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2024-11-11

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共8篇)

1.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篇一

实验动物房管理规定

1、动物进入动物房后,应根据动物种属、日龄以及实验目的不同分笼,在笼上标记清楚动物数量、实验目的、实验时间等,并必须标明负责人。不允许出现无名笼子。

2、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动物房原则上必须穿工作服,保持安静,开关门等动作轻柔,更不得大声喧哗。

3、动物饲养必须保证排风畅通,合理光照(内间的日光灯会自动调节亮度,大家只要保证它处于开的状态就好),饲养器具要摆放整齐。饲养环境应保持干净,垫料一周至少更换一次,以免造成疾病传播。垫料更换的时间统一定为周五上午,有事不能更换的人员应委托他人予以更换。

4、实验人员原则上应该每天早晚到实验动物房查看卫生,添加水料,检查动物健康程度,若有死亡动物必须及时拣出,用手套包装起来放到433门口冰箱的下面最底层,非正常死亡应及时上报。

5、值日人员每周对动物房进行清扫,清扫时先把外间的地面打扫一下,然后把动物有序放到外间。最后清扫内间地面,并用拖把拖一下地面,之后照射紫外40分钟。再把动物有序原位放回。值日时间定为每周五的下午,具体时间由值日生个人决定。

6、实验人员要爱护动物,禁止动作粗暴。

7、实验用过的废弃物、垫料、动物尸体等必须立刻清理并放入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丢弃。尤其垫料更换后必须移出动物房,否则会污染动物房的环境。观察生存率的实验也不允许动物尸体留放在动物房,必须第一时间清出。

8、用过的鼠笼必须及时清洗消毒并放置到制定位置,若有事不能及时清洗,也必须先把垫料清出动物房,否则不允许在动物房内放置。

爱护动物人人有责!

维护好动物的生活环境,动物才会回馈好的数据!

2.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篇二

答:实验动物是一种由人工培育, 广泛应用于生命科学、生物医药、农业技术、化工轻工、食品保健、卫生防疫、环境保护、航空航天、军事工业、商品检验等科研生产及社会生活诸领域并符合特定规范与标准的活的动物, 是替代人类去获取与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各种科学实验、产品质量检定、环境检测等数据的重要工具。为规范实验动物管理工作, 保证实验动物质量, 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江苏的实际, 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出台了该办法。

问:江苏省实验动物科学事业目前在国内处于怎样的发展水平?

答:江苏省是生物医药科学研究及其产业大省, 实验动物质量和动物实验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近几年来, 在省有关部门和各市科技管理部门的有力指导下, 江苏积极储备资源条件, 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基础设施资源发展迅猛, 实力明显增强和提升, 质量保证体系充分完备, 形成了一支从实验动物生产、繁殖到教学、科研、药品检验检定等科技和产业人员队伍。目前, 江苏拥有小鼠品系保有量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模式动物资源库, 华东地区最大、全国一流的现代化实验动物猴饲养培育及出口基地, 以及即将建设成为国内首家集拟临床化动物实验、表型分析、药品食品安全性评价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动物实验基地。建立了覆盖全省区域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体系, 成立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卫生厅等七个部门组成的“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相应的专家组织。据统计, 全省涉及实验动物饲养、应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制药企业、医院和卫生防疫单位以及检测机构共有300多家, 从业人员达12 000多人, 实验动物专用设施面积近10万平方米, 仪器设备总值达2亿元;年生产小鼠、大鼠、兔、毕格犬四类主要实验动物50万只, 使用80万只, 生产使用SPF鸡蛋21万枚;全省实验动物笼器具生产销售已占全国市场的85%以上。截至目前, 江苏省已发放实验动物许可证165份, 建立了7个实验动物供应基地和两个质量检测机构;承担了国家“十五”攻关项目“国家遗传工程小鼠资源库”;设立三个动物实验开放平台“江苏省开放性动物实验中心”;立项建设“江苏省医药动物实验基地”;拥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从业人员上岗考试系统“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资格互联网远程考试系统”等。

问:江苏省在制定《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时, 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对实验动物进行规范化管理?

