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有关的征文

2024-07-24

与法有关的征文(精选8篇)

1.与法有关的征文 篇一

时代在飞速地前进,外面的世界多姿多彩,身为小学生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怎样才能明辨是非,健康成长呢?

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读了《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这本书中精选了100多个经典深刻而又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每篇故事后还有简洁而富有法学智慧的故事启示,让我们在感受故事乐趣的过程中就能得到法制教育,获得丰富的法律知识,比起枯燥的法律条款,可强多了。读了这本书,还让我深深地感受到:法--曾经离我们那么遥远,如今却又真真切切地就在我们身边。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张小帅毁在了“朋友”手里》。张小帅,曾经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还当过班长呢,可是因为交友不慎,渐渐变得虚荣,在朋友狗子的教唆下,竟然为了买个手机去偷窃,而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读了这个故事,我真为张小帅觉得惋惜,他本来是一个优秀的学生,有一个美好的前程,可是却亲手粉碎了理想;我也为他觉得痛心,因为他毁掉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前程,还有一个家庭的希望,他的爸爸妈妈辛辛苦苦地养育他,可他回报父母的是什么?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朋友,但应该交什么样的朋友呢?老师常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所以我们一定要认真选择自己的朋友,因为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你就可能会变成这样的人,张小帅就是一个例子。假如当时他交的朋友不是狗子,或者现在的他也不会成为一个少年犯,而应该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吧。

有时,和妈妈一起逛街,看到可爱的HELLO KITTY,漂亮的芭比娃娃,还有憨态可掬的多啦A梦,我也会爱不释手,心想:“要是我有很多很多钱,一定要买下,让它每天陪着我,那该多好哇!”每当这时,妈妈总能看出我的心思,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世界上美好的东西太多了,我们不可能每一样都占为已有,有时能够看上一眼,就应该觉得幸福了……”在妈妈的劝导下,我会收拾起自己的不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学习上,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我一定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收获。

每一个犯罪事实都是一声响亮的警钟,每一个法制故事都是一盏指路的明灯。我多么希望,这声声警钟能响在每一个少年的心中,这盏盏明灯能一路为我们指明方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与法同行,共同谱写一曲和谐的乐章!

2.与法同行征文 篇二

在我们居住的小区,有部分人喜欢在楼道上堆满杂物。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在意,只要过得去就行了,所以就没人管。有一天,不知道谁家把二十几盆兰花摆在了过道上,大家走路都小心翼翼。虽然大家心里不舒服都只在私下议论:“是谁呀?”“太没有公共道德了。”一个腿脚不方便的叔叔走那过不小心打碎了几盆兰花。摆兰花的那家人就和叔叔吵了起来还要叫叔叔赔。邻居们看了都过来劝。我当时在想:“怎么办呢?如果家家都这样的话,那还创什么文明城市呢?”事后我看成都电视台有一个节目叫〈〈庭审进行时〉〉上面讲了一个跟这个差不多的案例,法官最后判摆杂物的人把东西搬回走。因为楼道是公用区域,不是私人财产,这个人违反了占用公共区域法。哦,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平时在家里唱歌、跳舞觉得影响不到别人,其实在国外如果你在家里唱歌、跳舞,声音大,影响了邻居。邻居们就会去投诉你,严重的还可能让警察抓你。不过,最近几年我国这方面也在加强管理,每年高考、中考国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不能影响考生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的好环境。

3.与法同行征文 篇三

这本书以青少年三个主要成长环境即家庭、学校、社会为背景,向我们传授了自我保护、远离违法犯罪的法律和生活常识。书中讲到许多有关未成年身上发生不幸事件的案例,有青少年犯罪的,也有青少年受到别人伤害的,从中让我们了解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校有关的学生权利,以及预防犯法、犯罪和被害的知识。书上还告诉我们: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要记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法律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安宁生活的同时,也约束我们冲动犯错或者无知触法。

我国学生群体中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在我的身边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我村的王某在小学读书时,时常拿别的小东西,经老师多次教育仍不悔改,甚至发展到参与抢劫,以致被抓进了牢房,他的父亲整天唉声叹气,母亲则整天以泪洗面,而他自己则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牢房中度过美好的青春年华。看来触犯法律不仅仅是要被抓起来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会给他人和家人带来伤害,让自己走向深渊。

