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2024-07-26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8篇)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篇一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举报明白纸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违规违纪行为,将作风建设做深做实,现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具体表现及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表现

(一)违规公款吃喝

(二)公款国内旅游

1、借公务差旅(包括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之机旅游

2、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即打着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之名的纯旅游)

3、用公款报销个人的旅游费用

(三)公款出国境旅游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1)公车私用(2)私驾公车发生事故(3)私车公养(4)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5)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6)违规更新公务用车(7)违规借用、占用、换用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8)授意或指使下属单位超标准购置车辆(9)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10)租用超标准车辆供单位或个人乘坐(11)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2)违规将公务用车作为领导专车(13)违规悬挂或套用警用、专段号牌(14)其他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行为

(五)楼堂馆所违规问题

1、一人一间办公用房,但房间面积超过规定标准

2、一人二间房甚至多间办公用房(一人拿多把房间钥匙供自己使用)

3、房中房(主办公房间不超标,但房间安装有暗门,把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

4、将办公用房名称改头换面,但主要是供个人办公、休息使用;

5、名义上是多人占用,实际使用人数少于名义人数;

(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

(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1、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2、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八)大办婚丧喜庆

(九)其他

1、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

2、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高档住宅、别墅)

4、领导干部住房违规问题

二、举报方式

如发现以上违规违纪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方式向区纪委监察局进行举报,举报须有理有据、事实清楚。

2.中央八项规定的台湾效应 篇二

这种评价让作为年轻人的我耳目一新,但很快在从台湾经香港回大陆时,心情又回到了原点。红磡火车站里,因为已经没有火车票,我找到了处大巴售票处。服务生用极为轻佻的语气,用儿化音没有一处用对的普通话告诉我已经没有票了,然后转过头和另外一名服务生相视一笑。不远处维港对面的中环,正被愤怒的人们占领着。

内地与香港的关系,开始成为一些台湾舆论讨论的话题。他们担心随着越来越多的大陆人可以到台湾旅游,必然会出现抢奢侈品、奶粉等现象,若未来两岸走得更近些,允许大陆人来台湾买房,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

台湾人的这种担心也不是没有理由。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香港人移民台湾,根据11月份台湾“移民署”统计,往年香港来台居留的人每月不到百人,但到今年前三季度,居然暴增了6倍。

大陆人民的来访更加剧了这种担忧。最高级的当属一些官方参访团,以2010年为例,大陆一些省市参访团,总人数高达数千人。如江苏省委书记率领的参访团接近3000人。而且江苏下辖的13个地级市书记、市长也陪同访台。时任海基会董事长的江丙坤开玩笑说,“江苏省委都可以在圆山开会了。”人数多以外,大陆团的采购能力也相当强,这些年来的大陆参访团下单都是以亿计算。

台湾一些地方政府未见过这阵仗,加上台湾社会对政府预算有着严格的监督,其公关预算只占很小比例,一些大陆团几乎把整年度的公关预算吃光。最早被爆“吃空预算”的是南投县政府。由于大陆旅行团开放来台,日月潭是必游景点,大陆团通常会顺道转到南投县政府拜访,县府2010年500万元新台币的接待预算仅过4个月已花掉400万元,为此,县长李朝卿宣布“筛选接待”大陆团。这种理由当然不会在对岸客人那里过关,“只要你们把排场摆下。客,你们请。钱,我们出!”。“客观的说,今年好多了,你们那出台了八项规定后,参访团少了很多。”上面那位朋友说。

3.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篇三

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对照检查清单

1.是否存在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研究、部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治理工作;

2.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知、通报等文件收发登记制度不健全、传递渠道混乱、选择性传递、选择性落实问题;

3.是否存在对于中央、省委、市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通知、方案、通报等文件不学习、不传达、不落实,或者学习传达落实没有达到全覆盖要求的问题;

4.是否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5.是否存在未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问题;

6.是否存在没有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培训、教育具体方案,或者方案照抄照搬、不具有可操作性等问题;

7.是否存在没有建立“四风”问题主动发现、分析研判、快速处置、情况通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或者虽建立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8.是否存在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全部推给纪委的问题;

9.是否存在定期听取、通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0.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市委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汇总报告、情况通报等机制不坚决、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11.是否存在贯彻执行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宛发﹝2018﹞9号)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改进新闻报道等相关规定要求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

12.是否存在结合突出问题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巡察监督不积极、不主动的问题;

13.是否存在没有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将执行情况向党委会(常委会)汇报,并在一定范围通报,对违反规定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问题;

