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共11篇)
1.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一
创新举措 强化监管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市的房地产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成交量逐年增加。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发展情况,市房管局根据杭州的实际,创新举措,建章立制,透明信息、严格执法,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了杭州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建章立制,规范市场行为
应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新形势,近年来市房管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代理房款监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经营管理的通知》、《杭州市房产管理诚信档案制度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相关事宜的通知》、《杭州市市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章和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交易制度体系。这些规章和制度对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在各个经营环节应遵循的规则作出了全面的规范,如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违反的12类禁止行为,开发企业严格禁止的商品房预(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这些制度为开发企业和中介公司合法诚信经营提供了依据,对于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透明信息,创新监管方法 开通商品房预(销)售和二手房签约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实现信息公开透明
2004年12月,市房管局率先在全国开通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将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销售纳入该系统进行管理,并在房产信息网上将所有在售楼盘的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状态、可售数量、预销售进度情况等数据在网上即时进行公示,所有商品房预销售信息一目了然。2007年1月,市房管局又正式对外推出了“二手房合同网上签订”系统,将中介公司的二手房买卖、出租信息实时反映在房产信息网上。目前,市民可以方便地通过房产信息网查询、浏览所有杭州在售楼盘(包括预售楼盘与二手房)的动态市场行情,轻松掌握整个杭州市的房地产市场行情。
依托网上备案系统,建立完善诚信档案
2005年3月,市房管局正式建成“房产诚信档案”系统,诚信档案将各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经营中的违法、违规以及受到的各种处罚情况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形成了强大的舆论监督体系,也为百姓选择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经纪人提供了参考。
诚信档案搭建了市民曝光投诉、企业反馈的平台,把知情、参与、监督权交给群众。同时分月、季、年对有效投诉件汇总统计,量化后实行排名管理,向社会公示披露企业的奖惩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以网络为载体实现高效、及时的有效管理,真正起到了将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经营行为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有效规范市场秩序的作用。
通过对透明售房网诚信档案栏目与网上合同签订系统的关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或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严格查处了违规行为。如2005年,市房管局根据网上单套、多套连续预订排名,对各项指标均排名第一的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14套房源的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了核查处理,责令14套房源按开盘价重新公开销售,金达房产一销售人员被取消从业资格。
三、严格执法,加强违规处理
建立多部门执法联席制度,成立了市房管局、建委、发改委、工商局参加的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建立并公开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投诉。06-07年集中对市房地产预(销)售情况、房产中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市房管局作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牵头部门,建立了房地产行政执法制度,组织成立了执法领导小组,定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检查执法,建立多部门执法联席制度,及时对房地产市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同时,对网上商品房预售合同连续预定、解除合同、投诉等情况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管:一是通过综合信息系统透明售房网对房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连续预定、连续退房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管,以杜绝房产开发企业利用连续预定、连续解除合同来达到“销控”目的。通过每月、每季对连续预定、连续解除合同的房产开发企业进行排名,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对名次靠前的企业通过发放核查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二是着重加强对诚信档案的管理,利用网络平台将房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企业的失信行为公之与众,杜绝企业在法律空白的情况下钻空子,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人居展作为每年房产交易的一个重要平台。市房管局每次都把人居展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窗口,强调企业诚信经营、加强自律。如2003年第四届人居展围绕“倡导诚信,规范市场,促进杭州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主题,倡导参展企业签订规范经营销售行为“承诺书”。2008年、2009年的人居展上,又组织了开发企业开展的“诚信宣言”活动,要求开发企业、中介企业规范、诚信经营。
四、创新方法,确保交易安全
市房管局在市场监管中充分注意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和合理的制度,创新方法,确保交易安全。
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订,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了交易的安全。一是通过楼盘表的公示,杜绝了开发企业有房不售、一女二嫁等行为发生的可能;二是运用预定后十五天内不签订合同就自动取消预订的技术手段限制了市场炒楼花行为;三是设置交易双方当事人密码的办法,杜绝了开发商单方违约撤销购房合同行为发生的可能;四是通过建立网上诚信档案,市民群众可以将自身在购房过程中碰到的开发商违规、不诚信行为在网上进行投诉,使开发企业的楼盘质量、销售行为处于全社会监督之下。
在二手房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中实现了房源真实性的核查。在二手房网上备案系统中,利用房产信息网和房产综合信息系统的接口,挂牌房源将直接进行综合信息系统的产权数据库进行权属信息的核查,将核查后具有房产权证的房源的地段、户型、建筑面积、层次、挂牌价格等信息在网上刊登挂牌发布,而所有具有查封、抵押、冻结等限制信息的房屋将不能挂牌交易。确保房产信息网上挂牌的真实合法性,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实行保证金帐户制度,确保交易款项支付的安全性。我局已在2004年发布文件,要求中介企业在二手房代理过程中必须在银行设立监督付款保证金帐户。中介企业在代理房产办证时必须提交由四方(银行、买卖双方及中介企业)签订的中介监督付款协议书,产权中心作为必收件进行审核。这一举措有效地对资金进行监管,办证交易行为的安全性,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维护了市场的有序、稳定。
五、加强监测,为调控提供依据
依托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在数据统计分析上可以按照任意要求进行统计,如按房屋属性能进行区位、土地等级、价位、用途、户型面积、建筑结构的统计分析;价格分析上实现了简单平均、加权平均和典型楼盘同质跟踪比较,按照房地产价格指数理论,依托我局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和房产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房产交易信息进行整合、统计,编制房地产价格指数程序,建立月度房地产价格指数。全方位的价格分析为准确反映我市住房价格变动情况提供了依据。从2005年5月以来,按照住建部要求,按时上报房地产市场月报、季度市场分析以及各类专题分析。2008年10月,市房管局又建立房地产市场周报制度,每周对杭州及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动态进行研究分析。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正确舆论引导,近年来,市房管局与杭州电视台、杭州日报等媒体联合举办“今日说房”和房产专栏,以及时、客观的视角报道房产市场的情况,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和住房消费预期。
近些年,我市通过全方位、多样化的房地产监管,建立了良好的市场秩序,保证了市民们可以放心购房,改善居住条件。
2.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二
【关键词】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
【Abstract】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te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s building construction business enterprise according to management development strategy and inside business enterprise outside condition, according to modern business enterprise circulate regulation, pass produce various main factor of excellent turn allocation and dynamic state management, with realization engineering item of contract target, engineering economy performance and society performance.This text pass analysi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te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existence of problem, elaborated item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innovation of inevitability, put forward innovation of principle and project.
