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协议书(精选10篇)
1.暂缓就业协议书 篇一
日前,黑龙江省“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在北安市召开。会议对全省“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黑龙江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兼省低保局局长王国民出席会议,全省各县市区民政系统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黑河市民政局介绍了黑河市推进“救急难”试点工作情况,省低保局副局长盛蕊传达了全国养老服务座谈会议精神。北安市、大庆市、哈尔滨道里区、绥化市兰西县和伊春市伊春区等5家单位介绍了本地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做法。
据了解,自北安市被纳入全省“救急难”综合试点以来,通过采取建立组织保障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主动发现机制、资金筹措和管理机制等措施,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实现了困难群众遇难而不难,遇困有人帮,为全省试点工作的整体提升和全面推进提供了参照和借鉴。截至目前,北安市共发放“救急难”资金325万元,810户城乡困难家庭得到及时救助。
据统计,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设立“救急难”受理窗口1470个,通过主动发现机制救助困难群众8022人,通过慈善救助有效解决了1835户家庭的实际困难。
2.暂缓就业协议书 篇二
关键词:高校党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2589(2009)10—0125—02
近年来,随着中国高校的大规模扩招,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队伍也随之扩大,由于这一群体分布广泛,流动性强,如何加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管理和教育,成为了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问题。
一、高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特点
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是社会结构调整、高校就业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发展的产物,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之所以成了高校党员队伍的特殊群体,主要是因为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先进性。暂缓就业党员作为高校学生党员的一部分,他们文化程度较高,技术服务能力较强,整体素质较高,尤其是在经过高校党组织2—3年的培养后,他们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和党组织的关心教育下,政治上积极热情,思维方式比较正确,专业学习相对领先,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2分散性。由于高校学生的生源地分散,加上毕业生因暂时未落实就业单位而去向多变,如有的在家待业,有的备考研究生,有的准备出国,有的找到临时工作单位,他们根据生源地或者单位情况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城市,使得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遍布全国各地,表现出比较突出的分散性特点。
3流动性。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受利益、环境和工作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在不同单位之间频繁跳槽,没有相对固定的就业单位,就业灵活,使得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也具有明显的流动性特点。
4渐增性。高校持续扩招,学生党员发展力度不断加大,高校的党员数量每年都有所增加,另外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杂多变,这些客观原因使得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数量越来越多,未将党组织关系按时转移而滞留在学校的比例逐年增加,从而又体现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数量逐渐增大的特点。
二、高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教育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于暂缓就业毕业生这一新出现的党内群体,高校和组织部门估计不足,重视不够,研究措施没有及时跟进,造成相应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滞后。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大学生党员队伍中的暂缓就业党员的教育与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思想上存在一些误区:有的人把暂缓就业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与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割裂开来;有的认为暂缓就业党员只占党员总数中的一小部分,管不管问题不大,等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数量多了,管理的难度大了,又害怕管;有的认为党组织面临的工作千头万绪,没有精力去管也懒得管;有的高校党务工作者认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已经毕业离校,虽然组织管理还保留在学校,但已经不是在校学生了,因而不愿管。
2管理机制不健全。高校一般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没有安排专项经费,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管理机制,导致有不少尚在预备期的毕业生党员在暂缓就业期满后未能如期办理转正手续和党员关系转移,成为“口袋”党员和“隐性”党员。目前大学生就业方式多元化,采取灵活就业方式的毕业生越来越多,许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雇用了大量的大学毕业生,而这些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相应的人事代理手续,党组织也不健全,导致这部分毕业生党员在暂缓就业期满后仍然找不到“家”。按照国家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暂缓就业期满后毕业生的档案将发回生源地的人事部门。
3党性意识较薄弱。部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受到党的培养、考察、教育的时间较短,党龄也较短,对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不够,党内生活和党性锻炼少,对党的感情不够深厚,组织意识和党性意识较为薄弱。有的不主动与党组织联系,工作单位变动后,不主动告知学校党组织,导致党组织无法与其联系;有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走人社会后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缴纳党费,不做组织分配的工作,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有的重经济收入,轻思想建设,宗旨意识淡薄;有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两年暂缓期满后不回学校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有的暂缓就业毕业生预备党员对党的知识学习得不够,不主动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不按期递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不主动提出转正申请,不按时回学校办理转正手续;有的对如何转正不清楚,不知道要本人提出转正申请,认为可以自动转正,造成未能按时转正而被延长考察期。
