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2024-10-25

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共10篇)

1.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一

本年是广州启动社区居家养老处事试点的第十年,当前正处深化改良的要害阶段。新快报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媒体宣布会获悉,市民政局和市发改委正在筹办创立一个关于养老处事事变的和谐小组,对全市各区(县级市)的星光晚年之家(简称“星光之家”)、家综、日托所等养老处事场合办法、人力和处事资源举办同一整合,并礼聘专业机构举办运营。

题目

资源分手处事打点不足类型

据相识,广州从启动社区居家养老处事试点,起在全市全面推广实验。颠末近十年成长,社区居家养老处事起源形成了当局主导、社会参加、处事多样、运行类型的社区居家养老处事名堂。

广州市民政局最新陈诉指出其“不敷之处”称:社区居家养老处事资源较为分手,在街道层面有家庭综合处事中心、日托机构、居家养老处事部等,社区层面有星光晚年之家等资源,但缺乏同一有用的运营打点机制,布点不足科学公道,未能举办有用整合,没有施展最大效益。

同时,当局购置居家养老处事包围范畴窄,处事打点不足类型,处事进程难以监控和评价,处事质量东倒西歪,处事内容多限于提供家政处事。

昨日上午,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在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处事事变视频集会会议指出,成长社区居家养老处事是当前妥善办理广州市养老题目的有用途径,要求“进步资源整协力度,与当前正在奉行的都市社区网格化处事打点、有用整合社区处事、园地办法、社区医疗等资源,形成一盘棋事变名堂”。

对策

创立和谐小组同一整合伙源

昨日下战书,市民政局就“社区居家养老处事”题目召开媒体宣布会。该局社会福利处有关认真人暗示,来岁是广州列为世界养老处事综合改良试点的第一年,广州将借此契机深入改良,试探创新切合地区现实的处事模式。

由此,市民政局将有用整合社区养老机构、星光晚年之家、居家养老处事部、日托机构、家庭综合处事中心等为养老处事园地办法、人力和处事资源,将社区顾问和医疗照顾护士、家政处事、志愿处事、公益慈善处事有机团结。

个中,星光之家将怎样整合引起存眷。此前,星光之家因其处事成果单一、运营存在紊乱等环境而屡受诟病。

对此,上述认真人透露称,按照起源筹划,星光之家将按照其所处社区的养老需求从头定位处事成果,“好比可以和谐日托所,改为食堂场合等等,要充实操作星光之家的园地”。

该认真人透露,广州市民政局和广州发改委正在筹办创立一个关于养老处事事变的和谐小组,届时同一对全市各区(县级市)的养老处事场合办法、人力和处事资源举办整合,也思量将星光之家、家综等居家养老处事办法“打包”委托专业机构运营,以引发运营活力。

 

2.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二

1 基本情况

1.1 机构设置

拜泉县现有9个农业科学技术推广部门、16个乡镇级农技综合服务站。县级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人员、编制、业务归拜泉县农业局管理。每个乡镇设有农技综合服务站, 共16个, 工作人员归各乡镇政府和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管理。

1.2 经费与工资预算

拜泉县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和乡镇农技综合服务站均属于全额事业单位, 农技推广人员工资实行财政拨付。

1.3 人员队伍素质

目前县级推广中心研究生学历2人, 本科学历27人, 大专学历12人, 中专学历5人;农技推广研究员2人, 高级农艺师32人, 农艺师8人, 助理农艺师4人。乡镇农技农技综合服务站本科学历8人, 大专学历10人, 中专学历5人;高级农艺师3人, 中级农艺师16人, 助理农艺师4人。

2 对新形势下农技推广体系的四点尝试

2.1 创新试验示范模式, 探索科技成果引试新机制

在科技成果引试上, 采取了“科技示范园区+试验示范基地+村级技术员+科技示范户”的试验示范模式, 形成1个县级现代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16个乡镇高效农业示范园区、3个试验示范基地、187个村级技术员、935个科技示范户所组成的的试验示范体系。在县级园区、试验示范基地上进行科技成果的引进试验, 在乡级园区及村级技术员的承包田中进行科技成果的多点次示范, 在科技示范户中开展效果验证及展示, 加快了科技成果引进步伐。

2.2 创新技术服务模式, 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

在科技成果转化上, 采取了“专家+农业技术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 形成由县级专家组、100个农业科技指导员、42个专业合作社、935个科技示范户、18 700个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推广体系。对引试成功的科技成果, 由专家组综合试验示范情况, 统一制定推广技术方案, 把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点。对农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使其掌握要领, 把推广的重点放在农业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及辐射带动户上。农业技术人员在关键时期亲临现场指导, 保证了科技成果应用效果和推广规模,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2.3 创新物化技术服务模式, 探索科技成果应用新机制

全县自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以来, 经过认真改革、积极探索, 开创构建了“农技推广协会+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物化技术服务模式, 形成了县农技推广协会、7个农资经销会员单位、32个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155个村级技术员、16个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物化服务体系, 引试成功的科技成果及会员单位验证显效的物化产品, 由农技推广协会指导农资经销会员单位、农业科技进村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物化技术服务, 不但使农民用上了物美价廉的商品, 更把握住了技术服务关, 引导新技术推广发展方向, 让适用的新技术得到快速推广, 提高了先进成果的应用效果。

2.4 创新病虫预警模式, 探索农田有害生物防治新机制

为了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全县采取了“病虫预测预报站+测报网点+村监查员”的病虫预警模式, 紧密结合推广体系建设, 形成了由县病虫测报站、4个区域测报网点、183个村级监查员组成的病虫害监控体系。县测报站运用植保工程配备的先进测报手段进行病虫害的预测, 4个不同代表区域的测报网点进行常规性的病虫检测。发生预警时, 由村级监查员进行检查监测, 密切关注病虫害的发生动态, 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进行, 为维护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2.5 创新农技推广网络, 结合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新机制

主要是利用阳光工程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 引导农民科技致富, 通过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升农民职业技能, 通过科技入户工程实现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直接到田, 通过国家标准粮田建设实现粮食生产的规模化和标准化, 通过优势农产品项目建设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3 总结

