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对采购制度

2024-10-07

财务对采购制度(共8篇)

1.财务对采购制度 篇一

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采购原则

第三章 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第四章 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第五章 采购物资入库及出库管理

第六章 资金付款及报账管理

第七章 有关责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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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加强物资采购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要求,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是对公司购买材料、工具、配件、五金电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物资的财务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采购原则

2.1 物资采购按照采购金额的大小,实行分级分权管理。

2.2 除项目施工有特殊要求或仅有唯一供货单位外,其余每一物资采购均应选择三家以上的供货单位实行比质比价,同等产品比质量,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信誉,严格价格和质量监督。

供货单位选择和采购价格的确定,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搞个人特权和人情交易。

三、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3.1 公司对大宗原辅材料、定点采购材料应逐步实行招标采购管理。选点定点原则及具体做法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文件执行。

公司对非定点采购材料、零星采购材料,年累计采购金额较大的,也应尽量实行招标采购。

3.2 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工作机构,由采购、质量、技术、财务部门及相应的副总经理共同负责招标工作。各部门在招标管理中的职责如下:

3.2.1 采购部门负责提供招标单位资料,拟定招标方案。

3.2.2 工程、设计部门依据采购部门提供的招标单位资料,从技术、质量角度对招标单位的物资(产品)能否符合要求进行论证,并做出鉴定意见。

3.2.3 财务部门着重进行价格论证,在满足技术、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位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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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 页 3.3 经相应部门论证后,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招标评审机构集体讨论确定中标单位,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招标评审机构提议交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实施。

3.4 各责任部门应加强对中标单位管理,如发现中标单位擅自更改技术、质量要求和价格,必须及时向分管副总报告,后果严重的,应取消定点资格。

3.5 为确保采购物资优质优价,公司对已经定点采购的单位,也必须每年进行审定,不搞终身制。需要对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采购物资作调整的,由采购部门及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同样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权限执行。

3.6 对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非定点的物资采购、零星采购物资按采购金额的大小,重点进行价格控制与管理:

3.6.1 同一型号规格一次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或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物资,由采购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采购。

3.6.2 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在10--20万元的物资,由采购部门提出三个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比质比价,并做出倾向性意见,经财务部门价格会审后,确定采购价格。当意见不一致时,由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最终决定。

3.6.3 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物资,由采购部门提出三个以上供货单位,进行比质比价,并做出倾向性意见,经财务部门价格会审后,报财务副总经理批准后采购。

3.6.4 同一型号规格年累计采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物资,按上述程序审核后,由财务副总经理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批准实施。

3.7 为了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及时、正常进行,凡价格方案应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的,则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其余的则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财务部门应与各采购部门认真配合,确保及时采购。

四、合同签订与内部审核

4.1 凡已进行招标采购的物资必须签订合同;非招标采购物资、非定点采购物资、零星采购物资在同一供货单位年内采购金额满20万元以上的,也应签订合同。如事先不能确定的,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并在事后补办相应手续。

4.2 合同由采购部门负责对外签订,但在签订之前,必须执行公司内部的合同签订审批规定。即由采购部门填制内部合同审批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名称、共6页

第3 页 采购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价、总金额等,采购部门按照管理权限逐级送审、签字,经批准后方能对外签订合同。

4.3 合同正本其中一份应由财务部门保留。

五、采购物资入库及出库管理

5.1 物资到场后必须由采购部门组织相关使用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5.2 对不合格物资,采购部门必须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5.3 对收存入库物资进行核算、清点后,由仓库管理员出具入库或收料单。入库单或收料单一式三联,仓库留存一联作为登记仓库帐用、交采购人员或送货人员一联作为采购或供货部门请款报销凭证、交财务一联作为付款记帐用。

5.4 循环使用物资入库填写入库单,消耗性使用物资入库填写收料单。5.5循环使用物资出库填写出库单,消耗性使用物资入库填写领料单。

5.6物料出库必须要有出库单或领料单,出库单或领料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经理复核,仓库核量,财务审核,总经理批准,所有字签完以后交由仓库发货。

5.7出库单或领料单一式三联,领用部门自己留存一联作为部门留底,供领双方在确认出库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后把余下二联交仓库,一联作为仓库出库记账用,另一联由仓库交财务作为仓库出料发货凭证用。

5.8 领料人于物料出库时发现问题,未及时当场处理的,则该物料视为合格。5.9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5.10对于各部门领用的各种工具、办公用具、设备,仓库均要做“各部门在用工具、办公用具、设备台账”,记录各使用部门在用情况,并于每年年底盘点一次相互核对。

5.11销耗性物资损失或循环使用物资报废时,仓库须填写“销耗性物资损失报告单”或“循环使用物资损失报告单”,经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查验并在“销耗性物资损失报告单”或“循环使用物资损失报告单”上签字认可后,入库并做好记录和标识。“销耗性物资损失报告单”或“循环使用物资损失报告单”一式两份,仓库留存一份作仓库报损销帐用,报财务一份作为财务报损销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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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页 5.12对消耗性物资有消耗定额的,仓库保管员应协调相关部门控制发放,物资管理部门(如财务部)应严格控制签字。

六、资金付款及报帐管理

6.1 根据采购资金用款的特殊性,采购部门可在规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内,先向财务部门申请用款。待该项物资发票报帐时,再进行审核。

6.2 财务部门在报帐时,应当对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能报帐。具体审核内容如下:

6.2.1 有无书面合同。

6.2.2 合同是否有授权签订的批准手续。

6.2.3 报帐发票的单位、物资名称,数量,单价等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6.2.4 无合同的付款事项是否符合公司相应的规定。

6.3 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付款,财务部门可以拒绝报帐。财务人员在报帐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报告或协调处理,以便严格制度,落实责任。