答:强调对实验动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有其充分的必要性。第一, 规范化的实验动物管理是保障生命科学研究数据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实验动物是生命科学研究的基础支撑条件, 也是提升人类健康与优化人类生存条件的重要保障。人类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均离不开实验动物。如疫苗的研制、异体器官移植以及转基因和克隆技术的重大突破, 都是借助于实验动物获得成功的。第二, 规范化的实验动物管理是保证产品质量检验准确率的基石。我国加入WTO以后, 与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必须遵循国际规则, 对药品、生物制品、化妆品、食品、保健品等进出口质量的认定不可回避地延伸到实验动物质量环节, 不合格动物实验产生的结果, 不仅不能得到国外认可, 也直接面临国外的技术壁垒限制。所以实验动物是经济、社会发展“活的度量衡”。第三, 规范化的实验动物管理是增强江苏生物技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基本保证。江苏是生物医药研究及其产业大省, 全省兽药、医药年产值分别占全国1/5。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 并把生物医药自主创新作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研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 必须经过动物实验这个基本环节进行药理研究、药效性试验、毒理研究以及安全性评价等实验, 通过严格规范的实验动物管理是保证其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命至为关键的要素条件。发达国家对涉及动物实验的药品研制与生产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范和市场准入规则, 而我国尚未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并得到国际认可的有关实验动物管理法规, 因此, 在药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资格与条件审查上, 我国在实验动物这个基础环节就无法通过国际认可。第四, 规范化的实验动物管理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消除安全隐患的重要方法。由于江苏省实验动物的管理主要依靠行政法规指导和各单位的自我约束, 监督手段薄弱。目前仍有不少单位和个人在未被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动物实验或实验动物生产。质量不合格实验动物的使用既扰乱了市场秩序, 又存在着严重的公共卫生隐患, 可能会导致安全事件的发生。上世纪80年代, 个别院校就曾发生过小鼠流行性出血热病毒感染疫情, 导致多人死亡。可以说, 实验动物的规范化管理就是保障人类生命健康的前提条件。

问:实验动物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的总体工作部署, 紧密结合江苏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发展生物技术产业的需要, 以提高实验动物质量为核心, 以强化法制管理为重点, 坚持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 不断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加强实验动物的研究开发, 大力推进实验动物发展的产业化、社会化进程, 走出一条有江苏特色的实验动物事业发展道路, 为科教兴省、振兴经济服务。

问:江苏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总体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是建立完善的法制化管理体系和实验动物质量监控体系。在科研、药品开发、检定等方面使用的实验动物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在重点应用领域的实验动物模型开发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培育出具有一定规模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化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生产供应企业, 在实验动物质量、动物实验操作规程等方面基本与国际接轨, 确保江苏实验动物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问:《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实验动物有关的科学研究、生产、应用等活动及其管理与监督, 适用该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问:江苏省有哪些部门管理实验动物工作?

答:根据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1988年国家科委2号令) 和《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 (省政府45号令) 的规定,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工作。因此, 江苏实验动物工作政策的出台、实施主要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设区的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也就是省辖市科学技术局协助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验动物工作。由于实验动物应用广泛, 涉及的行业较多, 实验动物管理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协调配合, 共同推进。为了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 江苏成立了由省科技厅牵头, 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农林厅等相关厅局参加的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 负责全省实验动物的管理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问:江苏省实验动物方面的咨询机构主要开展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江苏省实验动物咨询机构由省动管会专家组组成。专家组作为省动管会的重要智囊, 多次参与了实验动物法规的起草工作, 并对省内多家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进行了专业技术指导和咨询, 为推动江苏实验动物科学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参谋作用。近几年, 专家组配合省实验动物协会, 开展了对省内新建和改建实验动物设施的技术指导和咨询。特别是正值国家药品生产GMP规范的实施, 有较多的药品生产厂家需新建和改建实验动物设施, 专家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动物设施标准和GMP有关规定及时在技术上给予生产企业指导。此外, 还对省内30多家实验动物使用单位约1.5万m2的实验动物设施建设进行了技术指导, 及时地纠正原设计中许多不符合规范的地方, 避免了建成后再返工造成的浪费。

问:“江苏省动物实验开放中心”主要的职责有哪些?