【Key words】Engineering item;Construction management;Innovation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走过了20余年的历程,逐步形成了具有现代管理意义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特别是近几年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走向完善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努力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模式,以适应生产力发展,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适应企业文化及品牌效应的提升。
1. 创新的必然性
1.1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需要。
建筑施工企业在招标承包制下,推向了市场,接受了改革风雨二十余年的洗礼,人们的思想观念、经营意识,人们的市场观念、竞争意识逐步形成,并不断加强,清除了人们思想中长期形成的"等、靠、要"的思想。生存、发展靠市场、靠自己的观念形成,并被加强。看到改革成果的同时,冷静思索一下,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体制还没有大的变化,机制不活。建筑施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落脚点应该是不断创新和完善项目施工管理,而施工项目能否全面、顺利实施,解决好项目与企业的关系是关键,项目与企业间责任不明、关系模糊,激励不够,约束不严,不确定因素过多等严重影响着项目施工管理的正常实施,必须通过创新才能使项目施工管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
1.2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是时代的要求。
纵观历史发展的长河,无论从社会学的角度还是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没有创新就没有进步。创新、改革、发展一体化,己成为我国长期坚持的基本战略。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没有创新,跟在别人的后面,落后于别人是要挨打的,这是历史深刻的教训。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推行十几年来也是时适应、时阻碍生产力发展。面对新的世纪,如何建立不断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适应市场需要,适应提升企业文化及品牌效应需要的项目施工管理模式,努力走一条"创新、改革、发展"的一体化道路,是建筑施工企业亟需面对的一项艰巨而关键的任务,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使项目施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十五"期间四大重点工程的开工以及交通、能源、水利水电建设、城市建设的热潮等等无疑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市场的扩大意味着将重新被瓜分,企业如果没有管理、资本、机制、体制、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将无法占有相应的市场份额,意即其市场份额将减小并逐步被市场淘汰,特别是面对即将到来的国际承包商进入中国建筑施工市场和国内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使我们面临着世界最大的竞争对手,不管愿不愿意,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参于世界经济的大循环。时代的巨大变革,迫切要求建筑施企业加强项目施工的创新。
1.3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是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和日趋完善的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中存在的过渡竞争,相互压价、低价中标,仍然是普遍现象。业主由于处于买方市场,合同中不合理的要求、不平等的条款,使业主摆脱责任,承包商地位十分被动,设计和监理不能很好履行职责,也难以履行职责,职能错位常常不自觉地发生。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与集体、个体企业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影响公正、公平的实现;行业保护、地区保护仍然较为严重,建筑市场行业、地区间的壁垒,阻碍和影响着市场的健康发展。建筑市场是整个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建筑市场有其固有的特性,特别是在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存在以上种种问题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法律法规没有健全,存在着许多人为因素、政策导向、政府行为乃至灰色交易,但无论怎样市场经济的潮流是不可阻挡的,建筑市场的逐步完善和国际化必然要求我们的项目施工管理不断创新来适应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
1.4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是先进的管理科学理论的要求。
管理科学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本世纪50年代该理论体系形成并正式存在,管理科学的目的是通过把科学的原理、方法和工具应用于管理的多种活动,制定用于管理决策的数学和统计模型,并把这些模型通过计算机应用于管理,减低不确定性,以便使投入的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目前较为成熟的管理科学模型有:决策理论模型,盈亏平衡模型,网络模型、资源配置模型、对策模型等。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就是要求我们将不断进步和日趋完善的管理科学的理论及时运用于项目施工管理和企业管理当中,及时转化为生产力,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顺猛,如何将其及时有效地运用于企业的管理、生产实践当中,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关键是结合项目施工进行创新。
2. 创新原则
2.1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要有利于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不同对管理模式的要求也不同。两者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只有生产力三要素即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工具有效的结合,才能发挥潜在的生产力。在补缺经济时期,不愁劳动对象。而在市场经济时期,劳动对象是要靠市场竞争才能获得,如果在竞争中失败,得不到劳动对象,生产力诸要素就不能组合,潜在的生产力就不能发挥和转化,这就意味着被市场淘汰,这是十分残酷的现实;劳动者是生产力三要素的灵魂,是获得劳动对象,掌握、使用劳动工具的主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劳动工具,在如今,"高、新、大"{技术含量高、设备新、产量大}设备、器具的使用,工程成本在劳动工具中的凝结就越多,它已成为关注的焦点,使生产力三要素很好、有效的协调组合,充分发挥并使之发展,这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所遵循的原则。
2.2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要有利于适应市场的需要。
市场是动态的、变化的,只有适应市场才能有所作为,才能获得效益。这里的效益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为社会创造的效益和为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良好的社会效益是企业占有巳有市场,开拓潜在市场的关键,如果所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好,进度拖后,那么社会形象欠佳,获得市场就困难。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就增强了企业开拓、占有市场的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项目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合同项目规定的范围,从市场的角度,我们应把项目延伸到市场,即从市场中得到项目,在市场中执行项目,在项目的执行中增强竞争力,然后参与新一轮的市场竞争。所以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从广义上使项目的内涵前后延伸,深度上,更好地建设好项目,处理好企业与项目的关系,增强适应市场的竞争能力。
2.3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要有利于企业文化及品牌效应的提升。
只有高素质的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才能及时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能够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才能在市场中生存、发展。否则,市场已经变化了,你还没有弄清楚,根本不具备应变能力,这样的企业就会迅速被退出市场。所以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创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如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文化及品牌效应这一重要问题。通过工程项目的实施发现、造就一批高素质的人才,以不断充实、更新企业各级管理层;通过项目的实施为企业开拓市场,使项目部成为企业开拓市场的前沿阵地;通过项目的实施不断熟悉了解市场,为企业的改革创新提供市场信息。
3. 创新方案
3.1观念创新。
(1)项目施工管理不断创新的关键是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重视,提高经费的投入,加大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凝聚,切实加强创新意识,以创新的思维方式对企业进行管理,即以市场的需求为出发点,要深刻认识项目施工管理创新的紧迫性、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建筑施工企业应将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放在企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定位并将创新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2)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方案,并不是要固定某一种模式,而是要不断寻求符合实际的模式并不断创新完善。这一方案就是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模式。创新方案要具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项目施工管理的内在要求,要根据时代要求和遵循创新原则去提出创新方案。
3.2组织机构创新。