6.4 财务和物资采购部门应同时对报帐物资进行基础数据管理,将每一采购物资的型号规格、供应商、采购单价等基础数据列入微机管理,为比价采购积累资料。

6.5 审计部门应负责对重要采购事项进行监督审计,审计报告直接对董事长(总经理)负责。

七、有关责任

7.1 公司经营者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规定,支持公司采购部门、价格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7.2 公司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执行中不断完善物资比价采购管理。

7.3 凡违反本制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部门和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对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调离岗位、解聘、除名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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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 页 8.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公司可参照本制度制定适合本企业的相应管理规定,经批准后实施。

8.2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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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对采购制度 篇二

一、实行预算管理

1.规范预算编制及审核

在新制度的要求下, 医疗机构的收支要纳入预算管理, 一定要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预算编制不能是简单的下达和上报, 要在年度预算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加工, 对医院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做出科学的定性和定量预测。同时, 预算编制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临床部门, 保证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完整性。编制方法要科学合理, 例如材料耗费、药品收支以及医疗收入等项目要采取滚动预算方法, 办公经费等可以采用定额预算方法, 确实保证预算编制的实际性以及灵活性。

2.强化执行力度

新制度要求预算在执行过程中, 要充分落实到具体责任个人或者单位, 要对预算额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如果发现偏差, 要及时找到原因, 并且采取措施保证预算的顺利执行。各级预算单位要利用网络资源, 实现信息共享, 监控预算实行情况, 对卫生材料、设备以及药品实行统一库房、统一采购的管理方式, 规范项目招标程序, 降低资金的流动风险。

3.完善预算监督以及考核

新制度对医院预算监督和考核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医院要将财务以及预算责任层层下放, 充分落实到各个环节及各个科室、部门, 实现财务有效监管、层层监管, 加强内部管理, 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 医院还要将成本控制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体系, 与绩效考评挂钩, 将预算执行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以及奖惩依据, 强化管理效力和预算约束力。

二、规范财务核算体系

1.引入责权发生制

当前, 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通常采用收支实现制, 这种制度给医院的运行和管理带来很大不便:首先, 医院主要实行预算会计, 预算支出和收入的基础不同, 致使医院从账面上看, 收入较高, 为医院资产增加了流动风险;其次, 医院当前的财务核算制度不能准确、清晰地记录医院的具体收支情况以及负债情况, 资本支出和收益支出容易混淆, 发生资本支出的时候便被全额确认, 无法体现出医院资产的负债情况以及真实价值, 不利于医院防范风险和资产管理;再次, 医院当前的财务核算制度, 不利于对医院采取成本控制以及成本核算, 对加强医院的经营管理、分析资金具体运行情况, 对工作人员采取年度考核形成障碍;最后, 当前实行的财务核算制度不能充分反映年度交易的风险, 对医院开展年终总结和采购业务等会计事项造成影响, 财务结果更加容易操控, 给医院开展管理工作带来较高的风险。

新制度在固定资产和收入确定方面引入权责发生制, 可以更加真实反映医院资产, 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权责发生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 加强了对医院资产的管理, 对医院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管理;第二, 医院无形资产要在法律有效使用期间摊销管理费用。

2.界定收支分类

新制度指出根据支出用途和收入来源科学规范医院的收支分类。当前, 我国医院收入主要由科教、补助及医疗等收入组成, 而支出主要由管理、科教、补助、医疗各项支出构成, 同时, 新制度还要求对收支项目进行全面的明确和细化。此外, 为了确保医院的公益性, 体现医院的社会效益, 发挥医院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各项职能, 要根据医院具体业务的需求, 在会计体系中, 单独核算科研教学收支以及财政补助收支, 科学规范公立医院的收支管理和核算。

3.规范收支管理

新制度要求将药物收支全面纳入医疗收支中统一管理, 强制医院执行药品采购、政府采购、物价政策,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这是新制度的最大亮点。当前, 我国药品费用占到医疗机构总支出的一半左右, 药品收入是医院经济来源的主要渠道, 以药养医的情况十分严重。因此, 取消以及淡化药品加成是降低患者治疗费用的重要措施。新制度要求医院取消药品支出以及差价等项目, 医院不能私自对药品加成, 为深化医疗改革奠定了基础。

4.强化成本核算以及控制

成本管理是指医院对成本进行分类、核算和分析, 提出相关的控制措施, 进而降低治疗成本。成本管理可以准确、真实及全面地反映医院的成本情况。强化管理者的成本意识, 降低患者医疗费用, 提高医院社会效益, 有助于提高医院的市场竞争力。

新制度要求医院的成本核算要根据具体对象进行, 基本分为诊次、病种、医疗服务及科室成本。成本核算一般以床日、诊次、科室为主要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 根据需求还要以病种、服务项目为对象开展成本的核算工作。根据管理的实际需求, 需将医院的固定资产纳入成本核算, 开展系统的成本核算工作。

医院可以参考成本核算的结果, 采用量本利分析、结构分析以及趋势分析等方法, 掌握成本规律, 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基础上, 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方法, 按照成本费用、成本计划以及成本定额的标准, 对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5.健全财务报告体系

当前, 我国医院的财务报表包括基金表、药品收支表、医疗收支表、支出收入表以及资产负债表, 其中没有可以充分反映医院现金情况的现金流量表, 这给医院的管理和资金周转带来一定程度的不便。

新制度完善了医院的财务报告体系和会计科目, 同时, 新制度也对医院的财务科目实行了科学的完善以及梳理, 对会计工作以及核算工作作出了相关改进, 并且将基建项目和总账统一管理, 使财务报告体系更加合理。

新制度的出台, 新增了资产变动表、基建支出收入表、财政补助表、现金流量表等, 并在财务管理中, 增加了成本控制、负债管理、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深化改进财务报告体系, 更加符合当前医院财务管理的要求, 使财务数据更加完整、真实和准确, 提高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最大程度地满足了政府部门、医院领导以及患者对信息的需求, 在很大程度上将医院财务制度和国际惯例与企业会计充分融合, 增加了其可比性和通用性。

