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创新

2024-10-23

广州企业创新(共8篇)

1.广州企业创新 篇一

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申报指南

来源: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日期:2013-03-06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2014年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市创新基金)将继续围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申报内容

2014年创新基金的主要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两类项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编号:0201)

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培育项目。鼓励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对小微企业创新项目的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支持高成长性企业和细分行业技术领军企业申报重点创新培育项目,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80万元。企业必须先申报市创新基金,获得立项支持后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编号:0202)

对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支持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开展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开放性的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资助。主要用于:因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开展服务的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等收入的余额);开展公共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降低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对符合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条件的项目择优进行推荐。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根据《关于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市区两级联动计划的通知》(穗科信字〔2010〕21号)要求,广州市创新基金与区、县级市财政支持资金共同组成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按1:1的比例共同支持创新基金项目。

申报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持续创新的意识。企业的大学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

1、小微企业创新项目。

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的实收货币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

2、重点创新培育项目。

创新基金重点创新培育项目必须符合项目《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的支持方向和范围,符合国家创新基金重点项目条件的项目将重点推荐。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2012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10营业收入不少于600万元,2012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2010-201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即2012年营业收入比2009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00%);201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国家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如下(供参考):

(1)2012年末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持续运营时间;2010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012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2010-201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即2012年营业收入比2009年营业收入增长超过120%);2012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1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说明:

(1)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12年营业收入-2009年营业收入)÷2009年营业收入×100 %。

(2)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12年营业收入-2011年营业收入)÷2011年营业收入×100 %。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2年净利润÷2012年平均净资产×100%。

(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较好的服务基础、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大学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占全体人员的60%以上,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必须占营业收入的60%。支持内容包括以下三类: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包括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软件共享服务;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

2、专业技术服务:包括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为中小企业技术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

3、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包括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与技术转移相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三、申报材料

(一)通过“单位信用管理”模块生成的“单位注册信息表”,经申报单位审核无误后,须经单位法人签字和单位财务盖章。

(二)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小微企业创新项目:提供2011、2012的审计报告。

重点创新培育项目:提供2010、2011、2012年三个的审计报告。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提供2012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四)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领域》见附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用户使用报告等)。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六)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七)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四、注意事项

(一)项目的执行期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3月。

(二)已有在研国家、省、市级创新基金项目的承担单位,不得再次申报。

(三)所有项目须经区、县级市或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再向市科信局推荐,申报单位不能直接向市科信局申报。

(四)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项目组织申报,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

(五)各区、县级市和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在市科信局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前将辖区内申报的项目送到指定受理地点。上报的材料包括:

1、系统提交与扫描件上传:在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发送申报书并上传经扫描的附件材料。

2、项目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原件(在首页标注),附件材料必须与上传到系统的扫描件一致。

3、辖区项目受理汇总表一式两份(通过网上评审系统生成)。

五、联系方式

业务处室: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蔡凌宏。

联系电话:83197515。

附件:201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支持领域

2.广州企业创新 篇二

1、考虑相关利益者的行为特征和行为目标

失地农民培训的运行机制是通过一定的培训方式方法、经费运行程序与方式在政府、受训者、培训机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一个利益相连的有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各相关利益者都有自己的行为特征和行为目标, 因而, 广州的失地农民培训机制的制度设计必须建立在对他们的行为特征和行为目标的分析之上。在失地农民培训的相关利益者中, 企业和受训者个人的行为和目标与政府实施失地农民培训的目的关系最大, 影响也最深, 因此, 失地农民培训机制设计的关键环节是协调企业和受训者个人的利益。

2、建立失地农民培训的社会伙伴合作制度

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证明, 在职业培训领域里实行制度化的三方或多方社会伙伴协商与合作机制, 是确保职业培训实现其各项预期办学目标和有力促进就业的一条有效途径。建议在广州市、区建立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成员可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财政、经贸、工商、教育、劳动等) 、工会、行会和企业协会等方面的代表组成。该委员会应成为职业培训领域里的权威性的咨询和指导机构, 应定期召集会议, 对职业培训的重大问题, 如培训管理、培训方向、专业设置、培训课程、培训教材、培训方法、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成绩考核、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培训后的就业率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 并提出指导性咨询意见, 供行政主管部门和基层职业培训机构采用。

3、在广州失地农民培训中引入竞争机制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 政府应从大量社会事务中解脱出来, 将这些职能交给或归还给社会, 由社会经济组织或中介组织去承担。在公共部门内部形成内部市场, “生产者”和“消费者”相互签订商业契约, 并实行严格的付费制和会计结算, 运用授权、委托、代理等方式, 调动更多的公共机构参与公共服务与管理, 不断探索实行公私合作的途径。为了优化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干预, 可通过采取民营化、放松管制、以及压缩式管理等途径将政府兴办和管理的大部分公共企业交给市场和社会, 尽可能地将公共部门承担的社会服务出租和承包出去。政府主导的失地农民培训运行模式, 在目前失地农民培训中还是一种主要的模式, 对这一状况进行改革, 将供给功能与生产功能分开, 或者更准确地说, 将生产功能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 在广州失地农民培训中引入竞争机制, 是发展失地农民培训的方向。将生产者由政府部门的单位扩展到其他各类组织, 构建一定的公共培训市场的规则, 形成一定的机制, 开展公共培训生产者之间的公平竞争, 是失地农民培训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4、允许多种模式并存

失地农民培训由于都是在摸索阶段。因此, 基本上各个失地农民培训项目在运行模式上都未作单一的规定, 给了各个地方很大的创新空间。在实践中各地作了有价值的探索, 对于促进我国失地农民培训的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因此, 广州失地农民培训运行应允许多种模式并存, 鼓励各种创新。