答:由于实验动物设施建设投入大, 运行费用高, 许多单位虽然想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动物实验, 却负担不起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 某种程度也间接导致动物实验水平和质量的低下。为改变这一不利因素, 促进实验动物资源共享和节约国家资金, 2002年, 江苏省科技厅在苏南、苏中、苏北分别依托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南通大学和徐州医学院建设了“江苏省开放性动物实验中心”, 其主要职责是:为省内外用户提供标准的动物实验场所并对整个实验过程按实验动物有关标准进行监管, 提供有关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方面的技术服务, 对外承接各种动物实验;积极开展对外交流, 了解当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发展的最新动态, 并根据科技创新发展需要, 积极开展动物实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等。2003年,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和提升实验动物现有资源, 江苏省科技厅在原有的“江苏省开放性动物实验中心”基础上, 依托苏州西山中科实验动物有限公司这个服务型企业立项建设了“江苏省动物实验开放中心”。项目总投入1000万元, 其中省投入300万元, 市区两级配套300万元。经过三年建设, 中心已经建设成为一个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开放运行并能为江苏生命科学、生物医药、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等相关研究与技术开发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动物实验基地和动物实验技术服务平台, 2005年12月顺利通过专家验收。

问:请介绍一下“国家遗传工程小鼠资源库”的建设情况。

答:国家遗传工程小鼠资源库是2001年由国家科技部招标,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组织协调, 最终由南京大学和扬州大学共同承建的国家“十五”科技重大攻关项目, 总投入达5200万元。它的建立为我国相关科学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技术服务空间。2005年6月, 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验收。目前, “国家遗传工程小鼠资源库”已经开始全面运转, 在技术服务方面, 开始为省内和国内多家单位提供遗传工程小鼠及相关技术服务, 为北京大学等80多家单位引进了相关品系小鼠, 为中科院上海生命学院等数家单位提供制作转基因小鼠和基因剔除小鼠的服务;人才建设方面, 积极引入、培养各类人才, 现有正副教授12人、兼职教授7人、工作技术人员24人, 项目组还申请并获批建立了遗传学博士点, 有博士生10名, 博士后1名, 开设了“小鼠遗传学和人类疾病模型”等和项目直接相关的博士生课程, 并建立和开通了相关网站, 举办了学术讲座30余次。

问:江苏省医药动物实验基地目前的建设情况如何?该基地将来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答:2008年4月, 江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建设了“江苏省医药动物实验基地”, 由南京医科大学组织实施。项目总投入9000万元, 其中省拨款3500万元, 按照江苏省重点支持的重大研发机构要求建设, 建成后将成为国内首家集拟临床化动物实验、表型分析、药品食品安全性评价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动物实验基地。

问:《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针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分别从管理、设施、生产、应用等方面做出了六项主要规定。第一,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颁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第二,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加强实验动物管理, 制订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操作规程;第三,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 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技术等级考核, 使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并组织实验动物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实验动物学及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 应当采取防护措施, 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并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及时调整调离不宜承担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第四, 实验动物生产环境或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应当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等级标准的要求, 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器具、垫料, 并定期进行检测。第五, 应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或者在不合格的实验环境设施内取得的动物实验结果无效, 科研项目不得鉴定、评奖, 其生产的产品不得出售;第六, 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等, 应当按照实验动物技术规范, 严格消毒、封闭包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问:动物防疫是针对生物安全的有效手段, 《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在此方面都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答:鉴于江苏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因开展动物实验不慎而引起的人畜共患病, 在草拟办法草案时, 就高度重视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和动物防疫工作, 专门将生物安全与动物防疫设为一个独立章节, 要求开展病原体感染、化学染毒和放射性动物实验, 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实验动物发生传染性疾病时,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进行隔离、消毒等处理, 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疫情蔓延, 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告。如系人畜共患疾病, 应当对有关人员进行严格的医学观察。如属重大动物疫情, 省政府将要按照国家规定启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此外, 动物实验后的废弃物, 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问:《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将“科普与动物福利”作为单独一章, 这有什么特殊意义呢?

