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

2024-10-28

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共6篇)

1.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 篇一

唯有规矩成方圆

纪律这个词,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提出来了。《左传·桓公二年》里记载:“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元朝大臣耶律楚材也讲到“兵行从纪律,敌溃自奔忙”,讲了纪律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古代还有“兵当先严纪律,设谋制胜之后”之说,认为纪律的重要性胜过一切。

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统一、确保党的路线贯彻落实的重要保证。我们党从诞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视纪律建设。作为一个有7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邓小平在《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组织起来就有力量。没有理想,没有纪律,就会像旧中国那样一盘散沙,那我们的革命怎么能够成功?我们的建设怎么能够成功?”十八大《党章》指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作为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有遵守纪律的修养。党的纪律是建立在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基础之上的,是对共产党员这个先进群体的特殊要求,具有高水准的规范作用。作为一名党员、党的干部,必须在国家法律以至厂规的规范内行事,一同时必须遵守觉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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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各种党内规范的总称,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遵守的行为准则。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将一事无成。”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指出,无产级政党在夺取政权、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建设社会主义的整个斗争中,都必须有极严格的集中制和铁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共同奋斗目标、有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纪律的有机整体。党的纪律一方面必须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的主动遵守来实现;另一方面又离不开强制性的作用,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纪律的特权,需要通过对党内违纪行为的严肃处理来维护。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我们才能无往而不胜。

党员干部都必须遵守党内各项规矩。无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有的人觉得纪律规定是给别人制定的,是远离自己的东西;遵守纪律也是别人的事情,“我”不必那么受约束。这实际上是缺少纪律修养的表现,等于自己弃守防线,让坏的东西乘虚而入。

在这方面,革命导师和领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有一次,列宁走进斯莫尔尼宫,新来的卫兵不认识列宁,要检查他的通行证。旁边有一个人对卫兵说:他是列宁同志,还要检查吗?列宁说:他做得对!并且掏出了通行证给卫兵看。还有一次列宁去理发,理发的地方已经有很多人在等着,列宁就去排在最后面。别人争着请他先理,他都谢绝了。他说:“谢谢同志们,这样不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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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自己定的,我们就应当遵守”

延安时期,有一次,毛泽东到中央医院探访一二0师政委关向应。他们热烈地握手,轻轻地谈话。忽然窑洞的门推开,走进一位女护士:“同志,很对不起,病人需要安静,医生吩咐过了,不能会客。”毛泽东点着头说:“啊,对不住,我原来不知道医生有这个吩咐。”说着便站起来,安慰了病人告别了。后来,护士小刘得知刚才来的是毛泽东,敬佩地说:“毛主席这样严格遵守制度,又那样和气„„”

延安时期以来特别是建国以后,国内外人士给毛泽东赠送了不计其数的礼品。只有极少数几件,如西哈努克亲王送的公文包,齐白石送的砚台,被毛泽东留作自用外,其余一切都照章交公并造表注册。

刘少奇坚持遵守制度,严于律己,从不特殊。他的孩子们上学、买东西、逛公园,从没使用过公用车,更不用说使用他的专车了。为了给孩子们作榜样,一次,刘少奇去西单长安戏院看戏,他不坐车,而是从中南海走去的。1961年王光美生潇潇的时候,工作人员认为可以用刘少奇的专车接她出院。可是,刘少奇坚决不同意,工作只好用公用车去接,并按规定付了打车费。

香港的自由度较高,但对人们的纪律、法律的约束并不少。当年董建华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带头遵纪守法。他在家产申报表第3页的礼物申报表中,坦诚地申报了有关人士赠送的“两支英雄金笔”、“《邓小平影集》珍藏本”等礼物。至于他自己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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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的礼品,将会根据库物属的估价付款购买,其收益也赠给慈善机构。

如此约束自己,是不是没有自由了?从表面看,二者是不相容的:受约束就没有自由;一讲自由,就不应受约束。实际上二者谁也离不开谁。邓小平强调:“纪律和自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是不可分的,缺一不可。”“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画圆离不开规,画方少不了矩,规和矩好像是对画圆画方行动的约束。但实际上,有了规和矩才能画圆就圆,画方就方。纪律和自由的关系也是如此。有了纪律,才能使人们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快活。不遵守纪律就会添乱,人们就会失去自由和快活。如果工厂没有纪律约束,就连起码的人身安全都不住。如果马路交通没有“红灯”“停”的约束,也就没有了“行”的自由,就会发生流血惨剧。

古今中外,任何一个社会,无论哪个国家,都不能没有纪律。莎士比亚说得很深刻:“只要把纪律的琴弦拆去,听吧!多少刺耳的噪音就会发出来,一切都会互相抵触。”歌德说得好:“一个人只要宣称自己是自由的,就会同时感到他是受约束的,如果他敢于宣称自己是受约束的,他就会感到自己是自由的。”正如一位哲人所说:“人的自由并不仅仅是在于做他愿意做的事,而在于永远做他不愿意做的事。”党员干部如果去追求纪律规定之外的“自由”,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坏事,终究有一天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因而这样的人也就没有自由可言。李真被执行死刑前,对采访的记者说:“今后不要说国外那些旖旎风光,就是白洋淀的芦苇,我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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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都很难再见到了。自由,真是别时容易见时难呀„„我现在什么都可以不要,只要自由,哪怕是一个月的自由,甚至是两天的自由”。

江苏省邳州市一名领导干部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的96岁高龄的母亲后来听说儿子犯法,被罢官人牢,顿时急出了一场大病。他在母亲乘面包车颠簸数百公里来探监时,心如刀绞,泪如泉涌。他告诉记者,有多少个夜晚,他想起老母,就泪湿枕巾,难以入眠。他对自己的犯罪痛悔不已,悔不该贪图享受,做金钱的俘虏;悔不该不好好学法,跌入犯罪的深渊。他让记者转告世人:一个人什么都可以失去,就是不能失去自由。

宿迁市有个领导干部因犯受贿罪,于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其任职期间,报纸懒得看,党纪政纪条规不认真学,是地地道道的法盲一个,对人家因有所求而送上门的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钞票,也敢往口袋里揣,越收胆越大,终于跌进犯罪的深渊,可谓“船到江心补漏迟,事到临基悔已晚”。

某市一名领导干部在即将退休的几年里,吃了败仗,受贿20余万元。这个人是一个典型的法盲、纪盲:在宣布开除其党籍时,他要求:能不能不开除我的党籍,哪怕多给我留觉察看几年也行啊!这位有35年党龄的领导干部,竟不知道留党察看最长时间是两年。他以为受贿20多万元只要说出来、退回来就没事了。