建筑施工企业走过了几十年的历史,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为国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项目施工管理中,把项目定义为合同签订后,合同明确的范围作为项目,然后对此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随着合同的签订而诞生,随着合同的终止而完结。项目部代表建筑施工企业,但它本身又并不是企业,无法承担这一明确的有界限的责任,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往往只考虑自身的局部利益,不能将项目部的运作与企业的发展联系起来,给企业留下了潜在的隐患;项目经理拥有人、财、物的处置权,拥有指挥、决策权,企业对项目经理有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制约;建筑施工企业一般同时进行着数个项目的工程施工,企业与项目、项目与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很难协调,这些都是需要不断创新来加以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把建筑施工项目施工管理的内容进行空间、主体延伸,应从市场跟踪、投标竞争、合同签订、履约、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过程出发,通过对项目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来建立健全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即将项目部作为企业的分公司进行定位和设立。
3.3体制创新。
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施工管理进行机构创新后,必须给这一机构的体制进行创新。项目的生命周期仍然是合同履约期,但项目部不再仅仅是企业的派出机构,而是把项目部变成分公司,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1)首先要确立有限责任制度。企业是项目分公司的投资主体,制定资产经营责任制,做到产权清晰,依法建立新型的产权关系,作为所有者的企业退居到控股公司的位置,用股东的方式来行使自己的职责,同时承担有限责任,用这个办法来界定企业与项目部各自的边界责任。
(2)第二就是要建立企业法人财产制度。使项目部拥有一块边界清楚的财产,用边界清楚的法人财产来承担法人责任。要依据边界清楚的法人财产来确定项目部独立的法人地位,没有法人的财产,够不上企业法人。这样项目部才能真正走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的承担法人责任。
(3)第三是形成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来自所有者(对项目部分公司来说,企业就是所有者)的激励和约束,因为项目部分公司是企业出资来兴建的,必须充分体现企业控股公司的意志。控股公司的意志是一方面追求最高利润,另一方面尽量回避市场风险。追求最高利润是对控股公司的激励,促使项目部分公司要认真执行合同,切实抓好质量、工期、成本的控制,同时要回避由于合同缺陷、管理不善所带来的风险,使项目部分公司形成必要的约束,即来自控股公司的激励和约束。
3.4机制创新。
项目施工管理创新方案确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母、分公司的体制,并相应建立起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方案基本具备了,但这一方案的有效运行还要有创新的机制,方能使这一创新方案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创新的机制就是要使项目部分公司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能力,牢牢占有已有的市场,不断开拓和占有潜在的市场。企业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企业的实力和企业对市场机遇的判断和捕捉能力,而企业的实力是来源于项目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机遇的判断和捕捉能力是来源于项目部及时准确的信息和良好的业绩,因此要增强企业实力,实际上就是加强项目部的建设,提高其赢利水平,提高其社会形象,提高其市场敏感性,必须对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各类、各层次的人才脱颖而出,为人才创造环境,要给人才适应的土地、阳光和雨露;必须对其建立约束机制,约束项目部必须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市场规律合法经营、守法经营,约束项目部的经营者和广大职工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对其建立风险机制和决策机制,来规范项目部决策层的行为,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回避市场风险。
3.5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的实质是,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技术创新采用从后往前做的模式,即根据市场确定产品,根据产品确定技术和工艺,最后确定所采用的技术是自主开发、合作开发还是引进。
(2)项目施工管理只有在强有力的创新技术的支持下才能得以顺利实施,才能保证施士的质量和进度,才能获取最大经济效益;而且只有掌握了相关的核心技术才能占领相应市场使企业立于不败之地,同时技术创新还为体制创新、结构创新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和保障,是项目施工管理创新的基础。
(3)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创新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越来重要的作用,项目部作为企业的派出机构是企业的分公司,是企业的缩影,代表着企业的形象,体现着企业的实力,是企业在市场的触点,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源泉,因此项目施工管理的有效运作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惟有创新才能使生命之树常青。
3.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三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三)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支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4.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四
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市场科在处部大会上的表态发言稿各位领导,各位同事:我表态发言的题目是《强化监管,创新举措,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2008年以来,市场科在处部的正确领导下,瞄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问题,精心做好各阶段亮点、热点、难点工作,全方位履行科室工作职能,提升房管处在广大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同时,不断强化行业管理手段,更新工作理念,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先后出台了《宿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考核办法》,《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25份规范性文件,着力落实好房产新政,积极促进地方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并采取不定期检查、联合各部门专项检查等手段,加强房地产开发、物业、评估等行业管理的检查力度。尤其是在市区范围内对房地产销售项目实行“棋盘式”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的净化了房地产市场。市场科在2008年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行业管理中一些不规范行为得到了规范,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竣工交付中违规现象时有发生,房地产评估市场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还不明显,物业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都需要我们下大力度去整改去改善去提高。2009年,我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及其他各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今年,我们将积极应对新的经济形势下房地产市场的管理,加强对市区房地产市场信息和基础数据的统计、整合、分析,进一步完善市场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房地产业发展中的动态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整理,对市场状况和发展趋势作出准确判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将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对每个开发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管,及时准确掌握每个项目的开发运行情况。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和群体性事件。
(二)建立房地产预销售资金监管制度。为防止预售资金被挪用,今年,我们将借签其他城市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预售环节监管,建立和推行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建立政府全程监管开发商预售资金使用情况,初步计划拟将开发商的预销售房款存入银行指定账户,对开发商的预售款进行监管,形成对开发企业的引导和约束。
(三)加强维修资金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去年7月1日起,市区调整了维修基金的收缴方式,由专户银行收取维修资金,不再由开发企业代收代缴。为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管理力度,今年,我们将出台《宿迁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申请程序和相关手续等作了详细规定,以便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5.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五
司诉 讼
理由
是什么?
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上来,提高认识,坚决贯彻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强对区市县房地产相关工作考核力度,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三、严格执行房地产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对二手房交易中订立“阴阳合同”等偷逃税款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
四、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五、增加住房用地的有效供给。各区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完善土地供应制度,对商品住房项目,要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及违约责任。对于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未按招标拍卖挂牌文件约定动工建设的单位,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
