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共5篇)
1.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篇一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解读论文
一、文章的写作背景
1843 年末至 1844 年初,马克思撰写了《<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 导言》一文,并于 1844 年 2 月发表在《德法年鉴》上。当英国和法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并进行了全面的产业革命时,德国仍在封建专制的统治下,并且这种封建统治的权力很强。也就是说 , 当英国和法国的无产阶级在为寻求自我解放而与资产阶级作斗争时 , 德国还停留在封建时代。
当时的社会状况是马克思思想转变的现实基础。马克思在作为《莱茵报》主编期间,所遇到的三件事 —— 出版自由、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和摩塞尔记者的辩论,使马克思产生了这样一个困惑,一个关于国家职能的困惑,究竟国家是维护富人利益的工具还是黑格尔所说的国家是绝对精神的集中体现,是绝对自由的保证。
由此,马克思进行了一系列的思考和探索,撰写了《<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 导言》一文。马克思在 1859 年所写的《< 政治经济学批判 ) 序言》中回忆道:“在 1842—1843 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
二、文章的逻辑思路
文章的开头,马克思便指出,“就德国来说,对宗教的批判基本上已经结束;而对宗教的批判是其他一切批判的前提 ” 。马克思直接开门见山的说对宗教的批判已经结束,那么历史必然合乎逻辑地进入对宗教所依赖的世俗基础的批判。由此,马克思提出了三个变成思想“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 , 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 , 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 , 就成为了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 , 对宗教的批判就成为对法的批判 , 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 。
当英国和法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并进行了全面的产业革命时,德国仍在封建专制的统治下,这无疑是马克思难以忍受的。
所以马克思要把斗争的矛头转向德国的国家制度,“应该向德国制度开火!一定要开火!这种制度虽然低于历史水平,低于任何批判,但依然是批判的对象,正向一个低于做人的水平的罪犯,仍然是刽子手的对象一样” 。当然仅仅批判德国国家制度是不够的,马克思在这里就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仅批判了德国的制度,还批判德国国家制度抽象概念上的.延伸 —— 黑格尔法哲学。
当马克思对思辩的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判的时候,“它就不会面对自己本身,而会面向只有用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的那些课题” 。所以马克思接着引出了一个着名观点“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 , 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 。批判的武器指的是革命理论 , 革命需要理论 , 理论就是革命的武器 , 理论正确 , 武器就锋利 , 理论先进 , 武器就先进 ; 武器的批判指的是革命实践 , 革命离不开实践。这里就是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没有先进的理论,革命或者说德国人的解放就是空壳、没有生命力的。而有了理论的指导、有了理论与群众的结合,在这样的基础上马克思就要思索关于德国人解放的实际可能性,从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德国的资产阶级不可能实现解放德国的历史使命 , 这个阶级意识落后 , 革命不彻底 , 德国资产阶级进行的革命只是乌托邦式的空想 , 那么马克思就要寻找一个阶级 , 一个主体来实现德国的解放。
三、文章的批判主体
马克思把德国的解放交给了无产阶级这个新生的社会力量 ,并认为这个主体一定能够完成现实批判。正如列宁所说 :“马克思学说中的主要一点 , 就是阐明了无产阶级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创造者的世界历史作用” 。在马克思看来 , 无产阶级是能够将革命与理论相结合并把它付诸实践的批判主体。马克思指出 , 无产阶级所承受的苦难是普遍的 , 所受到的阶级压迫和所处社会地位的低下是空前绝后的,所以马克思指出这个阶级具有革命的彻底性,并且指出这个阶级还肩负着解放全人类的伟大历史使命,关于无产阶级的叙述标志着马克思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向共产主义者的转变。
结束语
《<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 导言》一文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者转变为唯物主义者 , 从革命民主主义者转变为共产主义者。“《导言》篇幅虽不长,但内容丰富,思想深刻,意义重大,是马克思思想转变过程中的又一块里程碑” 。
2.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篇二
青年马克思人学现象学的哲学建构--《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解读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三个补入“共产主义”的第6点,马克思加入了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的批判,并将这个批判作为全书的最后一章.在这一批判中,马克思以费尔巴哈哲学人本主义为基础,以经济学研究为中介,通过费尔巴哈哲学与黑格尔哲学的相互阐释,从而建构出自己的人学现象学.这种人学现象学的哲学逻辑建构,实际上也是为第一手稿中“异化劳动”理论提供了深层的哲学论证.
作 者:仰海峰 作者单位:南京政治学院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03刊 名:长白学刊 PKU英文刊名:CHANGBAI JOURNAL年,卷(期):“”(1)分类号:A811.63关键词:人学现象学 批判 异化劳动 对象化
3.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篇三
摘要: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本人也是少有的学识渊博的人,是具有创造力的天才。毋庸置疑,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博大精深,带有德国哲学独特的严谨、思辩、包罗万象的风貌,但也是出名的艰深、难懂。《小逻辑》是黑格尔哲学思想尤其是逻辑学思想的精粹,其导言部分则全面的阐释了其本人的哲学观。
关键词:逻辑学;辩证法;黑格尔;导言;思辨
正文:虽然人不必先学习逻辑,也能正确的进行思维和推论,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回避《小逻辑》的理由。阅读《小逻辑》对我是个不小的挑战。黑格尔是个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他从绝对理念出发,也就是从概念出发,来进行其逻辑体系的推演。我们必须从黑格尔的角度出发,沿着黑格尔给出的起点去进行阅读。当然,我们也要本着“批判的态度”进行阅读,不能因为盲目信从或畏惧回避而失去自己的判断力。
《小逻辑》是黑格尔关于人类普遍思维的认识,首先是他自己的认识,也就是说,读《小逻辑》首先是对黑格尔的思维方式的认识。他把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分为一系列的阶段:存在、本质和概念,这但个阶段内在的又分为若干阶段。这三个阶段的逻辑发展是个辩证的过程,每个阶段都是对前一个阶段的扬弃,是否定了自身又包含了自身的更高的发展阶段。概念是人类认识的最高阶段。按照黑格尔德解释,他的逻辑完成了一个圆圈,即终点就是起点,只不过是发展了的、提高了的起点,扬弃了自身否定性的起点。存在是作为概念的存在,而概念则是最高的存在,也就是人类的认识达到的一个新的高度。
黑格尔的哲学大厦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包括《小逻辑》一书。它代表了黑格尔晚年渐趋成熟的哲学体系的形成。黑格尔对自己哲学体系的核心的思想和观点,如“绝对理念”以及辩证法思想,在这本书里的论述已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黑格尔对“逻辑”这个概念有独到的见解。他在《小逻辑》里明确指出,他所谓的“逻辑”是一种跟普通理解上的逻辑完全不同的东西。一言以蔽之,逻辑就是形而上学,即研究事物存在及其本质的纯粹的哲学。
抛开哲学立场不论仅就哲学的形式而言,《小逻辑》在形式上是极其完整的、完美的,在论证的形式上,可以说一个楷模,按照黑格尔本人的话说,他的论证完成了一个圆圈,达到了自圆其说。辩证的过程一环扣一环,步步衔接,滴水不漏。
一、个人对导言部分的解读
因为《小逻辑》是《哲学全书》的第一个部分,所以《小逻辑》前这个导言不仅仅是《小逻辑》的导言,也是《哲学全书》的导言。一共十八节,个人感觉这个导言非常简明又非常重要。黑格尔先把核心问题铺垫一下,使读者理解什么是哲学,以及他如何阐释的哲学。
下面我简要说明一下我对导言的结构、大意的理解与原文的摘抄
§1哲学没有现成的对象与方法,哲学不能满足于熟知,不能满足于假定;相反,哲学应当指出事物的必然性,应当加以证明。这就是所谓对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这实际上就是苏格拉底的要求:用概念思维,而不是凭感觉去猜测。
§2-§12从逻辑方面说明哲学的起源和发展:
§2哲学的方法:纯粹思维:“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
§3思维一般作为意识的对象,与它的各种表现的特殊性:“我们所意识到的情绪、直观、欲望、意志等规定,一般被称为表象。所以大体上我们可以说,哲学是以思想、范畴,或更确切地说,是以概念去代替表象。象这样的表象,一般地讲来可看成思想和概念的譬喻。但一个人具有表象,却未必能理解这些表象对于思维的意义,也未必能深一层理解这些表象所表现的思想和概念。反之,具有思想与概念是一回事,知道符合这些思想和概念的表象、直观、情绪又是一回事。”
§4哲学的特有知识方式:“对于宗教的对象,对于真理的一般,哲学必须证明从哲学自身出发,即有能力加以认识。”