二、广州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运行机制的建立

以广州市为例, 经过研究, 课题组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建立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运行机制, 促进失地农民 (包括失地农民) 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1、政府主导, 建立长效培训机制

政府要建立职责明晰、运作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管理体系, 健全工作机构, 明确目标责任。在广州市下属的各个区, 尤其是失地农民较多的区, 如番禺区、花都区和从化区可成立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 将农村劳动力培训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实行一级目标管理。每个乡镇都要建立农民就业培训专门机构, 五年内要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免费轮训一遍。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扶持失地农民培训事业, 制定有效的农民培训激励政策。加大对农民培训的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加强资金监管。同时, 还要发挥社会力量、企业筹资参与失地农民培训, 形成多元化的农民培训投资体系, 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议政府在农村劳务开发领导小组下成立农民培训与就业管理服务专门机构, 由这个专门机构负责对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登记、造册, 实施统计调查和监测。应定期调查劳动力市场的供需情况, 做好培训服务和就业指导, 使农民尽快在新的领域和行业中实现就业或创业。同时, 建立劳动力转移台账和失地农民档案式管理服务机制, 形成包括信息发布、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跟踪服务在内的社会化就业信息服务网络, 建立体系完备、功能齐全的服务系统。在选择和考核培训机构时, 要突出把培训教材的开发和修订、培训师资、培训学员、提供后续扶持、培训质量的监控和评估等作为重点内容, 对认证合格的培训机构实施激励政策, 对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格。

政府要鼓励和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 鼓励用工单位培训农民。要向农民公布培训单位名称、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政府补贴标准、就业去向等内容。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预付、培训机构减免费用等培训教育投入机制。

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 大力宣传失地农民培训的政策, 努力争取农民和社会各界对失地农民培训的参与和支持。就业培训不仅仅包括职业技术培训, 还应包括就业观念的疏导以及政府相关政策的宣传。农民作为参加培训的主体, 其态度对培训工作至关重要。培训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 农民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 认识不到提高技能对于找工作、提高收入的重要性。因此要调动农民接受培训的积极性, 要积极引导农民认识到正确权衡取舍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

政府要统筹城乡就业, 农民再就业培训经费可以从征地调节资金中列支, 甚至可以考虑将是否参加培训同享受社会保险、获取安置补偿费相挂钩, 促使他们学习新技术, 至少掌握一种实用技术, 以拓宽就业渠道。特别要注意对年轻农民的职业培训, 促使其利用“年龄优势”, 多学知识, 多掌握技能, 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 以不断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政府要正面宣传农民创业的例子, 抓好典型, 以点带面在社会上形成“先培训后就业”的氛围, 为农民就业培训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政府要未雨绸缪, 要加大对未来失地农民的教育与培训, 尽快更早提高未来失地农民的社会资本与人力资本。重新研究制定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标准, 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效果, 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组织准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转移就业培训, 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要在保证九年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 以使更多的后备劳动力在义务教育中就接触到职业技能的培训。要改革现行的基础教育体系, 可在初中开设就业与技能课, 分模块上课, 一次两到三节, 可在初中二、三年级开设。在农村中学开展以绿证培训、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主的试点, 不断总结经验, 使学生能成为未来真正的科研或技术人才。

2、发展职业教育, 创新培训模式

职业教育包括学历教育体系中的学校职业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体系的职业培训两大块, 失地农民培训属于职业培训这一块。要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区镇村三级失地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对于整个培训而言, 职业院校作为一个专门的教育机构, 拥有先进的设备、良好的实习实训场地, 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与扎实理论知识的“双师型”师资队伍。而这些对于要取得良好培训效果是必不可少的。职业院校参与农民培训解决了为农民办一次培训就要去找一次培训地方、请一次教师、临时准备培训教材等问题。可以与职业院校达成长期的协议, 只要有培训需要, 就可通知高职院校安排教师、场地, 定期或是随时开班培训。另外很多职业院校都设有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站, 让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可直接考取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上岗证。

高职与中职院校有完善的就业指导机构, 就业渠道广, 就业信息多, 与企事业单位 (包括厂商会) 联系紧密, 能获悉企业需求, 具备实施订单式培养的条件。培训可按照职业院校出师资、场地并帮助解决就业, 政府埋单的模式。可按市场规则建立竞争机制, 由众多职业院校 (含民办培训机构) 竞争农民生源 (学校能得到较好的收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可以预见, 这将是一个巨大的市场。

我们初步制定了一套模式与程序来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简单流程如下:农民随时向专门机构提出培训要求, 也可由专门机构根据需要定期招收失地农民, 分类组织培训班。待达到开培训班人数时提前通知高职院校, 确定开班的时间、内容、教材等, 其他的诸如场地、师资可由高职院校自行安排。高职院校对农民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 高职院校安排其考取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可向专门机构或职业院校的就业办公室提出申请, 请求进行职业指导;专门机构或职业院校的就业办公室经过联系, 为提出职业指导申请的失地农民推荐工作。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也可自行联系用人单位, 自己去找工作。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失地农民, 可以再次向专门机构提出申请, 要求进入下期培训班重新参加培训或参加其他种类的培训班。在这一过程中, 专门机构可随时了解、检查高职院校的培训情况, 听取失地农民的反馈意见, 从而制定出最合理的培训模式。

培训院校与地方政府要协凋一致, 统筹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与输出窗口, 大力推行招生—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模式, 建立起职业技能培训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衔接机制, 努力将培训院校或机构建成集就业信息咨询、培训教育、职业介绍、就业后服务管理为一体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 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圳提供良好的资源基础。

另外, 要积极探索“学校+公司+农户”的形式, 并使之成为新增劳动力的主要培训方式。可尝试采取定单培训方式, 使农民、企业双满意。不仅要有“企业出订单, 学校出菜单”, 还应当有“农民出订单, 学校添菜单”, 形成“校校联合”、“校企联合”、“校村联合”培训的模式。在培训中, 各镇村要紧密结合地区产业特点和企业、市场用工需求, 大力开展灵活多样的定单培训、定向培训, 突出特色, 务求专业, 农民终将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市场的吸纳。

