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2024-08-18

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9篇)

1.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篇一

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状况

情况调研报告

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状况情况调研报告近年来,随着经济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县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在给经济社会带来发展和提升农民纯收入的同时,也衍生出农村大批留守妇女和儿童,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给我们做好农村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为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有效帮助她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近日,锦屏县妇联通过走访座谈、下发统计表、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存与发展状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留守妇女现状 县总人口万人,其中女性万人,占总人口的%。留守妇女28890人,占妇女总数的27%。此次调查情况显示,目前留守妇女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在年龄特征上,31-45岁的留守妇女比例较大,为%。30岁以下的大多因生育、照顾年幼子女而暂时没有外出务工,或是夫妻双方共同外出,45岁以上的一般因年龄较大、男性外出较少,留守比例较低。二是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程度偏低。31-45岁的留守妇女中,初中文化程度者居多,45-60岁的以小学文化程度者居多,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在生活中认为自己最大的困难是子女教育压力大。三是在留守原因上,客观因素是需要在家务农、抚养子女和赡养老人,主观因素是本人不想外出务工或家人不支持。四是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上,主要是生活劳动强度太大和生产发展缺资

金、缺技术。五是当留守妇女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留守妇女选择向邻居亲友求助,因为留守妇女文化程度低,不懂法律,很少有留守妇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留守儿童现状

全县中小学共计留守儿童10350名,其中小学6344名,占在校生比例%;初中4006名,占在校生比例%。从此次留守儿童调研情况来看,目前留守儿童有以下主要特点:在全县中小学留守儿童中,有6233名留守儿童在校住宿,占留守儿童比例%;有1146名的留守儿童和外公外婆或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占留守儿童比例%;生活上的“单亲家庭”的有2215名,占留守儿童比例%;隔代抚养和上代监护的有6322名,占留守儿童比例%。由于监护对象并非己子,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不敢严格管教。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留守妇女

1、体力劳动加重。青壮年男劳力外出务工后,农村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留守妇女甚至部分老人转变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在抓好劳动生产的同时,留守妇女还要教育子女、赡养老人,有限的精力与高强度的劳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着她们的身心健康。在调查中,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希望过上稳定的家庭生活”、“平日里希望有丈夫的体贴帮助”等。

2、精神负担加重。留守妇女除了长期承担繁重体力劳动而健康堪忧外,还普遍存在精神负担重,安全感低;夫妻交流少,婚姻关系脆化等。调查显示,丈夫外出后,4%的留守妇女常常觉得没有安全感,60%的留守妇女常常感到孤独。留守妇女与丈夫主要的沟通方式是打电话。空间距离的扩大阻碍了夫妻情感的交流以及性交流,导致感情危机,久而久之婚姻难以维系。二是婚姻纠纷中“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力保障。当

夫妻出现婚变时,大多留守妇女因无法掌握丈夫在外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因丈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使得留守妇女的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70%的留守妇女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和心理压力,并且缺乏有效的排解方式和渠道。

3、教育子女能力低。调查中我们发现不少留守妇女本身文化水平比较低,家务劳动繁重,除了在经济上、生活上能为子女提供一定的帮助外,无力或无过多的时间在子女学习上、做人上给予有效教育与监管。80%左右的留守妇女认为对子女的教育就是拿钱给他们上学,只要他们在学校听老师的话,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就行;有近50%的妇女几乎从未同子女谈过理想与抱负,有近65%的妇女不知道平时孩子在想什么、盼什么,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主要表现在吃饭穿衣上。调查还发现有的留守妇女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对子女上缺乏科学的教育和监管。同时由于孩子缺少父爱,家

庭角色缺位,留守儿童多数学习成绩平平,自身特长不明显。部分孩子因父母离婚家庭破裂,造成心理、人格有缺陷,从而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留守儿童

1、监护人对留守儿童学习介入较少导致学习问题。一方面,那些父母在外的家庭,由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孩子学习上的问题往往不能给予帮助;另一方面,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田间工作,也很少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父母对孩子学习上的辅导相对要少了很多。

2、缺乏亲情的抚慰导致生活问题。父母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生活的影响较为复杂。一方面,由于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留守儿童生活的支付能力较强,所以在生活的满意程度上,留守儿童的满意度更高;但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得到的关爱减少,随着年龄的增长,留守儿童逐渐意识到家庭完整和

父母关怀的重要性,因此,在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方面受到一定的影响。多数留守儿童由于常年与父母相隔,许多留守孩子在感情上与父母产生了隔阂,即使父母回家时也难以与父母正常交流。一些孩子寄人篱下的感觉,又会使他们出现心理偏差,带来负面的心理感受。孤独感、紧张感、失落感和焦虑感,是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心理感受。

三、采取办法法及措施 针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锦屏县妇联立足“党政关注、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积极探索服务留守妇女儿童的新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是成立留守妇女互助组织,关注留守妇女生产生活。自开始,我们在部分外出人员较集中的村试点成立了留守妇女互助组织。这个组织使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在农忙时,通过互助组搭伴实现了互帮互助,既提高了劳动效率又节省了劳动时间,在农闲或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时,她们聚在一起,娱乐谈心,交流

沟通,消除烦恼,成为情感交流和娱乐活动的平台;当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她们能通过整体来维权,成为互相维护权益的机构;当她们有什么需求和服务时,又成为了她们诉求表达的渠道。目前,我们已成立15个留守妇女互助组织,使广大农村留守妇女有了倾诉和维权的依靠、她们的心灵沟通的平台,得到了广大留守妇女的拥护和支持。二是充分运用农村妇女培训基地,积极开展适合农村留守妇女特点的实用致富技术培训,通过妇女小贷政策引导留守妇女发展特色农业增收致富,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同时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扎实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依托妇女儿童青年维权服务站,畅通留守妇女信访诉求渠道,发挥12338维权热线的作用,为留守妇女提供便捷优质的维权服务,增强和提高留守妇女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是打造“妇女之家”县级示范点,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让其成为留

守妇女最可依赖的温暖之家;要特别关注特困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多措并举,关爱留守儿童。

1、凝聚力量,倾心尽力,“三关爱”暖冬行动成效显著。近年来,我会组织团县委、县民政局、县关工委、县教育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前往大同乡、彦洞乡、隆里乡等乡镇开展发放暖冬物资、免费义诊、义务抢修线路、亲情聊天室聊天等活动。

2、以“三?八”晚会为契机筹集“留守儿童基金”。活动邀请了全县所有的县级领导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锦客商和在外创业的锦屏籍老乡,晚会通过歌舞、小品、联唱、朗诵等文艺表演形式,搭建“爱心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为贫困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共收到来自社会爱心人士捐款元。目前县妇儿工委以“六?一”国际儿童节为契机,慰问留守儿童735人,物资6万余元。各乡镇和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也相继充分发挥职能作

