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交易案例

2024-10-19

远期外汇交易案例(共7篇)

1.远期外汇交易案例 篇一

贵州期货从业基础知识:外汇远期交易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公司制期货交易所董事长行使的职权不包括. A:主持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日常工作 B:组织协调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C: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D: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通过的制度和决议

2、我国对期货业实行分类监管坚持__为核心。A.以风险管理能力 B.以监管措施 C.集体决策

D.评价工作公开透明

3、中央银行在干预外汇市场的同时,采取其他金融政策工具与之配合,以改变因外汇干预而造成的货币供应量的变化,这是冲销式干预。它对汇率的影响是()的。

A:比较大的 B:比较持久的 C:比较小的 D:比较迅猛的

4、不仅对现货商具有规避风险的作用,而且对期货商的期货交易也具有一定程度的规避风险的作用,相当于为高风险的期货交易买上一份保险。A:现货交易 B:远期交易 C:期货交易 D:期权交易

5、相关关系按变量多少分为____ A:单相关、复相关

B:完全相关、不完全相关和不相关 C:线性相关和非线性相关 D:正相关和负相关

6、我国豆油进口的主要来源国是__。A.阿根廷 B.巴西 C.美国 D.欧盟

7、下列关于赌博与投机的比较,正确的有__。

A.前者是客观存在的风险,而后者的风险是人为制造的 B.二者对结果都是无法预测的

C.前者只是个人的金钱转移,而后者具有在期货市场上承担市场价格风险的功能 D.前者对结果是无法预测的,而后者可以运用自己的智慧去分析、判断、正确预测市场变化趋势

8、关于跨市套利风险分析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比价关系只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具备相对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是建立在一定现实条件下的

B:政策性风险或称系统性风险,指国家对有关商品进出口政策的调整、关税及其他税收政策的大幅变动等,这些都可能导致跨市套利的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套利的最终效果

C:由于国内禁止未经允许的境外期货交易,目前大多数企业只能采用各种变通形式通过注册地在香港或新加坡的小规模代理机构进行外盘操作,这种途径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D: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或时间范围内,套利合约价格的异常波动从而导致整个套利交易失败的风险

9、某种商品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影响因素有__。A.该商品的体积

B.该商品的储藏、保管方式和特点 C.该商品的生产、使用、消费等特点 D.该商品的期货价格的价格波动规律

10、()应当从投资者的经济实力、股指期货产品认知能力、投资经历等方面,制定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A.中国期货业协会 B.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C.财政部门

D.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

11、期货公司的()不符合要求的,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期货公司予以改进或者更换。A.交易软件、财务软件 B.杀毒软件、财务软件 C.结算软件、杀毒软件 D.交易软件、结算软件

12、芝加哥商业交易所13周美国短期国债期货报价增加1个基点时,该合约增加。

A:10美元 B:12.5美元 C:25美元 D:31.25美元

13、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期货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内,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A.20天 B.1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14、期货交易所为交易双方提供结算交割服务和履约担保,实行严格的结算交割制度,违约的风险很小,但也相应增加了成本,期货交易成本有__。A.仓储费 B.佣金

C.交易手续费 D.保证金利息

15、下列关于期货交割的说法,正确的是__。A.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

B.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会员独立进行 C.交割仓库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D.期货公司与交割仓库签订交割协议

16、具有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所在机构应当为其办理从业资格申请。

A.已被本机构聘用,且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B.最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C.未被中国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市场禁人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经届满 D.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撤销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17、在一个有家庭、企业、政府和国外的部门构成的四部门经济中,GDP是____的总和。

A:消费、总投资、政府购买和净出口 B:消费、净投资、政府购买和净出口 C:消费、总投资、政府购买和总出口 D:工资、地租、利息、利润和折旧

18、期货交易应当采用()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A.公开的集中交易 B.公开的分散交易 C.不公开的分散交易 D.不公开的集中交易

19、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的是()。A.中国证监会

B.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C.中国期货业协会 D.期货交易所

20、下列属于期货市场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的是()。A.促进本国经济国际化  B.利用期货价格信号,组织安排现货生产  C.促进本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D.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参考依据

21、______是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保证金管理和结算风险控制的机构。

A.期货公司 B.期货业协会 C.期货结算机构 D.财务部门

22、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向投资者承诺或者保证,情节严重的,由协会撤销其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在()拒绝受理从业人员资格申请。A.1年内 B.6个月内

C.3年内或永久性 D.永久性

23、中国证监会在受理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A.15日 B.30日 C.3个月 D.6个月

24、下列构成不同月份金融期货价格差异的原因有__。A.通货膨胀率 B.利率 C.预期心理 D.仓储成本

25、从变量之间相关的表现形式看,可以分为____ A:正相关和负相关

B:线性相关和非线性相关 C:单相关和复相关 D:完全相关和无相关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影响需求的因素有______。A.价格 B.收入水平C.偏好

D.消费者预期

2、某套利者在黄金市场上以950美元/盎司卖出一份5月份黄金期货合约,同时他在该市场上以961美元/盎司买人一份9月份的黄金期货合约。若经过一段时间后,5月份价格变为955美元/盎司,同时9月份价格变为972美元/盎司,该套利者同时将两合约对冲平仓,9月份的黄金期货合约赢利为。A:-11美元/盎司 B:11美元/盎司 C:5美元/盎司 D:-5美元/盎司

3、__是交易所每周信息公布的内容。A.周收盘价 B.最新价 C.持仓量

D.标准仓单量

4、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__。A.交易单位与合约价值 B.最小变动价位

C.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D.最后交易日

5、在美国,发行量最大的债券品种是__。A.国债

B.州政府债券 C.企业债券 D.银行债券

6、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包括____ A:公司章程草案 B:经营计划

C: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 D:发起人的住址及其信用状况

7、下列行业的厂商中,__厂商很可能购买天气期货以规避天气变化所引发风险。A.农业 B.保险业 C.软件业 D.旅游业

8、套期保值队伍的壮大,有助于抑制市场__,稳定市场,扩大市场投资价值。A.过度投机 B.健康发展 C.逼仓行为 D.价格波动

9、某投机者以2、85美元/蒲式耳的价格买入1手4月玉米期货合约,此后价格下降到2、68美元/蒲式耳。他继续执行买入1手该合约则当价格变为____美元/蒲式耳时,该投资者将头寸平仓能够获利。A:

2、70 B:

2、73 C:

2、76 D:

2、77

10、持仓费是指为拥有或保留商品、资产等支付的__等费用总和。A.交易手续费 B.保险费 C.利息 D.仓储费

11、期货公司管理人员对期货从业人员发出违法违规指令的,期货从业人员应当__。

A.先予执行,然后按照所在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 B.予以抵制,并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

C.予以抵制,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内部程序向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报告 D.先予执行,然后向中国期货业协会报告

12、整理形态主要包括______。A.波浪线 B.旗形 C.三角形 D.矩形

13、根据规定,下列主体中,()应当按照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风险准备金,不得挪用。A.期货公司 B.期货交易所

C.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 D.中国期货业协会

14、套利交易中模拟误差产生的原因有__。A.组成指数的成份股太多

B.短时间内买进卖出太多股票有困难 C.买卖的冲击成本较大

D.股市买卖有最小单位的限制

15、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拟任人的能力、品行和资历进行审查的方式有()。

A.审核材料 B.考察谈话

C.调查从业经历 D.公开选举

16、某投资基金为了保持投资收益率,决定通过股指期货合约为现值为1亿元、β系数为1.1的股票进行套期保值,当时的现货指数为3 600点,而期货合约指数为3645点,假定一段时间后现货指数跌到3430点,期货合约指数跌到3 485点,乘数为100元/点。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__。A.该投资者需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B.该投资者应该卖出期货合约302份 C.现货价值亏损5 194 444元 D.期货合约盈利4 832000元

17、期货公司有下列哪些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A.违反规定从事与期货业务无关的活动的 B.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期货自营业务的

C.接受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 D.进行混码交易的

18、期货市场风险成因包括()。A.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 B.非理性投机

C.市场机制不健全 D.价格波动

19、在正向市场上,如果供给不足,需求相对旺盛,则会导致近期月份合约价格的__远期月份合约,交易者可以通过买入近期月份合约的同时卖出远期月份合约而进行牛市套利。A.上升幅度大于 B.下降幅度小于 C.上升幅度小于 D.下降幅度大于

20、在我国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A.5 B.10 C.15 D.20

21、下列关于跨商品套利的说法,正确的是__。

A.跨商品套利可以利用没有关联的商品的期货合约进行套利 B.跨商品套利同时买入和卖出不同交割月份的商品期货

C.跨商品套利可以分为相关商品间的套利和原料与成品间套利两种情况 D.大豆和豆粕之间的套利属于跨商品套利中的相关商品间套利

22、证券公司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不得从事以下()行为。A.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 B.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C.协助办理开户手续

D.利用证券资金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期货保证金

23、我国期货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的特点包括______。

A.交易所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的限仓数额及大户报告标准

B.投机头寸达持仓限量6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

C.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适用的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相同 D.按照合约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确定不同持仓限额

24、下列关于投机交易的说法,正确的有__。

A.违背市场规律进行操作的投机不能减缓价格波动

B.当期货市场供过于求时,投机者低价买进合约使得期货价格上涨,供求趋于平衡

C.当期货市场供过于求时,投机者高价卖出合约使得期货价格下跌,供求趋于平衡

D.操纵市场的投机行为能减缓价格波动

25、的实施,标志着现代期货市场的确立。A:标准化合约 B:保证金制度 C:对冲机制 D:统一结算

2.远期外汇交易案例 篇二

一、外汇远期内部控制目标

外汇远期交易的最初目的是为了使进出口商、货币借贷者以及投资者借助外汇交易来消除汇率变动的风险。但是, 随着金融自由化和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 远期外汇交易已同时被广泛地作为国际间的外汇投机和套利的工具, 因而其功能也不断扩大。目前国内企业运用外汇远期主要是为了防范外汇风险, 因此企业首先要明确外汇远期业务的内部控制目标:规范外汇远期的管理行为, 引导企业加强对外汇远期业务的内部控制;提高外汇远期业务风险管理水平, 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遭受财产损失风险;防范外汇远期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明确职责权限, 降低决策风险。

二、外汇远期业务流程控制

外汇远期交易能否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能否做出正确的决策, 而正确的决策又依赖于一个良好的业务流程管理控制系统。

(一) 汇率风险评估控制

企业利用外汇远期主要是为了规避外汇风险以实现套期保值的目标, 而汇率波动是产生外汇风险的决定性因素, 把握汇率波动方向, 对其波动进行准确的预测, 是确定是否使用外汇远期合约的首要工作, 离开了准确的汇率预测, 外汇远期合约的运用就会失去科学依据, 就会走上缘木求鱼的歧途。因此, 企业必须十分重视汇率预测工作。当然, 对汇率进行预测是比较困难的, 因为影响汇率波动的最基本因素有相对利率、相对通货膨胀率、相对收入水平、政府管制及人们的心理预期, 另外还有投机活动和政治经济等各种突发因素。如果逐一分析这些因素, 比较容易发现它们对汇率产生影响的方向和力度, 但是, 这些因素之间往往存在相关性, 一个因素变化时, 其他因素会朝相同或者相反方向变化。汇率波动影响因素之间的这种相关性给汇率预测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 在实际工作中, 企业可先找出影响汇率波动的各种因素, 然后根据历史数据进行适当的分析, 建立汇率预测模型, 以进行比较准确的定量预测。

(二) 外汇远期决策控制

企业对汇率进行预测之后, 就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利用外汇远期交易规避汇率风险以实现套期保值的目标。具体而言, 企业需要先明白套期保值的真正内涵。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 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 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因此, 只有当企业面临较大的外汇风险时, 才需要利用外汇远期进行套期保值。