3、以实现就业为目标, 做好培训课程的开发与设置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 明确培训指导思想。培训的指导思想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 坚持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相结合, 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 培训与就业相结合, 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靠政府行政推动转向更多地靠市场推动。就业是农民接受培训的最直接的目的。农民接受培训是为了能从事某门职业或能胜任某一岗位工作, 即“有事做”或“有一份更好的事做”。对农民的培训要以实现就业为目标, 传授就业知识、培养就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 以促进农民由“体力型”劳动者向“技能型”劳动者的转变。要求培训单位做好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 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行业要求, 区分不同培训对象, 采取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形式, 搞好培训课程的开发与设置。

庇奥尔的劳动市场分割理论将劳动力市场分成第一市场和第二市场 (即二元劳动力市场体系) 。第一市场是技能劳动者市场, 工资较高、劳动条件较好、岗位较有保障、职业前景较好, 求职者往往受过良好教育;第二市场往往是非技能劳动者市场, 工资较低、工作条件差、工作具有不稳定性和暂时性, 求职者往往是穷人、年轻人、移民、妇女等。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也表现出明显的分割性, 城市失地农民大多选择在第二市场就业, 这是他们不得已的选择。培训课程与教材建设必须考虑主体培训对象的这一素质特点。失地农民培训教材要切切实实降低理论难度, 着重于技能培养, 通俗易懂地将某一职业的基本技能介绍给农民, 便于其理解和掌握。劳动者的文化基础决定了教育层次和目标, 这就要求学员自身根据不同的文化程度, 不同的技术水平和不同的接受能力, 在学习中自主合理选择, 初始水平较高的学员可以既学理论, 又学操作, 力求对所学该项技术有较全面的了解;而那些初始水平较差的学员则突出操作性学习, 即重点学习如何“动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和定向培训为主, 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维修等行业的职业技能。具体可有汽车修理、家政、保健按摩、厨师、理发、驾驶、裁剪、保安、装修、焊工、电工、车工、钳工、电脑、文秘、财务、营销、管理等。也可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结合失地农民实际, 对失地农民进行劳动者行为规范、礼仪礼节、职业道德、劳动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政策、就业指导、务工须知等知识、技能的培训。

由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MES课程模式是一种“模块式职业技能培训模式”。MES是英文Modules of Employable Skill的缩写, 意为“适于就业技能的模块组合”。MES课程模式提供了适于自学的学习材料, 强调学员的自学, 这样能使学员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 同时能为农民节省时间、节省费用。MES的课程内容的开发, 按职业领域、工种范围、工种等级进行分析, 根据每一个岗位具体的任务和技能要求, 编制适应工作岗位需要的培训材料。MES的这种任务导向性恰恰回应了失地农民培训的就业导向要求, 使得经过MES课程培训后的农民具有适应某一特定岗位的职业技能和完成某一工作任务的能力。培训要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 依据失地农民劳动力市场需求迅速组合各种新的培训模块, 采用“短、平、快”培训模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 这是在短时间内改变劳动力素质结构, 解决农民文化素质和技能问题的重要途径。

4、提高失地农民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 实现信息的多元化之路

失地农民的人力资本较低, 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力不足。在经济学的视角中, 劳动力要找到工作, 其决定因素是个体所具有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从发展经济学的角度说明人口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一般认为, 人力资本是与物质资本相对的概念, 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的, 寄寓在劳动者身上并能够为其带来持久性收入来源的生产能力。在就业观念上, 失地农民缺少商品意识与竞争意识, 比较保守, 而且原有的农民这一职业的惯性, 也妨碍了他们就业观念的变更,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他们的就业。而城市社会最为显著的表现是它以工具与知识作为主要运行手段, 因此有没有掌握现代生产技术和专门化的知识就成为衡量农民是否具备社会生存能力的基本指标。很多农民很难找到工作, 其人力资本的薄弱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因此, 失地农民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应然追求。高质量的人力资源不是自然形成的, 而是进行开发和投资的结果。人力资源开发, 就是以发掘、培养、发展和利用人力资源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有计划的活动和过程。它以人力资本投资为前提, 包括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管理以及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与调剂等诸多环节, 旨在提高人的素质和能力, 挖掘人的潜力, 力求人尽其才、才尽所能。失地农民培训的内容以职业技能开发与培养为重点, 以引导性培训为辅, 很显然属于人力资源开发的内容。从开发途径上讲, 人力资源的培育过程是一个系统过程, 是各种各样的教育和培训的综合, 失地农民培训是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途径。从调查结果发现, 现在失地农民的就业渠道比较少, 并且方式很陈旧, 主要靠人际关系解决, 比如托亲戚、朋友、所在社区介绍、或通过自己想办法解决。政府发挥作用还比较微弱, 正规的劳动力市场或职业中介机构也没有多大的作用空间, 这与高层次劳动力的就业渠道有很大的差别。

