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文体活动制度

2024-07-28

职工文体活动制度(精选13篇)

1.职工文体活动制度 篇一

职工活动室管理制度

为了丰富公司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和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职工的身体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活动室是公司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各项文体活动,促进全民健身的阵地,是陶冶情操,促进团结,增加友谊,强身健体的公共场所,是开展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共同提高的园地。

二、职工活动室配有各种体育器材,可以开展乒乓球、健身等活动。

三、自觉爱护室内活动器材和各项设施,不准乱丢乱放,不准在球台上和墙面上乱画,不准坐在或站在球台,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四、凡在活动室参加各种活动的人员,应讲文明礼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讲究公共卫生,应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

五、各部、科室、子公司在非开放时间需要开放时,须提前一天向公司办公室提出口头申请,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登记办理。

六、建立活动室登记制度,确保活动室各类活动器材完好无损。

七、注意保护室内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果皮、饮料瓶等废弃物。不在室内争吵打闹,不高声喧哗,不在室内吸烟。

八、节约用电。活动结束后,要随时关闭器材的电源;要注意关灯、关风扇,并关好门、窗等。

九、非开放日进行活动的,由申请人负责打扫、清理活动室的卫生,并保证各类器材的完好无损。

十、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活动室器械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保证器械的正常使用寿命。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活动室的管理与服务、清洁卫生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公司全体职工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十一、开放时间:每周星期

二、星期五下午2:30—7:00开放。

2.职工文体活动制度 篇二

关键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调控手段, 而医疗保险又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 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制度能够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并积极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想要切实保障患者的健康利益, 满足其医疗需求, 并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不断健全革新现行的医疗运行模式势在必行。在医保制度改革的推进中, 医保新政策的出台, 各种阻力矛盾不断涌现。 如何应对这些全新挑战, 克服障碍关系到高等院校医改政策落实推进等现实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与经验, 对医保管理制度进行探究。

一、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推进医疗制度改革难度大

改革势必遭遇阻力, 实现医疗制度的改革从来就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之前, “公费医疗”政策早已根深蒂固, 医疗体制弊病显著, “一人公费、全家享受”“小病大治”现象普遍存在, 这无疑是对国家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 导致国家财政重负不堪。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国家进行医疗改革势在必行。然而, 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老龄化日益严重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医疗保险制度的供需矛盾。欲颠覆传统医疗保险制度, 实施医疗制度改革困难重重。

(二) 管理医疗机构难度大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载体是医疗机构, 它是医保政策执行和医疗费用控制的中心。切实有效地加强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 才可以制止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 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进而保障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

医疗保险机构跨越到卫生行业的医疗机构全新管理机制中去, 对医疗行为实现及时有效的监管。既保证医疗保险政策的执行的规范性, 又要保障覆盖范围的时效性。在此过程中, 医改机制的推进, 会使医务人员收入受限, 对政策学习心生抵触。参保人员对医疗保险政策的抵触或生疏, 一定程度上参保人员的福利得不到保障, 激化矛盾, 从而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进程。

(三) 医疗保险体系不完善

传统的公费医疗制度, 职工无须缴费, 按需即可享受单位报销。而医改环境下, 个人与单位都须缴付医疗保险资金, 并构成个人账户和统筹资金两部分。个人和单位缴费随着物价和医疗环境变化而波动。我国尚未建立有效的调整机制, 各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秉承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规定了医疗保险支付类别、报销比例、大病理赔限额, 然而支付类别范围狭窄、报销比例偏低、最高限额不足以支付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类别限制, 无法满足广大经济水平迥异的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医疗开支与医疗服务质量的矛盾日益突出。

经济效益好的单位希望为职工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险服务质量, 而效益较差的企业则连基本的医疗保险费用也难以缴纳。我国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老龄化日益严重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医疗保险制度的供需矛盾。医疗开支日益庞大, 使企业和政府不堪重负。 医疗保险的体系不完善, 如何既保障人员的福利, 又兼顾企业和政府财政负担, 将是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

(四) 职工参保率低、弱势群体参保难

职工医疗保障制度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的保障制度, 并使之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

保险法规定, 为保障职工的基本权利, 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该参加医疗保险。然而, 现实并非如此。不少企业单位凭借各种借口与途径推诿责任, 医疗制度并未真正落实到不小比例的职工身上。他们依旧是医疗保障对象的边缘人物。一是个体户或私营企业谎称经营不佳企业亏损, 借口拒绝参保;二是失业人员拒绝参保, 生活维持艰难, 无法缴纳高额保险费;三是个别单位善于钻营, 利用劳工法律意识淡薄, 为一己私利节省开支不参保。

弱势群体主要指以下几类人群。一是经济不景气企业的职工。 企业效益不佳, 职工有待享受应有的医疗权益;二是低保对象,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还未覆盖到城市低保对象的范围。这部分群体本身没有收入, 勉强维持生计。一旦患病, 高昂的医疗开支让这些低收入人群、体弱多病者也难以承受。

(五) 医疗保险制度立法跟医疗行业的发展不同步

中央与地方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支付等管理至今尚未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目前的规定多以行政性政策为主, 极不规范合理, 立法层次偏低, 不具备法律权威, 这种形式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很难满足快速发展的医疗需求。

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 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

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 离不开资金的支持。为积极有效地推动我国医保事业的发展, 政府可采取下列途径, 筹集资金。

