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法违纪案例分析(共7篇)
1.员工违法违纪案例分析 篇一
1、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受贿百万一审判14年
隋亚刚,1955年生,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科研所所长,信通处处长,交管局副局长、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13年6月5日,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隋亚刚,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据法院审理查明,隋亚刚在历任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管局科技信息通信处处长,交通科研所副所长、所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多家企业承揽交管局工程项目,收受款物价值共计118万元。
2、广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何靖受贿一审被判无期 2013年9月26日下午,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何靖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何靖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款项中赃款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其余部分作为何靖的个人财产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靖在先后担任花都市公安局局长、增城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局长和广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本人单独及伙同其妻黄某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626万元、港币67.4万元、美金1万元。
3、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被撤职
2013年1月13日,山西省纪委对外发布消息称,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李亚力因子犯下渎职错误,并发现其违反廉洁自律及组织人事纪律错误,被给予留党察看1年处分,并建议撤销其公职。
2012年10月,网曝李亚力之子李正源涉嫌酒驾并殴打交警,李亚力为包庇儿子涉嫌删除执法记录仪里内容等。据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厅调查,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并妨碍交警执行公务过程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其行为已构渎职错误。
2012年12月6日,李亚力被‚双规‛之后,有媒体曝出‚李亚力父子被指1年内卖官上百人,一个派出所所长职位‘优惠价’达百万‛的消息。山西省纪委、山西省监察厅表示,此次调查,还发现李亚力有违反廉洁自律错误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错误。
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议、山西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亚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按有关程序撤销其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2013年2月1日,太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李亚力的太原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4、云南易门公安局副局长酒驾公车肇事逃逸被免职 2013年8月29日,玉溪市易门县发生一起小车祸,因肇事者‚身份特殊‛,于半个月后在网上引起强烈关注。9月11日,记者从易门县公安局获悉,肇事者为该局副局长吕坤,事后已被免职、辞退。
网友‚查无此人‛在网上爆料,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吕坤驾驶警用公车,撞到一名60多岁的老人。‚但该副局长并未下车查看老人伤情,驾车扬长而去。‛网帖发出后,网友纷纷追问事件的真实性,以及公安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记者从易门县公安局证实,8月29日21时许,易门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吕坤在吃晚饭饮酒后,驾驶云OF0308号帕萨特轿车在龙泉路附近与田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擦碰,导致电动车及驾乘人员倒地,造成田某、唐某局部软组织挫伤、电动车部分损坏。经抽取吕坤血液检测,乙醇含量为70毫克/100毫升。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后,认定吕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逃逸,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规定,对其肇事逃逸的行为给予罚款1100元的处罚,记12分;对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100元,记12分。
事发次日,吕坤即被免去了易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易门县公安局副局长、龙泉派出所所长、龙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职务。县公安局根据相关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辞退。
5、河南平舆县公安局原局长因受贿获刑13年6个月 2013年11月11日,河南省新蔡县法院对平舆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二鲁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郑二鲁在2006年至2012年6月期间,利用其担任平舆县公安局政委、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总计人民币253.5万元、英镑1万元、价值8.5万元人民币手表一块和价值11.26万元住房一套。其中,郑二鲁先后收受下属35人次贿赂,共计人民币172.5万元、英镑1万元,在人事调整、晋级晋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4个房产、工程建设公司负责人贿赂共计人民币81万元、住房一套及手表一块,为其在工程建设、项目改造等方面提供帮助。
6、云南丽江公安局原纪委书记因赌博被辞退
2013年1月21日21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秦朝富在丽江古城区一茶室打麻将赌博时,被公安部‚五条禁令‛专项检查组会同古城公安分局西安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收缴赌资共7200元。丽江市委决定辞退秦朝富,丽江市纪委给予秦朝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给予秦朝富罚款500元的处罚。
7、广西平南一民警酒后枪杀孕妇被逮捕6名领导被停职 2013年10月31日,广西贵港市公安局向新华社记者独家通报称,平南县民警酒后开枪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平南县公安局长、政委等6名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并接受调查。
10月28日22时许,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该镇某米粉店购买食品时,与店主发生争执,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丈夫无生命危险。
案件发生后,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区、市、县相关部门依法从速办案,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10月31日下午,贵港市委、平南县委分别对平南县公安局局长、政委、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刑侦大队教导员及大鹏派出所副所长等6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河南林州公安民警郭增喜酒后‚摔婴‛被依法逮捕 2013年7月18日晚,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饮酒后,在一家KTV门口遇见一对抱着7个月大婴儿的夫妇,在没有任何争执的情况下,他将婴儿夺走高举过头摔在地上。这一举动导致婴儿当场昏迷,后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女婴颅骨3处骨折,颅内有淤血,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此后,林州市公安局仅对涉事民警郭增喜处以关禁闭15天的内部警务纪律处理。
一月后,此事被曝光引起社会强烈关注。被摔伤孩子虽然已出院,但其父母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仍担忧孩子会否留下后遗症。在各方舆论关注下,8月17日晚,涉案民警郭增喜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8日上午实行异地关押,于22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郭增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8月23日,因对‚摔婴‛事件处理措施不力,河南林州市委、市政府当日决定,对林州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魏书平撤销局长职务、留党查看;对政委杨承栋撤销党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职务;副书记苏祥顺也被撤销职务。
9、四川内江一警察醉打7旬菜农被刑拘
2013年9月26日凌晨,内江一七旬菜农驾驶三轮车进城卖菜,不料在逆向行驶时与一轿车发生擦挂,并遭到喝了酒的轿车司机——内江市公安局民警肖国裕‚醉打‛。轿车司机一把将姜德元拖下车,一记拳头便向他的头部挥来,打得对方眼冒金星。‚我就跟他说该赔咋赔,怎么可以打人,欺负我一个老年人。‛姜德元说,这个中年男子满嘴酒气地说,‚我是公安,打你咋了‛。一位出租车司机看到情况出来劝架,也被肖国裕打了十几拳,两位伤者双双住院。经内江市公安局证实,打人的轿车司机是内江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民警肖国裕,鉴于其行为恶劣涉嫌犯罪,东兴区公安分局已将其刑事拘留。
