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守法公民》教案

2024-07-22

《做守法公民》教案(精选6篇)

1.《做守法公民》教案 篇一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教学目标:

1、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懂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树立守法观念,了解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争做守法小公民。教学重难点:

1、培养法律意识,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提高学生对法律重要性的认识,懂得生活处处有法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教学准备:专题动画片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一)案例导入:

同学们,在正式进入课堂之前呢,我们先来看两个案例,看看,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二)师小结:同学们,有句古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有那么多的人,如果没有了规矩和法律,这个国家一定会乱套。像视频中的这个同学,只是因为羡慕别人的吃喝,就想办法弄点钱,这是一种“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法是人们的行为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反了法律都要依法追究。因此,我们今天要来共同学习非常重要的一课,大家一起齐读课题。——《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二、层层深入学纪与法

(一)认真学习学校规章与基本法律

1、遵纪守法,里面有“纪”也有“法”,那么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纪律当然是第一位的,那么就首先有请同学们相互讨论一下,展示一下你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了解吧!

拿出小组合作单,完成表格。

师小结:其实,有很多规则大家每天都在扎扎实实的遵守,大家都在用实际行动做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孩子,我们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看看大家有哪些做到了,哪些还做的不是太好呢?

2、师:同学们,除了遵守纪律,我们还要学习法律,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而具体的法律又有很多种。看看这些法律,大家觉得最想学的法律是什么呢?为什么你想学习呢?(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

师:看来呀,大家都想学习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下面老师就介绍两个与大家有关的法律《》《》

看看他们是怎么样保护我们的吧

我们来通过几个案例来了解一下吧

三、讨论案例来学法

1、法对青少年的保护

(一)刘小洪已经10岁了,他很会收钱算账,于是每天在家里开的服装店里帮忙收钱。邻居们

都夸他是爸爸妈妈的好帮手!

违反了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国,凡是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二)王飞是这一片的小混混,今年已经21岁了还是没有工作,他到处声称:“我还未成年,父母应该养我,国家也应该保护我的权益!”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公民。

(三)涂涂上初一,住在繁华的江汉路,那边有许多热闹的酒吧,过年期间,涂涂拿着压岁钱,请好朋友明明和龙龙到酒吧喝了点小酒,三人好不快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及不适宜未成年活动的场所,应该明令禁止未成年入内。

师小结:看来,法律能够成为保护我们的武器。当我们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时,例如,受到威胁殴打,被禁止上学等等,我们都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2、法对青少年的约束

师:同学们,一个硬币有正反两面,那么法律也是是一把双刃剑,既能够保护我们,同时也可以制约我们的行为。

我们同样也来通过几个案例来判断一下这些孩子们行为的对错把!案例一:家庭不幸福的孩子与别人的口角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帮助他呢?

首先要意识到法律的存在,伤人是违法的,同时也要开导他。案例二: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是违法行为。我们应该如何帮助他? 首先要拒绝一切形式的吸毒和运毒,更不能贩毒。这是违法行为。

师:同学们,我们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做任何事情也不是随心所欲的,现在也有供未成年罪犯服刑的地方叫做工读学校或者专门的机构,大家千万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而给自己的人生抹上不光彩的一笔。

四、小结 和 作业

1、师总结:同学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学法、用法,争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通过今天的学习,相信大家已经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么大家是否能够独立进行判断呢? 请同学们翻开书,完成第122页的训练场,与同桌讨论,共同来完成对情景的判断吧 然后完成第123页的最后一题。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再见!

2.做懂法守法的小公民 篇二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刚才我们的小小法律顾问给大家介绍了许多关于法的知识,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怎么样过马路,不打扰别人休息,不破坏旅游景点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先下后上礼让三分等等。有很多事情在一些同学看来是不起眼的小事,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等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

我知道还有些同学很喜欢调皮捣蛋,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很有可能影响自己的一生。

所以,同学们在加强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学会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于成年人。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3.学法懂法 做守法公民征文 篇三

法律是庄严的,神圣的,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俗话说“家有家法,国有国法”可见法是多么重要。而一个国家也必须拥有自己的法律。