14.是否存在没有每年底开展1次专项检查,每半年将贯彻执行情况报送上级党组织的问题;

15.是否存在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摆、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16.是否存在监督举报渠道不畅通,群众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举报不便捷、受理不及时等问题;

17.是否存在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态度不坚决,处理“宽松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18.是否存在**对照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情况不认真,“四风”问题查找不具体,批评和自我批评达不到“红脸出汗”效果,整改措施虚化,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等问题;

19.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筛选不精准、覆盖面小、类别及层级单一;以案促改满足于开开会、发发言、表表态、写写心得,非案发单位、违纪当事人存在看戏心态,警示教育效果差等问题。

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对照检查清单

1.是否定期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每年至少一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是否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相关文件及时审签批示,提出明确意见;

3.是否带头参加下级党组织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为主题的**;

4.是否对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督;

5.是否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定期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谈话提醒或约谈;

6.是否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主动接受和鼓励同级纪委监督;

7.是否定期听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报告,对纪委(派驻纪检组)提请的事项及时研究决策;

8.是否健全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机制;

9.是否发挥“一把手”表率作用,严格自律,带头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10.个人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需逐项对照“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清单”进行对照检查)。

三、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对照检查清单

1.是否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或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汇报,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抓好整改落实;

2.是否定期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联系单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3.是否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研究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加强教育;

4.是否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相关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5.是否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定期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开展谈话提醒或约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

6.是否自觉接受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监督,严格自律,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7.个人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需逐项对照“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清单”进行对照检查)。

四、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对照检查清单

1.是否报请或者会同党委(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题报告,综合分析所联系的地方、部门、单位纠治“四风”状况,向党委(党组)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措施和具体建议,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是否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分析研判、信息共享、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3.是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4.是否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管理监督,对不明确事项逐一规范;

5.是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是否将执行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宛发〔2018〕9号)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

7.是否定期监督检查地方、部门、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并综合运用多种形式督促整改落实;

8.是否强化日常监督,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重点督办,加强对巡视巡察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

9.是否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教育提醒、组织监督检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10.是否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持续保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查纠“四风”的高压态势;

11.是否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查纠“四风”工作机制,提高精准发现和查处能力;

12.是否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举举报,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13.是否对监督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向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通过督促召开专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督查督办,推动整改;

14.是否把查处违反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审查调查重点,优先处置“四风”问题线索;

15.是否坚持“一案双查”,对不履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或履行不力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不担责就要被问责的强烈信号;

16.是否定期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十九大后、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17.是否推进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问题症结,整改突出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强化运用身边案例的警示教育;

18.是否适时对发案单位党组织**召开情况进行检查;

19.是否坚持和完善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

20.是否加大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指导,建立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月检查、季分析”制度;

21.是否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清单

(一)违规吃喝

1.是否参与非公务的公款大吃大喝。如: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

2.是否在公务接待中超标准公款吃喝。如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安排陪餐人员,提供高档菜肴、酒水或香烟等;

3.是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4.是否到高档小区、写字楼、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

5.是否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6.是否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酒水、香烟等;

7.是否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或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

8.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私款宴请,或由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宴请;

9.是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吃喝或其他活动(不论是公款还是私款);

10.是否在工作日中午及其他执行公务时间饮酒。

(二)违规使用公款

1.是否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2.是否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3.是否用公款定制酒、茶,收送高档香烟;

4.是否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5.是否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6.是否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1.是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

2.是否公车私用;主要指由公共财政负担的从事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的单位的汽车被用于非公务用途的情况;

3.是否换用、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4.是否由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派员驾车,或既领车补又坐公车等;

5.是否在公车相关账户或费用中报销私家车有关费用、私人开支费用等;

6.是否私车公养,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或用于个人消费。

(四)公款国内旅游

1.是否虚构名目公款旅游,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

2.是否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

3.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旅游安排,或由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旅游安排。

(五)违规出国(境)

1.是否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以考察调研、招商引资、培训、奖励激励等名义,打着公务的幌子旅游;

2.是否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主要是擅自改变行程、绕道或延长时间旅游;

3.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公款安排的出国(境)旅游,或由其报销旅游费用;

4.是否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临时出国;

5.是否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下属单位、企业、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

(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1.是否在节日期间或日常往来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既包括公款的,也包括私款的;

2.是否通过网购、快递、提货券、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3.是否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等提供礼品礼金用于赠送,或让其报销相关费用。