3.创新棚改后的社区管理模式 篇三

一是配套齐全。除去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换热站、配电站、消防控制室等设施外,非经营性公建,包括中小学、幼儿园、菜市场、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综合执法用房、托老所社区居委会、服务站、文化活动站、活动室、卫生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环卫清扫班点、公厕等32处55720平方米。为方便居民生活奠定了基础。

二是高效服务。特别是600平方米的为民服务中心,内设16个便民服务窗口,高效地为群众办理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制证登记等7大类71项社会服务事务;中学、小学、幼儿园咨询服务窗口,便于居民咨询子女入学事宜;有限电视、物业登记等服务窗口为入住居民办理综合性事务;区人力社保局还在大厅内配置了自主化查询设备,居民可以随时查询就业岗位等信息,真正实现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

三是突出特色。整合1750平方米的和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残疾保障、为老服务、创新创业、社会组织四项特色工作。此外,还打造西于庄记忆展览馆,让社区居民在享受新社区居住环境的同时,不忘昔日居住条件,铭记党和政府给自己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

四是严守底线。即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两条底线。在城市管理方面,制定环境卫生、外檐结构、商业门脸管理标准,规范沿街商业门脸牌匾,打击小广告张贴,综合执法进社区、进楼门,牵头进行社区环境整治,联合派出所打击沙霸、楼霸行为,有力维护了社区环境秩序。在物业管理方面,充分发挥街道物业办管理职能,对物业公司实施监督管理,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多次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协调会,针对社区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物业公司整改落实100余项,提高了物业作业水平。

4.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四

“镇管社区”:大型居住社区的社会管理模式创新

摘要:镇管社区是针对快速城市化特点和大型居住社区的管理要求,为满足大规模人口迁入和集中居住的服务需求而进行的社区管理制度创新。在此基础上,催生了镇管社区模式的体制机制,但是由于政府职能未实现实质性转换、财权与事权不统一,镇管社区模式运行中也存在困境。 关键词:镇管社区;大型居住社区;社会管理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2 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我国城市化就开始进入迅速扩张期。随着我国城市内部“经营城市”理念的提出,以改变城市面貌,提升生活品质为目标的“大兴土木”社会工程的推进,拆除城市内部优质地段住宅,将住宅用地转变为商业用地赚取级差地租,动迁大量城区人口至城郊,以改善其居住环境,成为了地方政府的重要行为导向。而大规模人口迁入和集中居住形成了大型居住区,对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镇管社区”就是针对快速城市化特点和大区域管理要求的一种社会管理模式创新。 一、“镇管社区”模式的提出 上海市宝山区在经济开发和政策安排的双重外力影响下,城市化进程异常迅速。宝山区G镇馨佳园大型居住社区正式运行,至4月底,馨佳园大型居住社区入住居民总人口24475人,其中经济适用房居民12918人,动迁房居民1557人,分别来自杨浦、闸北、虹口、普陀、宝山、黄浦、静安等七区。作为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管理模式探索的前沿阵地,G镇努力寻找适合大型居住社区需要的社区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实践“镇管社区”管理体制。 “镇管社区”概念是1993 年浦东原严桥镇(现属于花木街道)最早提出的,指的是“在现有的行政架构下,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社区共治为方向,以基层自治为基础,在镇与居委之间搭建覆盖各居住区的综合性管理平台、网络化服务平台和协商式共治平台,从而形成公共管理服务有效下沉、社区自治共治逐步发育的一种社区管理模式”镇管社区管理模式的创新,是快速城市化背景下为适应社区发展转型,面对现有的行政体制架构,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开展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G镇馨佳园大型居住社区的“镇管社区”模式体现为在镇的行政架构下,对镇域内城市化社区实施服务和管理。具体为,通过加强党建引领、文化搭台,积极创建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的平台或机制,实现社区共治。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的作用,体现民主自治功能,发挥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实现社区自治。 二、“镇管社区”模式的.体制机制 镇管社区的管理模式,是新形势下郊区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的全新实践和探索。它对于形成服务重心下移、社区资源共享、管理职能明晰、服务项目全面、运作机制顺畅、工作队伍专业的社区管理服务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这种顶层设计理念指引下的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催生了镇管社区管理模式的体制机制。 (一)组织体系,创新基层社区管理体制 在社区管理机构设置上,按照党政两条线布局:一条是党组织系统,即“镇党委―社区党委―居民区党支部”,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另一条是行政系统,即“镇―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居委会”。社区党委(总支)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社区党的建设和管理的全局工作负总责。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是镇与居委会之间的“中间管理层”,镇层面成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搭建联合服务中心、政府部门和属地单位间的沟通平台,由镇社管办分管镇长任第一召集人,稳定、城建分管镇长任第二召集人,各职能科室共同参与。镇给予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独立的经费预算,保障运转经费。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物业科、社区事务受理站、文化活动分中心、镇派驻综合执法分队。中心内设部门接受镇条线部门和居民区联合服务中心的双重领导,工作考评以中心为主。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是承接政务的办事机构,承担政府职能在社区的延伸,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并接受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指导。组织发动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社团组织、群众团队、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管理。 (二)协商共治,构建社区事务共管机制 社区共治是镇管社区的重要内容。在“小政府、大社区”的现状面前,要在现有的镇行政架构和财政支撑体制下,管理好、服务好不断扩大的城市化社区,用最经济的行政效能与成本,实现与中心城区同等标准的社区管理与社区服务,就必须坚持社区共治的理念,充分利用区、镇和社会的管理服务资源,积极创建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的平台或机制。G镇馨佳园积极探索搭建社区共治的平台,建立物业管理联系会议、商业管理联系会议,设立社区事务受理站、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组合执法队,联合派出所、居委会、物业公司、社区志愿者等力量,搭建政府、企业、居民多方共同商议社区事务的平台,共同推进社区物业管理、商业发展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开展社区综合治理,形成多元主体共治的格局。 (三)自治参与,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 馨佳园大型居住社区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自成立第一支志愿者团队以来,已经组建志愿自治总队1支,自治分队12支,专项服务小组17支,共400余名志愿者,落实开展医疗、治安、维权等10项志愿服务工作。初步确定了志愿者自治网络架构,系统性制订了相关组织、培训、考核、激励、议事制度。同时结合社区服务流程,联合社区“共治”平台,创新搭建了志愿者工作平台:“发现问题―督导跟进―文明宣讲”条线化平台、“自我管理与服务”平台和“携手共建”平台。在结合社区实际需求,整合社区具体资源的基础上,实现社区志愿者特色自治,发展了多项特色自治项目,包括:社区公益服务类、社区公益管理类、引导居民文化生活类、互助帮困类等。在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决策、解决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过程中,体现了居民民主自治功能,发挥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四)党建先行,创新社区治理领导机制 在“镇管社区”治理模式下,社区党建工作始终是社区建设过程中的核心工作。馨佳园大型居住社区成立之初就建立了居民区党总支,受镇社区党委的领导。在“社区党建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下,“镇管社区”治理模式在各新型社区设立社区党委,作为镇党委的派出机构,并形成“镇党委―社区党委―居民区党组织”的垂直覆盖体系与“社区行政组织、居民区、驻区单位”的横向覆盖体系,实现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同时,党委牵头,通过党建联建,成立社区共治联合会,开展社区共治,共同管理社区事务。 三、镇管社区模式的运行困境 (一)政府职能未实现实质性转换 “镇管社区”模式试图将政府管理的单一化转变为社区成员的共同参与,来应对原有治理模式的失效和现有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不适用的困境。但是从该新模式的制度设计上而言,社区成员的共同参与治理将导致政府、社区成员之间的治理制度必须重新建构,原有政府单一治理的实践惯性的存在将冲击这种多元化的治理主体,并可能会阻碍多元化治理主体对社区的治理。在G镇馨佳园的制度设计及制度安排中,居委会联合服务中心名义上是枢纽型组织,但实质上是集权式组织,“镇管社区”模式从“单一治理”转变为“共同治理”的过程仍未完成,且当前仅仅停留在转变前期。 (二)财权与事权不统一 随着大型居住区的建设进程和人口大量导入,社会管理、社区公共服务需求大量增加,严重挤占镇级地方财政资源,镇级财政承担巨大压力。G镇馨佳园大型居住社区中的保障性住房占较大比重,物业管理收费较低,导致管理经费存在较大缺口,虽然区政府已出台物业补贴方案,但在短期内仍难以解决资金压力问题。然而,受现行管理体制的局限,G镇却没有被赋予相应的事权。因此,承担的是城市管理责任,行使的却是乡镇行政权限。这导致G镇不得不通过扩大体制外用工来解决城市建设与管理中的人员紧缺问题,管理服务队伍参差不齐,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不高。 四、结语 按照乌尔里希贝克的说法,当前世界正处于一个风险社会,“人类也正在火山口中”。因此,推进“镇管社区”就是希望在风险社会中,寻找这样一条矛盾较小、风险较小的道路。镇管社区提高了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效率,是在社区建设进程中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积极而有益的探索。它可以实现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心的下移,建构政社互动合作的平台,最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发育。 参考文献: [1]轩明飞.经营城市[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4:213-225. [2]闵庆峰.“镇管社区”:浦东创新社会管理的探索[J].浦东开发,2011(10). [3]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13. [4