1.发展多层次的缴费模式。一是针对应参保的政府拨款的企事业单位, 可采取强制性缴纳措施督促缴费;二是针对私营企业、 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 鼓励当地政府适当政策倾斜, 支持其构建灵活的缴费模式, 提升其参保积极性。

2.加大政府财政投放力度。针对濒临或已破产的国有企业, 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转让国有资产和破产清算等行为, 政府财政投放力度鼓励资金投放到医疗保险基金当中, 及时填补医保基金缺口, 切实保障职工医疗权益。

3.发行医疗保险的短期债券。医疗管理机构利用积累基金进行投资升值。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 推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 以拉动内需, 进而推动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确保医保资金收益及资金链的稳定增长, 摈弃风险投资, 科学合理投资。

(二) 加强沟通协助、理顺供需保三方关系

合理调整医保体系中供需保三方矛盾, 医保患者作为需方希望付出最少费用得到最优质服务质量, 受到素质觉悟的限制, 可能突破道德底线, “搭顺车”“冒名顶替”现象层出不穷。医疗机构为保方提倡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超支不补”的原则, 采取多种控制手段, 医疗活动过程中, 医保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 保方依据年终考核方案拨付医疗费用, 最终达到挟制医疗机构的供方;供方存在医疗滥用药物、重复开药等。为避免医患矛盾激化, 医务人员须正确领会医保政策, 及时调整医疗运行模式, 保障医保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供需保三方应明确自身的义务责任, 建立合理健康相互制约关系, 以防逾越医疗制度的漏洞。

(三) 政府政策的倾斜与扶植

保障制度的目标是使之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然而个别因为企业效益不佳, 影响职工享受医保权益。困难职工不堪重负, 若让其免费参保, 一旦有失公允, 势必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地方政府尝试多种形式的改革方案, 但并不奏效。弱势群体平等享有医疗保险制度, 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所在。

(四) 从法律角度完善医保制度

中央与地方对医疗保险费用的征缴、支付等管理至今尚未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目前的规定极不规范合理, 并不具备法律的权威, 因此, 健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员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势在必行。在立法过程中, 应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 明确立法范畴、划定立法内容, 保障参保人员的平等权益。

三、结语

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老百姓就医看病提供健康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革新与进步, 医疗政策的有效实施, 对人民群众和国家社会至关重要。只有医疗保险制度有效实施, 人们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老百姓安居乐业, 才能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谭有土.社会保障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1997.

[2]多吉才让.新时期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5.

3.推进职工持股制度 构建企业和谐 篇三

【关键词】 职工持股;治理结构;和谐企业

职工持股制度,是指一种企业大多数职工以某种方式持有本企业股份,以此分享企业剩余,以某种方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有条件退出的股权激励制度。如今职工持股制度已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采用。除了美国盛行职工持股制度外,还有50多个国家都在大力推行该制度,职工持股已经成为了一种国际性的发展趋势。企业是社会机体的经济细胞,企业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本质上来说,企业应该是一个具有和谐性的组织形式,其和谐性表现在企业各个系统、各种要素之间的有序性、一致性和协调性,主要是指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和谐。当前,有关构建企业和谐的论述、观点很多,各有其值得借鉴之处。构建企业和谐的一个很好的途径就是职工持股制度的建设,职工既是企业和谐的主体,又是企业和谐的创造者,有了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企业和谐的建设才有根基和依托。

一、职工持股制度可以促进企业治理的科学化

1.职工持股促进了企业股权进一步的多元化,为企业的科学治理提供了前提条件。使企业现有各生产要素(资金、土地、劳动、管理、知识产权等)成为资本组成部分,使一元化股权变为多元化股权,是企业科学治理的前提。通过职工持股方式实现企业股权的多元化,是一条切实可行的途径。一方面企业职工入股实现股权多元化,操作比较简单,渠道比较畅通,形式灵活多样;另一方面职工成为企业的股东,又参与企业的经营,将其利益与企业的效益直接挂钩,使职工能更好的从企业长远利益而不是个人短期收益来考虑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作出更合理的决策。这种不同经济性质、层次之间混合型的产权主体多元化,就可以从本质上落实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健康地发展。

2.职工持股对于股份公司内部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各个机构的科学决策以及有效运转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公司股东会而言,没有实行职工持股的公司中,职工虽是股东的社会伙伴,无权主张自己是公司的所有者和共有者,也无权参与股东会的决策程序。多数情况下,股东与职工的利益诉求是大相径庭,经常是职工的合理要求得不得股东会的认可,股东会做出的决策又遭到职工的反对,不断的矛盾冲突破坏了企业的和谐发展。实行职工持股制度,职工通过手中的股权可当然的进入股东会,选举职工信赖的董事长、董事,监督董事、总经理的经营活动,就公司某些重要事项参与决策。总之,在与其他股东共同参与的过程中,平衡相互的利益关系,使得决策更科学,执行起来也更能得到职工的支持。

对于公司董事会而言,在缺乏职工股权的情况下,董事会做出的决策,一是由于往往忽略职工的利益所在,不能更多的从职工角度出发来考虑问题,挫伤职工执行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职工的配合,董事会的决策则不能有力的贯彻执行;二是由于董事会中缺乏职工董事的参与,许多决策不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甚至发生错误,也是常有的事情。职工持股制度下,作为资本所有者的职工就可以顺理成章的以个人或者职工持股会的代表名义进入董事会参加决策过程,使得董事会的运转更科学化和富有效率。职工代表更能了解广大职工的要求和心声,作为最基层的员工,也更能了解企业最基本的情况,可帮助董事会做出更有利于企业发展,更能调动职工积极性而去认真贯彻执行的决策。