三、强化财务分析以及内部控制

1.建立财务分析以及评价体系

对财务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充分了解医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 寻找医院发展目标和经营管理之间的缺陷和差距, 并且不断地进行改进, 全面、真实地反映医院的财务效益和运营情况, 评价医院工作人员和各个科室、部门的工作绩效, 提高医院的行业竞争力。

新制度指出分析医院财务的几项指标:第一, 财务效益指标, 例如毛利润、资产收益率等;第二, 资产运营指标, 例如存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第三, 偿债能力指标, 例如速动比率、流动比率等;第四, 发展能力指标, 例如资产增长率、收入增长率等。医院的公益性以及非营利性决定了医院财务的评价和分析, 要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同时, 医院的财务行为和经济目标要以不损害患者和社会的利益为前提。

2.内部控制

实行内部控制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会计相关数据的有效性, 新制度制定了一套严密以及规范的控制机制。当前, 我国医院实行的内部控制不健全, 轻物重钱、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十分严重, 对资产缺乏科学的控制, 影响了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新制度规定, 医院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财务监督包括负债监督、资产监督、支出监督、收入监督以及预算监督等。医院的财务管理部门一定要完善监督职能, 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 并且接受主管部门、财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结语

新《医院财务制度》有效解决了当前我国医院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满足了财务管理体系的需要, 同时, 也对医院财务人员提出新要求, 不仅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具备熟练的业务能力, 提供可靠真实的财务信息, 还要全面掌握新制度, 防止发生财务风险, 保证我国医疗事业健康、快速以及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姜冬.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1, 27 (4) :99-103.

[2]张苏越.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企业文化 (下旬刊) , 2014, (1) :157.

[3]许坦.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下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与会计支出的勾稽关系[J].中国卫生经济, 2011, 30 (8) :90-92.

[4]姚坚申.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探析[J].企业文化 (下旬刊) , 2013, (11) :171.

3.财务对采购制度 篇三

关键词:验厂制度;跨国采购商;纺织品服装贸易

一、跨国采购商验厂对目前我国纺织品服装贸易的影响分析

验厂或称工厂评估(Factory Evaluation),指许多大的跨国公司对在我国的合约工厂进行定期的检查,以确定工厂的实力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行为。验厂时,外国客户会派出验厂员或委托第三方验厂员到工厂,对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仓储的整个生产过程以及工厂的管理进行实地考察。工厂能够通过采购商的检验评估是能够接到订单的一个前提。

1、对我国纺织品服装生产企业的影响。

(1)验厂制度增加了企业成本,降低了企业竞争力。高额的验厂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运行成本。企业在接定单前。自行根据认证标准进行整改。迎接客户验厂。第一次验厂不收费,如果不合格,限期整改。第二次验厂收500美元一1000美元不等,如果第二次验厂又没有通过,再给一次机会,这次仍要收费。第三次通不过就取消定单。各企业对验厂都十分重视,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许多企业成立了人权验厂部、验厂事务部,专门负责验厂的工作。企业为了保持出口增长优势。将不得不采取措施,改善劳工条件,争取达到或接近验厂条款。而这一改善过程必然要耗费企业很多时间和精力以及更多的管理费用和成本。从成本角度看企业的竞争力将大幅度降低,甚至在达到验厂标准的管理改革和创新后,会造成企业由于基础投资资金的短缺而导致企业正常运作的阻碍或是停滞。验厂可能泄漏我方商业秘密。通过验厂,外国客户轻而易举地掌握了我方出口纺织品的价格构成和技术装备情况。这有可能导致外国客户比我国政府部门还了解我国的企业运营和行业动态。因为他们有一个依据验厂报告建立的内容涵盖全球的纺织品市场的庞大数据库,从而使我国的纺织企业在询价和报价阶段已经失掉了先机。很多企业由于验厂制度增加了企业成本,企业议价能力也降低了,这样企业原有的竞争力也就降低了。

(2)验厂制度阻碍了民营或私营小型纺织品服装企业的发展。验厂制度是比照SA8000标准(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实施的一些检测项目,而SA8000并非欧美政府的强行规定。仅为美国民间机构SAI于1997年制定并推行、由欧美跨国采购企业推动的企业道德标准。SA8000标准和一些苛刻的验厂条款对我国众多的民营或私营小型企业来说是个很艰难的门槛。如果完全恪守SA8000标准,工人将无法延时工作,这将过高地提升产品价格,因此处于同质化竞争的一些企业选择了放弃订单。某些“验厂”条款比SA8000更为苛刻。已成为隐形贸易壁垒。

2、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影响。随着我国纺织品贸易额的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纺织企业都要面临验厂这一关。但目前大部分工厂与国际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跨国采购商验厂触及到了纺织品出口企业的方方面面。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纺织品的出口加工产业带来了不小的麻烦。长期以来,“丰富而廉价的劳动力”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生力军,是民营企业由小到大、自弱至强发展的依托所在。然而,其背后往往隐藏着恶劣劳作环境、低薪水平、雇佣童工、加班加点等常见的社会问题。而在当今一般劳动密集型产品(如玩具、纺织品、服装、鞋帽等)的利润率已经很低的现实情况下,许多出口企业若要采取措施达到跨国采购商的验厂要求。成本的大幅度提升可能使其国际市场竞争优势丧失殆尽,因此验厂制度必定会影响我国目前的出口规模和竞争优势。

当前,中国在亚洲的竞争对手既有传统的纺织服装强国,又有新兴的纺织品出口国,配额取消后,中欧、中美纺织品贸易摩擦导致中国纺织品出口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使得部分订单外流。纺织业技术含量较低,劳动力需求量大,中国纺织行业直接就业人数达1900万人,相关行业还有数千万就业人口,所以在我国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就业渠道。而原本符合我国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纺织厂因缺乏应对外国客户验厂的经验。而导致工厂验厂不合格,致使外商将定单转给印度、巴基斯坦等国的纺织企业,使我国丧生了许多工作岗位。