“镇管社区”:大型居住社区的社会管理模式创新]童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镇管社区”模式实践及其优化[J].兰州学刊,2012(12). [5]张波,桂家友.城郊结合部社区治理模式:浦东的实践与反思[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2(5). 作者简介:李 晗(1981-),女,辽宁葫芦岛人,现任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讲师,从事政策执行方向的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特大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3BGL152)的阶段性成果。

5.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五

积极创新审计服务模式见实效

为增强审计服务效能,维护县域社会经济和谐稳定,2月份,沾化县审计局创新思路启动了“555”审计服务窗口。“555”审计服务窗口具体做法是:社会各界、被审单位可以通过拨打“7311555”审计服务专线电话(简称“555”专线)或直接到现场咨询政府投资重点项目造价管理、财经政策法规落实、民生项目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举报财政财务收支不规范、偷漏税、侵吞国有资产、专项资金管理混乱、“三乱”、私设“小金库”、审计人员违反廉政规定等违法违纪违规情况。对举报事项,做到详细登记,及时报经局领导审批后,启动联动机制,分类处置:涉及农村经济事项,督促乡镇审计所尽快办理;涉及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事项,指派局机关相关股室予以办理;涉及举报审计人员事项,由局纪检部门调查处理。举报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向服务对象进行反馈。该服务窗口制定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由局领导带班,各股室抽调精干力量,每天接听专线或现场受理单位和群众咨询、举报情况。“555”审计服务窗口启动以来,共接到社会各界来电来访8人次,切实做到了了解服务对象诉求,认真解疑释惑,排忧解难,为服务对象提供了快捷高效的审计服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6.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六

——廉江市罗州街道办创建和谐平安社区的措施与成效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的社会问题不断凸现。在居民住户中偷盗抢劫时有发生,罗州街道办利用网络资源“打造全天候在线办事处,创建和谐平安社区”,积极探索“街道——社区——网格点——邻居理事会”的“四轮联动”管理模式,一手抓发展经济,一手抓社会管理,取得经济社会发展双丰收。2011年,全年完成总产值85.64亿元,同比增长31.11%。其中工业总产值22.23亿元,同比增长34.56%;第三产业总产值63.41亿元,同比增长29.9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766万元,同比增长24.05%;三级库收入8064万元,同比增长22.7%。新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8.62亿元,同比增长67.7%。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010元,同比增长16.2%。2011年12月,罗州街道办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构建和谐平安社区的成功经验,受到了省委组织部、省维稳办的推介,成为引领湛江基层地区唯一的“一棵基层长青树”。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社区管理“三大平台”,增强党和政府管理服务的执行力。

罗州街道办针对辖区互联网覆盖广、网民多的特点,着力打造网络沟通平台,为群众表达诉求敞开方便之门。一是创建“罗州百姓论坛”平台,让群众诉求直通街道。论坛设有信访室、受理室、建言献策、网上

