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讲座稿

2024-06-22

道德教育讲座稿(共8篇)

1.道德教育讲座稿 篇一

法制教育讲座稿

今天,很荣幸给大家来讲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爷爷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案、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

1、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被告人刘某年仅13周岁,是中学缀学的学生,刘某缀学后,一直沉迷于上网吧玩游戏,但父母不给钱,于是他就想到向低年级小学生下手敲钱,于是,他就在小学校门口游荡,看见小学四年级学生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自已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已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从这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一方面,施害者对违法和犯罪认识不清,另一方面,被害人也不懂得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至于三番五次的被抢劫。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已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因此,未成年人必须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自己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哪些行为构成违法与犯罪(也就是要使自己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同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等你们到县上上学这种情况就会遇到。这种学生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甚至还可能传言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们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部、“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对此种事如何解决呢?(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如果在校外遇到一些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不管是现在还是以后遇到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小学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7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小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简要介绍一些基本常识,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也说明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臵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三、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案犯李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父母离异无人管教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他就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里上网玩游戏,并结识了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临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我给同学们举个案例,这个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一天住在离学校较远的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远处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四、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自己的“雅言雅行”。一个人的言语、行为是不是符合“雅言雅行”要求,对于在社会上的立身处事关系很大。“雅言雅行”教育教给了学生怎样做人:为人处事时,懂得尊重别人;懂得人际关系融洽和谐靠的是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其间包括文明礼貌,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扶危济困,爱护公物,养成卫生习惯,遵守公共秩序,遵纪守法,待人宽厚……做个堂堂正正的有中国心的人……。“雅言雅行”是一种资本,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影响一个人一生的发展。因此,让学生从现在起能在社会上做个“雅言雅行”的公民,在家做个“雅言雅行”的孩子,在学校做个“雅言雅行”的好学生。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谢谢大家!

2.道德教育讲座稿 篇二

2009年12月12日, 由海南省青少年希望基金会、海南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海南嘉淇贸易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主办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讲座暨向希望工程捐赠签约仪式”在海口举行。

近日, 湖南湘潭校园踩踏事件以及深圳绑架学生案件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对学生公共安全教育的高度关注。此次活动旨在让孩子们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推动和促进全省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 培养中小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 提高中小学生面临突发安全事件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 支持海南省希望工程和青少年事业的发展。活动主办单位还专门从外省邀请我国两位著名的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专家马秀红和观文辉教授来琼主讲。

3.道德教育讲座稿 篇三

这场特别的活动便是上海特级教师联谊会发起的“上海市学前教育特级教师金山公益活动”,在4月7日这一天内共在金山区举行了三场学前教育的公益讲座,有8名市级学前教育的特级教师进行了微报告和集体教学活动,吸引了近千名金山地区各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代表,以及市“第三届农村培训师班”学员。

公益课堂开到乡村里

“粉丝”不远来追随

“今天我也听上应彩云的课啦!”刚走进活动现场,前来听课的年青幼儿园老师便快乐得像林间小鸟。作为上海市特级教师,应彩云长期在本溪路幼儿园从事一线的幼教工作,她的教学方法生动活泼,能够体察幼儿的需要,进行自主性的教育,深受一线幼儿园老师的喜爱。

这一次,应彩云对着金山亭林幼儿园的小朋友们,进行了一场即兴式的现场教学,并针对幼儿园绘本教学的选择与实施,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无论是临时过来上课的幼儿,还是四面八方赶来听课的教师,都被应彩云的精彩课程感染。

此刻,她仿佛就是这些小朋友的带班老师,那么亲切和蔼,领着孩子们融入绘本课堂的世界。她又仿佛是金山老师们身边的好友或同事,交流教学心得,分享幼儿教育的快乐。

活动结束后,更是有一群群的幼儿园老师讲将应彩云围住,或合影,或闲谈。虽然应彩云与这群农村幼儿园教师分处上海不同的区域,但频繁地前往郊区与异地进行公益活动和帮扶支教,让她的优秀教育经验播撒至每一处不起眼的大地。

