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2024-06-29

单位资金管理工作总结(精选8篇)

1.单位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篇一

****事业单位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具有特定用途的、获得批复或批准,并由本单位使用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财政专项补助、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部门: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工作。

3、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项目采购、证照申办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项目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汇报进展。

3、划拨/审批:财务科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到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及使用手续。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本单位自有资金同步配套。财务科负责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专项资金项目(或试验)完毕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5、监督:本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同时本单位审计科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本单位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申请计划推进,按时完成项目(或试验)任务,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科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及结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本办法由财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解释。

七、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年*月*日

2.单位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篇二

关键词:水管单位,资金管理,水利工程

资金在水利发展过程中一直处于举足轻重的作用, 它备受关注的同时也具有高流动性, 如何能将资金进行合理管理, 这是财务管理所要面临的问题之一。水利工程的管理单位只有牢牢抓住资金管理这个核心环节, 才能有效合理的运用水利资金, 真正实现水利工程和谐稳定的发展。笔者将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做一些浅显的分析:

1 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实现资金管理和效益的双赢局面

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既要平衡资金供应, 又要保证资金的合理控制和使用,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 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机制和完善的资金管理办法, 是保证资金管理在水利工程过程中发挥最大效益的根本途径。资金管理单位应当集中管理、协调资金, 实现财务的经营规模效应, 从整体上发挥资金的作用, 降低融资的成本, 集中财权。这样不仅能更好地监督资金在各个阶段的实施, 也有利于对财政流通和运用的预测。

2 加强资金预算的管理和执行力度

资金能否管理得当, 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资金收支能否做到合理科学的预算设置和执行。

2.1 建立预算的编制秩序

水管单位首先要确立事先预算, 这就要将所投入的整个工程的收支活动的经费要求都纳入到预算的计划当中。财务部门作为编制秩序的带头人, 起到统一规划的作用, 不仅要将预算的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 分类讨论项目支出预算和基本支出预算, 制定预算控制的下限, 最终提出预算调整和分配的方案。其他部门的业务负责人则要在此基础上设置动态的备选项目库, 对总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审核, 从而确定资金的编制方案和分配去向。另外, 资金预算必须坚持严密有效的原则, 应竭力做到各月份、各季度、各年度的详细安排。

2.2 加强预算的执行力度

单位进行资金调控管理是建立在预算资金基础上的, 水管单位必须在经营中按照预算计划合理使用资金。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和项目的批准都需记录在册, 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截留和挤占。纳入当年预算计划的每笔收支, 都要尽可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且不得跨越有关机关的批准。如果用款超出计划范围, 资金流通与计划不符, 则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分析其原因, 对水利工程的经营带来哪些影响。

3 控制内部成本, 规范资金外部支出, 是资金管理的重点

水管单位的资金流入主要有四个方面:基本建设资金、经营收入资金、事业费收入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控制资金的流通,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3.1 规范资金外部支出

资金的所有开支要根据规定渠道的要求进行, 不得脱离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鉴于资金的动态流动适时地给予监控。严格按照程序办事, 及时和预算计划进行分析和比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与收据、发票、审批单、协议的内容相符, 达到手续过程完备。资金的使用需通过主管人、经办人和财务人员的审核审查。也就是说, 建设单位在使用每一笔往来款时都要严格控制, 支付合同款项的银行账号、收款单位和合同记载相一致, 即使有变更也要通过原合同单位的法人签署书面文件。监理工程师要对此提交签证。预付工程款的支付在取得监理工程师签证和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支付申请后才可以完成。

3.2 控制内部成本资金

要想规范好资金的外部支出, 内部成本的控制不能忽视, 因此, 必须将资金成本的观念和管理意识融入到整个经营过程中来。预测资金成本要科学, 不能将经营成本约束在一个勉强完成的限度内, 也不能大大超越实际运用的范围。细化成本项目, 推行责任成本。具体而言, 就是将有关的责任单位与成本项目紧密联系在一起, 实施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和指标分解的追责制度, 对内部成本严重超支的情形要有错必纠。主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把握工程的建设进度, 要做到对材料、设备和其他基本建设费用的拨付与工程建设进度相一致, 施工企业、设备供应商等的结算要与工程建设单位的实际进度相一致, 尤其在试运行阶段, 工程建设单位还要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尾款。另外, 在项目成本和基本建设的成本管理中, 要注重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 在项目结束后, 对工程成本也要进行综合分析和考核, 对计划中的定额成本与实际资金的差距进行实证考察, 研究发生的原因, 从而确定最终的责任归属。同时, 对出现的资金偏差要运用实际有效的措施来加以预防。

