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职责

2024-09-30

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职责(通用10篇)

1.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职责 篇一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岗位职责

一、组织结构:

质量监督小组由科主任直接领导,组长组织设施小组活动,组员由各工作小组组长按要求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组长:蔡昌林

副组长:温启敏郑桥斌

组员:凌育梅 李春梅 李雪梅 邓咏铭迟焕娇

二、工作职责:

1、质量监督管理小组依据《药品管理法》、《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对药剂科各部门的药品质量管理及流程进行监督反馈及分析总结。

2、落实科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状况,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3、督查各级药师及责任药师在各自岗位的工作执行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对科室领导反馈的药品质量管理问题及时分析整改,提高药剂科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2.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职责 篇二

会计的职能是核算和监督,药品会计的职责是会计职能与管理职能的有效结合和最佳体现。为了保证单位药品的安全,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促进经济活动的健康发展,药品会计从保证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入手,用一整套科学的管理手段和独立的核算方法,建立以会计为中心,覆盖单位整体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真正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规范单位会计行为,确保单位药品资产的安全、完整,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分立的管理制度,加强采购计划、验收入库单、采购发票等原始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同时对药品的出库、消耗、盘存管理也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确保药品管理流程的合理性

1严格把关,加强药品管理

药品是单位为了开展医疗、研究活动而储存的各类药品,药品管理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价格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努力把好药品的质量关,并根据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药品管理制度。

我们在单位纪检的监督下成立了招标采购小组,招标采购小组由纪检组长、药械科长、检验科长、总务科长、财务科长和主管业务领导组成。招标采购小组负责单位门诊药品、耗材及固定资产的招标采购,对于国家项目的免费药品、物资采购,通过招标公司,进行公开的招标程序,以最低价原则,确定最终的中标企业。对于自用的药品和耗材,先由采购领导小组通过决议,通过网上公开的邀标方式。审核供货单位的质量和信誉状况,是否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质量保证书,药品采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应标,由采购领导小组以最低价原则和综合评分评定几家药品供应商,作为我们的药品配送供应商,一般两年做一次资格评选。

2规范药品的核算管理流程

规范药品的核算管理流程,首先应该加强认识,这不仅是单位财务部门的事情,还涉及采购小组、药械科及临床科室等多个部门,药库、药房、财务、临床科室之间相互监督,各负其责对药品的采购、入库、领用、调拨、报损、消耗等要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必要时需报请所领导签字,药品会计方可准确进行会计核算。药品会计每季编制药房药品入库、出库、盘存明细表,并与财务部门的有关收入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以我单位规范核算管理流程,强化药品会计职责为例,药品按性质分为普通门诊用药和国家项目免费药品。每个季度末,药品会计依据药品管理系统中的中西成药房出入库数据与药房人员进行核对,并对实存药品进行盘点,上报财务,并与财务部门药品收入账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财务核算。对中西成药房、中西成药库和项目免费药品库,药品会计根据药品管理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分别单独核算处理,形成在药库,药房、财务、临床科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确保药品管理业务得到有效控制的局面。单位对药品的核算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我们的业务有特殊之处,对于自用药品、耗材和国家免费项目药品、耗材要单独核算,上报不同的管理部门,核算要求也各有不同,比如:项目免费药品的核算情况要填制中央转移支付药品收发表,上报财务,再由财务单独上报卫计委规财处。所以,更要加强建立健全药品出入库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意识,抓住药品采购入库、保管、出库、领用等环节,同时,通过信息化系统加强管理,设置每个岗位的人员经过授权只能按照所授予的权限进行操作,对每一个功能模块都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防止非法操作和越权操作,以确保经济信息和会计信息的及时、准确、可靠与可验证性,紧密配合临床用药,有计划地采购药品。