用,积极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贫困学生慰问帮扶等活动,发放慰问金及体育用品、文具、图书等物资共计42400元。

3、凝聚各方力量,创建县级农村留守儿童亲情聊天室、儿童之家示范点。,经过不懈努力,我县获得亲情聊天室项目资金10万元,为把此项工作组织好、策划好、开展好,我会与团委、教育、关工委等部门共同斟酌酝酿,出台了两室共建实施方案,凝聚各方力量,创建了偶里、平秋、河口3个县级农村留守儿童亲情聊天室、儿童之家示范点。今年我会将继续开展实施2014年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新建敦寨、启蒙、大同3个县级“留守儿童”亲情聊天室、儿童之家示范点。

四、对策及建议

1、高度重视,创造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尤其是要发挥好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关爱留守妇女儿

童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作用,利用“三八节”、“六一节”等重大节日,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留守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2、要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和措施。如针对留守妇女文化素质低,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中心校及家长学校的作用,定期授课,引导其当好合格家长及培养合格子女;针对农村妇女创业风险大,有关部门应帮助有条件的农村妇女、女能手、女企业家给予信贷扶持和项目扶持;对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妇女所从事的种植、养殖行业项目应给予重点扶持,积极为她们提供政策支持和市场信息,帮助她们搭建创业平台。针对留守儿童,加大价值观念的引导、亲子之间沟通交流、家庭教育与心理疏导的工作力度,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上,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开通家长热线,为留守儿童排忧解难。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

犯罪活动,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一是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严厉打击侵害女性农民工、留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要成立相应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为留守妇女提供生活、生产、身心健康、法律等方面帮助,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三是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维权法律服务站等机构作用,为遇到婚姻问题的留守妇女提供能倾诉、能得到帮助的地方,使其尽快摆脱困境,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纠纷发生,尽可能地帮她们办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好留守妇女的合法权益。

2.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篇二

一、农村妇女失地情况调查

在失地妇女中, 90%以上是已婚妇女。

第一, 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耕地承包和使用权。按传统习惯, 妇女结婚一般要“从夫居”, 这意味着出嫁女的户籍将从娘家迁到婆家, 而户籍人口是决定农户家庭承包耕地多寡的最主要依据, 因此, 出嫁女面临一次不可回避的土地权利流失。在问卷中有17.4%的出嫁女土地被收回, 土地未被收回的出嫁女也陷入一种尴尬境地:拥有在娘家的土地承包权却因身在婆家而无地可种。

第二, 嫁入婆家村的新媳妇可能得不到承包耕地。“按户籍分地原则”赋予了因合法婚姻关系而迁入的新媳妇平等的耕地承包权利, 但由于80%的村庄没有足够的“机动地”可以随时用来补充新增人口的承包耕地, 所以, 新媳妇及其他新增人口只能“排队”等待。在调查中发现婆家不分给土地的高达87.5%, 只有当本村有户口迁出, 被收回的土地作为“后备土地资源”, 到村内土地调整时, 按排队的先后顺序分配给“待地”者。如果所在村庄一直不调整土地, 这些妇女也就一直没有属于自己和子女的承包地。

第三, 离婚或者丧偶妇女土地权利也面临一次裂变。在通常情况下, 离婚妇女的土地权利变化有两种可能:一是离婚又离村的妇女, 因其户籍的变化, 承包土地要被所在村庄集体收回, 或者由离异的丈夫家庭继续承包和使用;二是离婚不离村的妇女, 因户籍未发生变化, 村集体一般不收回离婚妇女的土地, 其承包地可能通过协商或调解, 从离异的夫家分离出来由离婚妇女承包使用。但是也有些特例:在一些地方, 土地被看成夫家的财产, 离婚妇女不敢提出要土地的要求, 由于怕失去土地而失去生活来源, 所以有些已经破碎的婚姻关系, 女方也不敢轻言离婚;更有少数村庄因无地可用于分配, 从而不接收离婚妇女的户口。

二、失地原因分析

第一, 政策法规制度滞后于土地承包经营中问题的出现。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在建设和实际操作中无现存经验可借鉴, 需要结合实际探索, 逐步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因此政策法规制度滞后于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其结果必然导致一些矛盾解决起来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 并没规定家庭成员在家庭承包中应享有的土地承包份额, 而当妇女离婚后, 发包方并不为离婚妇女变更发包合同, 重新确定属于离婚妇女的土地, 导致离婚妇女无地可种。

第二,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到位。《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期为30年, 且规定了调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但在各地的落实情况并不尽一致。有的地方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 有的地方坚持“大稳定, 小调整”的原则, 个别地方还存在“5年大调整, 3年小调整”的做法, 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种政策执行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 有的地方甚至同一个村不同队 (组) 之间, 土地承包和流转的规定也不一样。土地调整的不同步, 使相当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被收回, 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经调整完而得不到土地, 沦为失地妇女。

第三, 传统观念及村规民约导致妇女失地。一是男权社会结构强加给妇女依附性性别角色。男性在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家庭生活中始终占主导地位, 与之相对应的社会是希望女性从属于男性。女性在生理性别角色的压力下实现了社会性别角色的转换, 不情愿地长期被局限于家庭事务, 这是妇女经济边缘化和社会依附化的根源。二是与女性依附性性别角色相对应的社会风俗、习惯。首先, 男“娶进”、女“嫁出”。一般而言, 妇女结婚总是到男家落户和居住, 男娶“进”、女嫁“出”被认为是正常的合法的;反之则被认为是不正常的、甚至是不合法的, 并且在分享村庄集体共有资源和利益时体现出来。受“从夫居”的牵连, “上门”女婿亦受到歧视。在农村, 有的村庄对上门女婿不分或少分配土地, 理由是妇女本应该“嫁”出去的, 反而招了女婿上门来挤占土地资源。不给上门女婿分配土地可以看成是村庄对违反“从夫居”习惯的制度性惩罚。其次, “男主外、女主内”。家庭事务与社会事务分离, 男女社会性别角色分工, 使男子走向社会而女子局限在家庭。再次, 农业的女性化趋势对妇女的影响。男性外出找工作谋求更大的经济回报, 因此是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的。女性成为“留守大军”, 包揽了家庭承包经营和家务等一切劳动, 即所谓“农业的女性化”。目前“农业的女性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由于我国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是以自给自足和半自给自足为特征的, 这就使得妇女增加的田间劳动不会或很少变成现金收入, 她们创造的价值被维持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掩盖和埋没了, 与外出挣钱的丈夫创造的显性收益形成巨大反差。由此而生的“男人是家庭顶梁柱”的假象, 加大了女性的自卑感和依附性。

