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2024-06-28

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共9篇)

1.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篇一

浈江区经贸局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及区政府召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会议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要坚持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实行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能否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关系到我市的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关系到“十一五”规划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时时处处有人抓,丝毫不放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计生部门以及新韶镇政府的指导帮助下,去经贸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措施。

1、加强领导。要设立局“一把手”任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一名分管人事政工的领导负责本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单位要配备思想好、业务素 1

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2、强化宣传。要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

3、履行职责。在做好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企业改革转制中的计划生育工作。要经常与帮扶乡镇多沟通,协助扶持乡镇完成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4、健全制度。督促本局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落实人口出生计划和生育指标,健全查环查孕制度,对已婚育龄妇女每半年进行一次查环查孕,对不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要从严处理。

5、做好服务。年底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和考核。全面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同时,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省《条例》规定,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优待政策,对自觉落实绝育手术的的计生对象要上门进行慰问。

二、以属地管理为主,齐抓共管,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实行单位负责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切实担负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负责本单位人员(包括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户口在本单位的其他人员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复杂工作,要抓好这项工作,就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让制度来约束育龄夫妇的生育、节育行为。家属子女外出,该干部职工必须是其计划生育担保人。如违反计划生育,既追究担保人责任,也要追究单位领导者的责任。为此,必须落实下列规定:

1、指定专(兼)职人员抓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有机构、有分管领导,有专人管计划生育工作。

2、接受主管部门的计划生育管理与监督、检查、考核,完成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包括宣传、教育、执行生育政策,每半年一次的查环、查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处理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确保我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的全面完成。

3、定期向计划生育归属镇和业务主管部门汇报计划生育情况,加强属地化管理和专项工作管理的沟通协调。做好计划生育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按时参加帮扶村委的联席例会。

4、明确各部门职责,坚决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2.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篇二

为了确保作业环境质量达标和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减少和预防化学品对职工身体的危害,特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机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配备必须专职、兼职管理,懂业务、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的人才,服务好广大职工。

3、与市职业病防治中心联手对作业场所不定期的检测、评价,并对检测的结果负责。

4、对职工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对监护的结果用公告的形式进行安全告知。

5、6、建立健全的职工、职业病、卫生防治检查健康档案。建立职业病卫生危害安全告知、培训、学习教育制度,每月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小时:①现场培训;②专项培训;③车间班组培训;④早会培训;⑤送出去培训;⑥请专家来公司培训。

7、8、制订确实可行的职业病危害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配备足够的保健物品、药品,落实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每月不少于2万元。

湖北迅达药业安全生产委员会

3.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篇三

(2010--2011学年度)

为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学科的实际,特制定物理学科的教师校本研修活动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扎实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为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通过学习、培训、研究,构建高效课堂模式,推进“引研结用”教学法的实施和推广。

二、工作要点

1、加强教研组建设。教研组主要工作:培训和发展组内教师,加强组内教师的凝聚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开展教学研究,并把握外出研修活动的机会,开发整合教学资源。

2、推进课改,提高质量。学校成立师徒对子,打造特色教师梯队,帮扶中青年教师岗位成才。

(1)打造特色教师:梯队教师协作指导和定向指导相结合,每周每位指导教师至少一次深入特色教师的课堂听课和交流,促进被指导教师在课堂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变革。

(2)帮扶中青年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月至少两次深入被帮扶教师的课堂听课和指导,被帮扶教师每周至少一次进入指定教师的课堂听课和学习。各位教师的听课资料每月底交相应负责人检查备案。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各组内教师结合“引研结用”教学法和创特色的工

作开展实效课堂教学。

4、教师继续教育。通过撰写论文、课外辅导、研修培训、网络研修和每周的业务学习自学提高继续教育教学能力。各种培训做到有准备、有主讲、有主题并且有记录。

5、教师读书活动。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师读书活动,做到“好读书,读好书”,并认真书写读书笔记和读书心得。

6、教师技能测试。本学期将进行课堂教学大赛和教师基本功大赛,成绩将记入教师考核档案。

7、建立学校研修评价体系。

8、研修成果登记和评价。期末对研修成果进行登记,登记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评价。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使培训健康有序开展。