§5情绪、表象转化为思想:“把意识的真实内容翻译为思想和概念的形式,反而更能保持其真相,甚且反而能更正确地认识”
§6活的哲学或哲学的生命:“应将哲学的内容理解为属于活生生的精神的范围、属于原始创造的和自身产生的精神所形成的世界,亦即属于意识所形成的外在和内心的世界。”
§7哲学从开端处即与作为反复思索的“后思”联系在一起:“近代以来重新开花时,一开始就不是单纯抽象的思想,如象希腊哲学初起时那样和现实缺乏联系,而是于初起之时,立即转而指向着现象界的无限量的材料方面。”
(“后思”即“反思”。反思和思辨,按我对黑格尔的解释,反思就是主体对外界反应的反应,是对思维的思考。比如我想做笔记,想怎么做成,是正思。思考想做笔记这个想法,那就是反思。如此说来,我也可以进行“反思”,我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认识就是一种对社会这个概念的反思。而“思辨”就是辩证的思维,一种思维的方式,把辩证法运用到思维的过程中,用辩证的观点看问题。)
§8—§9经验知识的有限性与两类哲学知识的无限性:
§8关于自由、精神和上帝的知识,包含着无限的内容。
§9与经验的思维不同,思辨的思维也是无限的,包含真正的必然性:“思辨的思维,即真正的哲学思维。这种足以达到真正必然性的反思,就其为一种反思而言,与上面所讲的那种抽象的反思有共同点,但同时又有区别。这种思辨思维所特有的普遍形式,就是概念。”
§10对思辨思维的考察,即思辨逻辑:“思辨思维既自诩为足以认识绝对对象(上帝、精神、自由),则对它的这种认识方式的必然性何在,能力如何,必须加以考察和论证。”
§11活的精神的自身运动:正、反、合与回到自身:“更进一步,哲学的要求可以说是这样的:精神,作为感觉和直观,以感性事物为对象;作为想象,以形象为对象;作为意志,以目的为对象。但就精神相反于或仅是相异于它的这些特定存在形式和它的各个对象而言,复要求它自己的最高的内在性——思维——的满足。而以思维为它的对象。这样,精神在最深的意义下,便可说是回到它的自己本身了。因为思维才是它的原则、它的真纯的自身。但当精神在进行它的思维的本务时,思维自身却纠缠于矛盾中,这就是说,丧失它自身于思想的坚固的“不同一”中,因而不但未能达到它自身的回归与实现,反而老是为它的反面所束缚。这种仅是抽象理智的思维所达到的结果,复引起的超出这种结果的较高要求,即基于思维坚持不放,在这种意识到的丧失了它的独立自在的过程中,仍然继续忠于它自身,力求征服它的对方,即在思维自身中以完成解决它自身矛盾的工作。”
§12出发点和方法:以经验为出发点,否定的方法,对康德所谓理性没有“经验”作为对象的超越:“所谓经验是指直接的意识和抽象推理的意识而言。超出经验的要求成为鼓励思维进展的刺激,而思维进展的次序,总是超出那自然的、感觉的意识,超出自感觉材料而推论的意识,而提高到思维本身纯粹不杂的要素,因此首先对经验开始的状态取一种疏远的、否定的关系。这样,在这些现象的普遍本质的理念里,思维才得到自身的满足、这理念(绝对或上帝)多少总是抽象的。反之,经验科学也给思维一种激励,使它克服将丰富的经验内容仅当作直接、现成、散漫杂多、偶然而无条理的材料的知识形式,从而把此种内容提高到必然性——这种激励使思维得以从抽象的普遍性与仅仅是可能的满足里超拔出来,进而依靠自身去发展。这种发展一方面可说是思维对经验科学的内容及其所提供的诸规定加以吸取,另一方面,使同样内容以原始自由思维的意义,只按事情本身的必然性发展出来。”
(在黑格尔看来,思维的自我超越有两方面的动力,一是上帝等无限对象在否定之否定阶段的牵引,二是经验科学的否定)。
§13也可以从历史方面(哲学史方面)说明哲学的发展:“一提到哲学,许多人便借口说,由于哲学有许多不同的体系,故每一体系只是一种哲学而不是哲学本身,借以作为轻蔑哲学的根据,依此种说法,就好象樱桃并不是水果似的。有时常有人拿一个以普遍为原则的哲学体系与一个以特殊为原则,甚至与一个根本否认哲学的学说平列起来。他们认为二者只是对于哲学不同的看法。这多少有些象认为光明与黑暗只是两种不同的光一样。”
(光明=哲学,黑暗=对哲学的否定)
§14真理是具体的,真理是全体:“真正的自由的思想本身就是具体的,而且就是理念;并且就思想的全部普遍性而言,它就是理念或绝对。关于理念或绝对的科学,本质上应是一个体系,因为真理作为具体的,它必定是在自身中展开其自身,而且必定是联系在一起和保持在一起的统一体,换言之,真理就是全体。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只有通过对各环节加以区别和规定才有可能。”
§15黑格尔哲学:一个由许多圆圈构成的大圆圈:“这里面每一个圆圈都是一个必然的环节,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
§16对于“哲学全书”的说明:它的大致面貌——哲学全书与百科全书的区别
§17哲学的起点或开端的特殊性:“哲学没有一般意义上的起点或开端:哲学是由于思维的自由活动,而建立其自身于这样的观点上,即哲学是独立自为的,因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自己的对象。而且哲学开端所采取的直接的观点,必须在哲学体系发挥的过程里,转变成为终点,亦即成为最后的结论。……所以哲学上的起点,只是就研究哲学的主体的方便而言,才可以这样说。至于哲学本身却无所谓起点。换句话说,科学的概念,我们据以开始的概念,即因其为这一科学的出发点,所以它包含作为对象的思维与一个(似乎外在的)哲学思考的主体间的分离,必须由科学本身加以把握。简言之,达到概念的概念,自己返回白己,自己满足自己,就是哲学这一科学唯一的目的、工作和目标。”
(由于黑格尔把哲学看作一个活的有机体,所以可以用亚里士多德对有机体运动的理论加以说明:哲学的起点或开端颇似一粒种子,以后要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当它重新生出种子的时候,它便完成了一个“圆圈”)
§18哲学各部门的划分,带有预想的性质:“哲学全书划分为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三个部分: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自然哲学,研究理念的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
二、总结
黑格尔在其导言中,集中谈到了哲学的开端问题。按形式逻辑理解,追寻哲学的开端会导致无穷追溯。而黑格尔创造性地把哲学的开端理解为一个辩证的矛盾,不是僵死地理解开端,是把开端视作生命。也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哲学观,尤其是谈到作为思辨科学的哲学本身和经验科学,以及与泛泛使用哲学这个名称的一般理论学说的区别。黑格尔通过导言部分对哲学的设定,使得随后在《小逻辑》正文部分对逻辑范畴的详细阐述和思辨演绎才获得了自身的合法性依据。换句话说,只有在对黑格尔哲学本身有了总体的理解和把握之后,我们才有可能理解黑格尔逻辑学的根本主题、主要内容和范畴规定等基础性问题。所以导言也是我们理解黑格尔哲学的一个入口和重要的关节点。
黑格尔《小逻辑》“导言”不是对其随后展开的逻辑学范畴、内容及阐述顺序的事先交代和理论规定,而是全面阐述其本人的哲学观。这既是真切理解黑格尔逻辑学的理论前提,也是准确把握其整个哲学体系的关键和要害。黑格尔主要是将哲学理解为:哲学是“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哲学的最终目的是“达到理性和现实的和解”;以及哲学是“一个自己返回自己的圆圈”。
参考文献:
4.《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 马克思 篇四
I 生产,消费,分配,交换(流通)1 生产(a)面前的对象,首先是物质生产。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被斯密和李嘉图当作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应归入18世纪鲁宾逊故事的毫无想象力的虚构,鲁宾逊故事决不像文化史家设想的那样,仅仅是对极度文明的反动和想要回到被误解了的自然生活中去。同样,卢梭的通过契约来建立天生独立的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联系的社会契约论,也不是奠定在这种自然主义的基础上的,这是错觉,只是美学上大大小小的鲁宾逊故事的错觉。这倒是对于16世纪以来就进行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预感。在这个自由竞争的社会里,单个的人表现为了摆脱了自然联系等等,後者在过去历史时代使他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这种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面是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在18世纪的预言家看来(斯密和李嘉图还完全以这些预言家为依据),这种个人是一种理想,他的存在是过去的事;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於人类天性的看法,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这样的错觉是到现在为止的每个新时代所具有的。斯图亚特在许多方面同18世纪对立并做为贵族比较多地站在历史上,从而避免了这种局限性。我们愈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显得愈不独立,愈从属於一个更大的整体∶最初还是十分自然地在家庭和扩大成为氏族的家庭中;后来是在由氏族间的冲突和融合而产生的各种形式的公社中。只有到十八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结合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只是达到他私人目的手段,才是外在的必然性。但是,产生这种孤立的个人的观点的时代,正是具有迄今为止最发达的社会关系(从这种观点来看是一般关系)的时代。人是最名符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这是罕见的事,’偶然落到荒野中的已经内在地具有社会力量的文明人或许能做到-就像许多个人不再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在这方面无须多说。十八世纪的人们有这种荒诞无稽的看法本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不是巴师夏,凯里和蒲鲁东等人又把这种看法郑重其事地引进最新的经济学中来,这一点本来可以完全不提。蒲鲁东等人自然乐於用编造神话的办法,来对一种他不知道历史来源的经济关系做历史哲学的说明,说什麽这种观念对亚当及普罗米修斯已经是现成的,后来他就被付诸实行等等。再没有比这类想入非非的陈腔滥调更加乏味的了。因此,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因而,好象只要一说到生产,我们或者就要把历史发展过程在它的各个阶段上一一加以研究,或者一开始就要声明,我们只的是某个一定的历史时代,例如,是现代资产阶级生产-这种生产事实上是我们研究的本题。可是,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共同规定。