对于公司监事会而言,在目前我国很多公司中,职工监事往往是由董事会或者董事长任命,在国有公司中也是常常由党政干部、工会代表担任,这并不能真正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大多数股份公司监事会的所谓‘职工代表由非由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工会代表出任,这使立法者的真正意图并未得以实现”。甚至监事会的作用成了纯粹对股东利益起安全保障作用的专业机构。在实行了职工持股制度以后,以职工股权为基础,适当增加职工监事的名额,进一步加强职工监事在监事会中作用,平衡职工监事、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的权利,加强普通职工的监督权,更好的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这也是公司监事会能够切实发挥作用,高效运转的重要条件。

二、职工持股可以极大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和谐快速发展

1.作为一种股权激励制度,职工持股制度将职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联系,增强了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职工一旦持有企业股份,就拥有了两个身份: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资本所有者。于是在分配上,既有劳动收入,又有股票分红、派息等形式的资本收入,一旦企业经营不利,职工的劳动收入不仅要减少,其资本收入也会随之降低,还存在股份本金无法收回的风险,这就使得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就更近了一层,职工增加了对“自己的企业”的认同感。在科技不断进步和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两个重要的因素:质量和创新。要做到这两点,仅仅依靠传统的监督和考核手段是难以奏效。尤其是在企业的创新方面,必须依靠职工高度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在职工对企业建立了高度的认同感后,这种要为“自己的企业”而努力的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就会被最大限度的激发出来。

2.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拥有了参与企业事务管理的所有权基础,有利于职工更多的介入企业内部事务,提高职工参与的力度和积极性。职工持股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促进职工对企业管理事务的参与,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职工持股实现了将经营管理权从资本所有者手中部分分离出来与劳动者相结合的目的,被誉为对抗性最小的职工参与方法,对职工参与管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关键作用”。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有了参与企业管理的物质基础---手中的股票,这有利于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在企业的决策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作为职工代表,也能更多的反映广大职工的利益和要求,激发职工参与的热情,化解劳资矛盾,形成企业内部和谐的氛围,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3.职工持股强化了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有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在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拥有具有丰富管理经验和高技术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而企业在这方面也不得不付出高昂的引进和培养费用。一旦这些人才被竞争对手挖走,就可能导致关键性的商业、技术秘密的泄漏,也意味着企业在这方面的投资付之东流,这对企业的打击是致命的。能否留住人才、如何长久的留住人才,稳定职工队伍,是成败的一个关键问题。在职工持股的情况下,职工持有了本企业的股份,就不会轻易离开企业。一方面他的离开就意味着手中股份及其收益的丧失,尤其是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可能持有相对较多的股份,离开意味着自身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只要在企业努力工作,企业发展了,就会有更多除了工资之外的股份收益,这也是促使他们留在企业里的一个动力。

三、职工持股制度能更好的促进企业的公平,创建企业的和谐

1.职工持股加强了职工对企业事务管理的参与权,体现了职工在民主权利上的公平。前面我们讲到,职工持股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提供了所有权基础,也改变了职工的地位。职工由单纯的劳动者、受雇佣者变成了身兼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两重身份的人,这就使得职工在参与企业事务的管理上有了进一步的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据。于是,职工在实际的地位上有了提高,在维护自身权益上有了保障,在劳动过程中从被动的服从者变成了积极的参与者,民主权利更显平等。

2.职工持股增加了职工的收益,体现了收入上的公平。职工持股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增加职工财富,就处于弱势地位的职工而言,其工资收入难以和企业的资本收入相比,这势必会造成收入两极分化的情况。职工持股则使职工也可以凭借手中的股份获取一部分工资之外的资本收入,增加自身财富。职工持股可以使企业、社会经济增长的利益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分布,使得更多的人享受到经济增长的益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之间的矛盾,也缓解了社会贫富差距的矛盾。

3.职工持股与社会福利和养老保险计划相结合,体现了生活保障上的公平。职工持股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它的福利性,它为职工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退休后的生活来源上提供了进一步的保障。也就是说,除了可以享受社会统筹的工伤、养老保险以外,职工还可以凭借手中的股份来享受到企业增长带来的资本收益,大大增加了这部分弱势人群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的稳定性。

四、完善和推进职工持股制度,推进企业和谐的构建

在我国,职工持股是一个备受理论界关注而又饱受争议的事物。它有过蓬勃发展的辉煌时期,也曾有过被政府叫停而转入低潮的阶段。曾被理论界热议推崇,也曾被人们质疑责难。就目前而言,由于职工持股制度本身仍存在诸多问题,要使其在构建企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还必须进行大力的建设和完善。

1.加强职工持股制度立法,为职工持股制度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规范大多为地方性法规,法律层次低,运作混乱。在实践中遇到的许多问题都起源于职工持股与现行政策、法律的矛盾和冲突。建议国家出台统一规范的有关职工持股制度的法律条文,实行统一管理。这方面立法的条件应该说已经成熟,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有关职工持股的法律条文可资借鉴,另一方面我国各地方政府相继颁布了一些有关职工持股制度的暂行管理法规,加上各地企业经验总结,已经提供了国家立法的基本素材。