六、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在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速度,城市中心区年底前提供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2万套,2010年城市中心区安排经济适用房8000户。筹集廉租住房租赁资金3000万元,廉租户实现应保尽保。制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2010年建设1500套公共租赁住房,以后逐年加大建设数量。出台我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办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七、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定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管理的具体措施,提高预售门坎;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八、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坚决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行为,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九、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各区市县要按照市国土房屋局制定的《大连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和房地产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方案》要求,抓紧工作,尽快建立起涵盖所有区市县房地产交易登记数据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系统和数据的集中统一和互联互通,为群众住房消费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
十、加强舆论正面引导。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观念和打击违法投机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营造公开、公正、透明、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6.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六
湘办发〔2008〕18号(2008年11月16日)
为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支持居民购房,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住房建设规划的调控作用。加强住房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住房供应年度计划,有效调节住房供应总量和结构,保持供需总体平衡。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土地供应年度计划,按照适度从紧的土地供应原则和熟地出让原则,安排房地产用地供应年度计划,加快相应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优先安排公共交通,对未完成拆迁或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出让。
二、加大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力度。将住房保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考核范畴,确保责任、机构人员、资金投入、土地供应、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快廉租住房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从存量市场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加大实物配租力度,扩大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11年底前,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其中实物配租保障户数不得低于40%,并逐步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大对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的财政投入,改善旧城区和农村居住环境,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享受廉租住房的优惠政策。省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三、进一步开放房地产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到我省投资兴业。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行政,简化供地、拆迁、报建、交易等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推行项目审批代理制。
四、规范建设项目规费收取行为。对实行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全额交缴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不再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合理控制单宗土地规模,对较大规模的开发项目,可以分宗出让、分期办理相关手续。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报建、施工报建交纳的各种费用延至商品房预(销)售环节统一收取。
五、开放建设项目服务领域。依附行政审批的服务项目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全面放开,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任何部门不得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不得指定机构提供工程咨询、土地转让代理、施工图审查、规划信息服务、房地产评估、地震评估、防雷检测、消防设备采购等经营服务。法律法规要求指定购买和服务的,其价格纳入政府定价管理,从严核定标准。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坚决查处强行推销产品、提供服务和强制收费的行为。
六、降低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比例。建设项目设立资金监管必须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合并管理,资金监管比例从35%降至15%。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延至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时收取。
七、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收取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不得提前收取。适当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负担。凡实行核定征收的房地产企业,适当调整其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试行核定征收。
八、鼓励推行经济适用住房分配货币化。可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由暗补变为明补,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发放货币补贴,允许其购买普通自住房。
九、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作用。大力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积极开展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其首付房款比例最低可调整为20%,贷款最高金额可达4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可延至30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按人民银行通知要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鼓励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房。
十、积极发展个人住房消费贷款。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支持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民工贷款买房。
十一、降低交易门槛。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至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被拆迁入购置住宅,其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交易契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下调个人所得税的附征率;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住房买卖、抵押,除收取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外,不得违规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市州、县市区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属于本级政府的收费减免政策。
十二、培育房屋租赁市场。鼓励业主出租房屋,盘活存量资产,实行房屋出租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税收按综合税率简易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综合税率征收。
十三、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规定可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相关优惠目录,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享受相应财税政策。对采用一次性装修的节能省地型住宅项目,依法享受税收优惠。鼓励消费者购买节能省地型住宅,对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自住房为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免除应交全部契税。
十四、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房地产信贷有效投放力度,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支持经营管理和企业信誉好的开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及边远地区企业发展壮大。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鼓励、支持按照市场运作方式成立住房置业担保机构,为中低收入家庭和进城农民提供住房贷款担保。积极拓展住房消费信贷业务。
十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虚假广告、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加强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建立房地产市场分析和协调决策机制。成立省房地产市场领导小组,指导加强房地产发展战略研究和市场趋势分析,适时调整出台相应政策。各市州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级财政适当安排经费,支持建设、房产等部门建立专业化研究机构,健全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机制,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市场信息。
十七、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协调服务。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矛盾的排查、协调和处理力度,及时解决土地供应、征地拆迁、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配套、旧城棚户区改造、公共交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投资和消费环境。