应彩云告诉记者,有一次她到外地的农村幼儿园讲课,有位偏远地区的年轻女教师便早早地了解到了消息,安排日程。甚至精心梳妆打扮一番,奔波三个小时的车程,就为听上应彩云的公开课,与她见面留影,交流幼教工作心得。

这样的“粉丝”并不少见,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无论在上海或外地,每当她到一处讲课时,周边的幼教老师都想方设法获取活动信息,早早地调课,留下空档以便专程去听课。“应老师不仅课讲得精彩生动,而且她对幼儿教育的细致入微,值得我们每一位幼儿园老师学习与借鉴。”亭林幼儿园的奚老师由衷地说道,“应老师是我们的榜样和精神力量。”

作为上海特级教师联谊会的副秘书长,应彩云如今还负责联谊会学前教育方面的公益活动的召集工作。她坦言:“这些年以来参加过不计其数的公益活动,是公益为我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让我觉得有责任把自己多年积累的幼儿教育经验传播给更多的人群,传向更远的地方。”

园长帮扶“一对一”

“传经送宝”惠及全园师生

同为上海市特级教师,徐汇区科技幼儿园的园长高一敏也是一位热心公益的学前教育专家。在“上海市学前教育特级教师金山公益活动”上,高一敏以“幼儿园科学探索活动实践与思考”为题,向教师们介绍了如何在幼儿阶段进行科学启蒙教育。

为什么要进行科学探索活动?如何实施?科学活动的几个阶段怎么样……高一敏在讲解中总是结合科技幼儿园的的教学实践成果,真切实在地给金山的幼儿园老师和园长们传授最前沿的幼儿科学教育方法,让他们获得清晰、科学的启发。

高一敏表示,她与金山区的学前教育已经结缘了很多年,每一次帮扶支教,都能欣喜地看到这里的幼儿园教育和管理越来科学、人性化,园长和老师们也在不断地成长、壮大。“金山是徐汇区对口的教育扶持区域,作为扎根幼教的工作者,我觉得自己有责任将自己数十年的经验与成果分享给每一位一线教师,这也是一个自我提升,是双赢甚至多赢的过程。”

在金山亭林幼儿园园长奚新梅的眼里,高一敏就是这样一位智慧平和、富有情怀和胸襟的学前教育家。

她与高一敏正式相识2012年的金山区“领军校长培训班”,那时高一敏是她的“师傅”。两位分处上海不同区域的“一对一”配对帮扶就开始于此。此后两年的交流培训,培训的“受惠”对象已远远不止她们“师徒二人”,更是扩散至金山亭林和徐汇科技两所幼儿园的教师与幼儿。

据介绍,高一敏不仅将前沿的幼儿园办学思路带到金山亭林,而且鼓励徐汇科技幼儿园的名师走进亭林、传经送宝。此外,高一敏还频繁邀请亭林的一线教师前往徐汇进行观摩学习,每一次徐汇的园本培训、教育学术节、培训基地活动,都少不了金山幼教老师的身影。

值得一提的是,高一敏还时时关注幼教改革动态,引导金山的老师们关注最新的政策讯息。记得2012年年底国家教育部发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高一敏便青睐教研室的专家,共同为金山和徐汇的一线教师们解读文件内容,指导幼儿教育深入发展。

“这对我们郊区的幼儿园来说,无疑是紧跟时代的一场‘及时雨,这对我们把握教育规律,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建议。”

奚新梅表示,如今两年期的“领军校长培训班”已经结束,但两所幼儿园的合作从未停止过,“只要我们有问题或需求,高园长便会带着她的团队给我们提供无偿的扶助。”

“高园长的公益之心就像她数十年如一日的幼教职业生涯一样,永远充满着激情、没有倦怠。”奚新梅感慨道。

上海特级教师联谊会副秘书长、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副校长方培君表示,特级教师团队已经在上海多个区域践行了公益行动。金山区学前教育公益活动,不仅让郊区的老师们亲临现场。领略特级教师的教育风采和精神内涵,也给金山区的幼儿园教育送来了科学前沿的信息和专业化的指导。