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覆,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不过,这个一般,或者说,经过比较而抽出来的共同点,本身就是有另一些是几个时代共有的,[有些]规定是最新时代和最古时代共有的,没有它们,任何生产都无从设想;如果说最发达语言的有些规律和规定也是最不发达语言所有的,但是构成语言发展的恰恰是有别於这一般和共同点的差别,那末,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见到统一(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就忘记了本质的差别。而忘记这种差别,正是那些证明现存社会关系永存与和谐的现代经济学家的全部智慧所在。例如,他们说,没有生产工具,哪怕这种生产工具不过是手,任何生产都不可能。没有过去的,累积下来的劳动,哪怕这种劳动不过是由於反覆操作而累聚在野蛮人手上的技巧,任何生产都不可能。资本,别的不说,也是生产工具,也是过去的,客体化了的劳动。可见资本是一种一般的,永存的自然关系;这就是说,如果我们恰好抛开了正是使”生产工具”,”累积下来的劳动”成为资本的那个特殊的话。因此,生产关系的全部历史,例如在凯里看来,是历代政府的恶意篡改。如果没有生产一般,也就没有一般的生产。生产总是一个特殊的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制造业等,或者是他们的总体。可是,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生产的一般规定在一定社会阶段上对特殊生产形式的关系,留待别处(後面)再说。最後,生产也不只是特殊的生产,而始终是一定的社会体及社会的主体在或广或窄由各生产部门组成的总体中活动著。科学的叙述对现实运动的关系,也还不是这里所要说的。生产一般。特殊生产部门。生产的总体。现在时髦的做法,是在经济学的开头摆上一个总论部份-就是标题为《生产》的那部份(参看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著作),用来论述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这个总论部份包括或者好像应当包括∶(1)进行生产所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这实际上不过是要说明一切生产的基本要素。可是,我们将会知道,实际上归纳起来不过是几个十分简单的规定,却扩展成浅薄的同义反复。(2)或多或少促进生产的条件,如像亚当。斯密所说的前进的和停滞的社会状态。要把这些在斯密那里作为提示而具有价值的东西提升到科学意义上来,就得研究各个民族的发展过程终生产率程度不同的各个时期-这种研究超出本题应有的范围,但就属於本题范围来说,在叙述竞争,累积等等时是要谈到的。照一般的提法,答案总是这样一个一般的说法∶一个工业民族,当它一般地达到它的历史高峰的时候,也就达到它的生产高峰。实际上,一个民族的工业高峰是在它还不是以既得利益为要务,而是以争取利益为要务的时候。在这一点上,美国人胜过英国人。或者是这样的说法∶例如,某一些种族,素质,气候,自然条件如离海远近,土地肥沃程度等等,比另外一些更有利於生产。这又是同义反覆,即财富的主客观因素越是在更高的程度上具备,财富就越容易创造。但是,经济学家在这个总论部份所真正要谈的并不是这一切。相反,照他们的意见,生产不同於分配等等(参看穆勒的著作),应当被描写成局限在脱离历史而独立的永恒自然规律之内的事情,於是资产阶级关系就被乘机当作社会一般的颠扑不破的自然规律偷偷地塞了进来。这是整套手法的多少有意识的目的。反之,在分配上,好象人们事实上可以随心所欲。即使根本不谈生产和分配的这种粗暴割裂与生产与分配的现实关系,下面这一点总应当是一开始就明白的∶无论在不同社会阶段上分配如何不同,总是可以像在生产中那样提出一些共同的规定来,可以把一切历史差别混合和融化在一般人类规律之中。例如,奴隶,农奴,雇佣工人都得到一定量的食物,使他们能够作为奴隶,农奴和雇佣工人来生存。靠贡赋生活的征服者,靠税收生活的官吏,靠地租生活的土地占有者,靠施舍生活的僧侣,或者靠什一税生活的教士,都得到一份社会产品,而决定这一份产品的规律不同於决定奴隶等等那一份产品的规律。一切经济学家在这个项目下提出的两个要点是∶(1)所有制,(2)司法,警察等对所有制的保护,对此要极简单地答覆一下∶关於第一点,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藉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在这个意义上,说所有制(占有)是生产的一个条件,那是同义反覆。但是,可笑的是从这里一步就跳到所有制的一定形式,如私有制。(而且还把对立的形式即无所有作为条件。)历史却表明,公有制是原始形式(如印度人,斯拉夫人,古克尔特人等等),这种形式在公社所有制形式下还长期起著显著的作用。至于财富在这种还是那种所有制形式下能更好地发展的问题,还根本不是这里所要谈的。可是,如果说在任何所有制都不存在的地方,就谈不到任何生产,因此也就谈不到任何社会,那末,这是同义反覆。什麽也不据为己有的占有,是自相矛盾。关於第二点,对既得物的保护等等。如果把这些滥调还原为它们的实际内容,它们所表示的就比它们的说教者所知道的还多。就是说,每种生产形式都产生出它所特有的法权关系,统治形式等等。粗率和无知之处正在於把有机地联系著的东西看成是彼此偶然发生关系的,纯粹反射联系中的东西,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只 糊地感到,在现代警察制度下,比在例如强权下能更好地进行生产,他们只是忘记了,强权也是一种法权,而且强者的法权也以另一种形式继续存在於他们的”法治国家”中。当与生产的一定阶段相应的社会状态刚刚产生或者已经衰亡的时候,自然会出现生产上的紊乱,虽然程度和影响有所不同。总之∶一切生产阶段所共同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抽象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2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的一般关系在进一步分析生产之前,必须观察一下经济学家拿来与生产并列的几个项目。敷浅的表象是∶在生产中,社会成员占有(开发,改造)自然产品供人类需要;分配决定个人分取这些产品的比例;交换给个人带来它享用分配给他的一份去换取的那些特殊产品;最後,在消费中,产品变成享受的对象,个人占有的对象。生产创造出适合需要的对象;分配依照社会规律把它们分配;交换依照个人需要把已经分配的东西再分配;最後,在消费中,产品脱离这种社会运动,直接变成个人需要的对象和仆役,被享受而满足个人需要。因而,生产表现为起点,消费表现为终点,分配和交换表现为中间环节,这中间环节又是二重的,因为分配被规定为从社会出发的要素,交换被规定为从个人出发的要素。在生产中,人客体化,在人中,物主体化;在分配中,社会以一般的,居於支配地位的规定的形式,担任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媒介;在交换中,生产和消费由偶然的个人的规定性来媒介。分配决定产品归个人的比例(分量);交换决定个人对於分配给自己的一份所要求的产品。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因此形成一个正归的三段论法;生产是一般,分配和交换是特殊,消费是个别,全体由此结合在一起。这当然是一种联系,然而是一种敷浅的联系。生产决定於一般的自然规律,分配决定於社会的偶然情况,因此它能够或多或少地对生产起促进作用;交换作为形式上的社会运动介於两者之间;而消费这个不仅被看成终点而且被看成最後目地的结束行为,除了它又反过来作用於起点并重新引起整个过程之外,本来不属於经济学的范围。反对政治经济学家的人们,-不论这些反对者是不是他们的同行,-责备他们把联系著的东西粗野地割裂了,这些反对者或者是同他们站在同一个基础上,或者是在他们之下。最庸俗不过的责备就是,说政治经计学家过於重视生产,把它当作目的本身。说分配也是同样重要的。这种责备的立足点恰恰是那种把分配当作与生产并列的独立自主的领域的经济见解。或者是这样的责备,说媒有把这些要素放在其统一中来理解。好象这种割裂不是从现实中进到教科书中去的,而相反地是从教科书进到现实中去的,好像这里的问题是要把概念作辩证的平衡,而不是解释现实的关系!(a)[生产和消费]生产直接也是消费。双重的消费,主体的和客体的∶个人在生产当中发展自己的能力,也在生产行为中支出和消耗这种能力,同自然的生殖是生命力的一种消耗完全一样。第二,生产资料的消费,生产资料被使用,被消耗,一部分(如在燃烧中)重新分解为一般元素。原料的消费也是这样,原料不再保持自己的自然形状和特性,这种自然形状和特性倒是消耗掉了。因此,生产行为本身就它的一切要素来说也是消费行为。不过,这一点是经济学家所承认的,他们把直接与消费同一的生产,直接与生产合一的消费,称作生产的消费。生产和消费的这种同一性,归结起来是斯宾诺莎的命题∶”规定即否定”。但是,提出生产的消费这个规定,只是为了把与生产同一的消费跟原来意义上的消费区别开来,後面这种消费被理解为起消灭作用的与生产相对的对立面,我们且观察一下这个原来意义上的消费。消费直接也是生产,正如自然界中的元素和化学物质的消费是植物的生产一样。例如,吃喝是消费形式之一,人吃喝就生产自己的身体,这是明显的事。而对於以这种或那种形式从某一方面来生产人的其它任何消费形式也都可以这样说。消费的生产。可是,经济学却说,这种与消费同一的生产是第二种生产,是靠消灭第一种生产的产品引起的。在第一种生产中,生产者物化,在第二种生产中,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因此,这种消费的生产,-虽然它是生产和消费的直接统一-是与原来意义上的生产根本不同的。生产同消费合而为一和消费同生产合而为一的这种直接统一,并不排斥它们的直接两立。可见,生产直接是消费,消费直接是生产。每一方直接是它的对方。可是同时在两者之间存在著一种媒介运动。生产媒介著消费,它创造出消费的材料,没有生产,消费就没有对象。但是消费也媒介著生产,因为正式消费替产品创造了主体,产品对这个主体才是产品。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後完成。一条铁路,如果没有通车,不被磨损,不被消费,它只是可能性的铁路,不是现实的铁路。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但是,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因为如果这样,生产就没有目的。消费从两方面生产著生产。(1)因为只是在消费中产品才成为现实的产品,例如,一件衣服由於穿的行为才现实地成为衣服;一间房屋无人居住,事实上就不成为现实的房屋;因此,产品不同於单纯的自然对象,它在消费中才证实自己是产品,才成为产品。消费是在把产品消灭的时候才使产品最後完成,因为产品之所以是产品,不是它做为物化了的活动,而只是做为活动著的主体的对象。(2)因为消费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後者是生产的前提。消费创造出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做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如果说,生产在外部提供消费的对象是显而易见的,那末,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做为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做为动力和目的。消费创造出还是在主观形式上的生产对象。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而消费则把需要再生产出来。