(1)规范药品耗材入库管理,药品的购入必须建立健全入库手续,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对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供应商、厂商、生产批号等与采购计划和发票逐一进行核对,药品会计现场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和临近有效期的药品拒绝验收入库,并及时进行退换处理验收合格后,由药品会计输入计算机,如有调价事宜,据有关文件进行调价,并负责通知各药房相关负责人,按照发票或随货同行入账,并打印药品入库单,季末由药品会计和库房保管员共同签字后连同发票及随货同行交领导核准签字后,由药品会计将核对无误的发票、入库单汇总交财务科,财务科据以入账,并给供应商支付药款。

(2)出库管理药品的领用必须建立健全药品出库领用手续,各药房及各科室领用药品、耗材时,药品会计应根据各个药房领用药品的数量和规格打印药品出库单,并由仓库保管人现场清点无误后与药品领用人共同签字后方可领药药品,会计通过微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出库管理,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并遵循有效期在前的先发出,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药库药品的核算管理。

(3)调价、报损管理如遇药品价格调整,药品保管员应及时清点调价药品的数量,而药品会计应当根据国家物价部门的通知,及时在药品管理系统中进行调价操作并通知相关门诊科室负责人,如果药品报损,药品保管员也应及时填写药品报损单,交由分管院长签字后,由药品会计现场监督,方可进行报损处理。

(4)药品零库存管理可使库存压缩到最低限度,所需采购的品种和数量都相应减少,从而减少因库存量大而占用较多资金的现象提高了药品库存管理水平,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资源,财务管理中的分类法正是药品零库存管理的最佳方法,这个方法概括起来就是:分清主次,分类管理分析法用于库存管理,是库存物资按品种多少和资金占用额的大小进行分类。药品种类繁多,有的药品尽管品种数量很少,但金额巨大,应该重点管理、严格控制;如果管理不善,将给单位造成极大的损失。相反,有的药品虽然品种数量繁多,但金额微小,对整体药品金额影响不大,居于次位。对于这类药品应当一般管理、一般控制。因此,单位很有必要对药品分类进行管理。这样可以使管理人员分清主次,采取相应的对策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5)药品盘点是药品核算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定期进行,我单位对中西成药库和项目免费药品库每季末对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药品会计根据打印的库存盘点表与药库药品管理人员全面核对实物,对盘盈、盘亏的药品要如实填写药品盘盈盘亏表,并对盘盈盘亏的原因做出书面说明,如有过期需要报废的药品,应在药品管理系统中之作报损单,由药械科领导签字报请分管院长审核,核准后,财务科据以入账。药品的盘点工作量大,药品会计要不定期地根据药品库存盘点表和药品进销存表抽查核对药品的库存量,以加强药品盘点工作的准确率按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充分发挥财务人员在物资清查中的作用,真正起到药品会计核算监督的作用,保证单位药品财产的完整。每季度末,药品会计要进行会计报表工作:药库、药房账账、账实核对无误后,药品会计要编制中西成药库盘点表、项目免费药品库盘点表,中央转移支付药品收发明细表,并与财务科主管人员对账。

药品是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医疗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单位应增强卫生体制改革的紧迫感,重视药品收支核算管理,准确计算药品收支结余,使单位开源节流,走上更好的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1]刘峥,徐力.医院药品会计核算与管理问题的相关探讨[J].中国外资,2011(12).

[2]赵长明.我国二手房地产交易价格风险的核算[J].统计与决策,2014(1).

3.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职责 篇三

【关键词】建筑施工;管理职责;质量控制

1.建筑施工管理职责的分配

1.1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不仅会由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甚至还会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因此,对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以及管理人员必须要实施。首先在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选择的进行建筑施工的承包商必须要具有相应的资质。其次,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安排专门的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再次,为了保障建筑的安全质量,建设单位还要积极地提供保障措施,对勘察、施工、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的要求必须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标准规定。

1.2施工单位的管理职责

项目的直接实施单位就是施工单位,为了保证安全地进行建筑施工,对于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要时刻做好。施工单位首先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好是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来保证现场安全。项目经理要大力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还要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具备高度的安全质量意识。

1.3监理单位的管理职责

监理单位对于建筑施工的质量安全也有着重要作用,能够有效监督施工的质量安全生产。监理人员首先要认清自己的工作职责,尤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若能发现建筑施工过程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或者是及时上报给建设单位,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有权利要求建设单位让施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如果施工单位坚决不执行整改,监理单位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强制性措施强令要求施工单位消除隐患。

