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非两禁止制度

2024-07-04

两非两禁止制度

1.两非两禁止制度 篇一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

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承诺书

我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严格按执业范围执业。

2、不开展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和引产等终止妊娠术和其他未经批准计划生育手术。

3、不购买、不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不销售终止妊娠药物。

4、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5、使用B超对孕妇进行检查,要按照要求逐人逐项据实登记,必须有两人同时在场,一人检查一人监督,两人签字,共同负责严格自律。严禁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6、在为妊娠14周以上(含14周)符合法定生育条件怀孕的孕妇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之前,查验孕妇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属医学需要的应出具合法的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诊断结果)及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审批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7、特殊情况下,涉及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需要紧急采取终止妊娠手术的,术后24小时内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情况,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医学诊

断证明和说明材料。

8、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愿接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从严从重处罚。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可以向水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或卫生局举报。举报电话:8932110。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

时间:

举报奖励措施:举报1例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非法施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溺弃女婴的,经查属实,一次性奖励5000-10000元;举报其他违法行为的,经查属实,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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