2.加大企业中职工持股的比例,加强职工与企业的资本联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企业职工持股比例偏低,使得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不高,难以调动其积极性。研究表明,职工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达到30%以上,职工从产权主人立场上才会产生对公司的认同感。建议对规模较小、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持股比例加大,可以达到甚至超过50%的比例;对于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职工持股的比例不应超过50%,但也不能太小,如小于30%。

3.推进职工持股会的建设,明确其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职工持股的实践经验表明,职工持股会是克服职工持股运作中诸多弊端的有效措施。职工持股会作为全体持股职工的代表,更有利于职工参与企业的管理,帮助企业科学决策;有利于职工股东权益的保护,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目标;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团体意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当前来看,职工持股会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性质的定位。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关于职工持股会的法律性质,立法上赋予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将其作为独立的投资主体是较好的选择。建议在法规中应明确表明“职工持股会是专门代理企业内部职工认购公司股份,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对内部职工股进行管理,维护出资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

4.注重“不歧视原则”,做到公平运作。注重企业内部持股的合理性,注重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问题,在普通职工与管理层和股东之间明确“不歧视”原则,鼓励普通职工多持股,合理调整利益关系、理顺收入分配秩序,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

4.“职工之家”活动室管理制度 篇四

“职工之家”活动室中心职工活动场所,为了加强管理,保障活动室的职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遵守。

一、活动室只向中心职工开放,严禁外人进入。

二、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8:00—20:00(根据季节变换进行调整),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20:00。

三、活动室按规定的时间开放,不得在上班时间入内,不得超时逗留。

四、活动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负责做好维护和活动用品的保管。

五、使用活动用品要遵守使用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六、活动期间注意安全,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管理人员,不得违规操作。

七、严禁将活动用品、擅自带离活动场地或任意挪动,以免损坏或丢失。

八、要爱护室内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大声喧哗。

5.职工文体活动制度 篇五

一、活动室作为学校教职工文化、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以满足教职工文化娱乐活动为基本职责。同时,也为学校对外交流、活动服务。

二、活动室由工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由总务处负责。

三、活动室对我校教职工开放,非本校人员未经许可谢绝入内。

四、活动人员到活动室要保持良好形象,文明礼貌,自觉遵守活动秩序,保持卫生,并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工作。

五、活动人员应爱护活动室所有活动器械与设施,健身器械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杜绝粗暴行为。无故损坏,照价赔偿。活动室各种设施概不外借。

六、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结束后关好电源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设备故障性损坏要及时向校工会报告。

七、活动室开放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1:30~2:30:下午:5:30~6:30。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分校工会

6.职工文体活动制度 篇六

我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要三大类险种, 而其中医疗保险则是保障范围最为宽广的一类。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的同时,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随之快速稳健地建立起来。以医疗保险为例, 由于医疗保险的保险内容多而复杂, 因而为了保障其顺利运行就必须建立起相关的管制制度。就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而言, 由于传统意义下的医疗保险制度无法迎合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与模式, 因而保险业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关于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之间相互结合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这种便利式的医疗保险制度无疑为城镇职工带来了又一重的医疗保障, 但是该制度在一些细节问题上仍旧存在着几点缺陷问题, 文章将就其缺陷展开具体的分析。

二、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缺陷

(一) 制度覆盖范围不够广

目前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涉及的具体参保人员并不是包含了所有的城镇居民在内, 也就是说, 该项医疗保险的具体覆盖面范围是不够宽广的, 具体的覆盖程度比不上原来的公费医疗制度以及劳保医疗制度。在我国经济体制进行整体改革之前, 由于城镇居民多数隶属于一些企业、事业单位, 因而这种结构单一的所有制反而能够保证多数城镇居民得到医疗保险, 但是目前随着经济体制发生改变, 所谓的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的范围相比差距较大, 在公有制为主体以及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结构之中, 不少城镇居民是隶属于非公有制的企业单位的, 而这部分城镇居民便无法享受到该种险种, 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此可见, 该种保险制度由于本身覆盖面上的缺陷导致了很多非公有制单位的城镇职工没有参保资格, 且另一方面, 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所规定的具体参保对象是不包括职工的直系亲属在内的, 因而总体上能够享受到该险种的居民人数就再次受到限制。

(二) 无力缓解人口老龄化所造成的经济压力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 都将养老保险视为其主要险种之一, 而其原因便是人口老龄化趋势已然是世界公认的一个事实。就我国而言,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 国内城镇居民将面临着巨大的养老问题, 而购买医疗保险以及具体的养老保险也成为了很多城镇居民的自我养老保障措施。但是就目前针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情况看来, 虽然该医疗保险险种同时附带了储蓄性质, 能够满足一些城镇职工的养老储蓄需求, 但是从整体上来看, 该险种并不能有效地缓解由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经济压力。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所以无法从经济角度来解决居民的养老需求, 一是因为该险种制度主要起步于一种“未富先老”的国情, 而是因为该险种制度本质上是通过代际转嫁的方式来实现了对于城镇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经济转移, 也就是说本质上上一代人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是需要由下一代人去承担的。