答:实验动物作为一种以牺牲自己生命为代价, 去获取与人类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关数据的“无名英雄”, 长期以来一直未真正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与重视, 因此《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里专门强调了实验动物科普和动物福利, 规定: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 应当组织和支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开展科普活动, 鼓励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科普宣传;有条件的, 应当向公众开放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 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关于动物福利, 近年来已成为国际上各方面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国外动物福利立法已有多年时间, 它不仅强调不能虐待动物, 还应给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 实验动物领域的合作日趋紧密, 国外针对动物福利方面的严格规定, 使我国在医药、服装、玩具等领域的出口已经形成贸易壁垒。因此, 《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强调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 应当设立实验动物管理和实验动物伦理组织, 在开展实验动物项目时, 应当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实验方案。应当善待实验动物, 维护动物福利, 不得虐待实验动物。

问:对实验动物繁育所使用的种子有没有具体的要求?供应或者出售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有什么要求?

答:从事实验动物保种、繁育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采用国内、国际公认的品种、品系和标准的繁育方法。实验动物种子应当来源于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或者国家认可的种源单位。鼓励和支持培育实验动物新品种、新品系。从事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供应或者出售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时, 应当提供质量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应当标明实验动物或者相关产品的确切名称、等级、数量、质量检测情况、购买单位名称、出售日期、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由出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问:申报实验动物科研课题、鉴定科研成果等有什么基本条件?应用从国外引进的实验动物有什么规定?

答:从事动物实验的单位和个人首先要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科研课题、鉴定科研成果、进行检定检验以及利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研和实验, 应当将应用合格实验动物和使用相应等级的动物实验环境设施作为基本条件。应用从国外引进的实验动物以及将从国外引进的实验动物转作种用动物时, 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严格管理。对外提供动物实验服务的单位, 应当与委托方签订协议, 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问: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使用证如何办理?证件的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申请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向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检查核验后, 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换领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 向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审核办理。政府投入建设并领取使用许可证的实验动物设施, 应当对外开放服务。政府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开展实验动物方面的交流合作、继续教育、信息传播、技术咨询等中介服务。

问:对发生违反《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行为, 作为主管部门会采取哪些处罚规定?

答:未取得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擅自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应用的, 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 予以通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实验动物尸体及废弃物等, 未按照实验动物技术规范, 严格消毒、封闭包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警告, 并可处10 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 由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 依照《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问:实验动物事业对人类健康和生命科学的发展意义重大, 江苏省怎样将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保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答:江苏省今后一段时间的实验动物管理工作, 仍然以提高实验动物质量为核心, 以强化法制管理为重点, 坚持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 不断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加强实验动物的研究与开发力度, 大力推进我省实验动物发展的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进程。首先, 要做好宣传工作, 借助各种媒介, 宣传、培训会议等多种形式, 加大对《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 提高公众对实验动物事业的认知度, 使全社会更全面、详尽的把握其精髓, 促成自觉执行的良好氛围。其次, 还要开展全省实验动物发展现状的全面调查摸底, 建立全省实验动物资源数据库。第三, 健全实验动物管理的监督体系。参照国家和各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 结合江苏的实际情况, 进一步细化《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建立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监督检查队伍, 参与各项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设立举报电话, 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第四,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积极整合资源, 促进共享, 加速推进江苏省实验动物产业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根据实验动物科学事业的发展趋势, 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业必将走向市场化、产业化的道路。江苏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将继续以多种方式, 引导各类服务向社会开放服务, 向市场化方向发展。继续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企业化运营, 独资或合资组建专门从事实验动物开发、生产、供应的专业化公司。