110、治安联防、罗州政务等6个专栏,这6个专栏包括 “我要投诉举报”、“我有话跟书记说”、“人口计生”等33个子专栏。同时,街道办的QQ与下辖9个社区的QQ连在一起挂在论坛上,每个QQ都有专门的受理员管理,工作人员通过帖子或QQ留言对群众的诉求及时处理上报街道。街道办相关责任人对群众的诉求进行接访、受理、调解等“一条龙”式办理。论坛开通以来,在网上受理各类案件136宗,办结128宗,办结率94%。

二是建立“罗州民情呼叫服务信息中心”平台,让街道信息直通群众。今年6月份起,罗州街道办与湛江移动公司携手合作,率先建立罗州民情呼叫服务信息平台,成为湛江地区首个利用信息化、网络化在日常工作中、突发事件来临时搭建起与群众及时联系和迅速指挥处置的网络信息系统,发挥了较大作用。开通以来,共发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信息4次共6340多条,发出要求各类企业、商铺业主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信息1570多条,把所有网络综管员和邻居理事会长等纳入系统管理,通过网络智能指挥系统为服务对象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

三是建立“流动党员之家”平台,让党员意见直通组织。罗州街道办党工委现有300多名流动党员。为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罗州街道办利用已有的“罗州百姓论坛”网站,建立“网上党校”,开设“罗州党务”栏目,设置“党建动态”、“党务办理”、“流动党员之家”等版块。通过网络平台,推行重大决策网上征求流动党员意见、重大事项邀请流动党员听证、重大问题接受流动党员监督制度。流动党员可以向党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有问题有困难可以随时在网上发帖,能当场解答的街道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回复,不能当场解答的,争取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决。

二、建立社区管理“三化”模式,增强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凝聚力。

(一)追求实效,实行网格化管理。罗州街道办大力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2011年,罗州街道办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及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罗州街道办“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制定了创新社会管理网格化实施方案,以约4000名居民为一个管理网格,将街道9个社区划分成31个网格,建立网格党小组31个,设立127个邻居理事会,对网格中所有居民的家庭状况、计划生育、遵守法纪等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特别是把格内的“三留人员”(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同时,按照“党组织建在格上”的原则,推行“一网格+一党小组+邻居理事会”的工作模式,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网格党小组”三级党组织网格体系,确保每个网格都有党组织、每名党员都在网格中,既发挥党小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又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和群众主体的作用,从而实现服务群众从“一对多”向“多对多”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

(二)讲求高效,实行信息化支撑。罗州街道办把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有效沟通,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高效运作的管理服务平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实现执政为民的基本前提,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先后建立了“罗州百姓论坛”平台、“罗州民情呼叫服务信息”平台(开设网格化管理呼叫指挥系统、安全应急救援系统、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系统)和各社区“流动党员之家”平台,把强大的网络信息平台连通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网格,延伸到居民群众和外出流动党员家中,从而形成一个高效、快捷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有效地改变了基层组织的管理服务理念和方式。

(三)力求共建,倡导多元化参与。罗州街道办围绕打造“平安和谐网,优质服务网,环保绿色网,密切党群工程网”的目标,在每个网格配置管理员、治安员、调解员、司法员、监督员,广泛发动社区内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党代表、人大代表、驻片民警、驻片工商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等638名居民加入服务团队,构建了“街道——社区——网格点——邻居理事会”的四级服务网络,并组成专业服务团队,以网格党小组和党员为核心,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及调解、关爱行动服务、惠民工程服务、安全管理服务等四项特色服务活动,大力推进各项惠民工作与网格工作相融合,并探索创建各类特色网格品牌,全面及时回应群众要求,最大限度地解决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建立社区管理“五项机制”,增强社区安定和谐发展的持久力。

机制创新是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我们把构建新型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作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环节来抓,从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三个层面,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一整套制度体系,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健全完善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通过建立“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社区综治工作站、网格点、邻居理事会”四级地面平台和“罗州百姓论坛”、“民情呼叫服务信息中心”、“流动党员之家”三个网络平台,不断拓宽居民诉求渠道,教育和引导诉求方依法有序理性表达诉求,同时完善政务党务公开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二)建立“社区综治工作点”,完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预警机制。针对所在辖区的重点工程、特殊群体、敏感时期的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罗州街道办组织专门人员办进行分析排查,建立信息报送网络,及时解决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仅2011年10月,排查矛盾纠纷12宗,调处完结的12宗;治安混乱地段及突出问题14家,已整治了13宗;安全隐患27起,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已落实整改的25起。

(三)建立“邻居理事会”,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罗州街道办实行统一受理,对重大问题联合调处,一般问题按职责归口处理,涉法问题移司法机关处理,遇到纠纷问题通过邻居理事会流动动员和人民调解员灵活运用现场调解、庭式调解、巡回调解、上门调解、预约调解等方式,运用教育、对话、协商、谈判等方式解决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街道综治中心—综治工作站—网格点—邻居理事会的综合大调解作用,形成了社会管理合力,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善于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2011年,邻居理事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9宗,调解办结69宗,调解成功率100%,较好地维护了社区的安定和谐,为罗州成为廉江市镇级经济发展龙头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建立“四个应急中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罗州街道办先后建立由四个中队和应急办公室共165人组成的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制定了公共卫生、防洪防汛、道路交通、群体性事件、医疗纠纷等多个应急预案;健全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救援机制、社会动员和参与机制等,不断完善保障机制,让居民安居乐业。2011年,共妥善处置办结各类突发群体事件7宗,意外伤亡事故7宗,及时介入处理医疗纠纷8宗,没有一宗转化为上访事件。

7.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七

一、社区教育的起源与内涵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 我国的社区教育兴起于20 世纪80年代, 是以社区为依托、政府主导实施的一种新型教育活动。关于社区教育的内涵, 国内学者各有自己的看法, 笔者以为叶忠海先生关于社区教育的定义较为全面客观, 他认为社区教育是“以社区为范围, 以社区全体成员为对象, 旨在发展社区和提高其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教育集合体”。[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国家越来越重视发展社区教育。1999年, 民政部开始着手推动社区教育发展[5]; 2001 年, 中宣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着手创建学习型社会; 2000 年, 教育部开始推动实施社区教育实验工作, 分别于2001 年、2003 年和2006年先后确立了三批社区教育实验区。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建设, 在全国一些大中型城市有效推动了社区教育的全面迅速发展, 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就。[6]2004 年, 《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 明确提出了推进社区教育的原则、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保障环节等多方面的内容。社区教育的普及发展, 在全社会建构了一种新的教育范式, 逐步引导社会形成一种“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形态。虽然, 社区教育在满足社区成员基本学习需要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在发展进程中社会教育也面临经费有限、成本较高、管理结构不合理等诸多问题。显然, 要寻求化解这些矛盾问题, 仅靠社区教育学校自身难以实现, 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协同创新, 从教育管理上来说就是需要加强社区教育管理的改革创新。