韩非子曾说过:“活败则国乱。”可见假如没有法律,人们的生命财产就受到严重威胁;如果没有法律,犯罪分子会日益猖獗;如果没有法律,假冒伪劣产品就会充斥大街小巷……那时的社会将是一片混乱。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国家是最好的治国方法。

让我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一起与法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还要以自己遵纪守法的言行影响身边的人,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学法守法知法的队伍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大家重视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减少法盲对社会的犯罪危害,让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4.“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篇四

知法是社会普遍要求的法律常识,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当青少年受到敲诈勒索时,往往因对方的凶狠而束手就擒。他没有想到,可以用法,他完全可以拿起解手可及的法律武器(最具权威的“武器”),来反击对方。

由此可见,知法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条件。但我们也要适当的用法、守法。

不知不觉,三家网吧在同一条街开放,进出的人络绎不绝,网吧门口停放的车辆几乎全是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三家网吧经常通宵达旦,红灯绿彩在夜幕中闪烁。

玻璃门上的打印纸上,黑色的大字格外引人注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可一群群有说有笑的花季少年,对此置若罔闻,不慌不忙、大摇大摆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门上醒目的大字并未能让他们反悔,继续执迷不悟。洁白的手在推开玻璃门的刹那,就已经染上了污点。生命的禁果被一次次品尝,最终他们会因此而付出前所未有、惨痛的代价。

显而易见,他们并没有守法。

这种事情已不再是新闻,成长的阴影在他们身上留下岁月的白斑。而我们呢?

我们是否应坚决把网络的诱惑拒之门外?多读好书,学习法律知识?还是沿着他们“先驱者”的足迹继续滑下去?答案也是显而易见。

守法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长大,为我们步入复杂的社会攻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拒绝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要明辨是非,主动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以免误入歧途。

5.与法同行健康成长征文 篇五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有一天,我到某学校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中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小,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了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了学校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致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6.防控疫情与法同行征文优秀 篇六

抗击疫情,需要知者。认识疫情需要一个过程,打赢疫情也同样需要一个过程,疫情防抗阻击战是处在不断认识和不断否定的螺旋上升的状态。我们要根据病毒发展不断调整认识,也不断否定自己,科学判断,沉着应对。

抗击疫情,需要奋斗。“明知武汉险,偏向武汉行”,这是广大科研人员、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无数基层工作人员在这次抗击疫情战役中的真实写照,从84岁高龄的钟南山院士连夜奔赴疫情第一线,到千里驰援的医护人员,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与无私奉献,才换来我们后方的平安与心安。

抗击疫情,需要信心。在这次抗“疫”战争中,全体中国人民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展现的爱国情怀与坚强意志坚不可摧。无数的党员群众守望相助、共克时艰,无数的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上前,舍小家、为大家。还有无数默默无闻的抢建医院的建筑工人、保障物资运输的货车司机、照顾一线医护人员的酒店员工、外卖小哥……

7.“与法同行”征文—我进了派出所 篇七

杨地初级中学刘海洋

我被电话传唤进了派出所,以证人的身份,去给一位作为被告的学生家长作证,证明他们家邻居身上的伤不是他们家干的。事实上,我被他们家要求作伪证。

这两家人是邻居,相隔数十米,背靠一座小山,门前十几米外一条小河。学生家姓毛,一家三口人,是个组合家庭,女主人是患有心脏病的残疾人,男主人是公路清障临时工,女儿是我的学生,学习格外优秀。邻居家姓张,据说女主人有间歇性精神病,大儿子在外经常闯祸,行为恶劣,儿媳妇身怀六甲,小女儿与毛家的女儿是同学,关系甚好,常来毛家串门子,但不与自己家的人沟通。也许她是个明事理的人或者她心中自有一杆秤。

不知道毛家和张家从何时起,闹起了矛盾。我每次路过或去毛家时,总会听到毛家坐在轮椅上的女主人抱怨张家的疯婆子又扔石块了,站在距离毛家十几米远的地方,破口大骂,骂词我一句也没有听懂。毛家的狗虽然在门口牢牢拴着,那疯婆子竟一步也不敢上前。