1.4设计单位的管理职责

设计单位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不是提供了施工图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防护的需要以及施工安全操作,还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注册建筑师及其所在的设计单位要对其设计负责。

2.建筑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为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控制,明确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可把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2.1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根据该建筑工程项目的的坐落方位及占地面积,对施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条件进行调查,选择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并以此作为施工准备工作的依据。项目部有针对性的组织施工队伍及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组织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体优势,把长期形成的先进技术、管理方法和经验智慧,创造性地应用于工程项目。

(2)对建筑工程项目所需的原材料质量进行事前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基础。首先要求施工企业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方法以及手段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明确所需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尤其是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关键材料如水泥、钢材等的控制。对于这些关键材料,要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等等,对于进口材料,还要有商检报告及化学成分分析,凡是没有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同时加强材料的使用认证,防止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搞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程开工之前,需识图、审图,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相关技术人员应认真细致的分析施工图纸,从有利于工程施工的角度和利于建筑工程质量方面提出改进施工图意见。

(4)收集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及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要求、标准,质量问题处理的要求等,这些是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

2.2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控制。首先,保证质量控制的自我检测系统能够发挥作用,要求其在质量控制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其次,完善相关工序的质量控制,对于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纳入质量控制范围;对重要的和复杂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者工序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

(2)进行质量跟踪监控控制。首先,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所做的安排,而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工程质量的变化。其次,严格检查工序间的交接。对于重要工序和主要工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确认其达到相关质量要求,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重要的工程变更或者图纸修改, 必须通过相应的审查,在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分析、讨论、确认后,才予发布变更指令实施。

(4)严格检查验收。第一,每个工序产品的检查和验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自检,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检查其工序质量,在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此时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第二,重要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及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5)项目质量控制应实行样板房制。

(6)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质量控制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7)应特别重视开工前的检查,工序(相关工种之间)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复工后的检查。及时处理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8)采购质量控制

采购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对采购产品及其供方的控制,制订采购要求和验证采购产品。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分包,也应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3.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即施工过程所形成的产品质量控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第一,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中期验收。第二,根据合同要求,对完成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中期验收的同时,还应当根据建筑工程项目的性质,按照有关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评定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

(2)组织单项工程或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在一个单项工程完工或者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成后,首先施工单位应进行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最终的竣工验收申请。

(3)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会同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

(4)质量教育与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和其他措施提高员工的能力,增强质量和顾客意识,使员工满足所从事的质量工作对能力的要求。

4.结束语

本文就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管理职责分配和质量控制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但是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的去探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黄翠连.分析建筑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J].建材发展导向,2011,2.

4.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及主要职责 篇四

本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建立质量管理机构,组织制定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制定奖罚措施,完善质量管理机制;

组织施工中所需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正确处理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之间的关系,使本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定期召开质量领导小组和质量工作会议,针对施工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受控。

2、总工程师职责

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技术和计量工作,对本工程的技术管理和技术保障负直接责任;

组织落实本工程经批准的质量计划,主管本工程的技术、质量、测量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并审查本工程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并进行实施。对施工过程中出现或需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定期召开技术研讨会,攻克技术难关;

负责技术文件的控制管理,组织内部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竣工资料的整理、汇编和移交工作。

3、质检科负责人职责

1)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管理规定及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检测方案,督促按合同条款、技术文件、规程、规范、标准等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作好一次验收合格率的统计上报工作,把好质量、安全关;

3)对检查中发现中的不合格进行评审,对重大不合格协助上级进行评审,提出处置方案或建议,并监督执行;

4)督促检查项目质量计划,检验、试验的实施的有效性;

5)负责检查项目经理部的检验、测量、计量等设备的使用,维护工作,保证不确定度已知,督促按期送检;

6)负责对分包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作好分包工程分阶段签证工作;

7)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时按规定完成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报表的上报工作;

