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2024-07-19

财产保险个人工作总结(8篇)

1.财产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

2019财产保险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我们在上级公司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截至目前,实收毛保费万元,同比增长%,已赚净保费万元,净利润万元,赔付率为%。

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抓管理,全面提高规范经营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们不断健全完善了内控制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各种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使整个客服工作和人的行为均在制度的管控范围之内,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加强业务管理。在业务管理上,主要是规范理赔流程和监督检查,采取科学、合理、实用的流程,规范和制约整个理赔工作,如:制定了《理赔工作实务》、《查勘定损工作流程》等,使理赔流程科学、合理和实用,同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从而提高整个理赔水平。

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我们除了继续巩固和采用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外,还按照上级公司有关规定引进 和采用了科学的管理体系,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办法。在日常管理中,能够认真严格的按照上级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单证管理规定》和承保相关规定,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正是由于他们负责的工作态度,使得我们在上级公司组织的业务台帐专项检查、单证管理验收、单证装订、应收保费管理等多项检查中得到了上级公司的好评。

抓销售,积极开拓市场

层层落实任务指标。年初,我们就针对地区保险市场变化及2019年全年保费收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上级公司下达我公司的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把计划分解成月计划,月月盘点、月月落实,有效的保证了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的进行监控和调整。在制定全年任务时充分考虑险种结构优化和业务承保质量,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办法,把综合赔付率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数据。

随着保险竞争越来越激烈,加之上市后面对的新形势、新体制、新模式、新战略,必然要求我们在公司管理上全面提升水平,从而在竞争中发展,在竞争中前进。

2.财产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篇二

离婚了,保险应该怎么分?

离婚时仍处于有效期内的保险

1.财产险

普通家庭财产险需分割:持法院生效判决或离婚协议离婚证,到保险公司变更或解除,分割已缴纳费用或退保后的费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需分割:采取协议、分割补偿和解除合同分割储金三种方式。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以共同财产所缴纳的个人保险费,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应是较有争议的一点,因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除非有特殊约定公证,否则工资收入、投资收益、公积金、养老金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办理的个人人身险所缴的保费无疑划归到共同财产,也就意味着离婚时需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实际上《保险法》与《婚姻法》在这一块有相抵触的部分,《保险法》规定任何人不能在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内强行要求投保人退保,故而通常的做法是当夫妻双方互为投被保人时,在离婚后到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人变更,将保单完全转让给被保人那方,然后对保单现价进行对半分割;或直接退保,将退还的保单现价对半分割。

而当投被保人皆为同一人时,夫妻任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将保单现价进行分割,但不能强迫投保人退保。被要求人只需补偿对方现价一半金额即可,不会影响到保单效力。

受益人为对方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应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并相应地分割已缴纳的费用或退保费用。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财产险

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以共同财产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但已缴纳的保险费中有一半属于对方。

2.人身险(含意外、健康等险种)个人财产,但若以共同财产缴纳的保险费,保险费中有对方一半。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可见,“保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主要适用对象为获赔的保险金。

夫妻双方为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视情况分割

1.子女未死亡的,所得保险金一律为子女所有;子女死亡的,作为遗产继承后分割。

2.无论以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缴纳保费,受益人若为子女的,离婚时夫妻之间均无补偿问题,只需变更投保人或受益人(变为抚养方),不能变更的,对退保后的费用进行分割。

一般有两种方法:

一是通过退保取回保单价值进行现金分割。但保单现价因年限有所變化,未必在退保时就能取回所缴保费全部金额,存在一定亏损风险。

3.财产保险公司个人营销绩效管理 篇三

财产保险公司个人营销绩效管理

作者:陈 洲 贾 波

来源:《沿海企业与科技》2008年第04期

[摘要]我国保险市场上的产险个人营销起步较晚。经过几年的试行,虽有成绩,但与预期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问题严重地阻挠着财产保险公司营销的发展。文章从绩效的角度,结合个人营销的特点和问题,探索适合产险个人营销的绩效管理。

[关键字]财产保险;个人营销;绩效管理

[作者简介]陈洲,广西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学,广西南宁,530004;贾波,广西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投资,广西南宁,530004[中图分类号] F840.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08)04-0078-0004