与此相应,就生产方面来说∶(1)它为消费提供材料,对象。消费而无对象,不成其为消费;因而,生产在这方面创造出,生产出消费。(2)但是,生产为消费创造的不只是对象。它也给予消费以消费的规定性,消费的性质,使消费得以完成。正如消费使产品得以完成其为产品一样,生产使消费得以完成。首先,对象不是一般的对象,而是一定的对象,是必须用一定的而又是由生产本身所媒介的方式来消费的。饥饿总是饥饿,但是用刀叉吃熟肉来解除的饥饿不同於用手,指甲和牙齿啃生肉来解除的饥饿。因此,不仅消费的对象,而且消费的方式,不仅客体方面,而且主体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所以,生产创造消费者。(3)生产不仅为需要提供材料,而且它也为材料提供需要。在消费脱离了它最初的自然粗陋状态和直接状态之後,-如果停留在这种状态,那也是生产停滞在自然粗陋状态的结果,-消费本身做为动力是靠对象做媒介的。消费对于对象所感到的需要,是对于对象的知觉所创造的。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它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做为主体生产对象,而且也为对象生产主体。因此,生产生产著消费∶(1)是由於生产为消费创造材料,(2)是由於生产决定消费的方式,(3)是由於生产靠它起初当作对象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在消费者身上引起需要。因而,它生产出消费的对象,消费的方式和消费的动力。同样,消费生产出生产者的素质,因为它在生产者身上引起追求一定目的的需要。因此,消费和生产之间的同一性表现在三方面∶(1)直接的同一性∶生产是消费;消费是生产。消费的生产。生产的消费。政治经济学家把两者都称为生产的消费,可是还做了一个区别。前者表现为再生产,後者表现为生产的消费。关于前者的一切研究是关于生产的劳动或非生产的劳动的研究;关於後者的研究是关於生产的消费或非生产的消费的研究。(2)每一方表现为对方的手段;以对方为媒介;这表现为他们的相互依存;这是一个运动,它们通过这个运动彼此发生关系,表现为互不可缺,但又各自处於对方之外。生产为消费创造作为外在对象的材料;消费为生产创造作为内在对象,作为目的的需要。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这在经济学中以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出来。(3)生产不仅直接是消费,消费也不仅直接是生产;而且生产不仅是消费的手段,消费不仅是生产的目的,-就是说,每一方都为对方提供对象,生产为消费提供外在的对象,消费为生产提供想像的对象;两者的每一方不仅直接就是对方,不仅媒介著对方,而且,两者的每一方当自己实现时也就创造对方,把自己当作对方创造出来。消费完成生产行为,只是在消费使产品最後完成其为产品的时候,在消费把它消灭,把它的独立的物体形式毁掉的时候;在消费使得在最初生产行为中发展起来的素质通过反覆的需要达到完美的程度的时候;所以,消费不仅是使产品成为产品的最後行为,而且也是使生产者成为生产者的最後行为。另一方面,生产生产出消费,是在生产创造出消费的一定方式的时候,然後是在生产把消费的动力,消费能力本身当作需要创造出来的时候。这和第三项所说的这个最後的同一性,经济学在论述需求和供给,对象和需要,社会创造的需要和自然需要的关系时,曾多次加以解释。这样看来,对于一个黑格尔主义者来说,把生产和消费同一起来,是最简单不过的事。不仅社会主义美文学家这样做过,而且平庸的经济学家也这样做过,萨伊就是个例子;他的说法是,就一个民族来说,它的生产也就是它的消费。或者,就人类一般来说,也是这样。施托尔希指出过萨伊的错误,因为例如一个民族,不是把自己的产品全部消费掉,而是还要创造生产资料等等,固定资本等等。此外,把社会当作一个单独的主体来观察,是对它做了不正确的观察,思辨式的观察。就一个主体来说,生产和消费表现为一个行为的两个要素。这里要强调的主要之点是∶如果我们把生产和消费看做一个主体的或者许多单个个人的活动,它们无论如何表现为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居于支配地位的要素。消费,做为必需,做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但是生产活动是实现起点,因而也是实现的居於支配地位的要素,是整个过程借以从新进行的行为。个人生产出一个对象,因消费了它而再回到自己身上,然而,他是作为生产的个人,把自己再生产的个人。所以,消费表现为生产的要素。但是,在社会中,产品一经完成,生产者对产品的关系就是一种外在的关系,产品回到主体,取决於主体对其它个人的关系。他不是直接获得产品。如果说他是在社会中生产,那末直接占有产品也不是他的目的。在产品和生产者之间插进了分配,分配借社会规律决定生产者在产品世界中的份额,因而插在生产和消费之间。那末,分配是否作唯独立的领域,处於生产之旁和生产之外呢?(b)[生产和分配]如果看看普通的经济学著作,首先令人注目的是,在这些著作里什麽都被提出两次。举例来说,在分配上出现的是地租,工资,利息和利润,而在生产上做为生产要素出现的是土地,劳动,资本。说到资本,一看就清楚,它被提出了两次∶(1)当作生产要素;(2)当作收入源泉,当作决定一定的分配形式的东西。利息和利润,就它们做为资本增殖和扩大的形式,因而做为资本自身的生产的要素来说,本身也出现在生产中。利息和利润作为分配形式,是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的。他们是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为前提的分配方式。它们又是资本的再生产方式。同样,工资也是在另一个项目中被考察的雇佣劳动∶在一处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所具有的规定性,在另一处表现为分配的规定。如果劳动不是规定为雇佣劳动,那末,它参与产品分配的方式,也就不表现为工资,如在奴隶制度下就是这样。最後,地租-我们直接地来看地产参与产品分配的最发达形式-的前提,是作为生产要素的大地产(其实是大农业),而不是通常的土地,就像工资的前提不是通常的劳动一样。所以,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就以工资形式参与产品,生产成果的分配。分配的结构完全取决於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形式决定分配的特定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把土地放在生产上来谈,把地租放在分配上来谈,等等,简直是幻觉。因此,像李嘉图那样的经济学家,最受责备的就是他们眼中只有生产,他们却专门把分配规定为经济学的对象,因为他们本能地把分配形式看成是一定社会中的生产要素得以确定的最确切的表现。在单个的个人面前,分配自然表现为一种社会规律,这种规律决定他在生产中-指他在其中进行生产的那个生产-的地位,因而分配先於生产。这个个人一开始就没有资本,也没有地产。他一出生就由社会分配指定专门从事雇佣劳动。但是这种指定本身是资本和地产作为独立的生产要素存在的结果。就整个社会来看,从一方面说,分配似乎先於生产,并且决定生产,似忽是先经济的事实。一个征服者民族在征服者之间分配土地,因而造成了地产的一定的分配和形式,由此决定了生产。或者,它使被征服的民族成为奴隶,于是使奴隶劳动成为生产的基础。或者,一个民族经过革命把大地产粉碎成小块,从而通过这种新的分配使生产有了一种新的性质。或者,立法使地产永远属於一定的家庭,或者,把劳动[当作]世袭的特权来分配,因而把它像等级一样地固定下来。在所有这些历史上有过的情况下,似乎不是生产安排和决定分配,而相反地是分配安排和决定生产。照最浅薄的理解,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彷佛离开生产很远,对生产是独立的。但是,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於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上述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如果在考察生产时把包含在其中的这种分配撇开,生产显然只是一个空洞的抽象;反过来说,有了这种本来构成生产的一个要素的分配,力求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来理解现代生产并且主要是研究生产的经济学家李嘉图,不是把生产而是把分配说成现代经济学的本题。从这里,又一次显出了那些把生产当作永恒真理来论述而把历史限制在分配范围之内的经济学家是多麽荒诞无稽。这种决定生产本身的分配究竟和生产处於怎麽样的关系,这显然是属於生产本身内部的问题。如果有人说,既然生产必须从生产工具的一定分配出发,至少在这个意义上分配先於生产,成为生产的前提,那末就应该答覆他说,生产实际上有它的条件和前提,这些条件和前题构成生产的要素。这些要素最初可能表现为自然发生的东西。通过生产过程本身,它们就从自然发生的东西变成历史的东西了,如果它们对於一个时期表现为生产的自然前提,对於另一个时期就是生产的历史结果了。它们在生产内部不断地改变。例如,机器的应用既改变了生产工具的分配,也改变了产品的分配。现代大土地所有制本身既是现代商业和现代工业的结果,也是现代工业在农业上应用的结果。上面提出的一些问题,归根到底就是∶一般历史条件在生产上是怎样起作用的,生产和一般历史运动的关系又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显然属於对生产本身的讨论和分析。然而,这些问题即使照上面那样平庸的提法,也可以同样给予简短的回答。所有的征服有三种可能。征服民族把自己的生产方式强加於被征服的民族(例如,本世纪英国人在爱尔兰所做的,部份地在印度所做的);或者是征服民族让旧生产方式维持下去,自己满足於徵收贡赋(如土耳其人和罗马人);或者是发生一种相互作用,产生一种新的,综合的生产方式(日耳曼人的征服中一部分就是这样)。在所有的情况下,生产方式,不论是征服民族的,被征服民族的,还是两者混合形成的,总是决定新出现的分配。因此,虽然这种分配对於新的生产时期表现为前提,但它本身又是生产的产物,不仅是一般历史生产的产物,而且是一定历史生产的产物。例如,蒙古人把俄罗斯弄成一片荒凉,这样做是适合於他们的生产,畜牧的,大片无人居住的地带是畜牧的主要条件。在日耳曼蛮族,用农奴耕作是传统的生产,过的是乡村的孤独生活,他们能够非常容易地让罗马各省服从於这些条件,因为那里发生的土地所有权的集中已经完全推翻了旧的农业关系。有一种传统的观念,认为在某些时期人们只靠劫掠生活。但是要能够劫掠,就要有可以劫掠的东西,因此就要有生产。而劫掠方式本身又决定生产方式。例如,劫掠一个从事证券投机的民族就不能同劫掠一个游牧民族一样。奴隶直接被剥夺了生产工具。但是奴隶受到剥夺的国家的生产必须安排得容许奴隶劳动,或者必须建立一种适于使用奴隶的生产方式(如在南美等)。法律可以使一种生产资料,例如土地,永远属於一定家庭。这些法律,只有当大土地所有权适合於社会生产的时候,如像在英国那样,才有经济意义。在法国,尽管有大土地所有权,但经营的是小土地农业,因而大土地所有权就被革命摧毁了。但是,土地析分的状态是否例如通过法律永远固定下来了呢?尽管有这种法律,土地的所有权却又集中起来了。法律在巩固分配关系方面的影响和它们由此对生产发生的作用,要专门加以确定。(c)最後,交换和流通流通本身只是交换的一定要素,或者也是从总体上看的交换。既然交换只是生产以及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一方和消费一方之间的媒介要素,而消费本身又表现为生产的一个要素,交换当然也就当做生产的要素包含在生产之内。