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与对策综述

2024-07-14

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与对策综述(精选10篇)

1.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与对策综述 篇一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为了明确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建设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监理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对未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手续、未取得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的不得下达开工令。

二、监理单位应在建筑工程开工前专项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签署审查意见。

三、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监理人员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要求,组成项目监理班子,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并将安全生产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监理单位应委派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对高处作业、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重要施工环节要有旁站记录。

五、对危及工程安全施工,监理单位按照监理权限下达停工令。在检查中发现未履行该职责的记入监理记录。

六、监理单位应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七、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并协调建设单位及时足额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八、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出评价,评价材料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建设单位(公章): 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公章):

珠海市华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2.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与对策综述 篇二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风险,安全

0 引言

建筑业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行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 在其整个经营过程中生产和安全时刻相伴而行, 影响工程安全风险的因素非常之多, 因而伤亡事故率高一直是阻碍建筑业发展的重要方面。特别近几年来,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 国内大、中、小型城市纷纷走上“房地产经济”时代。与此同时各类事故也屡见不鲜, 直接影响了我国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出发, 有针对性的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 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对工程的整个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 把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至最低点, 保证工程能够长期稳定安全施工是每个工程建设单位的期望所在, 同时也是各级政府进行安全管理的迫切要求。因此, 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和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 保证和促进工程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

1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概述

我国所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于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常情况下我们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责任”的内涵:第一, 当事人必须或者应该去做某件事情;第二, 当事人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所需要承担的后果。广义的安全责任是指工程建设监理所应该承担的合同、法律和社会等多个方面的安全义务;狭义的安全责任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者合同有关安全方面规定时所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

2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的产生

2.1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的产生机理

所谓工程监理行为就是指监理工程师或者某些工作人员做出的可能影响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这种影响有多种形式, 譬如产生、变更或者解除。通常情况下工程监理行为有很多种, 其中最主要也最为常见的有两种:工程监理单位所发生的单位行为;监理工程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具体的工程监理行为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会受到一些约束条件的限制, 必须要在工程监理委托合同范围内加以执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合同中约定内容就是构成工程建设过程中监理约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工程建设监理的实际行为背离了合同中有关安全方面的约束内容, 导致工程建设另一方或者第三方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那么工程建设监理方就必须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这也就是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产生的原因。通过上述分析,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的产生, 实质上就是工程监理行为违背了其约束体系的限制。

2.2 工程监理的行为约束体系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 工程建设监理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自身所承担的责任, 全面有效的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充分理解工程监理行为约束体系的具体内容。同时也要对工程监理行为约束体系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分析, 研究其是否能够全面清晰合理的界定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所应该承担的安全责任。据此, 从理论上来说, 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中的内容就是行为约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在具体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 由于行为约束体系的内容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扩充或者变化, 不仅包括合同原有内容, 同时还包括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的约束。工程管理学界通常情况下会将这两种约束分别定义为合同条款约束和合同条款外围约束。

2.2.1 合同条款约束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合同已经逐渐成为法律的延伸品。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毫无漏洞, 所以合同也就成为在法律之外能够对当事人双方产生一定有效约束的文件。合同条款约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合同执行机制约束。合同的运行机制是执行过程的唯一准则, 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要严格按照机制规定来执行; (2) 合同目标约束。双方当事人之所以要制定合同, 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从合同中获得预期收益。所以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都必须以这一目标为原则, 通过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并进行有效管理来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

2.2.2 合同外围约束

(1) 法律约束。合法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合同法》对合同的签订做出了明确规定, 只有合同的主客体和内容均符合法律规定, 才能够产生相应的法律约束力; (2) 公序良俗。所谓公序良俗是指基于社会公德而形成的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 是整个社会大众广泛认可的行为模式。公序良俗的影响为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非常大的帮助, 因为我国在该领域的起步时间较晚, 所以完全可以借鉴成熟的国际惯例来发展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体系的构建; (3) 诚信约束。诚实信用是当前社会对个人和企业发展提出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 同时也是当今社会经济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为习惯都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 诚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执行合同内容的有效约束力之一。

3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识别

二十世纪末期, 国家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体制,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二十一世纪初, 又结合项目管理理论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 一旦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出现了安全风险问题, 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不仅要对施工单位进行惩罚, 同时还要追究工程监理方的安全责任。当前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很多规章制度的建设还不够完善, 这也导致在监理业务范围和监理技术水平上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工程监理单位必须要对安全责任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全面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作用就是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 通过科学方法对不同风险内容和类型进行深入分析和辨别。只有明确辨别出风险之后才能够对其加以控制, 才能够制定并采取更为有效的防范措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决定其本身所包含的风险因素大多数情况下不易被察觉, 所以风险识别是否高效将直接影响风险管理制度的优劣。

3.1 风险识别的作用

(1) 风险识别是风险分析的前提, 它为具体风险防范方法制定提供必要的信息。全面而深入的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识别分析, 能够对我国工程建设监理所承担的安全责任进行更为有效的认定; (2) 风险识别是系统工程理论发展的重要产物之一, 它的存在能够用来确定具体工程监理项目成功与否; (3) 风险识别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工程建设人员人身安全系数, 提高项目成功率; (4) 风险识别效率及结果的正确率直接影响着风险管理的成效。风险识别主要是对关键风险因素的识别, 如果只识别出一些非关键性风险因素, 那么势必会给整个项目的开展带来巨大影响。

3.2 风险识别的程序

通常情况下, 工程项目的风险识别主要按照以下程序来进行: (1) 分析工程建设监理安全管理都包含有哪些内容; (2) 不同内容都可能会产生哪些风险; (3) 是什么因素导致这些风险的产生; (4) 所发现的这些风险中哪些是主要风险, 哪些是次要风险。