4.家庭教育讲座稿 篇四

幸福起航,让我们携手做智慧家长 第七组 古田一小陈望峰

一、做明白的父母

提问:你是哪一类家长:

•A称懂教育、负责任的家长 •B称不懂教育、不负责任的家长 •C称不懂教育,特负责任的家长

上北大的主要原因排序

(1)有 72.1% 的家庭,家长经常能和孩子阅读同一本书籍,并交流读书心得(读经典书)

(2)对北大学生及其家长¡°影响最大、印象深刻、受益匪浅¡±的各自 60 本书籍中,有 30 本是一样的

(3)有 72.1% 的家庭,家长经常能和孩子阅读同一本书籍,并交流读书心得(读经典书)家长教育:家长学习教育

•不光是为了教育孩子,为了提高自身,为了家庭的幸福,成就孩子的同时,成就自己。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改变自己

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是父母教育,父母学习

孩子的问题是我造成的。教育孩子,爸妈共同努力吧!

二、微信小感悟: 世界上最难的事情是——

三、培养孩子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让孩子一生幸福

什么是幸福?

不是不比较,而是会比较

•自己与自己比 •今天与昨天比 •这次与上次比 农民教育孩子的三句话

•1.“孩子,爸爸妈妈没本事,靠你自己吧。”

•2.“出去别害人,你出去要害人就别回这个家了。”

•3.“大胆出去闯吧,实在没饭了,回家爸妈还管你一口饭吃。“

城里人教育孩子时把这三句话全改了

•1.“宝贝,好好学习就行了,别的我来干。”

•2.“出去别欺负人啊,但是别人欺负你,也不能吃亏,别人打你你也得还手。”

•3.“以后考不上大学、吃不上饭,你别回来找我。

教育的本质

•责任 •德行 •爱

四、好孩子的标准是什么?

责任是基点

•责任心口诀:

•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分内的事情尽力做 •出了问题敢担当 责任时时记心上

孩子没有责任心的原因

一、家长的教育方法不对

二、总包办,越俎代庖偷责任

三、家长不宽容,挑剔错误推卸责任

不包办生活三句话

一、爸爸妈妈相信你,什么事情你都能自己干

二、如果你发现有些事情你干不了,那我们坐下来讨论,帮助你学会怎么办 •

三、如果我们坐下来讨论发现你真的做不了,那爸爸妈妈帮助你来做

亲子关系

五、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经常存在以下问题

•1.过分重视早期智力开发,忽略了德行的培养

李天一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是存在以下方式呢?

2.始终以爱的名义去行摧残之事,不懂真爱

•不懂孩子心理,不在意孩子的感受,以自己的价值观评判孩子 •不了解孩子的性格特征,用错误的方法教育孩子 •不理解孩子的成长规律,以过高的期望要求孩子

降低要求,学会真爱

•心态发生改变,行为发生改变 •如果做不到没有要求,就降低要求 •如果睁大眼睛看优点,就会降低要求

•3.长期用嘴培养责任,忽视了孩子的体验、经历,方法错误

超限效应

孩子永远不会听你怎么说只是看你怎么做。

•4.恶劣的家庭氛围压抑孩子

•教育错了的儿童比未受教育的孩子离智慧更远。

家长做对了,孩子才优秀

•体验活动(目的)

放手七句话

•1.只要是安全的,不死不残什么都让孩子干 •2.有体验才会有经验,让孩子充分体验

•3.处理情绪,有情绪决不沟通,先出来情绪后处理事情 •4.讨论怎么做更好 •5.还责任与孩子 •6.帮助孩子

•7.相信孩子一定行

《我坚信》

作业:

•正确的观念 •坚定的信念 •科学的方法

•享受教子的快乐

六、如何教育孩子?

•1.关注孩子的四件事:

•孩子自信吗?(孩子的自信源于家长的信任)•孩子上进吗?(孩子的上进来源于家长的帮助)•孩子德行好吗? •孩子负责任吗?