首先很明显,在生产本身之中发生的各种活动和各种能力的交换,直接属於生产,并且从本质上组成生产。第二,这同样适用於产品交换,只要产品交换是用来制造供直接消费的成品的手段。在这个限度内,交换本身是包含在生产之中的行为。第三,所谓企业家之间的交换,从它的组织方面看,既完全决定於生产,且本身也是生产行为。只有在最后阶段上,当产品直接为了消费而交换的时候,交换才表现为独立於生产之外,与生产漠不相干。但是,(1)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2)私的交换以私的生产为前提;(3)交换的深度,广度和方式都是由生产的发展和结构决定的。例如,城乡之间的交换,乡村中的交换,城市中的交换等等。可见,交换就其一切要素来说,或者是直接包含在生产当中,或者是由生产决定。我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生产既支配著生产的对立规定上的自身,也支配著其它要素。过程总是从生产重新开始。交换和消费是不能支配作用的东西,那是自明之理。分配,作为产品的分配,也是这样。而作为生产要素的分配,它本身就是生产的一个要素。因此,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当然,生产就其片面形式来说也决定於其他要素。例如,当市场扩大,即交换范围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就增大,生产也就分得更细。随著分配的变动,例如,随著资本的集中,随著城乡人口的不同的分配等等,生产也就发生变动。最后,消费的需要决定著生产。不同要素之间存在著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3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当我们从政治经济学方面观察某一国家的时候,我们从该国的人口,人口的阶级画分,人口在城乡海洋的分布,在不同生产部门的分布,输入和输出,全年的生产和消费,商品价格等等开始。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因而,例如在经济学上从做为全部社会生产行为的基础和主体开始,似乎是正确的。但是,更仔细地考察起来,这是错误的。如果我抛开构成人口的阶级,人口就是一个抽象。如果我不知道这些阶级所依据的因素,如雇佣劳动,资本等等,阶级又是一句空话。而这些因素是以交换,分工,价格等等为前提的。比如资本,如果没有雇佣劳动,价值,货币,价格等等,它就什麽也不是。因此,如果我从人口著手,那末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切进的规定之後,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越来越简单的概念;从表象中的具体达到越来越稀薄的抽象,直到我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於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我最后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已不是一个混沌的关於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第一条道路是经济学在它产生时期在历史上走的道路。例如,十七世纪的经济学家总是从生动的整体,从人口,民族,国家,若干国家等等开始;但是他们最后总是从分析中找出一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抽象的一般的关系,如分工,货币,价值等等。这些个别要素一旦多少确定下来和抽象出来,从劳动,分工,需要交换价值等等这些简单的东西上升到国家,国际交换和世界市场的各种经济学体系就开始出现了。後一种显然是科学上正确的方法。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现实中的起点,因而也是直观和表象的起点。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因而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并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举例来说,最简单的经济范畴,如交换价值,是以人口,以在一定关系中进行生产的人口为前提的;也是以某种形式的家庭,公社或国家等为前提的。它只能做为一个既与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片面的关系而存在。相反,做为范畴,交换价值却有一种洪水期前的存在。因此,在意识看来-而哲学意识就是被这样规定的∶在它看来,正在理解著的思维是现实的人,因而,被理解的世界本身才是现实的世界-范畴的运动表现为现实的生产行为(只可惜它从外界取得一种推动),而世界是这种生产行为的结果;这-不过又是一个同义反覆-只有在下面这个限度内才是正确的∶具体总体做为思维总体,做为思维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乎其上而思维著的,自我产生著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被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著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於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实在主体仍然是在头脑之外保持著它的独立性;只要这个头脑还仅仅是思辨地,理论地活动著。因此,就是在理论方法上,主体,即社会,也一定要经常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但是,这些简单的范畴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以前是否也有一种独立的历史存在或自然存在呢?要看情况而定。比如,黑格尔论法哲学,是从主体的最简单的法的关系即占有开始的,这是对的。但是,在家庭或主奴关系这些具体的多的关系之前,占有并不存在。相反,如果说有这样的家庭和氏族,它们还只是占有,而没有所有权,这倒是对的。所以,这种比较简单的范畴,表现为简单的家庭或氏族的公社在所有权方面的关系。它在比较高级的社会中表现为一个发达的组织的比较简单的关系。但是那个以占有为关系的具体的基础总是前提。可以设想一个孤独的野人占有东西,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占有并不是法的关系。说占有在历史上发展为家庭,是错误的。占有倒总是以这个”比较具体的法的范畴”为前提的。但是,不管怎样总可以说,简单范畴是这样一些关系的表现,在这些关系中,不发展的具体可以已经实现,而那些通过较具体的范畴在精神上表现出来的较多方面的联系和关系还没有产生;而比较发展的具体则把这个范畴当作一种从属关系保存下来。在资本存在之前,银行存在之前,雇佣劳动存在之前,货币能够存在,而且在历史上存在过。因此,从这一方面看来,可以说,比较简单的范畴可以表现一个比较不发展的整体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关系,或者可以表现一个比较发展的整体的从属关系,後面这些关系,在整体向著一个比较具体的范畴表现出来的方面发展之前,在历史上已经存在。在这个限度内,从最简单上升到复杂这个抽象思维的进程符合现实的历史过程。另一方面,可以说,有一些十分发展的,但在历史上还不成熟的社会形式,其中有最高级的经济形式,如协作,发达的分工等等,却不存在任何货币,秘鲁就是一个例子。就在斯拉夫公社中,货币以及作为货币的条件的交换,也不是或者很少是出现在个别公社内部,而是出现在它的边界上,出现在与其它公社的交往中,因此,把同一公社内部的交换当作原始构成因素,是完全错误的。相反地,与其说它起初发生在同一公社内部的成员间,不如说它发生在不同公社的相互关系中。其次,虽然货币很早就全面地发生作用,但是在古代它只是片面发展的民族即商业民族中才是处於支配地位的因素。甚至在最文明的古代,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货币的充份发展-在现代的资产阶级社会中这是前提-只是在他们解体的时期。因此,这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在历史上只有在最发达的社会状态下才表现出它的充份的力量。它决没有历尽一切经济关系。例如,在罗马帝国,在它最发达的时期,实物税和实物租仍然是基础。那里,货币制度原来只是在军队中得到充份发展。它也从来没有掌握劳动的整个领域。可见,比较简单的范畴,虽然在历史上可以在比较具体的范畴之前存在,但是,它的充分深入而广泛的发展恰恰只能属於一个复杂的社会形式,而比较具体的范畴在一个比较不发达的社会形式中有过比较充份的发展。劳动似乎是一个十分简单的范畴。它在这种一般性-作为劳动一般-上的表象也是古老的。但是,在经济学上从这种简单性上来把握的”劳动”,和产生这个简单抽象的那些关系一样,是现代的范畴。例如,货币主义把财富看成还是完全客观的东西,看成存在於货币中的物。同这个观点相比,重工主义或重商主义把财富的源泉从对象转到主体的活动-商业劳动和工业劳动,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但是,他们仍然只是局限地把这种活动本身理解为取得货币的活动。同这个学派相对立的重农学派把劳动的一定形式-农业-看作创造财富的劳动,不再把对象本身看做裹在货币的外衣之中,而是看做产品一般,看做劳动的一般成果了。这种产品还与活动的局限性相应而仍然被看做自然规定的产品-农业的产品,主要还是土地的产品。亚当.斯密大大地前进了一步,他抛开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一切规定性,-干脆就是劳动,既不是工业劳动,又不是商业劳动,也不是农业劳动,而既是这种劳动,又是那种劳动,有了创造财富的活动的抽象一般性,也就有了被规定为财富的对象的一般性,这就是产品一般,或者说又是劳动一般,然而是作为过去的,物化的劳动。这一步跨得多麽艰难,多麽远,只要看看连亚当.斯密本人还时时要回到重农学派的观点上去,就可想见了。这会造成一种看法,好象由此只是替人-不论在哪种社会形式下-做为生产者在其中出现的那种最简单,最原始的关系找到了一个抽象表现。从这一方面来看这是对的,从另一方面看来就不是这样。对任何种类劳动的同样看待,以一个十分发达的实在劳动种类的总体为前提,在这些劳动种类中,任何一种劳动都不再是支配一切的劳动。所以,最一般的抽象只产生在最丰富的具体的发展的地方,在那里,一种东西为许多东西所共有,为一切所共有。这样一来,它就不再只是再特殊形式上才能加以思考了。另一方面,劳动一般这个抽象,不仅仅是具体的劳动总体的精神结果。对任何种类的劳动的同样看待,适合於这样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形式中,个人很容易从一种劳动转到另一种劳动,一定种类的劳动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因而是无差别的。这里,劳动不仅在范畴上,而且在现实中都是创造财富一般的手段,它不再是在一种特殊性上同个人结合在一起的规定了。在资产阶级社会的最现代的存在形式-美国,这种情况最为发达。所以,在这里,”劳动”,”劳动一般”,直截了当的劳动这个范畴的抽象,这个现代经济学的起点,才成为实际真实的东西。