在毛家附近的空地上,散落着几十块大小不等的碎石块,据说是疯婆子站在自家门口前扔的。毛家门前有个自来水管,现在的季节雨水充沛,但也停水了,原来毛家的自来水塑料管道需要经过张家的门前,最后发现塑料管道是被挖开之后割破的。

民警来过,了解事件之后,对两家人都进行了训诫。同时提醒了毛家,要有证据才能立案。于是,毛家花几百元买了能够摄像的MP4,自从有了这个设备,每当张家再次“行凶”,毛家女主人坐在轮椅上,拿出摄像设备,对方便匆忙返回,站在自家门前挥舞着手势,斜着眼珠子,做出一副败不馁的样子。

直到有一天,我被邀请来到毛家。一路上走的时候,毛家和张家的争执正在进行着,等我到了毛家的时候,都结束了。张家的女主人被男主人搀扶着离开家,去了镇卫生院。毛家的男主人讲述着刚才的事件经过,言辞中诉说着自己遭遇,但不乏几句自相矛盾的关键词语。

这天下午,我被电话传唤进了派出所,以证人的身份,去给张家男主人作证,证明张家女主人身上的伤不是他干的。

在派出所,我见到了他。他拉我在一旁,低声要我给他作证,证明我当时在现场看到了事件发生的全部过程,证明邻居是自己不小心摔伤的。证明他是清白的,无辜的!我知道,我被要求作伪证!派出所的民警给我录了口供,做了笔录。所有的法律格式都很简介,每一句都格外严肃,法律的威严不是随便就能够被谎言和人情所左右的。

他最终被指控为故意伤害,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我没有袒护他,即便是关系不错的熟人。

在法律面前,若涉及到的人都因为彼此之间微妙的人情关系而掩饰什么,隐藏什么,或者与事实不符的证词,都会造成正义者或受害者最大的冤屈。

8.与法同行 阳光成长 征文 篇八

与 法 同 行

阳 光 成 长

王皮溜二中八二班 李玲玲

与法同行 阳光成长

——法律塑造光明,我们将生在阳光里。

姓名:李玲玲 性别:女 班级:八二班 辅导教师:张笑菊

与法同行,为生命之宝贵。与法同行,为前途之光明。我们的世界因法律变得灿烂无比,那就让我们与法同行,在阳光里成长吧!“这是我家里的事,关你什么事„„”

许多人犯罪,就是因为不懂法,所以犯罪之后一副很委屈的样子。还愤愤不平问道:“我怎么了,这是我家的事管你们什么事。”„„面对这样的“斥责”不禁让我陷入沉思。在生活中,在社会上,因为一个不懂法,犯了大错,因为一个不知道杀了人、放了火、抢了钱,而使一个个家庭支离破碎。所以,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应该多学法、多看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让我们少走一些弯路,少出一些差错,从而成为祖国未来的栋梁。

“我真后悔,要不是当初„„”

大多数犯法的人都是明知故犯,这是为什么?据了解,在导致犯法的众多因素中,最大因素就是心理。犯罪的人抱着侥幸心理去做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而这些人却浑然不知,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死规则,最终进入“铁笼子”与阳光再无缘。早知今日,有何必当初呢!当初一个“就试一次”的错误抉择,一个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所谓的义气,一个贪心不足的欲望,造就了今天的一句沉痛的 忏悔:“我真的后悔,要是一切都没有发生„„”已经晚了,这已成为人生的大污点,这一切都是因为不守法而造成的恶果。朋友,如果你懂法就别去犯法,因为后悔的滋味可不好受。

“我告诉你们,你们侵犯了我的权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见一些侵犯我们权力的事件,比如说:校园暴力。在发生的时候,往往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事后还“守口如瓶”。这时就应该动用法律武器去解决它,这样做对我们身心成长才有利。既然他侵犯了你的权力,你就有权去维护你的权力,不用害怕,不用担心,因为法律永远站在正义的一方。所以,我们不但要懂法、遵法,还要会用法保护自己。

上一篇:婚姻公证书下一篇:高职院校学生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