8)工作人员对出据的检测数据和报告的真实性负直接责任,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质量记录的真实性负领导责任;

9)督促、检查质检技术资料、质量记录的整理、归档、移交及保存等管理工作。

4、测量队负责人职责

1)在项目总工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2)负责测量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施工图纸及相关测量放线资料的审核保证其正确性; 4)按照贯标的要求对测量队工作进行经常性的对照和检查; 5)组织测量队做好工程测量放样,控制测量竣工测量等工作。

5、技术科负责人职责

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协助总工程师,牵头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2)负责施工前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协调解决与图纸、规范、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相矛盾的技术指标;

3)按图纸、规范等标准施工,对现场施工技术负技术指导责任; 4)负责作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应用指导工作(编制作业指导书,施工措施);

5)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或计划,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组织制定重大设备搬运的技术方案,工程竣工交付前的防护方案等; 7)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阶段性工程的验收、交付工作;

8)督促检查工程技术类资料,质量记录的整理、移交、归档及保管等。

6、物资设备科负责人职责

1)负责为工程提供合格的原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保证施工机具设备的配置和维护,能满足生产过程需要;

2)负责编制本项目的各类物资、设备的需求计划,按权限在上级提供的合格供方名单或按规定程序、评价、选定的合格供方名单中实施采购,并作好检验、验证、保管和发放工作;

3)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及原材料抽检资料的索取、收集、管理工作;

4)协助工程技术部门制定工程重大设备搬运的技术、安全方案,并负责实施;

5)协助技术部门选用合理的代用材料;

6)负责监督、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工作,对设备大、中修提出计划,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7)督促检查物资资料、施工设备的检验,技术档案等质量记录的整理、移交、归档及保存工作。

7、实验室负责人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的技术标准、规程、质量计划、程序文件进行检验、试验工作;

2)爱护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提示并协助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周期送检,确保设备不确定度已知并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以提供正确可靠的资料;

3)作好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并督促检查保护好标识;

4)全面准确地填写检验、试验报告,并提交有关部门,对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负责;

5)负责收集、整理检验、试验资料,编写有关报告、报表等; 6)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客观、公正地评审处置不合格品;

7)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品与合格品混淆,确保不合格品不交付使用或转序。

三、相关管理部门的主要质量职责

●工程技术科

5.质量管理职责目录 篇五

1.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职责-------------------1

2.办公室的质量职责3

3.质量管理部的质量职责-------------------------5

4.采购部的质量职责------------------------------7

5.销售部的质量职责9

6.储运部的质量职责-----------------------------10

7.财务部的质量职责-----------------------------13

8.经营岗位人员的上岗条件--------------------15

9.总经理的质量责任-----------------------------17

10.业务副总的质量责任-------------------------19

11.质量副总的质量责任-------------------------21

12.质量管理部经理的质量责任----------------23

13.质量管理员的质量责任----------------------25

14.验收员的质量责任----------------------------27

15.采购部经理的质量责任----------------------29

16.采购员的质量责任----------------------------31

17.销售部经理的质量责任---------------------33

18.销售员的质量责任----------------------------35

19.储运部经理的质量责任----------------------37

20.养护员的质量责任----------------------------39

21.保管员的质量责任----------------------------40

22.出库复核员的质量责任----------------------43

23.运输员的质量责任---------------------------45

6.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职责 篇六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 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和基础, 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样也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既关乎消费者安全, 又关乎着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到现在的两个月之内, 就农产品质量安全, 从《决定》要求的“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 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建立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的“强化属地化管理责任、落实监管任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畜禽屠宰环节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提高监管能力”六项重点任务, 再到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的“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 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可以说, 当前,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视程度之高、部署安排之密集、监管措施之严厉、责任落实之具体, 前所未有。

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 正确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当前, 我国正处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快转变的重要时期, 但农产品生产小、散、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仍然存在, 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十分艰巨。习近平同志指出, 食品安全社会关注程度高, 舆论燃点低, 一旦出问题, 很容易引起公众恐慌。食品安全涉及的环节和因素多, 但源头在农产品, 基础在农业。习近平同志强调, 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脆弱, 农产品生产是第一车间, 源头安全了, 才能保证后面环节安全, 抓食品安全, 必须正本清源, 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既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 也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