4 补充资金收支的事后分析, 是实现资金管理目标的重要手段

现金收支需要事后分析, 执行与检查并行, 能够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措施, 是资金管理非常重要的环节。

(1) 对预算的实际执行进行检查, 寻找资金超支的原因, 改善管理, 制定有效措施, 最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部门是单位资金管理的核心部门, 必须十分熟悉每一笔资金的使用情况, 对成本费用能否下降及下降的范围进行查找, 分析没有实现现金流入造成资金缺口和资金超计划使用的情况, 明确问题所在的环节。重视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 项目法人要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完整、准确地编制竣工决算, 对不按要求或不按规定时间决算的, 主管部门不仅应适时地敦促有关部门按时完成, 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对水利工程经营时期内现金的盈缺平衡进行分析, 从而制定出使资金状况长期处在最佳时点的有利策略。要组织专业的分析人士对单位的现金盈缺平衡点做详细的制定, 确定何种情况下资金处于最佳时点, 为单位资金配置的优化奠定基础。影响单位资金的因素大致有几个方面:基建投资和资金余额, 资金周转和往来结算, 贷款规模和经营规模等, 优化资金配置就是要使这几个因素达到一个相对的平衡, 从而减少单位的财务风险。

5 强化单位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加强财会人才队伍的建设, 是正确管理资金的保证

独立的财务会计机构是独立行使财务监督检查、财务管理职能的前提。会计人员要根据各级岗位的设置不同明确不同的分工。岗位的设置要力图培养一支高风格、高凝聚力、高风格、高素质的财务会计队伍, 才能在提供高素质人员的同时保障资金的顺畅流通。

6 加大资金管理力度, 强化各项财务制度, 是正确管理资金的安全保障

资金问题一直是水利工程资金管理当中一项严谨的纪律和制度。任何人都不能超越规则动用资金, 因此, 必须加强对财务资金的管理力度。

(1) 完善和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严格贯彻国家、省市等地方性财务管理制度。在人员的优化配置上, 要积极地配备财务人员和专职工程管理人员, 单独建立工程财务管理部门, 专业人员要负责会计核算和工程财务管理的工作。其次, 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基础项目和专项资金都应当在特定的银行开设特定的资金专户用于存储, 防止人为挤占、滞留、挪用、截留、置换、串项现象的发生。

(2) 严格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和财务程序, 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进度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 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管理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需要对此申请进行再审核, 批准后就能够支付资金, 但在形式上有所要求, 任何工程款项都不能采用现金支付的形式。在经营和建造过程中, 要清晰各阶段财务报表, 使财务人员适时的参加各种业务法规培训, 已达到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的效果, 最终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

创新和改革始终都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两大主题, 要监督和强化各项制度的落实, 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注重内部审核就是要及时发现资金控制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协助管理监督资金收支的有效性, 增强单位自身的危机意识和应变能力, 最终确保资金能够安全、有效的发挥在水利工程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志中.浅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信息, 2007, (14) .

3.浅析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改革 篇三

关键词: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市场经济;预算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业务类型和收入支出结构较之过去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传统的预算资金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与很多事业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实践不相符合,继续按照现有的资金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既不便于国家财政有效地管理国家财政资金,也不利于事业单位在市场中的经营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不利于激励事业单位人员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进而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事业单位资金的实质和主要特征

资金是资产的货币表现形式。事业单位资金管理问题的核心是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较之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下述主要特征:

(一)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布在从社会范围来看的非生产领域的各种组织中,这些组织作用于市场失效的领域,从事的是企业或市场不能干或干不了的国家和社会事务。

(二)使用目的的服务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所提供的用途一般属于公益性服务,不具有排他性或排他性很弱。无论体现为何种形式,其作用均在于弥补市场失灵和缺陷,为社会提供正常、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三)补偿和扩充资金来源的非直接性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其使用过程是一个非生产性消费过程,所提供的特定服务是不收取费用的,或者所收取的费用不足以回收投资甚至不能够覆盖运营成本,只能依靠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收益转移和各种财政预算支出补偿。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职能转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要积极适应财政体制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和管理机制,在宏观管理、监督指导方面下功夫,实现职能的转变。