10、蚌埠两警察目睹少女被杀未能有效制止被追究责任 2013年8月18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马城镇发生一起命案:一名17岁的超市女收银员被歹徒连捅10多刀后遇害。一份案发时的监控显示:女孩被歹徒勒住脖子、用刀捅死时,两位民警就在面前,却不敢挺身而出上前制止。直到歹徒自残倒地后,两位民警才上前将其控制。受害人家属希望有关部门追究两位警察责任,并就此事给他们一个交代。蚌埠市公安机关决定:免去宋某某马城派出所指导员职务,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给予民警崔某某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公安机关。
11、河北武邑公安人员刁难办证群众相关干警被处分 2013年10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户口在河北武邑的小周,目前在北京工作。去年底公司要派他出国,需要办因私护照,由于在北京缴纳社保不足一年,按规定他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至今,大半年过去了,小周返乡6次,可护照一直没有办下来,每次都被告知需要补充不同的材料,且办事人员态度蛮横。
报道细数了小周补办的证明:
1、无犯罪证明;
2、公司在职证明;
3、公司营业执照;
4、公司外派人员资格证明;
5、本地身份证。而实际上,像小周这样的普通公民办理因私护照,其实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及复印件,然后就是照了照片填了表就行了。上述那些办事人员让他补办的证明,除本地身份证需补办外,其他的依法都不需要。证难办、脸难看,此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河北省公安厅立即派出由纪委、督察、出入境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武邑县连夜开展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史某已被调离公安机关,留党察看二年,行政降两级;免去武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房某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领导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拉萨公安局民警张大利、米玛多吉违反‚三项纪律‛被辞退
2013年10月10日晚8时许,拉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民警张大利、米玛多吉到位于该市北京中路皇家一号夜总会娱乐,并将藏A60178车辆停放该夜总会北门,11日0时许,被公安部暗访组查获。经核实:张大利与米玛多吉当晚在皇家一号夜总会519包间娱乐长达4小时,消费1300余元,其中支付服务费600元,接受营利性陪侍。事件发生后,拉萨市公安局对张大利、米玛多吉二人禁闭5日,并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部‚三项纪律‛,决定对张大利、米玛多吉予以辞退。
13、福建沙西派出所长接受吃请找小姐作陪被免职 2013年10月29日,因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吃请并到有小姐陪侍的KTV歌厅娱乐,福建省漳浦县沙西派出所所长王世明被免职。这个派出所的两个副所长也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据漳浦县公安局介绍,2013年6月1日傍晚,沙西派出所警察在派出所门口查获涉嫌酒驾嫌疑人陈顺枝,用酒精检测仪对陈进行吹气检测结果为245毫克/100毫升(记者注:醉驾标准为80毫克/100毫升),陈随即被带到杜浔卫生院采血检验。由于未能当场出检测结果,且当时陈处于严重醉态,便由其父亲及村干部担保回家。陈顺枝为了寻求从轻处理,于次日下午开车带着沙西镇高林中学校长郑某、高林村原治保主任李某到漳浦县城找沙西派出所所长王世明说情。王未让他们到家里,而是邀请他们到一家海鲜馆用餐。随后,沙西派出所副所长王某也赶来一起吃饭。陈顺枝支付了餐费492元。
餐后,在他人的安排下,王所长和嫌疑人陈顺枝及说情者李某、郑某等人来到当地维也纳KTV包厢喝酒、唱歌。其间,有5名陪酒小姐被叫到该包厢坐陪。漳浦县公安局的通报称,当时‚王所长不胜酒力,躺在沙发上睡觉‛,王副所长趁有人出去叫陪酒小姐时,先行离开了包厢。后来,沙西派出所副所长许某也应邀赶到该包厢敬酒。当晚KTV消费的酒水等费用及陪酒小姐的小费,均由陈顺枝结算支付。
6月27日,陈顺枝的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73.8毫克/100毫升,已严重超标,构成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由于花了钱又未达到减轻处理的目的,陈便以《漳浦县沙西镇派出所3名所长娱乐场所消费找‚歌厅小姐‛》为题在网上发帖,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漳浦县纪委经过调查,作出了处理决定:给予沙西派出所所长王世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相关程序免去其所长职务;给予副所长王某、许某党内警告处分。
另悉,犯罪嫌疑人陈顺枝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4、湖南桃江警车惊现玉龙雪山景区派出所副所长被免职 2013年9月4日凌晨2时许,益阳市公安局、桃江县公安局分别致函湖南日报,通报桃江县公安局警车出现在丽江玉龙雪山停车场一事处理结果。对凤凰山派出所副所长吴程辉给予记过处分并免职,对民警陈彩红给予警告处分,对协警赵斌予以辞退。9月3日上午,湖南日报法人微博接到爆料:‚请问警车‘湘H0807警’,你8月18日出现在云南丽江玉龙雪山停车场,不远千里来到一个名胜风景区办理什么公务?是抓捕传说中的雪人吗?‛随后湖南日报法人微博于中午1时11分发出相关信息,并致电益阳市公安局进一步了解情况。益阳市公安局当即安排纪检、督察等部门人员赶赴桃江县公安局,桃江县公安局迅速就‚警车出现在玉龙雪山景区‛一事进行了认真调查。
经查实:2013年6月,桃江县公安局凤凰山派出所侦破一起跨省盗窃犯罪团伙案件。根据犯罪嫌疑人交待,该犯罪团伙曾经在益阳和云南罗平、大理、施甸等地多次作案。8月14日,该所报请县局同意,由副所长吴程辉、民警陈彩红及协警赵斌驾驶警车‚湘H0807警‛赴三地核对案件。8月18日为周末,办案民警擅自驾驶警车赴玉龙雪山景区游玩,将警车违规停放在景区停车场。擅自驾驶警车游玩的行为违反了《警车管理规定》,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经桃江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副所长吴程辉给予记过处分并予以免职,对民警陈彩红给予警告处分,对协警赵斌予以辞退。
15、陕西南郑一交警宴请收礼4.3万受警告并责令退还 2013年8月5日,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节目报道了南郑县交警大队民警张某,因为自己儿子考上大学,违规宴请宾客收受礼金的情况。引起南郑县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责令南郑县公安局对此事进行处理。
经过调查核实,张某是南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交警。因其子考入大学,8月4日中午在南郑县福临贵宾楼臵办酒席24桌宴请亲朋,赴宴宾客共计186人,其中有两家汽修厂负责人参加,当日收受礼金43700元。南郑县公安局认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超标准宴请、违规收取礼金,违反了县纪委颁布的《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精神。决定给予张某行政警告处分,由本人在交警大队做出深刻检讨,限期退还所收礼金。同时,对其违纪行为通报批评,并在全体民警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16、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原支队长孙建龙受贿犯罪被判6年
2012年8月9日,时任连云港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孙建龙(男,47岁,武警正团职,上校警衔)被厅纪委‚双规‛审查。审查发现,孙建龙涉嫌受贿犯罪。11月13日,该案移送省人民检察院。12月10日,孙建龙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6月6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孙建龙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650000元;受贿所得赃款人民币43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17、沛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张新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2年5月,省公安厅纪委接到群众反映张新勇违法违纪问题的实名举报。经调查,张新勇于2004年7月至2012年4月任沛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刑警大队长、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徇私枉法。2012年7月10日,厅纪委将该案移交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3月10日,张新勇因徇私枉法、收受贿赂57万元,被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依法追缴张新勇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18、徐州铜山贾汪交警乱罚款被央视曝光 2013年10月31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徐州铜山区公安局交巡警在104国道茅村至利国段执法过程中,在未对车辆进行检查的情况下,连续对同一车辆进行处罚。当地政府调查后进行情况通报,责令将涉事民警辞退、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分管副局长停职。
永生公司是河南省永城市一家运输公司,主要业务是运煤,每天将河南永城的煤运送到江苏徐州的一些钢厂。10月26日上午10点多,记者跟随永生公司的一辆货车前往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车到104国道徐州铜山区茅村镇,对面车道出现了一辆警车,交警隔着路示意货车停车,货车司机小李停车后,冒险翻越路中间的护栏过去。没有对车辆进行任何检查,连警车都没有下,交警就让小李出示驾驶证,随后打出了一张罚单。这名徐州市铜山区公安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头也不抬,直接开出了200元的罚单,处罚决定书上显示,违法行为是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