3.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适应科学研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养、繁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及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应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根据对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控制,实验动物分为普通级、清洁级、无特定病原体级和无菌级。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实验动物的科学研究、生产和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应当协调统一,加强规划,合理分工,资源共享,有利于市场规范,促进实验动物的科学研究、生产和应用。

第五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主管本市实验动物工作,负责制定实验动物发展规划,以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实验动物科学研究。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在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动物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工作。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实验动物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本市实行实验动物的质量监督和许可证制度。

实验动物的质量监控,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颁发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不得转让。

第七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维护动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防止环境污染。

第八条管理实验动物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在实验动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及人员

第九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配备科技人员,有实验动物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动物工作中涉及实验动物项目的管理,并对动物实验进行伦理审查。

第十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

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组织实验动物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实验动物学及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组织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考核;对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其岗位特点和专业水平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单位,应当采取防护措施,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身体检查, 及时调整健康状况不宜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

第十三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动物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或者应用实验用犬的,免交管理服务费。

第三章实验动物的生产

第十五条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保种、繁育、生产、供应、运输及有关商业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生产供应或者出售合格的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

第十六条实验动物生产环境设施应当符合不同等级实验动物标准要求。

不同等级、不同品种的实验动物,应当按照相应的标准,在不同的环境设施中分别管理,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

第十七条从事实验动物保种、繁育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国内、国际公认的品种、品系和标准的繁育方法。

为补充种源、开发实验动物新品种或者科学研究需要捕捉野生动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八条从事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遗传学、寄生虫学、微生物学、营养学和生产环境设施方面的标准,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各项操作过程和检测数据应当有完整、准确的记录。

第十九条从事实验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供应或者出售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时,应当提供质量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应当标明实验动物或者相关产品的确切名称、等级、数量、质量检测情况、购买单位名称、出售日期、许可证编号等内容,由出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条运输实验动物使用的转运工具和笼器具,应当符合所运实验动物的微生物和环境质量控制标准。不同品种、品系、性别和等级的实验动物,不得在同一笼盒内混合装运。

第二十一条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实验动物的应用

第二十二条利用实验动物从事科研、生产、检定、检验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使用许可证许可范围,使用合格的实验动物。

第二十三条动物实验环境设施应当符合相应实验动物等级标准的要求,使用合格的饲料、笼具、垫料等用品。涉及放射性和感染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进行动物实验应当根据实验目的,使用相应等级标准的实验动物。

不同品种、不同等级和互有干扰的动物实验,不得在同一试验间进行。

第二十五条申报科研课题、鉴定科研成果、进行检定检验和以实验动物为生产材料生产制品,应当把应用合格实验动物和使用相应等级的动物实验环境设施作为基本条件。

应用不合格的实验动物或者在不合格的实验环境设施内取得的动物实验结果无效,生产的制品不得出售。

第二十六条从事动物实验的人员应当遵循替代、减少和优化的原则进行实验设计,使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实验动物。

第五章实验动物的防疫

第二十七条 实验动物的预防免疫,应当结合实验动物的特殊要求办理。

第二十八条实验动物发生疫情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实验动物尸体和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本市从事实验动物生产与应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公示。

第三十一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聘请实验动物质量监督员,协助其对本市实验动物生产和应用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市对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应用的单位和个人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公布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和个人的信用信息。

鼓励公民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举报违法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应用的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追究责任。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依照本章以下各条相应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四条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暂扣实验动物许可证。

第三十五条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第十五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吊销实验动物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未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从事实验动物生产和应用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予以通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实验动物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4.实验动物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 篇四

LIDa-peng,WUFu―yll尬n,LIU

Hospital

of

laboratoryanimals

Wen?qing,WANGy07W―qing,ZHANGHong―yah,LINai-yi.The88th

andservicequalityofthelaboratoryanimals,thispapermtm-

ofPLA,Ta/an

271000,ShandongProvince,P.R.Chinaimproveworkefficiency

【Abstract】To

duces

an

informationmanagement

systemwithadvancedtechnology,convenience

and

gooddissemination,

whichcontainedmainsystemfunction,andoperatingmethod,etc.