人们也许会说,在美国表现为历史产物的东西-对任何劳动同样看待-在俄罗斯人那里,比如说,就表现为天生的素质了。但是,首先,是野蛮人具有适应一切的素质还是文明人自动去适应一切,是大有区别的。并且,在俄罗斯人那里,实际上同对任何种类劳动同样看待这一点相适应的,是传统地固定在一种十分确定的劳动上的状态,他们只是由於外来的影响才从这种状态中解放出来。劳动这个例子确切地表明,哪怕是最抽象的范畴,虽然正是由於它们的抽象而适用於一切时代,但是就这个抽象的规定性本身来说,同样是历史关系的产物,而且只有对这於些关系并在这些关系之内才具有充份的意义。资产阶级社会是历史上最发达的和最复杂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资产阶级借这些社会形式的残片和因素建立起来,其中一部分是还未克服的遗物,继续在这里存留著,一部分原来只是徵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份意义,等等。人体解剖对于猴类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徵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後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但是,决不是像那些抹杀一切历史差别,把一切社会形式都看成资产阶级社会形式的经济学家所理解的那样。人们认识了地租,什一税等等。但是不应当把它们等同起来。其次,因为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只是发展的一种对抗的形式,所以,那些早期形式的各种关系,在它里面常常只以十分萎缩的或者漫画式的形式出现。公社所有制就是个例子。因此,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包含著一种适用於一切其它社会形式的真理这种说法是对的,那末,这也只能在一定意义上来理解。这些范畴可以在发展了的,萎缩的了,漫画式的种种形式上,然而总是在有本质区别的形式上,包含著这些社会形式。所谓的历史发展总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最后的形式总是把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著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并且因为它很少而且只是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够进行自我批判,-这里当然不是指做为崩溃时期出现的那样的历史时期,-所以总是对过去的形式做片面的理解。基督教只有在它的自我批判在一定程度上,所谓在可能范围内准备好时,才有助於对早期神话作客观的理解。同样,资产阶级经济只有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自我批判已经开始时,才能理解封建社会,古代社会和东方社会.在资产阶级经济没有把自己神话化而同过去完全等同起来时。它对于前一个社会,即它还得与之直接斗争的封建社会的批判,是与基督教对异教的批判或者新教对旧教的批判相似的。在研究经济范畴的发展时,正如在研究任何历史科学,社会科学时一样,应当时刻把握住∶无论在现实中或在头脑中,主体-这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都是既与的;因而范畴表现这一定社会的,这个主体的存在形式,存在规定,常常只是个别的侧面;因此,这个一定社会在科学上也决不是把它当作这样一个社会来谈论的时候才开始存在的。这必须把握住,因为这对于分篇直接具有决定的意义。例如,从地租开始,从土地所有制开始,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因为它是同土地结合著的,而土地是一切生产的源泉,并且它又是同农业结合著的,而农业是一切多少固定的社会的最初的生产方式。但是,这是最错误不过的了。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支配著其它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它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著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以畜牧民族为例(纯粹的渔猎民族还处于真正发展的起点之外)。在他们中间出现一定形式的,即偶然的耕作。土地所有制由此决定了。它是公有的,这种形式依这些民族保持传统的多少而或多或少地遗留下来,斯拉夫人中的公社所有制就是个例子。而在从事定居耕作-这种定居已是一大进步-的民族那里,像在古代社会和封建社会,耕作处于支配地位,那里连工业,工业的组织以及与工业相应的所有制形式都或多或少带著土地所有制的性质;或者像在古代罗马人中那样工业完全附属於耕作;或者像中世纪那样工业在城市中和在城市的各种关系上摹仿著乡村的组织。在中世纪,甚至资本-只要不是纯粹的货币资本-做为传统的手工工具等等,也带著这种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情况则相反。农业越来越变成仅仅是一个工业部门,完全由资本支配。地租也是如此。在土地所有制居于支配地位的一切社会形式中,自然联系还占优势。在资本居于支配地位的社会形式中,社会,历史所创造的因素占优势。不懂资本便不能懂地租。不懂地租却完全可以懂资本。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必须放在土地所有制之前来说明。分别考察了两者之後,必须考察它们的相互关系。因此,把经济范畴按它们在历史上起作用的先后次序来安排是不行的,错误的。它们的次序倒是由他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中的相互关系决定的,这种关系同看来是它们的合乎自然次序或者符合历史发展次序的东西恰好相反。问题不在於各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社会形式的相继更替的序列中在历史上占有什麽地位,更不在於它们在”观念上”(蒲鲁东)(在历史运动的一个模糊表象中)的次序。而在於它们在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的结构。古代世界中的商业民族-腓尼基人,迦太基人-表现的单纯性(抽象规定性);正是由农业民族占优势这种情况决定的。做为商业资本和货币资本的资本,在资本还没有成为社会的支配因素的地方,正是在这种抽象中表现出来。伦巴第人和犹太人对于经营农业的中世纪社会,也是处于这种地位。还有一个例子,说明同一些范畴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有不同的地位,这就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最新形式之一∶股份公司。但是,它还在资产阶级社会初期就曾以特权的,有垄断权的大公司的形式出现。国民财富这个概念,在十七世纪经济学家看来,无形中是说财富的创造仅仅是为了国家,而国家的实力是与这种财富成比例的,-这种观念在十八世纪的经济学家中还部份地保留著。这是一种不自觉的伪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财富本身和财富的生产被宣布为现代国家的目的,而现代国家被看成只是生产财富的手段。显然,应当这样来分篇∶(1)一般的抽象的规定,因此它们或多或少属於一切社会形式,不过是在上面所分析过的意义上。(2)形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并且成为基本阶级的依据的范畴。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城市和乡村。三大社会阶级。它们之间的交换。流通。信用事业(私的)。(3)资产阶级社会在国家形式上的概括。就它本身来考察。”非生产”阶级。税。国债。公的信用。人口。殖民地。向外国移民。(4)生产的国际关系。国际分工,国际交换。输出和输入。汇率。(5)世界市场和危机。4生产、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国家形式和意识形式同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关系。法的关系,家庭关系。注意∶应该在这里提到而不该忘记的各点∶(1)战争比和平发达的早;某些经济关系,如雇佣劳动,机器等等,怎样在战争和军队等等中比在资产阶级社会内部发展的早。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关系在军队中也特别显著。(2)历来的观念的历史编纂法同现实的历史编纂法的关系。特别是所谓文化史,旧时的宗教使和政治史。(顺便也可以说一下历来的历史编纂法的各种不同方式。所谓客观的,主观的(伦理的等等)。哲学的。)(3)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总之,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国际关系在这里的影响。(4)对这种见解中的唯物主义的种种非难;同自然唯物主义的关系。(5)生产力(生产资料)的概念和生产关系的概念的辨证法,这样一种辨证法,它的界限应当确定,它不抹杀现实差别。(6)物质生产的发展例如同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进步这个概念决不能在通常的抽象意义上去理解。现代艺术等等。这种不平衡在理解上还不是像在实际社会关系本身内部那样如此重要和如此困难。例如教育。美国同欧洲的关系。可是,这里要说明的真正困难之点是∶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怎样进入了不平衡的发展。例如罗马私法(在刑法和公法中这种情形较少)同现代生产的关系。(7)这种见解表现为必然的发展。但承认偶然。怎样。(对自由等也是如此。)(交通工具的影响。世界史不是过去一直存在的;作为世界史的历史是结果。)(8)出发点当然是自然规定性;主观地和客观地。部落,种族等。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彷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例如,拿希腊人或莎士比亚同现代人相比。就某些艺术形式,例如史诗来说,甚至谁都承认∶当艺术生产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他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画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因此,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如果说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部的不同艺术种类的关系中有这种情形,那末,在整个艺术领域同社会一般发展的关系上有这情形,就不足为奇了。困难只在於对于这些矛盾作一般的表述。一旦它们的特殊性被确定了,它们也就被解释明白了。我们先拿希腊艺术同现代的关系作例子,然后再说莎士比亚同现代的关系。