(三) 套期保值策略控制

选择何种套期保值策略对于企业能否成功实现既定目标也相当关键。远期外汇交易分为保值性远期外汇交易和投机性外汇远期交易, 为规避风险, 企业通常选择保值性远期外汇交易。保值性外汇远期交易按不同目标分为各种不同的情形, 主要有进口商付汇远期外汇交易运作、出口商收汇远期外汇运作和外币借款或投资的套期保值。如何选择套期保值策略应结合企业具体情况。例如, 企业的产品主要用于出口, 公司主要进行外汇远期的空头交易。

(四) 外汇远期询价控制

在做出外汇远期决策之后, 企业就需要确定拟签约银行, 这时报价成为签约的一个重要因素, 各个银行报价并不一样。以人民币对外币远期交易为例, 国内商业银行的远期报价一般是根据国内人民币回购、拆借市场等有关的人民币利率、国际外汇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和即期人民币汇率, 通过国际通用的利率平价计算公式套算而成。不仅如此, 还要充分考虑货币供给、心理预期、NDF市场报价等因素。在引入做市商制度之前, 国有四大商业银行的远期结售汇报价, 特别是同一天的1年期远期结售汇报价 (中间价) , 有时竟相差200个基本点以上。在人民币做市商制度推出之后, 远期结售汇市场报价差异明显收窄, 但还是有差异。差异的原因主要源自各银行对人民币利率和外币利率的比较、银行敞口成本和对未来市场预期的差异。当然, 除报价以外, 还需考虑其他因素。在实际工作中, 在选择银行做远期结售汇业务时, 有些企业还会同时做国际结算业务、存贷款业务等, 所以企业在自身贸易成本的基础上, 不仅仅考虑价格因素, 还综合考虑银行的国际结算业务水平、存贷款业务水平、外汇专业水平、服务质量等因素, 通过全面衡量后再做出选择。

(五) 签约管理控制

进行外汇远期交易时, 交易者必须与银行签订远期外汇交易合同。合同中应详细载明买卖双方的名称、货币种类、金额、约定的汇率、交割期限等。合同一经签订, 双方就必须按照约定, 严格履行相应条款, 不能随意违约。因此, 企业也要重视外汇远期的签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企业相关部门要对合同条款以及可能的影响比较了解, 同时最好聘请法律顾问, 如果涉及法律问题, 企业可及时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

(六) 交易函证管理控制

从事外汇远期交易者, 通常不在短期内交割, 为使交易双方确认交易内容无误, 以免日后交割发生争议, 交易双方需要相互函证。因此, 交易函证的管理也是一项重要工作。企业在交易函证管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两类风险:未追查函证差异;未收到函证回函。针对第一类风险, 企业可指派特定人员处理函证差异, 保持处理函证差异状态的记录, 并定期交由公司管理当局复核, 以确定所有差异均被迅速处理。此外, 当发生第二类情况时, 企业报告未回函证的交易, 并制定追踪函结果的标准程序, 对未收到函证回函再次发函或采取其他确认措施。

(七) 交割管理控制

交割管理控制的主要目的在于避免未察觉外汇远期交割期限、交割规范、资金未预先筹措等因素而导致的企业损失, 在此过程中会发生3类风险:未察觉所持有头寸即将到期交割, 导致被迫执行;未能符合交割的合约规范而违约;交割所需的资金未预先规划安排, 导致违约或临时调借成本偏高的资金。为消除这些风险, 企业应对参与交割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并专门指派人员定期检查外汇远期合约, 发现外汇远期合约即将到期, 立即向管理层报告。管理层复核后通知负责调度资金的部门或人员, 可能有即将到期交割的头寸需处理, 及早安排资金调度。

三、外汇远期的会计控制

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控制需要充足可靠的相关信息, 且主要是会计信息, 因而运用会计方法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进行及时的记录就显得特别重要。我国于2007年开始实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列报、套期保值等方面均作出了规定。尤其是企业将衍生工具纳入表内核算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相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 改变了长期以来衍生工具仅在表外披露的做法, 对于企业从长远角度来考虑因衍生工具导致的风险管理问题而言, 无疑是一张苦口的“良方”。因此, 企业应遵循准则规定, 及时准确地记录外汇远期交易, 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和业务披露的透明度, 有效控制风险。

四、外汇远期信息披露控制

外汇远期披露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向报表使用者提供外汇远期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影响的信息, 以利于报表使用者合理地估计有关外汇远期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和不确定性等决策相关内容。因此, 企业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 披露风险管理的目标和政策, 套期关系的描述, 套期工具的描述及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被套期风险的性质等信息。通过这些信息的披露, 一方面, 企业董事会及管理层可以了解外汇远期业务的整体运作情况, 及时总结经验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另一方面, 公司股东也可以了解企业外汇远期业务, 以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五、监督与检查控制

为确保外汇远期交易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运行, 企业须对其有效性进行持续性监督, 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具体而言, 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汇远期业务日常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并定期对外汇远期交易的相关业务记录进行审查, 重点是审查外汇远期业务是否依照公司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计部门根据外汇远期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进行专项检查, 并定期对外汇远期风险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进行审查, 重点是审查外汇远期业务是否依照企业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以及存在的内控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 制定年度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并按计划实施。

结束语

金融市场的波动以及市场风险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 尤其是对那些大型跨国企业的稳健发展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在当前局势下, 如何防范汇率变动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已经成为广大企业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而利用外汇远期套期保值是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一个很好选择, 但是外汇远期本身亦具有相当大的风险, 如果控制不当, 有可能导致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我国企业在从事外汇远期交易时, 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 以有效管理外汇远期交易带来的风险。

参考文献

[1]耿建新, 徐经长.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新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

[2]涂永红.外汇风险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3]周大庆等.风险管理前沿——风险价值理论与应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4]韩复龄等.外汇交易工具与避险操作.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006.

[5]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指引——衍生金融工具》 (征求意见稿) , 2008.