交完罚款,货车继续驶往目的地,刚开了不到两公里,突然,对面车道又过来一辆警车,交警在驾车行驶过程中伸手示意货车靠边停车。司机小李不得不再次冒险跨过护栏,去接受罚款。徐州市铜山区交警大队利国中队的交警,给小李打了一张处罚决定书,时间为13点02分,距第一张罚款单仅隔8分钟。理由是:736公里500米实施调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的违法行为。
河南永生运输公司的运煤货车在进入徐州后,有一部分车来到了贾汪区,同样也被交警一一拦下罚款。‚车号?‛‚豫N71238。‛这个豫N71238的车牌号码是货车司机随口编的,但这位坐在警车上开罚单的交警连核实都没核实,就将车号打在了处罚决定书上。而且,被罚货车司机驾驶证的发证机关本是‚周口市‛,交警却马虎大意打成了‚周口店‛。永生公司将此事投诉到铜山区公安交警大队,对处罚表示质疑。
11月1日上午11时30分,徐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先期通报‚铜山、贾汪两地交巡警乱罚款‛的行为处臵情况,责令铜山、贾汪两家单位迅速展开调查,及时对相关责任民警和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市局政治部、纪委、交巡警、督察等部门要主动上门,对经过辖区的包括河南永生运输公司在内的所有运输企业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彻底查清各县(市)、区交警部门存在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对违法、违纪人员坚决予以处理;对下达罚款指标、乱收费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一律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及时通过媒体向当事司机、企业认错并道歉。
经铜山区公安分局调查:10月26日,铜山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茅村中队、利国中队执勤民警在8分钟内先后对河南商丘一运煤车辆进行违规处罚。此行为违反《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相关规定,经研究,并呈请区政府批准,由主要负责人作出检查,对分管副局长停止执行职务,给予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处分,对当事民警予以辞退。
经贾汪区公安分局调查:10月26日,贾汪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青山泉中队在执勤中存在不对项处罚、不核实车辆信息即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执法问题。此行为违反《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相关规定,经研究,由主要负责人作出检查,对分管副局长停止执行职务,给予交巡警大队长撤职处分,对当事民警予以辞退。
19、江阴市一民警醉驾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
2013年7月18日凌晨2时许,江苏省江阴市公安局徐霞客派出所民警李强酒后驾驶苏BXC827号小轿车,在江阴市云亭街道花山村朱家宕地段,将行人赵国珍撞倒,赵国珍跌地后被该车碾压致死。经检测,李强血液酒精含量为151mg/100ml。李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20、南京市公安局一交警醉驾被取保候审
2013年8月12日17时30分,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交巡警八大队民警桂品良(男,56岁),酒后驾驶苏A18M81号微型轿车,在双龙大道气象学院路口,碰撞到由吕锦荣驾驶的苏ADC808号小轿车左后侧车门后继续驾车逃跑,后在金盛路口被吕拦下,交由南京市公安局江宁交巡警大队东山中队处理。经检测,桂品良血液酒精含量为243.3mg/100ml。8月14日,桂品良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取保候审。
2.员工违法违纪案例分析 篇二
一、学生违法违纪现象的表现
笔者二十余年来, 一直从事中职学生的管理工作。近年来, 中职学生违法违纪事件呈明显上升趋势, 同时隐蔽性很强, 往往采取恐吓方式, 使受害者不敢向老师汇报, 而且性质愈来愈严重, 诸如以下表现:1.存在成立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2.存在强行强卖违法行为。3.校园盗窃手机、钱财违法案件时有发生;4.存在着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来个小赌现象;5.存在白天逃课、夜晚翻院墙上网吧, 甚至夜不归宿现象;6.存在上课用手机看小说、玩游戏等违纪现象……尽管违法违纪事件只是少部分学生, 但如果不分析原因, 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管理, 势必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 影响中职学校声誉, 进而影响中职学校的发展。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 学生自身的学习行为习惯差造成的
中职学校的招生虽然比以前好招了, 但仍然是举步维艰, 招生是中职老师们到学生家里将学生求来的, 所以不管什么学生都要, 生源类型多, 有初中未毕业在社会上混了一年半载的, 有初中毕业在外打过几年工的, 初中应届毕业生中也是成绩差考不上高中的……种种原因导致招来的学生生源素质差, 行为习惯差, 违纪已成为家常便饭。中职学生是在福罐里养大的, 没有受过苦, 在学校乱花钱又受家长经济限制, 加上不劳而获思想作祟, 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发生了扭曲, 出现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还有的学生已在社会上混了一年半载, 将社会的不良习气如吸烟、喝酒、打架斗殴、来个小赌也带入校园。
(二) 个别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存在偏差
一方面家长对孩子管教不严, 从小溺爱, 什么事都依着孩子, 造成孩子以我为中心、唯我独尊的性格, 家长管不了把孩子交给学校看管。另一方面家长存在让孩子到学校混二年思想。家长对孩子以前的学习表现了解, 对孩子继续学习的不抱什么希望, 但眼前存在着孩子岁数小、打不了工或安排不了工作, 放在社会上无人管更危险, 不如上个中职学校, 不花钱, 老师又能看着孩子, 把学校当成看管孩子的理想场所。
(三) 学校对法制教育重视不够, 教育不到位
中职学校以培养学生的技能为己任, 存在重技能轻德育思想。多数中职学校开设职业道德课, 但很少开设法律课, 客观原因一是没有法律方面的老师, 二是没有适合这个年龄段的教材, 尤其是没有发生在这个年龄段的典型案例教材, 教学缺乏针对性;主管原因重视不够, 没有很好地探索如何加强法制教育, 因此, 学生法制意识淡薄, 导致违法违纪事件增多。
三、减少违法违纪事件的几点思考
(一) 加强学生管理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班主任队伍作用
一是选拔和任用有爱心、有责任心、有正义感的教师, 充实到管理队伍任用其担班主任和学生科干部, 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以期待得到学生认可, 愿意将自己的心里话跟老师诉说, 得到老师的帮助和指点;二是加强班主任师德师风建设, 培养班主任政治素养和道德情操;三是提高班主任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使他们感到尊重、感到有付出就有回报, 从而形成良好的心态, 使他们愿干、乐干, 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 进行探讨班级管理经验, 相互学习借鉴, 提高班级管理能力。
(二) 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
德是为人之本, “复旦大学投毒案”以高昂的代价向我们诠释了德育的重要性, 再一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因此, 要彻底改变那种重技能轻德育的思想, 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 采取一些喜闻乐见的形式, 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行为规范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 净化他们的心灵, 矫正他们的不良思想和行为, 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 加强法制教育, 培养合格的技能型人才
(1) 开设法律课。一方面中职学校开设法律课有便利的条件, 学校没有升学的压力, 有较大的课程设置自主权;另一方面是学生自身素质需求, 也是依法治校的要求, 没有条件的要聘请教师和自编教材创造条件也要开设, 这样学生就可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 做到知法守法。 (2) 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一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学校可以举办一些法律知识竞赛、演讲赛, 也可以利用橱窗、版面等形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 塑造一种知法、守法的良好校园氛围。二是邀请律师或检察机关来学校开展法制报告会。我校法律顾问王峰和淅川县检察院检察官定期定期到学校法制报告会, 他们列举生动鲜明青少年犯罪案例进行讲解, 普及法律知识效果非常好。
3.员工违法违纪案例分析 篇三
关键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小官巨腐”
中图分类号:D2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6)04-0069-02
说到贪污腐败,人们的注意力往往更多地投放于那些“大老虎”身上,殊不知诸多的“苍蝇”、“蚊子”的贪腐能力也绝对不容小觑,他们的危害不亚于个别的“老虎”,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小官巨腐”。“苍蝇”与“老虎”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给党和国家带来极其严重的危害。
十八大后中央首轮巡视曾发现,一些地方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由于基层干部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其腐败行为往往危害更大,影响更坏。“苍蝇式”腐败在第二轮巡视发现的问题当中仍然比较突出,并且相当普遍,半数以上被巡视地区都有发生。巡视发现,广西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日益凸显;江苏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上海有的地方基层干部“小官贪腐”;河北“小官巨腐”问题严重,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浙江一些地方农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突出;西藏一些基层干部腐败问题较为突出[1]。