三、解决妇女失地问题中的困难

第一, 妇女失地情况的多样性与我国相关土地政策法规的矛盾。妇女失地的情况多种多样, 特别是一些妇女几年前放弃了土地承包权, 由于中央惠农政策的连续出台使得土地不断增值, 故而她们又想重新获得土地承包权, 而我国《土地承包法》和新颁布的《物权法》都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使这一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困难。另外, 《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对土地经营权的主体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解释,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体成员, 还是与“家庭承包”相一致的“农户”?对于作为主流观点的后者, 因为个体权利对家庭权利的依附性, 一旦个体脱离了家庭, 其权益的保障必然受到影响。如出嫁女、离异妇女、丧偶妇女的合法土地权益很容易流失, 出现被剥夺或侵害的现象。

第二, 相应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是贯彻实施《土地承包法》、稳定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也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 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还未完全建立。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 一些基层法院对土地纠纷不予受理, 还有一部分法院只受理男女双方离婚后, 男方霸占承包地, 不允许女方耕种这一种情况的, 对出嫁女失去土地承包权、妇女主动放弃承包田几年后, 又想重新要回等情况, 基本不予受理;有的基层政府在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委员会表决土地分配调整问题时, 缺乏必要的规范和引导, 在解决土地纠纷中, 因存在许多障碍而有畏难情绪, 对妇女反映的失地问题一拖再拖。信访和妇联组织在协调解决妇女失地问题时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妇女户口所在地党委或政府, 因此难度较大。

第三, 缺乏必要的补救措施。一方面, 历史遗留问题存在, 随着人口的流动, 新的土地问题在不断增多, 另一方面, 土地已分配调整完毕, 调查发现只有不到20%的乡镇留有机动地可用于再分配或调剂, 而由于经济状况所限, 村集体更没有用于补偿给失地妇女的储备资金, 因此, 解决妇女失地问题十分困难。

四、保障妇女土地权益的几点建议

失地后, 有31.5%的妇女外出打工, 17.2%的妇女靠家人养活, 从事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或个体经营的占47.6%, 靠政府就济的占1.7%, 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生活问题的有2%。可见, 失地后妇女们的收入来源不同, 但部分人的生活状况确实堪忧。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许多妇女开始寻求解决之道。在调查中我们发现, 失地后的妇女70%找村委会, 找法院解决的仅占5%, 找多个部门协调的占25%。但最终能够解决的只占总数的43.7%。可见, 单凭失地妇女自身的努力很难彻底解决失地后的权益保障问题, 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第一, 在立法完备的前提下, 要确保政策措施的执行到位。早在2001年5月8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农村出嫁女、离异及丧偶妇女的土地权益, 如“不管采取什么方法, 都要确保农村妇女有一份承包地”、“妇女离婚或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 原居住地应保证其有一份承包地。离婚或丧偶后不在原居住地生活、其新居住地还没有为其解决承包土地的原居住地所在村应保留其土地承包权”等等。由此可以看出, 农村妇女的土地权利在法律和政策上与男子是完全平等的, 甚至在个别情况下妇女的土地权利优越于男子, 这可以从“优先解决出嫁女土地承包问题”的政策规定中得到证明。但是起点的公平在实际执行起来却并未达到“过程公平”的效果。由于涉及土地调整的问题, 与土地承包期限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相违背, 原则性和灵活性难以把握处理好, 有些地方索性只考虑“30年不变”, 对“小调整”则不予理会, 也就造成了时有发生的土地纠纷。因此, 我们认为应当建立统一的土地调剂制度, 并且统一执行, 落实到位, 以保证妇女真正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 实现结果的公平。

第二, 大力社会生产力, 为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厚实的经济基础。之所以会有越来越多的土地纠纷和矛盾, 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经济上的欠发达。经济的不发达, 尤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的匮乏使得人们的生活来源过于单一, 只能更多地依赖于土地。土地之于一个农村家庭的重要性可想而知。所以, 解决此类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要积极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这样, 富裕起来的县市、乡镇可以摆脱“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窘境, 并通过村集体经济补偿办法, 给予其一定的保障。

第三, 积极探索在沧州市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失地妇女保障制度, 将其纳入农村社保体系, 以切实保障其土地权益。十七大报告指出, 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此, 2009年中央作出重大决定, 从2010年开始, 全国320个试点县实施“新农保”, 其中沧州有3个, 这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在这样有利的大环境背景下, 本课题组认为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失地妇女权益保障制度, 充分考虑性别敏感性, 以确保农村这一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

第四, 摒弃传统习俗的影响, 倡导两性平等。传统历史文化、社会风俗等因素使许多政策法规常常变得软弱无力。毕淑敏曾说, 有男人的家庭女人永远不会成为户主。形象地说明古老的“三从四德”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习俗和观念中, 人们思考问题总是以男性为本位, 从保护男性利益出发, 有意无意忽略或损害了女性的权益, 影响了妇女土地权益的实现。所以, 要在全社会进行社会性别意识宣传, 改变传统观念, 提高全社会的性别意识和妇女自身的维权能力, 用两性平等观念代替男权观念。只有这样, 才能使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真正实现“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3.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篇三

【关键词】土地流转、留守妇女、健康现状

引言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为此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等相关文件;加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建立健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通过土地流转可以让留守妇女从大量的农业劳动中解放出来,给留守妇女提供了很好的体育锻炼时间。但也是由于中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也给广大农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不良影响(如:大多数农村受工业污染,地下水不能直接饮用,严重影响到农民的身心健康;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家里只有老人、儿童和妇女,家庭安全不能及时得到保证)〔1〕。再加上农活重、生活环境脏乱差、不能科学营养的膳食、不良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不洗手、饭后不刷牙、白色垃圾乱飞,家禽家畜乱跑和秸秆乱烧乱放等等。)、老公长期不在家只能和公婆、子女一起生活,生活中的矛盾和无助以及性生活的无法及时得到满足等;都给留守妇女的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目前我省的农村留守妇女健康问题令人担忧,留守妇女的健康问题也直接关系到我省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2〕。因此,对我省土地流转试点地区留守妇女健康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1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文采用了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等,对河南土地流转试点地区农村留守妇女健康状况进行调查,从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为了实施该研究,课题组选择了河南省周口市、新乡市和郑州市为主要调查区域,选择河南省南、北、中为研究目的地进行问卷调查,并走访了当地医生和村妇联主任,抽取研究对像为18岁~55岁的留守和非留守妇女人各2000人进行了对比调查。