失地农民的社会资本薄弱, 严重影响就业信息的获取。在社会学视野中, 决定一个劳动力是否找到工作的主要因素, 除了他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外, 社会资本也是很重要的因素。社会资本理论的产生是建立在“社会网”研究的基础上的。美国学者格拉诺沃特和林南提出并发展了社会网络与其拥有的社会资源之间的关系的理论, 开创了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先河。决定个体所拥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和质量的因素有:第一, 个体社会网络的异质性。第二, 网络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第三, 个体与社会网络成员的关系强度。简言之, 社会资本是个体拥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资本财产, 它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要素构成, 主要存在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中, 并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这就意味着, 一个劳动力要找到一份工作, 除了具有比较高的人力资本之外, 就业信息对他来说也比较重要。而就业信息的获取, 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个人所拥有的社会关系的质量与数量。对失地农民而言, 他们中低学历的占了大多数。而学历越低, 则意味着他能够从事的工作的专业化程度也就越低, 工作的可替代性也就越强, 竞争也就更为激烈, 求职信息的复杂程度也就更高。在这种状况下, 社会资本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在社会资本方面, 失地农民在劳动力市场上不具备比较优势。失地农民与交往对象之间大多具有共同的背景, 在职业类别与经济条件方面的差异不大, 从关系网络中获取的信息也比较单一, 因此他们的同质性比较强。实际上, 这种关系对于他们找工作的帮助并不大, 必须提高他们的社会资本。政府要提高失地农民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 要实现信息的多元化之路。

摘要:失地农民能否实现再就业, 是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对广州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机制进行创新:政府主导, 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以实现就业为目标, 做好培训课程的开发与设置;提高失地农民的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 实现信息的多元化之路。

关键词:失地农民,技能培训,机制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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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勇: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探讨[J].经济学家, 2004 (11) .

3.广州的“快”创新震撼 篇三

一周过后,一份文件被送至广州市市长办公室。文章标题提及,在上述“50强”中“21家京企上榜”,并突出“广州上榜8家”。

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审阅后批示:“召开广州8家创新企业座谈会,予以全方位的扶持。”

这是广州市政府新年的第一场政府座谈会。出席者除企业代表外,包括广州市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11个区的区长,以及十多个市局部门负责人。

企业与官员“一呼一应”

2015年1月4日上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副市长王东等,与8家参会企业代表围坐圆桌。而11个区的区长则坐在市长后排。

此前,广州市副市长王东曾批示,请8家企业提出主要需求,并由广州市科技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科信局”)统一收集、逐一解决。而实际反馈情况是:仅有3家企业在会前提出需求,其他企业均在需求栏留白。

座谈会现场,经市领导反复询问,其余5家企业才悉数开口。当一家企业代表向市政府提出解决办公场地的问题时,企业所在的天河区区长当即回复:马上解决。

类似的“一呼一应”,多次在会议中出现。广州市科信局提供的资料显示,企业的主要需求,集中在人才落户、员工子女上学、企业办公场所等问题上。

会议召开之时,正值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深圳、广州两市考察,他强调,必须着力推动面向市场需求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发展增添新动力。

参会企业代表、广州爱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CEO王轶男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政府的支持会促进创新环境的良性发展,未来必将吸引大批新型企业落户广州。”

座谈会后,由副市长王东带队的市政府考察团将依次走访8家上榜企业。

8家企业并非“广州市创新型企业”

广州市科信局曾联合多部门开展创新型企业的评审认定工作。截至2014年12月18日,已完成七批认定。

然而,此次快公司榜上的8家企业,竟然无一被认定为“广州市创新型企业”。

广州市科信局副处长钟斌告诉本刊记者:“我们将科技摆在对企业创新能力考察的首位。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对企业的研发机构、研发投入、企业规模、盈利状况、社会贡献等诸多要素,均有综合考核。然而,科技仅是快公司五项评价指标中的一项。”

快公司的五项评价指标,分别为:创意、设计、领导力、创新价值分析、以及科技。广州的8家上榜企业,中小型企业居多,规模相对较小,且运营时间不长,“有的还未走向市场”。

由此看来,科信局的认定名单是一张专注科技创新的专业榜单;而快公司的榜单则关注全面创新。

那么,广州市政府又为何如此看重快公司的创新榜单?两张榜单,谁更懂创新?

快公司瞩目的广州创新企业之一是巨杉数据库,被评价为“启动着新型数据库革命”。钟斌到访该公司时,最直观的感受是,“一间不算宽敞的工作室,远不如名字来得高大上,却到处散发着惊人的冲劲。”

有趣的一幕发生在座谈会上:巨杉数据库代表发言完毕,市领导问其主要需求,得到的回答是,暂无。

广州8家上榜企业,过半数均表示暂无需求。一位参会代表对本刊记者说:“很庆幸我们在进入政府视野前,基本上解决了生存问题。”

王轶男表示,“创新公司更需要的是大环境,当大批企业融入其中,良性的行业迭代才会产生。”

政府将如何营造良好的创新制度环境,才能满足这一最大需求?

广州市常务副市长陈如桂表示,重点在顶层设计、增加财政科技投入、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培育龙头企业、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上下功夫,推动科技创新企业扩规模、提质量、增效益。

今年上榜的企业,明年也可能消失

2014年8月1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此前,自2012年起,为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解决科技成果“躺在纸堆里睡大觉”的现实问题,全国多地先后出台若干具体意见。

这一时期,南京“科技九条”、武汉“黄金十条”与“科技十条”、北京“京校十条”等,均通过大幅提高收益,极大地激发了高校、科研院所等研究人员的科研和成果转化热情。

在创新驱动战略下,如何理解创新?《快公司FAST COMPANY》中文版主编柯志雄认为,无视界限,是创新者最理想的心态。想象力,是创新者最根本的动力。

该杂志编辑骆海涛说,比起政府部门与风投公司,快公司发布的是一张相对轻松的榜单,“不受政绩、资本利益等因素影响,不以成败论英雄。既然是创新,就要容许失败。也许今年上榜的企业,明年就有可能消失。”

钟斌谈到这样一点启示:“创新,即是给予大众某种新的东西,它不一定需要较高的技术含量。多维度的评价创新,将有助于全面创新的实现。”

4.广州开发区创新驱动主战场 篇四

作为广州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战场”,广州开发区被赋予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主引擎的重任,将在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时值业界困惑之际,广州开发区的雄心壮志从何而来?