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 坚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把好农产品生产源头控制关, 是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基础, 严格生产过程管控, 重点是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习近平同志明确要求, 把住生产环境关, 就要治地, 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把住农产品生产安全关, 就要控肥、控药、控添加剂, 规范农业生产过程, 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要强化监管手段, 形成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构建全程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管格局。这就要求我们从源头抓起, 从生产抓起, 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健全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控制、监测抽查、产地证明和追溯管理。尤其需要强化市县两级监管责任, 加强基层监管力量, 保障生产有规范、监管有标准、处罚有依据。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运输等全链条可追溯。

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讲话精神, 用“四个最严”确保“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关系群众身体健康, 关系中华民族未来。切实落实习近平同志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四个最严”, 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任务, 以“严”字当头, 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 一手抓执法监管。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在标准化推进、监管措施落实、严惩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上, 任务更明确, 责任更清楚。要求我们治在关键点, 打在要害处。切实解决多头管理、责任不清、职能交叉问题。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 要下猛药、出重拳, 决不姑息。

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 使自己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风险意识。近几年, 甘肃省农产品质量总体保持较高水平, 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这对甘肃省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起到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薄弱, 千家万户分散生产和经营的格局依然没有根本改变, 农业标准化水平还比较低, 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尤其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 机构、人员和经费等制约因素仍是比较突出的短板。

要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 深刻理解和全面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同深入调查研究结合起来, 同发展现代农业结合起来, 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结合起来, 同落实全年重点监管任务结合起来, 按照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总体安排部署, 全面落实农业部确定的2014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各项任务, 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源头管控和生产记录、严格监测抽查制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严格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

7.校长职责与学校管理 篇七

关键词: 学校管理;校长职责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4)09-155-01

“做一个学校校长谈何容易?说得小些,他关系千百人的学业前途,说得大些,他关系国家与学术之兴衰。”(陶行知)这句话充分说明了校长工作的重要性。学校的工作千头万绪,十分繁杂,要办好一所学校,校长就应该不断思考如何履行好职责,科学管理学校。

我认为,校长在学校管理中主要应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重视领导班子建设,增强班子战斗力

“领导班子就是作战指挥部。”“指挥部不强,作战就没有力量。”(邓小平)学校工作也一样。因此,组建一支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就显得尤为重要。要使领导班子一不软,二不懒,三不散,说了话大家都能听,都能指挥得动,都能领导起来。校长负责制,并不是校长要大家做什么,大家就做什么,而是注重发挥整个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一是重视领导班子成员的组成。对成员的聘任,应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原则,要是群众信任的,无论思想、业务还是工作等方面都是过得硬的。二是班子结构要合理。即人员组合合理,专业结构组合合理,年龄结构组合合理,个性素质结构组合合理。有善于做思想政治管理的,有善长于教学管理的,有善长于总务后勤工作的;有善长文科教学的,也有善长理科教学的,不但懂得专业技术,还要懂科学管理。不同年龄、不同个性素质的人,有不同的经验和心智,可起到扬长避短、互补协调作用。总之,班子整体要结构合理,年富力强,富有朝气,进取心强,团结向上。

二、明确目标,科学谋划,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明确目标、科学规划,是办好学校的首要条件。作为一名校长,首先应确立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制定一个适合本单位发展的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让教师明确奋斗目标,看到学校的发展前景,教师工作就有了方向,管理才会提高效能,才会上下一心,凝心聚力,努力去实现目标。