2结果与分析

2.1留守妇女工作与生活环境状况

研究发现:由于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广大农村受工业化污染也十分严重,大部分地区地下水已经无法直接饮用,空气污染,土地流失,不断受到沙尘和沙尘暴的侵袭等。留守妇女在工作中存在生、化因素对健康的影响,如农药、化肥、高温、潮湿、噪声、紫外线和生物源性疾病等。妇女们在厨房内使用秸秆烧火做饭,对健康的影响不容忽视,秸秆燃烧产生烟雾、粉尘、有害气体等,都会引起咳嗽、气促、鼻炎、结膜炎和胸闷等症状。随着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噪声对妇女群体的危害越来越大。另一个威胁农村妇女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就是生物因素,如蚊虫叮咬、接触牲畜和霉变作物等易受病毒、细菌和寄生虫等感染〔3〕。劳动时间和强度,劳动强度高、工作时间长是留守妇女生活特点之一。有调查显示:留守妇女每天劳作时间在10 h以上者占 20.68% ,在 8 h 以上者占 68.46%。特别是收割和播种等农忙时不能很好的休息,没有自我防护和及时身体调养意识。长时间处于不良劳作体位、不合理的工具设计等因素影响,导致腰、腿等部位肌肉骨骼损伤等相关疾病。随着民工外流,部分家庭经济收入增加,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也为白色垃圾到处飞提供的经济支持;再加上到处跑到处拉粪便的家禽家畜,生活污水乱排、垃圾乱倒和秸秆乱堆等现象,都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

2.2调查对像基本情况

结果显示:以18岁以上农村已婚妇女群体为主,其中,18岁~25岁妇女有386人,26岁~30岁妇女有558人,31岁~35岁妇女有1028人,36岁~40岁妇女有1104人,41岁~45岁妇女有460人,46岁以上妇女有464人。数据显示:调查对像大多集中在31岁以上,分析原因主要是受我国普及义务教育的影响,30岁以下的年青妇女得益与教育的改革都有一定的文化,思想相对开放,孩子还不该上学,双方父母的年龄还不算太大,因此这个年龄段青年妇女大多随爱人去城市打工,因而在家务农的比例相对较低。31岁以上农村妇女由于她们没有赶上普及义务教育的好时候,小时候受家庭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受教育的比率不高,她们的孩子也该上小学和中学,父母年龄也相对较大等原因,在家留守的比率相对高一些。

就留守的原因调查结果与分析:1、受文化程度和劳动技能等影响。2、有无子女就读和家庭经济基础。3、家里有无年老体弱的老人。根据我国农村的生活习惯和城市工作的需要,通常是妇女留守在家,干一些农活、照顾以下老人和上学的孩子,男人外出打工挣钱养家。留守妇女文盲率高达37.9%,高于非留守妇女的28.6%。被调查对像随着年龄增加文盲率也在上升,年龄越大文盲程度越高。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结果:农村非留守家庭经济情况明显好于留守家庭,这是留守妇女老公外出打工的原因之一。

2.3留守妇女的理想与追求

调查显示:在我省的行政村中,任主任、支书的女性不到1%,能进入“委员”的女性也仅接近15%。表明在基层农村,农村留守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仍然较低。走访发现,在农村多数留守妇女的政治敏感度较低,不能主动抵制落后、封建思想的侵蚀。由于受传统农耕思想和受教育水平有限的影响,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理想、缺乏追求,总把个人的幸福寄托在丈夫和子女身上;为了眼前利益,放弃利益。

走访的结果显示:留守妇女安全感缺丢和思想的空虚的形成原因如下:由于爱人长期不在家,治安状况不佳,留守妇女普遍没有安全感。留守妇女已经轮为强奸犯的主要伤害对象。大多数留守妇女都说自己爱人不在身边,晚上睡觉都不踏实。生活方式的单一、文化设施的缺乏、娱乐方式和场所的不足使其思想和精神处于相对空虚的状态,易受不良思想的影响。另外,受封建迷信、传统家族观念、宗族等级制度影响,其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观念薄弱。大多数只重视自身利益和家庭利益,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滞后。

2.4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问题

调查显示:农村留守妇女和非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相比较,留守妇女的劳动强度明显要高一些,留守妇女普遍存在强调高和劳动量大特征。田里的大小农活、家里的务种家务等都主要由她一人承担,长期身体处于疲惫状态。同时,既当爹又当妈打理着儿女们的吃、穿、上学等问题,而且还要扶持年迈多病的双方老人。从营养状态相比较留守妇女也明显不如非留守妇女。由于留守妇女爱人不在家自身劳动强度大,农村劳动时间不规律造成其饮食不规律,饮食不规律也就导致营养状态不好。

从妇科疾病患病情况调查结果看非留守妇女与留守妇女两者相较没有明显差异;而从慢性心血管疾病调查数据比较来看留守妇女发病率显著高于非留守妇女。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生与饮食习惯、精神状态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留守妇女平时的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而且时间无法控制,所以她们的饮食不规律,这也导致留守妇女的文化娱乐活动和社交活动减少,丈夫长期不在身边使其经常出现孤独、精神生活长期受到压抑和紧张的状态,致使慢性心血管疾病高发;腰、腿等关节疼痛综合征症状留守妇女明显高于非留守妇女;并且随着妇女的年龄增长表现的越发明显,这都和留守妇女平常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长和饮食营养等相关。由于丈夫不在家,田里和家里的任何事情都必须独立肩负,没有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尽面导致腰、腿等关节疼痛综合症。

2.5留守妇女对健康知识教育需求

被调查对象对健康知识教育内容的主要需求表现在性病和艾滋病防知识等11个方面。受观注最从高到低前6项分别为:性病预防知识、儿童保健知识、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病毒性肝炎预防知识、肿瘤预防知识、饮食卫生知识等。分析其原因主要和妇女们健康的生活直接相关,也和近期这些疾病的性病率和对家庭的危害程度有息息相关。

被调查对象对健康教育传播的需求形式显示,排在需求前3位的分别是:电视健康节目、医生和专家的健康讲座、健康教育知识资料入户宣传等。

2.6农村留守妇女心理健康问题

调查显示:由于男人长年不在家,造成留守妇女各种负担较重、精神压力较大〔4〕。所有的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重担几乎都落到了妇女们的肩上,各种重活、脏活全依靠家中的妇女来做。而且还要承担着照顾双方老人、抚养教育子女等重担〔5〕。在忍受着重负的同时,还要承受社会和家庭给与的各种心理压力。普遍感觉家里冷清、夜晚孤独和寂寞,白天都不敢和村里的其它男人多说话,生怕遭闲其它人的闲言碎语,还担心老公在外经受花花世界的诱惑〔6〕。长期无人倾诉和发泄,精神压力大,易患上抑郁和焦虑等精神上的各种问题。

被调查的留守妇女心理健康危险因素来自家庭压力占56.12%,情感困惑占46.18%,社会压力占34.16%,情绪焦虑占12.17% (表5)。

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妇女的主要困惑为家庭压力和情感〔7〕。家庭经济状况、子女教育是的主要家庭压力的主要来源;长期分居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是留守妇女情感困惑的直接原因;担心丈夫在外遇、一夜情,染上性病和人身安全是留守妇女焦虑的间接原因。