实际上风险识别的具体开展主要是依据以往历史资料和工作经验来进行的, 所以不同工程建设项目所存在的风险具有较大的区别。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必须从提高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人员经验分析能力和敏锐程度着手, 结合工程建设监理自身特点, 运用相关分析方法来尽可能的完善风险识别程序。

4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估计与评价

4.1 风险估计

风险估计是基于风险识别程序后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在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分析后, 根据所得到的不确定性因素计算出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可能因此而产生的结果。通常情况下, 风险估计环节是对某个风险的估计, 并非对项目整体风险的分析。所谓风险估计就是风险测定, 换句话说就是对已经识别出来的风险进行评估, 分析出该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进而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应多措施。风险估计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 风险事件发生的时间; (2) 风险事件实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3) 风险事件发生的频率; (4) 风险事件一旦发生之后, 对整个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损失程度。概率问题是风险估计的关键, 只有准确计算出概率才能够从根本上对风险进行全面认识。概率可以分为客观、主观与合成概率, 其中客观概率是根据数学理论来对大量实验进行计算而得出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客观概率更能够对风险概率进行准确确定;因为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有很多都无法通过实验来进行分析, 所以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经有关专家的深入合理研究后得出, 这就是主观概率。

4.2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是对风险各个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综合评价出该风险的整体水平和风险承受者对该风险的承受能力, 在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 风险评价需要对所有风险分别进行分析评价。实际上风险评价环节就是对项目风险的综合性分析, 需要根据风险对项目影响程度分级排序所有风险因素, 进而明确知道哪些是关键风险, 哪些是次要风险, 进而能够针对不同风险做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风险评价, 其主要目的有以下几点: (1) 对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进而比较出不同风险对项目的影响程度; (2) 发掘不同风险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 (3) 对不同风险之间的转化条件进行研究, 从而给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带来最大化的利益; (4) 对风险进行量化处理, 尽可能的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及由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5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对策

5.1 风险回避

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强调经风险识别、估计和评价之后, 应着重分析相应的风险对策, 并在此基础之上制定出最佳的风险管理方案。通常情况下, 我们将风险对策分为三大类:风险回避、风险自留以及风险转移。其中风险回避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风险管理采取的最普遍最有效方法, 实际上就是采取切断发生途径的方式直接中断来强行制止风险的发生。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 有些风险一旦发生之后会给整个项目造成过大的损失, 在没有研究出最佳的解决方案时, 主动放弃也是一种风险应对策略。从工程监理单位的角度出发, 风险回避在某种意义上是主动应对风险的措施之一。在实际采取风险回避进行风险管理时, 应该着重分析以下几点内容: (1) 主要承揽与自身资质和能力相对称的工程监理业务,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只有承揽较为熟悉的工程项目, 才能够更好地对相关业务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2) 深入分析具体项目的融资渠道, 对于一些依靠压低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垫资等方式来运营整个项目的工程, 监理单位在承接时要更加慎重。因为往往这种工程项目施工方很难以切实保证有充足的资金由于安全防范; (3) 在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具体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时, 一定要对有关安全责任的内容进行全面补充和深入研究, 力求双方在安全责任上权利义务清晰明了; (4) 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同建设单位一同对施工单位进行系统考核, 其中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是选择施工单位的重要标准之一。工程建设监理一定要明确自身立场, 切不可在安全问题上含糊其词。对于已经明确发现安全问题的合同, 必要时可以采取中止监理合同的风险回避策略; (5) 如果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合同变更情况, 那么工程建设监理应该对接下来的施工安全进行全面评估, 根据分析结果来确定是否同意继续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6) 有些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 建设单位往往会因为自身原因压缩工期。对于这种情况, 工程监理单位要协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协商, 一同对压缩工期计划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

5.2 风险自留

所谓风险自留, 就是指依靠自身实力来自行承担风险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既不采取相关风险回避措施, 同时也不对风险进行可靠转移。大多数情况下, 风险自留的发生都是无意识的, 并非其自身主动接受。正是因为没有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有意识的去采取相应对策, 安全风险一旦发生只能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风险自留是一种被动自留。但也不排除对风险的主动自留行为。之所以要分析风险自留, 主要是因为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无法及时采取风险回避或者风险转移的方法来及时处理相关安全问题, 面对无法避免的损失, 风险自留无疑是唯一的应对策略。这一点也从侧面告诉我们, 在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进行管理时, 一定要全面深入分析, 尽可能的及时制定出最佳风险应多措施。风险自留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资金使用上, 事先预留的风险基金相较于工程保险多提供的理赔而言, 不仅可以大幅度减少处理手续, 同时还能够在风险发生时及时处理资金缺口。此外, 风险自留资金的使用可以免除保费和佣金的支出, 这样就能够从根本上降低因风险而引起的费用开支。长时间存储风险基金在高效应对风险损失的同时, 额外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收益。

6 结语

工程建设监理安全责任风险涉及学科领域非常之多, 特别是针对某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而言, 在开展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分析时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从风险识别、风险估计和评价、风险对策三个方面对监理安全责任风险进行了简单分析, 由于自身理论基础和实际工程经验还相对不够深入, 所以本文在阐述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安全风险识别和防范的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 笔者将继续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工作, 以期能够获得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闫慧萍.谈建设工程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与规避[J].山西建筑, 2011, 35:204-205.

[2]史毅清.浅析工程建设监理的安全责任[J].建筑安全, 2012, 01:16-18.

[3]杨丽萍.电网工程建设监理安全工作的现状及应对[J].品牌 (下半月) , 2012, 12:51.