在校各级领导的组织和监督下,保证培训健康有序开展,保质保量的完成培训任务。

2、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培训扎实、高效。

为确保参训教师“坐得住、听得进、学得好”,为使培训不流于形式,学校研究制定考勤、考核、奖励等制度,教师参与培训的情况与教师量化、继续教育、职称评聘、教学能手、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等挂钩,确保教师参训期间纪律严明,态度积极,作风扎实,全身心投入到培训学习中去,以提高本次培训的效率。

3、参加教师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的义务,每个教师都必需按要求完成相

应的培训任务。

4.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篇四

为增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优化科

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益,做好今年重点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工作,根据《郴州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评审试行办法》(郴科发〔2009〕27号)(简称评审办法)和上级有关精神,特制定了本方案。

一、评审工作的组织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在局科技计划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评审工作

组织组,具体负责各类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

1、工业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

组长:谭利民

成员:黄毅、朱红勇

2、农业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

组长:邹曲安

成员:陈继光、李玉娇

3、社发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

组长:范国强

成员:邓正毅、王廷旺

4、项目评审工作监督组:

组 长:楚晓泽

成 员:龙辉

5、项目评审工作服务组:

组长:吴海东

成员:张卫文、谢梅娟

二、评审专家组组成科技项目评审专家由工业、农业、社发类项目评审工作组织组根据评审项目技术领域及专业需要,按实际参加相关项目评审的专家数的2倍提供参评的专家名单,交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5-9名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确定后,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协调办)商各工作小组确定评审专家组组长。评审专家组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三、评审项目的确定

参评项目从各地申报的重点以上项目中筛选。由协调办商相关业务科室提出推荐建议,报领导小组同意后由专家组进行评审。原则上部、省已经或已通过评审拟立项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评审,上本级立项支持且经评估(验收)后(见郴科发〔2008〕24号文件)拟滚动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再重复评审。

四、评审的方式、方法及程序

为提高评审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客观公正,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方式。项目评审工作监督组派员参加各评审小组的评审会,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评审会议由各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会议主要工作程序:

1、由科技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汇报;

2、由专家提问,项目承担单位(课题组)答疑,参加答疑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三人;

3、参评专家发表意见;

4、各位专家依据项目评审内容、评审等级(分值)表自行打分,评分实行百分制。

所有参评专家打分平均值作为参评项目最后得分,经工作人员汇总后按得分值排序,形成专家组意见,并经专家组长和监督组成员签名确认。然后由工作人员收存汇总建档,并将结果上报领导小组。

五、项目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

由项目评审工作服务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通知。

本实施方案自行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协调办提请领导小组决定。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5.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篇五

为了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系统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 职工” 建设,提高各单位工作效能,推动我市卫生工作的全面发 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系统实际, 制定本计划及实施方 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 发展观为统揽,开展 ” 创先争优 ” 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 增强发展观、大局观、责任观,牢固树立市场意识、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 以观念、方法、机制创新为重点, 深入开展 “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 的主题实践活动, 引导、支持、鼓励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

二、创建内容

(一加强对学习活动管理,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

1、系统各单位在广大职工中应广泛开展了 “创建学习型组 织,争当知识型职工的岗位练兵” ,技术比武、立志成才活动, 得到了各级工会职工的积极响应,岗位培训、技术练兵、技能比 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的轰轰烈烈、扎扎实实。

系统各单位活动以能力建设为基础, 广泛开展干部、职工履 行职责所需的政治、法律、经济和各类业务知识的学习活动,努 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行职责的素质能力。全年的学习活动紧紧 围绕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市委重要会议精 神开展,同时,强化《党章》的学习,增强党员党性修养;加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 提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 好卫生工作的本领;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 提高 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强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 “创建学习型组 织、争当知识型职工” 以适应各单位创新型建设和现代化办公的 需要。

2、学习方式。一是要求各单位利用半天政治学习时间定期 组织学习;二是确定专题,有计划地邀请专家、学者、有关领导 作专题讲座;三是组织收看有关电教节目、警示教育录像以及卫 生管理专题片;四是组织干部参加省卫生厅、市委组织部、市人 事局、市直工委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培训;五是各单位开展自学。(二强化各单位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推进政务公开。卫生系统各单位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健 全行政服务承诺制,落实“项目、授权、骨干”三进中心,为投 资者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局机关对办理卫生行政审批,卫生 监督所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执业许可证的发放,要公开办事程 序;对办理各项业务的时限作出公开承诺, 承诺服务的内容在局 网站和政务公开手册上公开。强化服务发展的意识, 做到不让一

