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精选8篇)
1.护理查房病例讨论制度 篇一
护理大查房讨论病例
主题:《重症胰腺炎的护理》
贵定县中医院
二0一一年六月九日
护 理 大 查 房 讨 论 病 例
主题:《重症胰腺炎的护理》
时间:2011年6月9日
地点:贵定县中医院院办会议室
主 持 人:陈尧芳(副主任护师,护理部主任)参加人员:王振荣(主管护师,急诊科副护士长)记 录 人:陆凤琼(主管护师)杨鑫(护师,外Ⅱ科副护士长)王小云(护师,手术室副护士长)周利(主管护师,内儿科副护士长)陈红娟(主管护师,中医理疗科副护士长)王昌凤(护师,妇产科副护士长)罗群英(主管护师,妇产科质检组长)周玉萍(主管护师,内儿科质检组长)张萍(护士,外Ⅰ质检组长)张琴(护士,外Ⅱ质检组长)王亮华(护师,外Ⅱ质检员)莫珍(主管护师,中医理疗科质检组长)邓金芝(护师)戴娜(护士)贾雪(护士)付善春(护士)
内容:讨论病例《重症胰腺炎的护理》
在进行病例讨论前,护理部主任首先强调了几点问题:
1.重点专科的培训计划,每周或每两周一次,有培训内容即讲课稿及签到本。
2.护理部举办的培训学习班,一期两天,共九个学时,以中医基础理论为主。2011年下半年以中医技能培训考核为主。
3.可是培训必须有记录,科室及医院举办的培训学习内容,每个人必须有学习记录本。
4.护理部安排的每月的护理质量检查,根据质量管理年的检查内容为标准,护士长重新分组,必须按各科护理质量检查标准进行,由原始资料保存。
5.以后护士无论是经过什么样的考试取得的毕业文凭,都必须及时复印上交进入档案,各种技能与理论考试的成绩,都必须记录在个人的档案内。
6.科室的护士排班表必须一式两份,每月上交护理部,无证护士单独排班,注明为实习护士,以后不招无证护士,对于已进入医院的护士给予一年的考试时间,如第二年又未取得护士执照的一律给予辞退;当前在我院的无证护士一律进行基础护理,不能单独顶班,科室必须有培训计划。
关于省中医药品监督局到我院检查存在的问题:
1.中医护理培训未完全落实,管理职能不完善,未体现中医护理特色,记录不完整,没有中医护理常规,没有健康宣教指导,以后进行整改,包括制度、计划、原始记录,即计划落实情况。
2.科室护理人员要有技术档案(包括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
3.院内培训:护理人员在院的中医培训要达到100个学时,准予上岗(包括科室培训和院内培训),有计划,有原始资料。
4.从现在起,科室无菌器械用品一律用干燥灭菌,一天一换,注明消毒日期,打开时间。控感专职人员到科室查出问题后,科室及时整改落实,不整改落实的一律重罚。
5.优质护理示范病房定在骨伤科。
6.以后在架病例中要有翻身卡,基础护理记录,护理记录单。
现在进行护理大查房讨论:
一、王亮华(管床护士,外Ⅱ质检员)介绍病人的基本情况: 抢1床,罗桂英,女,51岁,因上腹剧烈疼痛10h,伴恶心,呕吐。于2011年5月16日22:00扶行入我院外Ⅱ病房,患者呈急性痛苦面容,诉腹痛,腹胀,通知值班医生,遵医嘱完善相关检查后,化验结果提示:血清淀粉酶2097.5u/L,测T36℃,P90次/分,R22次/分,BP190/130mmHg,遵医嘱即给予持续低流量上氧,持续心电监护生命体征,持续胃肠减压,禁饮禁食,立即建立静脉通道,一通道给予抗炎解痉。补液对症治疗,第二通道5%GS250ml+硝酸甘油5mg,10-12滴/分。根据血压调滴速,第三通道NS500ml+生长抑素3mg,12-15滴/分维持,换着班中呕吐3次,为胃内容物量约500ml,血压在155-185/105-130mmHg之间波动,仍诉腹痛、腹胀。5月20日19:30行锁骨下静脉置管。当天已排气,诉腹胀减轻。
二、杨鑫(外Ⅱ科副护士长):深静脉置管的护理,此病人进行的是右锁骨下静脉穿刺置管术:
1、术前护理:
(1)术前护理:由于危重患者无行为能力,家属对深静脉置管缺乏了解,较难取得配合,因此,护士必须热情、主动、耐心细致的进行讲解,讲解置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消除家属的紧张和恐惧心理,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操作过程。同时说明在穿刺过程中及术后有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让患者及家属作出选择。
(2)在家属或患者同意做深静脉穿刺置管术的基础上,请他们在深静脉穿刺置管术的协议书上签字,使我们的护理工作有据可查,为深静脉穿刺的必要性、合理性提供依据。
(3)用物准备
(4)协助患者按穿刺要求取正确卧位,是保证穿刺成功的重要因素。
2、术中护理:熟悉穿刺部位静脉的解剖和走行方向,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穿刺部位用碘伏消毒,防医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3、术后护理:护理要点为,用100ml生理盐水+肝素5u,每天早晨消毒管口后,抽取10ml肝素液冲洗血管,观察穿刺点是否红肿、化脓、用无菌敷贴覆盖穿刺部位,可有效防止导管移位、扭曲、受压及脱出。使患者活动感到便利,同时避免患者翻身或不自主动作导致管道接头脱落,无菌敷料隔日更换一次,如多汗或衣被污染,应立即更换,同时消毒穿刺点周围皮肤,要注意局部保护,对危重病人及特殊病人,夜间重点查房,巡视病房积极。
2.护理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二
1.凡遇新开展的手术、疑难、罕见、重大抢救、死亡等病例需组织讨论。
2.疑难病例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多科(如妇产科、儿科片)联合或全院举行。
3.护理部或科室每次进行讨论会时,必须事先做好准备,疑难病例所在科护士长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
4.科内讨论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科或全院性讨论由护理部主持,所在科护士长或主管护师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护理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讨论结束后由主持人作总结。