3.安全监理责任风险与对策综述 篇三

摘要:目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基本可以同施工单位比肩,有些对监理单位的处罚甚至超过施工方。这也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怪现象,监理现在处于明显的权责不对等状态,监理的安全责任风险越来越重,整个监理行业演变为“高风险”行业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何有效规避防范安全监理的风险,是我们监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

关键词:安全责任风险;自由裁量;权责不对

一、当前监理安全责任风险形势严峻

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时代,建设规模之大、速度之快均居世界之首。建筑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已成为继工业、农业、贸易业其后的第四大产业。但其蓬勃发展的背后,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存在:安全事故频发。在我国的各个行业中,仅次于矿山采掘业和交通运输业,高居第三位。每年的死亡人数据统计已占到全国生产事故总数的25%以上。建筑安全生产的形势十分严峻,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对此,国家加大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力度。监理单位作为当前建筑市场的三大责任主体之一,不容回避地从幕后被推到了前台。在近几年所发生的建筑安全事故中,不管是公开还是未被公开报道的,监理单位被处罚、从业人员被判刑的事例,屡见不鲜,监理整个行业一片惊呼声:“狼来了”。

自从2000年10月25日江苏南京电视台演播厅施工中发生模板支架倒塌事故,2002年总监首次被判刑以来,各地相继发生监理人员被判刑的事件。由此引发整个监理业内的大讨论:监理到底应不应该负安全责任。业内为此争论不休。2003年11月24日,由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发的第393号国务院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正式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监理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争论到此告一段落。

《条例》把监理的安全责任明确了,却并没有给监理相应的权力。监理只是一个提供技术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没有相应的处罚权——行政权利,却要承担起如此沉重的安全监理的社会责任,形势对我们是非常不利。自从《条例》实施以来,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数量并没有减少的趋势,倒是监理从业人员被吊销执照,被追究刑责,监理单位被降级受处罚的事例越来越多,影响大的有北京西西工程四号地项目模板支架倒塌事件,湖南凤凰桥垮塌事件,去年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小区塌楼事件等,不胜枚举。突出的问题是:发生事故后,对监理安全责任判定的自由裁量有扩大化的趋向。就像去年媒體曝光的一些楼歪歪、楼裂裂,楼脆脆、桥糊糊等事件,一发生事故,都是施工方和现场监理人员首先被控制,随后就做出处理。从经济角度分析,现实情况是:施工现场除建设单位外,监理单位是获取利益最小的一方,和施工单位获取的利益不可同日而语。目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基本可以同施工单位比肩,有些对监理单位的处罚甚至超过施工方。这也是建筑行业的一大怪现象,监理现在处于明显的权责不对等状态,监理的安全责任风险越来越重,整个监理行业演变为“高风险”行业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监理安全责任风险严重的原因

1、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 扩大了监理工作从业风险

《条例》对监理的安全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但并没有给监理相应的权力。有关部门对《条例》的释义或意见出现了多种版本,其共同点是扩大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的范围和职责,层层加码,进而形成文件,成为各级部门对监理惩罚的依据。

继《条例》颁布后,建设部及其职能部门出台了多个文件,逐渐增加了监理的安全责任。2005年9月1日,《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开始执行;2005年10月12日,《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发布;2006年10月16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发布;2007年5月28日,建设部又发出了《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2008年1月28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发布等等。建设部每出台一个文件,对监理的安全责任就加重了一个砝码。从《条例》最初出台的监理的安全责任是“审查”“制止”“报告”“执行”,层层加码,内涵逐渐延伸,基本上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几乎全部“合理合法”复制到了监理的头上。

现在监理行业的发展,并非建立之初所期望的“高智能的技术咨询服务”,而是成为建筑业一个无所不包的“万能”行业,“监理是个筐,啥都往里装,好事轮不到,坏事都摊上”此是现代监理的真实写照。仿佛一夜之间,监理什么都懂,什么都管,成了万能人物。无所不包,无所不会,好像工地上有了监理。建筑安全生产的任何问题都可迎刃而解,事实上监理既不是对安全生产全权负责的施工方,也不是肩负着社会公众安全监督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而发生事故后,监理却首当其冲屡次被处罚、判刑,监理行业几乎欲哭无泪!

2、建设单位(业主)行为不规范

建设单位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在招投标工作中经常暗箱操作,低价招标,签订阴阳合同,缩短合理工期。好些建设方在工程前期手续未办理,资金未落实的情况就匆忙开工。施工方为承揽工程“低价中标并垫资施工”,导致在工程所需安全资金上大打折扣。施工中业主又一味讲进度,压缩合理工期,使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

3、施工单位整体行业素质下降

建筑业是高危行业,尤其在这个历史阶段超常规的发展建设,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施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其整体素质却在不断下降。市场经济条件下,又催生了建筑市场混乱的很多不正常现象;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投标相当普遍。“一流队伍中标、二流队伍进场、包工头指挥、农民工干活”就是对当前相当规模的施工队伍的真实写照。

4、监理单位自身存在问题 在当前建筑市场三大主体中,多种原因造成监理地位较低。由于存在着监理投标中业主压价压级;监理单位之间自相残压等不正当、不规范的竞争;监理行业又风险大、收益低,优秀人才流失严重;从业人员数量与建设规模相比明显不足,造成部分素质不高,业务平平的不合格监理人员充斥市场,这部分监理人员缺乏现场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缺乏对现场隐患的敏感性,难以承担安全监理的重任;以上种种导致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容乐观,难以满足现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

三、监理工作如何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

(一)监理企业应加强与监理协会的沟通

工程监理协会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社团组织,是政府的助手和企业的参谋,是联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是全体监理企业的娘家人。监理企业要保持与监理协会的沟通和联系,为工程监理协会出谋划策。首先,监理协会牵头组织各级监理企业订立行业自律公约时,监理企业应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改变目前监理同行业间互相残压,恶性竞争的状况;其次监理企业要协助监理协会,建议政府部门制定出有利于监理行业发展的好的政策和方针,为监理现在面临的严峻安全责任风险解压、减压;再次,必要时邀请监理协会对本监理企业调研,对监理工作规范分类指导,促使监理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二)监理企业应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避各种安全责任风险