三、建章立制,依法治教,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无规矩不成方圆”。建章立制,依法治教是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一是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学、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以此来规范学校管理。二是不断强化,形成习惯。使广大教职员工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这些制度的重要和必要,认可并接受制度,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形成习惯。三是要严格要求,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一旦建立,就要坚持执行,狠抓落实,督促检查,“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体现其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和贯彻。四是要联系工作实际,不断分析、完善制度,以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狠抓教师队伍建设,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所学校办得好不好,关键在于有没有一支德才兼备、素质精良的教师队伍。我认为,在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作为校长,要做的是积极为教师的成长创造环境,搭建平台,如提供良好教学办公设施,重视教师培训学习,为教师设专题讲座,指导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和撰写论文,及时总结和推广教师的经验,使教师有成就感,体会到成功的喜悦。这样,就能很好地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狠抓校风建设,努力创办特色校园

校风,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是领导作风、教风、学风的集中体现。作为校长,应该把校风建设作为学校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明确校风目标,确立校训。

在领导作风方面,要求领导班子成员遵循教育规律,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断钻研业务,深入教学第一线,重视人文关怀,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师多办实事,荣誉面前多让教师,做好师生表率。

在教风方面,要对学生全面负责,教书育人,精心钻研、互相学习,勇于创新,不断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做学生的表率。

在学风方面,培养学生勤奋、刻苦、踏实、认真的学习习惯,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和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教育学生成人成才。承传学校良好的办学传统,努力创办特色校园。

六、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一所好学校还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浓厚的育人氛围,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因此,作为校长,还应把美化校园环境、改善办学条件,创设文化氛围作为学校管理目标,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让师生在安全、和谐、优美、富于现代气息的教育环境中工作学习,健康成长。

8.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制度及职责 篇八

1、培训经理、培训讲师、大堂副理、各部培训员应率先规范,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公平督导,对事不对人,事实不清时不可随意发表言论或结论。

3、培训部按不同班次,对酒店所有部门行巡回督导,每天对一线营业区的全面巡视不少四次,对后台部门巡视不少于两次;除日常性的事务外,培训部人员尽量在酒店一线区。

4、培训经理负责每周一组织一次培训员对酒店进行专项(卫生、设施设备、仪容仪表等)或全面质量检查。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至总经理审阅,并于次日晨会通报

5、培训部每日需对违纪员工、质量问题、违纪事件进行记录、处理,并存档,便于月底总结。

6、各部培训员每月底最后一天向培训部报一份书面的全面质量情况报告。

7、对重大的投诉和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并将结果行成书面材料由培训部备案,并呈交总经理。

8、对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向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解决。

9、每月汇总质检情况,全面介绍酒店整体服务接待状况,并提出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10、收集客人意见、客人投诉等资料,为保证和提高服务质量提供参考。

培训讲师:

岗位职责:

1)加强质量巡查工作,做好巡查纪录;

2)对一般质量事故及时予以纠正和协调,对严重违例或较大质量事故须请示后处理;

3)除正常质量巡查外,必须抽查以下项目;

①重点接待前的准备工作情况

②所在部门的设备及服务情况;

③通宵班各岗位值班情况(目前无人);

④外来食品质量及菜品质量。

4)熟悉各部门运作情况,人员配备情况加强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5)收集各部门的质量管理的意见与建议,加以分析整理,及时反馈给培训部经理。

权限:

1)培训讲师有权对质量问题开具“整改通知单”;

2)有权对违返《员工手册》中的甲类、乙类过失的人员进行处罚;

3)协助培训经理做好酒店的全面质量管理;

4)收集、整理酒店各部发生的案例,并建立档案,在质量管理会进行讨论。

大堂副理

职责:

1)大堂副理随时与培训部保持沟通,配合培训部做好质量检查管理工作。

2)定期参加培训部(质检)召开的各类会议

3)总经理授权大堂副理对一线服务部门行检查督导,对一线员工不符规定言行举止提出批评纠正。

4)每月十天一次把部门质量情况报至培训部(每月的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日);

5)每日8:30前将AM记录本交到培训部。

权限:

1)大堂副理有权对各部门质量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

2)有权对各部门违返《员工手册》中的甲类、乙类过失的人员进行处理;

部门培训员:

职责:

1)定期参加培训部召开的各类会议,如实汇报本部门的质量情况,对酒店质量管理提出自己的方案或建议;

2)对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计划、组织、监督、协调等;