4.是否收送名贵资源特产类物品,是否利用各类特产类物品谋取私利。

(七)违规使用办公用房

1.是否超标准使用或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

2.是否存在超标后明改暗不改,加桌子不加人,隔离空间后仍由本人使用,或由暗门连接休息室、卫生间等问题;

3.是否存在已调离、已退休领导干部长期占用办公用房的问题;

4.是否存在在不同部门任职同时占用多处办公用房的问题。

(八)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1.是否超过规定标准、擅自扩大或缩小范围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2.是否擅自出台政策,发放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年终奖等;

3.是否巧立名目滥发钱物;

4.是否弄虚作假套取费用;

5.是否用“小金库”列支津贴补贴或福利等。

(九)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1.是否存在大操大办问题;

2.是否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

3.是否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4.是否超过申报桌数或宴请人数;

5.是否在婚丧喜庆事宜中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是否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

7.是否变换形式违规操办,如:化整为零多次操办,异地操办,以他人名义操办等;

8.是否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暗自收受礼金、安排他人收受礼金、通过微信红包等衍生工具收受礼金等;

9.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与操办亲属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

10.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邀担任主婚、证婚、总管、司仪等角色;

11.是否搞封建迷信活动、举办低俗演艺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12.是否直接或者变相使用公款支付费用,或者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减免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3.是否使用公车、公物,指派单位人员参与操办,借用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企业、个人的人力、物力等。

(十)违规公务接待

1.是否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主要包括差旅中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超标准,以及其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的问题,比如迎送方式、出行活动等方面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是否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

3.是否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4.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公务出差费用;

(十一)其他

1.是否搞“走秀式”调研,为迎接调研装修布置、现场“踩点”、弄虚作假,搞“经典调研路线”;

2.是否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主要包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由其工作业务范围内的外资、私营企业出资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是否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娱乐活动或其他活动(不论是公款还是私款);

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篇四

心 得 体 会

万屯镇贡新小学:何星洪

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后,我深深体会到了政治局常委们的务实精神。提出这八项规定,他们要求从他们自身做起,一针见血的提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我们从中不难看出中央领导的决心和气魄。新一届中央领导班子给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带了个好头,树立了良好的风气。中央领导同志严格要求从自身做起,我们更没有理由做不好

好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了大事。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小善积多了就成为利天下的大善,而小恶积多了则“足以乱国家”。所以八项规定对我们有很好警醒意义和指导意义。在今后平凡的工作中如何贯彻八项规定?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时刻把学生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经常性的深入学生中,与学生家长面对面的交谈,心贴心服务,为生办实事,倾听学生家长呼声。

其次,要以身作则,做事情讲原则,少走形式,摆正态度和立场,尽量减少给群众带来的麻烦和不满。

最后,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是最贴近群众的,一方面即代表了教师在群众中的印象,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出表率,另一方面,要做好学生家长的传声话筒,及时反映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尽快解决。

5.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篇五

篇一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东河办字

2018

号)要求,我单位

对照督查重点,认真进行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多措并举,推动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组织学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办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干部纪律,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政务办

成立

领导

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主任崔秀丽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由综合室和财务室人员具体负责工作落实。

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中央“八

项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落实好,执行好“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是实现本单位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树立干部良好形象和改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关键。全体党员干部应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切实转变工作方式。

(二)完善制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

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制度》、《请休假制度》等,同时,将机关各项制度与问责追究相结合,用制度切实保障作风建设效果,努力达到“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目标。

(三)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强化职能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周期,提高办事效率。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加大对进驻部门单位和人员的管理监督,以各类创建活动为载体,探索科学有效的人性化考核机制,从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是学习“

八项规定”与政务服务相结合。

完善

业务考核机制,加强对进驻部门的审批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

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规范联审联办程序,完善代办服务制度。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善行政服务环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从根本上解决“只受不理”、“多头办理”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学习“八项规定”与加强廉政建设相结合。结合“八项规定”的学习,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担当好、履行好、落实好。

二、对照标准,全面自查。

(一)公务接待方面。

对2012年以来公务接待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自查。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因公原则,不存在违规套取费用和将私人宴请列入公务接待的情况。公务接待严格按照规格标准,不存在超标接待和超范围接待。

(二)办公用房方面。

办公室主要集中在办公楼5楼,政务办

所有干部职工均不存在超标配备办公用房情况,不存在利用会议室等变相多占办公用房情况。

(三)公务用车方面。

公车改革之前,区政务办

公务车维修、保养、加油实行定点维修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费用结算经办公室、财务室核实,由主要领导审批后统一结算。