据新华社报道,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四轮巡视,发现巡视点存在“小官贪腐”问题的占比超过了四分之一。北京市纪委透露2014年查处56名违纪违法的村干部,有人贪污资金巨大。海淀区西北旺镇皇后店村的一个会计就挪用资金达1.19亿元。他们原本只是不在行政序列的“官”,竟然侵吞国家和集体的巨额资金,令人为之瞠目。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受贿9000余万元。2014年11月12日,河北省纪委通报了8起“小官巨腐”案件:唐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唐山市交警支队长徐忠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220万元。“小官巨腐”已是不容忽视的小问题,它关系到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更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高度重视,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紧防范“小官巨腐”篱笆,堵死“小官巨腐”之路。
一、“小官巨腐”的主要原因
小官巨腐,有一个问题显而易见,其贪腐的“能力”和手段一定“高明”,将手中的权力发挥到极致,深谙此道,终于为自己掘下这般落马的深坑。还有一个疑问,这么多钱,不会是一朝一夕得来的,即便贪污也有个过程,在其“财富”积累的漫长过程中,真的无人察觉,真可以做到天衣无缝?一个科级干部,上头的“婆婆”不会少,为何竟无人干涉,任由发展?是天高皇帝远的垄断,还是监管形同虚设?
(一)何为“小官巨腐”
“小官巨腐”是指一些干部官职不高,但贪污的数额巨大。“小官巨腐”的突出特点是官员的贪污程度,跟官员的职位不成正比。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68套——科级干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一个科级干部,平常百姓论克而沽的黄金在他家里是以公斤来计量的。马超群可谓是一马当先超越群腐,成为“小官巨腐”响当当的典型。如此低的级别,如此大的贪腐数字,着实令人难以置信。
(二)“小官巨腐”的共同点
第一,小官大权。这些官员官职不高,但手中掌握着涉及群众利益、涉及公共服务的权力,而且有自由裁量权,权力集中度都比较高。第二,小官大隐,大隐隐于市。和那些大老虎相比,小官的腐败极具隐蔽性,并不那么引人注目。小官们就在我们老百姓身边,而且潜伏期很长,欺骗性也比较强。第三,小官大害。在比较长的时间跨度中侵占了巨额公共财产,也就被喂饱了、喂大了,有的小苍蝇甚至已经成为“小老虎”、“中老虎”甚至是“大老虎”了。据河北纪委可靠数字,河北省仅2014年以来立案查处的科级以下干部中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就有233件,涉及248人。
(三)小官巨腐的主要原因
官职不高,这些芝麻官怎样实现巨额贪腐是引人深思的。
1.“小官巨腐”问题严重,根在官小权力大。基层处于权力的低端,但是并不意味着权力不大,权力的大小不是以其所处地位决定的,主要取决于权力的集中度。基层一把手权力过大,并且握着一定的垄断资源;占有的公共资源不大,但寻租的空间不小;在单位和部门都是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俨然“土皇上”。高官腐败有时还搞点儿雅贿、暗贿什么的,而有些小官则直截了当伸手拿、张口要,乃至明码标价。
2.“小官巨腐”源于日积月累的潜伏与隐蔽。长期以来,在公众的心目中留下了一些基层的“小官”没啥油水的印象,也使得一些掌握实权的“小官”轻易躲避了监督和约束,通过日积月累,从小官不贪——小官微贪——小官中贪,最终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大贪大腐。可见,只要失去约束和监督,“苍蝇式腐败”同样可以触目惊心。
3.缺乏制度的约束和监管是造成“小官巨腐”制度原因。这一点需要我们深刻反思党内干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深层次的问题。小官身居要职,监管不到位,监督监管流于形式,不能形成有效监督。一方面是党内监督链条存在逐级衰减的漏斗现象,也就是所谓天高皇帝远,越是到我们执政体系的最后一公里,监管监督就越流于形式。面对基层领导的强势,没人敢得罪这些“小官”,即使发现“小官”的一些腐败问题也不敢揭露,害怕遭到打击报复。另一方面,越是到基层和一线,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当中,监督、决策、执行这样党内的权力同质同构的现象就越严重,有的人长期把持一个部门、一个地方,搞成了个人的小山头,形成所谓利益共同体,包括内部人控制这些特权的领地,这在客观上纵容了他们为非作歹的胆量。
4.党员干部自身党性严重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漠。具体表现为缺乏服务意识,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基层反映的问题久拖不决,工作中只唯上,不倾听群众呼声和意见。有的领导工作方法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遇到有利的事情就办,无利的事情就拖着不办;给了好处啥事都能办,不给好处能办的事情也不办;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思想蜕化变质,追求物质享受,生活奢侈,沉溺于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5.十八大以来曝出不少“小官巨腐”案件,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或许与过去反腐路线有关。2011年时,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就说:“1993年以来,查办大要案成为反腐主线,重点监督一些位高权重的官员尤其是一把手。这亦是各级纪检部门工作成绩的主要体现,而由此对一些小官大权的职位可能会形成监督盲区。”
二、防治“小官巨腐”的对策
小官巨腐危害巨大,已经逐渐成为瓦解政府公信力的一个链条。当下唯有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堵死“小官巨腐”之路,扎紧防范“小官巨腐”篱笆才能从根本上完成从严治党的根本任务。
(一)治理小官巨腐重在“治权”,强化监督
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小官巨腐,关键要从削减权力入手,权力被削减得越小,腐败的危害就越低。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首先要求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建立起一整套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以及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机制。其次是健全制度的配套机制,加强制度执行的保证力度与机制,明确惩戒追究措施。积极探索自上而下科学合理配置权力资源、公开依法行使权力相统一的有效途径,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相统一的实现机制,积极探索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实现形式。再次,要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的实际情况分层分类制定科学有效的考核指标,注重长效。要健全监督惩戒机制,发挥监督惩戒的督促保证作用。要积极推行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和领导干部职责权限、收入待遇公开制度,使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在阳光下运作,让全社会来监督,促使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范。要畅通信访举报、社会舆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渠道,为社会民主监督搭建平台。
监督环节举足轻重,必不可少。当前无论是内部监督还是外部监督都存在设计方面的缺陷,尤其是内部监督有名无实。比如,最小的内部监督者当属村内监督者,要么不好意思监督,要么不敢监督,担心监督无用,害怕遭到打击报复。监督是村里的干部,甚至就是书记或主任的“自己人”,如此,监督也就形同虚设了。要实现有效监督,还是要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监督作用,引入群众监督机制,才能减少小官巨腐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监督与惩治腐败双轮驱动缺一不可,法治反腐、制度防腐,才是根治腐败的有效途径。要注重从制度入手,健全基层腐败案件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大监督制约力度,規范权力运行,构建“伸手必被捉”的机制。反腐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搞一阵风。一经发现,必须一查到底,绝不手软,由此才能起到巨大的威慑作用和警示作用。
(三)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要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威慑力的同时,加大以案治本工作的力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任务是以案施教、建章立制。要坚持“一案一教”,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努力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与警示教育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树立“三个自信”,增强宗旨意识,使领导干部“不想腐”;要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腐”;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使领导干部“不敢腐”。长此以往,就形成各级大小官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治理小官巨腐,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上述对策之外,还应该对处级以下干部进行实质上的监督,如完善官员个人事项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同时还要严厉打击行贿人,切断小官巨腐的财源,使其不能腐。
参考文献:
〔1〕贾世煜.13个巡视点普遍存“官商勾结” “小官巨腐”突出[N].新京报,2014-11-5.
4.员工违法违纪案例分析 篇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也愈加严峻。从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特点。研究这些新情况、新特点,剖析其原因,探讨遏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人结合十多年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对此作一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新特点