贞观四年,唐太宗对公卿大臣们说:你们如果能够小心谨慎,奉公守法,经常像我敬畏天地一样,不但百姓安宁,你们自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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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得欢乐。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是继汉王刘邦以后又一位贫民出身的皇帝。《明史杂俎》里有一则杂记:一日早朝,朱元璋忽然血左右群臣提出一个问题:“天下何人最快活?”有言功高盖世者最快活,有言位居显赫者最快活,有言金榜题名者最快活,有言富甲一方者最快活„„朱元璋听后均不满意。沉默了片刻,一个叫万钢的大臣答道:“天下守法度者最快活”,朱元璋顿时大悦,夸赞万钢的见解“甚是独到”。

所谓法度,大的方面讲是法律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从小处说,是纪律和纪律具体化的规章制度。

法纪具有强制性、权威性和不可亵渎性。大凡守法度者,为人处事必然讲求规矩方圆,不干违反法度的事,在法律这个“矩”之内,“从心所欲”,也就用不着提心吊胆,更不用着东窗事发坐大牢,自然也就能活得自由自在,睡觉也踏实,可谓“身正心安魂梦稳,天知地鉴鬼神钦”。违法犯罪的人,可以在短时间内活得自在,其结果大多落得个身陷囹圄、悔不该当初的结局。江青说过:“和尚打伞——无法(发)无天”,结果受到党和人民的公正制裁。

党员在纪律的修养反映着党员对党的纪律的认识程度、理解程度和贯彻执行的自觉程度。刘少奇认为,加强共产党员的组织纪律的修养,是共产党员修养的重要内容之一,他认为,党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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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纪律性,就是用无产阶级的组织原则,去克服非无产阶级在组织上的不良倾向,就是要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正确处理党员与党的关系。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党员必须处理好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要坚持党内平等,反对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同时,在组织生活中,又必须坚决执行民治集中制,做到“个人服务组织,少数服务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的基础是个人服从组织,体现在具体行动上,就是一旦形成了集体的决定,就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绝不允许背着组织另搞一套。对那些不遵守纪律的人,要及时进行教育;对贪污受贿、违法违纪的人,要分清情节,予以处分。

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文化、多种价值观、多种生活方式必然要产生和形成。但共产党员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用铁的纪律来维护党的先进性,艰苦奋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意识淡薄,在考验面前打了败仗。有的党员干部不遵守政治纪律,自由主义泛滥,不分场合滥发议论,热衷于传播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有的原则问题上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甚至丧失党性原则,跟着错误的东西跑;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不守规矩;有的用公款吃喝玩乐,把出入歌厅酒楼、涉足色情场所、追求感官刺激当做最好的享受;有的随着职位的升迁和地位的日渐显赫,觉得“守法度”不快乐了,总想成为“自由人”,成为特殊任务,于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顶风违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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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成克杰曾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而被处以极刑的职务最高的领导干部。惩办成克杰昭示人们,在社会主义中国,绝对没有超载于党纪国法之上而有绝对自由的特殊人物,绝对没有因腐败而能得到豁免、总是“风光”的领导干部。只要触犯刑律,不论是什么人,也不论他的地位有多高,都必将受到应有的制裁。

南方某市有个能力很强的人,32岁任某大酒店的总经理,很受人尊重和佩服。他还有个温馨的小家,其乐融融。然而,由于他放松了思想改造,纪律观念淡薄,经不起金钱诱惑,侵吞公款,收受贿赂。他的同事案发后,他每天都被悔、恨、怕包围着:怕昔日的风光一去不返,更怕法律的无情制裁。每天只能靠安眠药来入睡2—3个小时。后来,他逃到国外,先后到过东南亚、北美等10多个国家,但他根本感受不到快活。——他无法忘记自己的过去,无法忘记自己是个罪人,每天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再加上远离亲人的痛苦,每一天都像在监狱中煎熬,感到度日如年„„

由此观之,一个人忠诚于党的事业,不做有损于党和人民之事,不做有愧于良心之事,就会感到心里充实,夜间就能坦然入睡。反之,如果不遵纪守法,发生收取不义之财等错误时,心中往往忐忑不安,一有风吹草动心里就不踏实,是一种以暂时的风光、片刻的欢愉换来终身痛苦的“快活”。如果不警醒、不改弦更张,总有一天会触礁沉没,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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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有所为”,又要“有所不为”,“有所不为”才能保证“有所为”。做到“有所不为”,须确立“有所怕”的意识,有一种畏惧心理。清代学问家纪晓岚有句名言:做人要记住一个“怕”字。法国前司法部长皮埃尔·汉纳认为:“恐惧就是理智的开端。”美国政治哲学家阿伦德·汉纳认为“恐惧是生存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情感。”锡金有一则谚语:“恐惧感和羞耻心能使人不为非作歹。”西汉刘向说过:“明主者有三惧,一曰处尊位而恐不闻其过,二曰得意而恐骄,三曰闻天下之至言而恐不能行。”作为党员干部,应当经常用“怕”字来约束自己,怕违纪违法,怕有愧于党和人民。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临深渊、履薄冰的心态,努力预防问题的发生。邓小平同志有一段精彩论述:“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的共产党人,为完善自己,竟有如此之多的“怕”。无产阶级革命家任弼时在世时就有“三怕”:怕工作无成绩,怕挥霍浪费,怕请客送礼。“官有所畏,业有所成”。如果无视党纪政纪,把党纪政纪当作吓唬鸟儿用的稻草人,放纵自己的私欲,让富贵所淫,被金钱所惑,被美色所迷,任性而害了别人,也糟蹋了自己,不可能有好的前途,更不可能“风光”。

某企业有个经理,因贪污受贿巨款,心理压力很大:吃饭饭不香,睡觉觉不实,后来得了心脏病,随时都有“呜呼哀哉”的可能。于是请名医、吃好药、拜神佛,可惜均不见效。无望时,9 / 14

不懂医学的妻子劝他:你下决心去掉那块心病,病就会好的,一条命值多少钱!于是主动交待了贪污、受贿问题,退回了赃款,受到了宽大处理,缓解了心脏病。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应对党纪国法有畏惧心理——把党纪国法视为“高压线”,时刻意识到高压线电力强大而碰不得,碰它就立即会电伤,会有生命危险。生怕违法法违纪,这是守则、有修养的表现。

“善恶到头终有报,古往今来放过谁”。许多事实说明,违法违纪行为对己对人都有危害性。违法违纪行为迟早会被发现,轻则毁掉自己的前程或丢掉饭碗,重则锒铛入狱,失去自由,甚至被送上断头台。“一个犯罪,全家受罪”,不但自己无脸见“江东父老”,还连累父母妻儿担惊受怕,饱受精神上的痛苦,直不起腰杆。其次,违法违纪者折寿。违法违纪行为均有损健康,因为作案人心理压力很大,时刻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东窗事发,因而惶惶不可终日,一有风吹草动就如惊弓之鸟。可见,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一种不负责的短期行为。