management

【Keywords】Laboratoryanimal;Information

实验动物工作的核心是建立实验动物质量体系,为生物医学提供必备的科技创新的环境…。规范管理不仅是实验动物达标的前提,也是科研实验可靠性和准确性的保证嶂】。为提高实验动物工作效率和科研服务质量.笔者设计开发实验动物信息管理系统,现介绍如下。

I系统技术选型开发工具:VB

6.0

2000

“系统维护”菜单:用于条形码打印机设置、卡片打印设

置、权限设置、修改密码、数据备份、数据恢复以及统计学设

置等。

“退出”菜单:用于系统退出。

科研项目设计

J

动物模型申请

数据库:MSSQL

系统架构:客户端/服务器体系架构2系统主要功能

本系统为对实验动物管理和动物实验研究提供及时准确和科学规范的信息服务,主要建立实验动物管理和动物实验研究两个功能模块(图1)。

本系统含动物引进、动物饲育、动物使用、动物模型、数据查询、系统维护、退出共7个主菜单及相应子菜单(表1)。具体功能包括:

“动物引进”菜单:用于科研项目的实验动物申请,确定实验动物引进及相关管理。

“动物饲育”菜单:用于实验动物人栏后的饲养、生产等管理。

“动物使用j’菜单:用于动物实验、动物销售、动物处死的管理,便于对实验动物的使用进行流向追踪及提高动物福利程度。

“动物模型”菜单:用于科研项目的动物模型建立及相关管理,同时进行实验数据的统计学分析处理等。

“数据查询”菜单:用于系统中各种数据信息查询。饲育动物总数、实验人员使用各品种动物数量及费用等汇总数据查询,并可按日、周、月、年浏览内容并打印报表。

3系统操作方法

运行程序使屏幕显示登录界面,输入正确密码按“确认”后进入本系统。在系统提供的主菜单和相应子菜单中,可按实验动物管理及动物实验要求进入相应界面,进行数据录入、添加、删除、修改、保存、打印等项操作。为实验动物各工

图1实验动物信息管理模块

作流程数据进行准确录入保存,系统中动物引进、饲育、实

作者单位:271000泰安,解放军第八十八医院中心实验室

验、销售、处死等均有分类固定登记号,便于数据信息查询及

?178?

统计分析。

本系统设置了科学、详实、规范的主要字段,提供了丰富的字段属性定义,将实验动物管理和动物实验要求的相关数据作为数据库中的记录,选择复选框及下拉式菜单等方式,减少了数据录入工作量,同时还加入了现代管理中的条形码识别,增强了系统程序的可用性。

本系统列入实验动物管理制度、标准及标准化操作规程等。同时,结合医院动物实验中90%以上是制作各类非传代性动物疾病模型的特点"J,选择提供常用9种实验动物的生物学特性、采血方法、实验研究方向等,结合12个学科96种疾病动物模型的造模方法和模型特点及应用,可通过检索方式获得并供参考。

5.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篇五

强磁场中心实验动物房 目的:

规范屏障系统动物实验室内实验动物死亡和伤病实验动物的处理程序,保证动物实验结果有效、准确。2 操作方法:

2.1实验动物死亡处理:

2.1.1发现动物死亡后,立即取出并报告实验研究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

2.1.2由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项目负责人对死亡动物进行鉴定;对非实验原因或不明原因的死亡动物,应迅速组织力量确认死亡原因。

2.1.3动物尸体装入一次性使用的塑料袋中,带到指定存放处,根据研究人员的指示存放冰箱,等待剖检或低温冷藏处理;

2.1.4如怀疑或确认是由微生物污染引起死亡的,销毁该实验室中所有的实验动

物,并进行彻底的净化。2.2伤病实验动物的处理:

2.2.1对互相咬伤,抓伤或给笼具夹伤的动物,轻微的给予治疗,严重的给予安

6.动物疫病实验室检验采样方法 篇六

NY/T 541—2002

前言

动物病料样品的采集是动物疾病诊断、流行病学调查或免疫监测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在各国的兽医学标准中都把这一部分纳入第一重要内容,广泛应用于动物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动物检疫和科研教学。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rld Organization for Animal Health(英),Office Intentional des Epizootic(法),OIE]推荐的诊断方法中,也将该部分内容列为第一部分内容。

本标准是依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诊断试验和疫苗标准手册》(2000版)(Manual of Standards for Diagnostic Tests and Vaccines,2000)第1·1.1章“Sampling Methods”的技术要求编写的。本标准与该章的非原则性差异在于: ——本标准结合本国实践经验对操作程序和条件作了更具体的陈述和规定;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的规定和汉语习惯将该章的陈述性文本改为规范性标准文件。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农业部畜牧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动物检疫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延功、杜元钊、朱万光、刘佩兰、仰惠芬。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的样品采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病因(原)学、病理组织学、血清学、免疫学等实验室检验所需样品的采集。

2样品采集的一般原则和采集前的准备 2.1样品采集所遵循的一般原则

2.1.1凡发现患畜(包括马、牛、羊及猪等)有急性死亡时,如怀疑是炭疽,则不可随意解剖,应采取患畜的血液,万不得已时局部解剖作脾脏触片的显微镜检查。只有在确定不是炭疽后,方可进行剖检。

2.1.2采取病料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疾病或检验目的,采其相应的脏器、内容物、分泌物、排泄物或其他材料;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抗体检测、动物群体健康评估或环境卫生检测时,样品的数量应满足统计学的要求。采样时应小心谨慎,以免对动物产生不必要的剌激或损害和对采样者构成威胁。在无法估计病因时,可进行全面的采集。检查病变与采集病料应统筹考虑。

2.1.3内脏病料的采取,如患畜已死亡,应尽快采集,最迟不超过6h。2.1.4血液样品在采集前一般禁食8h。

2.1.5应做好人身防护,严防人畜共患病感染。

2.1.6应防止污染环境,防止疫病传播,做好环境消毒和病害肉尸的处理。2.2使用器械的消毒

刀、剪、镊子等用具煮沸消毒30min,使用前用酒精擦拭,用时进行火焰消毒。器皿(玻制、陶制等)经103kPa高压30min,或经160℃干烤2h灭菌;或放于0.5%~1%的碳酸氢钠(NaHCO3)水中煮沸10min~15min,水洗后,再用清洁纱布擦干,保存于酒精、乙醚等溶液中备用。注射器和针头放于清洁水中煮沸30min。一般要求使用“一次性”针头和注射器。采取一种病料,使用一套器械与容器,不可用其再采其他病料或容纳其他脏器材料。采过病料的用具应先消毒后清洗。检查过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器械要放在2mol/L的氢氧化纳(NaOH)溶液中浸泡2h以上,才可再使用。

3样品的采集 3.1血液

3.1.1采血部位

大的哺乳动物可选用颈静脉或尾静脉采血,也可采胫外静脉和乳房静脉血。毛皮动物小量采血可穿刺耳尖或耳壳外侧静脉,多量采血可在隐静脉采集,也可用尖刀划破趾垫 0.5cm深或剪断尾尖部采血。啮齿类动物可从尾尖采血,也可由眼窝内的血管丛采血;兔可从耳背静脉、颈静脉或心脏采血。禽类通常选择翅静脉采血,也可通过心脏采血。

3.1.2采血方法

对动物采血部位的皮肤先剃毛(拔毛),75%的酒精消毒,待干燥后采血,采血可用针管、针头、真空管或用三棱针穿刺,将血液滴到开口的试管内。禽类等的少量血清样品的采集,可用塑料管采集。用针头刺破消毒过的翅静脉,将血液滴到直径为3mm~4mm的塑料管内,将一端封口。