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腐败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的特点。从公布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如下几个新特点: 的对策,对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建设小康步伐,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1、级别渐高型:改革开放初期,广东省一个县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就被拍成电影《警钟》在全国播映。纵观近十年的违纪违法案件,县处级、厅局级干部很一般;省部级干部不新鲜,如田凤山、郑筱庾、王有杰、于幼军、皮黔生……案例不胜枚举;甚至副国级领导干部过不了几年就有一例,如陈希同、成克杰、陈良宇。
2、年纪低龄化:十年前的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多是到退休前一年发案,被称为“59岁现象”,而从近十年来违纪违法案件看,领导干部的年龄渐趋年轻化,可以说49岁、39岁犯案的大有人在,如李真(河北省国税局局长,不到40岁)、王国华(河南省许昌市道路。委常委、组织部长,不足50岁)。更令人震惊的是,个别39岁以下刚走上领导岗位不久的青年干部,也疯狂地走上违法违纪的3、案犯群体性。群体性、同伙性违纪违法是当今领导干部创造的犯罪“新经验”,他们既拉上级下水,又使同级上船,更诱下属加盟。所以,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涉及层面多,发生窝案多,掂出一串串,追查一大片。如湖南省郴州市的曾锦春案件,原安徽省阜阳市领导层集体“换血”等,就是很典型的例证,在国内外影响不小。
4、涉案金额大。上世纪80年代查处的轰动全国的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违纪违法案,涉及金额也就是几十万元人民币。而近年来元,涉案金额超亿元的也能随时数他十个、八个。如河南省漯河市刘炳旺等三任原市委书记,涉案金额都在千万元以上,中石化齐鲁石化催化剂原厂长王斌案,违纪违法金额达1.4亿元之多!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尽管为了减轻“影响”及负面作用而压缩案值,公布涉案金额几百万元仍属常见,动辄上千万几千万
5、手段更隐蔽。一是利用高科技作案,增加了查处难度;二是直接转间接,直行变迂回;三是打着合法旗号,掩盖犯罪行为;四几任行长案等。是采取变通方法,由个体作案转为团体作案,由领导干部个人违纪违法转嫁为“集体讨论通过”;五是期权交易。如广东开平支行原
6、善于玩权术。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都是高智商,他们把公权私有化,成为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如成克杰、陈良宇案等。
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原因分析
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既有其自身主观的原因,也有外界客观的原因,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当然,主观原因是主要的。从近十年来公布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放松政治学习,理想信念动摇。这一点在违纪违法领导干部表现为通病,他们在“忏悔”中都坦言自己“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上的蜕化变质而导致经济上贪得无厌和生活上的腐化堕落。他们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前和初期都能够自觉学习,但随时间的推移便造,导致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由于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致使自己思想空虚,对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产生了动摇,由政治放松了学习,甚至把学习当作负担,以工作忙为借口,找人“替学”,找人代写心得体会,甚至对上级考试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知识犯罪的道路。水平也找人“代考”,而自己却在挖空心思投机钻营,处心积虑搞腐败活动。放松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必然导致他们走上违纪违法
2、个人私欲膨胀,宗旨意识淡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主要是他们的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发生了偏差,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他们不仅是党的宗旨意识淡化,实际上已经忘记了党的宗旨,丢掉了党的宗旨,与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现象相献,而是为个人、家庭或小集团谋私利;他们追求物质生活的享受,吃喝豪华饭店,穿戴名牌产品;他们追求生活作风的腐化,吃喝玩乐美女陪伴,大款相傍,包养情妇二、三、四奶,金屋藏娇;他们索贿受贿疯狂敛财,贪占公款公物,移居国外;他们叛党叛国,背离人民,成为千古罪人乃是必然的。比产生了不平衡的心理。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变“公仆”为主人,不是为民谋利,为党的事业发展做出贡
3、体制机制缺失,监督工作缺位。由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而不可能与其他各项体制改革同步,加之经济结构和经济体制双重转换未到位,尚未形成具有足够约束力的监督体系,还不能在短期内对权力实行普遍的、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从已公布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上存在着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督而不管,督而不查,甚至有时忽视了管理和监督,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已存在违纪违法行未被及时发现,使其越陷越深;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受双重领导,实际只受同级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可以决定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降升去留,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经单位党组织(实际是一把手)允许才能查处。我敢冒昧地说,目前地方纪检部门形同虚设,若不是需要配合上级查办案件,基本上无实际工作可做,领导权力出现失控是普遍现象,而缺乏监督的权力者必然会走向腐败。
4、查办工作滞后,惩处力度不够。一方面是领导干部高智商,利用高科技违纪违法,他们具有较强的反查能力,而办案人员不适应工作或工作能力不强,技术装备明显滞后,办案技术与犯罪技术存在较大的悬殊;另一方面是“人性化”办案,片面追求教育挽救一气,使违法违纪人员得不到相应的追究;再一方面是对违纪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惩处力度不够,一般公民违法犯罪案值上千万的都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极刑,而领导干部既懂法又影响力大,他们的违法犯罪给党和国家带来的千万元以上的损失不说,在人民中产生的恶劣影响难以低估,有的甚至在国际上都影响到我国的形象,有几个被判处极刑的?!对违纪违法犯罪的领导干部惩处力度不够,起不到震慑、教育的作用,导致他们有恃无恐、“前赴后继”地走上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预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当前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认真分析,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犯罪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实施预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犯罪的积极对策和有效措施,才是治本之策。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切实做好本系统、本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此,特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从公布的腐败案件看,违纪违法人员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应抓住政治学习,坚持实效性;立足思想教育,突出针对性;着眼超前防范,致力长远性。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党纪政纪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的力度,强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的效果,加之个别办案人员素质差,违规办案或办“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其本身就是腐败分子,为违纪违法干部通风报信沆瀣素质、党性党风党纪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增强法律观念,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消除犯罪动因,让每一个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党的事业至上,国家大局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从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看出,规范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预防腐败现象寓于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制度创新的全过程,使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要使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廉洁从政,还必须用科学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制来规范其行为。要紧紧围绕权力的行使,建立严格的领导干部行为规范,包括权力运作,权力分解、岗位交换、干部交流和工作检查与考核等制度,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作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领导干部清廉从政,务实为民。
