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共10篇)
1.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一
湾甸乡小街子完小住校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住校生安全协议书如下:
1、住校期间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并按时作息,多次违规者部服从教育者取消住校资格。
2、住校生原则上在学校就餐,若校外就餐引发食物中毒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承担,学校
概不负责。
3、星期五下午离校回家,不得在学校留宿(外乡学生除外),若留校引发的安全后果自负,与学校无关。
4、住校生玩火、抽烟、玩电、玩水、玩手机、玩锐刃钝器物,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违纪者承担全部责任。
5、住宿生在校期间私自翻围墙或混出校们到水库河沟游泳、买东西等违规行为引发的安全问题,责任自负,与学校无关。
6、学校严禁学生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准带社会不良人员进入校园宿舍等公共区域,安全问题自负,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谈恋爱,学生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宿舍,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学校不负责任。
8、学生离校后必须第一时间回家,若学生结伴玩耍,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住校生有义务打扫自己宿舍并服从宿舍长的安排管理,共同建立和谐安静干净宿舍。
10、住校生晚休期间遵守校纪校规,不讲话打闹打架,不在床上追逐,无视纪律者取消住校资格,出现不安全事故,后果由违纪者负责。
11、住校生在校园里注重自己生命财产安全,不进入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否则引发后果
责任自负。
12、住校生住校期间原则上不出或少出校门,特别是晚休熄灯之后一律不准出校门,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门的,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或值班主任允许后,方可出校,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后果自负,学校不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住宿时间段内。
15、本协议书如有遗漏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班级:学生姓名:电话:
(班主任签字):宿舍管理员签字:
湾甸乡小街子完小(公章)201 3 年12 月16日
2.住校生安全协议书 篇二
教育孩子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确保每一位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的共同心愿。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您家庭的幸福和安宁。我们必须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生命重于天,安全重于山”的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家校双方必须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学校特与家长签订以下学生人身安全协议书。
甲方:XX
乙方:学生家长
1.学生家长或代理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和住校而转移给学校或学校老师,学校和老师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2.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不打架、不骂人,进出教室不要拥挤,上下楼梯要靠右行。教育孩子严禁翻越围墙、校门外出,追跑打闹或攀高爬低,更不许私自攀爬体育运动器材,触摸带电设施。如学生违纪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孩子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其他制度。每天按时上下学,不得迟到、早退或逃学,如果您的孩子在上课期间违反学校规定迟到、早退或逃学,甚至私自跑回家,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5.父母或监护人需要接孩子回家的须学校放学后与班主任老师作好交接登记才能接走。如家长或监护人不空,是否同意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长来接孩子一起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方能实施。但本村或本寨其他家长将孩子接走,发生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6.周末家长或监护人需要孩子回家,如家长或监护人不空,又无本村或本寨的其他家长来接孩子,是否同意学校让孩子自己回家。如同意,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方能实施。但学校只送出学校门口,学生出学校门口后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7.学生要回家必须告知老师,如学生私自偷偷跑回家,发生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8.父母或监护人教育孩子上下学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不私自到河边玩、洗澡、乘(划)船等有危险的地方去。教育子女不乘坐农用车、无证、无照车辆,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9.教育孩子放学或周末未经家长或老师允许不到别人(同学、亲戚)家里玩或留宿。放学回家途中,不与陌生人交往。否则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10.学生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请假手续,私自逃课,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11.父母或监护人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密切同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他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注: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执一份,时效为学生在我校上学直至毕业)
甲方:XX乙方:年级()班家长:
年月日
3.住校生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篇三
学生寝室管理员安全责任书
为了做好学生寝室的安全工作,保证住校生寝室生活期间的安全,积极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责任,特拟定此责任书:
1、住管教师是学生寝室的安全责任人;
2、经常对住校生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主动与班主任教师及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联系;
3、学生在寝室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
4、坚持每天早晨、晚上按时清点学生人数,杜绝住校生外出留宿和留宿外来人员;