十八、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全面客观报道房地产市场情况,合理引导住房投资和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7.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七
闽政办〔2010〕7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
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一)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内,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规模,并分解到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结构比例、廉租住房配建比例等控制性指标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住房有效供应不足的城市,要切实扩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经济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量和比例。
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和2010年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计划应于2010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4月10日前分别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土地供应计划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对需要办理农用地转征用手续的,要加快审批工作,确保供地计划落到实处。
(二)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根据市场需求状况,重点加快推出一批90平方米左右为主、12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出让的住房用地要明确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结构比例,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载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划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指标,对不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地产)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开发项目档案,跟踪督促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对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未建、已建未售的普通商品住房项目,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销售。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建设、房管、人防、消防部门以及供电、供气、供水、通讯等行业要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时限,推行并联审批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加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二、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三)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四)继续实施差别化的住房税收政策。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市、县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市场需求情况,对本地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给予购房款适当比例的财政补贴。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监测
(五)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土地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企业闲置地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内容,探索土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2008年7日1日以后出让的房地产用地要严格执行国家新版合同范本的规定,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项目开工、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并督促其按期开工、竣工;违反合同的,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条款进行处罚。对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违约期间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活动。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结合工程建设领城突出问题的排查,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闲置情况的清理工作。各设区市应按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的方法和步骤,将本辖区房地产项目闲置土地的清理结果情况,于2010年7月10日前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六)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许可条件,严格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要结合项目开发进度,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必须按整幢整批办理预售许可,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提供包括合理定价在内的销售方案,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捂盘或拆零分幢分层分单元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对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预售许可项目档案,并将预售许可的项目名称、幢号、房号、面积、价格等信息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预售许可项目批后巡查制度和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同时要加大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力度。对不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和销售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暂停其预售资格,并作为不良经营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曝光。
(七)继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省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同执行监管,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广告和销售合同监管,倡导“重合同守信用”,依法查处房地产拍卖中串标、虚假广告、广告代理单位和发布单位违法发布广告,以及房地产销售和中介经纪中违法合同、不平等
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八)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各市、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及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设区城市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2010年9月底实现与省级房地产市场信息监测系统链接。房地产开发规模较大的县(市)要加快本地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在2010年底前建成,并实现与设区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链接。
各级建设、房地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财政、税务、统计、金融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市场监测分析和动态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研判,并根据新形势适时研究对策措施,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要加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的正面宣传,提高稳定市场信心,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四、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九)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各地要通过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房源。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落实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降低廉租住房准入门槛,并把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无房户纳入保障范围,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加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进度。
各地区适当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有机衔接,实行廉租住房可租可售,经济适用住房可售可租,租售并举。各地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9〕87号),不断完善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推进廉租住房出售工作。廉租住房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的50%以上。廉租住房出售应根据承租人的意愿,实行自愿申请、政府核准制度。廉租住房原则上按成本价出售。各地应抓紧制定并出台廉租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明确廉租住房产权管
理、上市交易、资金管理等相关政策。
大力发展经济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对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发展经济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方式,解决城市中等偏下