近年来,国内的人寿保险公司通过学习和借鉴个人营销制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各财险公司在感叹、倾羡的同时,也在学习、效仿和试点。但由于财险公司自上而下对营销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加上本身产品结构、展业模式、组织架构等各个方面存在诸多不适应,个人营销在财险公司发展相对迟缓。如何发展财产保险公司个人营销关键在于如何管理激励好个人营销代理员(以下简称个人代理),也就是说对个人代理的绩效管理。因为人力资源对任何公司来说都是竞争的资本,对于财产保险公司也不例外。

一、对财产保险公司个人营销的职位评价

营销是财产保险公司产生业绩和利润的重要来源,是公司存在的基础。营销工作是财产保险公司工作的开端,有了营销工作,才能接下来开展核保理赔、资金运用等工作。财产保险营销工作大多数依靠人员来开展,优秀的营销人员队伍是财产保险公司的重要人力资源。

(一)个人代理是财产保险公司战略的一线操作员

财产保险公司制定市场份额目标、利润指标都是在宏观角度指导公司的方向,要实现这些指标具体就落实到营销人员的任务中。个人代理更是直接面对竞争对手的竞争,面对顾客的责难,面对着自己的生存压力,能完成任务的代表体现其人生价值,也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个人代理是财产保险公司的形象代表

个人代理是代表公司面对客户,他的形象直接决定了公司的形象。合格的代理人要按照公司的要求,正确地、有技巧地把政策传达给客户,展示出自己的专业素质,在客户面前树立财产保险公司的良好形象。

(三)个人代理也是客户的代表

个人代理除了要为公司服务,多做业务提升业绩外,也是客户权益的代表。保险产品是知识密集型的产品,一般客户对其了解不深,个人代理需要和客户密切沟通,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提供适合的保险产品。只有个人代理、客户和财产保险公司形成一个“生态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客户满意才是公司长久发展之计。

二、财产保险公司个人代理的绩效考核指标

从上述分析可知,个人代理的关键绩效工作就是销售险种、沟通客户和服务客户。因此对其绩效考核也主要针对这些方面来进行,即包括销售险种、客户关系和服务、维护公司形象、良好的协作关系等。

(一)销售业绩考核指标

销售业绩是衡量个人代理工作能力最重要的指标。各家财产保险公司都以销售业绩来作为薪酬发放的标准,在佣金制下,个人代理也自觉地提高自己的业绩。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销售业绩作为考核的唯一标准,或占的权重很大,结果造成了不重视承保质量、打折销售短期行为的出现,影响了长期的战略。

为了让销售业绩指标能更好发挥激励作用,需要事前做好准备工作。一是营销经理应该通告本公司的销售目标。要让个人代理知道公司本要实现多少收入和利润,这些公司总目标的完成程度和个人奖金挂钩。二是分析目前公司市场状况。让个人代理明晰本公司目前市场份额,全国和本地区的市场占有率,目的是了解现实和目标之间的差距。

财产保险对于销售业绩的考核既要有绝对量的考核,也有相对量的考核。具体指标如表1所示:

保费数量指标能直接反映出个人代理工作成绩,也符合公司战略目标,是销售业绩首要考核指标。件均保费反映保费的构成比例,绝对保费数量取得有时候可能是由于单件大额保单,也有可能是多件保单累积而成,该指标可以从一方面表现出个人代理的营销特质,即个人代理是擅长于大客户开发,还是散户开发,有利于将来提供针对培训机会;另一方面,通过对该目标的连续考核,指标可以反映出个人代理的业绩取得是偶然取得,还是依靠勤勤恳恳客户开发取得。因为,合理的客户结构应该符合正态分布,不是单单靠几个大客户,而是更多依靠中小客户。新客户开发可促使个人代理不断开拓市场,该指标可以结合续保率共同使用,也就是说既要保持现有客户,也要开发新客户。保单延伸能体现出个人代理的谈判能力,节约销售成本并提高销售收入。设计该指标的原因是,财产保险公司目前主要以机动车保险为主,而该险种

利润空间低,迫切要求开发新险种的销售,新险种的目标客户可以从现有客户中发展,不断挖掘客户新的保险需求。比如说,家庭客户的销售应包括车险和家庭财产保险,企业客户可发展运输险、雇主责任险等。

销售业绩指标中,保险费数量直接和个人代理的佣金挂钩,其他指标可作为绩效奖金。最重要的是指标可反映员工的综合能力,应作为晋升的重要考核标准。

(二)客户关系和服务指标

财产保险公司是提供风险分担和转移服务的,保险产品的出售仅仅是服务的开始。风险分担服务的执行有着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不确定性,要有效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需要掌握客户的信息。个人代理直接面对客户,是客户和财产保险公司信息交流的桥梁,个人服务水平的高低代表整个公司服务水平,因此客户服务要纳入绩效管理。