继去年底国务院批复珠三角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后,今年2月中旬,广州开发区以“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创新实践”项目摘得了2015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唯一的特等奖。在广东省委、省政府规划的“1+1+7”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广州市被赋予“创新发展的龙头”定位。去年7月,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在广州开发区调研时说,开发区要打造成为国际创新要素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努力争当经济社会发展领军者、排头兵。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正式获批,广州开发区作为核心组团,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引领全市和珠三角自主创新的历史使命,努力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路径。”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黄埔区委书记陈志英如是表达以创新驱动引领珠三角发展的决心。

事实上,在广州市委、市政府的规划中,作为广州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战场”,广州开发区被赋予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主引擎的重任,将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翻看广州创新地图,广州科技创新走廊跃然眼前:广州高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等平台以“北斗七星阵”之势拉开科技产业融合空间。“北斗七星阵”,广州开发区独占“四星”,地位举足轻重、不可替代。

目前,全国各大城市都争先恐后建立了各种级别的科技园、孵化器,因此不同程度地出现同质化、缺“生源”、缺资金、服务不专业等问题,时值业界困惑之际,广州开发区的雄心壮志从何而来? 为初创企业寻找第一桶金

“我们就是给有创新的年轻人提供创业的机会。”广州天使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龙光向《小康》记者说道,现在很多年轻人有好的想法,前卫的构思、创新的产品,但苦于没有资金,阻断了创业之路,天使投资就是为了给他们一个发挥的空间。

张龙光介绍称,广州天使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独特商业模式的创业团队及企业提供天使投资资金,重点投资“食品安全”、“环境治理”、“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及物联网结合”三大产业,致力于寻找有潜力的创业团队和初创型企业,为其提供创业资金、创业指导、战略规划、增值服务、合作资源,竭尽所能协助创业企业成长。他们愿意投资的项目既有实体经济,也有科技互联网产品,投资金额从30万元起步,“对没有经济基础的年轻人创业比较有帮助”。

为了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致力于为初创型企业寻找第一桶金,2013年12月,由广州开发区科信局牵头,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等数家单位共同建立“广州开发区天使投资联盟”,定期举行项目路演。张龙光告诉记者,几年来,他的企业多次参与并主办过相关路演活动,不少投资项目也是在路演中发现并确定下来。

在广州祺智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只见敞亮的办公区内坐着二三十名年轻人,他们有的在看着电脑,有的在敲着键盘,墙上挂着“广东北斗”条幅显得格外入眼。在产品展示区,公司董事、总经理焦明辉拿着最新研发的“北斗盒子”兴奋地介绍着:“这是国内首款面向民用市场、有正式牌照的个人手持北斗短报文通讯终端产品。它可让使用者在没有信号的情况下也能随时与亲友同伴保持联络并告知位置。”他介绍说,公司进入广州瑞粤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多次为其提供政策信息,落实补贴优惠政策。特别是在今年年初,帮助公司拿到了一百万的贷款,解决了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

陈志英说,广州开发区坚持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对创新的支撑作用,形成创新链、资金链、产业链的无缝衔接。全区设立了12亿元的引导基金、3亿元的担保基金和5000万元的种子基金,聚集风险投资机构57家,风险投资总额达300亿元。2016年全区财政用于科技创新资金超过10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建设特色创客空间,全区建成创客空间14家,入驻具有国际背景的创客团队超过10家。推动孵化器提质升级,目前以华南新材料园、视源电子、冠昊生物产业园为代表的专业型孵化器超过35家,约占全区孵化器总量的70%。鼓励国有、民营和产业资本共同参与孵化器建设,目前广州开发区民营孵化器达43家,占总量83%,已成为孵化器建设投资的主力军。相继建成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广州股权投资基地等一批科技金融平台。

未来,广州开发区将大力推动科技与金融、产业协调创新发展,发展壮大广州股权交易中心、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吸引银行、证券公司在区内新设中小企业专营机构、科技支行等,加快推进信贷担保、风险投资、保险保障等金融业务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成金融市场集聚、科技创新活跃、产融服务体系完善的科技金融核心功能区。梦想不止于科技园

“1998年我区探索建设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名工作人员、1万平方米办公场地,拉开了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序幕。”陈志英说,17年间,广州开发区坚持以构建“创业孵化生态圈”为理念,以硬件载体建设为突破口,持续完善孵化政策环境和服务体系,大孵化集群效应日益显现。

广州开发区是广州高新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和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的统称。自1984年建区以来,该区就一直是广州市乃至广东省对外开放和科技创新的重镇,其地区生产总值、财税总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长期稳居国家级开发区前列。2015年,该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达2337亿元,工业总产值5589亿元,财政收入620亿元。

广州科学城是广州高新区的主体园区,是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域,今年5月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首批17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域示范基地之一(广州唯一一个)。科学城是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密集之地――20.2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遍布着40家300万平方米的孵化器。

“创客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是每一个创业“初哥”梦想实现的升级通道。然而,梦想不止于科技园,一些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毕业企业在购地自建科技园的同时,还投资建起了专业孵化器,围绕自身产业上下左右做文章,并逐步形成了内生孵化、外延孵化、协同孵化三大模式。

广州开发区充分发挥创新企业密集的优势,推动一批企业上市和发展壮大后,利用自身的技术、资金、经验、市场等优势,对本行业小微企业进行孵化,带动了一批创新型企业成长,主要有三条实现路径。