(三) 导致经济风险转向医疗服务的供给方

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中, 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很多城镇职工可以利用医疗保险来减免很大一部分的医疗支出, 但是一些居民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仍然被迫拖欠具体医疗单位的费用, 这就世界导致了医院本身的经营成本大大增加, 且也导致了易患之间的不和谐的紧张关系产生。这种情形之下, 我们可以发现由病人拖欠费用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将直接转移到医院, 即医疗供给方这一边。而这种经济风险的转移不恰当性, 不仅仅导致医院可能由于亏本经营而无法继续提供医疗服务, 也可能破坏社会和谐关系, 致使医患纠纷频发。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看来, 这种由病人拖欠费用所导致的经济风险应该是由国家来负责, 而不应该涉及到提供医疗服务的医院一方。在具体的医疗体制中, 城镇职工将通过建立独立的个人账户来结算相关医疗支出, 而目前当城镇职工所花销费用超出一定的限额费用时, 往往是需要由定点医院一方来承担这种经济压力, 于是当定点医院的保险费用出现超支情况的时候, 医院本身将入不敷出, 无法继续维持医疗经营。因而, 这种存在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对于经济压力转嫁不恰当的缺陷继续得到改善。

三、结论

综上所述, 我们发现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着不少缺陷, 而为了能够尽早解决这些问题, 从而提高该险种的实际服务效率, 我们应当鼓励相关管理部门通过采取具体的措施来逐渐完善其机制。就本文所提及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经济风险转移不恰当问题而言, 当经济风险将来正式地从医院一方转移到国家一方的时候, 为了能够保证国家有关财政部门的收支平衡, 就应当及早建立起一种合理的医疗费用的筹措机制, 通过拓展其筹资来源来帮助政府部门增加医疗保险基金的总收入, 从而能够缓解其可能面临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 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之下, 我们也应当鼓励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 从而促使相关医疗机构能够在一种公平竞争的市场良性压力之下提高其本身的医疗服务质量, 在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前提之下为城镇职工来带最好的医疗效果。最后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过程中, 不应该忽视制度本身所应具备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要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完善该险种的服务要素, 从而从根本上保证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险利益。

参考文献

7.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尚有难度 篇七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国务院2007年发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并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施行6年来,职工休息休假情况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但总体状况并不乐观。

一是没有休假的。相当一部分企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没有实现休假制度。目前劳动力市场总体上供大于求,职工个人在企业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即使知道有休假的条例规定,也不敢轻易提出休假的要求,怕穿小鞋或者丢饭碗。这种现象比较普遍,职工休假的权利没有得到切实保障。

二是假没休够的。按照条例规定,根据职工工龄长短,每一年可分别休假5天、10天和15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内)。但事实上,在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较好的机关、事业和部分团体单位,能够按上述规定把假休满的职工实在太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往往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一年内象征性的休息三、五天即可,有的甚至多年没有休过一天假。

三是不愿意休假的。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补偿。对于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工资报酬。因此,有的职工因经济利益的刺激,愿意多领取报酬而主动放弃了休假。

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欠佳的弊端

多种因素的融合,使职工休假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弊端至少有三。第一,不利于身心健康。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是国家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举措,劳逸结合、张弛有度符合人的身体心理的发展和成长的需要。第二,不利于扩大消费。大量情况表明,职工休假期间,很多时候会外出旅游,旅游产业对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作用明显,如果全国每年每个职工都能坚持年休假,这对经济增长不过分依赖于投资、促进经济转型很有好处。第三,不利于亲情培育。职工休假能暂时放下手中的工作,多些时间陪伴亲人,利于亲情的培育和家庭的和谐。人生短暂,社会竞争激烈,我们都忙于生计、行走太快,有时需要在途中停下来歇歇脚,看看路边的风景,陪陪身边的家人。

如何更好地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保障职工休息权利的重要渠道,让我们共同呼吁努力,把这项关注民生、各国普遍使用、科学人性的好制度落在实处。

首先,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也有“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等提法,何不进一步树立“健康中国”理念呢?中国人被称作东亚病夫的日子一去不复返,随着国力的增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也应该有大的提升。

其次,领导干部带头休假。从中央、省领导率先做起,以平常人的身份坚持休假,并把休假情况见诸新闻媒体,起示范和导向作用。美国总统布什、奥巴马和家人在戴维营或德克萨斯州、马萨诸塞州度假的新闻时常被报道,但从未听说过中国领导人的休假度假情况,如果中央政治局领导带头休假,无疑将是另一番景象。

最后,部门加大监督检查。人事、劳动部门要对机关、企事业、团体实行休假制度加大监督检查,设立有关投诉举报电话,对执行较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奖励,不鼓励不提倡职工多领取经济报酬不休假的做法,并从政策规定上加以约束和限制。

8.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制度 篇八

2.保密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接受职工(代表)质询时,要按照信息有序披露原则,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涉及的公司商业秘密。同时不得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员泄露。

3.报告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遇到工作受阻、待遇不公等情况时,有权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

4.委托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或者公司董事、监事代为出席,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5.培训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自觉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公司要创造机会,安排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职培训。

6.述职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至少一次。报告内容或者提纲应当提前一周告知职工(代表)。

7.评议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在认真述职的基础上,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予以答复,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

8.奖惩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要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考核,实施必要的奖惩。对履行职责好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对不称职或者有渎职行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进行撤换或者罢免。

9.职工食堂就餐制度 篇九

为提高职工生活质量,规范食堂就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职工食堂每日只供应中餐和晚餐,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用餐规定,请各位员工按上班作息时间就餐。