个商机在我这里丧失、不让一个工程在我这里延误、不让一件有 利于发展的事情在我这里卡壳、不让一个投资者在我这里冷落。

2、提高办事效率。坚持首问责任制。系统各单位干部对每 个来办事的人不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本人办理的事项, 不得推诿, 不属于本部门、本人办理的事项,要解释清楚,负责说明办理的 途径。对请求办理的事项,能及时办理的要“马上就办”,严禁 拖拉、推诿、扯皮,对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解释到位。

3、改善服务环境。改善办公环境,加强卫生检查,严禁办 公室内乱堆乱放,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4、开展文明服务。卫生局指导全市卫生单位开展好“百日 优质服务”活动,切实转好行业作风建设。在局机关要求做到优 质服务“三个一”,即一句问候语、一张笑脸、一把椅子,提倡 “五句文明用语” , 即 “您好”、“有什么事需要我服务”、“欢 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再见”、“谢谢”。

(三开拓创新,探索卫生系统建设的新路子

1、推进观念创新。在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中进一步深入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使各单位上下充分展示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增强大局

观念、责任观念,进一步 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努力探索新时 期做好卫生工作的有效方法, 以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当前人民 群众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推进方法创新。积极组织调研,加强各项工作方法创新

力度。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立月份工作目标任务 责任制,按月份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分 管领导,实行催办督办制度,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3、推进工作创新。围绕卫生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进一步明确创新目标, 整合创新资源, 拓展卫生工作新的领域和 空间,以创新促发展,以创新树形象

6.“普惠+特惠”区实施意见 篇六

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开发区)人口计生办:

为了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缓解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员会、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精神,更好地推进以奉城镇为试点的“普惠+特惠 关怀暖民心”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普惠+特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目的近年来,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取得新进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困难。但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支出远远超出家庭收入,困难程度不亚于低保户,这些“支出型贫困”家庭往往成为政府救助难以顾及的边缘人群,从而陷入困境。

2010年2月,我委以奉城镇为试点,以关注低保边缘计划生育家庭为重点,整合普惠政策资源,通过“普惠+特惠,关怀暖民心”项目的开展,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融入大民政保障体系,更好地促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的良好衔接,积极推动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中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推进“普惠+特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内容

(一)救助对象

1、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人员;

2、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

3、患大病、重病、伤残的独生子女家庭;

4、因第一孩病残允许再生育子女的父母。

(二)帮扶内容

1、项目帮扶

对每位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病人(不论户口性质),按照当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救助标准每年年底予以一次性帮扶;

2、医疗救助

对年度内医疗费用支出较高,在正常的合作医疗、民政等报销、医疗救助后,自负费用(含有发票的自购药品费用)2000-10000元的,按10%予以救助;10000元以上,按15%予以救助。低收入边缘家庭,年度内实际医疗费支出已超过30000元的,每年年底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慈善联动救助。

3、生活救助

如该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低保救助。如该家庭因患大病、重病或其他突发事件,家庭合理支出已超过家庭全部收入,或已经低于本市最低生活标准的,给予低保救助。

4、市民综合个案帮扶

该家庭因病或因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后发生了大额的自费医疗费(一般自负费用在3万以上),家庭的支出已严重影响到家庭基本生活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帮扶。

5、就业援助

政府在招收居家养老服务员岗位及其他公益性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独生子女死亡失业或无业父母(由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根据其自身条件和就业需求进行推荐);对独生子女死亡父母因自身条件差(文化低、身体差),由各村(居)委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量身定制一个公益性岗位,帮助其走出家庭、融入社会。

6、志愿者结对服务

建立家庭档案,指派所在村的计生干部作为社区志愿者,每月一次,为帮扶对象提供志愿者结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上门慰问、心理辅导、健康服务和精神慰藉等。志愿者统一填写《志愿服务记录簿》,用书面形式及时记录每次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等。