•2.四件事不要干或少干 • 要求——变为——帮助 • 表扬——变为——鼓励 • 批评——变为——评价

• 讲道理——变为——如何去做

•注意: 要求,表扬,批评,讲道理是智慧的天敌

3.孩子犯错误时的处理流程

•(1)控制自己的情绪 •(2)观察孩子的情绪

•(3)分析孩子做错了事是不是故意的

•智慧=找原因+想办法(教育孩子的根本方法)•静——生慧

•智慧的天敌——嘴

•成功一定有办法,失败一定有原因

口诀

•闭上嘴,动动脑 •找原因,想办法 •迈开腿,去行动 •帮助孩子,关心爱人

遇到问题怎么办?

•笑对问题 •充满信念 •找原因 •想办法 •关注过程

•不断调整,不要结果

智慧的家长是善于解决问题的家长。包你静

•等一等 •想一想 •看一看

•聊一聊 “我想这事。。你看可以吗?” •写一写 写出来,能发泄自己的情绪

教育孩子的原则

•1.要想别人改,自己先要变 •2.改变自己就是重塑关系 •3.改变就像“打开一扇门”

•改是量变——持之以恒 •变是质变——柳暗花明

放手七句话

•1.只要是安全的,不死不残什么都让孩子干 •2.有体验才会有经验,让孩子充分体验 •3.处理情绪,有情绪决不沟通,先出来情绪后处理事情 •4.讨论怎么做更好 •5.还责任与孩子 •6.帮助孩子

5.小学法制教育讲座稿 篇五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0-1-16 12:25:53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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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触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自己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触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法》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座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17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的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他们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他们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所以,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但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们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

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那年四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棒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棒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己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后来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2002年发生的案件。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是一中学生,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诈钱财。一天,他在学校操场玩时,看见同学方某,刘某就走上前要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钱。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诈同学的钱好玩,并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犯抢劫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01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厅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好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

罚。

以上所列举的例子只是较为典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

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班房。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什么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我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有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某市甜梦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进屋后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辨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检察院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地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有一抢劫、伤害案,案犯舒某原是一名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给他转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

游戏机房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去年十月份发生的一个案例,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住在某村附近的小女孩小珍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小珍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小珍。走了一段路后小珍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小珍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去,王某见小珍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小珍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小珍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小珍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小珍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小珍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小珍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 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只好跟着去了抢劫现场。

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为罪犯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小学 法制教育讲座稿

(2009-11-03 10:57:26)转载 标签:

教育

高庙王第一小学 法制教育讲座稿:

高庙王派出所 王文峰 各位老师、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中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 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 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规范性文件(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2)行政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各委员会制定。

(3)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较大的市人大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低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只在制定机关的管辖范围内生效。

(4)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5)特别行政区的法规。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政处理。这里我特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其次根据我们的办案实践,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触犯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触犯的是〈〈刑法〉〉。

第三,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违法的处罚种类有治安警告、治安罚款、治安拘留。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处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从以上我给大家介绍的有关法律常识和案例分析,违法不等于犯罪,犯罪必定违法,无论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都不能触犯,要从点滴做起,从遵守校纪、校规入手,做学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禁止对老师的教育置若罔闻,否则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五)、怎样区分打架还手和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那么,双方打架后动手的一方其是正当防卫吗?一般说来,打架后动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第一要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它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对这些行为如果不采取防卫行为,停止侵害,将会对社会,人身等造成重大伤害。打架还手就不同了,甲动手打了乙,乙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最佳的解决方法是学生应及时报告老师,公民可以报警,没有必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所以两人打架,不论何方被打致伤,还手的一方一般不算正当防卫。如何因还手打架