二、公司职工进入食堂就餐一律在餐厅窗口按序排队打饭、打菜,服从食堂管理员和炊事员的劝告,不得争先恐后,不得敲盆喧哗。

三、未经领导许可,不能随意进入厨房,拿取碗筷或打饭。

四、除上级来人用餐需要相关人员陪同饮酒外,其他人员均不允许饮酒。

五、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舀汤。不得造成浪费,浪费者将给予严重警告和严肃处理。

六、职工用餐后的餐具洗净放到食堂指定地点,不得将餐具刮摆乱放。

七、食堂餐厅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八、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监督,爱护炊餐具,讲究道德,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管理或服务有建议或意见,可向办公室提出,不得与食堂人员争吵或打架。

九、就餐人员不允许把食堂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自领的除外),更不允许在上班前、或上班时将餐饭或糕点带到岗位或办公区域食用。

十、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办公室有权给予处罚处理,从当事人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或除名。

10.职工文体活动制度 篇十

国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以《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法律依据,本制度关键点有六个方面:覆盖范围、保险缴费、保险支付、资格条件、保险水平和保险调整机制。具体结构和内容简述如下。

1.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企业及其职工”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办法有所不同:

“城镇各类企业”按本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为职工缴费,缴费计入“统筹账户”,城镇各类企业中的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计入“个人账户”。企业与个人合计费率约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8%。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完全由个人缴费。由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收入比较难统计,就规定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统筹账户”,8%记入“个人账户”。

名词解释: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参保人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缴费基数,通常规定为参保人上一年的工资总额。如果按月缴纳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就是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比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费率为8%,那么当月参保人所要缴纳的保险金额就是该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

退休金从“社会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个账户中分别支出。

由“社会统筹账户”支付的养老金称之为“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乘以累计缴费年限。每一缴费年限计一个百分点(1%),缴费年限越长,百分比就越高。

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养老金称之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其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支付办法相同。

名词解释:

1.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等于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即由社会统筹账户支付的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即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养老金。

2.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3.视同缴费年限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以前,在养老保险旧制度覆盖范围内的职工的工作年限。职工过去的工作年限被视同为缴费年限是对“中人”以前收入被“扣除”的公平补偿,是对“中人”社会保障权益的认可。

4.老人、新人、中人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从老制度向新制度转型后产生的概念。

(1)老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以前的退休人员。

(2)新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以后的参保人员。

(3)中人:《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年)实施以前已参加工作(保险),实施后才退休的参保人员。

由于中国各地实施养老保险新制度的具体时间不同,各地确定老人/新人/中人的年月也有所不同,有的在1997年之前,有的在1997年之后。老人/新人/中人的划分以各地实施新制度的年月为准。

5.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实际上就是职工退休后的平均余寿。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实际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比如:退休早计发月数就大,退休晚计发月数就小。

6.缴费工资指数

指职工本人缴费工资(a)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A)的比值(a/A)。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本参保职工缴费年限内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

四、资格条件

参保人退休后要领取养老金需要同时满足“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两个条件:

1.缴费年限

缴费15年以上。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有退保、续保和转保三种选择:第一,退保——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养老金一次支付给本人;第二,续保——在已缴年份的基础上续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三,转保——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退休年龄

男性年满60岁,女性50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55岁,女45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退休年龄为男50岁,女45岁(公务员/事业单位女性55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所不同)。

五、保险水平

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其基本养老保险目标替代率为58.5%。

六、保险调整机制

11.如何搞好煤炭企业职工文体活动 篇十一

一、深入基层, 了解职工思想动态

煤炭企业的大部份职工, 都生活在最基层, 作为工薪阶层, 除了上班时间外, 多数人只有靠在打牌、喝酒等混日子, 过着整天无所事事的生活。所以, 我们基层工会就应该深入职工中, 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 多组织职工搞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将他们从单一的业余生活中解放出来, 为他们提供多方面的、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这就需要我们各基层工会文体中心把职工组织起来, 搞一些有利于团结、健康的文体活动, 既丰富了职工的文化生活, 又锻炼了职工的身体, 让他们在活动中感受到只有健康的活动才能陶冶情操, 才能过上和谐的生活。还可以举反面的事例来说明问题。比如:某人因不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 靠打牌、赌博、酗酒来麻醉自己, 结果在工作上出了安全事故, 弄得妻离子散。让大家从中吸取教训, 转变思想观念, 都积极参与到有意义的文体活动中来, 从而拒绝了非法活动的引诱。

二、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各单位的基层工会文体中心的成员, 要认真抓好职工的文体活动, 这种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可以组织在室内, 比如:下橡棋、围棋、打麻将、读书看报、打扑克、打乒乓球等;在室外, 可以打兰球、羽毛球, 跳绳、排球等。还可以利用周末组织职工进行野外烧烤等活动, 既让职工身体得到了锻炼, 也为和谐矿区的建设作了贡献,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职工的文体活动项目也在不断的增加, 如书法比赛、摄影比赛、鼓励发明创造等, 这些己经渗透到职工的业余生活中, 把这些日常看似有些难度的活动, 与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结合起来, 也可请教专业人员进行讲解, 让职工多有一些学习的机会, 将所学得的知识丰富到业余生活中。工会是家, 主席是妈, 基层工会的主席更是职工所依赖的娘家。当好职工的娘家人, 就要为职工办实事, 时刻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基层工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找一个好的新闻由头:借助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 将活动的消息发布出去, 这样有助于提高职工搞好文体活动的积极性, 还可以组织职工搞一些感谢社会活动, 比如帮扶贫困学生等, 让职工有一颗感恩的心, 懂得知恩图报, 这一点也相当重要, 让他们在开展文体活动的同时, 学到许多的社会知识, 这对每一个人来说, 都是一笔财富。另外还可以组织职工搞一些联谊会, 让职工自己表演节目, 如卡拉OK比赛、舞会、猜谜语等;还可以组织一些有趣味的安全知识抢答赛, 寓教于乐;基层工会发些小礼物作为奖励。