客户评价和投诉率指标直接反映个人代理和客户接触过程中的行为表现,以及处理客户疑问的能力。信息存档规范程度反映专业能力,完善的客户信息记录是良好客户服务的基础,尤其财产保险,要掌握保险标的性质变化、风险因素增减、投保人信息的变更等复杂情况,因此信息存档必须规范化、科学化。续保率作为客户服务优劣的考核指标,是因为优质服务才能吸引回头客,客户继续与同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同一个人代理购买保险,就是对其服务的认可。续保率指标也可以对上述三个指标在数量上进行总评。客户拜访量一般由个人代理定制和上报,该指标也可以作为客户服务绩效考核指标之一,但必须结合其他客户服务指标共同分析,以确保准确性。

(三)维护公司形象和忠守公司文化指标

维护公司形象和忠守公司文化指标主要是考核个人代理品行纪律,目的既是要树立公司形象,打造公司品牌,也是要培养个人代理良好的职业素质。

个人营销代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财产保险公司对个人代理的管理,个人代理的行为从客户角度看却是公司行为。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让个人提高自己管理和守纪能力。这类指标虽不能影响代理人佣金收入,但是培训晋升的重要指标。

(四)团队合作和个人学识指标

良好的团队合作以及融洽的内部关系,能使个人发挥最大能力,稳定队伍,为财产保险公司提供长期发展的人才支持。个人学识尤其是与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关系到工作能力。公司有必要考核个人学识,促使个人代理人不断学习。

与团队成员关系需要个人代理人共同努力,作为考核指标的目的是增加约束力,因为不能保持良好同事关系的人也不能与客户维持长期关系。另一方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实践的经验需要共同分享,有必要建立绩效机制进行引导。

三、绩效沟通

绩效沟通一直以来都是被管理者忽视的一个管理环节。如果说绩效目标设定是绩效管理的核心环节,那么,绩效沟通就是绩效管理的保证环节,是对实现绩效目标的计划、行为、方法、能力等因素进行及时监督、指导、矫正与反馈的环节。特别是上级如能在工作中,对员工出现的问题给予指导,其实就是很好的在职培训,对员工发展有极大帮助。

绩效沟通目的:一是关注绩效目标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二是指导下属工作并随时提供支持;三是及早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或调整工作计划。

沟通方法有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正式沟通包括定期召开部门例会,对销售进度和质量等进行检查,通报成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解决。非正式沟通包括不定期个别谈话、小组会议等方式,随时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工作困难。应组织资深个人代理人作为辅导员,帮助新的代理人解决展业、客户开发、客户服务等方面的问题。

绩效沟通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绩效反馈则是绩效沟通的重要环节。绩效反馈的目的是为了让员工了解自己在本绩效周期内的业绩是否达到所定的目标,绩效结果的原因。保险产品是无形的非必需品,需要激发客户的保险意识。因此,保险产品的营销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销售业绩的实现需要积累。在绩效反馈时,部门经理需要综合分析个人代理的绩效,不能单纯以业绩评价绩效高低,而是多与个人代理共同探讨绩效结果的原因,并给予指导,提出绩效改进的建议,最后要和个人代理对绩效评估结果达成共识,同时要给予绩效申诉的权利。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本身不是目的,而应当特别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可以为管理工作提供大量有价值的材料。英国学者格雷厄姆(Graham)指出,绩效考核主要有以下目的:协助管理者按照下属的表现、绩效决定增加多少工资;决定员工将来的任用,例如是否留任现职、调动、晋升、降职或解雇;了解是否需要培训;告知他的成果,承认他的功劳,给他与上司讨论工作的机会,激励他把工作做得更好。

(一)绩效考核结果与薪酬

目前,个人代理的薪酬是纯佣金制度。纯佣金制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但又容易造成短期追求销售业绩的行为。为了使其他绩效指标真正产生作用,有必要给予物质奖励或惩戒。对于各个绩效指标长期都优良的个人代理,应发放一定量的底薪和福利待遇。对于某个考核期限内,某个指标达到部门前列或公司前列的个人代理人应给予奖金。比如,某代理人的客户服务指标很优秀,可能销售业绩不突出,公司应给予奖金,并授予服务之星称号,通报各个部门。