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1~2个城市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探索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职工,按其应偿还利息的一定比例进行贴补。
(十)加快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抓紧编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和计划,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我省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和计划,己完成编制的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安排,并因地制宜地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于每年3月底前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同时,积极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增加试点户数。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稳定房地产市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完善相关政策的原则,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监察、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加强检查和指导,督促各项措施和工作目标的落实。
8.推动班组建设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篇八
【摘 要】班组建设是一项筑基工程,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加强班组建设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成就卓越企业的重要抓手。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班组建设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本文通过系统梳理班组建设的核心内容,科学构建班组建设的组织体系,充分利用班组建设的载体,建立班组建设的长效机制,避免班组建设流于形式,切实将班组建设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全面推进卓越班组建设。
【关键词】建设;班组文化;促进
班组作为企业最基层的组织,是企业从事生产技术经营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单位,是企业的细胞、基础。企业要想快速发展,一个活力且具有团队凝聚力和创新力的班组是基本前提,因此搞好班组管理工作,支持信任班组长,并充分发挥班组长在班组建设中的带头作用,才能够让企业的管理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从这点上来看,加强企业的班组建设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十分明显,实际上在企业的品牌建设中同样非常明显,本文通过分析班组建设在发展企业的重要作用,并简单分析了当前企业在班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完善的措施。加强班组建设要重视全员参与,搞好班组成员的团结
班组建设不仅是班长个人的事情,更是班组全体成员的事情,必须要充分调动起班组成员的积极性。一个班组,最重要的就是团结,最需要的就是凝聚力。而关心班员生活是抓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班组成员之间相互团结的纽带。物质生活我们暂且不说,精神生活的贫困也会让人精神空虚,人心不稳,“穷则思变”,但“变”却不一定“通”,所以很有必要加以关心。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在所难免,如果闹着情绪来工作,显然不能很好的完成工作安排,影响工作质量,一些问题就会接踵而来。班长要用心观察班员的状态,及时引导他们正确地看问题,要引导他们做对的事情并把事情做对,在失误和挫折面前,用乐观的心态、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掌握改进之道,通过沟通,自我反省,积蓄经验,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同时可以多多举行一些班组娱乐活动,丰富班员的精神生活。加强班组建设要重视学习型班组的建设
班组建设要持之以恒就必须加强学习,才能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这就要求每一名职工必须加强业务理论、操作技能的学习,提高业务知识技能和文明服务水平;加强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陶冶情操,提升自身修养。用掌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学以致用,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并上升为理论,提出自己的见解。做到有目的的学习,不能只为学而学,防止学习和解决问题相脱离。提高业务素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必要条件和坚实基础。“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所以班长首先得以身作则,有过硬的业务水准,才能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才能比较权威地检查全班人员的工作质量操作规范,才能发现问题并及时准确地处理。班长应以实际行动带动班组成员全面提高业务知识,把知识点尽可能地分门别类,帮助组员熟悉掌握。也可以结合实际工作,有目的的开展如业务交流、技术探讨等活动,使班组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还可以鼓励员工不断地自我充值,不断地丰富文化内涵,那样每个组员都会感觉到其实工作也不是那么枯燥乏味,每一天都是不同的一天,都是上进的一天,是收获的一天,都会感受到成长与发展的快乐。加强班组建设要重视班员思想建设以及搞好群众关系
加强思想文化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必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思想是人的灵魂”。思想健康灵魂才健康。班长要带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轻视自己的能力,也不轻视自己的岗位。其实不管岗位如何,大家都要确信,我们的工作是有利于企业,有利于社会的。要认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以本职工作为荣,以尽职尽责为荣。强化班组安全从严管理,提高战斗力
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做到常抓不懈。班组坚持开展工作标准的规定和“安全互查活动”。对规范班里职工作业行为、提升职工安全技能、夯实车间安全管理工作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具体内容如下:
(1)班组标准的规定工作。班组工作标准是安全标准化管理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班组安全从严管理工作中,统一了思想,使之变为自觉地行动,使班里职工熟悉了从严管理是维持正常工作持续,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是对他们高度负责的体现。
(2)“安全互查”活动,即由不同的工序或岗位间相互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指出该职工的不足和不对,这种活动形式,有利于职工发现一些熟视无睹的安全隐患。以上两个方面贵在坚持。
【参考文献】
9.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九
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企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多,而且越来越大。为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管理水平以及防御风险的能力,以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及公众利益,必须要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严格按照这一规范的内容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与管理。
一、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的必要性
从实践来看,国内外很多曾经显赫一时的大企业、大公司的破产无不与内部控制有一定的关系,比如美国的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桑恩柏格房贷公司的以及国内的一些公司相继破产,这些公司的破产无不折射出内控起因及外部环境规范监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企业实施内部控制,主要是为提高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规范管理行为,堵住管理漏洞,也即提高企业效益。对于企业来说,有的企业现在对内控的态度就是不得已而为之,反正国家有要求,满足外部监管要求大于内部需求,所以才会出现两张皮现象。内控,如果企业内部没有真的想提高管理,再怎么控都是空的。从实践来看,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的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完善和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主要是由当前企业内部控制的客观条件决定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而且企业中的职员对内部控制所起到的作用认识明显不够或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虽然企业制定了适量的控制机制,但由于和企业的实践经营状况相差太大,执行力度不够,因此导致控制制度和执行管理 “两层皮”,根本起不到作用;对于企业内部控制对象而言,对企业控制风险的防范及运行效果的管理并不理想,所以要强化企业内部控制,以改变现状。
其次,完善和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是由企业法人结构决定的。如果企业法人结构不健全,则部门权责就会非常的模糊,激励和约束机制也不到位,部分企业总经理或者董事长之职由一人承担,决策和监督就会混在一起。实践中我们还发现,部分企业董事会掌握在少数的内部人手中,几乎失去了作用和存在的价值。面对以上问题,强化企业内部控制势在必行。
再次,完善和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是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建立的根本要求。目前来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权责分明以及管理科学,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或主要财产的处理等,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作保障;对重大业务、大额资金借贷以及投资融资等活动,也要有制度的约束,以免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企业强化内部控制的关注内容