总之,农村留守妇女的健康状况令人担忧,对健康的预防知识不足、认识度不高。农村留守妇女预防疾病的知识匮乏,防范意思不强〔8〕。随着我国工业发展的不断加快人,大量的农民工流向城市,在性压抑的情况下发生不良性行为的人数在不断上升,这也促使农村留守妇女成为慢性病和性病的高发群体。促使政府和社会组织引起重视,建立完备的健康管理体制,加大政府投入,需要高度重视体育锻炼给留守妇女健康提供的心理和身体健康理念,建立完善的体育锻炼体系。

3结论与建议

3.1留守妇女生活和工作环境有待改善

目前大多数农村生活条件有待改善,通过我省土地流转等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的生活条件会逐步有所改善。随着我省土地流转和社区建设,使农村面貌换然一新。

3.2留守妇女的文化程度、家庭经济情况相对不好

随着土地流转等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大多数村庄的并入社区。人口相对集中,也有利于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提高妇女的相关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民工在城市安心务工,增加收入。通过政府和企业投资建设几个加工厂等,让留守妇女集中起来搞一些小的加工厂等,增加家庭收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

3.3留守妇女理想和追求不高

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等提高和加强妇女在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身觉悟等方法。

3.4农村留守妇女对健康知识教育需求较高

加强对农村妇女特别是留守妇女的疾病预防与宣传工作,提高对病情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进行防治。在政府引导下成立义务宣传队,并结合当地情况把防范知识和经验用农民自己的语言编成顺口溜的形式进行宣传,让农村妇女更容易接受。把防治疾病知识走进农村中、小学学生课堂,增加防治疾病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制作与播放等。

3.5加强留守妇女体育锻炼,促进留守妇女身心健康

由于留守妇女闲余时间较多,为避免其空虚应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体育锻炼促进新陈代、消耗大量脂肪减少心脏压力、增大冠状动脉口径和弹性,对预防冠心病有积极作用,尽而降低心脏病的发生;体育锻炼可以预防呼吸道疾病、加强神经系统调节功能使大脑的兴奋、灵活、视觉、听觉、记忆力和分析综合能力提高。提高机体免疫和抵抗疾病的能力,进而提高留守妇女的健康水平。

通过体育锻炼陶冶留守妇女情操,促进个性的完善与发展。有助于减轻其在生产和生活中出现的紧张和忧虑情绪;培养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竞争意识和拼搏精神;促进留守妇女的社会交往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等。

参考文献

〔1〕吴修荣.农村劳动力呈女性化趋势—对山东莱芜部分农村妇女的调查报告〔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3(4):18-19.

〔2〕杨立杰.河南省农村地区艾滋病社会控制研究〔J〕.学理论,2011(15):81-82.

〔3〕吴贵明,蔡桂英.农村妇女病医疗费用补偿状况分析及对策〔J〕.中国妇幼保健,2011,26(1):5-6.

〔4〕安丰玲,周成超等.中老年女性心理健康状况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公共卫生,2010,26(5):624-625.

〔5〕徐安琪.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其影响因素 —来自上海的报告〔J〕.妇女研究论丛,2004,1:17-22.

〔6〕何朝阳,徐华,肖霞.农村妇女心理健康调查研究〔J〕.中国公共卫生,2004, 20(4):81-82.

〔7〕汪向东,王希林等.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M〕.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284-287.

4.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篇四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有文化、爱生活,懂技术、善经营的妇女人才队伍,推进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的开展,为建设新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妇联、县扶贫办决定举办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的加强农村妇女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对农村劳动妇女进行最新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妇女发展生产和增收致富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今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妇女300名,培训对象主要为:村组妇女干部、农村贫困妇女和返乡创业女性;已有经济实体、需继续提升技能的农村妇女。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

1、加强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培训,培育“有技能、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的,立足本地优势,开展与无公害优质农产品、绿色产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相配套的动植物种养、防治技术以及储存、保鲜、供销等技能的培训;以鸡鸭鹅猪、柑橘、油茶等为主的种养

殖技术、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牛羊暖棚圈养育等实用技能作为主要培训内容。围绕大棚蔬菜、农庄等高效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展相关的技术培训。

2、加强“三农”政策和法律知识培训,培育“懂政策,会维权”的新型女农民。加大惠农政策宣传力度。同时,向农村妇女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妇女懂法守法、安全防范、健康文明、和睦相处意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营造和睦美满、诚信友爱、安定有序、文明安全的良好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提高农村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培训方式

邀请专家、农技人员授课、现场示范,组织参训人员开展交流活动。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安排

各乡镇妇联要将农村妇女实用技能培训工作摆上重要

议事日程,积极组织广大农村妇女,扎实开展符合本地经济发展要求的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工作起到实效。同时,要注意各种资料和图片的收集与整理,加强典型的总结与宣传,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XX县妇联

5.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篇五

一、基本情况

1、乡镇妇联干部基本情况

新田县现有19个乡镇,已全部配齐妇联主席。妇联主席平均年龄34岁;其中本科4人、大专10人、高中(中专)5人;中共党员6人;行政编制19人,专职5人,兼职14人;进入乡镇党政班子的有14人,占乡镇妇联主席总数的74%,在兼职乡镇妇联干部中,妇联主席未兼任其它职务的有5人,其他分别由党委委员、副乡长、人大副主任等同志兼任。从事妇女工作15年以上的4人,10-15年的6人,10年以下的9人,从事妇女工作15年未解决政治待遇的2人。工资待遇都有保障。

2、村、社区妇女组织情况

全县现有行政村372个,村妇代会组织健全率达100%,有村妇代会主任372人,配备率达100%。去年换届后,100%进入村委,32.7%进入支委。村妇代会主任45岁以下的达90%;高中114人,初中及以下236人。中共党员121人。

全县现有6个社区,全部建立社区妇联,配妇联主席6人,配备率达100%。社区妇联主席100%全部进入两委。社区妇联主席平均年龄35岁;其中大专1人,高中4人;中共党员2人。

3、基层妇女干部待遇情况

村妇代会主任的收入情况不平衡,因与计生专干两位一体,报酬享受村主干待遇。年工资最高的是4000元,最低的是1200元。村妇代会主任从事妇女工作满二十年,可享受离任村干待遇180元/年。

社区妇联主席的收入情况比较平衡,人均月工资800元。

乡镇妇联干部工资有保障,100%的人员是县财政全额拨款。

二、主要做法

新田县妇联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抓组织、抓队伍、抓活动、抓阵地、抓协调、创经费”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了“建网络、建队伍、建机制、强服务”的目标。