3.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方法 篇三

在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的背景下,资本市场日益发展,企业的涉外业务不断增加,如何处理好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问题,关系到许多进出口企业的风险,因此这一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本文从签订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出发,来浅析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计量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远期处汇合同的价值。

一、远期合同与远期外汇合同概述

随着企业涉外业务的增加,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各种各样的金融工具应运而生。衍生工具常见的类型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期权合同和互换合同四种。

其中远期合同(forward contract)是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一种套期保值工具,它是一种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是双方承诺以当前约定的条件在未来进行交易的合约。远期合同是必须履行的协议,不同于可选择不履行权利的期权。远期合同也与期货不同,其合约条件是为买卖双方根据自己的业务需要而定制的,是通过场外交易达成,而期货则是在交易所买卖的标准化合约。远期合同规定了将来交换的资产、交换的日期、交换的价格和数量,合同条款因合约双方的需要不同而不同。远期合同是现金交易,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交割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所以,买卖双方一旦签订远期合同,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均拥有金融工具交换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权利构成了相应的金融资产,义务构成了相应的负债,又由于价格可以预先确定或在交割时确定,因此,作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远期合同的价值就能可靠的加以计量。在作为衍生工具的远期合同中,远期合同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同、远期股票合同。

远期外汇合同(foreign exchange forward transaction)是远期合同中的一种,是远期合同的一个子类别,是在将来某一特定时刻按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特定种类外币的协议,又称期汇交易。是外汇买卖双方对将来要交易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的时间等达成协议,并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到规定的交割日期双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实际的收付结算。远期外汇合同在签订时,相当于一个生产企业签订一份购销合同,是一份待执行的合同,不具有资产和负债的特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外汇汇率的变化,就形成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所以笔者认为:签订远期外汇合同时,不进行账务处理,但需要在备查簿记录该事项,等到实际交割时再对其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通常,订立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不外乎两种:一是持有至到期买卖外汇,其买卖目的主要是为了套期保值,持有即将到期的外汇债权人和短期外汇的债务人,他们与商业银行订立远期外汇合同,按约定的价格,在将来到期时进行交割,来避免出口销售收入减少的损失和进口产品成本上升,以控制结算风险;二是交易性买卖远期外汇,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投机,对外汇远期看涨的投机者和对外汇远期看跌的投机者,他们订立远期外汇合同就是投机,在预期外汇远期汇率将要上升时,先买进后卖出同一交割日期的远期外汇合同,在预期外汇远期汇率将要下降时,先卖出后买进同一交割日期的远期外汇合同。笔者现以这两种情况为例对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进行浅析。

二、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

持有至到期买卖外汇远期外汇合同是指企业签订远期外汇合同的目的不是以交易为目的,而是持有合同到期,为到期按照合同要求购入外汇而签订的合同。

(一)持有至到期买卖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

例1:飞天外贸公司在2009年11月1日和外汇经纪银行签订一远期外汇合同,合同约定:2个月期购买90 000美元,远期汇率为¥6.43/$1;11月30日,外汇经纪银行于11月30日签订1个月期的远期外汇合同,汇率为¥6.49/$1。假定:在2009年12月31日到期时,当天美元中间价是¥6.50/$1,卖出价是¥6.51/$1。

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飞天外贸公司在2009年11月1日不做账。

2.2009年11月30日,飞天外贸公司形成企业的金融资产,价值是:(6.49-6.43)×90000=54000(元)。

账务处理:借: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54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400。

同时飞天外贸公司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400贷:本年利润5400

3.2009年12月31日,飞天外贸公司所签订的远期外汇合同(¥6.43/$1)和市场上的汇率(12月31日银行美元卖出汇率¥6.51/$1)相对比,飞天外贸公司远期外汇合同的价值应该是:(6.51-6.43)×90000=7200(元),而原金融资产(衍生工具)账面已经记入是5400元,所以要再补记(7200-5400)1800元。

即:借: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18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00

4.2009年12月31日到期时,飞天外贸公司以合同汇率¥6.43/$买入90000美元,所以应支付人民币(6.43×90000)578700元,得到的90000美元以12月31日的记账汇率(¥6.50/$1)入账。

飞天外贸公司因为签订了远期外汇合同,在2009年12月31日买入美元时,应该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汇率(¥6.43/$1)买入,但是,由于当日银行卖出时的汇率是(¥6.51/$1),所以飞天外贸公司总计少付了人民币:(6.51×90000-6.43×90000)7200 元;美元记账采用的是银行美元汇率中间价,所以本月给该公司带来的账面损失是:(6.51-6.50)×90000=900元。

因此,飞天外贸公司由于签订远期外汇合同买入美元而带来的总收益是6300元,其中:11月份确认收益5400元、12月份确认收益900元。

即:借:银行存款——美元(90 000×6.50)585000投资收益 900贷: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7200银行存款——人民币578700

与此同时,飞天外贸公司要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和投资收益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800贷:投资收益900本年利润900

飞天外贸公司在会计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其确认的金融资产,应该填到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而确认的金融负债,则应该填到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

(二)交易性买卖远期外汇合同的账务处理

例2: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04月1日和外汇经纪银行签订一远期外汇合同,合同约定:3个月期购买200000美元,远期汇率为¥6.40/$1;4月30日,外汇经纪银行于4月30日签订1个月期的远期外汇合同,汇率为¥6.47/$1。

其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在2009年4月1日签订远期外汇合同的时候,因为公司的风险与公司的收益是对等的,所以既没有形成金融资产,也没形成金融负债,所以不需要做任何的账务处理,只需要在备查簿中登记就行了。

2.2009年4月30日,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远期外汇合同(¥6.40/$1)和市场上(4月30日签订的1个月期的远期外汇合同汇率为¥6.47/$1)相对比,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就可以较少的人民币买进美元,而与此同时该公司的远期外汇合同也就形成了公司的金融资产,其价值是:(6.47-6.40)×200000=14000(元)。

账务处理:

借: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14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000

3.假设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判断,4月30日是该合同3个月来的最高价值,如果再持续拥有的话有可能会贬值,决定在4月30日将此合同转让,交易价格双方约定为14000元,那么此时,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资产就减少了14000元,本公司的银行存款相应增加了14000元。

即:借:银行存款14000贷:衍生工具——远期外汇合同14000

与此同时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000贷:本年利润14000

可以看出:中汇德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买卖远期外汇合同收益了14000元。

4.远期外汇交易案例 篇四

【发布部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发文字号】 中汇交发[2015]124号 【发布日期】 2015.04.06 【实施日期】 2015.04.06 【法规类别】 银行综合规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全文】 【法宝引证码】 CLI.4.246495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汇交发〔2015〕124号)