3、加强监督制约体系,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能力
创新监督体制,完善监督制约体系。首先,要加大上对下的监督力度。众所周知,上级监督是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为了达到监督的目的和效果,不仅要对上级用人失察者进行责任追究,而且要对监督不力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二要健全权力的内部制衡机制,即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理顺各权力监督机制的组织和运作体制,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益。其三真正发挥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改革纪委监察机构体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人权、财权、督查权、办案权等从上到下实行垂直管理,让纪检监察干部真正放胆工作,对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欲念产生威慑作用,遏制他们的腐败心理苗头。其四完善权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的作用。通过建立评议、评估机制和有效落实廉政报告、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廉政巡视等制度,形成对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的有效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严以律己,廉洁用权。
4、加强法纪责任追究,加大对违纪违法领导干部查处力度
5.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 篇五
近期,阅读学习《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看到部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违背誓言,忘记初心,致使人生观、价值观产生了扭曲,失去了面对诱惑时的抵抗力,走上了违法违纪的不归路,如此种种令我颇有感触。我深刻地认识到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严守国法党纪,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斗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通过深入学习本书,总结出以下四点心得体会。
一、坚守党性,公而忘私
中国共产党始终与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是由一个一个阶段性目标逐步达成的历史过程,因此要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统一起来。党员干部应坚持学习,坚守党性,对党的理论、目标、核心价值观高度认可并努力实践,在生活中谦逊有礼、讲求公德、举止文明、乐于助人、公而忘私,对物质诱惑具有超强的免疫力。否则,便会如同王敏,丢了党性、失去理想、动摇信念,导致政治上的变质、经济上的贪婪、道德上的堕落、生活上的腐化,最终走向了自我毁灭。
二、服从组织,遵守法纪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党的纪律,那么,党也就丧失了战斗力。圆规之所以能画圆,是因为脚在走,心不动。在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放松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导致了党员意识淡薄,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淡化。党员干部要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心中有担当,行动做楷模,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廉洁奉公,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牢记入党誓词和党员义务,切实做到不违规、不违法,争当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秦玉海违反党纪、收受巨额贿赂、挥霍公共财产,以致身败名裂。
三、廉而不刿,洁己从公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共产党的光荣传统,是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更密切联系的传家宝,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党员干部带头做到“居安思危,戒奢以俭”,在工作中、生活中保持勤俭节约原则,那么良好的社会风尚就会形成。苏荣无视国法党纪,以权谋私,卖官鬻爵,贪腐成性,带坏了干部队伍,败坏了社会风气,为党和人民所唾弃。
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党员干部应该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做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自身作用,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牢固树立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不忘初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要深入群众当中,把群众的愿望和需求集中起来,加以分析、综合、提高,从而为人民做事。并回到群众中去,征询群众的意见,检验实践的正确性。人民群众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刘铁男严重脱离群众,长期听不到真实的声音,看不到自身的问题,以至于做出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的事情,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人民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广大党员干部需要为人民树立榜样,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二】
通过近段时间对《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这本书的学习,我深有感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思想上、行动上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放松学习,不能丢失自己的原则,不能违反党的纪律。作为央企的一名基层员工,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事。现结合自身情况,就两个印象深刻的案例浅谈几点体会。
立足岗位,坚守原则
案例16中,5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打牌,被查出后,被查出人员与科室负责人串通,出具虚假请假条,对抗组织审查,王某身为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所长,责任担当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这就是“甩手掌柜”的表现,王某也因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从这个案例中,作为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我认为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提醒自己,不能有任何的“微腐败”,要真正筑牢思想防线,如:考勤如实上报、办公用品按需采购等,要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要有奉献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问题,把手中的权利当成一种责任,并能很好的落实。
强化廉洁意识,严格自律
“跑官”,这个词很新鲜,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讲述的是一旅游局党组成员冯某将一条“跑官”短信错发他人手机上,被网友爆料后在网上迅速传播被免职并全区范围内通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甚至主动要求到基层去,到群众身边去,而冯某却一心只盯着权力和位置,只想着跑关系、走捷径,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这一案例,让我更清晰地认识到,要做一个头脑清醒的人,更要做一个廉洁自律的人。在工作中要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工作办事讲原则也要讲党性,爱岗敬业,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从小事做起,严于律己,时刻给自己敲警钟,并且要努力学习,丰富自己的知识面,并坚信“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以敢于负责的态度抓工作落实,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发挥出作用。
归根结底,一个人在某种岗位上,应该发挥出他应有的作用,而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丧失自己的原则和底线,最终走上一条不归路。因此,项目部也持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以思想教育为软抓手,不定时提醒党员干部、管理人员“手中有戒尺,心中有底线”,做个明白人,做一个真正能为国家做贡献的人。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三】
“没有纪律,就既不会有平心静气的信念,也不能有服从,也不会有保护健康和预防危险的方法了。”在xx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纪律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在工作和生活中放松了思想,导致行为偏差,犯下悔恨一生的错误。