(二)用于职位的升迁、调整

绩效评估的结果为营销部门职位的变动提供一定的信息。要综合运用绩效评估结果,发现德才兼备的个人代理,并提供升迁渠道,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以跨级提拔,比如从见习业务员提升到业务经理。

当综合评估结果为“不称职”者,可转岗或降职;转岗或降职后下一季度或半考核仍为“不称职”者,即可淘汰;如出现严重违纪行为、骗取保费、诈骗赔偿金等行为,予以辞退。

(三)培训和绩效改进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培训,对于某方面突出的个人代理,公司可开设专门培训班,强化优势;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可进行专门的培训辅导,弥补不足。人力资源部门还可通过分析绩效评估结果,为代理人设计职业发展规划,提供相应培训计划,这也是保持营销队伍稳定的有效手段。

绩效考核的最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绩效。营销经理和个人代理一起分析实际绩效和期望水平之间差距的原因,并找出具体改进措施。营销经理须知绩效改进必须要有外力的介入,要以帮助为主,惩戒为辅。还要运用一定的强化手段促进绩效改进,当绩效出现任何小的改进或已经朝着改进方向发展,应立即给予鼓励或奖励。

[参考文献]

4.财产保险个人工作总结 篇四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自然人(不包括个人合伙、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或医疗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或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具体承担的责任和对应的保险金以保险单载明的为准,且身故保险金和伤残保险金累计给付不超过各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医疗保险金为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对应的医疗责任(如有多项意外责任则为累计意外医疗),且累计给付不超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因此在符合本合同第二十六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要、合理的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事故,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时,对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则保险人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六条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八)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或参加职业或半职业体育运动;

(九)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第七条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二)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四)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第八条 下列费用,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费用;

(二)因椎间盘膨出和突出造成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

(三)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

发生上述第六、七条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九条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第十二条 保险人按照第十九条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第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核定;情形复杂的,保险人将在确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的基本材料收集齐全后,尽快做出核定。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人依照前款约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第十四条 保险人自收到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给付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第十七条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发送给投保人。

第十八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保险金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需要治疗的,应在释义医院就诊,若因急诊未在释义医院就诊的,应在三日内通知保险人,并根据病情及时转入释义医院。若确需转入非释义医院就诊的,应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保险人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保险人同意在非释义医院就诊的,对这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本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十九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伤残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诊断书;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三)医疗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释义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一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与本保险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如为境外就医,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按照被保险人在国内的保险单签发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

本合同涉及的外币与人民币的汇率,以结算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为准。

第二十四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者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二十五条

在本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合同,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

(二)保险单原件;

(三)保险费交付凭证;

(四)投保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时起,本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未满期净保费。

释义

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指与投保人签订本保险合同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 《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与代码》(JR/T 0083—2013)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号)并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备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进入客运民航班机的舱门、商业营运的火车车厢、轮船甲板或汽车车厢时起,至抵达目的地走出舱门、车厢或甲板时止的期间。

【火车】包括铁路列车、地铁、轻轨。

【商业营运】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运输经营活动。【肢】指人体的四肢,即左上肢、右上肢、左下肢和右下肢。

【未满期净保费】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险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保险金申请人】指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依法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其他自然人。

【医院】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未约定定点医院的,则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作为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高风险运动】指比一般常规性的运动风险等级更高、更容易发生人身伤害的运动,在进行此类运动前需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行动上的准备,必须具备一般人不具备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必须在接受专业人士提供的培训或训练之后方能掌握。被保险人进行此类运动时须具备相关防护措施或设施,以避免发生损失或减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潜水,滑水,滑雪,滑冰,驾驶或乘坐滑翔翼、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柔道,空手道,跆拳道,马术,拳击,特技表演,驾驶卡丁车,赛马,赛车,各种车辆表演,蹦极。

5.财产保险年终总结 篇五

XX年,xx财产保险公司决定在xx区筹建分公司,并委托xxx同志担负这一重任。作为第一任分公司经理,xxx同志可谓受命危难之际,从10月28日开始,还是光杆司令一人的他就开始了千头万绪的筹建工作。

首先,确定公司的位置。位置选得好不好,对公司的形象、宣传和业务的覆盖面影响非常大。x经理跑遍了xx区的大街小巷,看遍了所有能够租赁的房屋,最后将公司地址锁定在xxx楼。选择这里作为分公司的所在地,更便于我们扩大宣传面,与车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更利于我们开展财产保险业务。