二、我国纺织品服装工厂在验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验厂经验不足。首次验厂,检查人员通常会先看一些文本资料类的东西,比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口许可证,还有质量和环境等的认证证书,然后会对工厂生产流程、管理、环境各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监督。其中。外商验厂的重点放在检查其遵守劳动法规和安全法规的情况上面。他们会找很多员工谈话,问一些非常细致的问题。采购商还会派人来临时随机的进行抽查,经常搞得工厂措手不及。许多企业就因为在其中某一点上不能达标而痛失国际订单。验厂需要工厂准备各种文件资料,不同的客户对资料的要求还不尽相同,而且还需取得当地消防、劳保、保险、工商部门的证明,在旺季平均一个月要迎接2个—3个客户的验厂,这需要工厂投入很大的时间和精力。然而,现在纺织品的交货期都很紧,加之信息不对称。所以,有时工厂在面对验厂时会感到很困惑,不知该如何处理才恰当,他们需要熟悉国际惯例和行业规则的专家的指导。

2、企业在验厂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现在和以后的验厂都不大可能单纯的做假了,许多欧美客户也意识到中国目前的工厂在应付验厂时所玩弄的伎俩。他们现在的要求也不会像以前那么的死板了,一定要达到怎样的标准,一定要少于多少加班时间,一定要给足最低工资加班费的做法没有多大进步性的意义。因为工厂都在整一些假考勤假工资。接触过的几家欧美客户现在做法是:首先工厂要以最真实的状态展现给客户,如果客户觉得工厂不是太离谱而又有改善的信心与决心。是可以合作的。将来的跨国采购商验厂制度将越来越完善,企业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一定要熟悉主要客户的验厂制度,推进企业给改革,从根本上达到验厂要求。

三、对策及建议

1、政府方面。

首先,应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事实上,我国出台的《劳动法》中有很多规定都比很多验厂条款更加严谨,具有更高的标准,但是我们的执法机构在对法律法规实施的严肃性不够,致使很多法律条款只流于形式,而并未落到实处,这就要求我们政府能够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职能,让企业的运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明确化。

其次,应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体系。产品认证和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都是企业通向国际市场的绿灯,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很多企业产品就是因为缺少认证而被国际市场拒之门外。所以政府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认证体系。确保认证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着手建立社会责任标准认证机构。为社

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相关服务。

最后,应建立验厂和各类国际认证信息平台。有关政府部门应尽各类国际标准的预警机制。收集、跟踪国外标准的相关措施,建立信息中心和数据库,为国内企业创造良好的出口环境。同时,还要发挥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在信息情报支持、组织企业应诉等方面帮助企业应对跨国采购商的验厂制度。

2、企业方面。

(1)建立企业自我验厂制度和体系。跨国公司进行验厂,程序和内容是有章可循的。他们一般都有自己的标准和守则,这些就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目前,虽然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高层次的概念,但仅就验厂来说,检查人员检查的重点还是放在员工的工作条件、环境和待遇等基本社会责任问题上面。作为一个出口型生产企业,至少应该有自己的COC。COC即Code of Conduct的首字母缩写,一般被称为“工作守则”或者“社会责任守则”。是公司内部制定的或自愿采用其他专业组织已经制定的政策或标准。它承诺公司对所有商业伙伴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和分包商的劳工问题负有责任,要求所有商业伙伴遵守基本的劳工标准和当地劳动法规。为工人提供公平而体面的工作条件。守则涉及童工、强迫劳工、职业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惩戒措施、歧视、工作时间和工资报酬等,也有一些公司加入环境保护、慈善活动和社区关系等内容。但是如果企业完全遵照某个COC而通过一家公司的验厂,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顺利通过其他公司的检查,因为各大进出口公司、跨国公司或者各个国家对于社会责任都有自己不同的标准,这就给生产厂商带来很大的难度,会让他们总是疲于应对各种不同的验厂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各种劳工组织、人权组织等非政府组织联合各大跨国公司,一起制定了不少社会责任守则和认证标准。其中较有影响的有SA8000、FLA、ETI、ICTI、WRAP、OHSASl800等一系列标准。企业应当建立自我验厂制度,设立专门的验厂部门,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研究主要采购商的验厂条款,找出异同点,这样不但能够顺利通过验厂、还能够节约验厂成本。

4.财务对采购制度 篇四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体系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一项基本手段。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监管下,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和政府贷款,从国内外市场上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①的消费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形成于 18 世纪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国家,最早可以追溯到 1761 年美国《联邦政府采购法》,迄今已有 200 多年历史。由于这种制度以公开招标为原则,从决策到监督体现了广泛的公平性、公正性和规范性,因此被称之为“阳光下的交易”。

一、O WTO 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WTO《政府采购协议》1994 年 4 月经缔约方签字通过后,于 1996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它在WTO法律体系中属于附件四的四个“复边贸易协议”(Plurilateral Trade Agreement)之

一,仅对签字成员方有拘束力,而不是对全体成员方有效。

《政府采购协议》由两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括序言和 24 个条款,第二部分为《政府采购协议》的附录②。其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以下几方面:

(一)目标和原则

《政府采购协议》的基本目标是:

1、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方面的权利与义务的多边框架,实现世界贸易的扩大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改善并协调世界贸易现行的环境。

2、通过政府采购中竞争的扩大,加强透明度和客观性,促进政府采购程序的经济性和高效率。

《政府采购协议》对缔约方政府采购强调了以下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待遇原则。各缔约方不得通过拟订、采取或实施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和做法来保护国内产品或供应商而歧视外国产品或供应商。