二、社区教育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 教育协调管理成本高。我国现行的社区教育工作, 总是遭遇“孤军奋战”的尴尬境遇, 现行的社区教育管理运行体制中, 教育主管部门同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存在协调管理成本高、困难大的突出问题, 协同配合往往只是停留在文件中。仅仅把推行社区教育的重任交给教育部门, 就教育而论, 社区教育极容易走进形式主义的误区。社区教育在全社会建构了一种“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形态。因而, 社区教育管理, 应该将社区教育同增强学习能力、改善就业质量、提升就业能力、促进社区稳定等问题相衔接。就制度层面而言, 我国社区教育管理方面尚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 社区教育管理和运行处于无章可循状态。社区教育是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教育新范式, 其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财政、教育、民政、市容管理等诸多部门, 而教育行政部门作为现行社区教育的直接领导机构, 难以统筹协调诸多部门来共同推进社区教育的有序发展。

( 二) 社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社区教育经费是社区教育正常运行的物质保障。虽然随着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推进, 各地方政府都比较重视教育经费的投入, 甚至专门出台文件, 专门划拨社区教育经费以支持社区教育的发展。但是, 社区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单一、数量有限、总体投资不足, 严重影响相关社区教育学校活动的开展。社区教育经费不足, 难以聘任到专业素质较强的教师, 社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和教材资料购置等处处受限。为此, 必须有规划地增加社区教育经费投入, 将社区教育经费同社区教育培训量挂钩, 有计划地划拨使用, 保证每一分教育经费落到实处, 以免制约社区教育效果的发挥。

( 三) 社区教育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社区教育教师是社区教育教学和管理活动的主要承担者, 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 社区教育仍然处于边缘化境地, 缺乏社区教育的专门化人才。现有的社区教育教师大多是即将退休的教师、志愿者教师或者一些学历层次较低的非师范生。社区教育教师和管理队伍, 呈现出“老龄化、非专业化、学历低”等特点。这种境况严重影响社区教育的活力, 制约社区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的运行。社区教育是对全体社区成员进行教育, 具有全民性。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也应该契合社区教育对象的学习规律。

三、社区教育管理方式创新的策略

( 一) 加强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统筹协调。要彻底改变社区教育管理体制的弊端, 解决各部门在社区教育管理上政出多门、协调性差的问题, 必须加强政府对社区教育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为此, 应该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机制, 在政策支持、机构设置、人事制度、教育经费等方面, 为社区教育发展提供保障。同时, 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 理顺社区教育管理和运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完善社区教育领导机构建设, 协调推进社区教育有序发展。

( 二) 建设社区教育经费稳定投入机制。没有稳定教育经费保障的社区教育, 只能是昙花一现, 难以持续有效开展。所以, 在完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过程中, 关键的一环就是要保障社区教育经费稳定投入机制的建立。当前社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 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社会成员对社区教育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领导对社区教育的认识仍然处于较为模糊和肤浅的阶段。为此, 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 ”时代的技术优势, 对社区教育进行广泛宣传, 争取社会成员, 特别是各级主管领导对推行社区教育的理解、重视与支持, 为社区教育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同全日制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相比, 我国社区教育发展缓慢, 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社区教育相比, 我国社区教育基础薄弱、经费保障制度不全, 社区教育在促进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 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 政府应逐步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 保证专款专用。同时,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数量应随着社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增加。

( 三) 培育社区教育专门人才队伍。教师是社区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是社区教育课程体系的构建者, 社区教育专门人才队伍队伍的建设, 对新常态下社区教育管理工作的有效推进至关重要。面对新常态, 社区教育管理者必须思考社区教育师资队伍的合理化建设问题。具体而言, 一是建设一支学历高、研究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社区教育师资队伍。社区教育管理者应主动更新教育理念, 通过社会化招聘、自我推荐、单位推荐等方式, 引进一批学历较高、研究能力较强的社区教育专门教师。可以聘请创业成功人士、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等, 通过创业讲座、实践指导、政策解读、专利申请、产品设计研发等形式, 指导社区成员学习实践, 形成科学的师资队伍; 二是建立社区教育协同育人机制。社区教育中心可以发挥协同育人优势, 加强与社区、地方企业、政府等单位的合作, 发挥协同育人的优势; 三是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教师是先进教育理念的践行者, 只有教师对社区教育理念的理解更为深刻, 才能较好地开发社区教育教材、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环节。因此, 有计划地开展社区教育教师队伍培育十分迫切, 有利于解决当前社区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结构不合理和数量不足等矛盾。

摘要:社区教育是旨在提升社区全体成员素质和生活质量的一种新型教育活动。目前, 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教育以实施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为抓手, 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是社区教育管理还存在协调管理成本高、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新形势下, 必须加强和完善社区教育管理, 加强政府统筹, 加大社区教育经费投入, 实现社区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经济新常态下, 创新社区教育管理是提升社会管理创新能力, 营造和谐安定发展环境重点工作之一, 其关系着国计民生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 关系着社会的安宁和谐。

关键词:新形势,社区教育,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申丽辉.社区成人教育的管理模式及方法探析[J].继续教育研究, 2010, 6:42

[2]桑宁霞.社区教育概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2:109

[3]张琪, 李娟.基于实践的社区教育管理模式探索[J].西北成人教育学报, 2013, 3:1

[4]叶忠海, 朱涛.社区教育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28~33

[5]厉以贤.让教育走进社区[J].中国远程教育, 2003, 6:24

8.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八

关键词: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创新模式

注:本文为2015年秦皇岛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终期研究成果,课题题目为: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创新模式研究,课题编号为:201502A349。