其次,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x经理带着装修队伍,按照上级公司的规定和分公司的规范化要求,三番五次地对还是毛坯房的租凭屋进行了实地考察,几次进行了方案设计和修改。从装修开始,他常常以车为家,累了就在车上睡一会,饿了吃点快餐面,恨自己不能有分身法。几个月来,x经理的衣服没有一天干净过,也没有一天休息好过,回家陪家人吃顿饭对他的家人来说简直是一种奢侈。xx分公司就是在这样的工作状态下,才在短期内装修出了满意的效果。

第三,招聘培训公司人员。公司能不能开展好业务,人是最关键的因素。x经理在做好公司硬件筹备工作的同时,积极在社会上物色招聘优秀的保险人才进分公司。从11月1

日开始,公司内勤人员、公司业务员等一批充满活力、热爱保险事业的年轻人走进了xx财产保险的行列。

分公司并于x月x日至x日,集中时间对全部人员进行了上岗前的业务培训。

第四,分公司顺利通过上级验收。经过艰辛的筹备,xx财产保险公司xx分公司终于正式立足。x月x日,通过了消防大队的检查验收,并获得了消防大队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x月x日,我公司内部网络系统经过运转调试,全部投入正常工作。x月x日,市保险公司领导陪同省保监局领导到我公司进行了检查验收。至此,我公司正式成为xx财产保险公司大家族中的一员。

1、分析形势,确立工作重点。XX年底,我公司才刚刚成立,为尽快开展工作,x经理确立的工作重点是: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抓好公司的内部管理。把巩固车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拓展新车市场和新工程新项目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促发展。xx地区现有3家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无形中对我们刚成立的保险公司形成了强烈的竞争压力。我们惟有保持沉着冷静,客观面对现实,积极寻求对策,与竞争对手们赛服务水平、赛业务能力、赛奉献与付出,才能从已有的保险企业中脱颖而出,用实力赢得保险人才的加盟,赢得“回流”保险业务,才能在保险竞争中屹

立不倒。

2、找准突破口,加大市场占有面。根据xx区XX年的保源情况,x经理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把摩托车保险、船舶、学校、幼儿园的人身意外险作为今年零散性险种突破口,与交警等有关部门联系,请他们帮助协调,帮助代理摩托车保险业务。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的协商中。

3、狠抓理赔,提高服务质量。公司从狠抓第一现场的查勘率入手,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意识,强化了失信惩戒机制。只要接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公司始终坚持派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和服务,取得了广大保户的信任,为我公司将来拓展市场提供了保障。

保险竞争越来越激烈是不争的事实,这就要求我们在公司管理上要全面提升水平。如何在竞争中学会竞争,在竞争中独领风骚,从而在竞争中发展,在竞争中前进?这是x经理经常思考的问题。同时,也是我公司每一名员工必须思考的问题。为了迅速在已有三家保险公司的xx区立足,我公司全体员工在x经理的带领下,一是加强与保户的接触和沟通,密切公司与保户之间的联系;二是在日常管理中,认真严格执行上级制定下发的《财务管理规定》、《单证管理规定》和承保相关规定,并用各项规定规范和约束员工的具体

行为;三是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对每一份保单、每一次理赔,都做到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既不损害保户利益,也不让公司受到损失。

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是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是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但保险工作是靠每一位保险员工做出来的,如何让他们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广泛服务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也是我公司经常考虑的问题。我公司率先从领导做起、从公司成立之时做起、从进公司的那一刻做起,用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用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用严于律己、诚信为本的做人原则,用爱岗敬业、熟练精湛的工作能力,取信于民、赢取客户。同时,公司还从各方面严格要求员工,时刻让职工保持危机感,让职工深深了解与市场“共存共亡”的深刻道理,彻底改变“观望”的态度,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参与市场竞争。经过几个月的磨练,我公司职工队伍经受了锻炼和考验,正朝着优秀的目标迈进。

公司疲于市场竞争和业务发展,对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所放松。

面对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有 本文来自的同志出现畏难情绪,有部分同志对条款不是很熟,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少部分员工有思想惰性,还要加强这方面