1、强化领导,形成共识

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就重视妇联组织建设,一是政策给予支持,措施得力,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的妇女工作良好局面。2002年在全市率先出台《妇女儿童规划》,明确妇联组织建设的目标和实现的措施,以县委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妇女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 “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县巾帼建功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县妇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妇女工作的实际问题;2次选调女后备干部和妇联主席26人,为妇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治和经济保障。2002年县委组织部8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加强妇委会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妇联组织建设;县民政局、县妇联在每次村委换届期间都转发了省市《关于在村委会换届中保证村委会班子中有适当女性成员的意见》的通知,县委县政府并从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和农村妇女组织网络健全的情况出发,明确规定村计生专干由妇代会主任兼任,从而保证了“两位一体”工作机制落到实处。二是“以党建带妇建”,将农村妇代会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党建工作中,对海选中落选的村妇代会主任,普遍采取聘任为村支委的做法,保证了村妇代会主任在村级管理中的地位,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妇代会主任的报酬、养老保险等问题,解决了村妇代会主任的后顾之忧。

2、强化指导,分步实施

基层组织是妇女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县按照“巩固好的、强化弱的、收拢散的、建设新的”方针,根据不同层面分类指导。

一是巩固县直妇委会组织。县直妇委会是基层组织建设的活跃面,县妇联以创“巾帼文明岗”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女性建功立业,并发挥自身优势与扶贫村开展“巾帼扶贫”、“四定一包”(定时间、定内容、定对象、定服务,包贫困村增收致富)活动,有11个单位的妇委会与11个村结对帮扶,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在科技项目、信息等方面给予扶助。近些年,创省级文明岗2个,市级9个,县级40个,共有36名女性荣获市县“巾帼岗位能手”、8名女性在县以上比赛中获得荣誉。

6.强化提升农村妇女整体素质思考 篇六

新农村之新,不仅要有新环境、新房舍、新道路、新设施、新制度、新风貌,而且最核心、最关键还是新农民。没有新农民,新农村就失去了根本和基础。农村妇女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的实现,充分认识培育新型女农民的重要意义。妇女的观念、能力高低直接关系着其所在的家庭和农村的发展,也关系着其子女的未来前途,直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提高农村妇女劳动力的综合素质刻不容缓。

现在,大家普遍对农村妇女的人才队伍建设有了一定的认识,并为之付出努力,但农村妇女人才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农村妇女素质和生产技能还有待提高。二是农村妇女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和分布不合理。三是农村妇女人才队伍组织化程度不高。三是缺乏为妇女创业提供政策、资金、市场、项目、信息、技术等服务手段,为农村妇女人才创业提供直接服务的形式不具体,工作的手段弱化,工作效果还不够明显。特别是今年的金融风暴,许多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相继返乡,一些没有没有技术的返乡女农民工只能在家等待,一些有技能、有资金的则需要有平台、有项目、有政策的扶持来开始自已的家乡创业路。其次,参政议政的农村妇女人数极少,很多人甚至认为参政议政是男人们的事,我乡三百多名党员中,女性党员只有三十几个,而且年龄偏大,大都呈半文盲状态。在九个行政村中,虽然每个村都配备了一名女性干部,但是进入村支两委班子的只有一名女性。在这九名农村妇女的优秀代表中,仅一名为大专文化。其她均为初中或高中文化。懂电脑业务的没有一人,在工作中困难较大。制约了她们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近年来在县妇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深化“双学双比”活动,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和“女性素质工程”为抓手,以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培养新型女农民为工作切入点,加强农村妇女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培训,着力培育新型女农民。二是强化服务,加大对创业妇女的指导。三是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妇女人才队伍的发展。四是树立典型,发挥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

为了提高农村妇女的素质、壮大农村妇女人才队伍,应通过强化培训、健全机制为手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全面推动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7.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现状调查 篇七

一、镇沅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 建立农户信用档案, 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累资料

截止2011年8月末, 全县46966户农户中, 农村信用社完成建档45633户, 建档面达97.%, 评级授信核发贷款证41795户, 评级面达89%, 授信金额89562万元, 36276户农户获得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3.12亿元, 农户贷款面达77.24%, 贷款满足率达90%。农业银行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442户, 评级授信236户, 授信金额691万元, 实际贷款农户213户, 金额456万元。为农民增收和产业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二) 开展信用乡 (镇) 、村创建, 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平台

全县9个乡 (镇) , 111个村, 1666个组中, 创建并复查通过信用乡 (镇) 2个, 信用村36个, 信用组470个。信用村镇创建工作, 提高了农户的诚信意识, 培养了“诚实守信”、“诚信创业”的文明乡风村貌, 农村信用环境明显得到改善。

(三) 加强组织领导, 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三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 进一步推动我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镇沅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金融支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统一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政府领导、人行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参与”的原则, 积极培育和提高农户及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意识, 进一步深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 (镇) ”创建工作, 着力提高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建档、评级和授信覆盖面, 积极督促农村信用社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

(四) 加强农村信用宣传, 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氛围

在积极开展信用乡 (镇) 、村、户建设的同时, 积极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题的信用宣传活动。为提高宣传效果, 专门印制了图文并茂的信用知识彩色宣传单等宣传资料在集市、农村散发, 并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农村信息发布系统等形式, 向农村社会各界宣传信用知识, 促进了农村社会信用状况的逐步改善。同时, 将金融信用知识纳入县委党校课程, 加大对大学生村官金融信用意识的培养。

(五) 、加强电子化建设, 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为进一步加快农户电子信息档案的创建步伐, 支行派出业务骨干, 参加了昆明中支组织的征信管理业务暨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 完成了试点农户信用信息采集, 目前, 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

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

(一) 电子化进程缓慢, 农户信用信息变更不及时

目前我县农户电子化信息采集基本是空白, 尽管建立了农户纸质档案, 但主要是以信用社印制的农户经济档案为主, 信用社进行整理、归档、保管, 定期对农户的收入、支出、诚信程度、授信额度进行更新, 对一些情况变化较快如诚信度提高或降低, 收入、支出变化明显、家庭各种变故等不能及时更新, 更不能在金融机构之间实现信息共享。

(二) 农村信用知识缺乏, 农户信用意识各有千秋

目前, 总体上农村地区的信用知识得到广泛宣传, 但农户主动了解金融政策、熟悉金融产品、配合金融服务的意识还不浓厚, 从调查的情况看, 对信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贷款户要好于非贷款户。

(三) 小额农贷担保基金缺失, 部分信用贷款存在潜在风险

小额农贷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户, 贷款的投入主要集中在传统的种养殖业。由于农业属于弱质产业, 农村经济基本上仍是“靠天吃饭”的脆弱经济, 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等因素影响较大, 特别是受自然灾害影响大, 加上缺乏从贷款担保、农业保险、风险补偿等方面建立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 影响小额农贷的到期收回率, 存在不良贷款潜在风险。而目前镇沅县尚未建立小额农贷风险保障机制。