1、监理单位应制定各级安全监理责任制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各级监理人员职责,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层层落实,搞好安全监理工作。

2、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企业内部的《安全监理方案指导版》《安全监理作业指导书》《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办法》等实用的安全监理方面技术支持文件,指导安全监理工作。

3、监理单位应设臵公司级的安全管理机构,综合配备专职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实现资源共享。针对工地的一些重点危险源:如对临时用电、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等重点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检查,以减轻项目监理部一线人员的压力。

(三)项目监理部应完善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按照企业《安全监理责任制》及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实施办法,审查全面,巡视检查,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建立业主,施工单位、监理方每周一次联检制度。同时要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大力配合,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并要做好日常安全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组卷归档工作。

(四)监理从业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个人修养和素质从以下八个方面展开工作:

1、该“做”的一定要做:

监理接收工作第一步,应熟悉合同,明确任务,人员定职定责,组织实施开展工作,要熟悉设计图纸,向业主提出书面建议,编制项目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都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进行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的交底会。总监一定要转变观念,重抓管理,督促做好监理人员的各项工作。

2、该“审”的一定要审,要审查全面:

监理工作中要求业主、施工方提供相应资料。现在业主的行为很不规范,施工方素质低下,资料收集不上来一定要书面发文催促,并在监理会议上提及,做好监理例会纪要。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准备阶段做好五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分清哪些该做技术性审查,哪些该做程序性审查,审查重点是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审查者自身要具备一定的安全专业知识,要有一定的现场安全隐患辨别能力。

3、该“查”的一定要查,检查督促到位:

要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监理人员从业管理的若干意见》做好各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重点核查现场开工条件,各项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符合开工要求才能签发“开工报告”。

开工后的周边环境一定要观察好。地处山区的工程,到处是边坡、沟坎,砌筑挡墙较普遍,业主为省钱,挡墙好多断面不足,挡墙回填土质量不过关,要高度重视。要观察拟建建筑物周边是否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施工方的保护措施是否有效和有针对性。

对工程出事频率高的以下方面,一定重点督查。

4、该“改”的一定要改:

对监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小问题、抽烟、戴不戴安全帽,口头指出,下来记录在监理日记中,对“四口、五临边”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一定要下发书面通知,现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和总监沟通,及时处理。很难办、或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监理单位,请单位协助解决,每月监理会议一定要提及所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各种隐患,并形成决定限时整改,必要时一定要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5、该“停”的一定要停:

在具体的监理实际工作,要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第6.1.2条所列的五种情况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按规定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

6、该“报”的一定要报:

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严重安全隐患,一定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使用电话报告的,要有记录。事后要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同时一定要向本监理单位做出汇报。

7、该“学”的一定要学:

监理一定要加强法律法规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学习,要学法、懂法、用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等以及有关施工安全方面的规范、规程、办法一定要全面学习,合理应用。

8、该“理”的一定要理(主要是指工程资料的整理):

工程资料的整理要专人负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尤其是收发文制度,一定要建立,不能怕麻烦。对业主的发文,施工方的发文,签字手续一定要完备,谁收谁签字,坚决不能代签。俗话说:凭在纸上,凭不在嘴上。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监理保存的书面资料(尤其是日常监理安全内业资料)是自身最有说服力的举证维权凭据。

四、结束语

前述几个方面的工作,监理单位及监理从业人员,一定要全部做到位。以规避防范安全责任风险。不作为,工作就会有缺失,就要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南京、上海、北京等所发生的监理被判刑事件,都与自身不作为有很大关系。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哪些工作做了,哪些工作没有搞,一定要陈述,表达清,做好举证维权工作,以减轻自己的责任。

参考文献:

[1] 王战果:中国建筑工业,2011

[2] 倪新贤:黄河水利,2010

[3]参考网络论文资料:毕业设计外文翻译,道客巴巴

[4]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2011

4.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形势与对策 篇四

张永强

(岳阳市农机局 湖南省岳阳市 414000)摘要: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是农机部门的重要职责。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监理,全市农机安全监理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实现全面提质、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本文结合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实际,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形势进行了分析,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Abstract: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and ensure the safety of agricultural machinery production is the important responsibility of the agricultural machinery department.The principle of Yueyang agricultural safety supervision is that „based on the human beings, administrated by laws, supervision politely‟.The agricultural safety supervision career in Yueyang is on the way of well-development.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al safety supervision and realize the aim of improving the quality, prevent and decrease the accidents, this article will analyze the current condition of agricultural safety supervision, based on the reality of Yueyang agricultural safety supervision, point

~~~~~~~~~~~~~~谢谢使用~~~~~~~~~~~~

out the problems, solutions and advice as well as make the conclusion of what has been achieved.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 形势与对策 岳阳市

Key words: Agricultural Safety Supervision

Condition & Solutions

Yueyang City

近年来,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岳阳市农民购机热情高涨,各类农业机械保有量迅猛增加;农机安全生产隐患随之增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和考验。作为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如何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了当前我们必须研究分析和解决的课题。

一、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现状

1、基本情况:岳阳市下辖6县(市)5区,现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12个,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参公管理。目前,全市农机监理人员编制数164人,实有人数185人,在岗在编143人,全额拔款编制162人,差额拔款编制2人;全市拖拉机在册保有量16316台,拖拉机驾驶人在册8825人;收割机在册4090台,收割机驾驶人在册2796人。

2、工作成效: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主线,以“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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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在提高监理队伍素质,抓好监理行风建设,扩大农机安全宣传影响,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加强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实现了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依法依规、正常有序的开展。

(1)在强化责任落实上有新举措。一是在全市建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务和要求。二是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将责任要求落实到岗、到人,县乡村各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农机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在加强能力建设上有新突破。严格贯彻落实湘政办发„2007‟29号、湘府阅„2007‟55号、88号和湘编办„2007‟36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落实人员参公管理,增加财政经费投入,初步解决了农机监理机构靠收费养人、靠收费办事的局面。到目前,除岳阳经济开发区外,均已实现参公管理。

(3)在加强业务规范上有新提升。在全市农机监理部门开展“管理提升”活动,进一步规范农机监理业务。严格执行农机监理收费标准、执法行为的程序标准以及设施建设标准;坚持收费标准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职责公示、处罚规定公示;严把机车登记关、驾驶员考试关、机手培训关、车辆检测关、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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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关。

(4)在提高队伍素质上有新进步。不断加强对农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洁勤政教育,强化执法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教育广大农机监理人员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质服务。做到所有农机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了农机监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5)在隐患排查整治上有新成效。组织开展了“三项行动”、“打非治违”、治理公路“三乱”等专项行动,认真排除各类农机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行为。岳阳市农机监理所积极与市交警支队协调,制定了《岳阳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连续两年实现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6)在平安农机创建上有新进展。按照“平安农机”创建要求,进行分步落实,把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作为完善农机安全监理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全面推广“平安农机”示范县的经验,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市已创建国家级“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11个、示范村127个。

3、存在问题:自2008年农机安全监理部分职能移交后,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在机制、体制、队伍、设施装备建设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农机安全生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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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普遍存在。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比较淡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黑车非驾、拖拉机载客、超速超载等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仍然存在。二是县级农机监理机构保障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装备落后,财政拨款无法落实,经费保障不力,存在靠收费养人、靠收费办事现象。三是业务管理存在不规范行为,办牌办证没有按照程序操作。四是“平安农机”创建有待加强,各地创建力度和发展水平不均衡。五是保险公司在拖拉机交强险办理中存在擅自提高保费标准和推拖办理现象,导致许多拖拉机不能及时注册登记和按时年检。这些问题给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和制约。

二、对当前农机安全监理形势及存在问题的分析

1、当前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形势

有利因素:首先,农机监理的执法环境得到改善。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为农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这就为农机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提供重要保证。第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实现了参公管理,财政保障逐步加强。第三,湖南省政府取消了8项农机牌证非税收入分成,县级农机监理所负担减轻。

不利因素:一是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手段弱,环境差,农机监理装备落后。因无道路执法权,存在交警管不了,农机不能管现象,造成农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二是农机监理机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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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保障不能完全落实。县级农机监理机构虽然已实现参公管理,但是津补贴、工作经费、装备经费等没有落实。三是拖拉机交强险投保难、保费高,给农机监理业务办理带来不利影响。

不确定因素:2011年7月1日起,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49号)精神,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牌证核发的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县市。由市级农机监理机构对县级农机监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在县级财政保障无法落实的实际情况下,失去市级监理机构直接监管,这对农机监理牌证业务的规范管理影响有多大,尚不得而知。

2、当前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问题分析

目前,我市农机安全监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和困难,其主要原因:一是是财政保障不到位。在全市11个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中,财政实行单独预算的只有3个单位,其他均为二级财政;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又将农机监理机构作为一个创收的部门,在农机监理财政预算本身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还克扣农机监理机构的财政拔款,更加加重了农机监理机构的财政负担。为了生存和正常运转,部分县级监理机构在业务办理、规费收取等方面,存在不按程序操作,异地办牌办证,违规收费现象。

二是执法手段弱。法律虽然明确了农机监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执法的对象是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执法的环境是田间地头、乡村场院。特定的执法环境和条件,使农机监理难以形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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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执法。

三是配套服务落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交强险是办理拖拉机上户、年检等业务的前置条件。保险公司为实现盈利,在办理拖拉机交强险时,存在擅自提高保费标准、推拖办理、拒保现象。拖拉机驾驶员想买保险买不到,农机监理机构又无法为没有办理交强险的拖拉机进行注册登记和检审,给农机安全生产带来严重隐患。

三、做好今后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1、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能力建设,保障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正常运转。落实湘政办发„2007‟29号、湘府阅„2007‟55号、88号和湘编办„2007‟3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支持,按照参公管理标准,落实农机监理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彻底解决农机监理机构靠收费养人、靠收费办事的局面。

2、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规范建设,规范农机监理行为。从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入手,搞好监理员培训工作;严格做到“谁签字,谁负责”,保障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的正常有序运行。

3、加强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的重点是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创建,各级政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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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对“平安农机”创建的投入。

4、建立农机、公安交警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化解农机监理无道路执法权难题。目前汩罗市、岳阳县、平江等县级农机监理机构在构建农机安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方面取得有效尝试。

5、建立农机政策保险制度。针对当前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交强险投保难问题,将农机列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实行政策补贴,合理核定拖拉机交强险保费标准,解决拖拉机交强险投保难问题。

张永强:男,河北省武邑县人,出生于1981年5月,现任岳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副所长,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政府政治与地方公共治理。

敬爱的党组织:

经过一段时期的初级党校学习,我的心境自然澎湃而又亢奋。其实,无论是谁,这种难得的熏陶刚过,思想上和认识上都会大有一吐为快的强烈之欲望。这对深刻理解中国***始终是一个最先进的党、最伟大的党,始终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 楷模,也始终是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等等,以及正确选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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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学习,我对我们的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有它的阶级性,人民性,先进性。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决定了党的先进性。而工人阶级之所以具有先进性是因为它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具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赋予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等越来越发达,因此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具有新的内涵、新的标准和新的特征,做到与时俱进。党的先进性还体现在将“三个代表”写入了新的党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先进性作了富有时代特征的界定,具体地、明确地揭示出党的先进性的实质和内涵,深化了我们对党的先进性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通过学习我进一步端正了自己的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是推动人们争取入党的一种精神力量。真正正确的入党动机应该是能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最终实现****而奋斗终生。我要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地实践,不断地确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一个人在组织上的入党一生只有一次,而思想上的入党是一生一世的,所以,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必须坚定信念,用理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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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来武装自己,不断地深化自己的行动。

再次,我懂得了入党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是一个充满考验的过程,不是你随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听了几位优秀学生党员的入党经历,学到了我们不仅要在组织上积极要求入党。把党和人民放在第一位,用自己的行动来展现一位入党积极分子的作风,时时刻刻,用党的标准提醒自己,什么要积极主动的去做,什么要积极同违背党标准的做斗争。入党的过程,便是不断完善自己的过程,便是升华自己的过程。

当然,我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深刻地体会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荣辱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由巨大的反作用。

通过这次的学习, 我不仅加深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也更加明确了入党动机,优秀党员决不是套在自己头上用于炫耀的光环,而是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所应该达到的目标,组织上的入党一生一次,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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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入党一生一世。在学习当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中国***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恰恰印证了这一点。看着那些面对党旗宣誓的***员,我感动了,我感到了作为***员的骄傲,也更加坚定自己的人生信念:我也一定要成为一名***员。我要时刻谨记党的教诲,时刻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 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自觉的加强自己,争取得到更大的提高。

汇报人:***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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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www.51test.net

5.监理安全责任书 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和职责明确如下: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项目监理部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管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监理部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等,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5、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每天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

(一)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认真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部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消除后,监理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部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

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6.道路监理安全责任书 篇六

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切实保障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作,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现订立安全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规定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法规和制度要求。

2、履行岗位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落实到位。

3、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环境。

4、自觉接受检查,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意见,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

5、要实施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对盲目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影响人身安全的要予以抵制,并可向主管领导提出建议,维护当事者的合法权利。

二、甲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结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精神,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指导乙方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和各项安全管理达标活动。

2、组织乙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标准的贯标学习和有关安全管理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指导乙方建立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整改意见,协助解决有关安全施工技术问题。

4、掌握安全管理信息,及时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动态,预先通知工地,做好学习贯彻迎检工作。

5、参与重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并审核审批工作。

三、乙方职责:

1、协助安全监理工程师编写道路工程专业的安全监理计划;

2、道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道路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方案时,对技术方案本身的安全可靠性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涉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内容时与安全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查。

3、熟悉道路工程专业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以及安全保护措施和要求,监督承包人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

4、检查道路工程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重点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报和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个人监理日记、检查记录、安全隐患通知等,并定期将资料报送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总。

6、本专业范围内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书面责令施工单位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书面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口头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整改,同时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7、本专业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后,参与事故调查。

8、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道路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9、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驻地监理单位的道路专业工程师下达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书。

10、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四、违约责任

1、双方人员违反责任条款规定时,视其情节,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宜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违反责任条款时,要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和符合规定的必要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聘或辞退。

五、双方约定,本合同签定后,由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对违约裁定,可向项目负责人或上级监察部门申请裁定,并提出裁定意见。

六、本责任期限:从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

七、本合同自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八、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北京华路捷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甲 方:乌尉公路包PPP项目SRJL-2驻地办(盖章)乙 方: 监理人员

甲方代表签名: 签 名:

7.农机安全监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篇七

【关键词】农机;安全;监理;问题;对策

1.农机监理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农机监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执法机构,依照国家和地方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使用者进行严格、科学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纠正违章,杜绝事故,使农机生产安全、有序进行,保证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农机监理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培训,使机手有了一技之长,成为村里先进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带头人和示范者,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农机监理人员与机手有良好的相处关系,培养了深厚的感情。农机监理人员在机手的心目中既是执法者,又是朋友,还是农机生产者的参谋、顾问,机手有了困难愿找农机监理帮助解决,从而使他们得以发展生产,加快了致富步伐;四是农机监理在监督、管理和协调农机田间作业、运输作业、跨区作业工作中,在提高农机作业水平、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安全生产、协调供需、化解纠纷等方面,起到其他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农民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2.农机安全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监理机构不健全,监理人力不足

农机监理机构直接担负着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但在近几年的改革中,乡镇农机站撤并,使农机监理力量日渐薄弱。所有监理工作都是农机监理站直接面对全县机手,一人兼管农机的乡镇农机管理站不在少数,基层农机监理力量的不足,基层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名存实亡,农机工作基本处于失控状态,乡、村、社三级管理“缺腿”,直接影响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2.2农机监理执法主体和路权不明确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明确农机主管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具有牌证管理权,而没有明确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检查权和道路事故处理权,导致农机监理不明不白,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无法实施有力有效的安全监管。

2.3农机监理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

农机监理的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导致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持续下降,对违法、违规的人员及车辆,没有有效的手段和措施,缺乏应有的力度,而且一年弱于一年,违章者不但得不到相应的处罚,反面得到了经济实惠(不交任何费用),示范效应导致违章者日渐增多,守法者日渐减少。

2.4政府财政投入不足