(一)由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

转变传统的理财观念,从小核算向大管理转变,树立以调整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的理财观念。

(二)由单一的记账记事向参谋的角色转变

财务管理不是就事论事,仅仅停留在日常经济业务的反映、记录上面,而应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控制监督、事后有反馈,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三)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

把工作重点由日常事务的处理向把握宏观经济政策,制订适应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及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上来。

(四)由重资金项目轻管理向争取资金与加强管理并重转变

转变过去只重视争项目、争资金,轻视项目建设,忽视资金管理的观念。改变过去规划设计事业财务管理只注重资金是否位,疏于项目资金后续管理的被动局面。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体系

(一)预算资金是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核心

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是事业单位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是事业单位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物质保证,也是国家为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的无偿供给。主要管理内容如下:

1.国家应当保证事业单位必要的预算开支,使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得到落实。为确保事业单位服务职能、公益性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在加强预算控制的基础上,充实对事业单位的财政支持。

2.事业单位的资金管理和核算的中心是国家拨入的财政资金,其管理的力度是任何时候都要加强的,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编报预算,经核实后,按进度拨款和使用,在运用中,按财政规定的项目使用,不允许超支、透支和任何形式的浪费。

3.事业单位国家拨入的资金应该是财政监督的重点。国家资金是纳税人无偿对社会的贡献,它使用的正确与否是社会评价政监督和管理好坏的一个重要方面。国家的审计、财政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的重点应是事业单位国家资金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国家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挥作用。

4.国家给予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必须与事业单位为社会所提供的服务相适应。给予过大,造成浪费;预算过小,事业无法开展,造成人力、物力和技术的浪费。特别是一些为社会服务的比较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如无资金保障,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影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甚至危害政权稳定。

5.財政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政策一定要前后一致,保持连续和稳定,不能说变就变,说改就改。

6.财政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应是单一的、可行的和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的,而不应是管理内容繁杂、项目不定、没有核心。特定的财务政策应是在以预算资金为核心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管理,并应给事业单位在其他资金管理上一定自主权。

(二)预算外资金是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1.明确预算外资金的性质和范围。预算外资金是一种财政性资金,不能归单位所有,自收、自支、自行管理,它主要是依靠政权手段或强制措施所取得的一种收费。

2.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内涵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国家财政预算完整性原则,其最终目标应是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保证体现政府资金收支活动的完整性,并且逐渐把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改为征税,或取消收费。

3.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原则,应是统一性、完整性、效率性、公开性相结合。

4.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具体对策。建立规范的预算外资金立项、征收、管理、支出检查的综合管理体制;建立严格的事业预算外资金立项审批制度;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政策和具体办法。

(三)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也是对事业单位资金监控的应有内容,但在管理模式上有其特殊性。一些事业单位依靠自身的人力、物力与技术力量进行经营活动和创造盈利已不是事业单位事业服务活动的一部分,而是经营性质,属于企业行为。笔者认为,对事业单位的多种经营应按其经营规模与核算形式区别对待,设置不同的管理模式。

1.经营规模较大,实行独立核算的经营形式。一些事业单位用自己的固定资产、人力、技术搞经营,而且收入较大的,可实行公司形式,由事业单位单独出资或与职工或吸收外来资金组成公司,单独核算,按资本大小分红。在出资时,事业单位出资的国有资产必须按规定办理投资手续,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且,事业单位要对出资进行必要的监管,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

2.对于一些事业单位的少量经营收入,如出租部分房屋收取的租金、转让技术和人力的收入,可以不单独核算,由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代管,但必须另设账户,独立管理,收入要入账,支出要审批,不得用这些收入私设小金库、搞请客送礼或发给职工个人。

四、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常见模式

不同业务类型、不同区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模式是不同的,但是概括起来有集权型、分权型和集权为主分权为辅型。这三种模式各有自身的特点。

(一)集权型管控模式

在集权模式下,事业单位的各种财务决策权均完全集中在主管部门,各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都必须严格执行主管部门的决策。各事业单位及其内部机构只负责短期财务规划和日常经营管理。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高度集权,旨在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缺点是不利于调动各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可能误入“吃大锅饭”的老路。