在强化企业内部控制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形成两张皮,应当立足企业实际情况,与传统的管理理念和模式相结合,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比如人力资源管理、劳务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物资管理、机械设备管理、安全质量管理、战略管理、海外经营、项目管理等,并定期对企业所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将公司层面风险和业务层面风险与流程对应起来,找出关键控制,采取措施。比如人力资源管理过程 中,对于企业而言,应当重视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风险。首先是人才的匮乏与短期缺乏,不仅难以吸收先进的人才,甚至可能导致企业现有人员的大量流失,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人才机制的引进及其发展平台机制不够完善,人员结构安排不合理,导致企业出现大量的人才流失等现象。随着人才市场竞争的加大,人员流动性的增强,企业面临关键岗位人员流 失的风险以及后备人员不足的风险;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高技 能、专业技术或管理人才不足,影响业务的持续发展;其次,企业在劳动报酬与福利待遇方面也缺乏重视,尤其是没有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以致于无章可循,无序状态下的管理机制严重影响了企业员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再次,企业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资金问题,应收账款出现坏账,企业对外投资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合同风险。企业投资信息收集不完整,未能充分考虑投资对象的潜在风险,或从事不擅长领域的投资,造成难以承受的投资损失;投资退出方案不够合理完善,导致公司不能及时止损。以上问题的存在,对企业的发展可能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因此应当加强重视。
企业内部控制是由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控制目标是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财务管理等信息真实可靠,从而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企业内部控制是一种静态的机制和动态的过程,而其终极目标在于实现企业的发展战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内部控制框架主要是风险评估、控制环境、控制活动、内部监督以及信息沟通等五个要素相互联系。其中,控制环境是前提条件,主导着控制理念,同时也决定着内部控制的范畴与结果;风险评估则是重要依据,合理地采取风险控制策略是有效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基础;作为具体的手段,控制活动为风险防范采取行动与措施;内部监督则是企业控制活动的重要保证,评价和监督内部控制系统设计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此外,通过及时的信息沟通,可以保证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效性与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企业内控体系构建的有效策略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是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从企业的发展现状来看,管理者应当对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引起足够的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第一,强化内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首先要推进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的有效分离。科学合理地设立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以及各管理层,加强彼此之间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而且还要在公司规章中明确地规定每一个层级的权限和职责。重新梳理组织机构,规范职能岗位的设置,明确各岗位的权责划分和相互关系,完善制度建设。应当制定详细的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图、职位或岗位说明书以及权限指引等相关文件或内部管理制度,使所有人员都充分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和权责分配情况,明确报告关系。责权利的划分要对等,避免只有权利没有对应的责任和义务的情况出现。此外,还要制定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办法以及临时授权的制度,增加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组织架构上建立一个组织保障体系,具体要建立相应的机构,比如企业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企业各级领导为中心的小组。同时还要建立一个内部控制文件体系,并以此来作为理论保障,具体是严格按照管理要素对其进行分类,对不同的业务流程对其进行有效的梳理,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分析业务流程中的风险点,找到对应的控制措施,有就匹配,没有就建立相应措施。将管理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上,让每个岗位的人员清楚自己的工作是什么,风险在哪里,如何对风险加强控制。
第二,建立内控体系,以流程为载体,辨识流程中的风险环节,优化流程,规范行为,落实风险责任,制定风险的控制措施。企业发展战略是企业的发展方向,内控体系是保证其良好发展的工具。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构建之前,应当重新审视企业的既定战略规划是否有效可行,尤其是业务流程上一定要满足企业管理之要求。企业战略绝对不能只是作为一种文字记录的形式存在,在企业发展规划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企业发展目标;企业业务流程梳理,并非将原来的一切都推翻,而是在长期的运作过程中要对已有的积累全面利用,此时只需优化企业流程即可。通常情况下企业的人员数量相当有限,难以真正避免有些职员身兼数职的情况,此时必须实现不相容岗位的有效分离机制。比如,钱、帐和物的管理要相互独立,管账不管钱、管物不管账。即便不单独的设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也有单独设审计专员,直接对企业的总经理负责。具体业务分工过程 中,不可以由某个人或部门完成专项业务的所有流程,一定要有其他的部门和人员共同参与,从而形成一个比较有效的监控管理机制。分权与集权方面要做到适度的放权,总经理下设总经理助理,主要负责处理和协调日常工作中的一些管理业务,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不仅 有效地减轻了总经理的压力,而且还使总经理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考虑战略发展问题;同时,要激励下属独立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并在下属的能力范围之内放权。实践证明,适度的放权有利于调度下属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对于提高下属的工作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还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发展的经营效果。
第三,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使内控常态化,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日常监督管理是企业进行内部控制监管的重要手段,企业部门主管与工作人员应当在日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执行过程中,要积极地去发现控制缺陷,并及时提出一些改进策略。该监督模式涉及到企业内部控制过程中的基本操作,同时也是一种实践反馈行为。监督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建立健全企业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机制。多数企业实际上都存在着管理层与基层员工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内部控制实际上就是企业全体人员一起实施的过程,要实现内部控制监督就必须由企业的全体员 工共同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地反馈建议和意见;第二种是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沟通交流机制。日常的监督管理主要依据主要是企业工作人员的工作实践反馈,若企业的沟通交流不畅,则信息数据的传递途径就会比较单一,甚至会影响到基层工作人员意见的及时准确反馈,进而降低他们参与监督的积性。因此,建立监督保障机制,使企业内部控制常态化,并且使其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10.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十
发改办工业[2007]19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
盐是人民生活必需品,也是化学工业的基础原料。近期受下游纯碱、烧碱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一些地区出现了盲目扩建、新建制盐项目的现象,特别是两碱行业自建盐场(厂)项目增多。其中,报我委申请核准的产能仅占近两年产能增幅不到40%,造成原盐市场竞争激烈,原盐价格下降到历史最低值,制盐行业增产不增效,刺激了私盐冲击食盐市场。为了避免制盐行业新一轮供求失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盐项目实行核准制。新建、改扩建制盐项目,包括纯碱、烧碱企业配套制盐项目及其他副产盐产品项目,无论投资来源、产品用途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投资建设。
二、两碱工业发展应主要依托现有制盐生产企业,鼓励两碱生产企业和制盐生产企业相互融资,促进制盐行业和两碱行业的共同健康发展。盐业生产布局上,不谋求生产规模的单纯扩大,以可持续发展为主要考虑因素,原则上不鼓励单独新建盐厂。主要依托现有资塬,结合兼并、重组,在资源、原料、运输、市场消费具有比较优势的地区进行改造、扩建。改扩建项目新增能力要和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相结合,并须符合国家有关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密切关注制盐行业发展趋势,正确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需按照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投资体制改革后制盐项目的核准工作,同时对在建项目开展清理整顿。对不符合通知精神的在建制盐项目应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立即停止建设。以上产业政策作为咨询、土地审批、环评、银行审贷时应掌握的原则。
特此通知。