5、经常对寝室的床、门、窗等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解决处理;
6、经常对寝室进行巡视,维护住校生纪律,杜绝学生在寝室内追玩打闹、打架斗殴、破坏公共设施等现象;
7、坚持每天督导学生做好寝室卫生,确保寝室清洁、干净,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卫生;
8、教育督导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寝室内不准点蜡烛;
9、教育督导学生不得翻爬门窗,不得在走廊上拥挤,不准坐在栏杆上;
10、按时开、关锁寝室门,杜绝学生被锁在寝室内的现象,做好寝室财产的保护工作;
11、学生寝室内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将追究住管教师的相关责任。
学校校长(签章): 2016年9月1日 2016
4.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四
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地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住校生的接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愉快的学习,健康的成长,特要求接送车司机签订此责任状。
一、学校对司机的驾证、车况及车的各种证件全面审核之后方可允许接送。
二、接送司机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要经常检查车辆排除隐患,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司机接送学生时,如发生意外事故由司机自己承担责任。
四、接送司机要按时接送学生,并规定好每个村的接送时间,不得延误正常教学,同时减少学生的等车时间。
五、接送司机要做好同家长、路队教师的交接工作,不到校的学生要有请假条,到校后交给值周领导。
此责任书由学校和司机共同签订。
学校负责人签字:
司机签字: 2010年9月20日
住校生接送安全责任状
5.通校生安全责任书 篇五
甲方:香梅中心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本着对学生负责,保障学生安全的精神,甲方特决定和乙方签订安全责任状。
1、乙方凡要求孩子到校上晚自习的,必须本人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走读。
2、乙方要教育子女听从学校的教育管理,并按学校作息时间按时接送子女。
3、乙方孩子在甲方校园内,甲方负责乙方孩子的教育及管理。
4、通校生在往返学的途中或在家中(校外),若由于交通、私自用电、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与他人打架斗殴、惹是生非、参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参与非法社会团伙等等因素造成意外伤亡或损失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或其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孩子不得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物品、毒品及其它违禁物品进入甲方校园。
6、乙方孩子离开甲方校门后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监护人(签字):
学
生(签字):
学校(盖章):
6.中午在校生安全协议 篇六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学校特规定学生中午在校与离校时间,上午11:30放学,下午2:30上课,中午11:30—2:00为学生在家休息时间。如果你的孩子中午不回家,请遵守以下规定:
1、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严禁携带锐器、钝器、易燃易爆物品。
2、学校教学区严禁奔跑、追逐,严禁攀爬栏杆和窗台。
3、走廊内严禁进行跳绳、跳皮筋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游戏与活动。
4、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以楼梯中线为准)。不在楼梯楼道、教室内跑、跳、追逐、玩耍。
5、操场内体育器械不得随意攀爬上下。
6、学生在自己教室内学习,不准来回走动,不准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更不准进入其他班级的教室。
因刘泮小学不是寄宿制学校,故无责任在规定时间外管理。由于违反以上学校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家长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应承担赔偿对方责任。
请家长积极配合以上规定,否则学生一定离校。家长签名: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2011-11-1 刘泮小学中午在校生安全协议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学校特规定学生中午在校与离校时间,上午11:20放学,下午2:00上课,中午11:20—1:50为学生在家休息时间。如果你的孩子中午不回家,请遵守以下规定:
1、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严禁携带锐器、钝器、易燃易爆物品。
2、学校教学区严禁奔跑、追逐,严禁攀爬栏杆和窗台。
3、走廊内严禁进行跳绳、跳皮筋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游戏与活动。
4、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以楼梯中线为准)。不在楼梯楼道、教室内跑、跳、追逐、玩耍。
5、操场内体育器械不得随意攀爬上下。
6、学生在自己教室内学习,不准来回走动,不准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更不准进入其他班级的教室。
因刘泮小学不是寄宿制学校,故无责任在规定时间外管理。由于违反以上学校规定造成安全事故,家长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如果造成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应承担赔偿对方责任。
请家长积极配合以上规定,否则学生一定离校。家长签名:学生签名:班主任签名:
7.住校生协议书 篇七
1、严格遵守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犯。
2、班级实行全封闭管理,学生住校期间不允许出校园。(特殊情况除外)
3、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按时早操,早晚自习及正常上课均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课。有特殊事情或有病必须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领导请假,否则不允许出校门。
4、学生在早晚自习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进出教室,要绝对保证教室的安静。
5、在预备铃前准备好一切事务。按时就寝,熄灯后不能说话,不能走动,不能点蜡烛或打手电筒看书,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休息。
6、住校期间不准带手机、MP3、MP4等与学习无关的东西进校。如果发现,一律没收。
7、住校期间不得吸烟、打牌、酗酒。不得惹事生非、打架、斗殴,不得从事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住校及辅导资格并做严肃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中的任一条的,一次提醒,二次警告及请家长,三次取消住校及辅导资格。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协议要求自己,遵守好各项纪律。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8.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八