美国一位科学家多年研究得出,违法犯罪人员都不长寿,其寿命要比正常人大大缩短。据2000年第8期《明鉴》刊物载文,巴西马丁斯医师经10年研究得出结论:有腐败行为的人容易得癌症、心肌梗塞、过敏症、脑溢血、心脏病等等。他分析说:“人在违反伦理道德准则时,精神和身体就会受到自体的攻击,最终导致生病,甚至死亡。”他证实,在被调查的583名腐败官员中,10 / 14

70%的人心理状态极差,经常服用镇静剂。由于心理状态失衡,整日想的是如何算计别人,敛取钱财,同时又怕有人来查他,听到一声咳嗽,也会惶然,造成体内的激素分泌紊乱,易患各种绝症。

这些年来,极少数党员干部践踏党纪政纪的错误及其导致的严重后果警示我们:把党纪政纪抛到脑后,不依章依规办事,容易使党员干部因失去约束和监督而蜕化变质,损害党的形象,动摇人民群众对党的领导的信心。李真入狱后对记者说:“我觉得许多人缺乏遵守制度规定的意识,就像开车闯红灯、加塞儿一样。有些官员出事,不是出在制度上,而是出在官员缺乏遵守制度的意识上”。

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表明,不应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政纪对立起来,不能认为严肃执纪是“左”的一套。党的纪律极为重要,它的政治作用,就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越是改革开放,越要加强纪律。

作为党员干部都应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七忧”意识,防止“七个拿下”:一忧交友不慎重,被影响拿下;二忧亲友不守法,被连带拿下;三忧用人不妥当,被牵连拿下;四忧执法不严明,被投诉拿下;五忧作风不检点,被闪失拿下;六忧办事不认真,被失误拿下;七忧规章不遵守,被过错拿下。年轻的干部更应自觉地加强纪律修养,在每一项工作中,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上,在每一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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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细节上,都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能干事、不出事”。管住自己的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把纪律、法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做到时刻警醒,不能满足于良好的自我感觉。

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威。要坚决贯彻中央和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的决议、决定,给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重大问题要请示或报告,不能擅自作主张,各行其是,绝不允许把自己管理的地方、部门搞成不听中央统一指挥、不受党组织和党员监督的“自留地”,不能在执行有关政策时对自己不利的,便搞所谓“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更不能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规定搞阴奉阳违,玩弄“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伎俩。要顾全大局,自觉克服地方主义、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倾向,做到令行禁止。习近平指出:“要规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坚决反对自由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大举措的出台,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和活动岸炮,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遵守纪律、听招呼。越是深化改革的时候,越不能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不应取钱财不要取。无论掌权还是不掌权,无论是有人监督还是没有人监督,都要言行一致地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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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就会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将他律变为自律,进而转化为自身的道德要求,形成较强的自律能力。

做到遵纪守法,还要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不能因为有些违反纪律的人是自己的好朋友、老同学,一时犯纪律就听之任之,不要因为违反纪律的身边同志“抬头不见低头见”,就息事宁人、优柔寡断、畏难手软,放松纪律要求,也不要因为违纪违法者是能量大的“能人”、有影响的“名人”、处于重要岗位的“要人”,就姑息迁就,——应不计较私人情面,坚持一视同仁,按照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邓小平指出:“所有的共产党员都要增强党性,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美国费拉尔·凯普在《没有任何借口》-书中说:“„„纪律,永远是忠诚、敬业、创造力和团队精神的基础。”具有严密的组织性和铁的纪律,是我们党历来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优势。面对严峻考验和巨大挑战,党员干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都要自觉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自觉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懂得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干部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违反纪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在思想深处筑起一道防范的界碑,自觉地用党纪、党规、国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把严建纪律住现在工作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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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队伍纪律严明,就能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先进性,不断夺取新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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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依规矩不能成方圆 篇二

《现代企业文化》:《广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的初衷是什么?在什么样的经济或者文化背景下建立的?

邹建华:中国经济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 企业从粗放型的成长向集约型的成长方式的转变, 这种转变亟需解决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包括如何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企业的经营理念, 增加员工对于企业发展的承诺, 改变员工的工作习惯, 建立更加完善的薪酬制度。这些问题回归根本便是一个企业文化问题。但是企业文化是一个非常大的概念, 由于缺乏清晰与明确的指标, 使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管理的改善作用难以辨别, 也难以操作化。正是基于上述的背景与阻力, 本协会才组织国内相关的专家共同编制了这部企业文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现代企业文化》:请您简单介绍一下《广东省企业文化建设综合评价体系》的指标是什么?从哪些方面进行相关的测评?

邹建华:指标体系本着科学性、针对性、具体可操作性等原则, 构建了一个包括5个一级指标、l5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在内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指标根据企业文化的核心内涵:“共享的价值观与共同的行为习惯”分解设立。着重从三个方面对企业文化进行测评。第一方面, 评价企业的核心价值观, 以分析其是否与企业的历史传承、行业背景与组织管理人员相适应;第二方面, 评价企业内成员行为与价值观的一致性, 具体包括领导层与组织成员的观念的一致性、组织成员的行为一致性以及行为追随价值观的程度;第三方面, 评价企业文化的适应性, 主要从组织学习与适应变化的角度进行评价。三方面的评价动静结合, 全方位地反应出企业文化建设的水平。

《现代企业文化》:我们这样的测评体系主要针对哪些企业?为什么?测评体系实施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邹建华:由于调研集中在广东区域的企业, 所以目前指标体系仅针对广东地区的相关企业。尽管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特色的文化, 但由于指标体系设计时的开放性与综合性的特征, 其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评价的基本流程包括四个步骤:第一步, 通过文档资料、面谈与问卷收集企业的基本信息;第二步, 对资料进行分析, 初步评分与补充调查;第三步, 出具企业文化建设评价报告, 报告结构一般包括企业文化建设综述、特点 (优势) 、改进和提升的建议。第四步, 动态管理机制建立, 根据评价报告指导企业文化改善。

《现代企业文化》:通过测评形成的“软数据”将如何在企业管理中进行实际操作和运用?

谭劲松:对企业文化的评价属于定性评价, 由于收集资料的方式与处理数据的方式需要大量的主观判断, 又由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文化背景, 所以评价的分数有很大程度的主观性。为了保证文化评价能够行之有效地促进文化建设, 指标体系采取了四方面举措。第一, 建立了三级指标, 对于第三级的49个指标都有十分具体的评分说明, 并设计出分级的分数, 以减少评价受到主观的影响。第二, 建立企业文化评价与操作指南, 在对企业文化的评价中, 分行业、规模与所有权特征建立不同的问卷与数据库体系, 指导具体的评价与改善。第三, 建立评价与改善结合的动态管理机制。在评价分数得出后, 出具评价报告, 指出企业的文化变革要点。并在一个整改周期后进行重新评价, 以反馈企业文化改善的状况。第四, 设立优秀企业文化示范标杆, 通过对于优秀企业的文化建设活动进行案例素材整理, 对同类相关企业起到示范作用。

《现代企业文化》:这个指标体系对于改善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竞争力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将会起到哪些重要作用?

