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阿来《尘埃落定》有感(通用3篇)
1.读阿来《尘埃落定》有感 篇一
读尘埃落定有感
一组冀锋镝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是百度对这本书的简介。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好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也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的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2.论阿来《尘埃落定》 篇二
关键词:阿来;人物形象;艺术手法
一
阿来,一个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人。他生在四川省西北部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河谷台地上的农耕家庭。从童年起,一个藏族人注定要在两种语言之间流浪。在就读的学校,从小学,到中学,再到高等学校都学的是汉语,使用汉语,回到日常生活中,又依然用藏语交流,表达看到的一切,和这一切所引起的全部感受。“我走出小城镇,进入广大的乡野,就会感到在两种语言之间的流浪。看到两种语言笼罩下呈现出不同的心灵景观。我想,这肯定是一种奇异的经验。我想,世界上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种体验。”正是在两种语言间的不断穿行,培养了阿来最初的文学敏感,使其成为一个用汉语写作的藏族作家。
阿来这个生于藏区,长于藏区,因而对藏族有很深厚感情的作家,从最早写诗开始,用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体验与感受,让那郁蕴在心中的情感得以宣泄、展示。这个藏族汉子从藏区的群山狭谷中走出,走向了成都平原,也走进了更多读者的心,阿来以他光华闪烁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一举夺得我国茅盾文学奖的桂冠,成为当代藏族文学引以自豪、当代文学值得庆贺的篇章。
二
《尘埃落定》这部富有浪漫色彩和神秘气息的长篇历史传奇的场景是封闭又开放的,视角是内在的,体验是独特的。作家以智性的写作,为读者提供了藏族封建土司制度及其文化的活标本。作家善于将神秘莫测的藏文化融入日常生活的风俗民情的画框里,呼唤超越民族和地域的人情和人性;同时又非常理性地将历史的发展与人的生存欲望结合起来,塑造了一系列现实又浪漫的具有独特创意的人物。
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应算是两种血缘、两种文化杂交的产物,从而赋予他的“傻”以不同寻常的意义。大少爷是土司大太太所生,继承了父亲的荒淫、贪婪、残暴,对继承土司权位信心十足,又时时感到弟弟潜在的威胁。二太太希望儿子聪明,又盼望他一直傻下去,“傻”是远离权力之争的安全阀。小少爷是真傻还是假傻,在小说中至终是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谜,也隐藏着聪明大少爷和傻瓜小少爷之间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权利争夺。
三
《尘埃落定》的审美视角很独特、新颖,给人一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艺术享受。作者选取的是一个没有被很多人写过的新题材——封建土司制度必然崩溃的历史命运,但不可避免的阶级斗争没有表现为农奴与土司的对立关系,而是透过麦其土司一个被歧视的傻瓜少爷“我”的眼光,审视和表现土司官府内外形形色色人物微妙的人际关系,通过土司、军阀、太太、书记官、行刑人、喇嘛、少爷、农奴、女仆相互间的情感纠葛和利益冲突而展开其情节。真善美和假丑恶的人性冲突,同时在每个人内心都进行得十分激烈,为我们烘托出四川藏区封建土司制度风雨飘摇而又色彩缤纷的舞台。
不仅如此,《尘埃落定》还是一部有诸多未知领域的、艺术手法较高的长篇佳作。在写作写法上,它以写实主义为主、以浪漫主义、魔幻现实主义、心理现实主义、象征主义的某些长处为辅,将彼此巧妙地整合起来,收到纷繁多姿的艺术效果。“象征主义手法打穿物象与心象的联系渠道,拓展了作品的思想含量:‘魔幻手法’超越死者与生者、肉身与灵魂的界壁,多角度揭示人性深层的东西;浪漫主义赋予小说诗意的语言,抒情的调子和神秘的色泽;写实手法为作品带来丰赡的细节与曲折迷人的故事”他自觉的追求语言的诗性效果,善于运用充满诗意情调的语言渲染氛围,抒情状物。
四
然而,若用严格的评判标准衡量,我们也不难发现,这部小说也存在一些无法讳掩的问题和不足。
作者用“傻子”之口述说出很多难以直接表达的思想感情,但是“傻子”这个叙述者只是从自己的角度以无序或有序的方式,叙述自己的破碎、零乱的内在心象,或者叙述自己混乱的道德生活,从这样的叙述者角度展开的叙述是一种不可靠的叙述,通常具有混乱和不可信的性质。
主题是我们对一部小说展开研究、进行评价的重要方面。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尘埃落定》中的主题表达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他没有把“陌生”的东西转化成让读者觉得“熟悉”的东西,从而使主题的普遍性大打折扣。“他叙写的‘特殊的风俗习惯’,也许满足了一些人的‘好奇心’和‘快感’。但是,这样的‘新奇感’很快就被平淡感所取代。在他笔下,‘违反可能性’的地方太多了,多到让人无法理解的程度,以至于使一群本来我们就对其知之甚少的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怪诞和难以理解。而这一问题,在我看来,都是由于‘缺乏真理的稳固性’造成的,或者说,由于缺乏深刻的主题造成的。
3.读阿来《尘埃落定》有感 篇三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看电影了,今天走进了影院,观看了《走出尘埃》,看后的感觉是,那一刻,方和平成功了,我把他叫作梦醒时分。
剧情是这样的,影片是借助于一项音乐比赛活动展开的,讲述的是曾经的摇滚歌手方和平中年时期成为一名代驾司机后依然不放弃青年时期的梦想,一度到了中年时期才得到实现的励志故事,给青年人以鼓舞和力量。
这个穿着黑皮夹克衫,脚蹬战靴的摇滚战士形象深深地印在当时深爱着的观众心里,也印在了深爱着她的恋人黄娟的身体里,而是多年后,一个活脱脱的小伙子也是如此的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个有着音乐天赋的孩子引起了比赛评委的注意,从中知道了一些原委,确定了这个孩子就方和平的儿子。音乐制片人却以此来吊起观众的胃口等剧情,一环扣一环,险象迭生。
在这里我看到一个人为了梦想在现实中挣扎的过程,他曾经有几次接近成功,可是又在关键时候出现了意外,导致他不能自控,但无论如何,天都没有不顾自己的家人,为了父亲曾经消沉了,几乎人间蒸发,后来母亲的老年痴呆,改变了他,他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干一点实际的事业老照顾老人,维持生活,可是当一有机会实现梦想的时候,他还是不忘初心的做起了音乐。
在孩子的坚持下,在朋友的帮助下,在爱人的支持下,在母亲的关注中,他们凭着自己对音乐真谛的理解,控制了节目组的气氛,让音乐的`灵魂在演播室闪现,他自己对音乐的追求之火终于燃烧了起来,一个摇滚歌手的姿态真切的展现在的观众面前。
你瞧,他真的是一个战士,那吉他是他的抢,那指法就是子弹,颗颗击中了假音乐的心脏,他那很皮夹克衫,他那黑色的靴子,就是铠甲,保护着他的身体不受妆浓粉饰,保持音乐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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