(二)分权型管控模式

在分权模式下,主管部门只保留对各事业单位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权或审批权,而将人、财、物、产、供、销等日常财务事项的决策权与管理权则下放到各事业单位,各事业单位只需将决策结果提交主管部门备案即可。在这种模式下,各事业单位相对独立,主管部门不直接干预各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与财务活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有利于针对问题及时做出有效决策,因地制宜地搞好各项业务,也有利于分散经营风险,促进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的成长;缺点是各事业单位大都从本位利益出发安排财务活动,缺乏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从而导致资金管理分散、资金成本增大、费用失控、利润分配无序。

(三)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管控模式

4.浅谈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 篇四

浅谈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

作者:朱 梅 孙 敏

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1期

预算外资金是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提取,自行使用的,不纳入国家预算的资金。预算内资金是按照法定程序编制、审查和批准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国家预算收支起讫的有效期限即预算编制和执行所应依据的法定界限,称为预算年度或财政年度。前者是预算以外的不需要人大审批和监督的资金:后者是预算内的资金。

5.单位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篇五

第一条 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规范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有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的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称“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 行政事业单位收取或取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应全部直接上缴同级财政部门设立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确有必要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凭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行政事业单位可在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部门和单位应上缴的预算外资金收入。

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只能核算预算外资金收入上解款项,单位不得直接支用,并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

第四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并凭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在银行开设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专用存款账户。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只办理和核算同级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核算拨给单位使用的资金及该部分资金的支出,不得发生资金收入款项和其他业务。

第五条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包括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专用存款账户,均应在国有或国家控股银行开设。

第六条 预算外资金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专用存款账户由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机构统一开设和管理。

第七条 行政事业单位开设、变更或撤销预算外资金有关专用存款账户,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持财政部门批准文件和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开设、变更或撤销预算外资金有关专用存款账户,应向其上级主管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持财政部门批准文件和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到开户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开户银行要依据财政部门批准文件和人民银行颁发的《开户许可证》以及有关规定,对开户单位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开户、变更或撤销。未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或未取得《开户许可证》的,银行不得为其开设预算资金有关专用存款账户。

第十条 行政事业单位应将预算外资金有关专用存款账户开设、变更或撤销情况以公文形式分别报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被查单位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情况;需要开户银行协助检查时,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开户银行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第十二条 对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的,应作以一处理:1.由财政部门责令有关单位纠正错误,并可暂停止从财政专户对相关单位拨款,直至错误被纠正。2.由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或决定)撤销有关单位的非法账户,并将账户中的资金按财政部门要求划转同级财政专户。3.由财政、人民银行、监察部门对有关单位和开户银行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规定对违纪单位和开户银行给予经济处罚。

4.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单位资金管理工作总结 篇六

为进一步加强我部“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6]118号)及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对原《农业部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农办财[2007]58号)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农业部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简称修购专款)的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06]118号)、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农业部科学事业单位指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简称三院)及其所属科研机构(不包括已转制机构)。

第三条 修购专款指中央财政在预算内安排用于农业部科学事业单位房屋修缮、基础设施改造、仪器设备购置及升级改造的专项资金。

修购专款支持的项目简称修购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简称项目单位。

第四条 修购专款实行项目管理,支持范围包括:

(一)房屋修缮,指连续使用15年以上且已不能适应科研工作需要的房屋及科研辅助设施的维修改造。

(二)基础设施改造,指水、暖、电、气等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

(三)仪器设备购置,指直接为科学研究工作服务的科学仪器设备购置。

(四)仪器设备升级改造,指利用成熟技术对尚有较好利用价值、直接服务于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进行功能扩展、技术升级等工作。

第五条 开支范围: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中发生的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劳务费、水电动力费、设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在项目执行中发生的必要费用。

不得用于购买小汽车,不得用于与采购进口仪器设备无关的出国费用支出。

第六条 安排使用原则:

(一)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以提高项目单位科技创新能力为核心,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薄弱环节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统筹规划,合理排序。

(二)整合集成、效益优先。优先支持整合力度大、集成度高、能实现开放和共享、预期效益高的项目。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财务司职责:

(一)制修订农业部修购专款管理实施细则。

(二)审核报送修购工作规划。

(三)会同科技教育司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文本等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报送评审结果。

(四)批转修购专款预算。

(五)监管修购专款预算执行行为。

(六)组织开展修购专款绩效考评工作。

(七)审核报送修购项目验收总结。

(八)承担修购专款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科技教育司职责:

(一)督导三院编报修购工作规划并汇总送财务司。

(二)审批三院修购项目实施方案。

(三)配合财务司监督检查修购专款预算执行。

(四)指导和监督三院组织实施修购项目。

(五)组织修购项目验收,并将验收总结报告送财务司。

(六)承担在修购项目申报与实施过程中其他与科技教育司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 三院职责:

(一)组织所属项目单位编报修购工作规划和项目申报文本。

(二)批转修购专款预算。

(三)汇总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四)组织实施修购项目。

(五)配合财务司组织开展修购专款绩效考评工作。

(六)配合科技教育司组织开展修购项目验收。

(七)监督检查本院修购专款预算执行情况。

(八)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 项目单位职责:

(一)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修购项目负有第一责任。

(二)编报修购工作规划和项目申报文本。

(三)编报项目实施方案。

(四)具体组织实施修购项目。

(五)编报修购项目执行报告,提交验收申请。

(六)具体管理本单位修购专款。

(七)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 项目申报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在申报各修购项目前,必须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必要的勘察、设计、论证、询价等前期工作,房屋修缮类和基础设施改造类项目,还应与当地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沟通一致。

第十二条 科学仪器设备购置须符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相关规定。购置价值超过200万元以上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按照《中央级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联合评议工作管理办法》(财教[2004]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项目单位应按财政部和农业部统一部署,依据修购工作规划编制各《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项目申报书》,经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以正 式文件报送本院相关管理部门。项目申报文件中应如实说明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四条 三院对项目单位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送财务司。财务司会同科技教育司组织对申报的修购项目进行评审、排序,并据此编制农业部《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项目审核推荐表》,与项目申报文件一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 实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与下项目预算安排挂钩。项目单位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作为财务司和科技教育司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六条 财务司会同科技教育司,依据财政部批复,将修购专款预算批转三院,三院据此批转本院各项目单位。

第十七条 项目单位依据财政部下达的修购专款预算控制数,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科技教育司审批。

第十八条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其他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使用修购专款,要加强预算执行计划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项目单位使用修购专款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按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及时纳入本单位财务账和资产账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产权移交其他企事业单位或转作经营性使用。

第二十一条 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预算内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的,应逐级审核后报送财务司,由财务司上报财政部,经财政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调整。

第二十二条 项目单位须按月编报修购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表,经本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分别报送财务司、科技教育司,并在决算中对修购专款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单独说明。

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位须在实施方案确定的修购项目实施周期终了后1个月内,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经本院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科技教育司、财务司。其中,已按期完成的项目,须同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未按期完成的项目,须逐项说明理由并提出后续工作措施。

第五章 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

第二十四条 修购项目验收由科技教育司组织。其中,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须经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除载明资金使用情况等常规审计结果外,还应审核编列新增资产数量和价值明细情况。

第二十五条 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将验收报告送财务司。其中,通过验收的,由财务司审核后报财政部;未通过验收的,由科技教育司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二十六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验收。

(一)未按批准的修购项目预算使用资金,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预算内容、变更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的。

(二)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未按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

(四)不应验收通过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七条 修购项目实行追踪问效和绩效考评。财务司依据《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5]86号)、《中央级教科文部门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财教[2005]149号)等有关规定,会同科技教育司组织开展部分或全部修购项目的绩效考评。考评结果由财务司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审定批复的修购专款预算,以及农业部批复的实施方案,是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项目单位要建立修购项目管理档案,对项目申报文件、项目预算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报告、项目验收报告及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等及时归集并实行专门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科技教育司负责监督检查修购项目实施情况,财务司会同科技教育司负责监督检查修购专款使用情况、资产入账及管理情况。

第三十一条 修购项目已完成形成的结余资金,项目中止或撤销形成的结余资金,项目连续两年未动用、或者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结余资金,一律核定为净结余资金,由财务司统筹安排支出。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修购专款管理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农业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财务司负责解释。

7.事业单位工程经营资金管理探讨 篇七

一、事业单位工程经营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资金管理缺乏整体性与统一性

部分工程经营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多头开户, 工程经营事业单位无法实施有效的监控;资金账外循环, 流向不明;部分资金使用不当, 铺张浪费, 支出混乱。工程局无法及时了解、掌握单位整体的资金情况。