一、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创新模式价值实施背景透视

随着秦皇岛城市现代化社区的建设与快速发展,社区服务对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学生无疑是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中重要力量。一方面,大学生年轻活力、创新思维活跃,凭借其专业素质、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既能为社区工作注入了新鲜活力与能量,还能为秦皇岛城市发展与精神文明建设带来崭新风貌,对服务秦皇岛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秦皇岛有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大学生通过社区窗口,不仅可以熟悉国情、民情,更能将自身成长与社会责任联系起来,通过社区服务塑造品格、培养爱心,通过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锻炼才能,提高公民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而有效推动高校“素质教育”与“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开展,对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于加快转变的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所以,探索研究符合秦皇岛城市建设和社区需求的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新模式显得尤为有意义。

二、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现状分析

(一)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一般模式。根据对当地8所高校的实地调研,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一般由学院团委具体负责,包括志愿者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兼负完善活动机制,宣传引导,开拓新的志愿服务基地,以确保志愿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学生公民素质与社会责任感的不断提升。

(二)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问题分析。(1)选拔培育机制不完善,品牌化项目化水平不足。尽管各高校都有自己的志愿者选拔培养标准,但大都没有建立起全面、系统的志愿者选拔、培养、指导、管理、监督、考核、激励等机制体系;同时,由于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水平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志愿服务活动品牌的塑造、服务质量控制等问题。(2)个性特色不鲜明,专业理论指导缺失。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的内容多为文艺表演、卫生清洁或者照顾老人及留守儿童,服务形式单一,内容极为单调。在具体实践中,虽然某些大学生会结合自己专业进行社区志愿服务,但此类活动多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带队统一开展,缺乏专业的理论指导,实效性、系统性与规划性一般。(3)激励机制不健全,保障机制不完善。欧美发达国家志愿服务制度都有一定激励和回报措施,包括精神激励、物质激励等,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虽然也建立了以精神奖励为主的激励机制,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建立系统性激励机制,而且由于组织管理不完善,很容易出现不公正等现象;另外,大多数志愿活动还存在缺乏经费保障的尴尬局面。

三、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创新模式研究

(一)宣传发动,选拔招募。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完善招募原则、组织建设、注册登记等制度,制定符合各层级需求的大学生社区志愿者推荐选拔实施方案,按照规定流程,推荐选拔出新的社区志愿者,再经过系部重点推荐,层层考核选拔,最后由社区负责人、志愿者专职教师、优秀志愿者组成的录用评委会进行终极考核,从而组建一批具有专业服务水平、扎实的工作态度、较高的思想素养、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大学生志愿者队伍。

(二)定位培养,定向培训。首先进行有关志愿者基本理念、服务宗旨、发展现状与目标、个人信念以及有关的工作要求、管理制度、道德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接着,以社区需求与学生成长为出发点,开展关于社区文化、人际交往、专业服务技能等方面的专业化、系统化的培训。培训师资由社区管理人员、高校教师、资深优秀志愿者及相关专业人士和专家、学者、领导担任。培训方式要系统设计,因需而宜,包括授课培训、经验交流、案例解析、观摩参观、现场指导等。为确保培训的规范化与制度化,要硬性规定培训次数与时间,将初级培训、阶段性培训和定向技能培训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服务技能和水平。

(三)实践联动,融合共进。以各社区需求和学生个体特点为参照点,做好提前工作规划,建立系统化的社区志愿服务指南与工作标准,并将受训合格的大学生社区志愿者分派各个社区,依照规划开展具体服务工作,用实践来检验培训成果。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既协助社区完成具体工作,解决社区建设管理发展过程中的人才瓶颈,促进社区管理水平提升和城市发展,又增长学生个人才干,展示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整体形象,不断提升大学生志愿者“三自教育”的素养水平。另外,要注意收集反馈信息,将志愿者服务过程中的困惑、问题、欠缺作为阶段性强化培训的依据。

(四)完善标准,健全机制。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标准,定期开展评优活动,以社区服务项目的落实情况为依据,全局、多角度的考评志愿服务的过程与成效。将志愿服务纳入学生评优评奖、党员培养、干部选拔的重要实践环节,使之成为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量化指标,形成机制导向。另外,健全保障机制,无论高校还是地方政府,都要高度重视与支持。通过稳定的组织保障机制,促使社区志愿服务的合法化、常态化与规模化;同时,加大财政投入,设立专项经费,为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后勤保障;另外,做好安全保障与法律支持,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五)品牌塑造,项目驱动。优秀的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品牌形成需要用经营的理念来培育,服务项目的长期化、项目化是品牌塑造的基础。只有服务项目长期延续,内容不断丰富完善,标准不断规范与提升,在传承中不断的创新,才能强化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个性特色,才能实现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需要塑造富于生命力、影响力、稳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品牌。同时,继续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化管理,以项目驱动社区建设,以项目提升社区管理,通过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的示范的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改变社区居民的生活方式,而大学生也提升了个人的专业素养,实现了真实环境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转化。

结语:综上,通过对秦皇岛大学生社区志愿服务创新模式的研究,进一步强化思政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使命与功能,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元素与内涵,为高校志愿服务的创新开展提供新的路径选择与思考方向。该组织与机制构建完备,在思想辐射上接地气,摸实情,在实践育人上解实难,办实事,在自我教育上促主动,增实效,对大学生的“三自”管理创新、高校多元实践育人与人才培养奠定重要基石与参考佐证;同时,对服务于秦皇岛社区管理建设与城市化进程、加快转变的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 刘秋丽.当前社区志愿服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 社科纵横. 2014(02)

9.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九

有毒治毒创无毒无毒防毒保净土

市积极探索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新模式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XX市禁毒委就开展社区综合治理,如何促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情况作一发言。[此篇范文为好范文 wenmi114.com作者原创作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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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位于XX西南部,系XX市的重要卫星城市,面积XXXX平方公里,人口XXX万,辖XX个镇、街道办事处和X个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境内铁路、公路纵横,城乡经济繁荣,长江越境而过,水陆交通发达,城乡经济繁荣,使XX成了毒品渗透和毒品危害的重灾区区之一,目前,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数XXXX名,死亡XXX名,并且吸毒人员逐渐呈低龄化趋势。遏制毒品泛滥,是我市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