5.凡遇疑难病例,由护士长组织科内护理人员参加科主任主持的疑难病例讨论会,以便明确诊断和治疗,尽早提出合理的护理方案。
6.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护士长须派科内护理人员参加科主任举行的术前讨论。根据手术方案,制定围手术期护理方案及具体要求。
3.病例讨论制度 篇三
(一)各种病例讨论规定
1、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入院三天内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五天内完成科内讨论或专科会诊,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病例,应于入院一周内完成院级会诊。(2)病情危重的病例应及时进行科内讨论和院级会诊。(3)病情复杂、疗效较差以及其他科内认为必须讨论的病例。
2、死亡病例讨论
(1)住院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病例讨论;特殊情况下应及时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一周内完成。
(2)讨论应围绕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及抢救处理等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二)其他相关要求
1、对疑难、危重、死亡即规定需讨论的术前病例、自动出院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提出病例讨论,科主任应按时组织召开相应的病例讨论会。
2、病例讨论会除科内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外(不得无故缺席),死亡病例讨论应通知质量管理处人员参加。
3、科内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诊疗组主诊医师或科主任主持,院级病例讨论会由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或分管院长主持,主持者综合会诊意见作出最后决定。
4、经治医师应在讨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讨论中负责介绍病史、病情及诊疗经过,提供有关医疗资料,必要时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将病历资料整理提交给参加讨论人员。
4.临床病例讨论制度 篇四
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及时总结,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医务部制定各种病例讨论要求,指导、监督临床科室开展病例讨论制度,质控部对各科室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一、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
临床科室每月应举行一次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会,其中至少包括4个病例和2份出院病案。
1、出院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持,全科医师包括进修、实习医师均应参加。
2、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的内容:(1)诊断不明的病例;
(2)一周内再次入院或伴严重并发症的病例;(3)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病例;
(4)误诊、漏诊、治疗效果不理想的病例;(5)自动出院或转院的疑难危重、罕见病例;
(6)质控部监控反馈的病案(历),包括归档病案及现有病历;(7)存在明显缺陷和错误的病历。
3、出院病例、病案质量讨论考核成绩,归入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内,与年终考核挂钩。
二、重危、疑难病例讨论 各科病房、急诊工作中,必须建立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各科门诊碰到的复杂疑难病例(包括三次门诊未确诊病人),由门诊部统一安排进行定时讨论(详见门诊会诊制度),及时解决诊治问题,每月至少2次。
1、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必须有各级医师参加,可安排在查房后进行讨论。涉及到其他专科的,由科主任上报医务部。医务部统一组织全院性大会诊,必要时可邀请外院有关专家前来指导会诊。
2、为了保证重危、疑难病例讨论的质量,科内应预先通知,并作简单的病历摘要,提出讨论重点和难点。
3、在讨论中,要发扬民主,各抒己见,最后由科主任集中归纳,提出进一步诊疗计划。主管医师必须严格执行讨论决定的诊治医嘱。
4、组织全院性大会诊时,各科应派出高年资主治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急诊科遇到重危病人抢救、尤其涉及多科的病例讨论、会诊时,医务部或医院授权于急诊科出面组织。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急诊科有权越级呼叫高年资值班医师参加会议。必要时由医务部或三线值班协助指挥、组织抢救工作。
6、重危疑难病例讨论应专册登记,并详细记录在病历中,内容包括:简练的病历摘要、讨论目的、各级医师发言的主要内容及下一步具体诊疗措施。
三、术前病例讨论会
1、为提高手术疗效、防止医疗差错、事故,手术科室在病人手术前应常规举行术前病历讨论会。
2、根据手术类别进行分级讨论。Ⅰ类、Ⅱ类手术病人,由主治医师查房时解决,对Ⅲ类、Ⅳ类手术、疑难重危病人手术,由副主任医师以上组织讨论。主刀、一助医师必须参加。
3、新开展手术、涉及其他专科的手术、部分风险极大的疑难、重危病人手术,需由科主任提出,由医务部组织全院性大会诊讨论决定。