一是内生孵化。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内生创新,不断催生新的创业项目。视源电子是区内孵化器成长起来的民营高科技企业,通过内部员工技术创新、体外孵化,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内部创新发展产业链条,在智能家居、汽车电子等领域成功孵化12家子公司,销售额超过50亿元。二是外延孵化。鼓励骨干科技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孵化新项目。达安基因自建生物医药专业孵化器,利用品牌影响、销售渠道、技术支持、资本融资等优势,向产业链上下游挖掘新项目,目前孵化生物医药企业146家。三是协同孵化。鼓励企业开放自身技术和市场平台,通过为进驻企业提供孵化载体,实现集群发展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冠昊生物2012年从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毕业,自主建设了冠昊生命健康科技园,与进驻项目共享实验室、专业技术、销售经验和研发设备,实现企业自身和在孵企业的快速发展,该公司已形成国内领先的再生医学材料产业集群。目前,广州开发区已是培育科技企业的摇篮,2200家在园企业和837家毕业离园企业共同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达安基因、金发科技、冠昊生物、威创视讯等12家上市公司从这里破壳而出。

孵化器战略的实施,成为广州开发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促进了企业转型,构筑起了一批围绕科技骨干企业核心业务,相互依托、共生共赢的孵化创业生态圈;促进了产业转型,通过引导龙头企业牵头建设专业孵化器,发展专业园区,培育了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六大创新型产业集群,建成了14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园区),集聚科技企业3200多家;促进了园区转型,通过不断打造孵化器升级版,带动广州开发区从一个以加工制造为主导的外向型工业园区,转向创新与制造相结合的科技工业园,目前正在向知识经济社区迈进。营造国际一流创新环境

通过18年的发展,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由1998年的1家增加到目前的52家,孵化面积由1.1万平方米扩张到369万平方米,增长了300多倍,拥有6家国家级孵化器、3家省级孵化器、11家市级孵化器、32家区级孵化器,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孵化器建设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

近二十年间,创新创业人才向广州开发区高端集聚,在这里,聚集了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引进和培养国家“千人计划”人才56名(占全市2/3以上)、省“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16个、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44人、区科技领军人才68人,近万名海内外创业人才落地生根。

其实,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本身就是孵化器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其投资建设的一批龙头孵化器和加速器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除了1998年投资建设的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之外,2000年到2009年,广州开发区累计投资40亿元,在科学城核心区建成了广州科技创新基地、创意大厦、创新大厦等。截至2016年6月,省、市、区共建设孵化器9家,孵化面积达173.26万平方米,占总规模的47%,在园企业1188家,占企业总数量的54%。最关键的是,它先后孵育出后来建成的各行业孵化器的“种子”――包括人才和产业等要素。

作为“引领者”,当然是要制定政策,营造创新环境。目前广州开发区已有16家国家级研发机构、195家省级研发机构,共计579家研发机构(约占全市1/3)在这里集聚发展。构建了“基础服务+增值服务+专项服务”的多层次、全方位孵化服务生态体系,针对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分阶段为在园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投融资、创业辅导等,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比如聘请100多位行业专家担任“创业导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主战场 作为广州创新驱动发展的“主战场”,广州开发区被赋予建设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引擎的重任。图为入夜后的珠江新城夜景如画。

从1998年启用的“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算起,广州开发区孵化器建设历经18年的探索发展,成绩斐然,已然成为广东省孵化器创新发展的先行区域。目前全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超过50%,在科技部对全国高新区瞪羚企业发展情况的综合排名中,广州高新区居第二位,仅次于北京中关村。

5.广州注册合伙企业: 篇五

广州注册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partnership enterprise)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人以上的出资者共同出资兴办,联合经营和控制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的出资可以是金钱或其他财物,也可以是权利、信用与劳务等,每一个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都写明在合同中。成立合伙企业时必须要有书面协议,以合伙合同形式规定该合伙经济组织的合伙人的范围、组织管理、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及入伙、退伙、终止等基本事项。企业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人都有表决权,不以出资额为限;合伙人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同所有。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清偿责任,即使其中某合伙人不能全部负起他应负责任的部分,则其他合伙人要对他负不起责任的部分负责到底。

合伙企业有很多优点,主要是成立法定手续简便,花费也较低廉。合伙人对企业之债务负全责,因此信用方面较好,容易向外筹措资本,提高了决策能力。但合伙企业同时也存在许多与独资企业相同的缺点,表现在:由于所有的合伙人都有权代表企业从事经济活动,重大决策都需要得到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因而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合伙人有一人退出或加入都会引起企业的解散和重组,企业存续相对不稳定。此外,企业规模仍存在限性。因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合伙企业所占比重小,不如独资企业那样普遍,如在美国,合伙企业只占全部企业的7%左右。合伙企业一般适合于资本规模较小,管理 不复杂,经营者对经营影响较大,个人信誉因素相当重要的企业,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广告事务所、经纪行、零售商业、餐饮业等。

6.广州企业创新 篇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快推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和广州市萝岗区(含广州国际生物岛,以下简称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范本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营造科技型创业企业和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的成长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区级孵化器),是指本区范围内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第三条 为了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发挥留学人员在本区经济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本区设立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作为留学人员的创业基地,区级孵化器均纳入创业园范畴。

第四条 本区安排孵化器发展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在广州开发区科技发展资金中列支,用于对孵化器的建设引导投资、资助孵化器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扶持完善创业孵化功能环境、支持在孵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和留学人员创业活动等。

第五条 本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与实施,并委托广州火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广州火炬中心)开展孵化器的登记、评价、统计、人员培训,区级孵化器认定、管理、考核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及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 经本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辅导活动,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投融资和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七条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专业孵化器是指围绕特定技术领域或特殊人群,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第二章 认定

第八条 已按区级孵化器硬件和配套设施要求完成建设,尚未完全达到区级孵化器条件的园区,可先申请认定为区级孵化器试点;已达到区级孵化器条件的园区可直接申请认定为区级孵化器。

第九条 申请认定区级孵化器试点,在提交申请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满足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

(二)在本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缴纳税收的企事业单位;

(三)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低于70%;

(四)可自主支配的区内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专

业孵化器不低于4000平方米);

