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宁县桃林中学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共1篇)
1.会宁县桃林中学公共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桃林中学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共会宁县委办公室、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县委办发[2013]1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校清理办公用房组织领导,我校特成立了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
组 长:徐守宾
副组长:李晓龙 李启洲 常卓
组 员:冯辉龙 汪雄海 张小军 王学军 李容鹏 刘乾阳 孙晓莉 马 睿 孟志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桃林中学办公室,张小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高度重视。
我校充分认识清理办公用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校长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并认真落实。
四、清理规范内容
按照中央省市《通知》要求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 号)规定,逐项逐条对照检查,严格贯彻落实。
(一)全面停止新建学校办公用房。
按照中央省市《通知》要求,5 年内,我校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改建、扩建、迁建、购置学校办公用房;不以各种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不借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
(二)全面清理学校办公用房。
1.严格按上级要求,学校校长办公用房不超过9平方米,学校教师不超过6平方米。
2.根据以上部署,我校清理办公用房领导小组由副组长李小龙负责具体工作,务必于11月3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会宁县桃林中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会宁县桃林中学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
会宁县桃林中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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