4组织生活难开展。由于分散性、流动性的特点,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或在不同的地方工作,或在寻找就业单位,或准备考研究生,受时间和空间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党的组织生活很难开展。部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总有许多理由不按要求回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即使党支部召集党员开展活动,也会三三两两或姗姗来迟,参加的时间也不充裕。
三、加强高校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和教育的对策
1加强离校前教育,增强党员意识。毕业前的集中教育,往往是暂缓就业党员们在校期间最后一次有组织的教育活动,一般都很珍惜。各级党组织应专门对暂缓就业党员集中进行党纪党性教育,增强他们的党员意识。举行一次毕业生党员宣誓仪式,要求他们学习党章,重温党的性质、宗旨、基本路线和奋斗目标,增强党员意识和使命感,牢记入党誓词,铭记党员义务;教育他们以党章为准则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着重讲清楚党组织关系接转的重要意义、基本程序和方法,指导他们毕业后如何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如何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汇报思想情况,如何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2科学设置党组织,增强组织观念。党组织设置要树立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根据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流动规模、就业形式、流动范围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组成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或党小组。例如,对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人数较多的院系,可以以年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暂缓就业毕业生党支部,指定副书记或辅导员负责;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人数较少的院系,可以将其组织关系挂靠在原辅导员所在党支部;在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比较多且集中的地区,可以以聚集地所在城市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由素质较高、组织能力较强、责任性较强的暂缓就业学生党员担任负责人;对党员较少而地域分散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可以成立网上党支部,以虚拟的空间支部构建教育管理平台。
3健全规范制度,增强管理保障。建立并健全规范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制度,是增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高校各级党组织可考虑根据实际情况,
建立“一证四制度”。“一证”是指《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证》(下称《联系证》)。《联系证》中登记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入党申请时间、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所在暂缓就业党支部、党支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学校及院系各级党组织的联系方法等,印刷了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管理制度。作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联系党组织的凭证,每次参加校内外党内活动,支部负责人应及时在《联系证》上作好记录。“四制度”是指:(1)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制度。对把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要实行保留组织关系申请制度,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组织审批同意后保留,以此强化其组织关系意识。(2)基本信息登记制度。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基层党组织要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年级、入党时间、转正时间,联系方式(手机号码、Email、QQ号码、家庭固定电话)、家庭住址、去向等信息,并及时根据他们的情况变动变更信息登记,保证每一个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管理之中。(3)定期思想汇报制度。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要做到每半年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方式可以书面汇报,也可以电话交谈、电子邮件汇报。党支部做好汇报情况的相关记录。(4)缴纳党费制度。根据收入实际情况,按季度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可以邮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交。
4创建网络平台,增强教育效果。结合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分散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可利用现代化网络覆盖面广和交互性强的优势,通过电子邮箱群组、飞信群、QQ群等网络工具与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保持联系;建设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网站,建立暂缓就业党员之家,发布学校党建工作信息,方便暂缓就业党员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了解其所在党组织的工作动态;建立网上党支部、网上论坛等形式,为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提供网络平台,不受时空限制实现跨地域交流;开展基于网络的视频讲座、知识竞赛、专题讨论等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各种形式多样的理论教育。
3.暂缓就业协议书 篇三
各院系党总支书记、毕业班班导师、各位毕业生:
经过近年的暂缓就业办法来促进大学生的就业,大家对暂缓就业都有了定的认识,有以下情况的推荐办理暂缓就业:(仅供参考)
①需要在毕业后两年内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就业等特定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②毕业时,属于异地灵活就业,且没有得到工作所在地人事局接收,并希望在该地落实人事和户口关系的情况。工作所在地人事局接收:即有两种情况,一是工作所在地人事局开具应届生接收函,如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市,二是就业协议书有工作所在地人事局的盖章,如江门等市。
一、暂缓就业办理时间:
1、档案暂缓手续:(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主楼235室)5月10日—5月16日七天提出申请;(16日前院系统一把申请表交到校就业指中心)
5月19日—5月21日签定《暂缓就业协议书》(逾期不补)
(请注意:5月25日下午是最后补办时间。)
2、户口缓迁手续:(保卫处办理)(主楼底东南角)
由于今年毕业生的户口大部分都是没有迁到学校来,这部分同学免办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已迁来学校的同学请于5月20、21日内集中到保卫处办理户口缓迁手续。(注意:5月25日是补办时间)
注意:暂缓就业手续包括档案暂缓手续和(户口已迁来学校的同学)户口缓迁手续!