《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警示录》一书通过80个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配以相关党规党纪链接,揭示了党员干部在政治方面、组织人事方面、廉洁方面、群众关系方面、工作履职方面、生活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及产生原因。
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通过这本书,我深入了解了党规党纪,以及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预防治理对策和处理依据,丰富了自身的法纪法规知识;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建设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坚定了拥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深刻领悟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的道理,增强了自身的纪律意识,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勤于学习,牢记使命,长鸣警钟,才嗯那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才能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思想上的警惕。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循着《警示录》中列出的违规违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他们的违规违纪通常始于思想的堕落和精神的腐化。比如第一章政治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中,唐某身为共产党员,在工作和家庭遇到挫折和磨难时,未能坚持用理论武装自己的思想,修炼自身的道德品质,磨练自己的意志,导致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最终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
勤学则心清,心清则身正,身正必廉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违规违纪的悲痛教训,深刻认识到党纪国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也要深刻认识到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加强各方面的学习,保持自身思想的纯洁,在实践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自觉接受监督,慎独慎初防微杜渐。“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如果权力没有约束,结果必然是这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党员干部行使权力方面。
《警示录》中多少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潜规则在党员干部中发展蔓延,归根结底是因为缺少一种硬约束,只有将权力放置于监督的眼光之下,时时接受党和群众的检验,在能保证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从而达到“不逾矩”的崇高境界。
党的纪律要求我们带头艰苦奋斗,争做廉洁勤政表率。“艰难困苦,玉汝于成”自抗战时期开始,艰苦奋斗便是我党的政治本色和优良传统,正是因为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好作风,我党才能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一次次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胜利。然而,当下有些党员干部却丢掉了艰苦奋斗的好作风,精神懈怠,作风漂浮,失去了革命者该有的干劲和闯劲。
廉洁不仅是党员干部的责任和良心,更是传统美德,是一个人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准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员干部更应当发扬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勤政务实的精神,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侵蚀面前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争做廉洁勤政的表率。
正所谓:“官有所畏,业有所成”,《警示录》的案例告诉我们:作为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自律和慎独,心怀危机意识,用“怕”字来约束自己,怕违纪违规、怕失职渎职、怕沉湎于安乐。只有懂得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群众、敬畏责任,才能做到掌权不迷失,用权不逾矩,顺群众之所愿,为民心之所盼。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四】
通过学习《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地委办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姜国文案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使我触动心弦,在思想上受到强烈震撼。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警醒起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夯实拒腐防变的道德底线。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我们要充分认识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必须矢志不移地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定信念,始终用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要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对党的信仰,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
二是坚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对党忠诚,严以律己,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才能去除权力的狂妄,驱散种种错误认知的迷雾,扶正祛邪,正本清源,不忘初心,永葆本色。
疏于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党性锤炼必然导致政治信仰的滑坡、坠落,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一旦放松,自己的世界观、最初的理想信念就会变成牟利的冲动、跑官的执着、贪逸的疯狂;就会忘了本来,抛了原则,离了本性,在私欲的裹挟下被蒙着双眼一路踉跄,疾速下坠,走上犯罪的道路。
案件再现了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因没能把握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从事纪检的工作者,忠于党的纪律,时刻牢记自己作为党的纪律维护者的身份,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和制止那些不守纪律、破坏规矩的行为;要克服老好人心理,敢于亮剑、敢于较真、敢于执纪,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到实处;要加强各业务领域的知识和制度的学习,熟悉相关规定与流程,提高发现问题、破解难题的能力,及时化解廉洁风险;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自身干净,当好廉洁自律表率。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心得体会范文【五】
近日,学习了省人大原副主任张茂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极其深刻,警示足以震悚。张茂才的案件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家族蒙羞,更损害了党形象、政府的声誉,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重大损失。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深刻指出:“正风反腐,人人有责,要当参与者,不当旁观者。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坚决抛弃“看戏”心态,真正从别人身上汲取教训,把未病当作有病防,坚守底线、追求高标准,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透过这些案例,我们更能深刻理解党中央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歇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也能感悟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利剑所指:
xxx案例告诫我们:对党忠诚,严以律己,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才能去除权力的狂妄,驱散种种错误认知的迷雾,扶正祛邪,正本清源,不忘初心,永葆本色。
xxx案例告诫我们:疏于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党性锤炼必然导致政治信仰的滑坡、坠落,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态度一旦放松,自己的世界观、最初的理想信念就会变成牟利的冲动、跑官的执着、贪逸的疯狂;就会忘了本来,抛了原则,离了本性,在私欲的裹挟下被蒙着双眼一路踉跄,疾速下坠,走上犯罪的道路。
金钱,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很需要的,我们的生活不可能没有钱。但是,别忘记有这样一个道理:人活着并不是为了钱,还有比金钱更重要的。一旦把钱当作你人生追求目标,那么你必然、终将成为一个为之腐败的人,甚至被金钱吞噬一生。有人会说“我的岗位很卑微,腐败离我还很远,廉洁是领导干部的事。”这种想法是错的。“态度决定高度,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境界有多宽,人生的道路就有多少阳光和鲜花。”岗位高低、职务大小都应该将“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当作人生追求的一种境界,在工作中少一些计较,多一些奉献精神;少一些抱怨,多一些责任担当;少一些懒惰,多一些开拓进取;境界高了,对事业就会倍加热情,对工作就会倍加珍惜,对廉洁从业就会倍加自律。并能以知足、感恩、努力的态度把上级交给的工作做得尽善完美,而不会为了金钱和享受,让一时的浮云遮住了双眼,迷失了方向。