2、公开性原则。各缔约方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则、程序和做法都应公开。

3、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原则。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国际收支状况等,要求有关缔约方应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提供特殊待遇和差别待遇,以照顾其发展、财政和贸易的需求。

(二)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协议》的适用范围包括:

1、采购主体:是“由直接或基本上受政府控制的实体或其他由政府指定的实体”,不仅包括政府机构本身,而且包括其他实体,如政府代理机构;不仅包括中央一级的政府实体,还包括地方政府采购实体。各缔约方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时应提供一份采购实体清单,列入《政府采购协议》附件。只有被列入清单的采购实体才受《政府采购协议》的约束。

2、采购对象:适用于缔约方一定金额的货物、工程(基本建设工程特许合同除外)和服务的采购。其中中央一级采购实体在货物采购方面受协议管辖的最低限价为13 亿特别提款权,而中央一级采购实体在服务方面、地方一级采购实体在货物和服务方面受协议管辖的最低限价由各成员方协商确定,并列入《政府采购协议》附件③。工程采购项目,以联合国中央物品分类第五十一章所列的建筑工程为准。但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采购,包括武器、弹药、战略物资的采购,或与国家安全及国防密切相关的连带采购;以及涉及到维护公共道德、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人民与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知识产权、保护残疾人组织、慈善机构或劳改产品等方面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协议》。

(三)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协议》规定比较灵活。主要有三种方式:

1、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通过公告程序,邀请所有感情趣的国内外合格供应商参加招标的采购程序。

2、选择性招标采购,是指各采购实体在与采购制度的有效实施相一致的情况下,通过公告程序,最大限度地邀请国内外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3、限制性招标采购,即《政府采购协议》第15条规定的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选择性招标后,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可不通过公告程序采取的采购方式:(1)没有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者无格标;

(2)对于艺术作品或者因保护专利和版权、技术原因等,供应商独此一家,无其他替代选择;(3)出现了无法预见的极为紧急的情况;(4)如更换供应商将不能满足要求而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替换零备件;(5)因研究开发需要或者特定合同需要而续购的产品和服务:(6)追加的工程采购必须由原供应商办理且金额未超过原主体合同金额的 50%;(7)在商品市场上采购的产品;(8)只有短时间内出现的对政府机构及其下属机构极为有利的向非经常供应商的采购;(9)与设计比赛获胜者签定的采购合同。

4、谈判式采购,是指一缔约方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在授予合同程序同投标人进行谈判。这些条件包括:(1)采购方在发出招标邀请时已表达这种意图;(2)通过评估,没有一个投标明显优于其他投标;(3)谈判应主要用来坚定各个投标的优劣;(4)在谈判中采购人在不同的供应商中实行差别待遇。

(四)质疑程序

《政府采购协议》第 20 条规定,当一供应商对某项采购违反《政府采购协议》的情形提出质疑时,每一缔约方应鼓励该供应商通过与采购实体进行磋商来解决质疑;有关供应商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项质疑之日起 10 天内开始质疑程序,并通知采购实体;各项质疑应由一家法院或与采购结果无关的独立公正的审议机构进行审理;为纠正违反《政府采购协议》的行为,确保商业机会,质疑程序中可以采取暂时的果断措施,在决定是否采取这种可能造成该采购过程中断的措施时,应考虑可能对有关利益包括公共利益产生的重大不利后果。同时,为维护商业和其他有关方面的利益,质疑程序一般应及时结束。

二、我国现行政府采购制度与 WTO 《政府采购协议》相比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政府采购立法工作,曾先后草拟了《政府采购条例(草案)》、《中央机关政府采购条例(草案)》,1994 年 4 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立法原则,制定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同年 6 月又颁布了两个配套办法,即《政府采购合同监督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01 年《政府采购法》正式颁布,2004 年,三个部长令也颁布实施,目前,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办法也正在草拟酝酿阶段。

在地方立法方面,上海市于 1995 年制定了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试行办法,几经修改,1999 年 4 月,正式制定《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等 6 个办法。目前,全国已有近30 个地区制发了政府采购规章和制度,其中,深圳市在 1998 年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是我国第一个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1999 年 5 月24 日,国家发行了政府令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实行政府采购下达了明文规定,从而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开始走向规范化、普遍化和制度化。

《政府采购协议》虽然属于 WTO 成员方选择参加的协议,只是对签字国有效,但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趋势,以及我国进入世贸组织脚步的临近,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开放本国的政府采购市场应是历史的必然。但是,在我国现阶段政府采

购工作仍属全新领域,相关立法起步较晚,政策法规尚不健全,与 WTO《政府采购协议》的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法律保障方面

我国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工作起步较晚,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陆续试点推行,但到目前为止,许多省、市、自治区虽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但我国《政府采购法》刚刚出台,实施细则还没有制定出来,尚未形成统一的政府采购体系。而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有些问题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只有靠一些规范性及领导的支持运作,缺乏法律的保障。

2、政府采购最低限额的规定方面

《政府采购协议》规定各缔约方的中央政府机构采购合同的限额为 13 万特别提款权④,而地方政府机构和政府下属机构由各缔约方自行规定。依据国际惯例,地方政府的采购合同起始限额均高于中央政府采购合同的起始限额。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采购限额规定,而各地实际操作的限额一般都较低,如上海市《2000 年政府采购目录》规定:单项采购金额超过 5 万元或以一级预算单位汇兑统计年批量采购超过 100 万元的货物;合同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土建、安装、装饰、市政道路等各类工程;单项金额超过50 万元的服务。这意味着一旦我国加入 WTO《政府采购协议》,上述所列超过 5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政府采购市场都将对其他缔约方开放,这样的规定对保护本国企业而言显然是很不利的,也与国际上通常做法相。