7、优先优惠

对生活无法自理的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人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优先纳入政府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经费来源

上海市市民综合帮扶基金; 区慈善基金(镇级留用部分)。

三、工作要求

一是做好方案设计。各镇、开发区要结合奉城镇试点项目并结合本地区实际,针对计划生育群众的生命全过程,设计“普惠+特惠”项目实施方案,突出“普惠”与“特惠”相结合、阶段性项目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一镇一品”关怀与市级区级政策相结合。

二是做好统筹协调。各镇(开发区)人口计生办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要主动与各相关部门,特别是要加强与民政部门协调沟通,做好与各种惠民政策的衔接。在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时,加大对计生家庭实行优先优惠。

三是做好落实推进。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利益导向政策的同时,各镇、开发区要将“普惠+特惠”项目与原有的“一镇一品”生育关怀项目相融合,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规范化的运作机制和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不断丰富关怀关爱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关怀关爱的覆盖面,给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援助、志愿结对服务等优先优惠,让响应国家号召、跟党走的计划生育家庭不吃亏。

各镇(开发区)人口计生办要根据实施意见,及时制订方案,抓好落实,并于4月30日之前及时将实施工作的进展、经验和有关问题报送区人口计生委政法科。

奉贤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7.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完成2010年我区补充农村中小学教师计划任务,并按照《教育部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中“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相结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1、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解决我区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2010年,全区安排“特岗计划”指标3302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727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下同);县“特岗计划”1575名。

国家“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1042个,小学岗位685个;县“特岗计划”设初中岗位106个,小学岗位1469个。

二、原则和要求

3、各县(区)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

4、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5、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且一所学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人。“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6、“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指标安排

7、国家、县“特岗计划”指标安排如下:

国家“特岗计划”指标1727名、县“特岗计划”指标1575名,安排在威宁、织金、黔西、百里杜鹃风景区、纳雍、赫章、大方7个县(区)。

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表。

四、资金安排

8、国家“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级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县“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

国家“特岗计划”由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按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与县级财政据实结算。“特岗计划”专项资金首先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后,可用于解决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包括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和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以及其他津贴补贴比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享受本县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高于国家“特岗计划”人均年工资性支出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暂存县财政。

9、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岗前集中培训等。

实施“特岗计划”县的县级有关部门,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必要生活条件。

五、教师招聘

10、教师招聘按下列程序统一实施:(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11、招聘对象和条件

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4)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5)对已取得201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0]94号)要求,提前招聘为特设岗位教师。

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0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对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条件可适当放宽)。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对少数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目前仍在初中岗位代课的人员可报考初中岗位。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大方、黔西、织金、纳雍、赫章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百里杜鹃风景区小学岗位20名指标、威宁县小学岗位894名计划中694名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200名面向xx地区招聘。

在编教师(含2007、2008、2009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六、保障政策

12、特设岗位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05]21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各县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0年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各县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14、“硕师计划”研究生三年服务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期,其三年服务期的管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342号)执行。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纳入当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并根据有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服务期满、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本人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本县)任教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有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七、教师管理

15、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6、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17、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18、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工作所在县教育局。

8.区做好街道社区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篇八

区做好街道社区老龄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街道社区老龄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进一步加快,回归社区安度晚年的老年人迅速增加。社区已经成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主要依托,老年人也日益成为社区建设的主要受益群体和重要参与对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老龄工作,推进全区老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区社区老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抓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按照执政为民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围绕“为老年人服务”开展工作,大力整合社区资源,建立涉及老龄工作部门和辖区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制度比较健全、设备比较完备、功能比较齐全的城镇为老年人服务体系,使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老年人的精神面貌、生活水平和生命质量有进一步的改善,使老年人共享小康社会成果。

二、社区老龄工作的重点内容 根据我区社区老龄工作的实际,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是建设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实施“3587工程”,既建立和完善社区老龄工作的3个组织;建立健全社区老年人服务的5个网络;开展社区老龄工作的8项任务;实现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的7个标准。