11.选择优秀施工企业,促进房地产项目健康发展 篇十一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宏观经济政策,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建设规模较快增长,有力地促进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但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较小,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增幅较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用地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一)保持房地产开发投资平稳增长。2010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增长25%以上,总量突破500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二)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各地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居民住房需求,科学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规划内容包括:住房供应总量、建设用地总量、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地块、空间布局、住宅套型结构比例和分实施计划等。设区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于2010年4月15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三)调整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各地要根据居民住房需求,确保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并落实到地块,明确各地块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控制性指标。城市规划区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区域内的住宅建设用地,要统筹布局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单宗住宅建设用地7公顷以上的,出让时要留出30%用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根据确定的用途,按国家规定的方式供地。
(四)加强商品住房项目的规划管理。商品住房项目选址要符合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居民居住、生活、出行、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等因素。修建性详细规划要综合考虑城市性质、传统风貌、规划用地周围环境条件,合理布局住宅、公建、道路和绿地,合理确定小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等规划控制性指标。
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
(五)探索住宅建设用地出让综合评标方法。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探索住宅建设用地出让价格、价款缴纳、合同约定开发时限及受让人闲置土地、信用等级等综合评标方法,改变住宅建设用地出让价高者得的单一评标方式。
(六)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要根据信贷原则和监管要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要求。
(七)实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强房地产信贷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项目资本金要求,严禁对不符合信贷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开发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八)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的作用。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使用率。
(九)发挥国家住房税收政策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销售、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小城市单宗土地出让面积不得超过7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14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20公顷。加强对土地受让人的资格审查,不得向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一年以上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发建设的,按合同约定总价款的25%收取闲置费,两年以上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发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
(十一)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条件的项目,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严禁向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主体发放预售许可证。商品住房预售严格按单幢审批,不得分层、分单元、按小区、按组团许可;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城市要实现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
(十二)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完善市场准入与清出机制;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加强住房的质量安全管理;规范项目转让和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坚决打击无资质开发、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行为。
(十三)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代理监管,规范商品房销售代理行为。建立房地产估价行为监督举报机制,依法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费,以及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估价业务、高评低估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十四)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拓展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为业主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服务,提高物业服务的覆盖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按业主的服务需求签订按质论价的物业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标准提供质价相符服务的运行机制。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创建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促进物业服务品质的提升。
(十五)加强新建住宅小区装修管理。建立新建住宅小区装修监管体系,明确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好、管理好小区公共部位和共有设施,保障公共设施不受损害,业主权益不受侵害,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和强行运送装饰材料等干扰业主装修的行为,为业主营造良好的装修秩序。
(十六)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与运行评价体系,监测房地产市场动态;建立商品住房性能评价体系,评定商品住宅性能等级;建立房地产信息公开体系,适时发布产业发展政策、市场运行情况;建立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体系,推动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管理工作;建立物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机制;建立城市房屋拆迁跟踪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项目验收办法》(晋建房字[2005]202号);建立房地产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十七)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查处违规闲置土地,违规用地、囤地、炒地,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坚决打击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和预定、排号、吸纳会员等变相销售行为;深入开展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违规擅自变更规划的查处。
四、加强市场监测和舆论引导,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
(十八)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分析和监测,加快建设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立信息采集、政策及统计信息发布平台,年底前实现县级以上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全省联网。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增幅、商品房建设规模、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商品房销售、存量房屋交易信息采集、分析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和风险预警预报机制,监测房地产市场动态,评价房地产市场运行,评估发展态势,预测未来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
(十九)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房地产开发及住房供应等信息,大力宣传国家及省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严肃处理恶意炒作、误导消费预期等行为,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及违规行为查处进展情况,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
五、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二十)省人民政府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承担落实责任。省人民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组织领导,经常研究市场运行态势,解决房地产市场发展遇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房地产市场秩序。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一级抓一级,加强房地产开发和商品住房销售监管,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查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和预定、排号、吸纳会员等变相销售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监管,查处违规闲置土地,违规用地、囤地、炒地行为。
物价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乱收费等行为。
税务部门要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税漏税的查处力度。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规范国有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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