3、政府采购机构的确认方面

目前,各地政府采购大多数由地方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政府采购委员会,在财政部门设立政府采购中心。这两个机构在实践中既可以审查采购主体资格,又可以在供货合同由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商定的情况下,以监督方身份承担见证职责。这实际上就等于承负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的责任,因而这两个机构实质上既是政府采购组织者,又是政府采购管理者,在市场经济中既扮演采购员,又兼裁判员,这种身份上的双重性,必然导致职责上的混淆。因此,这样的组织形式在法律和行政体制方面如何定位、职责如何衡量,都是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4、预算管理形式方面

目前,全国各省、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大多是经地方政府批准,由财政部门组建采购中心进行日常操作。采购中心一般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但也有部门地区确定为自收自支的(或定额补助)事业单位,还有的地方采取在财政局相关处室基础上“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安排,而机构组织形式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必然在相关程度上决定着政府采购中心在工作中“扮演角色”的不同,以及介入程度的深浅,这种经费上的自助自支方式可能使采购中心因关注自身利益而不能保持公平、公正地安排采购活动。

5、采购方式方面

我国《投标招标法》规定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而 WTO《政府采购协议》规定的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采购、选择性招标采购、限制性招标采购和谈判式招标采购四种。从范围上看,我国招标方式更为狭小,选择余地小,对开放后的中国市场不利。

6、质疑程序方面

5.财务对采购制度 篇五

【关键词】新财务会计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影响对策

一、引言

财务管理是医院管理工作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其工作效率和工作实施能力都与医院的利益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新财务管理工作在改革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和考虑,医院财务管理上也要从综合角度进行分析,通过研究多种因素,进而提升与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二、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财务管理在医院经营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无论是在分配资金、资金投入等方面,都必须进行多方面管理,只有通过财务管理的运作,降低成本投入,并且通过财务管理分配资金使用能力,进而降低医院成本投入,才能使其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稳定发展。医院通过遵照新财务管理可以实现资源合理运用与配置,可以提高医疗器材和设备的使用率,通过加强对各项使用资金的投入,发挥了财务管理上必要性作用。同时均衡了各个方面的财务关系,能够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

医疗改革促进了医院的发展,在加强改革进度的同时也对财务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新财务会计制度完善了医院财务体系的构建,使得医院发展更加现代与专业化。从另一方面看,新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了医院编制预算管理,使其更加合理,也可以使财务管理发挥出各种监控作用。在各种福利与奖励机制上也有所提高,把医院各项工作变得更加合理、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的同时也可以通过数据对其进行控制与分析,能够避免日后发生大的管理风险问题,为医院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提供了保障。

三、新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1.在新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下,医院财务管理也迎来了新的管理理念。随着财务会计制度的深入发展,无论对医院的领导层还是对相关的财务人员,都促使他们观念进一步转变。如今,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医院作为独立的一部分,其地位与属性都需要重新定位。如今医院属于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同时也是经营性质的实体。改变了传统管理理念中被动接受财务信息的问题。在这一制度要求下,虽然也有部分医院在实施过程中力度不够,对于新会计制度理解不深入,但在这一制度要求下必然会得到改善,可见,新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很大程度上使医院领导者及其财务管理人员思想上得以转变。对其认识与理念上都有所影响。这样也就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加深。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下,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必须具有医院经营管理的理念,还要结合实际情况与自身工作经验为医院的财务管理精细化提供有效数据与分析依据。

2.新财务会计制度凸显出财务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的重要性。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明确要求我国的公立医院必须充分发挥其公益属性的特点,在新医改的大背景下全面降低社会平均医疗成本,切实解决我国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问题。这也就对我国的公立医院的预算管理、成本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实这也是我国医院追求健康、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传统的医院预算工作中,财务部门的主管领导与医院的高层一拍脑袋就决定了本医院的预算规划,根本不要求其他职能部门参与。而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要求医院在今后必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这也意味着医院的预算管理将更加严格、更加科学,医院的所有收支都将纳入到预算管理中。全面预算管理对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更加清晰、科学,预算管理也更加具有权威性、科学性,将实现全员参与的新局面。在新财务会计制度中统一了成本核算方法使财务数据更加真实,更具有可比性。

3.进一步加强财务风险管理意识,我国新实施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明确地规定了工作的方向、工作的目标,也能够在提高全体员工财务风险意识方面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这就要求医院的各科室、各部门都必须严格的遵循财务预算指定的标准,一定要将各职能部门、各科室的支出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将财务风险的意识渗透到医院的每一位员工心中、每一个科室、每一个职能部门,以及医院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

4.新财务会计制度将对医院的业务系统进行重新整合。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我国医院已经基本实现了his系统、财务核算系统、设备管理系统的使用与推广。这些系统在对医院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方面起到了积极地作用,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这些系统是比较分散的、各自为政,无法适应新财务会计制度于新医改方案的实施。因此,在新形势下,各医院必须以此为契机,加快医院业务系统的整合工作,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医院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医院全面推进erp系统,更好地适应新医改和新财务会计制度的需要。

四、结束语

6.财务对采购制度 篇六

现在谈起内部控制,大家比较熟悉的是企业的内部控制,对于公共支付部n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拄制工作.讲的还比较少,然而.随着政府部门各项改革措施出台,政府各项职能的逐步完善,公共支出的规模越来越大.对内部控帝}制度的蔓求就越来越高.建立一套完整而又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就越米越成为必然要求。笔者想就这一问题作一些撵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内部财务控镧的概念根据中崮注册会计师协台制定、财政部批准发布的《独立审}卜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中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赍料的真实、台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这个定义是着眼于审计与被审计关系而言.是对企业而言的。

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性(一)实行内部财务控翩是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然要求。在建立杜会注主义市场经薪体制的过程当中,受利益的驱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的违规现象,一些单位和部门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政府部门,由于透明度差.各种制度不健全,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犹为严重。逝年来,各种各样的贪污腐败案件不断出理.一大批官员纷纷落马.其主要原因当然是十人的素质问题.但我们也应当对我们当前的一些制度措施方面的问题作出应有的检讨才对。政府部由于缺乏象企业月5样的市场竞争压