二、暂缓就业办理程序:
1、毕业生先根据上述建议来决定是否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2、附件中下载《五邑大学200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填写;
3、到班导师和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加意见;
4、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暂缓就业申请表》并加意见;
5、领取一式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并填写;
6、将填好的三份《暂缓就业协议书》交校就业指导中心;
7、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向广东省教育厅报暂缓就业计划;
8、教育厅审核并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发回我校就业指导中心;
9、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其中一份发回院系交给毕业生手上。
三、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怎么解决?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的户口由学校保管,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但户口不得外借,只提供加盖保卫处公章的户口复印件。
四、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有何注意事项?
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同学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仔细阅读《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有关条款。
②继续与用人单位联系,争取尽快落实就业单位;落实单位后随时与学校联系,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③定期与学校老师联系,遇到问题,及时向有关老师咨询;定期上校就业指导中心的主页,获取就业信息。
④妥善保管好就业协议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防止丢失。
⑤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取消手续,省就业指导中心将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学校将报到证、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时间安排?
在今年7月1日前落实了单位,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统一由校就业办办理; 在今年7月1日后落实了单位,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由本人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具体时间安排见协议书的内容)
附件一:五邑大学08届毕业生暂缓就业(两年)申请表。(详见附件)附件二:今年的缓迁户口协议书的文本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三:今年的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文本内容,请认真阅读(请注意黑体字部分的内容):
广东省2008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甲方: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丙方:五邑大学就业指导办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__年____月毕业于____院校__ __专业,是_ ___省___ ___市___ 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2008年7月 l日至2010年6月 30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
及电话通知甲方;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2002]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2008年月日
五邑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暂缓就业相关说明 篇四
一、办理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必须按所在院(系)要求的规定时间填写好《暂缓就业申请表》,并交到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处。
二、办理程序:
是否申请暂缓就业由毕业生本人自愿选择。成功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经过如下程序:
1、毕业生向所在院(系)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并填写好《广东海洋大学2010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上交所在院(系);
2、院(系)审批、签署意见并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管理端程序报批毕业生暂缓就业的申请;
3、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上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经省就业中心核准后打印条形码并下发《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4、毕业生签订一式三份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学生本人保存,两份上交院(系),学院集中后,一份送省就业中心,一份送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5、学校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到省就业中心。
三、有关暂缓就业的规定:
1、暂缓就业的期限:2010年7月1日至2012年7月1日。
2、申请暂缓就业的对象:广东省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毕业生。一般为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尚未签署接收意见的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已通过公务员考核尚未签署《就业协议书》或接到正式录用函的毕业生;以及升学(考研或升本)仍没接到正式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外籍生源、未取得毕业资格、已申请出国(含出境)学生不得申请暂缓就业。
3、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1)毕业高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中心托管。户口已转到学校的暂缓毕业生,其户口按规定仍留在学校所在地派出所两年;户口未转过来的,仍留在原地。
(2)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找到接收单位后,凭有效的单位同意接收函件及《暂缓就业协议书》直接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需转回生源地的,直接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
在省就业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毕业生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凭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中心办理有关派遣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档案一律由省就业中心寄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就业中心将不再保留任何毕业生的档案;同时,毕业生必须在期满的一个月内回学校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并办理户口迁移、党团关系转出等相关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以上手续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4、各种证明问题: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限内,须由档案所在地出具的有关证明时(如《报考研究生证明》、《报考公务员证明》等),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2)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如需办理《失业证》、《未婚证》等,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相关部门办理。
5、党团组织关系: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及团员,组织关系按规定保留在毕业院校。
5.暂缓就业 篇五
1、暂缓就业的申请
申请时间:每年的5月1—30日。逾期没有书面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办理时必须先回校通过辅导员填写《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暂缓就业申请表》。
2、不能办理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
外籍学生、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留级生及其他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3、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科,党团关系留在学校。
4、暂缓就业的取消
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二、周五到农林下路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所需材料:
回生源地就业的,需持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跨生源地就业的,需就业单位有效证明或人事局接函,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5、暂缓就业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档案;期限;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不能办理其他证明;不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评审
办理暂缓就业资料
一、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1、在学校上报方案时,就业单位仍未最后确定者或是自主创业暂未获批准;
2、暂时未落实单位,但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注: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3、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的毕业生;
4、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解决人事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二、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和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三、申请暂缓就业有什么利与弊?