的思想教育工作。

随着市场变化和竞争的白热化,未来三年就保险费而言,我公司要牢牢把握市场的主动权,就必须加强争夺市场的力度和加快抢占市场的速度。

要转变思想观念,积极适应市场的发展与变化,继续加强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的教育,加强并运用数据管理,引入激励机制,全面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营目标,保费收入XX年xx万元,占市场份额4--5,XX年xx万元,占市场份额20--25,XX年xx万元,占市场份额28--33,综合赔付率控制在50以内,综合费用率控制在35以内。

正确处理规模与效益、当前与长远、做大和做强的关系,加强整体公关力度,注重业务承保质量,以最快速度和最优的质量挑战并占领市常

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教育、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争取他们的协助,努力提高五小车辆、学平险、校园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的承保率。

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为了更好的做好保险售后服务工作,必须抓好服务网络建设,从服务入手,进一步解决硬件设施,搭建全市以95585为平台的报接案集中、查勘定损集中、收付费集中、核保核赔集中的组织构架,加快理赔速度,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外部业务环境。

针对竞争,密切注意同行业发展举措,加大公关力度,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参与竞争,巩固原有险种的市场份额,积极拓展新业务、新保源。

6.论财产保险合同转让条件 篇六

摘 要 2009年我国的立法机关对《保险法》进行了修订。本文从修订后的《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为出发点,通过分析我国新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转让规定的合理性,提出保险标的转让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 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 转让

一、保险合同转让

新《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承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法的本条修订被人们认为是“新保险法改采对物主义”,“新保险法有利于发挥保险法的保障作用”①。新《保险法》的修订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保险合同的转让问题仍然值得分析,以便能在实践中更好的应用。首先,就保险合同的转让作一下限定:以财产保险为准进行讨论。保险合同转让就是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基于法律和事实发生权利和义务的转移而导致建立在保险标的之上的保险合同的转让。

二、保险合同转让的条件

保险合同的转让条件和保险标的具有复杂的关系,各国有不同的立法例。以下仅就其中主要立场相对的两种条件进行分系,以阐释我国《保险法》修訂的合理性。

(一)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的转让而自动转让

《日本商法典》第650 条规定,“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转让他人时,推定其同时转让保险契约的权利,但保险标的转让显著变更或增加危险时,保险契约即丧失效力②。”从日本商法典的规定来看,采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自动转移。这种立法例的意义主要出于以下理念和考虑。首先,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个人作为主体与社会中的经济组织相比,处于市场的弱势低位。出于对实质正义的追求有必要通过立法来调整这种关系,以限制契约自由下的利益失衡。其次,规定保险合同可以随保险标的转让自动转让,有利于市场交易。现代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里,财产自由流转能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保险制度作为一种财产保障措施,在不削弱它的保障功能的同时,让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自由流转。从而尽可能的促进财产的流转。第三,保险合同自动转让,有利于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保险合同是特殊的合同,保险指向风险,保险的目的是经济补偿,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保险人基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来获得利益,同时要满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对的射幸利益。保险人并不因为保险标的的转让必然加大风险,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同时也获得风险保障,如果限制保险合同的自由转让,就违背了保险的初衷。

(二)保险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才能转让

我国前《保险法》采用的就是此种条件,可以看出这种立法例的背后蕴藏着如下的理念。第一,维护契约自由的原则。契约自由是现代社会经济运行和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最朴实的基础原则之一,是私法自治的核心部分。契约自由的思想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含义:首先,契约是当事人相互统一的结果;其次,契约是自由选择的结果③。保险合同作为一种契约,当然的是契约自由的结果。故保险标的转让并不必然导致合同转让,需要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尊重他的选择权。第二,合同的相对性原则的坚守。合同相对性是指合同效力的相对性。合同不能为第三人设定义务,除非第三人同意。李永军教授认为“契约的相对性是契约自由的副产品,契约自由包括契约的相对性”④。我个人认为契约自由和契约相对性虽然渊源深厚,但有各自的范畴,所以将合同的相对性单独提出。保险标的的转让的效力不能及于保险人,故保险合同不当然转让,除非保险人同意。第三,维护保险的安全性及稳定性,防止保险欺诈,维护保险的诚信原则。一般认为,保险合同是一种对人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原则上其主体不得任意更换。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他在订立合同时所选定的对方当事人的。如果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而未征得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因为对方当事人未必了解第三方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有可能相信,并有可能发生在第三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权利或利益上的损害。另外,也存在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目的,而不征得对方当事人同意就转让合同的情况。所以合同的转让须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第四,有利于保险人重新确定保险利益,估算风险,决定是否继续承保,及是否增加保险费率。从保险利益原则来看,财产保险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就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存续期间,转让保险标的,原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丧失,从而导致原保险合同因保险利益的丧失而失去效力。