而使事态恶化,不论是先动手造成的还是后动手造成的,对方都要负法律责任,但如果遭到对方的非法暴力侵害,比如先动手的一方拿棍子或凶器施暴,你就应尽快避开,脱离危险,并报告老师,但却不可以正当防卫为借口打人,把事情闹大。任何时候都不能施暴。不论有理还是无理。我这里有一个案例,即是2002年7月在一个抗旱打水的甲乙两户人家,甲家因抽水路过乙家的田地,水流进了乙家,甲便在乙家田埂上加固,乙以毁坏庄稼为由,拒绝甲加固,双方撕扯,乙先用泥锹打伤甲,这时甲顺手拿起田旁的羊叉向乙刺去,致乙重伤,此案经公安机关侦破,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赔偿医药费2.7万元。多么惨痛的教训啊。2004年8月1日晚,两名男性乘客搭乘黄某的出租车至某超市旁时,持刀逼住黄某从其身上抢走现金200余元和一部手机,将车钥匙丢出窗外后下车逃跑。黄某拾回钥匙后,两男子已不知去向。黄某开车寻找,发现抢钱那两个人正要坐一台摩托车逃走。黄某便用出租车车头撞摩托车前轮,两男子跳下车逃跑。黄某继续驾车追赶,将其中一人逼在一处栏杆内。黄某在车内见这名男子手持尖刀在晃动,双方僵持了约10秒钟左右,这名男子又跑。黄某驾车将其撞倒,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后黄某拨打110报警。此案例出租车驾驶员不属正当防卫,被法院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在法庭上黄陈述时,还在讲是正当防卫。法庭剥回了诉讼请求。同时防卫过当,也要负法律责任。

6.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稿 篇六

我们知道,种子萌芽生长,必须经过黑暗中的挣扎才会有破土而出时的第一缕光亮;蛹破茧而出,必须经过苦苦挣扎才会有彩蝶的翅膀美丽如画。21世纪的小学生,必须排除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困惑,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才能在学习、工作与生活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心理健康教育讲座稿,希望对你有帮助。

“未来社会也日益要求个人在社会中具有健康的自我和主动发展的意识与能力。”当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而且这种竞争也被移植到学校。刚结束一天紧张的学校生活,学生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中,还没来得及吃饭就开始伏案做作业了。周末,悠闲的大人们在家中看电视,你们却在忙碌着大人为你们准备的各种补习。你们只能透过窗户凝视着蔚蓝的天空,数着天空飘过的白云,看电视更成了你们遥不可及的奢望。在这种紧张的学习生活里,你们会表现出各种各样的问题。时下,你们的心理问题越来越受人关注,心理健康教育也随之受到了重视。

(1)学习和升学竞争导致的过度焦虑。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已经成了一些家长的愿望。一些孩子刚刚入学,其家长就把注意力放在孩子是不是能考“双百”上。一旦成绩不理想,就连吓带逼、连骂带损,给你们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致使学生视学习如畏途。

(2)交往中的心理矛盾与冲突。

现在的小学生,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许多人从小养成了自我为中心,不关心他人,依赖性强、不容他人等不良倾向。而且孤僻、不合群的情况也很严重,这使他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方面,面临很大的问题。小学生因为人际关系冲突苦恼的比例相当大,由于同学关系紧张和冲突而患病,比如学校恐惧症,或出走、自杀的情况也屡有发生。

(3)与父母、师长缺乏理解和沟通导致的心理矛盾和冲突。

与父母、师长难以沟通,相互间缺乏必要的理解也是造成你们心理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这种冲突随着你们年龄的增长,使你们普遍感到压抑、苦闷、无助和烦躁。一方面你们特别希望父母、老师理解你们的想法和做法;在教育实践中教师经常遇到因与家长和教师难以沟通而苦恼的学生前来寻求帮助,一些学生甚至痛哭流涕,足见其心理上压力之大。我们现在许多学生在情绪情感方面主要的心理问题有:抑郁、焦虑、易怒、羞怯、嫉妒、恐惧等心理问题。在行为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般是:过失行为、说谎行为、偷窃行为、攻击行为、破坏行为、逃学行为等等。

(1)了解人的基本心理需求及期望。

(2)增加对价值的察觉:理解价值如何影响人的抉择和行为。

(3)学习多侧面、多角度地看待学习和生活。

(1)增进自我体察:自我观察并认知有哪些心理需求和感受;学习描述自我感受;认识思想、感受与反应之间的关系。

(2)学会自我接纳:以己为荣;认知自己的优、缺点。

(3)建立积极的自我概念:发展自信心和自身能力,成为独立的、信任自己的人;提高与周围人交往的自信心;坚持自我努力,体验成功的喜悦。

(4)增强自我监控:敢于自我肯定,善于自我激励;对他人对自己的认识态度反应适度;能反省自己的不足,并以积极的态度处之。

(1)了解人的交往心理需求。

(2)熟悉与人沟通的技巧:学会运用同情心;学习非语言沟通技巧:眼神接触、表情、体姿、声调、手势。学习语言沟通技巧:了解交往中开诚布公和相互信任的重要性;选择适当时机谈论感情问题;谈论感情问题时懂得倾听和发问;勇于表达,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立场,不卑不亢;不轻易责怪他人;面对批评做适当的反应,避免消极的影响;能区别某人的真正言行与你、对他言行的反应或判断是否相同。