1、有利的方面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考专插本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2、不利的方面:
(1)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从而影响未来工资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暂缓就业期间无法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
(3)按照暂缓就业协议,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定期向原
毕业院校汇报个人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这也会给暂缓就业的学生带来一定的不便。
(4)如果申请了暂缓就业后,毕业生将无法办理相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证》、还有办理出国留学证明、护照等)。
有需要办理同学请认真阅读,办理暂缓就业请找韦建林老师。
房地产学部学管办公室
6.暂缓就业申请书 篇六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是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10级航空物流x班的xxx。由于户口迁移至学校,自己想把户口,档案留在广州,但目前无法确定,已经填了户口类型是在学校托管,所以想要申请暂缓就业。
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毕业生以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2.认真阅读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3.有新的去向后,10日内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暂缓就业到期时,于当年7月10日前自行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并到学校保卫工作部户口迁出手续。
5.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6.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承诺人:
联系电话:
7.暂缓就业的申请及相关规定 篇七
1、暂缓就业的规定:(1)暂缓就业的期限:2年;(2)暂缓就业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保管(毕业生的党员材料由所在学院保管),户口托管在学校保卫处(入学时未迁入学校的户口在生源地);(3)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签发报到证;(4)毕业生暂缓就业期间,学校及街道不再办理失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如需办理相关手续,须取消暂缓就业,回生源地办理;(5)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后应尽快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2年期满后,毕业生不主动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其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转寄给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证统一签发到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毕业生本人在暂缓就业期满当年的7月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东风路校区图书馆601室)领取报到证并按时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报到。
2、暂缓就业的申请时间与程序:从5月23日起至5月27日,毕业生先通过学校就业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 提交暂缓申请,再到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处签名确认;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辅导员从毕业生申请之日起至5月30日下午4:30前,通过学校就业网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对毕业生的暂缓就业申请进行审核并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批后方可确认申请成功。请有需要申请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务必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与签名确认,逾期学校一律不予受理。此外,各学院必须在2011年6月3日前通过省系统把暂缓就业方案上报完毕。
3、暂缓就业的申请条件: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时(5月27日前)正在申请用人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接收函的毕业生;
(2)报考了公务员正等待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3)自主创业正在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毕业生;
由于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不派遣,不能签发报到证,会对毕业生享受生源地政府人保部门的就业公共服务、职称评定、社保、婚育等带来负面影响,另外,由于近年来国家公务员考试制度的改革,绝大部分的公务员招录职位不再招收应届毕业生,请毕业生根据自身的情况结合以上申请条件,慎重考虑后再做出是否申请暂缓就业的决定,各学院要根据申请暂缓就业的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批。
4、暂缓就业协议书的签订: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经学校批准后,6月10日至20日期间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下同),《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二份,经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留存一份,毕业生留存一份。
5、暂缓就业的取消
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每周一至周五,毕业生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及单位的接收函到农林下路72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即签发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入学后户口未迁移至学校者在生源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是中共党员的毕业生还需到毕业前所在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注:暂缓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必要依据,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好。)已经取消暂缓就业的毕业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不再受理办理改派手续。
8.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请留意 篇八
你好,我是省就业指导中心的谢老师,麻烦您在你们班群帮忙通知,08届办理了暂缓 就业的学生到2010年6月30号就到期了,如果继续想将其档案和户口挂靠在广州的,请直接到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218室找谢老师办理,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请留意。联系电话:020-37627468,申报 资料: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一份;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 广州工作的才需要提供现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劳 动合同的复印件;小一寸彩照3张;谢谢!