通过对比两者的不同,两种条件从不同的角度维护了不同的利益。但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我比较赞同保险合同随保险标的自动流转。首先,契约自由原则是随社会的变迁而发展。契约自由在当代经济组织以绝对优势的地位屡屡侵犯个人的权益的现实情况下,如继续坚守契约自由的固有含义而不变通,则有违追求正义之宗旨。第二,合同相对性也因为现实的变迁而被突破。在通常的保险标的的转让中,保险人的风险一般不会增加,再加上保险业本身的投机性和风险性,保险标的的转让合同自动转让对保险合同双方的利益格局未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认为新《保险法》关于保险合同转让条件的选择和规定是科学和合理的,既采取了自动转让的条件,又为维护保险人的利益规定了通知义务和风险增加下的解除权,维护了一种平衡,有利于市场的发展和交易的促进。只是通知的义务和风险增加解除权的实践可操作性有待于进一步的验证,尤其是风险增加的评估问题需要法律的进一步界定。

注释:

①邢海宝.保险法中转让问题研究.保险研究.2009(4).

②石慧荣.保险合同问题研究.载现代法学.2004(5).

③[英]阿蒂亚.合同法概论.程正康等译.法律出版社.1982:5.

7.xx财产保险工作总结 篇七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xx财产保险工作总结

在对客户服务上我们力争做到主动、迅速、合理、简捷、周到,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做到该赔的一定赔到位,不该赔的决不滥赔,不该赔的也力争让客户满意,通过我们的思想工作和处事艺术,使理赔工作更拉近与客户的距离,更促进了业务的发展。

一是转变服务观念,办活保险服务。

为使保户满意,我们进一步推出了“承诺服务“和“限时服务“,实行了公司权限以内赔案当天赔付,超公司上报审批案件5天赔付。

二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我们简化办事程序,实行一条龙服务,打破以往让保户自己找办公室办理业务,将所有工序集中营业大厅一起办公,并在大厅各窗口设明显标志,配导办员咨询员,使保户在一处就能办理完全部手续。同时实行办理业务限时制,每笔业务办理最长不超5分钟,为保户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实行大案、疑案跟踪制度,主动为保户到交警部门协助处理事故,为保户提供了保险职责以外的服务,给保户提供了方便;在事故车辆修理上,实行现场定损,一次性结案;在修理厂修车,提前预算,车修好,只需保户交很少的差额,其余款项由公司与修理厂结算,缓解了保户交费困难,保障了保户迅速恢复生产。

三是树立保险形象,打造财保品牌。

我们下发了《营业人员服务规范和管理规定》,制定了一系列文明服务、廉政服务的规范措施,无论是谁,触犯保户利益,年终对本人的业绩实行“一票否决“,使全司业务和理赔人员都能严格按照保险原则办事。我们在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科室“,争当“文明优质服务标兵“劳动竞赛的基础上,实行了礼仪服务、文明用语、禁服务忌语,挂牌服务、持证展业、送赔款上门等活动,并对着装、仪表、环境卫生、内务做了详细的标准规定,使全司的环境建设和人员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保户创造了舒适的投保环境。

承诺服务制度的建立,使我司今年接收的个理赔案件,都有效落实在承诺服务时间之内,平均结案速度提前了3天左右,受到保户的好评。

范文仅供参考

8.财产保险公司半年工作总结 篇八

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财产保险青岛分公司在总、分公司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分公司干部员工的不懈努力,克服困难,凝聚力量,业务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圆了全体同仁“会师蒙山顶”的愿望,完成了分公司总经理室的奋斗目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发展要求,保费收入突破二千万元大关。这是我们青岛分公司的一个特大的喜讯,极大鼓舞了全体员工的工作激情和干事创业的热情,也为下半年各项工作顺利发展,奠定了基础,这是伙伴们在总经理室的英明领导下取得的一个大胜利。

下面结合各级领导交给我的具体工作任务,向各位领导、伙伴们汇报一下上半年来我的工作情况,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工作成绩,也真诚的希望大家一起帮助我改进工作中存在缺点与不足,上半年我的工作主要有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的。