农机监理工作本是一种政府行为,但在实际中农机监理工作好像变成了一种部门行为,特别是个别地方政府对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人头事业经费均未纳入财政全额预算,致使监理工作经费短缺。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导致农机监理靠收费养人,形成重收费、轻监理,给农机安全监管造成负面影响。

2.5农机监理队伍专业素养不高

具有农机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占48%,加之个别农机监理人员平时法规学习和业务钻研不够,导致农机监理工作效率不高,整体活力不强。同时,农机监理人员还存在执法程序不完备等现象,给执法工作增加难度和阻力,并影响了农机监理队伍整体形象。

3.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对策

3.1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

要通过新闻媒体及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深入、持久、广泛地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促进法》和各项涉农法律法规等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律法规,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2加大對农机监理的投入

一是地方政府尽快将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的人头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使监理人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机安全生产上来。二是加大对农机监理装备建设的投入力度,县(市)级主要是完善和添置农机技术检测线和事故车辆吊运车,乡镇主要添置安全检查设备和交通工具,村要建设农机手活动场所。三是要实现农机监理信息管理现代化,农机牌证管理的数据采集、汇总、归整、登记、处理、输出、统计、人档、调用、传递,都必须以最快捷、最有效的手段来完成,因此必须建立计算机管理网络系统。四是在乡镇设立农机监理分支机构,根据机车拥有量对乡镇和农场实行定岗、定员、定经费设立农机监理分支机构并配置必要的监理设施。五是有条件的村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农机安全员和并落实必要的经费,经常以村为单位组织拖拉机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活动,从而逐步形成从县市到乡镇再到村组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3.3建议对农机监理制立地方法规

省级人大常委会应通过立法调研尽早出台《农机监理条列》,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监理的地位、执法主体和客体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各级政府应把农机监理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做到有目标、有部署、有督导、有激励。只有这样,农机安全监理才有新的突破和长足的发展。

3.4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从实施规范管理入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农机监理部门应把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执法严明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把监理人员素质关,实行考核上岗,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理队伍。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执法水平,正确履行政策法规,还必须有较强的政治觉悟,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树立服务农业、服务农户、服务机手的思想意识,自觉摆正监理与服务的关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

3.5加大农机安全监管

发挥农机学校的作用,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故障维修、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严格规范办证程序,严把驾驶员的入户关,未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机手一律不得核发驾驶证;要严格执行程序,严禁给超标准、报废的或手续不合格的车辆办理牌证手续;农机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乡村道路,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加大农机年度检验力度, 坚决打击“黑头车”,保证机车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行驶,有效地降低农机安全事故。

3.6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8.安全监理生产责任书 篇八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所管辖范围内控制指标,重伤事故“0人”死亡事故“0”轻伤事故“0人”。

2、保证监测监控中心运行正常。

3、保证校验室按规定时间校验各种仪器、仪表。

4、保证各传输线路畅通无阻,出现故障及时维护。

5、保证监控探头、分站吊挂位置合理,显示准确无误。

二、职责范围

1、轨道下山负责分站、传输线的人员定位、传输线的维护。

2、回风下山负责瓦斯传感器、风速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 3、9203回采工作面顺槽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局扇开停传感器。

4、采区掘进工作面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传输线的维护。

5、风机房负责分站、瓦斯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门传感器、风速传感器。

6、主斜井负责总传输线的维护。

7、监控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和管理工作。

8、校验室负责报警矿灯、光学甲烷瓦检仪、便携式瓦检仪等仪器、仪表的检修、校正、标校、换药等管理工作。

9、负责井下各类传感器的安装、维护。

三、管理内容及技术要求

监控中心主任在技术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全矿井的工作如下:

1、监控中心的管理

2、校验室的管理

3、各种传感器、线路维护的管理

4、矿灯的标校、灯房的管理

技术要求:

监测监控中心管理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监控的要求进行实施和管理。

(一)、监测监控技术管理

1、巡检工负责全矿井上、下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调试、维修和管理工作,确保信号准确、畅通无阻。

2、校验工负责全矿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器、便携式瓦检仪器等,仪器、仪表的检修、校正、换药等管理工作,确保仪器仪表正常使用。

3、随时掌握各种采掘工作面动态情况,提前使井下新作业面具备监测监控的条件,密切配合生产。

4、协调通风科搞好采煤、掘进风量调配工作,掌握好工作面瓦

斯、风量、风速、风门传感器的管理。

5、负责向供应部门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材料等计划,以备紧急使用,备用量保持100%。

6、深入井下检查监控系统路线工作状态、探头位置,保证各系统正常运行。

7、对井上、下所有作业点巡回检查,发现问题汇报上级领导。

8、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示。

(二)、设备、设施管理

1、监测监控装置必须按使用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通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

2、下井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

3、与检测装备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由机电队指定专人维护,在改线和拆除时,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与巡检人员现场共同处理。

4、因故障检修与安全检修装置的电气设备需停止监测时,必须经技术矿长同意,制定安全措施,上报县局方可执行。

5、瓦斯探头受过一次高浓度瓦斯冲击时,必须进行校正并做好记录。

6、各种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7、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

传感器进行标校调试,调试后必须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

8、必须对校验工作负责,定期校验,要求各种仪器仪表和传感器灵敏可靠准确无误。报警点断电、复电,浓度必须准确,各地点探头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并做好各种记录。

四、责任落实

1、根据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和安全指标,确定其基本工资,根据下井的次数、时间及工作效率确定其效率工资。根据安全指标的实现情况,确定其安全工资。根据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情况,确定达标工资。

2、严格执行“我矿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3、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安全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下寺头煤业有限公司

元月

下寺头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监控中心主任:

9.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篇九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监理员:

总监理工程师:

南漳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1. 总监理工程师: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项目部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1.3.审查总承包单位及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及时检查安全隐患;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

1.6.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1.7.审定施工单位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部分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1.8.主持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

1.9.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安全动态月报,并签署意见。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2.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利; 3. 监理安全员:

3.1.编制本项目安全监理细则; 3.2.负责本工程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3.3.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3.4.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 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5.检查本工程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3.6.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3.7.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3.8.每日巡视现场安全现状,对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正;

3.9.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项目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10.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或按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组织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11.对现场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

3.12.负责本项目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及时归档; 4. 各专业监理安全员:

4.1.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安全工作;

4.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方案、申请及隐患整改回执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4.负责本专业安全分项工作的检查及相关隐蔽验收;

4.5.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安全 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4.6.负责本专业安全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

4.7.检查进场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合格时予以签认同意使用; 4.8.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患; 5. 监理员:

5.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5.2.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具、施工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扣件、临时用电物品的质量和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5.3.参加监理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提出有关本专业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6.平时对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安全员汇报; 5.4.做好监理日记及有关的监理记录;

二、施工安全的事前监理

本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任务,就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可能影响到施工安全的各种因素都考虑到。监督承包人从机械设备、材料管理、人员组织和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施工安全方案和安全组织措施,使工程在以后的施工中避免可预见的和一些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对设计文件、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注意设计中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种结构设计中是否提出了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对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的指导意见监督施工单位 实施。

2.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对有深基坑的工程应提供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有关资料。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审核人是否签字齐全,施工单位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否已签字;