力.所以,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出现权力的空映是必然的.选就为一些不法之徒提供了方匣之n。

(二)实行内部财务控制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必然要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集中收付以及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等多项改革措施相继出台,其最终是要建立一种简洁明快的公共财政运作制度。在这样的一种架构之下.单位或者部门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再也不能象计划经崭体制下那样依靠单调的行政命令和职工个人的自觉性来维护.而是需要严密而卫科学的管理手段,包括全面预算、责任预算、绩敬评价。

(三)实施内部财务控箭制度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民经济规模的高速增长,政府部门包括各种事业单位的规模和结构都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政府部门内部的职责向多元化转变,其规模也在逐步扩大。在这样一种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尤其是财务控制制度建设,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个比较坚实的保障体系。或者叫做防火墙.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三、内部控制可分为反馈控制、前馈控制.防护性控制三种基本类型(一)反馈控制。是根据过去的情况来指导当前的行动.即从财务活动的结果中发现偏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或通过自身的职能有效地对经济活动过程进行调整.使过程与目标的差距在控捌对程中运渐缩小,最终达到控制目标。

(二)前馈控制。是一种较积极的控制形式,即通过预测、预计

财务话动即将出现的偏差.在问题没有出现之前.就采取措施加以调整.防忠于束然.确傈财务目标的实现,前馈控制应用较酱遣,范围广。政府部门内部的改革中出现的会计簧派、集中支付等都是这方面有益的尝试。

(三)防护性控制。是在财务话动发生之前.通过在内部设定的某种约束机蒯和一系列的会计制度来抑制经济恬动中偏差的发生。骑护性控制是控制过程本身的一部分.设计财务话动时可事先安排好防护措施。在内部制度的建设t.现在的问题不是出在“缺”宇上,而是出在执行上。政府部门内部的规范化建设搞丁一批有一批,制度出台了锟多.但.最终得到认真执行韵却很有限。

四、确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体系肘应遵循的原则(一)台j击佳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在建立内部控箭制度时.必须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内部财舟控制制度中去。这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基础。

(二)有效性原则。内部财务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爱财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财务控静j的权力。

(三)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财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井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内部财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实际财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厦其职责权限的合理捌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闻权责分明、相互制

约、相互监督。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财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三I台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敬果。成本效益原则要求各单位在内部财务控制中必须运用科学舍理的方珐,以牧小的控制成本和管理成本获得交好的经济效益.保证实施内部财务控制所花费的代价低于因此而获得的效益。

(六)适时性原则。每个单位的外部环境都在不断发生变化。环境的变化是不以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所以,每一个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都应癌着外音lf环境封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五、当前完善财务内控体系需做好以下工作‘(一)转变思想观念问题。现在,在行政事业单位一提起财务.就是一个会计、一个出蝻.有的单位还宥兼职瑶象。财务虽然重要.但财务部门不受重税的现象非常明显.其表现在两个方面:~是财务成为单位领导的。小棉袄”,是领导的“小饯柜”,领导很重视,但职工不喜欢;另一种是前面所说,领导和职工都不重视。

(二)完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做好内鄢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明确各人对财务工作韵职责.各级会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严格会计棱算制度,确保会计资料、会计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大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财舍人员的整体索质。是做好行驶事业单位财舟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三)建立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制定台计关为的职责和

工作标准.会计岗位的轮换委派等管理办法.对财务会计关为的考按及墼惩办法,确定垒员性、垒程性的内部控制意识。

(四)建立完善内部牵制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在内部牵制制度的建设方面存在一些固有的蛱陷.如何建立一种完善的内部牵制制度.从而达到机构分离,不相窖职务相分离,职责权限明确,形成相互静J衡机制。是一十非常重要曲问题。

(五)建立完善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包括预算编制的程序及方法,预算执行的程序及方式(包括集中收付制度的建立等),财产清查制度的完善和确立会计机构内部制定专人对会计帷证进行审棱、复查,制定稽桉工作的组轵程序,处理方法等。

(六)完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明确财务收支审批^员的权限.确定财务收支的审批程序,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一支笔审批制度和程序.加强程序性,减少随意性。

7.对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思考 篇七

在我国现行的会计监督体系中, 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监督是基础, 国家审计是主体, 民间审计是补充, 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事务所同时并存.笔者认为, 这种体系结构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相适应, 应建立起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财务会计监督体系。

1.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使现有国有企业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之后, 国家便成为其投资者或股东之一, 而国家审计机关是政府的一个行政机构, 因而不独立于政府, 故应由具有独立地位的第三者——注册会计师来审计它的一切业务, 这样做, 符合社会各界要求对财务信息的鉴证应无任何立场偏向的原则, 也符合国际惯例。

2. 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使投资者的终极所有权和企业法人的财产权相分离, 这是企业会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具有双重身份的客观基础, 由于他们与本单位的利益休戚相关, 加之直接受本单位管理当局的领导, 因而其经济监督力必将受到较大的限制。只有使会计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成为公众的代理人, 才能发挥其经济监督的职能。

3建立起间接管理型的企业财务会计客观管理模式。

(1) 借鉴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 由国务院授权民间职业团体直接领导和管理全国会计工作, 使之脱离政府的直接管理, 这样能从根本上理顺会计和政府的关系, 保证会计的“公正性”。

(2) 我国现行的会计核算规范是由基本会计准则和行业会计制度构成, 带有浓厚的直接控制色彩。笔者认为, 应逐步制定一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会计准则, 来取代行业会计制度。今后基本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 应由会计职业团体负责, 以有关法规和国际惯例为依据, 吸收各方面的专家参加, 最后由国务院颁布实施。