公车改革后,区政务办无公务用车。

(四)公款旅游方面。

每年组织人员培训,培训前按照程序报备组织部,并严格按照培训标准制定方案,不存在费用超标和借学习培训为由变相旅游。

(五)发放津补贴方面。

严格按照规定给

职工发放

津补贴,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贴和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工会费等资金专款专用,不存在使用工会会费违规发张津补贴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

领导干部不存在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问题。不存在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变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

(七)收受礼金方面。

节假日

政务办均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廉政

教育

会议,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过节,杜绝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三、查找不足,落实整改

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我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做了

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二是服务能力建设需强化;三是制度体系需完善;四是监督检查工作需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政务办将

在下一步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上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继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大打折扣、搞“变通”。

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针对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规范因公出差、“三公经费”及厉行节约管理事项,建立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制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化监督。依托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贯彻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纪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依照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地自查自纠,现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工作安排部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镇党委政府切实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常抓常管,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每个节日前都开展干部集体廉政谈话,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要求,严防重要节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和“四风”问题反弹。镇党委政府结合本镇实际开展自查自纠,如通过完善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扶贫工作时刻强调纪律,对扶贫工作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安排镇领导干部挂点联系各党支部,每月参加指导所联系的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进一步规范各党组织生活会等。在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中,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二)制度建设、纪律从严从紧情况

近年来洪山镇结合本镇实际,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2017年4月出台《洪山镇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从干部工作、考勤、下村、出差、值班、公务接待、机关财务管理、机关资源节约等方面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管理,要求干部遵守工作纪律,厉行节约,严禁出现文山会海、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行为。镇党委政府工作中按照制定的制度加强干部管理,干部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近两年镇干部没有出现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本镇虽然加强了制度建设,但目前还存在制度不够完善明确,有些制度没能及时结合实际修订的问题。比如因我镇办公场地有限,没有存在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所以在楼堂馆所建设方面没有建立专门的制度。这些都体现制度还不够完善,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监督检查、四风整治情况

近年来镇纪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监督意识,公布举报反映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列入监督检查,运用四种常态,时刻关注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对出现问题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今年对上下班不按时考勤的2名干部通报批评,对1个村不落实值班约谈提醒村委主任,移交线索4条,已经对1名党员立案审查。三是紧盯年节假期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各站所各村,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工作日纵酒、滥发津补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全镇各站所各村都能很好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制度还不够完善,一些制度没能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二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监督面还不广。比如没能将监督检查覆盖全镇,排查问题线索还不够多。

三是部分党员干部认识还不到位,在开展群众工作时尤其调解矛盾纠纷时,还偶尔存在吃喝现象。

四是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还有部分党员干部还顾虑旧风俗,出现超桌数宴请情况。

五是部分党员干部存在先出差在审批现象,张贴发票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及今后工作打算

通过这次全面自查自纠,我镇全体干部职工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南充、阆中市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还存在的部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积极落实整改,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八项规定”。

1.继续加强“八项规定”精神实质的学习与领会。实行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结合每周例会活动,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要求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2.加强制度建设,对薄弱环节加强监管。针对现有制度还不完善的问题,下一步镇党委政府将查漏补缺,及时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更明确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楼堂馆所建设制度等制度,并且及时结合当前新形势修订完善原有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对干部服务作风、村居干部纪律管理等薄弱环节制定相关制度加强监管。

3.深化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定点包片监督制,每个片区落实一名党委委员、一个包村工作组开展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将监督面扩大到全镇,每月监督组对责任片区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紧盯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查办,通过持续的监督检查巩固八项规定成果,决不让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反弹。

4.加强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和“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加强问责力度,针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婚丧喜庆事宜还存在超标准宴请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整改,不进行整改的人员加强问责追究,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和“四风”问题。

篇二

根据县目督办通知要求,我局对今年以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自查。现将有关事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防震减灾局紧密结合实际,于年初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并充分利用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规定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

轻车简从深入调研,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天,主要领导外出随行不超过2人,接待陪同不超过3人。下基层调研不搞迎来送往,不接受礼品,不上高档菜肴,全部在食堂用餐。在此基础上,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采取“走下去”与“请上来”相结合的办法,先后20次深入基层,与基层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心贴心谈话,认真了解、解决在履行职能和服务群众、服务民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