(二) 资金散乱, 使用效率不高

工程经营事业单位下属单位都设有各自的账户, 项目资金盈缺不平衡, 有的单位资金存量较大, 形成资金沉积;而有的单位资金紧缺需要贷款, 工程经营事业单位缺乏集中资金的权威, 单位之间不能互通有无, 使得资金管理整体成本较高, 影响经济效益。此外, 各单位之间主要通过外部银行进行资金结算, 导致资金形成体外循环, 产生大量资金跨行、异地结算的费用, 从而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 对项目经理部经营活动缺乏有效监督

项目经理部作为工程经营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重点内容, 其分布分散, 资金流量大, 点多、线长、经营面宽等特点使得各工程经营单位内部存在银行多头开户, 资金分散, 难以集中管理。在项目经理部内部, 其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 工程建设项目的垫资和拖欠款的资金数量大, 造成施工单位资金紧张、周转困难, 制约了工程进度, 影响了施工单位的效益、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其二, 项目经理部对分散在各地的项目资金管理缺乏统筹调度和相应约束措施, 对项目资金预算和投资计划的管理控制水平较低, 出现资金管理的分散现象普遍。工程经营事业单位对项目资金缺乏有效监控, 不能及时了解各单位资金存量、流向和流量, 影响资金运作的整体效率和效益。由于项目经理部线路长且高度分散, 涉及重大经济问题时, 如果没有坚持执行财务各项规章制度, 缺乏约束机制, 资金的流向与控制就会脱节, 不能及时掌握财务资金变动情况, 资金支大于收, 资金责任与财务风险增大, 严重时会引起相关经济责任。

(四) 财务信息滞后, 影响经营决策

工程经营事业单位正常经营需要进行财务分析, 而财务分析是建立在对会计资料分析基础之上的。由于工程经营事业单位下属各单位不能及时报送各类会计资料, 使得工程经营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不能得到全面而又准确的财务信息, 从而影响工程经营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

总之, 资金管理是各工程经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对工程经营事业单位资金进行有效的管控, 已成为工程经营事业单位工程经营资金管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事业单位工程经营资金管理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事业单位工程经营资金管理流程

项目经理部资金管理范围应当包括项目投标到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其项目资金流程图如图1所示。

(二) 事业单位工程经营资金管理关键控制环节

项目资金管理是工程单位资金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控制好项目经理部资金管理的关键环节, 是提高项目经理部资金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其资金管理的关键控制环节主要包括:

(1) 对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进行控制。项目经理部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 就应当明确规定工程预付款和工程后期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在施工过程中, 重点是根据合同的规定加强工程进度款的催收工作, 积极主动地与业主多联系、多沟通, 争取早拨多拨工程预付款。

(2) 对授权审批进行控制。重点监控资金计划的编制与审批流程, 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合理性,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经理部要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本月工程完工进度表和下月资金使用计划。

(3) 对银行账户进行控制。重点监控项目经理部银行账户的设立和账款变动情况。工程经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银行账户实行集中管理, 由工程经营单位统一办理结算收入和支出业务。项目经理部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远离工程局所在地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 应报财务部门批准, 并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账户使用情况。账户的存款限额由财务部门根据项目大小核定。对开设银行账户的项目, 其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并委托项目财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严禁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加强对项目经理部日记账和银行账的管理, 做好单位和银行的对账工作。对各项目经理部资金进行合理调度,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4) 对项目经理部大额资金支出进行控制。重点监控大额现金支出的管理。当发生大额资金支出业务时, 项目经理部用银行转账支付的, 要填写“合同付款申请书”;使用现金或现金支票的, 填写“大额现金支出审批表”, 并报单位领导审批。大额资金存取, 需要派两人以上到银行柜台办理。项目经理部也应当编制“银行存款大额或大额现金支出统计表”, 动态地监控大额资金流向。

(5) 对资金支付审批流程进行控制。控制的关键点是项目经理部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项目经理部小额款项由各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支付, 项目经理部在请款时应写明款项用途和计算依据。项目经理部合同付款须填制付款申请表, 连同付款依据报送局办, 经单位领导审批签字后才能支付。在一定金额以下的合同款项支付, 由单位领导授权委托项目经理在审批权限内签字付款。权限外合同款项支付必须向单位申请。其审核顺序为:经办人、负责人、合同主管部门、财务部门。

(6) 对项目资金的检查与分析。工程单位应定期开展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的日常检查, 并辅以单独开设银行账户项目的重点检查, 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 给单位造成损失的, 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工程竣工结算后, 项目经理应在三个月内归集相关资料, 送审计部门, 进行单项效益审计。送审的资料包括:竣工结算单、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总结、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量完成情况报表、劳务费审批表、工程成本表、工程经济效益分析报告等。