(五)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第十条 申请认定区级孵化器,在提交申请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展方向明确,满足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

(二)在本区注册登记,并在本区办理国地税税务登记、缴纳税收的企事业单位;

(三)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不低于70%;

(四)可自主支配的区内孵化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专业孵化器不低于4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不低于70%,应提供专门场地用于向在孵企业提供公共服务;

(五)可自主支配的区内孵化场地内的在孵企业不少于30家(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不少于20家),毕业企业与在孵企业比不低于5%;

(六)应有不少于30%的在孵企业已申请专利或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其他自主知识产权;

(七)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应该全部在区内工商税务登记、并在区内依法纳税;

(八)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九)对在孵企业建立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四、六、十、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和二十四条所指的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国地税登记须在本区,主要研发、办公场所

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二)企业至申请进入孵化器时,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三)进入孵化器的企业属迁入企业的,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四)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2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领军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广州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和“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等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同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从事生物、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

(五)企业成立时的注册资金,扣除“知识产权出资”后,现金部分一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领军人才”、“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广州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和“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等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同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从事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属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六)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七)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属于高新技术产品范围,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八)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九)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第十二条 本办法第十、十五和二十三条所指的毕业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中至少二条:

(一)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三)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三、四、十四和二十五条所指的留学人员包括:

(一)公派、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到国(境)外进修或作为访问学者工作两年以上,在某些领域取得经本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留学人员企业应为创业园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孵企业:

(一)留学人员创办并持有50%以上股份;

(二)留学人员个人或团队持有35%以上股份且持有股份的留学人员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第十五条 区级孵化器试点和区级孵化器的申报受理和认定工作每年一次。申报区级孵化器试点和区级孵化器的基本程序为:

(一)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报告(包含对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的说明);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上财务审计报表;

(3)孵化场地证明材料(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业孵化

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4)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相关文件的复印件;(5)孵化器管理团队名册及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6)孵化器运行管理相关制度的复印件;

(7)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名录、工商和税务登记情况、经营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8)如申报专业孵化器,需附上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中试基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用途、单价);

(9)其他证明材料;

(二)由广州火炬中心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组织专家评审会,由各申报单位进行答辩;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上报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批,最终以文件形式确认为区级孵化器试点或区级孵化器。

第十六条 已被认定为国家、省和市级孵化器且工商、国地税登记在本区的,在报送有关资料备案后可直接被认定为区级孵化器。

第三章 考核

第十七条 区级孵化器考核指标:

(一)满足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

(二)及时报送国家、省、市和区要求的有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三)其它由本区科技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的考核指标。第十八条 本区科技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每年对区级孵化器进行考核管理。区级孵化器每年将自身发展情况及在孵企业情况报送本区科技主管部门,以备考核。

第十九条 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的,取消其区级孵化器资格。

第四章 扶持政策

第二十条 每年对于考核合格的区级孵化器,按经本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该区级孵化器上研发、测试、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二十一条 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区级孵化器考核情况,评定3家优秀区级孵化器,依排名第一名给予50万元奖励、第二名给予35万元奖励、第三名给予20万元奖励,用于对孵化器的建设引导投资和完善创业孵化功能环境。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后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区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用于对孵化器的建设引导投资和完善创业孵化功能环境。

第二十三条 在孵企业毕业后5年内成功上市(上市时间在本办法有效期内),且总部的工商、国地税注册地在本区的,给予该企业上市前驻留时间不少于两年的所有区级孵化器共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由企业上市前驻留时间不少于两年的所有区级孵化器平均分配,用于对孵化器的建设引导投资和完善创业孵化功能环境。

第二十四条 为鼓励区级孵化器不断提升孵化能力和管理水平,每年在区级孵化器范围内组织遴选5家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在孵企业,授予“广州开发区明星孵化企业”称号,给予每家2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二十五条 对留学人员企业,在创业园内租用200平方米及以上场地的,按照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共补贴2年;在创业园内租用200平方米以下场地的,按其租赁场地面积的一半享受补贴 的原则,按每月每平方米25元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共补贴2年,租期小于2年的按实际租用时间计算(本条适用于留学人员本人申报的首家企业)。

第二十六条 本区科技主管部门优先推荐区级孵化器申报国家、省、市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示范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服务业机构等方面的项目。

第二十七条 经认定的区级孵化器可借助“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品牌开展项目引进和对外宣传等相关工作。经认定的区级孵化器试点可借助“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试点”的品牌开展项目引进和对外宣传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八条 区级孵化器试点和区级孵化器可共享投融资服务、人才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创业导师等本区孵化平台资源。

第二十九条 广州火炬中心不享受本办法相关资助和奖励。第三十条 对同一事项符合本办法多条规定情形的,按照可获最高额度,给予资助或者奖励。

第三十一条 资金申请人如未能按要求使用资金或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本区科技主管部门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资金,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两年内不予受理其资金申请;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7.广州企业创新 篇七

2011年11月9日, 首届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在广州开幕。

中国国际绿色创新技术产品展以“绿色创新低碳发展”为主题, 旨在促进国内外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和产品的发展, 为绿色低碳企业创造新的贸易、投资和融资机会。展览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国资委7个部委及广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上海7省 (直辖市) 人民政府共同支持, 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主办, 于每年的11月9~11日在广州举行。

8.广州企业创新 篇八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广创新方法

无线电集团领导一致认为,创新方法是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水平及效率的系统性方法,读懂它、用活它,将给企业的研发工作带来革命性变化。2009年,集团围绕“自主创新,方法先行”这一中心,开始导入创新方法培训,以“创新团队建设”、“创新方法培训”、“创新方法应用项目”、“创新方法软件工具”为抓手,在集团范围内全面推进创新方法的应用。自应用创新方法以来,2010年专利申请总量较2009年增长11.69%,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增长28%。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09年增长19.66%,利润增长24.79%。