(三)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压缩会议规模,今年,全市半年震情趋势会商会和地震监测业务培训会在荥经召开,人数控制在40人以内,会议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单位内部职工会、专题学习会以商讨工作和教育学习为主,内部会议不作长篇讲话,时间一般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四)努力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

一方面,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一般性经验材料、情况报告不以文件形式转发。另一方面,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截至8月共发红头文件18件,信息20篇,除特殊情况须签批外,均通过党政网网发。

(五)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办公开支

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单位未配置公车,下乡或前往外地办理紧急事情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派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无出国出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通过半年多来的持续努力,在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人员对落实“八项规定”在思想认识上还没有完全到位;抓制度落实时紧时松,缺乏常抓不懈的工作力度;

有的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结合实际抓落实的力度欠缺。

6.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篇六

省委教育工委副書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梁宝林主持会议,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谦、郭立宏先后传达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

会议认为,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新政新风,为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树立了标杆、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迅速把文件精神传达给本部门本校处级以上干部,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要因地制宜,结合本校本部门实际,对照检查作风建设方面的不足和差距,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改进作风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会议强调,各高校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以优良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校风学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还就当前进一步加强学校稳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决定近期派出3个工作组,深入各市区、各高校和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地各校维护校园稳定安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7.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篇七

问题

【信息时间:2013/12/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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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 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兼区水文水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文达铺张浪费办比赛及收受礼金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陕西省宁陕县副县长叶庆春等人违规办理审批手续公款出国旅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陈汉华等人违规公款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山西省太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薛俊虎大办女儿婚宴收取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行政职务,违纪礼金予以

收缴。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诚谦等人会议期间违规饮酒、收送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违规购买豪华车辆,该局局长、总经理、党组书记户春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超标车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开拍卖。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中央纪委近期发出的有关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通知要求,令行禁止,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已先后4次共对3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农业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违规使用科研项目经费购买月饼发给职工,该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张显良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用公款给中粮集团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送中秋节礼,时任总经理江国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陈汉华等人违规公款宴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山西省太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薛俊虎大办女儿婚宴收取礼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免去行政职务,违纪礼金予以收缴。

8.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读 篇八

头看”工作方案

乡镇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自治区第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自治区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自治区及市委、区委的部署和要求,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乡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

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乡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乡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乡直各单位是否重视对上级巡视组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各村党(总)支部书记、乡直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实施细则、自治区纪委和市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及区实施细则、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市委及区委实施

细则以及市纪委、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是否结合本村、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村、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的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

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要内容,成效如何,是否存在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律审查空白点;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巡视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出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5.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各村、各单位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4个月,乡党委2017年3月下旬召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动员部署。(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乡党委3月3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我区“回头看”工作,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自治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通知》和市、区实施细则以及“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村、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自查自纠。(2017年3月下旬至4月6日)要紧紧围绕乡党委“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村、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村、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经村(总)

支部书记和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在4月6日前报乡纪委办公室。

3.全面约谈。(2017年3月下旬至7月)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由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开展约谈,乡三家班子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和挂点联系村开展集中谈话。坚持抓早抓小,盯紧小过小错,针对各村、各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

4.集中检查。(2017年4月10日至15日)乡党委组织6个由乡党委委员带队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检查,对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区委决策部署,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查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巡视整改不到

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检查内容除上述重点外,要对自查自纠中“零报告”的单位上门督查。切实发现并查处一批问题,实现监督检查的全覆盖。检查组检查结束后立即进行反馈,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1.做好迎检。自治区纪委于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纪委于4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交叉检查活动,对各部门、各单位“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和隐形“四风”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近几年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查处、零通报、零问责”的单位上门督查。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自治区、市、区“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各项工作。

2.专项检查。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就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乡党政办公室

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检查,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乡财政所、社保中心分别开展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等方式设立“小金库”行为和巧立名目,变相滥发各种津补贴,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和违规取酬等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

1.整改落实。各村、各单位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

面报告经本村、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月18日前报乡“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纪委汇总后上报乡党委和区纪委。

2.健全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乡三家班子领导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对分管负责的工作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分管财税、人事、党政办、机关后勤的领导分别要在“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结合我乡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还没有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的,要及时出台我乡相应的配套制度;已制定有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但已不适应目前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的,要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意“回头看”成果的运用,牢固

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总)支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各村支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回头看”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乡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紧盯任务,倒排工期,确保成效,不得避重就轻、敷衍应付,坚决防止走过场。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督

促整改问题上,紧盯老问题,注意发现“四风”新动向、新情况。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举报,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组织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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