三、将活动提高到一个高的层次

基层工会文体中心可以向上级工会提议, 要求企业拔一定活动资金, 开展一些有趣味活动。如职工谁过生日, 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 既经济, 又实惠。还可以组织一些大型的文体活动, 将基成的职工召集起来, 分成若干小组, 可以进行篮球比赛、书法比赛、象棋比赛、乒乓球比赛、拔河比赛等, 设立多种奖项, 提高大家的兴趣, 让他们将工作和学习溶入到活动中来, 不要将活动当作一种目的, 要当作是大家公平竞争的一种手段, 在整个活动中, 偶而大家是独立的, 有时大家又是团结协作, 培养大家团结协作的团体精神也相当重要, 这也能体现基层工会的组织能力, 有些平时不爱说话的职工, 把他们组织起来进行演讲比赛, 以此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 也可将平时在工作中有些小误会的职工组织起来, 让他们参加协作项目的比赛, 让他们明白一个道理, 在工作中同样需要互相协作, 才能将工作完成到最好。多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 能增进同事之间彼此的友谊。

四、制定整套活动计划提高职工参加的兴趣

12.“职工书屋”借阅制度 篇十二

一、所有图书借阅者仅限本局在职员工及离退休人员。

二、公共参考图书、辞典、珍贵图书概不外借,如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借阅者则通过正常借阅程序且当天归还。一般书刊、报纸可随意阅览,但不能撕剪,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

三、每周五15:00—16:00为图书借阅时间。

四、员工在借阅书藉时须做好登记征得图书管理员同意后方可外借,每次最多借阅一册,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周,若未能读完需办理续借手续。

五、员工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如发现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一处扣款10元;归还图书时,发现图书丢失,应及时向图书管理员申请核销,照价赔偿;如员工逾期60日未归还图书,视为图书自动出让,按书价的2倍赔偿,由局财务代扣。

13.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篇十三

为了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管理,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3、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

4、学xxx省委、州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

5、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学习形式

1、学习采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无特殊情况,每周一为集中学习时间。

3、每周一下午安排业务学习,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由监察局局长主持,办公室组织,各室确定学习重点;安排政治理论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组织,学习内容根据计划和实际需要确定。

4、党支部要对学习理论作出计划,委局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全体干部职工都要有学习笔记,并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党支部负责不定期地检查,并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

5、组织开展“月月讲坛”活动,结合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分别就党建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作为主讲内容,统一拟定题目,每月确定2名干部做专题演讲,确定1名班子成员、1名科室主任、1名副科级检查员或监察员、1名一般干部进行点评,从 宣讲人言谈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内容是否新颖、中心是否突出、思路是否清晰、是否偏离主题等方面进行详细点评,由办公室负责做好记录,以便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和弥补不足,并将此项内容列为干部职工考核的依据。

三、学习要求

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学习纪律,学习时要聚精会神,善于思考,不会客,不办公,不看与学习内容无关的报刊杂志。一般情况下不请假、不缺席,实行学习考勤制度。

2、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完后撰写心得体会。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严格管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要求,依据《卓尼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签到制度,每天上午8时30分前、下午2时30分前在办公室签到,之后为迟到;上午12时、下午6时前无故离岗者,按照早退计。

二、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不得无故早退、迟到、旷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对待。

三、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必须在事前按下列要求向室、局、委领导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单:

1、一般干部因事因病请假3天以内的,向本室主任请假;4—5天的,经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6—10天的,经室主任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

2、科室主任因事因病请假5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请假;因事因病请假6-10天以内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签字批准。

3、领导班子成员因事因病请假必须由主要领导批准。

4、凡因事因病请假10天以上者,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备查。

5、丧假、婚嫁、产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考勤考核制度,全年无故迟到或早退不得超过15次,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旷工不得超过3天,否则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累计超过30天者,按《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

六、因事因病请假天数累计后从当年年休假总天数中扣除,少于或等于年休假天数的,出勤按全勤计算;超过年休假天数的,出勤不得按全勤计算,且不再安排年休假。卓尼县纪委监察局厉行节约办法

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州、县实施细则,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财务管理

第一条

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掌握经费开支。

第二条

所有经费实行“一支笔”审批,由分管领导审批。大额开支、重要事项开支,由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三条

各种日常常规开支经费必须事先报告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各种票据的报销必须有两个以上经办人共同签字,送会计审核后,报财务主管领导签批。

第四条

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执行,由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业务。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先由需求科室填写采购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购置。

第五条

严格差旅费管理,凡参训、出差、下乡人员,须经分管副书记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差旅费报销按照《甘南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县内出差、下乡每月报销一次,次月10日前填报完毕。县外出差在结束后及时报销。由本人填写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财务主管领导签批报销。

第六条

严格接待费管理,公务接待按照县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

第七条

不允许个人因私借用公款,因公出差、外出考察、参加学习培训等,确需借支差旅费的,由出差人填写借条,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凭借据到出纳处借款。