3)对本部门各班组服为或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

4)及时准确地将各种质量情况汇报给所在部门的领导。

5)每月十天一次把质量情况报至培训部(每月的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日)

权限:

1)有权对所属部门各分部的质量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

9.质量管理组工作职责 篇九

2.协助企业负责人成立由各有关部门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药品质量管理网络,定期召开会议,沟通质量信息情况,分析研究药品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了解所收购产品的标准情况,参加药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审定和新产品鉴定;收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地方标准资料,登记汇编,分类管理。

4.负责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对用户反映药品质量问题填写药品质量査询登记表,结合查看库存药品,根据化验、检测与调查研究结果,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在负责期以内应尽快解决,超过负责期或调拨期亦应及时给以答复。需各部门综合处理的问题,由企业主管负责人协调处理。药品质量查询处理情况按月综合整理,报送有关部门。

5.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其内容一般包括品名、规格、质量标准、包装情况、外观、化验报告、质量问题及金额大的药品质量查询、临床疗效反应、用户使用报告、用户访问、有关部门质量抽查报告及药品使用说明书等。药品质量档案可按品种剂型、字头(英文或汉语拼音)和厂名编号,便于检索。

6.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管理:

(1)定期收集药品质量信息,信息内容主要有企业的药品质量验收、检查养护、化验检测及用户访问、生产企业等反映的质量问题,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停止销售药品的通知等。

(2)分析处理药品质量信息,建立药品质量信息管理网络,按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图进行信息传递与反馈。

(3)定期汇总填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药品质量信息报表”。

7.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

(1)药品因质量问题报损时,应报据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进行审核,必要时抽样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2)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报废药品的销毁。对报废的特殊管理药品及假冒药品需报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监销,并做好销毁记录,归档备査。

8.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1)对企业使用的计量器具设立管理台账,应定期核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

(2)对企业使用的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按检定周期组织送检;对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与法定计量管理部门商定,定期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标贴“准用证”,并做好历史记录卡。

(3)监督企业在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及各种公文、报表、药品目录、账册、单据等文字资料上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字样。

10.浅析烟花爆竹的消防管理职责 篇十

关键词:烟花爆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管理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花爆竹生产、消费、出口国,近年来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各个环节问题频出,令人防不胜防,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惨痛损失。2000年3月11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东源乡石岭村一生产烟花爆竹的个体作坊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2人受伤;2006年1月29日,河南省林州市梨花花炮有限公司库房发生爆炸,共造成36人死亡,48人受伤;2009年元宵节,央视新址配楼因业主单位违规燃放明令禁止的A類烟花引发大火,导致外墙大面积立体燃烧达6个小时,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6亿元。湖南省是烟花爆竹的发源地,是全球烟花爆竹的最大生产基地,也是烟花爆竹消费大省,多年来,湖南省的烟花爆竹事故也不少,但2010年初发生的两起烟花爆竹事件引起了湖南消防部门深深的震动,2010年1月2 6日,湖南省岳阳临湘市桃林镇长春鞭炮厂突发火灾并引发连环爆炸,三名消防官兵在扑灭火灾的战斗中英勇牺牲,一名消防战士身受重伤。2月12日,湖南怀化溆浦县城三角坪广场因私自燃放烟花引起邻近多栋建筑和门面发生火灾,3名消防在现场扑救过程中不幸壮烈牺牲。承担火灾扑救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消防法》赋予消防部队的义务,消防部队进入异常危险的烟花爆竹事故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和转移群众义不容辞,但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能否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最大可能的减少我们消防部队的危险性引起了湖南消防部门的深思。目前,湖南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非常弱化,仅限于对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的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场所实施监督管理。到底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烟花爆竹有哪些监管职责,如何监管及其法律依据在哪里,在此,笔者作简要分析。