(四) 缺少地方扶持和奖补政策, 各相关部门积极性不高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容涉及信息采集、系统建设、信用评价和信贷支持, 涉及部门众多, 在当前基础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 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艰巨、难度较大。在推进初期, 地方政府加大对其的专项扶持和奖补政策, 可以充分提高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虽然政府在加大对农村金融扶持力度上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 给予了大量的财政奖励和补贴政策, 但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面, 目前还是空白。

(五) 部门联动配合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机制未建立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仅要依靠地方政府的推动和支持, 也离不开各工商、税务、农业、林业、民政等部门的支持。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主要立足于地方, 虽然在镇沅县支行的大力宣传和推动下, 县人民政府政府给予了积极支持, 出台了推进镇沅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 成立了由各个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 但在实际业务进展中, 各个部门主动配合的积极性不强, 影响了整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

三、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一) 加快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工作步伐, 构建电子化信用信息征集和更新的工作机制

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 以目前的纸介质档案为基础, 争取批量录入农户信用信息用, 一至二年的时间建成电子化信息档案并实现信息共享。加大信息更新, 信息更新可采用按月更新的方法, 由各涉农金融机构进行更新。

(二) 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继续加强信用宣传, 改善农村信用环境。通过培训、指导、宣讲等方式, 以各种农民、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 加大对农户的信用宣传, 教育广大农民重视积累自己的信用记录, 自觉保护自身的信用信息, 努力将农民培养成有较强市场意识, 有较高生产技能、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农业经营者;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 创新宣传方式, 强化信用宣传, 保证信用宣传的持续性。

(三) 完善农业保障体系, 扶持农村金融健康发展

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的成立和业务开展, 将传统的农业扶贫、补贴方式转化为农业保费补贴, 为农业资金投入创造条件。政府要加大担保基金投入力度, 建立和完善为“三农”服务的资产评估、信用担保等中介机构, 解决“三农”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同时, 在税收政策上应对各涉农金融机构给予优惠政策, 对涉农贷款免征所得税、营业税等。

(四) 建立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激励机制

建立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扶持奖补政策, 建立对地方政府包括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内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考核, 以提高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广大农村经济主体参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

(五) 加强地方政府对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 继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8.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篇八

托克托县是一个农业县,妇女工作尤其是农村妇女工作有其特殊性,农村青壮年男性外出务工的多,留守妇女相对也多。近日,托克托县妇联针对妇女们的生存状况、境遇、思想意识、生活观念等问题,对妇女整体素质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农村妇女在社会进步的影响下,整体素质较前几年有新的发展和变化

(一)思想观念发生新变化。随着政治经济领域的深化改革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确立与落实,农村妇女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优胜汰劣竞争机制的完善,自身素质对人的生存发展状况起决定作用,这一现象和理念越来越被大部分农村妇女认识和重视,学文化、学科技、学致富,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成为当前农村妇女的新时尚。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受到了挑战,大部分农村妇女树立了以经济收入奠定家庭地位、证实自身价值的新观念,参与经济建设的愿望空前强烈。农村妇女也积极关注当前社会变革中的热点问题和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针政策,经常性也看新闻节目了解国家大事,由此可见,农村妇女的思想境界已有了新的提高。

(二)生活方式体现时代新要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妇女的生活观念与生活方式也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她们已不满足物质上的富有,转而关注自身的生命健康和精神需求,追求高质量的生活。计划生育政策已经深入人心,少生优生成为农村妇女的共识,科学教育子女,越来越被更多的农村家庭所认识,60%的农村妇女愿不惜投入培养子女成才。农村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比前几年普遍有所提高,40%的妇女了解一定的法律知识,她们比较关注那些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诸如土地承包、宅基地划分、费税改革、农村医疗卫生改革、乡村道路建设、义务教育等法律法规。农村妇女逐渐向追求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方面转变,在吃、穿、住、行方面逐步抛弃了一些旧的生活习惯。近几年,各级妇女组织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了“五好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创评活动,大部分农村妇女在树立典型、宣传典型的舆论引导下,注重树立自己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有新提高。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产品科技含量的提高,对农业生产者的要求由过去单纯的体力付出转向思想观念、科技信息、身体素质的综合运用,为妇女参与农村经济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和条件。县、镇两级积极举办各类新技术培训班,发展农村妇女经济协作组织,培养各个领域的带头人。农村妇女在学习与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逐步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二、农村妇女素质存在的问题

农村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在历史的、现实的多种因素影响下,自身素质与男性相比、与其他女性群体相比,在一些方面发展滞后,一定程度上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需求。

(一)思想解放程度与经济发展形势不适应。受旧的“三从四德”观念影响,一部分妇女仍具有依附思想,生活范围局限于家庭之内,满足于温饱的生活,不敢到外面闯闯。有的妇女对周围一部分勇敢尝试并取得成功的女能人非常羡慕,却缩手缩脚,不敢尝试,不从自身素质方面找差距,而是过多地强调资金、技术、信息、资源等外在因素的不足。妇女的思想也相对保守,在农闲时节,多是聚在一起做针线活、扯闲话,农村妇女的落后思想观念与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格格不入。

(二)道德观念与全民道德建设要求不适应。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妇女的社会伦理观念出现逐渐退化的趋势。部分妇女个人主义思想较严重,只看到个人利益,不顾全大局;只看眼前,不顾长远,不利于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有些妇女崇尚金钱至上,在处理家庭、邻里关系方面,利重于情,特别是一部分中青年妇女不赡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婆,严重影响农村的社会风气。

(三)科技文化素质与其担负的责任不适应。近几年,随着男性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妇女逐步成为发展农村经济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农村妇女科技文化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农村的经济形势。但部分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当前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产业化经营方式和高科技营销手段的需要。妇女在家庭教育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受文化水平和教育经验的制约,大部分农村母亲空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愿望,在开发孩子智力方面显得力不从心。提高妇女素质的几点建议要尽快提高农村妇女素质,只有立足当前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需要,从妇女群众的愿望出发,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教育培训。要制定农村妇女教育培训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各类文化科技培训,利用人口学校、妇女之家等阵地,举办各类使用技术培训班。深入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并发挥她们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活动不断深化。鼓励妇女学文化、学科技、为有条件的妇女提供上农函大、农广校进修的机会。各村要充分发挥图书室、阅报栏的作用,使有限的报刊进入农村妇女的视野。新闻媒体要积极关注农村妇女这个特殊群体,在舆论宣传上予以倾斜,在引导她们转变观念、赶超先进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强化思想道德建设。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切实把农村妇女作为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重要对象,帮助她们掌握理论,认清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自觉维护稳定大局,支持改革与发展。鼓励妇女在农闲时节组织起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在参与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要继续深入开展各类精神文明评先创优活动,大力宣传先进模范人物的优秀事迹,强化社会舆论氛围。要加强“巾帼文明队”建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新人、新事、新风尚,进村入户送温暖,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9.县农村妇女素质调查报告 篇九