谭劲松:企业文化建设对于企业管理的改善与竞争力的提升起到的是潜移默化的作用, 这种作用很难在短期以及被量化的表述, 但却时刻影响着企业发展。通过指标体系的导入, 企业文化建设会更加直观的作用于企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第一, 改善了企业的工作氛围, 提升了组织的凝聚力, 使传统的被动式的管理转变成为主动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第二, 改善了组织成员的观念, 以领导命令、成本驱动型的成长转变成为以员工参与与承诺为主、价值增值为主的成长模式;第三, 改变了组织成员的工作习惯, 提升组织人员的团队协作精神, 使由数量驱动型的工作方式转变成质量驱动型的工作方式, 为企业的品牌提升与技术升级做好铺垫。

《现代企业文化》:在我国这样企业文化不太成熟的文化环境中, 把企业文化的软性指标纳入企业考核体系之中, 机遇和挑战分别是什么?

邹建华:主要的机遇包括:第一, 中国企业的文化管理仍处于启蒙阶段, 许多企业仍将企业文化视为“老板文化”, 口号大于行动, 缺乏明确的规范与指导。第二, 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开始发现企业文化对于企业发展的作用, 开始关注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竞争力的影响, 例如美的集团、大自然地板等企业。第三, 国外的企业文化建设与中国本土企业的文化建设截然不同, 东西方的文化背景冲突使西方标杆式的企业文化难以在中国生根发芽。例如, 西方企业十分强调个人主义与契约精神, 这是其文化的核心, 但在中国企业中却很难完全照搬。中国本土企业需要适合中国历史背景与发展阶段的文化建设指引。第四, 中国企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与变革时期, 期望从数量至上转变成为质量至上的调整需要从观念、制度与管理方式的全方位变革, 文化变革恰恰在其中起到核心作用。

谭劲松:主要的挑战:第一, 认识上的误区。许多企业管理者对于企业文化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偏差, 将文化建设视为开展文体活动、搞内刊建设以及一些形式上的口号宣传与表彰大会。这种认识上的误差, 使很多管理者觉得文化建设只是一种企业的附属活动, 甚至可有可无, 缺乏足够的重视。第二, 结果上的误区。在调研过程中, 我们发现许多企业, 尤其是民营企业非常重视市场绩效, 企业内部的核心部门是市场部门, 强调结果至上, 在文化建设上也强调其对市场业绩的支持作用。这种文化工具化的情况使很多企业忽视了其对企业凝聚力、员工满意度与长期绩效的作用。第三, 量化上的难度。企业文化建设没有明确的标准, 不同行业、不同地域, 好的企业文化标准也不同。在美国崇尚的个人主义与日本崇尚的集体主义都说明了文化不存在唯一标准。同理, 在中国企业也是如此。本指标体系在设计中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本着“好的企业文化应该适合历史背景、适合地域特征、适合行业状况”以及“好的企业文化应该会带来员工承诺、满意与成长”等相关普适原则进行量化设计与完善。第四, 操作上的困难。企业文化建设对于小企业、中等规模企业以及大企业表现形式完全不同, 在进行测评时也需要进行具体的调整。一些高科技企业与制造企业也有明显的差异, 在问卷与资料收集时也会有所不同。

广东省珠三角企业文化协会会长邹建华。

3.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 篇三

学生成长教育是一个广泛的专题,但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境除了家庭便是学校,学校环境中班集体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教育要素,班集体发展的高度对学生成长过程的影响是深入和持久的,因此班级环境是学生成长教育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一个好的班集体,首先必须有好的班干部、好的学习氛围、好的制度约束、好的班级结构。要实现这些目标,班级必须要有好的制度建设,靠制度来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培养学生养成规则意识,契约精神,此非一朝一夕之功。下面我结合十二年来担任班主任的体会和经验,谈一谈建设良好班级制度的体会,方法和思路。

一、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制度建设中的定位

首先,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最繁重,最复杂的基础工作,没有之一。班主任必须直面三类不同的人物群体,教师,家长与学生,角色定位不同,立场不同,价值观念也不一样,班主任时刻深处复杂的人际关系中,既要团结老师,又要安抚家长,更要平衡学生,身心均要备受磨砺。其次,在外部班主任的职能定位决定了要接受学校多方管理部门监督,学生纪律,学习,安全,教育等等与学生相关的一切要求,规定,活动如同无数支流最终均要汇入班主任这片“大海”,班主任要身体力行,亲历亲为,落实要求,开展活动。在内部,班主任要抓学习,抓纪律,抓育人,像一个大管家,无所不管,看似无所不能,实则外强中干,因为班主任所有的工作是缺乏实际法律保障和支持的,不具有强制性,要靠教育,引导使学生认同,接受班主任提出的要求,约束自己行为,还要在学习上有要求,追求进步。这些道理讲出来都对,但贯彻执行就要讲技巧讲方法,否则皆为纸上谈兵。所以班主任在学校扮演的角色与体育运动中的“五项全能”选手类似,做一名优秀的班主任,要清晰班主任工作环境,理清关系,认清定位,再根据各要素情况探索一条适合班情的管理思路,切忌照搬照用,因循守旧。

其次,班主任对班级制度建设要抱着健康心态。班主任对规则制度建设的困难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我们要明白这样一个现实:哪怕是最简单的一条规则,其教育过程也远比学科中任何一个知识难点的教学要艰难。其主要原因是学生学习规则时会受到个人习惯、综合素质、社会环境、交往同伴和家庭教育的很大影响。它不像知识点教学那样,一是一、二是二,理解了就能掌握。另外一点,对于知识点来说,掌握了就可能做对题目,就能得分,但是对于规则来说,不遵守规则反而可能会带来便利或即时的利益。没有形成习惯之前,遵守规则需要付出努力,需要服从,需要改变学生原有不良习惯,这体现了规则教育的难度。班主任教育学生时,学生可能都懂了,也会表示要改正错误,我们不应该将学生的表态都理解为敷衍、违心。但是,习惯的力量是强大的,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 规则意识遭遇习惯、利益的誘惑或同伴的唆使时,往往败下阵来。而且教育的力量是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改变而衰减的,正如学生对所学知识的遗忘一样。一旦他离开特定的教育环境,回到现实中,在无人监管或者有一些诱导因素时,再次违规不足为奇。所以,在很多时候,学生不是不知道有规则,也知道违规可能带来的惩罚,学生违规,不见得就是“坏”,也不见得是“不懂事”,确实是促使学生违规的因素太多了。