古代就有商鞅南门立木,来树立法律的威信。在战国时期,开始秦国十分弱小。商鞅就对秦王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秦王十分赞同商鞅的想法就让它执行。商鞅将旧法进行了修整,但又担心百姓不相信不信任他。于是就在南门里了一根木头,说:“谁能把木头搬到北门去,就给谁十两黄金。”人们都不信,于是商鞅就把赏金提到了五十两,这是有一个人把木头搬到了北门,商鞅立刻给了他五十两黄金,这就是有名的南门立木。人们从此也相信商鞅,推崇新法,秦国也慢慢强盛起来。

如今各个国家都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威,例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等等。其中,还有保护我们儿童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要想社会不断的发展壮大,相应的法律也要随之发生变化,第十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这一做法正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习近平新时代全面到来的标志。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希望。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也要学会法律知法懂法用法。并且言传身教,让学生也要学法守法懂法,做守法公民,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任重而又道远的使命。

有很多人就是因为不懂得法律而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例如着名的药家鑫惨案:于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日,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外西北角学府大道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为害怕张妙看到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立刻转身从车内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如果药家鑫懂得法律,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案。

4.做守法小公民名言警句 篇四

2) 稂莠不锄,嘉禾不茂;冤愤不泄,戾气不消。

3)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4)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

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 罚必施于有过,赏必加于有功。

7) 大臣法,小臣廉。

8)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9)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10) 不知法不足辩。

11) 不以喜以加赏,不以怒以加罚。

12)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13)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14)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15) 法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人人学法是基础中的基石。

16) 治国之法,为民而立者也,故其行也,求便于民。乱国之法,为上而立者也,故其行也求利于上,而不求便于民,斯法因人立,不悖于天理人性者寡矣。虽然,即不便民矣,其法虽立,而其国必不安。

17)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

18)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

19)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5.《做守法公民》教案 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小到拿别人一支笔、一个文具,大到偷钱、偷自行车、勒索他人钱物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斗殴,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还有的犯罪情节更加严重被被判了刑。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的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青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全校师生的高度重视。

法律的完善是一个国家文明的标志,是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的保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越来越重要地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你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意识是必不可少的。

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我也相信对于以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那一天肯定会到来,那一天一定会到来!

6.争当知法守法小公民知识竞赛 篇六

1.( )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

A 2015年12月4日

B 2014年12月31日

C 2014年12月4日

2.(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 刑法 B 宪法 C 劳动法

3.我国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机构是( )。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国务院 C 全国政协

4.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 )。

A 出生在我国的人

B 居留在我国的人

C 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5.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周岁。

A 5;6 B 6;7 C 9;10

6.小学生如果发生( )行为,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A 上课讲话 B 旷课 C 不交作业

7.父母为了了解子女的思想状况,私自查看了子女的日记。这种做法从法律上看( )。

A 侵犯了子女的隐私权

B 侵犯了子女的荣誉权

C 侵犯了子女的名誉权

8.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尽管车杂人多,可由于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红灯停绿灯行,穿梭有序,结果是道路畅通无阻。它告诉我们( )。

A 要遵守交通规则

B 社会生活要有规则

C 遇事要互相礼让

9.未满( )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车上路。

A 12 B 14 C 16

10.小明今年12岁,下列哪个场所不得允许他进入:( )。

A 游乐场 B 营业性舞厅 C 博物馆

【答题须知】

1、答题者请按照题目序号,选择出正确答案(单选题每个题目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用笔填在答题卡上(答题卡在第6期登出)。

2、请参赛者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所在学校、通讯地址等,待全部填好后,把答题卡沿边框剪下放入信封,于2015年6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43号中国儿童中心《学与玩》杂志社(邮编100035),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竞赛”(答题卡复印无效)。

3、参加活动的同学可以自己邮寄,也可以由学校统一组织邮寄。

【奖励办法】

中国儿童中心《学与玩》杂志社向组织此次竞赛活动的优秀单位及个人颁发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奖状,向在此次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向组织50名以上的学生参赛的单位及个人颁发组织工作奖证书,向组织200名以上的学生参赛的集体颁发先进集体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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