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

为满足市场成员需求,促进债券远期市场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出标准债券远期产品的批复(银市场[2015]7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制订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2015年4月6日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

1.1 为推进债券衍生产品市场发展,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9号)及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关于推出标准债券远期产品的批复(银市场[2015]7号)等规定,就标准债券远期交易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所称标准债券远期是指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标的债券、交割日等产品要素标准化的债券远期合约。标准债券远期合约的清算方式为中央对手方集中清算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方式。

1.3 标准债券远期交易的参与机构应为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集中清算的标准债券远期交易适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的集中清算协议。

1.4参与机构交易标准债券远期的应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X-Swap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第二章 定义

2.1 合约要素

合约的组成要素,包括合约代码、合约标的、可交割债券、合约月份、交割日、最后交易日、新合约上市日、单位报价量、单位变动点、交割方式、挂牌基准价、每日结算价、到期交割价、到期交割结算金额等。

2.2 合约代码

交易系统中用于区分不同合约品种的代码,由标的债券缩写和到期月份组成。如CDB3_1503,表示集中清算的2015年3月份到期的3年期标准国开债远期合约。

2.3 合约标的债券

为标准虚拟债券。

2.4 可交割债券

为一篮子债券,由交易中心商上海清算所在合约上市前一营业日发布,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发布。可交割债券选取方法由交易中心商上海清算所共同确定并对外公布。

2.5 合约月份

用以确定合约到期的年份和月份,又称合约交割月份。

2.6 交割日

合约到期后,交易双方交割合约标的资产的日期,简称D日。

2.7 最后交易日

合约可以在市场上最后交易的日期,为交割日前一个营业日(即D-1日)。

2.8 新合约上市日

前一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个营业日(即D日)。

2.9 单位报价量

合约报价量允许变动的最小值,即报价量最小变动单位。

2.10 单位变动点

合约报价允许变动的最小值,即报价最小变动单位。

2.11 挂牌基准价

新合约上市日的理论价值。

2.12 每日结算价

用于每日盯市估值的参考价格。

2.13 到期交割价

合约到期用于交割结算的价格。

2.14 到期交割结算金额

合约到期交割时交易双方的应收应付金额。第三章 交易产品

3.1 标准债券远期合约(以下简称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国债远期合约与标准政策性银行债远期合约。标准国开债远期合约包括3年期标准国开债远期合约(CDB3)、5年期标准国开债远期合约(CDB5)与10年期标准国开债远期合约(CDB10)等。其他合约经人民银行批准后,由交易中心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另行推出并向市场发布。

3.2 [合约标的债券]CDB3的合约标的债券为票面利率3%的3年期虚拟国开债;CDB5的合约标的债券为票面利率3%的5年期虚拟国开债;CDB10的合约标的债券为票面利率3%的10年期虚拟国开债。

3.3 [可交割债券]CDB3的可交割债券为合约交割日待偿期在2年(含)-4年(不含)的固息、不含权的国开债;CDB5的可交割债券为合约交割日待偿期在4年(含)-7年(不含)的固息、不含权的国开债;CDB10的可交割债券为合约交割日待偿期在7年(含)-15年(不含)的固息、不含权的国开债。

3.4 [合约月份]CDB3、CDB5和CDB10的合约月份为最近的4个季月。比如当前交易日为2014年12月5日(12月第三个周三之前),挂牌交易合约为1412合约、1503合约、1506合约和1509合约;又比如当前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4日(12月第三个周三之后),挂牌交易合约为1503合约、1506合约、1509合约和1512合约。

3.5 [交割日]交割日为合约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三,若该日非营业日,则为经调整的下一营业日。

3.6 [挂牌基准价]根据合约上市前一营业日对应的可交割债券在合约到期交割日的理论价格和转换因子计算得到。挂牌基准价由交易中心公布,转换因子确定方法(附件一)及价格计算公式(附件二)由交易中心商上海清算所共同确定并对外公布。

3.7 [每日结算价]确定方法为:

(1)若合约最后两小时有成交且成交不少于5笔,则取该合约最后两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2)若合约最后两小时成交少于5笔,且当日合约全部成交笔数不少于5笔的,则取该合约当天最后5笔交易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3)若该合约全天成交笔数少于5笔,由交易中心组织报价团报价。

每日结算价由交易中心商上海清算所公布,报价团组织及具体报价方法由交易中心商上海清算所共同确定并对外公布。

3.8 [到期交割价]根据可交割债券在最后交易日12:00前的现货市场成交价和转换因子计算得到(附件三)。若可交割债券当日没有成交,由上海清算所组织报价团对合约标的债券进行报价。到期交割价由交易中心商上海清算所公布,报价团组织及具体报价方法由上海清算所商交易中心共同确定并对外公布。

第四章 市场交易与价格

4.1 交易系统

标准债券远期的交易系统为X-Swap系统。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标准债券远期交易的用户管理、交易机制、订单管理及市场管理等遵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利率互换新交易系统操作细则(试行)》(中汇交发[2014]30号)的规定执行。

4.2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2:00,13:30-16:30。交易中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时间的另行公布。合约最后交易日中午12:00收盘。

4.3 报价

合约报价为匿名的限价报价,以订单的形式向交易系统提交。合约采用净价报价方式,单位报价量为1000万元人民币,单位变动点为0.001元。单笔报价量应为单位报价量的整数倍。

4.4 授信管理

集中清算方式下,交易中心通过X-Swap系统根据上海清算所提供的其对市场成员设置的单机构总持仓限额,在交易系统对交易指令进行前端检查,小于等于总持仓限额方可达成交易。交易达成时,上海清算所即作为中央对手方接单实现合约替代。

4.5 成交

所有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在交易系统中排列,符合授信要求的可点击成交。成交以单位报价量的整数倍达成。

4.6 成交合同

合约报价经交易系统成交后,交易合同即成立。交易双方可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查询成交信息并打印成交单。