三、事业单位工程经营资金管理完善对策

(一) 确保资金安全隅完整主要包括:

(1) 实行会计委派制。委派财务人员对各项目经理部重大财务事项进行管理, 保证资金的有效利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反映。委派财务人员行使会计职能的同时还需承担内部审计的职能。加强事前、事中的及时监督, 保证财务政策的有效运行。

(2) 内部审计监督控制制度。内部审计与监督除了确保财会信息的真实合法性外, 还应加强对企业财务制度和重大财务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把监督关口前移, 将重点放到管理审计中, 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保证项目经理部资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建立内部管理信息系统, 加强对资金的监控。在工程经理部分散条件下, 如果没有快捷的传递方式, 财务资金信息传递速度缓慢, 就会形成财务信息时效性差的问题, 进而影响信息的真实性。采用计算机技术和统一的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 就可以大大减轻繁琐的会计资料整理、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压力, 有效进行数据监控。此外, 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也可以通过计算机远程传递, 解决信息不及时和监督不力等问题。

(二) 加强资金使用效率制度主要包括:

(1) 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制度。下属工程项目经理部各自开户, 用于资金存储, 容易造成财务分散、资金积压、耗费难以控制的问题, 各工程单位本级应将资金收入、筹措、使用和管理的权限集中在本级财务部门, 由财务部门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目标编制和项目资金预算, 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的原则, 逐月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单位在汇总各项目经理部收支计划后, 可以召开资金平衡会进行综合平衡、统一调度, 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 使资金运用合理有效。项目经理部应当管好用活资金, 减少浪费损失,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优化配置资金;二是时间上灵活调度, 把有限资金用在关键处;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推行经济责任制, 降低消耗, 降低生产成本, 从而降低生产资金占用, 提高劳动生产率。

(2) 实行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工程单位应提倡资金的有偿使用。为此, 项目经理部组建后, 应在工程单位财务部门开立“内部账号”, 作为内部资金结算的基本工具。每个项目的资金管理坚持“收支两条线、以收保支”的原则。如果某一项目的当期资金收入不能确保其资金支出, 工程单位财务部门或其他有资金节余的项目工程部向其有偿提供资金, 资金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执行。

(三) 建立通畅的沟通与协调制度主要包括:

(1) 与业主沟通协调。工程中标后, 施工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拨付的条款, 并积极主动地与业主多联系、多沟通, 取得业主的理解, 争取早拨多拨工程预付款, 且要做到专款专用、统筹安排, 保证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的顺利完成,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施工过程中, 业主拨付工程资金经常滞后于工程进度, 使单位垫资数量较大, 项目工程完成后, 项目的结算和支付困扰施工单位资金管理。因此施工单位在项目运作的各阶段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 各方恪守诚信, 严肃履约意识, 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和工程结算。

(2) 与单位内部沟通协调。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 单位本部与项目经理之前要加强沟通, 本部集中审批的同时也要注意适当放权, 给予项目经理一定的管理权利, 从而既实现资金集中管理, 又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在提高资金效率的同时, 也要保证项目经营的灵活性。

参考文献

[1]成章平:《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集中管理的初步探讨》, 《河南石油》2006年第1期。

8.事业单位会计的借入资金管理研究 篇八

关键词:借入资金 自有资金 负债资金

一、前言

事业单位借入资金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在金融市场上以负债的方式从资金提供者那里获得资金,又被称为负债资金。当前财政的借入资金主要有国家发行的各种债券、尚未清理结束的财政周转金,事业单位则主要是银行的贷款等。事业单位借入资金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公共事业,因此,加强借入资金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当前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严重的制约着我国事业单位借入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文将主要对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借入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对解决的措施进行探讨,希望能为相关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二、当前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借入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职能也在不断的转变,很多的事业单位的运营已经不再单靠政府的财政补贴维持生存,甚至有部分事业单位开始向企业的性质转变,通过借入外界的资金,增加本单位的经济效益来扩大其社会服务功能。但是,部分企业对于借入资金的管理却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借入资金管理体系