二、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主要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方法。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1) 审核财务成本、费用指标是否齐全, 编制依据是否可靠, 有关计算是否准确等。 (2) 审核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3) 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真实、准确, 手续是否齐全, 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4) 审核各项资产增减变动和库存情况, 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内部牵制制度规定了涉及企业款项和财务收支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 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处理, 以起到一种相互制约的作用。通过内部稽核制度和牵制制度的建立, 能够保证各种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 又能使各职能部门的经办人员之间形成一种相互牵制的机制。

三、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提高会计业务的水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中小型企业的管理者更应认识会计服务主体, 核算范围, 以及信息质量的新特点, 会计工作要满足各类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宏观管理部门的需要, 由于会计工作不仅影响到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 也影响到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因而企业应当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抵制和防范各种市场风险作为基点, 使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资金的运转情况, 经济效益的提高情况和企业的发展前景。因而, 企业应从保证国民经济高效运行,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角度, 使中小型企业的管理者对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从而充分意识到会计这一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要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依据, 健全中小型企业的会计基础工作, 提高其会计工作水平。

四、改革成本管理制度, 强化企业成本管理

企业成本制度是整个财务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内容。为解决企业普遍存在的盈亏不实、乱挤成本等问题, 国家对企业成本管理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一是改革成本核算方法, 改全部成本法为制造成本法。制造成本法的特点是把企业全部成本费用划分为制造成本和当期费用。实行制造成本法是成本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虽然在改革当年对企业和财政均有一定影响, 但这项改革具有多方面的好处。二是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复杂, 风险也越来越大, 坏账损失也越来越多, 如不从财务制度上为企业发生坏账损失规定一个稳定的资金来源, 促进企业及时处理坏账损失, 企业坏账损失挂账将会成为企业潜亏的又一大隐患。为此, 企业财务通则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金。三是完善低值易耗品摊销办法。为了规范低值易耗品摊销办法, 简化核算手续, 企业财务通则不再提倡五五摊销法, 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低值易耗品摊销办法。四是取消提取大修理基金办法。企业财务通则取消了提取大修理基金的办法, 规定企业发生的大中小修理费用支出全部计入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 可以采取分期摊销或者预提的办法。

摘要:本文首先讨论了建立起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财务会计监督模式, 接着分析了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提高会计业务的水平, 最后研究了改革成本管理制度, 强化企业成本管理。

关键词:企业财务会计,财务会计,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制度,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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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的影响 篇八

【关键词】新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影响

一、对于会计主体的影响

原有的会计制度对会计主体并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仅仅被视为预算资金活动,这种错误的认识致使事业单位并没有充分意识到要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然而新会计制度对会计对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会计对象是事业单位本身发生的各种经济活动。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对自身经济管理,而且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在记账、算账、以及报账的同时,开始注重资金的效益性、灵活性及流向性。对于事业单位的财会管理工作而言,其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积极的组织收入;注重节约支出;不断加强对单位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自身的财务制度;重视经济核算;做到如实的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对单位的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筹划及使用等。

二、对于预算资金的核算方式与管理办法的影响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往会计制度下的预算资金的核算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事业单位的发展。资金来源渠道众多是当前事业单位的一个主要特点,如果采用以往对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分别进行结算的方式,则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以及资金的使用效果不真实。新会计制度则充分的利用了各项资金在获得及使用方面的时间差,从而使以往的全额预算管理、自收自支、以及差额预算管理的财务预算管理方式,向核定收支、超支不补、定额或者定项补助、以及结余留用的财务预算管理方式转变,从而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能够实现统一的管理。除此之外,新会计制度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来确定补助的数额,促使事业单位自身的发展能力得到有效的提高。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

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进行了规定,以此来反映事业单位资产由于使用过程中的消耗,进而发生价值减少,从而促使资产价值能够更加真实的体现出来。考虑到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以及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而利用“虚提”折旧与摊销的模式,即在计提折旧与摊销的时候,冲减净资产“固定基金”,而不计入当期支出中。

四、会计科目与会计核算的完善

新会计制度根据当今事业单位的发展需求,对当前的会计科目体系做了全面的梳理,也对会计科目进行了相应的完善,新增了许多科目的同时也取消了一部分科目,并对个别科目名称进行了更正,与此同时对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以及确认计量等内容都进行了相应的完善,为事业单位的会计务实操作提供了更加科学、合理、且全面的依据。例如净资产项目的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以及“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科目。

五、财务报表体系的改进

新会计制度在财务报告中新增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对财务报表的各项目、结构、以及排列方式进行了重新的完善,并将资产负债表中的收入、支出项目取消了,这样既有利于事业单位能够全面的反映出一定会计期间的收支全貌,有能够反映出事业单位的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形成和分配状况。通过这样一些列的改善措施,不仅促使了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体系同会计惯例更加的协调、更加科学合理,而且又综合考虑了事业单位的实际状况,促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体系更加的完整,也更加的好用,从而有效的满足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要求。

六、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财务的影响

新会计制度创新性的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与无形资产摊销,事业单位应依据相关的财务规划或者财务制度来确认是否计提折旧,这项措施既满足了预算管理要求,又满足了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事业单位能够更好的反映出使用程度发生的价值消耗情况。与此同时,新会计制度对财政投入资金的核算做了重点调整,重新对财政补助收入核算口径进行了界定与划分,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两个科目,从而对财政补助的收支情况与结转、结余情况形成了系统而清晰的账务处理流程,新会计制度进一步的加强了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同时,对事业单位的健康、持续发展起到了至关总要的作用。此外,新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资产的计价与入账管理进行了强化,对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关于接受捐款、以及相关资产不入账等情况进行了改革,强化了事业单位资产计价与入账管理,从而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有效的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

七、总结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是事业单位发展的必经之路,随着新会计制度的不断发展,一定会促使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能够更全面、真实、合理的反映出来,这有助于事业单位提高其自身的会计信息质量,同时有利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的促进事业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为民.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影响[J].财务会计,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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