4、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3天进行。
5、术前讨论内容:术前诊断、手术适应症、手术方案、术中、术后可能碰到的意外情况及对策、检查术前各项准备是否完善等。术前讨论专册登记,并记录在病历中。
6、大型、疑难、重危病及新开展的手术、毁坏性手术等应在术前讨论后,填写重大疑难手术审批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部审核,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施行。夜急诊时,须经科主任和医院总值班同意。
7、术前有关手术的危险及并发症需由主刀向病人直系亲属如实讲清,征得亲属同意并签字备案,必要时请病人单位领导签字,否则不可施行。
8、手术人员安排,严格按照各级医生手术准入规定进行,各级医生超范围手术,需报请科主任批准。科主任必须审查每次手术通知单并签字,方可送出。
四、死亡病历讨论
为提高医疗质量,及时总结诊疗经验,病人死亡后,科室要在1周内完成死亡病例讨论。
1、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全科同志均应参加,进行认真讨论,不能就事论事走过场。
2、死亡病例讨论应专册登记,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疾病诊断、简要诊疗经过、抢救过程、死亡原因分析、讨论意见及从中吸取的教训等。除极个别确实存在明显责任、技术因素,要追查当事人责任外,一般主要通过整个诊疗、抢救过程的回顾,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医疗的观念,提高医疗质量。
3、死亡病例讨论应详细记录在病历上,由科主任签字。流程图:略 相关文件:
《浙江省台州医院安全积分管理办法》 《台州医院质量保证方案》 记录表单:
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五
为保证我院的疑难病例讨论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难重症病例。
2、各临床科室遇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室行政主任及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或应患者家属请求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程序: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主任医师陈述当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以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参会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做进一步讨论。
4、专家讨论对病情的分析、进一步诊治方案,经治组医师必须认真记载在“专家会诊讨论记录” 中,对有争论的学术观点,不必记载。
5、疑难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医务科规定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组织讨论。
6.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篇六
一、临床病例讨论:是解决临床病人的诊断、治疗难题和以临床教学为主要目的一种方法,采取定期和临时两种形式。定期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一般每周1次;临时病例讨论则根据病区的病人情况,危重病人可随时进行讨论。各病区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患者,应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尽快完善各项检查,进行病例讨论。
二、病例选择:入院三天以上诊断不明者、诊断明确但临床少见或在诊治过程中有较重要的教学意义者、危重病人紧急抢救后疗效不佳者。有完整病理资料者可举行病理讨论会。
三、讨论方式和讨论范围:
(1)治疗组内讨论:由经治医师提出,治疗组副主任以上医师主持,包括治疗组的其他实习医师和住院医师,多采取临时讨论形式,着重解决诊断和治疗中的问题。
(2)全科病例讨论:由治疗组主治医师提出,科室主任主持,全科各级人员参加。先由经治医师详细介绍病史及各种检查结果,主治医师结合文献,以病例诊断、治疗为重点,进行较全面的分析和介绍,提出诊疗过程中的困难,其他有关人员按年资由低到高顺序可就病例的某些方面,结合文献作较深入的分析讨论,最后形成统一的诊疗方案。(3)多学科讨论或邀请外院专家参加的病例讨论会,则由经治科室主任提出,医务科负责安排、组织,由经治科室主任或医务科科长主持,并报分管副院长。讨论前应作好较充分的资料准备,有病理报告者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必要时可提前将病历摘要印发到有关医师手中。
(4)各科临床病例讨论资料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本》中。病程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总结意见等。
(5)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班组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做好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及院总值班汇报,以明确诊治方案,避免延误病情。
四、对危重患者各治疗组(或病区)在病房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带领下,应及时讨论、确定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护患者,认真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记录病程。