一、工作中率先垂范,当好服务员,宣传员,战斗员。

为了能全面了解公司目前开办的险种的理赔流程、客户服务的相关内容,在分公司各个部门的领导帮助下,我认真学习条款和管理规定,很快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加以融合,举一反三,全方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我作为一名保险行业的工作者,肩负着上级领导赋予的重要职责与使命,公司的伙伴们也需要我去传、帮、带,公司的流程需要继续规范,需要我去带头贯彻实施。因此,我十分注重保险理论的学习和自身的技能的提高。注意用科学的方法指导自己的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履岗能力,用真诚和包容赢得伙伴们的认同。

二、充分发挥执业技能,为伙伴们做好宣传,做好朋友,服好务。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想使一个公司稳步发展,必须制定规范加强管理。管理是一种投入,这种投入必定会产生效益。我半年内向总公司、分公司书面提建议30多条,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我应该做的工作。我负责督导客服部承保岗,档案管理,协调归档;牵头大案的跟踪调查;医疗核损;车险人、财物的核损;人伤调查;非车险的查勘;组织培训;诉讼庭审;客户投诉等工作。只有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和方法,并真正贯彻到行动中去,才能出成绩、见成效。为此我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服从分公司的领导,圆满完成总经理室安排给我的工作任务,制定各个工作的流程,和伙伴们认真学习。制定工作计划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各个伙伴们的特点、技能的不足分别传、帮、带,结合客服部的职责和工作特点、情况确定每个伙伴学习达标的方向、可实现的目标。在目标确定之后,我本着“事事落实,事事督导”的方针,通过加强过程的疏导,来确保每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创造性的去开展工作。

2、作为客服部的工作特性我十分注重为各个业务部室提供后援支持,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会积极去做,并协助业务部室的领导们洽谈业务,培训员工,解决困难,尽全力为各位领导服务,做好沟通,汇报,征得他们的工作支持。关注业务部门的需求,用阳光的心态,积极向上的斗志,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岗位技能为一线服务,得到了业务部门的好评。我多次协助业务部门组织业务动员会、业务研讨会,开展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大家学知识、找经验,强素质。培训重点放在学习保险理论、职业素养、展业技巧、心态调整、团队精神等知识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我应该做的贡献。

3、在总经理室的领导下,不断夯实客服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规范一人多岗的管理模式。紧紧围绕岗位的多样化、流程清晰化、仪表统一化、工作标准化“四化”目标,全面推进客服体制的转变。初步倡导积极向上,工作主动,作风严谨,衔接到位的工作流程和集体荣誉感、责任感的氛围,出现了衍鹏、少丽、伟凯等同志的敬业、爱岗、奉献的精神风貌,出现了德惠、传彬、世粱等同志的废寝忘食、艰苦奋斗、打假减损,迎难而上的优秀查勘队伍,他们都是我的学习榜样。我也带动他们、鼓舞他们、感动他们、向更高的目标和要求迈进,用敢为人先的霸气、永不言败的勇气、相互鼓励的志气先后查获并拒赔意健险特大案件一起,拒赔无证驾驶案件一起,努力挽回一起特大车险案件的责任分成合计挽回损失近50多万,这是总公司、分公司英明领导的结果,是客服部全体伙伴们分工协作的结果。

三、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为公司发展贡献我的力量 由于卫生间水管老化,阀门灵敏度不够,导致水哗哗的流,每次听到后我马上跑去关闭;楼道的灯一下班我主动去关;今天的工作没有完成我常常加班到凌晨,通过言传身教,也影响、带动德惠、传彬、衍鹏等同志工作的主动性,完不成任务决不休息的责任心,也让我有他们这样的队友而感动和自豪。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由于客服工作的不确定,案件千变万化。加上我分管的业务工作较多,也非常繁杂、艰辛,有时难免忙中出错。例如有时请示不及时,沟通不到位;有时工作有急躁情绪,急于求成,反而影响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处理一些工作关系时有时过于激进,脾气急躁,耐心周到不足。这些都是我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有待于改进、有待继续向同志们学习、有待于总结教训,继续完善提高的。

半年来,我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用自身的带头作用,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行动上用严格的制度规范,在我的言传身教带领下,分公司总经理室的领导下,客服部的伙伴们努力下,各部门的协助下,客服部全体同仁以不断学习,提高服务水平为己任,以“诚信为先,稳健经营,价值为上,服务社会”为服务宗旨。锐意改革,不断创新,规范运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饱满的激情去应对每一天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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