大家知道,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成为希腊人的幻想的基础,从而成为希腊[神话]的基础的那种对自然的观点和对社会关系的观点,能够同自动纺机,铁道,机车和电报并存吗?在罗伯茨公司面前,武尔坎又在哪里?在避雷针面前,邱必特又在哪里?在动产信用公司面前,海尔梅斯又在哪里?任何神话都是用想像和借助想像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著这些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在印刷所广场旁边,法玛还成什麽?希腊艺术的前提是希腊神话,也就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这是希腊艺术的素材。不是随便一种神话,就是说,不是对自然(这里指一切对象,包括社会在内)的随便一种不自觉的艺术加工。埃及神话决不能成为希腊艺术的土壤和母胎。但是无论如何总得是一种神话。因此,决不是这样一种社会发展,这种发展排斥一切神话地对待自然的态度和一切把自然神话化的态度;并因而要求艺术家具备一种与神话无关的幻想。从另一方面看∶阿基里斯能同火药和弹丸并存吗?或者,《伊利亚特》能够同活字盘甚至印刷机并存吗?随著印刷机的出现,歌谣,传说和诗神谬斯岂不是必然要绝迹,因而史诗的必要条件岂不是要消失吗?但是,困难不在於理解希腊艺术和史诗同一定社会发展形式结合在一起。困难的是,他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一个成人不能再变成儿童,否则就变得稚气了。但是,儿童的天真不使它感到愉快吗?他自己不该努力在一个更高的阶梯上把自己的真实再现出来吗?在每一个时代,它的固有的性格不是在儿童的天性中纯真地复活著吗?为什麽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在它发展的最完美的地方,不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而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呢?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於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他们的艺术对我们所产生的魅力,同它在其中生长的那个不发达的社会并不矛盾。它倒是这个社会阶段的结果,并且是同它在其中产生而且只能在其中产生的那些未成熟的社会条件永远不能复返这一点分不开的。------------------资料来源:写於1857年8月底-9月中原文是德文,第一次发表於1902-1903年《新时代》第1卷第23-25期选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33-762页主题:《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作者:马克思资料来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本文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译选自《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上册》/1972年版/摘自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TheGrundrisse)
5.黑格尔哲学批判导言读后感 篇五
(原著见《马列著作选读·哲学》第29l一295页
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于1859年6月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连同这篇《序言》,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占有突出地位。1857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曾经预示着无产阶级新的革命运动的临近,因而推动马克思“„„发狂似地通宵总结我的经济学研究,为的是在洪水之前至少把一些基本问题弄清楚。”(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第219页。)1864年第一国际的成立,表明马克思主义的世界性影响进一步扩大。以及它在组织上的落实。而马克思、恩格斯正是第一国际的灵魂的导师。
这篇《序言》是马克思自1844年起经过15年的长时期,把主要精力转向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哲学总结,又是进—步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构成了《序言》的核心和基本内容。马克思自称这是他多年经济学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恩格斯在同年8月对此发表的书评中指出,历史唯物主义“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只要进一步发挥我们的唯物主义论点,并且把它应用于现时代,一个伟大的,一切时代中最伟大的革命远景就会立即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7页。)列宁指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注:《列宁选集》第2卷,第445页.)而正是在这篇《序言》中,马克思对运用到人类社会和人类社会史的唯物主义原理作了周密的说明。毛泽东等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正是运用这里指明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普遍原理于中国社会历史的具体研究,才认清了中国的特殊国情、阶级状况,以及革命的性质、任务、对象、动力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的。
这篇《序言》不仅有深刻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独立的科学意义和认识论意义。如果说1845年、1846年马恩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只是标志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形成,《序言》则是这一科学历史观在新科学的实践基础上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前者的特点“是似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实现马、恩多年以来清算自己青年时期曾有过的黑格尔“左”。派哲学信仰的宿愿,从而表现出“与德国哲学思想体系的见解之间的对立”(马克思)。虽然在批判的形式中阐述了全新历史观的系统见解,但毕竟如恩格斯所说“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个解释只是表明当时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08页.)。《序言》则是在多年经济学研究后,以正面论述的形式,提供了历史唯物主义科学体系的完整纲要,对唯物史观的基本问题和实质,作出了经典式的概括。《序言》实现了由经济学到哲学、历史到逻辑、特殊到普遍、个别到一般的认识上的飞跃和升华,为后人提供了以辩证逻辑的思维方式,进行科学理论研究的典范。
《序言》不仅在当时和后来发挥了重大历史作用,而且对现在和今后的社会主义运动具有深刻的、直接的指导意义。首先,它为我们科学地全面总结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提供了唯一科学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其次,它为我们深刻认识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的基本路线,建设有中国特一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经济上第二个翻一番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深切的理论指导。再次,它为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活动,批判民主社会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等多方面,提供了锐利武器。
主要内容和基本思想
《序言》的基本思想是阐明“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08页.),它表现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注:《马列著作选读·哲学》,第293页.人民出版社1988年12月第l版.)。从而揭示了社会形态历史更替的一般规律。
《序言》的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叙述了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的经过;二是经典式地揭示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内容。这里仅概要介绍第二方面的主要内容。
1.展现了社会系统的复杂结构,揭示了社会历史变化发展过程的基本内容。
社会是由自身的内在要素构成的相互作用的有机系统,它有既相区别又相从属、制约的三个层次的要素和关系,即。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以及它们各自相应要素的反作用。而生产力是一切社会要素的最终决定力量,是社会变革和发展的原动力。在这里,无论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制度,对于个人和一定时代的人类来说,都是一种客观的、既定的社会物质生活的条件和历史条件,因而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选择余地的历史必然性。虽然,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或一切社会活动、社会关系、社会生活的主体都是现实的人,但人在这里是被决定的;人们不能任意选择某种生产方式和社会制度。人们只有在这样那样地适应了或正确认识了自己生活的社会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上,才能历史地发挥其改造社会的能动作用。马克思所强调的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的基本意思正在于此。列宁指出“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注:《马列著作选读·哲学》,第467页。)。
2.概括和论述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提供了划分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的标准.