第三,班主任要对学生抱有包容的心态。规则教育对于有些学生来说几乎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可以非常自觉地遵守规则。但是这样的“好学生”也会对班主任产生误导,认为学生就应该是这样,来到学校就应该守规矩。我们必须明白,学生的家庭背景、个体素质、个性和悟性差异很大,正如一个班的学生,同样地听课,但成绩差别会很大一样。所以,确实有人不懂规矩,也有个别人有违规的“主观故意”,当然,更多的人只是在“不经意间”违规,通过耐心的教育,会让大多数学生提升规则意识。学生需要教育,规则教育是教育的重要内容。学生个体有差异,但教育和不教育的差别更大。这是每一个班主任都要建立的理念。

第四,班主任要对规则教育的困难有充分的心里准备,要用一个好习惯替代一个坏习惯,是非常困难的。班主任明白了“明知故犯”“反复无常”其实是教育的常态这个道理,在教育学生时就有了好的心态,也就不会轻易丧失信心、产生职业倦怠感,也会大大减少教育中的失误。好的心态还可以帮助班主任冷静地思考问题,寻找教育学生的最佳方案。“教育是慢的艺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风物长宜放眼量”,班主任要经常以一些格言勉励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态。

二、班级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班级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形成具有约束力的班级规则,形成制度学生共同遵循,培养学生的契约精神。规则的制定是第一阶段,落实是第二阶段,共同成长是第三阶段。班级管理要重视哪些方面的建设呢?

首先,班委是班级建设的大脑,主导整个班级的日常管理,是班主任的左膀右臂。选择一套合适的班委对班级管理发展至关重要,班委选的好,班级管理就成功了三分之一,十分有助于班主任推进贯彻各项管理措施。因此班主任接手班级初期,对班委的推选和任用要认真严谨,现在的学生独立性和个性都比较明显,班委选拔方式也不同以往由班主任一言堂决定,方式有很多种,无论选拔过程方式如何,最终班委都是要经过班主任考核和认定的,一旦确定,就不能再随意调整。

其次,班规是班级建设的骨架,支撑整个班级的日常管理,是班级契约的核心。通常情况下,班规都由班主任提出,在管理中逐步磨合后确立。班主任需要注意的问题是班规标准的宽严尺度,虽然任何一项班规提出都是为了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道理都是正确的,但不同年龄段的学生,不同环境成长的学生会形成不同的认知和性格,班主任不能照搬套用规则,即使这套规则在上一个班取得了成功,因为促使班级管理取得成功的要素很多,人的因素超三分之二,过去适用的,现在不一定适用,现在用的好的,将来也不能完全照搬照用。班主任要有“因人而异”的认识,灵活多变的策略。

最后,重视非智力因素在班级建设中的影响力。班主任工作的最终目标是通过班级管理营造环境和氛围,创造有利条件,促进学生成绩提高。在很多时候,成绩往往是学校和家长评价班级优秀与否的重要标准,有时甚至是唯一标准。这对班主任工作积极性起到了制约的作用,同时也给班主任工作的开展创造了一定难度。提高学生成绩,除了给学生关爱以外,不但要让他受到良好的思想教育,还要教给他们良好的学习方法,班主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提高學生的成绩:(1)预习方法的指导,凡事预则立。(2)听课方法的指导,提高听课质量和效率。(3)复习方法的指导,目的在于融会贯通。(4)作业的指导,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写作业方法。班主任应该引导学生竖立正确的学习观,引导学生分析、认识、反省自己的学习方法,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各科成绩,不断进步。

三、班级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第一,重视班集体荣誉,提升班集体凝聚力。个人与集体之间是相互联系的整体,集体的荣誉和成功靠每一位集体成员的努力,个人的进步和成长也离不开集体的帮助.要引导孩子热爱集体,只有热爱集体才有可能激发他们为集体付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那又怎么样使他们喜欢集体呢?首先应该让他们自己当家作主,把自己当作主人翁,培养他们对集体的责任感,主动的来关心集体,要视集体为家一样,其次要多组织一些集体活动,让他们去感受集体给他们带来的乐趣.

孩子素质的培养、个性的发展、潜力的挖掘、才华的展示都离不开集体.班主任必须要做个有心人,善于用自己的智慧发现每一位孩子身上的闪光点.初中班级学生多,孩子具有不同的特点,在性格方 面有的老练,有的胆小,在交际方面,有的大方,有的害羞,有的孩子能歌善舞,有的孩子能说会写,有的学习成绩好,有的体育方面好,有的动手能力很强,班主任应该充分创设宽松、和谐的氛围,开展形势多样化的集体活动,并鼓励孩子积极参与学校以及学校以上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让每个孩子在集体活动中充分展示自己,发挥自己的作用,力争获得荣誉。营造积极向上的班集体氛围,十分有助于班级制度的落实。培养集体荣誉感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班主任满怀信心,持之以恒。

第二,塑造教师个人魅力,做一名优秀的领航员。教师的教育观念品德修养、性情、学识、能力等综合素质熔铸成人格,这是一名教师吸引学生力量的主要源泉.培养孩子的集体荣誉感是教师人格魅力的首要前提,也是班主任工作的重要环节。一名优秀的班主任首先要获得全班绝大部分学生的信任支持,这样才可能推行落实班级规则,而在学生中拥有广泛的人格魅力,更涉及到规则落实的效果,这是加分项目。一名班主任如果在学生中有抵触对立情绪,这股力量越强大,班级管理越困难。

4.无规矩,才能成方圆 篇四

古话当然没什么大错。可是,时代在发展,如今木工手下的活已不再只是方桌和圆台了,光凭一副圆规、一把曲尺,如何能成为一个好木工?

“无规矩,才能成方圆”,针对的是技术活。凡技术活,重要的是要创新,要与众不同,打破死板的条条框框,这样才算得上完美,才能让技艺走向圆满和极致。

“无规矩,才能成方圆”的感慨,始于我一次逛书摊。那天,我竟然发现小小书摊上就有近十种教学生作文考试的杂志。里面大多是考场作文的十种开头或八种结尾一类的指点,更有从四处搜罗来的大家耳熟能详的十来二十篇“作文素材”,并在每一则素材下提示指导:这则适用于“常识、利弊、真相”主题,那则适用“感动、信念、生命”,另一则适用“付出、奋斗、磨难”……仅一本小册子,便仿若网尽了天下题材!

都说文无定法,技无死招。考场上最富创造性的作文,竟然变得如此简单、机械!可是,这样规规矩矩写出来的作文,能是好作文吗?尤其是,如若几十万考生都把这些故事移植进考卷时,阅卷老师的心里会有什么感受?他会给这些作文高分吗?

难怪现在很多学生的作文,找不到一点点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内心、自己的思想!他们搬古时名人的例子,举今日明星的故事,然后硬挤进旁人提示的诸如“责任、坚韧、勇敢、知错就改”的“文眼”里,展示着与自己无关、与年龄不相称的“深刻”和“成熟”。一个人初学写作时,模仿他人范本或许无可非议,一些“规”和“矩”也确实可以给人带来方便,可是,马上就要跨进大学校门了,还只能依葫芦画瓢、东施效颦,这样的作文,能得高分、配得高分吗?