一、对烟花爆竹生产工厂、仓库建设工程实施消防行政许可

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工厂、仓库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仅限于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六类危险化学品场所的审核和验收,不包括烟花爆竹生产工厂、仓库建设工程进行审核和验收。其理由是为贯彻落实《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1994年公安部委托天津消防研究所对化学危险品进行研究,确定了消防监督管理的范围,并编制了《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GBl226-90),其范围只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燃助燃毒害品;可燃助燃腐蚀品等六大类,没有爆炸品。正因为如此,所以这些年来,包括湖南省在内的一些地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仅对加油站、油库、液化气站等危险化学品场所进行了审核验收,而从未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进行审核验收。笔者认为该观点不正确,其理由是,第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已废止,该令及其贯彻该令的规定不能再作为执法依据。2002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44号令)后,公安部2002年5月颁布了第64号令,废止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按照公安部令第18号规定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实施监督检查,不仅包括不再发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还应当包括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为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范围而编制《化学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所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不再限于上述六大类。第二,根据《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规定应当纳入消防行政许可范围。《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规定,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竣工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验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和公安部消防局联合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释义》的解释,易燃易爆危险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而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l2268-2005),烟花爆竹属于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的黑火药和黑火药制品。所以,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工厂、仓库属于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竣工后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验收。第三,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文件要求应当纳入消防行政许可范围。公安部消防局2006年下发的《关于对军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建筑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06】31号)意见很明确:对于不属于军事设施的军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建筑项目,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依照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对其建筑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烟花爆竹不属于军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工厂、仓库不属于军事设施,所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上述场所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多年来,正是对公安部第64号令理解上的偏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仅对加油站、油库、液化气站等压缩(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场所的建设工程进行了消防审核验收,而对烟花爆竹等爆炸物品场所放松了监管。因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改变思路,切实履行好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消防行政许可职责,从源头上把好烟花爆竹火灾隐患、事故关。安监部门应当在烟花爆竹工厂生产厂房取得消防行政许可的基础上,发放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

二、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有一种观点认为,2006年1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出台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生产、储存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不再进行消防监督管理。其理由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进出口检验。而消防安全属于安全的部分,所以,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消防部门不再介入。笔者认为,该观点不正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具体是指烟花爆竹的生产工艺、生产原料配备、生产车间员工作业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性管理,当然也涉及消防安全,但这并不能排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其理由:第一,《消防法》规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监督管理范围包括了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2009年新修订实施的《消防法》第四条规定,除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以及草原和森林的消防工作外,其他单位或者场所的消防工作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不属于上述企业或者场所,所以应当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监督管理的范围。第二,根据公安部消防局文件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实施消防监督管理。公安部消防局2006年下发的((关于对军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建筑项目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及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公消【2006】31号)意见很明确:对于不属于军事设施的军用爆炸物品生产储存建筑项目,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后也应纳入消防监督范围。第三,消防管理标准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提出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第7.10.2条规定,在对人员密集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的过程中,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所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这类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作为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还应当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督管理。当然,在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监管上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理有一定交叉,因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则采取报告政府,函告安监,联合执法等形式,充分利用、发挥、借助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烟花爆竹管理中的专业主管部门的作用,来履行自身的职责,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虽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不进行消防行政许可,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根据《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離。第六十一规定,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因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设置在居住建筑的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实施查处。实践中,由于对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规定不明确,致使大量烟花爆竹经营场所与居民住宅设在同一建筑的情形下依法取得了安监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这导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查处该类消防违法行为时,经营业主对消防执法行动不理解不支持,甚至产生抵触。对此,公安部在《关于建议将消防安全要求纳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条件的函》中曾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建议,在审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网点经营许可证时,不应与居民住宅楼设在同一建筑,对已经审批的,要加以清理。因此,笔者建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出台规定,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行政审批。规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此类行政许可前,要对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意见,切实杜绝烟花爆竹经营场所设置在人员密集区域和居住建筑内。

四、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的消防监管

根据《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二项规定,个人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烟花爆竹和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应当依法被查处,但由于这两项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应的是第三十一条,其罚则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即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只能处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有关规定,拘留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并执行,所以,这两项违法行为的执法主体只能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能据此作出处罚,也即不是执法主体。实践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初步调查取证后,移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实施处罚。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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