

在公明人民医院下转到社康中心(站)的8例患者中,高血压5例、产妇2例、糖尿病1例,病种少,且为慢性病、诊断清楚或是只需要康复治疗的疾病。

而社康中心(站)上转到公明人民医院或是其他区市医院的疾病种类繁多,上转的23例患者中孕检4例、肺炎2例、胃炎2例,其余感冒、咽炎、便秘、腹痛、风湿、取环、流产、产检、宫外孕、牙周炎、肺结核、偏头痛、胰鞘囊肿、殴打内伤、输卵管疾病各1例。

2.2.2 转诊病例年龄和性别分布情况。

2.2.2.1 不同年龄转诊患者的情况。

在观察到的19例有年龄记录的转诊患者中,最小年龄为20岁,最大为77岁。转诊较多的分布在60岁及以上和22~45岁两个年龄段。

2.2.2.2 不同性别转诊患者的情况。

在观察的327例男性患者中,转诊人数为14人,转诊率为4.28%;在观察的258例女性患者中,有21例转诊,转诊率为8.14%,女性转诊比例明显高于男性。

2.2.2.3 病人询问转诊。

本次调查显示,在585例中仅有3例(0.51%)是病人询问转诊事宜,可见病人转诊意识弱。

2.2.2.4 医生建议转诊的形式。

在公明医院、社康中心(站)之间实施转诊的总例数为26例,其中上转18例,下转8例,医生建议转诊的形式主要为口头建议、填写转诊单。具体情况见表4。

在本次观察研究中,62.96%的医生只是口头建议转诊,可能造成患者在上级或下级医疗机构继续就诊时候缺乏有效凭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及无法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如免挂号费等);其他的转诊病例填写了转诊单,但大多数患者常将转诊单丢失,仍然会遇到同上的麻烦。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将转诊单设计在病历本上。这样不仅可以防止转诊单丢失,而且还可以连续记录病人就诊的连续过程,为医生进一步诊断治疗提供参考。

2.2.2.5 转诊实施的程度。

通过观察医生在实施转诊时,指导病人在就医去向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具体情况见表5。

本次调查显示,医生指导病人就医去向的情况为:65.71%医生都只提到医院这个层面,使得患者在继续就诊时处处“碰壁”,需花很长时间才能找到所要到的什么科室、找谁看病等,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病人的转诊意愿。

2.2.2.6 转诊标准及政策。

在对医生的行为调查中,35例转诊病例中仅有3例(0.51%)是医生告知患者转诊标准,没有1例被告知在社区就医的优惠政策。医生在双向转诊宣传方面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3讨论与建议

双向转诊促使病人合理分流,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绿色通道,同时双向转诊机制也为社区卫生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但由于我国的社区卫生服务尚处在发展的初期,在这一大环境下的双向转诊实施的情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转上容易,转下难”的局面。

3.1 双向转诊实施不力的主要原因

3.1.1 全科医生还未成为真正的“守门人”。从本调查双向转诊的转入情况可以看出社区患者就诊自由,公明人民医院患者第一次就诊率达到68.69%,而这些疾病又大多数是常见病、多发病等社区可以治疗的疾病。因此社区在不断提高全科医师素质的同时,政府应合理引导社区居民就诊,实现患者“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合理流向。

3.1.2 目前我国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尚无向上转诊和向下转诊的规范标准,转入或转出患者未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双向转诊,这是非常现实且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3.1.3 患者在上级医院已经治疗好出院,而不需要转诊,这是造成下转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3.1.4 转诊之后治疗缺乏连续性。如在调查中发现,病人转到公明人民医院以后,不知道怎么接受下一步诊疗过程,需要寻找科室、医生,在就诊时医生又将其当成新来的病人重新进行诊断与治疗。

3.1.5 转诊程序麻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医生填写转诊单麻烦;第二,病人在转诊实施中需要办多项手续。要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对医生采取一定激励措施外,还要设计合理的转诊流程,简化转诊过程。

3.1.6 居民转诊意识不强。本次调查显示,585例仅有3例(0.51%)是病人询问转诊事宜,病人转诊意识非常弱。

3.1.7 医务人员转诊意识不强。在观察中发现,医生在整个就诊过程中对患者的疾病没有做出明确诊断,而这部分病人的转诊率仅为4.26%。

3.2 完善双向转诊制度的建议

3.2.1 逐步试行全科医生首诊制。除急危重抢救病人外,一般病人经社区医生首诊后,由社区医生决定留诊、会诊、转诊,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提高现有卫生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真正成为社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

3.2.2 明确转诊的程序、标准等。如统一双向转诊程序,包括转诊文书、手续、交接制度和社区医生转诊陪护制度等,规定向上转诊和向下转诊的标准,明确转诊医院各自的责任和分工,规范转诊中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3.2.3 将医疗保险制度与双向转诊结合起来。适当拉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型医院就诊费用标准和自负比例差距,引导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治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引导病人合理分流。

3.2.4 转诊医院间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设立专线电话,以便及时、准确地接收安置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送的病人,减少转诊环节,方便患者。

3.2.5 加大力度宣传双向转诊。加强对双向转诊制度的宣传,针对不同人群,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居民对双向转诊的认知及转诊意识。

摘要:目的通过开展门诊病人双向转诊的实证研究,获取有关证据,为卫生管理和医院管理提供决策证据。方法分析深圳市公明人民医院及其社康中心(站)就诊的585例患者。结果公明医院及其下设社康中心(站)间的上转率为7.39%,下转率为2.44%;62.96%医生口头建议转诊,65.71%的医生只告知病人转诊医院层面,公明人民医院首诊比例为68.69%。结论下转难,社区首诊病例相对少,转诊规范落实不到位。建议落实病人社区首诊制,加强转诊规范建设和落实。

关键词:门诊,病人,双向转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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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小平,等.“以病人为中心”理念下的双向转诊管理探讨[J].中国全科医学杂志,2002;5(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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