“无规矩,才能成方圆”,“方圆”,即把事情做到出色、完美和圆满。我不知道,每年的满分作文考生,最终有几个在文学写作上能成名成家,有所建树?如果没有,或者极少的话,会不会是人为的、死板的“规矩”和格式扼杀了他们的自由性灵和自我发挥、展示?

“无规矩,才能成方圆”,又何止是作文?一个人做事离不开“规”和“矩”,其技艺充其量也只能停留在学步阶段,又如何能靠近“方”和“圆”的目标?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创新和创造。而所谓的创新和创造,其本义就是要打破规矩,彰显个性,闯出新路,走向圆满。鲁迅先生说:“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但他似还有一句话没说,那就是:“走的人多了后,你还去走,那你走了也是白走。老路旁边无新景,那其实是一条死路。”

5.施以规矩,始成方圆 篇五

关键词:规则教育;意识性;长期性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6)24-0220-137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6.24.072

“世界上的一切都必须按照一定的规矩秩序各就各位。”波兰作家莱蒙特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我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运行的本质。无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无一不是受各种规则的支配。因此,在教师的教育教学中应始终贯穿着规则教育,以让他们尽快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尤其是对于初入学的学生来说,规则教育显得更为重要,使他们尽快树立规则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养成良好习惯。我国古代著名教育学家、思想家孟子也说过:“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只有对学生施以规则教育,方能使之成人成材。

规则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必修课,更是班主任的一项重要的本职工作。班主任要想做好规则教育,必须对规则教育本身规律和特点了然于心。规则教育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目的的意识性和观念性

规则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让学生形成规则意识,养成遵法守规的习惯,以规范自身行为,从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规则教育实施过程是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过程,也是行为规范的养成过程。规则教育的目的从长远看是形成世界观、人生观,具有意识性。但从短期目的上来说,是培养学生遵规守纪的习惯,便于班级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集体,具有行为意义。规则观念在规则行为的反复实践中逐渐形成,一旦形成稳定的规则观念,就会对学生的行为习惯具有决定性的指导意义,所以说规则教育的目的具有意识性和观念性。

二、形成的长期性和反复性

规则教育不仅仅是小学阶段的教学任务,更是整个学校教育的重要任务,规则教育应该贯穿整个学校教育过程。因为规则教育需要漫长的时间,规则观念的形成具有长期性。规则观念的形成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以及学生个人习惯、意志品质,甚至交往同伴都会影响规则教育的效果,从而导致学生规则行为的反复和倒退。规则教育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必然导致规则教育过程的长期性。 相较于学科知识教学,规则教育更为艰难。学科知识的教学基本上理解就能掌握,但规则教育并非了解了规则就能遵守。古代名士贤人毕生都在追求慎独,其实所谓慎独就是坚持自己所追求的观念,并时刻牢记和遵从。从某种意义上说,慎独就是规则意识的最有力的表达。古圣贤尚需毕生去践行规则理念,何况我们呢?再者,规则教育也不如学科教育看起来“有用”,学科知识学好了就能得高分,但在当下的教育背景下,学生、家长、甚至一些教师都没有认识到规则教育的重要性,而忽视规则教育。这也决定了规则教育任重而道远。

在了解把握了规则教育的特点之后,必须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才能克服规则教育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实现规则教育的目标,达到理想的教育效果。在班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中,规则教育的策略主要有两个,一是信心,二是耐心。这两个策略对小学阶段的学生来说更为有效。

首先,信心是规则教育的星星之火。虽然规则教育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难,但是教师要坚信持之以恒的规则教育必然会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并可以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经常会听到很多教师抱怨:“现在的学生难管啊,明明有校纪班规,反复宣讲,仍有许多学生违规违纪,甚至屡禁屡犯。”教师在面对规则教育中的种种困难时,一定要摆正心态树立信心。学生在规则教育中的“明知故犯”“反复无常”甚至“屡教不改”,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教育的常态。“教育是一种慢的艺术。”规则教育也不例外。明白了这点,教师就不会被暂时的困难吓倒而失去信心,就不会因心生挫败而产生职业倦怠感,在规则教育中,信心犹如星星之火,可以照亮教师心灵深处,在教育事业的广阔空间里,使规则教育成燎原之势。

其次,耐心是规则教育的芝麻之门。有了对规则教育特点的把握以及应对规则教育之艰难的信心,教师在规则教育实施过程中,要备足耐心,不急不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耐心不仅仅是教师必备的一种工作态度,更是一种卓有成效的教育策略。耐心是规则教育的芝麻之门,只有备足耐心,才能芝麻开门,打开通往规则教育殿堂的大门。

然而,在规则教育的教育实践中,有的教师总是抱着“毕其功于一役”的激进思想,希望可以一次性解决违规问题。所以在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时,处处显得急躁,缺乏耐心。甚至采取强硬手段,不惜动用教师职业权威压制学生。教师强权压制之下,只会产生大批“屡教不改”的学生。很明显这些希望“毕其功于一役”的教师,不仅没有把握规则教育的本质和特征,更缺乏规则教育的策略和手段。

其实,我们的教师不是没有耐心,而是没有意识到耐心在规则教育中的重要性。教师的耐心不仅体现在知识教学上,也应该体现在规则教育中。很多的教育案例都表明很多所谓“调皮捣蛋”“屡教不改”的学生,都会在教师耐心坚持下,改掉了坏毛病、坏习惯。教育是一个反复的过程,规则教育也不例外,有时候比的就是耐心,坚持到最后,才会成功。

耐心,从另一个层面上说,是教师对教育信念的坚守,是对教育规律的遵循,更是对自己教育能力的信心。只要每个教师将信心和耐心倾注于教育事业,倾注于规则教育,坚持不懈地关注学生的成长,适时抓住教育契机,就会使学生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实现规则观念和规则行为由他控到自觉的转变,实现规则教育的教育目标。

参考文献:

梁邦福.论规则教育[J].景德镇高专学报,2007(1)

6.“禁止择校”规矩缘何难成方圆 篇六

关键词 义务教育择校替换性政策执行

我们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但在义务教育择校问题上,有了教育政策这个规矩,缘何难以成方圆?