妇联主席在县妇女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大会是在全县人民满怀豪情、建设富强和谐新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盛会,是推动妇女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大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十一次妇代会和市三次妇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动员全县广大妇女围绕“工业立县,项目统揽,开放带动,发挥优势,协调发展”的

发展战略,以“干事、干实事、把事干好”为工作导向,为建设富强和谐新,实现我县妇女事业的新跨越而努力奋斗。

过去几年的工作回顾和体会

近年来,县委、政府带领全县人民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全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这一时期全县广大妇女团结进取、奋发有为,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县乡妇联组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我县妇女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一、妇女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县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妇女事业发展。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视和支持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把发展妇女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实施了《县妇女发展规划》和《县儿童发展规划》,成立了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了办公室,建立健全了监测评估机制,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

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了保障。圆满完成了两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处于领先地位;重视培养和选拔大批优秀女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支持妇联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促进了全县妇女工作的创新和发展。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营造了妇女发展的良好环境。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聚焦妇女儿童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力度,倡导先进性别文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为妇女儿童发展谏言献策;政府职能部门、司法机关依法维权,各有关部门热心支持妇女事业,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各级妇联组织注重提升城乡妇女创业致富能力。在农村,继续深化“双学双比”活动、“巾帼科技星火工程”和“巾帼信用致富工程”。巾帼科技星火工程结合各乡镇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香菇、黑

木耳、畜禽养殖等技术培训30多期,培养技术人员2530人。组织百余名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与3000余名女能手结对帮扶,带动 3万多名贫困妇女脱贫致富,万农村妇女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256名妇女拥有了初级以上农民技术职称,引导农村妇女积极走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道路。万名妇女走出家门求发展,撑起了劳务经济半边天。在城镇,不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了“巾帼文明示范岗”、“巾帼创新业”等创建活动,评选表彰“巾帼文明示范岗”102个,在下岗和失业妇女中实施了“巾帼社区创业行动”、“下岗女工再就业援助行动”,帮助5000余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女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热情。广大女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呕心沥血,为国家培养了大批栋梁之材;女医务工作者、女记者、女法官、女干警爱岗敬业,勇于奉献,极大地推动了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全县共有67名优秀妇女荣获市级以上“巾帼

建功标兵”或“劳动模范”称号,214人荣获省、市“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科技致富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三、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程度提高

随着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推进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广大妇女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县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比例均达到16%以上,她们认真履行职能,充分表达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一大批女干部走上了乡科级以上领导岗位,她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廉洁奉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科学管理与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女党员、女团员队伍不断壮大;农村基层女干部艰苦工作,广大妇女群众踊跃参与基层民主选举,热心社会公共事务,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组织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斐然

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妇女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始终把“文明家庭”创建作为主要活动载体,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开展了“美德在农家”、“文明和谐家庭”、“平安家庭”、“农家新生活示范村”、“农家新生活示范户”等系列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家庭读书、家庭环保、尊老敬老、妇女科学健身等特色活动,在全县城乡形成了人人讲文明、户户争标兵、邻里共和谐的良好局面。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她们立志、立德、立业,关心集体,岗位奉献,弘扬文明新风,热心公益事业;她们勤于学习,文明持家,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追求和创造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她们用爱心和行动关注和救助弱势群体。全县累计评选产生“文明家庭”万户,“农家新生活示范村”3个,“农家新生活示范户”108个,“好媳妇”100名,“好婆婆”121名。各行各业涌现出了一大批以方德晴为代表的

“全国百佳母亲”、省市“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妇女典型。

五、妇女整体素质不断提升

各级妇联组织在全县妇女中大力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实施了“女性素质工程”,开展了“科技知识进万家”等系列活动,对全县女干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大规模系统培训,举办实用技术、就业创业技能、法律家教知识等方面的培训38期,培训妇女4万人,全县妇女培训工作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县妇女适应改革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自觉更新观念,增强自立意识和竞争意识,学习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精神面貌发生深刻变化。妇女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万名农村妇女参加了函授学习,万名城镇妇女接受了法律、经济、财会等各种成人教育。

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实现新突破

认真开展“四五”普法教育,扎实推

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增强了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守法意识。针对“家庭暴力”、“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妇女生殖健康状况”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成立了县乡两级妇女维权协调组织;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完善四级信访网络,接待妇女来信来访多件,信访办结率达98%以上;大力培训推荐女干部,积极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深入开展了“春蕾计划”、“代理妈妈”、“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程”、“春暖行动”等社会公益活动,救助贫困儿童2万人,使万名贫困儿童重返校园,对300多名贫困儿童在县医院进行了免费体格检查和治疗,3000多名留守儿童得到关爱。

七、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健全。村妇女组织建设以乡镇机构改革和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得到充实和健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普遍落实。乡镇妇联组织建设得到县、乡党委的高度重视,8月份,16个乡镇全部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调整充实了乡镇妇联干部。县级妇联组织注重加强妇联干部素质教育,强化政治学习,按照县委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讲正气、树新风”教育、效能建设、“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等活动。坚持强化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抓手,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几年来共形成各类调研报告、论文30余篇;在读书活动、城乡工作、宣传工作、妇女儿童维权等方面获得省、市荣誉20多项。

总的来看,过去几年全县妇女工作取得了不斐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每一步都离不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高度重视和市妇联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是原任县妇联主席黄发萍同志带领全县妇女干部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结果,也是全县广大妇女工作者辛勤工作和全县各族各界妇女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妇联第十一届执委会向市妇联、全县各级

领导以及所有关心、支持妇女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各位代表、广大妇女工作者和妇女姐妹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和诚挚的敬意!向那些曾经为妇女事业奉献多年、从妇联岗位退下来仍然关心支持妇女事业发展的妇女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妇女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妇女工作格局,是做好妇女工作的重要前提;坚持全心全意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妇女整体素质,是妇女工作长期的战略任务;坚持加强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是做好妇女工作的坚实基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县妇女事业的发展和妇

女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妇女的整体素质与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妇女参政比例还有待提高;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女理论研究还有待加强;妇联的组织形式、工作方法还有待改进,等等。这些问题都说明妇女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创新求实的精神,进一步推动妇女事业的发展。

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率先崛起的关键时期。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描绘了宏伟的蓝图,为全县妇女工作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同时也赋予了更加艰巨的任务。我们要牢记使命、明确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引领全县妇女合力共建富强和谐新。

今后五年全县妇女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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