同时,为集团打造了一支熟练掌握应用创新方法、有效解决集团实际技术研发难题的创新骨干团队,提高了集团发明的数量与质量、研发效率和自主创新能力。

二、着力打造创新团队新模式

目前,无线电集团已初步组建了由集团公司总裁、总裁助理、业务部门,成员单位总经理、研发副总、接口人、创新骨干团队组成的两个层级的五级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团队。创新骨干团队共41人,硕士以上学历20人,占比达到49%;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副总工职务的共计21人,占比达到51%;平均年龄为35岁;是一支学历高、工作经验丰富、创新意识强的团队。在创新骨干团队的基础上,选拔了15人组建集团内部创新方法专家团队,为创新方法应用项目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在建立集团创新方法专家团队的基础上,逐步将创新方法纳入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强化集团的创新氛围,提高集团自主创新能力。

集团已与河北工业大学TRIZ培训中心、北京亿维讯科技有限公司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作为集团的外部专家顾问团队,为集团持续提供培训与指导。集团还与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初步建立了合作关系,为集团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咨询建议。

三、积极组织实施创新方法

培训

无线电集团采用外训、内训两种形式进行创新理论培训。通过外训,集团的骨干研发人员掌握了创新方法理论,并将学习体会以“自主创新、方法先行”主体研讨会的形式向集团领导进行汇报,促进创新方法在集团内的推广应用。集团公司与成员单位采用导入式的内部培训,将创新理论培训纳入培训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进行落实。

近年来,无线电集团积极发动员工,组织参加了多场次的外部培训。2009年10月,集团组织3人参加了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举办的企业自主创新系列讲座。

2010年1月,集团组织5人参加了广东省科技厅举办、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的广东省创新方法普及讲座;2010年3月,集团组织5人参加了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办、北京亿维讯科技有限公司主讲的广东省创新方法高级培训班。

2010年8月,集团组织6人参加了省科技厅主办、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河北工业大学协办的广东省创新工程培训;集团积极组织广电运通、海格通信、海华电子集团6名技术骨干参加了为期11天的“广东省创新工程师”全脱产培训,系统地学习了技术创新方法理论体系,并进行了工程课题演练。

无线电集团的内训分四个不同阶段,以不同主题进行培训。

第一阶段:技术咨询

2010年12月,河北工业大学TRIZ研究中心孙建广老师莅临集团,就“广东省创新工程师培训班”学员的工程课题作具体指导,集团共有6人参加了此次培训。2011年4月,集团邀请北京亿维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创新方法培训,主要讲解了创新方法如何贯穿研发项目的全过程,并对创新方法软件工具进行了演示。集团共计31人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上述内训,创新骨干团队更加深入地掌握了创新理论知识。

第二阶段:创新方法概念推广

2011年3月,《关于推广应用创新方法的工作通知》在集团范围内实施,各成员单位召开了“自主创新、方法先行”的主题研讨会,并就创新方法在本单位的实施作了具体部署。2011年6月,广电运通梁添才博士与海格通信赵彤宇在各自单位就自己的学习心得与相关研发人员进行了数次经验分享会,使更多的研发人员开始了解、认识创新方法,极大地促进了创新方法理论的传播。2011年10月,集团收集、整理了三星公司的创新方法应用案例,并分发给各个成员单位阅读。

第三阶段:导入系统培训

集团在2012年第一季度采用理论培训与课题演练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及培训”“专题培训及应用项目的初步设计”“课题指导及应用项目的详细设计”“应用项目答辩及奖励”四阶段为期8天的系统培训。根据学员的应用项目完成及答辩情况,选拔15人推荐参加国家、省、市或国外的创新方法专家高级培训,组建创新方法专家团队。

第四阶段:创新方法培训纳入成员单位培训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依托集团内创新方法专家团队及集团外创新方法顾问团队,将创新方法培训融入成员单位培训体系,为创新方法应用项目的全面开展提供持续的培训与指导,形成长效培训机制。

自2009年10月起,通过外训和内训,集团的受训人数总计达到123人次,培训范围覆盖了集团领导层、研发业务骨干、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等,课时数接近200小时。集团共有3人通过了“广东省创新工程师培训班”的工程课题答辩,较好地掌握了创新方法理论知识。目前,通过成员单位推荐、集团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总裁批准,已初步建立了规模为41人的创新骨干团队。

四、全面开展创新方法应用项目

无线电集团积极开展创新方法的应用,解决企业实际技术难题。在自助柜员机(ATM)领域,利用“冲突解决理论和发明创新原理”优化了“钞票识别模块”的解决方案,通过“多模态信息融合”克服了“钞票识别模块”长期存在的“可靠性与制造精度”之间的矛盾,构建起“多模态信息融合”为基础的专利保护网,申请了6项发明专利,并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通过创新方法应用项目的开展,突破了ATM机芯的关键共性技术—钞票识别技术,广电运通(集团成员企业)成为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ATM机芯的企业,打破了ATM机芯长期被美国NCR、日本日立等跨国公司垄断的局面,使ATM机的价格大幅下降。广电运通的钞票识别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改写了我国ATM机芯一直依赖国外的历史,在国内同行业的自主创新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目前ATM产品广泛应用于全国各大银行,并远销海外60多个国家和地区,据《金融时报》报道,在中国市场,该产品销量2006年跃升为第一位,2009年和2010年保持第一位。本项目累积销售收入为24068.71万元、利润为6920.1万元、税收为3341.15万元、创收外汇为2184.37万元。

目前,无线电集团还处于研制阶段的创新方法应用课题有:“基于失效分析预测的金融自助交易关键技术研究”“基于资源要素分析,构建短波通信网”等项目。

责编/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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