6.员工违法违纪案例分析 篇六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从近几年我区查办的案件来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态势,情况也较以前复杂,如何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是摆在基层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特点
近年来,通过查处的农村纪检监察案件发现,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呈现以下几方面特点:一是农村基层涉及经济的纪检监察案件有所增加且在农村案件中所占比例较高。据渭城区纪委统计的数字,农村基层涉及经济的案件2008年占45%,2009年占55%,2010年占57%。二是违纪违法人员身份较固定。主要集中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财务管理人员这三类村干部身上,一些案件向群体发展,窝案和集体违纪违法案件增多。三是作案手段趋向隐蔽化。违纪违法的村干部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找空子钻,在体制、管理漏洞上做文章,还有的打着为民谋利造福的幌子,干着违纪违法的事情。四是个别农村党员干部用老规矩、土办法管人管事,不学习、不掌握新的政策和法规,如某村书记和主任因按原来的办法违规给7户群众划拨宅基地,未批先建,受到了党纪处理。
二、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原因分析
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往往不是建章立制的问题,而是有法不依、有纪不遵、有章不循,制度规定是一套,执行起来又是另一套;有的地方农村党风廉政方面的制度规定虽然比较多,但实效性、针对性不强。
2、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村中的大小事情通常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两个人说了算,权力过于集中,且集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于一身,履行职责时,不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农村财务人员大多由村支书或村主任的亲信担任,财务审批不严格,账目设置不规范,缺乏对村财务状况的有效监督;一些乡镇对村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缺乏对他们的日常有效监管和约束。虽然各村都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但是大多数监委会主任是由老党员和退下来的村干部担任,监管机制不规范,不能有效发挥监督的作用。
3、政策法纪意识不强。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的文化素质较低,党性观念、宗旨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还有的农村干部不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甚至是“法盲”、“纪盲”,加之对自己要求不严,不自律、不廉洁,最终导致违法违纪事实发生。
4、基层党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只注重抓经济,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抓的不紧,没有做到常敲警钟、常提醒,对发现的村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予以提醒警示,有时甚至是包着、护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乡(镇)纪委书记由于分管工作较多较杂,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乡(镇)纪委在履行职责时受到地方党委很大的制约,不能有效发挥监督、惩处等职能。
三、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建议和对策
抓好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预防工作,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保障。主要应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着力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作为当前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做到基层干部和农村群众人人皆知;把《规定》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通过典型案例通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对农村基层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警示教育,构建警示教育长效机制。
2、加强监管,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以农村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办事公开、“三资”公开等形式为突破口,推进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举报制度,向群众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保证举报监督渠道畅通,注重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保护和奖励;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督促村组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定期对农村财务进行审计;提高党风廉政监督员、村级事务监督员整体素质,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3、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力度。查办案件本身不是目的,而在于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要把严肃查办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腐化、失职渎职案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重点,始终保持对惩治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针对体制、制度暴露出来的问题,查找原因,堵塞漏洞,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建;把推行乡案县审和办案协作区制度作为抓手,强化对乡镇办案的工作指导,健全查办案件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
4、实行责任追究,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如果哪个村干部出问题,除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教育各级干部履行好各自的职责,预防和减少村干部腐败问题发生,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7.员工违法违纪案例分析 篇七
官员贪腐常伴“感情出位” 近期,“通奸”这一带有强烈时代特色的名词,高频率地出现在纪委的通报内容中。此前,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曾多次使用“作风腐化”“道德败坏”等词,那么,通奸与其有何差别呢?
对此,梅河清表示,通奸就是指有配偶的领导干部,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使用通奸可以定为生活腐化这部分,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这一类。其表示,虽然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并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在党纪中有相应的惩戒规定,对与他人通奸造成影响的,视程度可给予警告、撤除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处分。
梅河清表示,在查办案件中,确实发现不少党员干部在涉及贪贿的同时,有一部分案件涉及道德败坏、贪图女色,权钱交易和权色交易相互交织等问题,这在反腐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而纵观中纪委、省市纪委查办的案件,这些“错位的感情”成为不少党员干部走向违纪违法的催化剂,是一个重要的案发原因,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共性。
而这些“错位的感情”中,有的是贪恋女色,有的是玩弄女性,有的是道德败坏,其中有一种是通奸。其举例称,此前查处的一名干部,曾经有两个情妇,其光送给情妇的钱物就达到300多万元,“凭他自己的工资哪有那么多钱送?”因此,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我们要把欲望关进道德的笼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是什么让官员“感情错位” 到底是什么让官员屡屡“感情错位”,在个人生活问题上摔跟头呢?
思想意识上腐化堕落、自律意識不严,是部分官员个人生活滑坡的根本原因。官员的个人生活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游离于政府和公众的视线之外,需要官员有更高的自律慎独意识。部分官员认为既然缺少监督,就可以随便一点,做一些“平时想做却不敢做的事”,即使出了岔子,也可以利用自己的威信摆平。所以部分官员在工作上可能认真尽责,但是生活上却糜烂不堪。
权色交易、性贿赂是部分官员个人生活滑坡的外因。引诱官员发生“感情错位”的人往往是别有用心的外部“敌人”,这些人有着这样或那样不可告人的阴谋,通常会通过与涉事官员的不正当关系来牟取不正当利益。这是隐性腐败,是我们反腐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部分官员涉嫌“通奸”不是官员的个人问题,官员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形象,官员的问题,会严重侵蚀政府在民众中的威信,因此,官员的作风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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