4.7 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为交易中心商上海清算所根据市场成交数据形成的实际价格,或根据合理方式计算的理论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挂牌基准价、每日结算价和到期交割价等。

第五章 交易后处理

5.1 合约的清算方式为集中清算或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方式,上海清算所进行资金清算与债券结算。

5.2 合约的交割方式初期为现金交割。

5.3 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交易双方应严格按照成交合同记载的交割信息与账户信息履行资金清算与债券结算。

第六章 风险管理

6.1 价格波动管理

交易系统设定每类合约的价格较每日结算价(新合约上市首日为挂牌基准价)的波动幅度,交易中心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价格波动幅度。

6.2 头寸报告

参与机构在达到或超过交易中心设置的头寸报告标准时,应及时向交易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头寸报告标准另行发布。

第七章 附则

7.1 交易中心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对标准债券远期交易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形的,及时处理并向人民银行报告。对于违反人民银行规定及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的,交易中心有权采取约谈、暂停权限等措施。

7.2 标准债券远期交易的收费标准参照债券远期交易的收费标准执行。

7.3 本规则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7.4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转换因子计算方式

以合约对应虚拟债券的票面利率作为到期收益率,计算出的单位面值可交割债券的到期交割日净价。计算公式为:

其中:

c:可交割券票面利率

f:可交割券付息频率

y:标的券票面利率

d:到期交割日距可交割券下一付息日的实际天数

TS:可交割券当前付息周期实际天数

K:可交割券剩余付息次数

附件二:

挂牌基准价计算方式

挂盘基准价是一篮子可交割券在合约到期交割日的理论价格通过转换因子、成交量加权得到。计算公式为:

其中:

BP:挂盘基准价

Qi:第i只可交割券在合约上市前一营业日的成交量 Pi:第i只可交割券在交割日的理论价格(净价)

Si: 第i只可交割券在上市前一营业日的收盘价(全价)AIi:第i只可交割券在合约上市日至交割日之间的利息

r:无风险利率,取7天质押式回购在合约上市前一营业日的加权平均成交价 T:合约上市日至交割日的天数

T1:合约上市日至交割日之间的第i只可交割券的付息日至交割日的天数

Ii:第i只可交割券在交割日的应计利息

CFi:第i只可交割券的转换因子

附件三:

到期交割价的计算方式

现金交割方式下,集中清算合约到期交割价根据一篮子可交割债券在最后交易日(D-1日)12:00前的现货市场成交价计算得到,具体算法如下:

假设标准化债券远期合约的一篮子可交割债券有N只,每只可交割债券的转换因子为CFi。

现金交割结算价格由一篮子可交割债券在最后交易日12:00前的成交价决定。

第一步,计算每一只可交割债券的成交价中位数Mi,第二步,利用成交价中位数、转换因子以及成交量计算现金结算价P_CS(如果成交笔数少于5笔,则该可交割券不纳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5.远期外汇交易案例 篇五

发布时间: 1988-02-13文号:来源:

(1987年12月13日国务院批准 1988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

第一条 为了防范汇率风险,稳定进出口贸易(包括其他对外经济活动)成本,开展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业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银行可以接受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客户)的委托,代理买卖即期和远期外汇。①

其他金融机构经营前款规定的业务,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外汇买卖系指各种可兑换货币之间的买卖。

第四条 客户委托中国银行或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指定金融机构)代理买卖即期和远期外汇,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者其分局批准,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③

(一)获准经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对其自有和自筹的外汇资金,可以自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买卖即期或者远期外汇,也可以委托指定的金融机构代理买卖。

(二)前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客户向中国境内外筹借的现汇和获准接受的捐赠外汇,经批准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户存储现汇的,可凭其对外签订的贸易合同或者其他经济协议径行委托指定的金融机构代理买卖即期和远期外汇。

第五条 买卖即期和远期外汇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第六条 指定的金融机构代理客户买卖即期和远期外汇,应当以客户对外签订的贸易合同或者其他经济协议为依据,但代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外商投资企业买卖的除外。

第七条 指定的金融机构受客户委托代办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时,客户应当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可以使用外汇额度抵押,也可以使用现汇预交履约保证金。

使用外汇额度进行抵押担保的,必须同时提供由开户银行出具的等值人民币保函。

使用外汇额度提前结成现汇预交履约保证金的,仅限于结成美元。④

第八条 客户办理远期外汇买卖时,应当按照第六条规定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贸易合同或者经济协议的副本,经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凭外汇管理部门的批件委托指定的金融机构代购远期外汇。

第九条 使用外汇额度提前结汇预交履约保证金的,由外汇管理部门在客户开出的外汇额度支付通知书上签注日期、盖章并扣减用汇指标。同城客户必须在签注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异地客户在七个工作日)内买成美元存入指定的金融机构的“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

使用外汇额度抵押方式的,外汇管理部门应将客户用于抵押的外汇额度过户到指定的金融机构的外汇额度帐户。

委托代办期权业务的,只能使用外汇额度抵押担保,但成交时需付的期权保险费可以提前结成现汇。⑤

第十条 指定的金融机构代办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时,凡客户使用外汇额度提前结汇和预交远期外汇买卖履约保证金的,必须通过“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进行核算。但客户使用原持有的现汇预交远期外汇买卖履约保证金的,仍通过“存入保证金”帐户进行核算。⑥

第十一条 进口付汇晚于交割期时,使用外汇额度提前结成现汇的,指定的金融机构应将交割所得的货币头寸复入“专项保证金存款”帐户暂存;使用原持有的现汇的,指定的金融机构应将交割所得的货币头寸复存入“存入保证金”帐户。⑦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①注:经批准可以经营代客外汇买卖业务的银行,均可以按照本规定代理客户办理相应的外汇买卖业

务。

②注:根据<<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职能划入人民银行分支行的通知>>的规定,从1999年6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原承担的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审批,按金融机构类别分别移交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相应监管部门,外汇局负责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外汇业务市场准入的审批。

③注:同②

④注:根据1993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从1994年1月1日起取消外汇留成,上缴和额度管理制度。