4.审查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监督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齐全持证上岗。安全员是否经过安全资格培训。(本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指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5.检查安全制度健全情况:如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6.审查是否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若没有,则及时补充;若有,则审查方案中组织、人员、设备等是否到位,并应有应急救援演练计划;

7.雨季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8.审查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9.审查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施工安全的事中监理

1.经常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到位情况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留下计录;

2.对进场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进行核查,包括: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3.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等安装完毕后自检记录并办理验收。4.监理人员加强全方位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监理人员安全巡视检查的重点是:

 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及电梯等起重机械及施工工具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款的要求; 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道口、基坑边沿以及有害物质存放地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志;  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施工现场是否实行封闭围挡,且围挡设施是否坚固稳定;  从事拆除活动的承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施工安全的事后监理

1.出现轻微的一般事故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出现或继续恶化,并总结经验和教训;

2.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并与消防、医疗、主管部门等及时联系进行处理。

10.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实施办法 篇十

监理责任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建工发〔2006〕439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安监总站、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O六年八月九日

杭州市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理。

第三条 市、各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确定的监管职责和范围,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监理单位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理中的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共同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具体安全工作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并支持和配合监理单位共同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不能免除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也不能免除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工作监理人员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能力进行检查。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承担监理工作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工作监理人员,应经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七条 监理单位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实施安全生产监理所需增加费用。监理合同中应包含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理内容,明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理的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支付监理费用中应包含委托实施安全生产监理的费用。各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审查。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案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范围、目标、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第九条 对中型及以上项目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特点、方法和措施、控制要点和目标等,并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实施细则具体范围主要包括: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包括塔式、履带式、轮式等起重吊装)。

(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人工挖(扩)孔桩施工:(11)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第十条 对以下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专家组论证审查的意见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家组意见完善施工方案,并予以审查签认。具体工程主要包括:

(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四)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七)施工安全难度较大的起重吊装工程。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意见。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实际需要;(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检查下列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一)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二)审查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三)审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施工方案;

4、垂直提升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方案;

5、承重支模架安装拆除方案;

6、脚手架安装拆除方案;

7、深基坑围护方案;

8、土方开挖方案;

9、地下暗挖工程和隧道工程施工方案;

10、桥梁工程施工方案;

11、大型吊装工程施工方案;

12、钢结构、网架、索膜结构工程施工方案;

13、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方案;

14、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方案;

15、爆破拆除施工方案;

16、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五)检查施工单位搭设的临时设施是否编制方案,并经使用单位审核批准;活动房使用前是否经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拟投入施工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打桩机械等大型施工机械)的检测检验、验收、备案手续。

以上审查均应出具审查意见,载入监理记录。

第十三条 发现勘察、设计文件不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三、施工实施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监理工作内容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主要内容有:

(一)每天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每月组织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重点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

(二)核查施工现场建筑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手续,并签署意见。

(三)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网架设、临时用电设备、“五小”设施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及法规、文件要求,并签认所发生费用。

(四)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和对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六)不定期抽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到岗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内部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在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上,评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如实、全面记录当天、当月发现的安全施工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安全监理的其他工作内容。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程序

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

第十七条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第十八条 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 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当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中记载。

监理单位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

第十九条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遇台风、雨汛影响及重大社会活动需要施工人员转移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转移。发现未转移情况的,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规范资料管理工作,收集安全生产监理全过程资料。安全生产监理资料应做到真实、完整、及时,能够全面反映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一)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理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生产监理内容。

(三)监理日志、旁站监理记录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生产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监理专项检查记录。

(五)监理月报应包含安全生产监理内容,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在工程竣工前对工程安全 生产情况做出评价,报建设单位,并应当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

(六)监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信息传递、整改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和施工单位整改反馈情况记录。

(七)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情况的监理例会记录等。

(八)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监理月报。

(九)其它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和监理会议纪要等立卷归档。

五、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内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或漏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书面指令予以制止,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报告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若监理单位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如果监 理单位没有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监理单位应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应当检查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听取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理单位反映的施工单位拒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义务的情况,要及时、认真进行调查,并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情况要通报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监督机构对有关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履行安全责任的检查情况应记入工程安全监督报告,作为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安全文明工地等评优活动时,应征求监理单位的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状况、日常检查情况,并结合监理单位的评价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体评价。

第二十八条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应及时给予表扬、表彰。对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应书面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对监理企业和个人实行诚信记分。发现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逾期未改正的,按照行政处罚权限实施处罚。

六、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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