我国学者对择校问题的研究大多从教育公平、市场机制、经济学、法学等视角,或从中西择校比较研究而展开,集中在认识层面,解释其原因及利弊,基本上都围绕着教育公平和效率两大主线而各执一词。这样针锋相对的讨论无疑对于择校现象的客观全面评价大有裨益,但鲜有学者从政策执行视角去挖掘择校现象的深层原因,这也成为本文的逻辑起点。

一、国家有关借读费、择校教育政策的演变

借读是指非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到流入地学校就读的行为。因借读形成的费用项目称为借读费。国家关于借读费收取明确是针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的。借读费政策演变过程如下:1996年“允许收取”[2]→1998年“明确借读费收取标准”[3]→2001年“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政策”[4]→2003年“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5]→2005年“不再收取借读费”[6]→2009年“取消借读费”[7]。

择校则是指市民主动放弃划定范围的学校就近入学,另择他校就读的行为,其所缴纳的费用称为择校费。择校是一种主动性行为,与借读费有本质区别。国家有关“禁止择校”政策经历如下演变过程:1949~1986年“以分择校,未进入政策议程”→1986~1995年“以分择校和以钱择校并存,仍未进入政策议程”→1995~1997年“正式进入政策议程,国家禁止择校收费”→1997~2000年“政策有所松绑,经审批允许择校,择校收入归国家所有”→2000~2004年“再次严令禁止择校”→2004~2010年“禁止择校,触及问题根源,政策目标有所退缩”等六个阶段[8]。

以上政策规定,义务教育择校是国家明文禁止的,而2005年之前国家有政策允许收取借读费。各地政府在执行政策过程中,混淆两者的区别,模糊划定的区域,先将择校费替换成借读费,2005年国家禁止收取借读费之后再异化成自愿捐赠。国家16次的勒令禁止择校,同时国家、地方政府、学校、取得择校权的学生家长、没取得择校权学生家长等各教育政策主体经历了16年的利益博弈,但择校问题一再升温,成为全国性三大乱收费问题之一。

二、“禁止择校”教育政策替换性执行原因分析

替换性政策执行是指当政策执行主体利益与政策价值取向之间存在的差异和冲突极为激烈时,执行主体实施的是与政策表面上一致,而事实上背离的方案,使政策目标出现反方向的背离。择校费异化为借读费、自愿捐赠就是替换性执行的现实表现,学校于择校问题上没有话语权和择校费收入的分配权,因此其实质上反映了国家与地方政府利益的激烈冲突。免费义务教育被高价择校费所亵渎,因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引发的冲突有激化趋势,国家“禁止择校”政策缘何三令五申,不仅禁而不止,反而愈演愈烈,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值得我们深究。

1.教育管理体制的原因

(1)教育行政体制——政策执行模式单一,政策制定参与机制的缺失

根据萨伯提尔的政策执行模式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整合模式三分类法[9]。我国教育行政体制决定了政策执行模式是以自上而下为主的单一模式,各级执行机构承担着义务教育主要责任,却少有机会参与政策制定,基层的合理诉求较少融入教育政策之中。台湾李允傑认为:“政策执行中的自由裁量是随时出现的,自上而下这样一个理想而机械的运行模式的现实再现是不存在的。”实际上也印证了这种执行模式在实际操作中难以达到政策目标。

(2)教育财政体制——教育资源稀缺且分配的失衡

穷国办大教育且教育资源分配的失衡是我国教育所面临的最根本的现实问题。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权力上移。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而财政支出比重却没有相应的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2.7%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10]。1998年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费附加和农民集资被彻底取消。2001年之前,义务教育财政负担为:中央政府仅为2%,省和地区部分合起来也只有11%,县和县级市为9%,而乡镇则负担了78%[11]。2001年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将义务教育责任从以乡镇为主提升为县为主,仍没真正改变负担层级过低的问题。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地方教育经费进一步减少。2007年国家确立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的制度,地方教育经费负担再次加重。财税权力上移与义务教育负担下放的矛盾,使得地方政府无奈之余只能铤而走险将择校教育政策替换性执行以补充紧缺的教育经费。

转移支付、平抑差距方面,我国教育资源分配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甚至县域内的差距巨大,教育资源向大城市集聚,而国家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却远没到位。再加上我国改革开放之初实行了重点学校、重点班建设,校际之间不论从硬件投入——建筑、设备设施上,还是从软件投入——师资、管理水平上都相差甚远。教育资源稀缺且分配的失衡是择校现象出现的最根本原因。

(3)教育政策监督、评估、执法体制——督政无权、督学无力、执法不力

我国对教育政策监督和评估主要由教育督导职能来实现,由于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以块为主,各级政府的教育督导只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科室,其督政的权力微乎其微,对本级政府教育政策执行予以督政更显得力不从心。对下级也多从业务上指导,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监督。督学方面,比较强调视察,而忽视监督、建议,督导范围集中于课堂教学而忽视政策执行等其他各方面监督,方法上重视定性分析且带有极强的主观随意性。教育行政执法建设起步晚,远跟不上法制建设的步伐,执法能力差、手段单一、技术落后等。因此总体上讲,我国教育政策监督、评估、执法体制十分虚弱,滞后于教育的发展,更无法对教育政策执行起到真正的监督、评价、惩处的作用。从择校问题上看,有些教育政策监督、评估、执法部门不仅没有履行职责,甚至还出现了权力寻租行为,与地方政府结成利益联盟,一起将教育政策替换式执行。

(4)教育政策自身——实质理性不足与配套政策的缺失

从1995年到2010年,国家政府都把择校问题纳入到治理“高收费”政策框架里,这奠定了择校的政策价值取向。择校问题风行十多年,愈演愈烈,直到2004年政策才触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源,但政策主要基调并无多少变化。显然这是国家对择校问题而采取的一种不得已的权宜之计,也是政府不得不作为又难以作为的一个决择。《纲要》提出在2012年之前基本实现县域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但后续相关配套政策千呼万唤不出来。另外,家长对“就近入学”其实是一种权利,而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才是一种法定义务,家长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选择权有着一定的合理性,而且孩子自身天赋各异,让他们选择适合其天赋发展的教育也正是教育的本质所在。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家长的择校行为并非违法。此外,择校现象的存在完全是卖方市场,在择校供需两旺的情况下,择校费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飚升完全符合经济学原理。基于政策定位和各政策主体的利益博弈,政策规矩难成方圆。

相关教育政策程序理性的缺乏以及实质理性的不足、政策柔性有余而刚性不足及定位的偏颇、滞后性、缺乏可操作性、相关配套政策缺失、各级财政负担不合理,优质教育资源难以满足学生及家长的需要等都是“禁止择校”执行失真的政策原因。直接导致了国家宏观教育政策与地方执行之间剧烈冲突的产生,两者博弈的结果是教育政策被替换性执行。

2.教育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

(1)教育政策执行者——自由裁量权扩大化与集体权力寻租

随着我国政治民主进程的推进,教育行政权力由集权向分权过渡。地方的自由裁量权不断扩大,这也给教育政策执行创造了更为灵活的执行空间。在调控、监督、评估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为执行者权力寻租而滋生的腐败提供土壤。地方政府决策者通过划定免费区域、划定电脑派号比例、择校费替换为自愿捐赠等“实施方案”设计进行权力寻租,且已由个人权力寻租扩展为集体权力寻租。另外由于所收取的“自愿捐赠费”违反了国家政策,因此只能在政府财政体制外以更为隐蔽的形式循环着,缺乏必要的监管,最终成为一个难以监管的黑洞。优质学校也成为了非富则贵子女才能就读的贵族学校,加剧了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2)教育政策目标团体——优质教育资源的追逐与攀比心理