⑤注:同④

⑥注:同④

6.远期外汇交易案例 篇六

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适用地区:苏州

发文时间:2007年03月12日

发文字号:苏州国税发【2007】第31号

各市、区国家税务局(不发常熟)、外汇管理局,市区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货物远期收汇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层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苏国税发〔2007〕10号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货物远期收汇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税局、常熟市国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各省辖市外汇管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货物远期收汇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一月九日

国税发〔2006〕168号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远期收汇出口货物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规范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的退(免)税管理,经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远期收汇申报出口退(免)税实行备案证明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口企业报关出口货物属于远期收汇而未超过在外汇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外汇局)远期收汇备案的预计收汇日期的(以下简称远期收汇且未逾期),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可提供其所在地外汇局出具的《远期收汇备案证明》(格式见附件,以下简称《远期证明》),无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以下简称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税务机关受理后,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审核、审批出口货物退(免)税。

远期收汇是指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含180天)的出口收汇。

二、对属于本通知第一条所述远期收汇且未逾期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汇发〔2003〕91号)第十九条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3〕107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

外汇局可依据出口企业的申请,为其出具加盖了“出口收汇核销监管业务章”《远期证明》。

三、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并在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后,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在预计收汇日期内收(结)汇,并在预计收汇日期起30天内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四、税务机关应建立出口企业提供《远期证明》的台帐管理制度。对于出口企业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仍未向税务机关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对于试行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核销单退税专用联的,以税务机关收到外汇局传输的收汇核销电子数据的“核销日期”为准),税务机关不再办理相关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由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追回已退(免)税款,并视同内销补税。

五、外汇局应按照出口收汇核销数据传输的有关规定,定期向当地税务机关传输出口逾期未核销电子数据。

六、本通知自2006年12月1日起执行(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远期收汇备案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编 号:

远期收汇备案证明

企业名称:

7.远期外汇交易案例 篇七

在信息化技术与碳排放约束下, 如何创新渠道是本文的重要研究对象。由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 今年, 国家更提出了互联网+发展战略, 显然, 传统的企业经营模式已经难以社会发展的需求, 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商业模式已然成为新兴的发展力量。

在此背景下, 本文探讨了利用互联网建立第三方平台, 进行成品的远期交易的商业模式。现有的参考文献有:侯振兴 (2008) 对电子商务环境下供应链管理结构及内容进行了研究;kang (2012) 分析基于一个供应商和多个零售商的二级供应链下, 考虑仓库运营成本零售商及仓库的存货持有成本从配送中心至仓库的运输成本等条件下模型的构建, 并借助启发式算法从中找出较为合适的仓库地址;张伟 (2014) 从移动商务的角度研究移动电子商务与供应链成本管理的关系及移动电子商务对供应链成本管理的影响;陈剑 (2012) 指出低碳供应链的生产运作、协调优化等是低碳时代供应链管理值得重点关注的重要方向。可以看出多数研究讨论了电子商务对供应链管理的影响, 或是将着眼点放在了供应链及供应链上企业的内部优化上;同时, 现有的远期交易多发生在金融领域, 少有研究将其运用于服务与制造行业去探讨远期交易模式对供应链管理及其成本的影响以及低碳策略。

鉴于此, 本文在网络与信息环境下, 分析制造业远期交易对供应链成本、利润及碳排放量的影响, 探讨库存成本的降低与平台交易费用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研究假设

(一) 在远期交探讨易对供应链碳排放影响时, 远期交易价格与即期交易价格差异很小, 甚至可以忽略;

(二) 假设交易平台按照交易价值的一个确定百分比提取佣金;

(三) 假设供应链上一个制造企业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对未来计划生产的一种产成品进行交易。

三、问题分析

(一) 制造企业成本分析

制造品远期交易是指企业将的销售时间提前, 一般为产品生产出来的半年至一年。这与期货交易的交易形式类似, 交易双方, 即制造商与中间商事先约定商品品种、交易单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 是标准化的, 但是与期货交易不同的是交易价格是既定的。

根据假设1, 由于即期与远期交易方式下交易产品的总价值基本不发生改变, 所以, 成本就是影响企业利润的关键。要想对比两种交易模式下企业的利润变化, 需要对企业各部分成本变化进行详细研究。下面以交易总数量为Q, 总价值为P的制造品为例进行说明。其中, 制造企业的成本主要包括流通加工成本、运输成本、仓储作业成本、库存持有成本以及其他板块成本。

运输作业成本Ct

运输作业成本指在仓库作业中, 为了便于供应链各个环节的衔接以及为顾客配送货物所使用交通公交的成本。运输作业成本具体表现为运输中的人员成本T1、燃油费T2、折旧费T3、运输作业相关管理成本T4。由于运输阶段是产生碳排放的重要环节, 碳排放约束下, 在此阶段进行技术减排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 这里, 我们将该成本定义为运输阶段碳排放减排成本T5。所以, 运输作业成本Ct为T1, T2, T3, T4, T5之和。

库存持有成本ICC

库存持有成本是指和库存数量相关的成本, 它由许多不同的部分组成, 通常是物流成本中较大的一部分。它是与库存水平有关的那部分成本, 其组成包括库存商品所占用的资金成本C1, 库存服务成本 (相关保险和税收) C2, 仓储空间成本C3以及库存风险成本C4, 由于仓储阶段是产生碳排放的重要环节, 在碳排放约束下在此阶段进行技术减排需要付出相应的成本, 这里, 我们将该成本定义为库存阶段减排成本C5。所以库存持有成本ICC为C1, C2, C3, C4, C5之和。

在供应链各个环节中, 碳排放主要来源于运输阶段与仓储阶段[5], 在碳排放约束下, 降低这两个阶段的的碳排量对于降低企业成本都是非常有效的。

流通加工成本Ca

流通加工成本是指在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动过程中, 为了促进销售、维护商品质量, 实现物流的高效率所采用的使商品发生形状和性质的变化而产生的成本。具体表现为人员费E1、材料费用E2、设备燃料费E3、设备折旧费E4、维修费用E5、流通加工相关管理费E6。因此, 流通加工成本Ca为E1, E2, E3, E4, E5, E6之和。