毒品问题与国家命运,民族的兴衰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毒品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江津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苦性,把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作为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禁毒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切入点,纳入全市工作重点,立足社区,广泛宣传,专群结合,积极预防,本着“试点引路,逐步拓展”思路进行综合治理。近年来,通过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全市新滋生吸毒人员逐渐减少,戒毒巩固率逐步上升,毒品犯罪呈下降趋势的好势头。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为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持久地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毒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最初的19个增加到25个。市禁毒委与21个镇(街)和单位签定了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责任书。各镇(街)和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创建工作,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抓住关键环节,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制定了《创建无毒社区实施方案细则》、《创建无毒社区责任书》、《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标准》和《创建无毒社区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强化了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与监督,层层建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将禁毒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目前全市已成立基层创建工作机构61个486人,真正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人抓、有人管,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基层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因地制宜,警务前移,措施有力,取得实效

在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中,我市因地制宜,面向基层,警力前置,配备社区民警兼任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指导社区治安防控和禁毒工作,并建立了创建“无毒社区”工作小组狠抓措施的落实。为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我市每年都要举办一期由200名民警和社区负责人参加的吸毒人员调查、帮教培训会,并先后为92个部门和社区赠送了3000册禁毒挂图和禁毒书籍。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药监局、团市委等职能部门发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市公安机局组织各辖区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各单位,逐片逐村(社)逐居(组)进行广泛摸排,将吸毒人员的联系方式、活动去向、结构分布等基本情况,详细登记造册,切实占有吸毒人员底数,为打击和创建无毒社区工作打下基础,通过落实具体人员,落实责任,开展了“四位一体”的帮教措施(民警、镇干部、村居干部、家属),做到五到位(即:谈心到位、走访到位、指导到位、尿检查到位),对每个离开强戒所的吸毒人员,都要组织帮教人员及亲属与其见面,对其正面教育,并想办法为其解决劳动就业等实际困难,让他们充分感受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与温暖,树立早日戒除毒瘾的信心和决心。[此篇文章来源于好范文 wenmi114.com--好范文 wenmi114.com-帮您找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

名镇(街)单位在创建工作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创新工作,走适合辖区实际的创建之路,并收到明显成效。

10.广州积极创新社区管理服务模式 篇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充分利用各类社区资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社会化服务。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覆盖,适度普惠与保障基本相统一;

(二)多层次,普遍性与个性化服务相并重;

(三)多支撑,服务供给与服务需求相匹配;

(四)多主体,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第五条 市民政局负责统筹规划实施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投诉、建议,负责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负责引导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就近建立长期合作机制,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的对接与融合。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业务指导、区域统筹,以及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日常运营维护、资助资金清算、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区财政局负责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及时拨付。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

市、区卫生计生委(局)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开放绿色诊疗通道,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的工作机制等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开展相关工作。受区民政局委托,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负责指导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和服务项目评估;负责制订设施建设、运营经费和服务补助标准及资金审核、拨付与结算;负责服务资助核实、政策宣传、人员培训、投诉处理等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设立养老管理员(养老管理员应具备初级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质,与资助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50),依托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承接服务申请,为本辖区享受服务资助的老年人制订服务方案,跟踪服务情况等具体事务工作;负责设施建设、运营资金申请和服务资助核实。

市、区机构编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税务、残联等单位按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市、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通过调剂、聘用、购买服务等途径落实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和街道(镇)养老管理员(聘用养老管理员薪酬参照广州市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确定),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评估、培训、宣传、聘用人员等工作经费列入预算。

第二章 服务设施

第七条 区和街道(镇)应设置以下社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以下简称“服务设施”):

(一)区级服务设施。各区应设立1个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实训、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服务项目评估、老年用品展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等功能设施。

(二)街道(镇)级服务设施。街道(镇)应设立1个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设置日间托管、临时托养、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康复护理、辅具租赁、照顾需求评估等功能设施。可依托星光老年之家、日间托老机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设置或根据服务功能分散设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应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合作设立医务室或医疗服务点。

(三)社区级服务设施。根据老年人口数量和居住范围合理布设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含社区星光老年之家、农村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设置助餐配餐、文化娱乐等功能,有条件的应增设日间托管功能。

(四)其他服务设施。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根据本区域实际设置的社区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助餐配餐中心等设施,设置单项或综合为老服务功能。

第八条 服务设施应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应技术标准。其中,提供餐饮、医疗保健服务的服务设施应取得相应行政许可,社区养老院应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同一区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应统一名称和标识。

第九条 各区应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属行政单位常用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的通知》(穗财资〔2012〕300号)及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服务需求、建设装修、设备购置等因素,结合本地实际,安排服务设施的建设经费。

各区应根据场地租金、设备维护、水、电、燃气、人力成本等因素安排服务设施必需的运营经费,场地租金参考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每年公布的房屋租金参考价格或实际租金计算。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不少于100万元,其中直接面向周边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的每年不少于200万元。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60万元,其中辖区老年人数不足3000人的可适当减少,具体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确定。社区老年人活动站点、农村五保互助安居点运营经费每年每个不少于3万元,其中设立助餐配餐功能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每年每个不少于5万元。

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和合同要求拨付给服务设施的建设单位和服务机构。

第十条 街道(镇)和社区服务设施可由街道(镇)自主管理,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整体或分项目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运营,街道(镇)应向服务机构无偿提供服务设施并依据合同拨付运营经费。

各区、街道(镇)应积极盘活辖区闲置物业和场地设施,以无偿、低偿方式提供给社会力量在辖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经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有线(数字)电视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固定电话的月租费减半收取。

第十一条 区、街道(镇)应优化本区域服务设施布局,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不适宜开展为老服务的,应改建或重新选址;确需撤销、关闭或改变用途的非社会力量自主举办的设施,须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民政局备查。

第三章 服务供给

第十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可申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第十三条 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包括康复护理、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保健、日间托管、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平安通”等服务项目。

支持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拓展科技助老、金融助老等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 区、街道(镇)举办的服务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或由各区、街道(镇)自主供给。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的,应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以区、片区或街道(镇)为单位选定服务机构,并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其中,“平安通”服务由市民政局依据政府采购规定选定服务机构统一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由卫生计生部门采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点服务、设立家庭病床等方式提供。