(3)学会处理人际冲突:学习如何作不失理智的争辩;学会互惠互利的协商技巧。

(4)学习与人合作:懂得合作的重要性;知道何时挺身出来带头,何时追随别人;学会正确地分析和对待自己的情绪变化。

(l)了解体察情绪的多样性情绪自觉:对自己情绪的认识和辨别,倾听内在的自我对话。

(2)学习分析不同情绪状态的前因后果情绪监察:留意是否有自我贬抑的消极信息,了解情绪的真正原因。

(3)学习情绪状态下的控制和疏导方法情绪管理:延迟满足;衡量情绪的强度,克制冲动,减轻压力。

(4)学习分析情绪与行为的差距情绪决策:了解别人的观点;了解哪些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恰如其分地表达情绪;对人生抱有积极的态度。

7.道德教育讲座稿 篇七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该组共236例, 男137例、女99例, 年龄18~84岁, 平均36岁, 均符合第6版内科学肺结核诊断标准[3]。其中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78例, 结核性胸膜炎22例, 血行播散型并发多器官结核4例, 浸润型肺结核132例;初诊病例108例, 复治128例;药敏试验:耐药16例, 其中原发耐药6例、继发耐药10例;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89例、初中56例、高中以上91例。将所有患者按就诊顺序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18例。

1.2 方法

所有患者入院后均接受常规抗结核药物治疗。在住院治疗期间向患者以知识讲座、发放结核病防治手册及个别咨询等方式讲解消毒隔离知识、介绍药物不良反应、指导患者正确用药。在患者病情稳定出院时, 对照组患者只给予出院后的健康教育, 并建立咨询联系电话, 以便患者有问题时及时与护士联系, 帮助患者解决存在的问题。观察组患者按照出院电话回访程序进行院外健康教育。

1.2.1 建立患者健康档案

设立电话回访登记本, 登记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职业、文化程度, 病情, 入院时间、出院时间等, 由一名专科知识扎实、语言表达能力强、交流技巧娴熟的护士专门承担电话回访工作。

1.2.2 发放出院患者指导手册

在患者出院前1 d, 向患者发放出院患者指导手册, 并由当班护士向患者及家属作详细的讲解。其内容主要包括: (1) 结核病的传播途径与预防知识; (2) 抗结核病化疗药物的正确用法及药物不良反应的观察; (3) 饮食习惯、饮食禁忌、活动与休息指导; (4) 门诊复查时间、复查的具体内容及复查时的安全等。

1.2.3 回访时间及内容

出院后一周内就可以对患者开始回访, 以后2周回访一次, 2个月后每月平均回访1次, 对情况特殊的患者者适当增加回访次数, 在电话回访时, 针对患者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解答与帮助。并对每次回访的内容、发现及解决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 由护士长定期检查和督促指导。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按医嘱服药、是否擅自停药、是否滥用抗结核药、是否正确执行消毒隔离、是否合理饮食、是否规律作息、是否能坚持控制烟酒等。

1.3 观察指标

采用自制的患者依从性调查表进行患者依从性调查。其内容按医嘱服药、不擅自停药、不滥用抗结核药、正确执行消毒隔离、控制烟酒、规律作息、合理饮食、定期复诊、定期进行痰集菌、胸部X线摄片、肝功能等辅助检查, 如出现咳嗽、咯血能及时就诊等l0项遵医行为。完全遵医:能坚持执行8项以上;不完全遵医:能坚持执行3~7项;完全不遵医:仅能完成2项及以下。记录两组患者的痰菌转阴率 (以连续2个月痰菌转阴且不再复阳为转阴) [4]及回访期间再入院率。