仓储成本Cs

仓储成本是指仓储企业在开展仓储业务活动中各种要素投入的以货币计算的总和。大多数仓储成本不随存货水平变动而变动, 而是随存储地点的多少而变。仓储成本包括仓库租金S1、仓库折旧S2、设备折旧S3、装卸费用S4、货物包装材料费用S5、管理费S6, 因此仓储成本Cs为S1, S2, S3, S4, S5, S6之和。

所以, 制造企业选择即期交易时总成本Tc为由于总成本为流通加工成本、运输成本、仓储作业成本、库存持有成本以及其他板块成本Cp之和, 即,

(二) 进行远期交易

若制造品远期销售量很大 (假定进行远期交易时, 买家能够按时提货, 提货量为订单数量, 也是买家生产量, 即产品生产完成后立即被提走) 。根据假设2, 在远期交易时销售平台按照事先规定以交易总额的a%提取佣金。此时, 制造企业生产总成本为:

其中, Cp1其他板块成本, 不随交易方式的变化而变化。

在交易产品总价值不发生变化时, 制造企业远期交易成本的变化直接影响企业利润, 所以, 对各部分成本的变化情况的讨论是必要的。其中, 在整个供应链体系中, 从原材料到成品出库的实际运输距离与装载量不会产生变化, 所以, 运输的总成本是不会变化的, 即Ct1=Ct。其次, 制造品的交易总量是恒定的, 因而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的成本保持不变, 流通加工成本不会发生变化, 即Ca1=Ca。同时, 产品制造完成后立即被提走, 由于仓储成本不随存货水平变动而变动。所以成本Cs1=Cs。但在进行远期交易时, 产品生产完成后全部被立即提走, 此时的库存持有量为零, 因此库存持有成本ICC1=0<ICC。

决定制造商是否通过平台进行远期交易的关键不仅与产品性质, 市场需求密切相关, 关键取决于企业利润的变化情况。对比即期交易, 若远期交易利润增加, 制造商选择平台销售。反之, 制造商将采用传统的销售模式。根据假设1, 远期交易与即期交易的交易产品的总价值差异很小, 甚至可以忽略, 所以在销售总价值P保持一定时, 制造商的利润随成本的变化而变化。当远期交易发生时, 货物完全出清, 根据上文的讨论在此阶段仓储成本, 流通加工成本, 运输成本及其他板块成本保持不变, 对库存成本有ICC1=0<ICC。

所以, 令当远期交易成本与即期交易成本的差额为:Tc1-Tc=C。

用 (2) 式减去 (1) 式得,

当C<0时, T c 1-T c<0, 远期交易成本低于即期交易;即a%<ICC/P

当a%<ICC/P时, 远期交易的成本低于即期交易, 利润增加。在这种情况下, 制造商选择远期交易销售产品是有利可图的。

由于库存是碳排放产生的重要环节, 在碳排放约束下, 制造企业采用远期交易销售产品, 在降低库存阶段碳排放的基础上大大降低了物流环节所产生的碳。

当C>0时, T c 1-T C>0, 远期交易成本高于即期交易, 即a%<ICC/P

但是如果进行远期交易第三方平台收取的佣金率a%较高时, 导致当远期交易成本高于即期交易成本时, 因此, 远期交易的成本高于即期交易, 收益相应降低, 放弃远期交易。但是对于制造企业而言, 制造商选择远期交易降低库存环节的碳排放是有效的。

当C=0时, T c 1-T c=0, 远期交易成本等于即期交易, 即a%<ICC/P

此时, 远期交易的成本等于即期交易, 收益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制造商选择远期交易取决于其他关键因素, 如:机会成本, 时间成本, 碳排放约束等。同样制造商选择远期交易降低库存环节的碳排放仍然是有效的。

所以, 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产品的远期销售, 平台的佣金率a%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定不变的, 因而企业通过对比库存成本的降低与平台交易费用二者的大小关系可以选择一种最有利的交易方式。具体表现为远期交易发生时, 企业可以通过自身努力降低物流环节, 特别是库存持有成本。也可以通过在谈判中调节中间商的远期订货量以及自身的总产量使得库存成本的减少量低于平台交易费用。

同时对热销产品而言, 企业完全能够通过远期交易事先做到零库存, 即远期交易对于属于卖方市场的产品而言最有效。特别是对于那些规模和产量较大, 产品销售周期较长的制造企业而言库存成本效果降低更佳明显。

远期交易的利润可能会低于即期交易, 但无论如何对于碳排量的降低都是非常有效的。在低碳经济下, 随着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增强, 尽管利润有所下降, 但是制造企业也有可能通过远期交易降低碳排放量以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这部分内容会在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讨论。

四、结论

利用第三方平台进行远期交易时, 产成品完全出清, 因而能够明显的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 特别是在供应链碳排放约束, 远期交易将会成为降低库存阶段碳排放的重要手段。而制造商是否采用远期交易, 取决于远期交易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 主要表现为可变库存成本的降低与平台佣金二者之间的大小关系, 显然在适当的佣金范围内, 选择远期交易将成为制造企业提升利润的重要手段。由于在实际生活中, 佣金率是一定, 所以, 本文的研究对制造企业销售模式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为了计算方便, 假定远期交易发生时, 买家能够按时提货, 提货量为订单数量, 也是买家生产量。但实际生产过程中, 买家即使按照远期交易合同按时提货, 但提货量不可能与生产量恰巧相等, 其原因是一般情况下企业会留有一定的库存以应对随机需求, 或买家未能如期提货, 因此, 商家提货后仍有产品剩余, 储存在仓库, 这种情况为制造品远期不能出清。此时, 虽然产成品不能完全出清, 但是通常而言库存持有成本仍然低于制造业正常流通的情况的库存成本。因此, 在其他成本保持不变的情况下, 制造企业要想使得远期交易的收益高于即期交易, 必须有远期交易成本低于即期交易成本。但制造企业成本, 收益以及库存环节碳排放量变化的具体情况, 我们将在以后的研究中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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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伟, 李金辉, 移动商务环境下供应链成本分析[J].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4 (7)

[3]陈剑, 低碳供应链管理研究[J].系统管理学报, 20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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