第十五条 承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严格按照协议使用服务设施,自觉接受民政部门管理和指导;认真落实消防、环保、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购买场地意外责任保险。

(二)能有效管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文件和档案,真实完整记录并及时更新服务对象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三)建立防范服务风险制度,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护理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备比例不低于1:10,护理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教育背景或从业资格。

第十六条 居家老年人可向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服务申请,选择服务项目和服务机构,并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机构按协议提供相关服务,服务协议应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形式、收费标准和双方权利、义务等。

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使用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确认身份信息和服务项目;非本市户籍服务对象接受服务时,服务机构应将其身份信息、服务项目等信息录入市居家养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第十七条 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服务协议或提供转介服务:

(一)服务对象患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的;

(二)服务对象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

(三)服务对象违反服务约定的;

(四)由于客观原因导致双方不能履行协议的;

(五)双方协商同意终止协议的。

符合第(一)、(二)项情形的,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通知服务对象委托人或近亲属送院治疗;无委托人或近亲属的,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市、区民政局应通过社会组织公益创投、购买专项服务等方式丰富和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养老机构、企业、社会组织承接所在区域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扶持慈善组织与志愿组织重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搭建互助养老平台,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采取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根据本市实际,参照本地市场同类服务收费标准,综合考虑专业程度、工作时长、消费水平等因素,制定发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指导参考价格,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未明确指导参考价格的服务项目,由服务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应在服务场所和社区公示栏张贴公布。

第四章 服务评估

第二十条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本市统一标准进行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助和申请其他养老服务的依据。

照顾需求状况发生变化,可由本人、家属或委托人依据医疗机构等有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申请,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后组织动态评估。

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员应由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初(中)级社会工作师、中(高)级养老护理员组成。评估方式包括定点评估和上门评估,其中上门评估的不得少于2名评估员。

评估员应参加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的培训,考试合格的纳入评估员队伍管理,按照本市统一标准开展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服务对象参加户籍所在区的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费用(含动态评估)由区财政全额负担。鼓励其他老年人自愿参加户籍所在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评估费用(含动态评估)由个人和区财政各负担一半。照顾需求等级评估费用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次100元。

第二十二条 服务项目评估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经费按不高于本区服务费用总金额的5%确定,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第二十三条 由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制定服务项目评估细则,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服务机构自评的基础上,依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对上服务项目开展服务评估,评估结果应在每年5月前上报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评估结果按服务项目类别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由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公示10天。

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提出复评申请,由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复评,复评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二十四条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应根据服务项目评估结果定级,综合考虑服务项目专业化程度、服务人次数、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差别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评估定级为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其中,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日间托管、康复护理服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上门生活照料(每次不少于1小时)、上门医疗服务,合格的每人次补助不少于2元,良好的补助不少于3元,优秀的补助不少于4元。

服务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担,由各区民政局列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拨付给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街道(镇)。

第二十五条 对评估定级不合格的服务机构或自主供给服务的街道(镇),由各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督促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街道(镇),由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予以通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由服务购买方中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该服务机构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

第五章 服务资助

第二十六条 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服务对象可申请政府服务资助: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

1.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等3类人员中失能的;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人员中独居或者仅与持证重度残疾子女共同居住的;

4.曾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中失能的;

5.100周岁及以上的;

6.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

本人月养老金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自愿负担一半费用的下列失能老年人:

1.80周岁及以上的;

2.纯老家庭(含孤寡、独居)人员。

第二十七条 资助对象可申请以下资助标准的服务,当月使用,不能滚存。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标准的,按照较高的资助标准执行。

(一)第一类资助对象每月400元。经评估属于重度失能的,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

(二)第二类资助对象每月最高资助200元。

服务资助不得用于发放现金、购置实物和支付医疗费用。

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申请资助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资助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街道(镇)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并提交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助资格核实和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并将核实意见和评估结果发送至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核实同意的,由养老管理员为资助对象制订服务方案,协商资助对象选定服务机构,跟踪服务机构服务情况。核实不同意的,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通知申请对象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核实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申请复核。由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会同街道(镇)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组织复核。

第二十九条 服务机构按照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确定的服务方案与资助对象签订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采取记账形式收取服务费用,超出服务方案和资助标准的费用由资助对象自行支付。服务资助费用由区民政局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定期支付给服务机构。

第三十条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同区不同街道(镇)的资助对象,向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交申请,经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和区居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后,由居住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选定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区民政局支付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

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同区的资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区居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同意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选定居住地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签订委托协议,并按协议由户籍所在区民政局支付符合规定的服务费用。

第三十一条 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难以覆盖的区域,经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核实同意,资助对象可选择委托亲友、邻居按照养老管理员制订的服务方案提供服务,由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老年人(或其委托人)和服务提供者三方签订协议,服务完成并经街道(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部评定合格的,按照协议将资助费用支付给服务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应定期接受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的培训。

第三十二条 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应在资助对象身份变化的次月调整资助标准或终止资助。

第三十三条 服务资助所需资金纳入市、区财政预算,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分担的服务资助资金,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每年年初预拨给各区,次年初根据上实际支出和分担比例进行清算。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严禁擅自改变服务设施功能和用途。擅自改变的,由区民政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属委托运营的应收回使用权;自主供给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通报。第三十五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强化服务意识。对服务态度恶劣、不按协议提供服务的,服务机构应依据劳动合同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申请服务资助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资料和凭证。对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行为的,应当取消其资助资格,追回资助经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或截留、挤占、挪用;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区民政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失能老人是指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和重度失能的老人;孤寡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的老人;纯老家庭是指家庭成员均为老年人的家庭;独居老人是指无配偶、无子女或配偶、子女一年及以上不在本市居住的老人。第三十九条 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服务机构运营合同、服务协议、居住地服务委托协议等合同(协议)范本。

各区、街(镇)在本办法施行前已按规定选定服务机构且服务合同在有效期内的,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满后按本办法规定实施。原有资助对象在服务协议有效期内的,无需重新核实资格,并按本办法规定的资助标准接受服务,协议期满后按本办法规定重新提出服务申请。

各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修订。《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2012〕28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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