五、对危重患者在每日下午下班前,主管医师应向科主任汇报病情,及时发现诊治过程中的问题,调整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做好记录。
7.疑难病例讨论制度doc 篇七
一、科内疑难、危重病例(入院5天以上仍诊断不明或治疗确有困难的),应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二、讨论由科主任、医疗组组长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包括本科进修、实习医师)均应参加。需要时可邀请有关科室医师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
三、主管医师在讨论前应做好各项准备,重点介绍病情及诊治经过,提出讨论目的。
四、讨论中应明确讨论目的,提出尽早解决诊治问题上有见识性的意见。
五、主持者应综合讨论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
六、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讨论记录应完整及时地登记在记录本,并将讨论过程详细整理成纪要,归入病历内。
七、讨论记录者应及时签名,并交科主任签名。
死亡病例讨论
一、凡发生死亡病例均应科室讨论及填写死亡报告。
二、患者在住院期间死亡的,经治医师应当立即完成死亡记录、死亡通知书、同时填写死亡报告,将死亡记录、死亡通知书各一份交予患者家属。
三、死亡病例讨论一般病例于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特殊病例及时讨论和上报。讨论会由科主任、医疗组组长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全科医师参加(必要时请病区护士长或医院领导参加)。
四、经管医师应做好讨论前的各项准备,介绍诊治情况和死亡抢救经过,提出死亡的初步原因。
五、讨论力求明确诊断和死亡原因,提出可靠性依据,实事求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六、主持者应综合讨论情况,提出结论性意见,特别是死亡原因和吸取教训方面的内容。
七、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讨论记录应及时完整地登记在记录本中,并将讨论摘要归入病历中(在死亡记录后),同时将讨论填入死亡报告单中,死亡报告单病历内和医务科各存一份。
八、讨论记录者应及时签名,并交科主任签名。
8.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篇八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误诊,漏诊,提高疑难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质量水平,制定本制度。
1.凡系诊断不明(入院大于一周)、治疗困难、病情危重病人或有经验教训可吸取的病例,均应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治医师提出,本病区医师进行讨论,如病区讨论后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应向大科主任汇报,提交全科讨论;仍不能解决问题或诊断不明(入院大于二周)应向医务科汇报,请全院有关科室的专家联合讨论。
2.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科主任或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参加疑难、危重讨论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3.疑难病例讨论内容以诊断为主,危重病例讨论内容以治疗为主。
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程序
(1)由主管医师准备讨论资料,讨论时汇报病情摘要、治疗经过。
(2)疑难危重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负责记录在病区《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本》中,主管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记入病历中。
5.《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本》的记录要求:
(1)各病区建立专用《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由
医务科统一制定下发)。在进行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时,指定人员在《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上按会议要求如实记录每个人的发言。
(2)《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指定专人保管,未经有关院长或医务科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查阅及摘录。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格式:
①讨论时间、地点、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
②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③入院时间、入院诊断、治疗经过。④讨论目的、讨论发言记录、讨论意见。⑤记录人签名,主任签名。
6.病历中记录疑难危重讨论内容包括:
(1)讨论日期(2)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