1.4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 12.0统计软件包进行处理, 百分率的比较采用精确概率法和χ2检验。

2 结果

观察组的完全遵医率及痰菌转阴率高于对照组, 再入院率低于对照组, 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1。

注:与对照组比较, *P<0.0 5。

3 讨论

肺结核是一种病程长、易复发的慢性传染性疾病, 其防治策略一直是国内外结防专家所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 而对结核感染者继续早期控制和治疗可大大降低结核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5]。有研究显示[6], 结核病化疗失败最主要、最普遍的原因是不规律、全程服药。特别是在农村地区, 结核病的用药方案、督导规范及宣传等尚存在诸多经验不足的问题[7]。所以, 彻底对结核病进行根治, 不仅需要临床医生的正确诊断和合理的化疗方案, 更需要提高结核病患者从医行为, 让患者规律用药并完成足够的疗程。

从医行为是指患者求医后其饮食行为和生活方式的改变与临床医生建议 (包括住院期间及出院后) 的符合程度[8]。该研究中通过对观察组患者进行出院电话回访式健康教育, 以电话形式及时帮助患者解决治疗中碰到的各种困难, 从而有效地填补了患者出院后健康教育这一空白, 加强并延伸了肺结核患者出院后的治疗与护理, 明显提高了患者的疾病保健知识程度和遵医行为, 其痰菌转阴率高于对照组, 再入院率低于对照组, 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表明出院后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式健康教育, 对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心理状态, 保障患者规律用药、完成疗程、提高治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

摘要:目的 探讨电话回访结合健康教育讲座对肺结核患者预后的影响。方法 将236例肺结核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118例, 观察组患者于出院1周后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并结合健康教育讲座, 对照组给予一般性出院指导。于疗程结束后对两组患者遵医行为及临床疗效进行比较。结果 观察组的完全遵医率及痰菌转阴率高于对照组, 再入院率低于对照组, 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 。结论 出院后定期进行电话回访式健康教育, 对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心理状态, 保障患者完成疗程、规律用药、提高治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临床意义。

关键词:肺结核,电话回访,健康教育,遵医行为,预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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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陆再英, 钟南山.主编.内科学[M].7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8:43-59.

[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卫生部医政司.中国结核病防治规范实施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2009: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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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董海燕, 韦秋凤.出院电话回访式健康教育对肺结核患者的遵医行为[J].中国中医药咨讯, 2012, 4 (2) :388.

[7]顾海雁, 陈峰, 葛祖恂, 等.生存分析模型在肺结核患者治愈率分析中的应用[J].江苏预防医学, 2005, 16 (2) :1-4.

8.道德教育讲座稿 篇八

近年来,体育馆小学并不满足于已经取得的优异成绩,不仅完成了硬件的全面升级,对于教育水平的升级更是倍加关注。考虑到越来越国际化的社会环境,体育馆小学以典型的中美教育之前的区别为切入点,探讨教育思路的不同,从而取长补短,让学校的教学方法更加成熟。

6月20日下午,在美国学习与工作了三年的89年女孩祝愿,受邀参与了体育馆小学的“中美教育之比较”主题讲座。作为主讲人,她与老师们分享了她在美国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的心得体会。 毕业于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教育系的硕士生祝愿,在毕业后就顺利被杰克逊维尔市的公立中学所录用,这期间凭借优秀的资质与独特的人格魅力赢得了美国学生以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作为仁和孔子美国文化传播公司的全球秘书长,她将国学的思想融入在了生活与工作的点点滴滴。

在这次讲座中,她用在美国的亲身经历为老师们讲解了中美教育的比较,并分享自己是如何一步一步努力完成从学生到老师的转型,在获得无数好评后又被美国交通局破格录用的成长历程。同时,她强调了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外国人的吸引力,并讲述了自己以中西结合的教育方式参与教育工作的经历。有到场老师表示,祝愿的这种“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教育方式,为学校教育的改革带来了很大的参考价值,为推动体育馆小学的进一步发展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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