建立社区老龄工作协调组织。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领导下,实施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事项。建立社区老年人协会,充分反映老年人的合理要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参与老年福利设施管理,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实现老年人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支持和鼓励低龄健康老人、青年、妇女及其他人士,开展助老活动,帮扶特困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健全社区老年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涉及老龄工作部门职能作用,在物质、技术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帮助社区建立服务网络。养老保障网络,为社区提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低保补助金发放、精神慰藉等服务。医疗服务网络,提供社区及家庭医疗服务、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建立老年健康档案等服务。生活照料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托老、护理、购物、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项目和陪护等特殊

照料的服务项目。文化教育网络,组织开展老年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权益维护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调解以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益的工作。社区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建立健全社区老龄工作组织队伍,为控制社区老龄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推动建立具有社区特色、功能比较齐全的老年服务体系,完善各类老年福利设施,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动员、整合社区为老年人服务资源,逐步形成政策支持、市场补偿与社会资助相结合的社区老龄工作经费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的老年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老年教育,动员和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类老年学校学习,帮助老年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展多种形式的步伐、帮扶救助活动,使生活困难的老人受到社区经常性的关爱和帮助。动员和组织社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各类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建设,使更多的老年人在社区党建、治安文化、卫生、绿化、教育青少年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社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运用多种形式宣传老年法规,提供法律援助;表彰敬老典型,同歧视、虐待、遗弃甚至残害老年人的行为作斗争。社区老龄工作规范化的标准。老龄工作组织健全,人员、经费基本满足工作需要,职责明确,制度完备,领导有力。社区老年服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正常。老年文化教育娱乐活动内容丰富,积极向上,老年人参与程度高。老年群众组织、为老年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队伍培育良好,作用显著。社区老年人发挥作用渠道畅通,成效明显。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困难老人得到及时帮助。社区形成代际和谐、家庭和睦、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三、创建规范化社区的工作要求

各街道要以“3587工程”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创建活动,今年要在全区推开,力争通过3年努力,全区80%以上的社区达到老龄工作规范化目标。

为加快规范化创建活动步伐,各街道要大力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综合利用社区现有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共建共享。设施建设既要满足老年人学习、娱乐、健身等各方面的一般需求,也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如设立托老所、谈心室,设置无障碍通道等。要加强社区老年服务体系和老年产业建设,探索建立公益性、福利性与市场补偿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各类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要根据老年人的承受能力,采取无偿、低偿和正常收费等办法,既满足各类老年人的需要,又能促进老年服务业的良性发展。

要建立社区老龄工作保障机制。通过采取“四个一点”的办法,多元筹措社区老龄工作日常经费。同时,加强和充实社区老龄工作者队伍。要按照创新、实用、可操作性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老龄工作目标管理和相应的表彰激励机制。

四、加强社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街道和老龄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倡导、规划、协调、表彰”的指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老龄工作列入日程,纳入本街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整体规划,促进社区老龄事业发展,把社区老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老龄委及其工作人员,要搞好调查研究,全面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参谋助手”的职能作用,紧紧依靠各涉老工作部门和辖区单位,扎扎实实推进社区老龄“3587工程”。组织宣传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司法、文化、体育等涉及老龄工作部门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都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采取积极的措施,出台必要的优惠政策,支持社区老龄工作,为建立健全我区街道、社区为老年人服务体系做出应有的努

9.区2010计划生育实施意见方案 篇九

2010年度县政府办公室系统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办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2010〕12号,县委、县政府〔201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县政办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各项部署。从加强本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出发,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年初签订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县政办及本系统各单位要确保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建立50周岁以下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档案。

(二)育龄妇女按时参加住址所在社区一年四次孕环检,要求参检率100%。

(三)切实做到计生工作不漏档、不漏检、四项手术不欠账,杜绝超孕超生现象发生。

(四)结合各单位目标管理方案,出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2010年度县政办及本系统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政府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四、宣传教育

每月召开一次计生例会,宣传贯彻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学习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宣传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好人好事,使单位职工自觉遵守计生政策。

五、工作任务

积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中心工作,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完成《责任书》目标任务。协助本系统各单位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摸底、服务等工作。

(一)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颍〔2010〕

22号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宣传党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利益导向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

(二)积极有效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帮助本系统内后进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孕环检和四项手术工作,推动县政办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一○年五月十日

县政府办公室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江鹏(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谢安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焦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刚(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王宏(县政府办公室工会主席)

马仁荔(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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