资金的管理不管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事业单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一些负债的资金。事业单位借入资金的最主要的目的应该是为了增加本单位的经济效益,使其自身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但是,当前有一部分单位只重视资金的借入,却忽视了借入资金的管理,很多的借入资金都被白白的浪费掉。有的甚至直接进入某些领导人的口袋,产生这些问题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前我国事业单位缺乏较完善的借入资金的管理体系,不能从根本上规范对于借入资金的管理,一些事业单位甚至出现“坐支现金”现象,会计账户混乱。

(二)授权使用借入资金的制度有待进一步的完善

一般而言,事业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不管是自有资金还是借入资金)都有相应的预算体制进行规范,对于资金的使用必须要得到授权才能够使用。但是当前,部分事业单位却缺乏这样的授权审批制度,以致于很多的借入资金在没有得到严格的审批下,就被挪用掉。有些事业单位,虽然有这样的条文规定,但是一些领导却为了私利要求财务人员做出违反相关财经原则的事情。

(三)借入的资金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一般而言,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占着主导性的地位,其主要的职能是为社会服务,资金的借入也主要是为更好的实现这一职能服务。但是,很多单位的领导人却是打着为社会服务的幌子,盲目的向银行借入资金,完全没有结合单位发展的需要进行合理的资金借入,使得借入的资金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在一定的程度上还加大了事业单位运营的成本,因为借入的资金如果无法为事业单位带来超过借入期间所需要偿还的利息的话,那么这会使得事业单位的负债加重。

(四)资金使用的监督上存在较多的问题

对借入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从借入开始就要进行规范和监督。而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是使借入资金使用在正确位置上,发挥应有作用的重要保证,是保证借入资金专款专用的重要途径之一,同时也是事业单位财政管理重要的约束手段。但是,当前我国的许多事业单位在借入资金的管理体系上却是漏洞百出。主要表现在,第一,很多的监督工作都不到位,有的甚至只是走过场,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第二,缺乏事前的监督,很多的借入资金的使用情况都以事后的核对为主,这种监督方式并不能很好的防止借入资金的挪用情况,反而为其提供了方便;第三,在监督中发现问题时,没有及时的落实相关的责任,同时也没对相关的问题作出正确的处理,以保证借入资金的正确使用;第四,资金使用信息不够透明,有的甚至存在失真的现象。近些年来,我国事业单位虽然开始实行财务公开的制度,但是,很多的事业单位并未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在一些借入资金的使用上,经常出现虚假的信息,使得公众的监督缺乏力度。

三、规范借入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措施探讨

借入资金的管理是事业单位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事业单位社会职能的实现以及长远健康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在借入资金的管理上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正确的解决上述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我国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范围,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健全借入资金管理控制体系

借入资金的管理是事业单位财政管理的一个难点,必须要靠完善的管理体制进行规范,迄今为止,我国事业单位可以说都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完善的借入资金的管理体系,导致许多借入资金的去向不明。因此,事业单位必须要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研究,尽快的结合我国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借入资金管理体系,体系的内容应该涵盖从资金的借入到资金的偿还的各个事项,以不断引导资金借入以及使用的规范化发展,使其更好的服務于我国事业单位的长期发展。

(二)规范借入资金使用的授权审批制度以及相关的程序

借入资金的规范化管理还离不开一套严格的审批制度。一般而言,一套健全的审批制度应该要包括资金审批授权的范围,授权的程序,资金审批者以及使用者的主要责任等。单位内部的各个管理层以及经办的人员也必须在其被授权的限定范围内行使权利以及承担义务。事业单位在进行借入资金的审批的时候,特别是一些重大资金的审批,一定要按照严格的审批制度进行,明确相关的责任,以防止资金滥用的现象出现。

(三)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审计机构最重要的作用就在于加强相关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督。因此对于借入资金的使用,审计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其审计的作用,加强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要对借入资金的借入、支出的合理性以及真实性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要根据单位申报的项目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层次地进行审查,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以防止一些事业单位的领导为了谋取自身的利益,盲目的开发项目以及借入项目投资的资金,无形中加重事业单位运营的成本。一般而言,审计的方法主要以内容审计和调查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而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处理,并且落实相关的责任,以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性。另外,对于事业单位投资的相关项目,要做好相关的预算审核以及决算审核,以保证借入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借入资金的管理是事业单位财政管理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借入资金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长远健康的发展意义更加的重大,因此事业单位必须要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使其更好的实现自身的社会职能,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孟林.事业单位资金管理的问题及措施[J].财务管理.2012.2:93

[2]庞新玲.浅谈事业单位会计的借入资金管理[J].财会研究.2012.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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