教育政策目标团体既是政策执行主体,也是执行的客体,其身份具有两重性。因此,其执行行为的选择对教育政策执行效果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择校问题上,从1995年至2010年历经16年16次教育法律、政策的勒令禁止,地方政府替换性执行,国家政策的信度和效度于目标团体心目中已荡然无存,违反政策成本根本不在考虑之列。加上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城市的大多数家庭都成了“四二一”结构核心家庭,这样的家庭结构抗风险能力低下。孩子的成才就是整个家族的成功,孩子失败,前几代人再成功也没用。为了孩子成龙、成凤,父母们倾其经济、社会资源,为的是让孩子接受优质教育,赢在起跑线上,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逐促成了择校现象日趋白热化。另外,能让孩子上重点学校似乎也成了家长们身份地位的象征,就近上社区学校家长觉得没面子,这种攀比、跟风心理也是了择校现象存在的催化剂。

以上的分析表明,在“择校费”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条灰色的利益链,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取得择校权力的学生及家长都是这个链条上的既得利益者。这种明是自愿捐赠,暗是收取择校费的教育政策执行潜规则已经成为各地一种从众行为、普遍行为。再加上教育政策执行环境的动态性和复杂性,社会监控、评价机制的虚弱性,使其成为教育政策的一个“顽疾”。作为社会公平基石的教育公平如果得不到保障,不仅严重影响教育政策目标的实现,更可能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触及全社会中各种不平等领域,这不能不引起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解决教育政策替换性执行的思考

1.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1)建立健全教育政策制定参与机制,改革教育政策执行模式

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集权向分权过渡,特别是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体制下,这种自上而下的执行模式难以适应义务教育管理模式的要求。因此国家在制定教育政策时应该充分发扬民主,让了解基层具体情况的各层级执行者、目标团体等参与教育政策的制定过程,改变单一的自上而下执行模式为与自下而上执行两者的有机结合。整合模式是比较理想的政策执行模式,也是各国的发展趋势,应该成为我们的努力方向。

(2)增加教育经费的投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的再分配制度,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我国在《纲要》提出的努力实现2012年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2020年区域内基本均衡的新目标及相关措施。教育的发展必须以经费的投入作保障,解决教育政策替换性执行的根源依然在于教育资源的公共投入与分配上,其中经费是基础,分配是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手段,软件资源的均衡是关键。义务教育社会收益更多是省域和全国性的,因此中央及省一级应该承担起更多的义务教育投资分担和均衡的责任,建立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穷困地区、薄弱学校的投入,对师资、管理等软件资源进行均衡配置,减少校际差距至民众能接受的水平,达到相对的、近似的公平状态,择校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3)强化督导、教育执法职能,完善教育政策执行的监督、评估、执法制度

健全的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价系统是中央、地方教育行政保持沟通、紧密联系的有效形式,也是新一轮教育政策制定的基础。教育行政执法则是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目标达成的重要环节,针对目前各级教育督导的具体情况,建议建立以教育部垂直领导的各级教育督导中心,并由优秀的教育专家组成,赋予相应的教育评价职权,做到监督评价与执行分开。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教育主体执行教育政策进行实质性地监督、客观性地评价、实事求是地反馈,加大教育执法的力度,为国家教育政策的制定、评估、调整提供完备的信息,为教育政策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4)加强教育政策研究,提高教育政策自身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教育政策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各省市和地区教育水平千差万别。因此没有深入实地调查则难以发现深层次的教育问题,更没办法提出全面、合理、客观的教育政策。教育政策的制定应做到程序理性与实际理性的有机结合;充分考虑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化、扩大化、表面化、截流、附加性、选择性等政策失真情况,防患于未然;提高政策的信度和效度等是从源头上保证教育政策目标实现的前提,也是杜绝教育政策执行被替换的根本性措施。

2.全面提升教育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

(1)对教育政策执行者的自由裁量权进行必要的规约,对权力寻租行为进行严惩

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给予地方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助于发挥地方办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助于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成效。但这并不等于地方政府就能为所欲为,任何权力都是有限度的,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滋生腐败,因此对教育政策执行者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约是十分必要的。具体地说就是教育政策执行者必须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行使自己的权力。择校问题涉及的权力寻租已由个人的权力寻租行为演变为集体寻租。这不仅扰乱了社会正常的秩序,而且破坏了教育公平、社会公平。更为严重的是变异了的择校现象会在中小学生心理上树立一种有钱、有权就可以违反法律、政策,且不用承担任何法律后果的观念。这将严重影响我们下一代道德标准、核心价值观的构建,也势必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2003年以来,我国虽查处一大批择校乱收费案件,但就择校现象的普遍性来看,其整治力度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必须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对于个人的权力寻租尤其是集体权力寻租应严惩不怠。

(2)对教育政策目标团体进行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办民学校,为家长提供多种选择

针对择校行为的目标团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合理诉求,国家除了改革高考制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之外,在出台教育政策的同时,应多渠道、多层次利用电视台、官方网站、电台等媒体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解疑、释惑,接受民众的质询、投诉,对家长进行政策引导。另外,国家还应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大力发展民办学校,打破公立学校的垄断地位,营造义务教育良性竞争环境,在为家长提供多元选择的同时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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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袁振国.教育政策学.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

[2]1996年4月2日,国家教委.《城镇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EB/OL].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357.

[3] 1998年3月2日,国家教委,公安部.《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教基[1998]2号)[EB/OL].http://www.people.com.cn/item/flf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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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01年5月29日,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EB/OL].http://www.gov.cn/ztzl/nmg/content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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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03年1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EB/OL].http://www.gov.cn/zwgk/2005-08/12/content_21839.htm;2003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8号)[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4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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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5年3月25日,财政部.《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财综[2005]11号)[EB/OL].http://www.mof.gov.cn/zhengwuxinxi/caizhengwengao/caizhengbuwengao2005/caizhengbuwengao20055/200805/t20080525_42761.html.

[7] 2009年4月30日,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监[2009]5号)[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14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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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吴丹英.义务教育“禁止择校”政策嬗变(1995~2010).上海教育科研,2010(10).

[9] P·A·Sabatier:Top-down and bottom-up Approaches to implementation research:a critical analysis and suggested synthesis,Environmental Studies U.of California,Davis.

[10] 张光荣.分税制后地方财政的失衡及对策.湖南经济研究,2002(11).

[11] 杨建松,吴亚卓.对当前农村义务教育投入问题的思考.经济研究参考.2003(6).

[作者:吴丹英(1975-),女,广东潮州人,广东韩山师范学院讲师,经济师,硕士;柯丽彦(1978-),女,广东潮州人,广东潮州市高级中学高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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