马克思在概要论述社会运动过程基本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质,指出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这就是马克思主义者常说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唯物史观的基本点和出发点。与此相反,一切唯心主义历史观都这样那样地宣扬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基本观点。这里,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的物质生活过程,主要是指生产方式,特别是指生产关系。占主导地位的一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直接决定一定社会形态的性质。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本原性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因而是第二性的、派生的。所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使唯物主义从它最后的一个避难所中,从历史观中被驱逐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6页.)。从而开辟了人类认识史上的新时代。在此以前的一切思想、理论家、哲学家,总是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在。正如列宁所说,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消除了以往历史理论领域两个主要缺点;第一,以往的一切历史理论,至多是考察人们历史活动的动机,而没有考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发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第二,过去一切历史理论恰恰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从此,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才有真正的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科学。
3.揭示了社会革命的客观根源,论证了社会发展,变化的基本规律性,概括了唯物史观的生产力一元论。
《序言》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的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成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发展的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段话,精辟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因和社会面貌根本变革由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引起的一般规律性。全面地阐述了唯物史观的生产力一元论。相对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来说,生产力不仅是最终的物质来源,而且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永远不会长久停滞在原有水平上,而总是处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中的,因而成为社会发展的原动力。适应一定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生产关系和相应的上层建筑,一旦建立起来,便处于相对不变的稳定状态。这是一定历史时期内生产力赖以发展的必不可少的社会形式和必要条件。这样,生产力的不停顿变动性与相应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相对不变性,就构成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规律性。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人类社会的不同历史时代,之所以有不同的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也正是基于不同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状况。当生产关系租上层建筑基本适合生产力和经济基础发展需要时,社会处于量变状态;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基本不适合生产力和相应经济基础、发展、变革的需要时,社会就处于客观上要求变革和质变飞跃的时、代。这时只有先进的革命者或革命的阶级、阶层、集团才能在不同程度上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
社会革命是社会基本矛盾尖锐冲突的结果,是社会形态的质变和飞跃。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化,必然集中表现为社会集团和阶级之间物质利益上的对立和矛盾的激化,必然表现为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在这里,社会革命就是阶级对抗的最高表现。必须从生产方式、社会基本矛盾出发,去认识和把握不同的骱级、阶级斗争和社会革命的发生和发展,只有这样,才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阶级论和社会革命论。否则就将陷入历史唯心主义和主观社会学。社会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复杂多面的活的有机体。它不仅具有适应一定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作为自身的“骨骼”系统,而且具有相应于这种“骨骼”的思想的、政治的上层建筑作为自己的“血肉”系统。因此,为着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的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这一基本思想的规律性,必须注意:(1)生产方式,特别是生产力对一切社会历史现象的发生、发展起最终决定作用;(2)生产力的发展又必然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政治条件下才能实现;(3)社会的上层建筑也是一个庞大系统,它的各个不同部分、不同要素最终都会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而变更,但由于各自质的规定性和诸种外部条件的不同,而有或慢或快发生变革的不同。对此,决不能简单化、片面性地对待。为此,《序言》指出,“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精确性指明的变化,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种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较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种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闻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
4.概括了社会历史演透的基本形态,揭示了人类历史演进的一般规律,论证了共产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马克思把人类社会当作自然历史过程来研究的结果,是发现它既是连续的,又是具有不同形态和性质的不同阶段的。这就是“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这是基于对商品经济最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这一特殊社会形态的系统研究而发现的。正如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一样,对当时作为人类历史最先进资本主义社会的深刻解剖而发现人类历史的一般规律是自然的必然的。如果说马、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的《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荫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还是侧重于其阶级对立上说明问题,还比较原则。在这里则是在长期经济研究所获丰硕成果基础上作出的、具有深刻内容的历史总结,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诚如列宁所说:“马克思在40年代提出这个假设后,就着手实际地(请注意这点)研究材料。他从各个社会经济形态中取出一个形态(即商品经济体系)加以研究,并根据大量材料(他花了不下25年功夫来研究这些材料)对这个形态的活动规律和发展规律作了极其详尽的分析”(注:《马列著作选读·哲学》,第467页。)。“自从《资本论》问世以来,唯物主义历史观已经不是假设,而是科学地证明了的原理”(注:同书,第469页)。而马克思写的本篇《序言》,正是作为《资本论》初稿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因此,这里对人类历史形态演进的新概括,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进一步丰富和发晨,尽管马克思在作上述结论时,也说得很谨慎,但它对于各国、各民族社会历史的研究,仍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当然也不能以此为公式,简单地戴套在具有各自特点的各民族的社会历史。如是这样,就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义。
《序言》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量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在资产阶级社会的胞胎里发展的生产力,同时又创造着解决这种对抗的物质条件”。这就是说,社会化大生产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种对抗性矛盾,社会化大生产的本性要求生产资料的占有制也必须社会化,或社会地占有,而不是资本家的私人占有。共产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结论就是由此得出的。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同时也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矛盾对抗的发展;这两个阶级的矛盾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这一社会最基本矛盾的阶级表现。这个矛盾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范围内得到真正解决,只有社会主义革命才能解决。过去如此,现在和今后也必然如此。而资本主义生产的现代发展,一方面为共产主义制度的产生准备了社会化大生产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又同时铸造了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掘墓人——现代无产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埋葬资本主义,通过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而走向共产主义。所以马克思充满信心地宣告: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将以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消灭而告终。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人们将进入自觉地创造历史的新时代,人类社会将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当然这种飞跃的到来和实现也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方法论上的启示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完全统一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同时又是社会历史的唯物辩证法,因而也自然是认识和解决社会历史领域里矛盾的根本方法。《序言》中,马克思不仅直接提示了若干基本的研究方法和观察方法,而且对于我们如何正确地对待社会实践中的问题,予以多方面的方法论启示。
1.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辩证统一的逻辑方法。《序言》指出,读者如果真想跟着我走,就要下定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接着,马克思就自述了蚀研究经济学,又怎样从经济学到哲学的经过。也即由个别到一般,特殊到普遍逻辑地得出如上文所述的“总的结果。的一系列结论。这就告诉我们从个别到一般、特殊到普遍、具体科学到哲学这样的逻辑思维和研究方法,是有普遍意义的科学研究方法。因为实践和从实践中调查研究所得出的种种材料,总是直觉具体的,有它自身种种特点的。要从实践和种种具体材料中,得到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借以有效地指导实践,必须对实践经验和具体材料进行思维加工,实现逻辑上的上升和飞跃,形成一定的概念和理论系统,以致有关的方针政策或设计方案等等。这是一个辩证认识的复杂过程。列宁曾经指出,“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注:《马列著作选读·哲学》,第267页.)。因此,在认识和实践中,都要求我们既要重视从个别到一般特殊到普遍的上升、飞跃、转化,又要重视从一般再到个别、从普遍再到特殊、从原则到实践的第二次上升、飞跃和转化。通俗地说就是要贯彻理论和实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的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理论和实践相分裂的倾向和方法。毛泽东曾就此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尚未深入研究过的各种具体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的和僵化的东西.这是再个认识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般到特殊.人类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着,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的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深化。”(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148—149页。)这是对马列主义上述辩证思维方法的坚持和创造性发展。
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只能反映社会存在。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也是正确认识和对待一切社会历史问题的根本方法。因此,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实践,必须以准确、具体的分析一定的社会基本矛盾状况、特别是社会生产力状况为出发点.这是做到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根本点和关键。《序言》指出,在考察社会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固然有能动的反作用,但只有在社会意识如实反映社会存在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为此,必须严格区分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方面的变革与精神生活方面的变革,必须区别社会的物质关系与精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