落户广州办理流程:
1、带齐资料找我(谢老师)开接收函
2、凭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到我们这边三楼大厅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拿报到 证
3、凭报到证和接收函:如户口在学校的到学校保卫处开户口迁出证明然后再到公安 局拿户口迁移证;如户口在家里的直接回户口所在地公安局拿户口迁移证
若涉及要迁党籍的 回学校党委组织部开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广东省煤炭工业总 公司党委”
4、将报到证、接收函、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交给我,协议书《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请留意》。
如果是将档案迁回生源地的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到农林下路72号3楼大厅办理取消 手续。可以自己过来办理,也可以我们这边帮忙代办,但是代办要收手续费。
为了避免办理的等待时间过长,请尽快过来办理。谢谢合作!
代办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将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还有写清楚回邮地 址、联系方式一起寄过来给我收,因为我要寄回报到证给你。代办手续费为105元,请汇到帐户名:广东蓝天大学生就业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账号82***91001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园支行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点30分到下午5点30分,中午12点到2点休息。
如果暂缓就业协议书遗失了回学校开遗失证明。
我们这边有三个人才市场可以选择
9.暂缓就业协议书 篇九
各位亲:
1、今年办理暂缓就业在学院就业办网站进行,步骤和去年我们在就业办网站进行就业意向调查一样。
(点击就业办网站左栏有一个框框:【暂缓就业说明】)
注意:填表后要记得提交,不提交的话就不算申请成功哦!
2、申请时间为今天——2014年5月27日截至。
3、不予办理暂缓就业的四种情况:
(1)外籍生源毕业生(港澳台);
(2)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
(3)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籍、结业生)
(4)已履行全部签约手续的毕业生
4、建议办理暂缓的几种情况:
(1)已经和用人单位签约,但档案户口还没有落实的,比如在深圳工作,并且
深圳单位可以接收你的档案和户口,但是还没有最终落实的情况。
(2)考上了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还没有拿到录用函
(3)打算明年考教师、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国企等意向的学生
注意:
1、如果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可以在5月28日(仅此一天)到我这边查询,我以系统导出来的名单为准,如果你填表了但是没有进行提交则没有成功申请,自行负责。
2、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六月上旬左右需要返回学校一趟进行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具体日期我5月底会通知,不得让他人代签。
3、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在毕业的时候是没有报到证的!!
4、成功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如果户口迁到学校来的则继续放在镇龙派出所,暂不迁移;学生档案则是放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不是在学校的。
5、办理暂缓前请各位考虑清楚,不要今天办理暂缓,明天就说要取消,慎重慎重!!
6、暂缓就业的弊:
(1)如要办理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等,必须解除暂缓就业
(2)不享受在校生任何待遇
10.暂缓就业协议书 篇十
办理流程
一、基本条件
南方人才市场档案挂靠 办理广州户口 qq:834661062.电话:***(微信同号)
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并且档案存放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一)、在生源地就业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户口和档案是分离的,办理的过程中没有关系。
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开户口迁移证,一般是学校统一去派出所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如果错过了学校统一办理的时间,就要自己去办了。要弄清楚自己学校划分到哪个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需要去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象只有星期二和星期五办理这个手续。
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同意;
(2)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证明。
(3)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
(4)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周二、周四上午);
(5)办理完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党(团)员,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党办(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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