建筑施工生产是危险性较大行业。根据“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之规定。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先管安全”的原则,安全到人、责任到人,为了杜绝事故发生,特与各班组及清包老板签订如下协议:
1、各班组、清包老板和施工人员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建筑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检查标准。
2、各班组及清包老板应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按照“三定”原则,认真整改,确保安全施工。
3、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如因违章作业出现伤亡,由所在分包清工老板负责。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或规范的处罚50元/次。对不带安全帽被杂物砸伤的工人,医药费及受伤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班组长或分包清工老板自行负责。
6、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及杂物,违者处罚50元/次。如抛洒杂物伤人或死人时,抛洒者受到处罚外,并负责受伤人的医药费或死人的赔偿金50%,另所属清工老板负责50%。
7、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下方不准站人。对不按规定或规范操作的人员处以100元/次罚款。在工人操作过程中,由于工人操作过失或不是专人操作,至使他人受伤或受残,受伤或受残的人员由班组长或分包清工老板负担受伤者的一切经济损失(含医疗费)。
8、脚手架应按规范搭设安全网防护、竹片板铺设,拉结筋安放等,如因脚手架钢管弯曲、断裂或外倒,至使他人坠落受伤或死亡,其一切安全责任及经济责任由承包此项老板承担(包括经济损失及医疗费等)。脚手架老板应每天不定期进行脚手架安全隐患排察,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不准拖延或用其他理由搪塞。
9、上班前不得喝酒,下班后不得凶酒,违者罚50元/次。
10、在上、下班时不得盗窃,发现盗窃者,开除盗窃者,并没收盗窃其物品,对盗窃者及所在班组老板各罚1000元/次。
11、在施工过程中,决不准带小孩或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地操作,一经发现处罚100元/次,如因小孩进入工地玩耍受伤或死亡,由父母自己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找施工单位负责吵闹。发生此种事故对此班组承包老板处罚10000元/次。
12、在施工现场、宿舍不得打架斗殴,应和睦相处,互敬互助,如发现打架斗殴及参与斗殴者罚款每人500元/次,班组长1000元/次。如因打架斗殴出现伤亡事故,对闹事班组清除出场处理。
13、工人不得善自在宿舍内按线烧饭、烧水,煤气罐不得存放宿舍内,发现一次处罚50元/次,并没收电炉、电饭锅、煤气罐等用具。如因漏电或煤气罐爆炸至使他人受伤或死亡,一切责任损失由肇事者和所属分包清工老板负责。
14、宿舍内床铺、窗户、门,希望每户宿舍内工人认真保护,不得善自破坏,所损坏物品按床铺240元/床、窗户120元/个、门150元/扇计算。
15、安全责任希望各班组认真贯彻落实,严格要求自己班牟工人安全施工,一经发现按上面条例处罚,所处罚款在发放生活费中扣除。
16、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后即日生效,本项目严格执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9.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九
为了确保参加“2017-2018年度北京市DI青少年创新思维竞赛”的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比赛活动顺利进行,与 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特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按照北京市教育系统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以保证参赛活动师生的安全为根本出发点,怀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本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校领队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服从并积极协助区竞赛办公室认真做好比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各校领导负责所有参加比赛活动师生的排查工作,注意人员思想情绪的变化,防止发生过激行为或借机实施各类不安隐患的行为,发现苗头要及早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四、各校领队应注意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对心理和行为表现异常的学生,及时进行疏导和化解矛盾工作。
五、各校参赛师生应提高警惕,自行保管好所携带的集体和个人的物品,特别是照相机、手机、钱财等贵重物品,防止被盗和丢失。
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比赛场地。
七、各校领队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遵守竞赛办公室的各项规定,要遵守活动场所的各项规定,要遵守参加大型活动的各项规定,如发生民事纠纷、刑事事件以及伤害事故,一律由各校自行承担。
八、各校领队应密切关注师生在比赛期间的身体健康状态,做好卫生防病工作。如发现有人身体不适,立即通知所在学校,并送到医院,竞赛办公室比赛期间安排一名医务人员现场负责学生的医疗卫生工作。
各校领队要确保交通安全,做好车辆保养、检修,选派经验丰富的司机,将参赛人员统一带来、统一带走,保证参赛师生的乘车安全。
各参赛学校要团结友爱,互相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学习、相互谦让,如发生矛盾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妥善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十一、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疏散时,要教育学生保持镇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按先学生,后领导老师,最后工作人员的顺序进行疏散。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参赛学校和竞赛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10.住校教师安全协议书 篇十
二、学校住宿教师不准私自配备大门钥匙,如有私配者,学校财产丢失,将追究责任。
三、学校住宿教师晚上外出办事返回的时间不得超多十点,如有特殊情况外出,请事先告知值班人员并按时返校。
四、住宿教师有客来访到门卫处登记,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十点前必须离校,否则财产丢失将追究责任。
五、学校大门任何人不得翻越,如有翻越、经发现罚款一百元。
六、住宿教师要注意安全用电、用火、以免发生煤气中毒及火灾。
【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推荐阅读:
不住校生安全责任协议书10-17
住校生管理工作计划07-11
兴县晋绥中学住校生管理制度11-09
不住校申请书08-25
证明是在校生07-05
通校生申请书07-25
在校生不良行为表现11-06
护理在校生的人文教育07-30
小学生在校生证明10-04
择校生和如何填写志愿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