第八条

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和财经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经费开支,及时向财务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予以纠正。财务核算要做到及时、准确、规范,现金要日结月清。

第九条

财务人员必须按时报送有关财务报表和统计资料,每月定期向财务主管领导报告各种往来经费情况,每季度向书记汇报经费开支情况,年终向书记办公会报告经费的预决算情况。会计账务要自觉接受单位领导和审计部门的检查与审计。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后,由相关科室内部审计,审核账目并归档,努力做好财务收支情况网上公开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公务用车管理

第十条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严禁公车出租私借。

第十一条

公车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室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派遣,并优先保证办案和处理紧急公务用车。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先由用车领导(负责人)或各室负责人填写派车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主任作出派车安排。

第十三条

坚持定车定人管理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驾驶员方可交叉驾驶车辆。

第十四条

车辆的保养、维修、年检等事宜,先由驾驶员提出,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并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账。第十五条

驾驶员没有出车任务,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车库固定车位内,出车结束后应及时把车辆停放回车库。如遇晚间出车,无法将车辆停放回车库,需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双休日、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规定,除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安排的公务活动用车,公车一律封存。

第十七条

加强车辆燃油费管理,实行加油卡加油制度,财务室保管主卡,驾驶员配发副卡,驾驶员于每月最后一日向财务室报告当月加油量和行车里程,财务室根据需要从主卡向副卡充值。

第十八条

驾驶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出车。

第三章

公务接待

第十九条

接待客人要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就餐执行工作餐标准,不准一客多陪,实行对口陪餐接待制度,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

第二十条

副地级以上领导因公接待由办公室协调县接待办负责接待,其他来人因公接待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一条

全县性的大会,一般不统一安排食宿,如确需安排工作用餐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十二条

会议室不备烟、水果,如有特殊情况,需由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

第二十三条

接待用车,根据工作需要由委局领导确定后由办公室派车。

第二十四条

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第四章

公共财物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凡需采购物品(除日常办公物品外),一律需经分管领导同意。除特殊需要外,本单位范围内对同一类物品应实行资源共享,严格控制重复采购。公共物品采购,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二十六条

物品采购一次性在5000元以上,先由办公室在书记局长办公会议上提出申请,经领导班子集体商量后方可采购。

第二十七条

专控物品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先填写《政府采购委托申请表》,批准后进行招标采购。

第二十八条

贵重物品的管理,实行统一标签、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统一标签,是指办公室对公共贵重物品建立台帐,统一登记,编定号码,标明是否列入移交;专人负责是指由贵重物品使用的科室指定一名人员,对其进行专人管理,定人使用。管理人员应保持贵重物品的安全和完好,并负责日常维护,不准擅自转借他人。

第二十九条

凡贵重物品由于管理人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损坏,管理人应承担10%的维修费用(达到规定使用年限除外);造成丢失的,管理人员负担原价的20%。

第三十条

管理人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凡属列入移交的公共物品,各室负责人应及时督促移交。凡因不移交造成的损失,由各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共物品报废应严格程序,由所在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报废。

第三十二条

报废手续由办公室办理,按规定程序销帐。第三十三条

公共物品的管理、使用,应遵循节约、爱惜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物品的有效价值,为工作、学习服务。第三十四条

贵重物品的范围包括:车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等。

第三十五条

建立公共财物登记制度,由办公室对所有财产进行登记核实,一式二份,每年年终按册清点一次,并将损坏及赔偿情况予以公布。

第三十六条

建立财物专人保管制度。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含电脑)由使用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管理,公务用车及配件由司机管理。

第三十七条

公共财物维修、公用设施维修、办公桌椅维修、购置等由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八条

实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每年清理后对低值易耗品及属自然损耗物品报损销户,干部职工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除原价赔偿外,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五章

节约用水用电

第三十九条

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避免长时间待机。下班时随手关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碎纸机、热水器等电器。

第四十条

白天光线正常的情况下,办公室不开启照明灯,下班随手关灯,杜绝白天、夜晚无人时开“长明灯”。严禁出现白天走廊开灯的现象。

第四十一条

禁止未经批准私自在办公室安装使用电热器等各种大功率电器。

第四十二条

自觉养成节水习惯,使用水龙头时尽量合理用水,用完随手关闭,杜绝各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第六章

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室所需办公用品,均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第四十四条

办公用品实行按需领取制,各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到办公室领取。

第四十五条

各室公务所需特殊物品,由所需室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负责购置。对各部门擅自购置的办公用品,办公室不予报销。

第四十六条

物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取登记手续,不准多领少记或只领不记。

第四十七条

各室现有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各型号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均为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

第四十八条

工作人员要爱护各种办公设备,正确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不准违章操作。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十九条

工作人员要增强节约意识,努力学会和掌握简单的维修原理,以及常见的计算机病毒识别、预防、清除,适时维护、保养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用品,延长其使用寿命。

第五十条

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出现故障并需要修理的,各室负责人要向办公室说明设备损坏的程度和原因,由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各部门不得擅自对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第七章

印刷复印管理

第五十一条

各室印刷材料,需经办公室同意,方可印刷。第五十二条

重要材料需要铅印,需经办公室审核后,由办公室指定印刷厂印刷,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第五十三条

各室需要复印数量较大的材料,须经各室领导审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复印。

第五十四条

外单位求助的材料原则上不予复印,遇有特殊情况时,必须经委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复印。

第五十五条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复印材料。第五十六条

任何材料均采取两面复印的办法。

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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