3.1.3采血种类 3.1.3.1全血样品

进行血液学分析,细菌、病毒或原虫培养,通常用全血样品,样品中加抗凝剂。抗凝剂可用0.1%肝素、阿氏液(见第A.l章)(阿氏液为红细胞保存液,使用时,以1份血液加2份阿氏液),或枸橼酸钠(3.8%~4%的枸橼酸钠0.1mL,可抗1mL血液)。采血时应直接将血液滴入抗凝剂中,并立即连续摇动,充分混合。也可将血液放入装有玻璃珠的灭菌瓶内,震荡脱纤维蛋白。

3.1.3.2血清样品

进行血清学试验通常用血清样品。用作血清样品的血液中不加抗凝剂,血液在室温下静置2h~4h(防止曝晒),待血液凝固,有血清析出时,用无菌剥离针剥离血凝块,然后置4℃冰箱过夜,待大部分血清析出后取出血清,必要时经低速离心分离出血清。在不影响检验要求原则下可因需要加入适宜的防腐剂。做病毒中和试验的血清避免使用化学防腐剂(如硼酸、硫柳汞等)。若需长时间保存,则将血清置20℃以下保存,但要尽量防止或减少反复冻融。样品容器上贴详细标签。3.1.3.3血浆的采集

采血试管内先加上抗凝剂(每10mL血加柠檬酸钠0.04g~0.05g),血液采完后,将试管颠倒几次,使血液与抗凝剂充分混合,然后静止,待细胞下沉后,上层即为血浆。

3.2一般组织 3.2.1采样方法

用常规解剖器械剥离死亡动物的皮肤,体腔用消毒的器械剥开,所需病料按无菌操作方法从新鲜尸体中采集。剖开腹腔后,注意不要损坏肠道。

作病原分离用:进行细菌、病毒、原虫等病原分离所用组织块的采集,可用一套新消毒的器械切取所需器官的组织块,每个组织块应单独放在已消毒的容器内,容器壁上注明日期、组织或动物名称。注意防止组织间相互污染。

3.2.2采样种类

3.2.2.1病原分离样品的采集

用于微生物学检验的病料应新鲜,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用于细菌分离的样品的采集,首先以烧红的刀片烫烙脏器表面,在烧烙部位刺一孔,用灭菌后的铂耳伸入孔内,取少量组织或液体,作涂片镜检或划线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上。

3.2.2.2组织病理学检查样品的采集

采集包括病灶及临近正常组织的组织块,立即放入10倍于组织块的10%福尔马林溶液中固定。组织块厚度不超过0.5cm,切成1cm2~2cm2(检查狂犬病则需要较大的组织块)。组织块切忌挤压、刮摸和用水洗。如作冷冻切片用,则将组织块放在0℃~4℃容器中,尽快送实验室检验。

3.3肠内容物或粪便

肠道只需选择病变最明显的部分,将其中的内容物弃去,用灭菌生理盐水轻轻冲洗;也可烧烙肠壁表面,用吸管扎穿肠壁,从肠腔内吸取内容物,将肠内容物放入盛有灭菌的30%甘油盐水缓冲保存液(见第A.2章)中送检。或者,将带有粪便的肠管两端结扎,从两端剪断送检。

从体外采集粪便,应力求新鲜。或者,用拭子小心地插到直肠粘膜表面采集粪便,然后将拭子放入盛有灭菌的30%甘油盐水缓冲保存液中送检。

3.4胃液及瘤胃内容物 3.4.1胃液采集

胃液可用多孔的胃管抽取。将胃管送入胃内,其外露端接在吸引器的负压瓶上,加负压后,胃液即可自动流出。

3.4.2瘤胃内容物采集 反刍动物在反刍时,与食团从食道逆入口腔时,立即开口拉住舌头,另一只手深入口腔即可取出少量的瘤胃内容物。

3.5呼吸道

应用灭菌的棉拭子采集鼻腔、咽喉或气管内的分泌物,蘸取分泌物后立即将拭子浸入保存液中,密封低温保存。常用的保存液有pH7.2~7.4的灭菌肉汤(见第A.3章)或磷酸盐缓冲盐水,如准备将待检标本接种组织培养,则保存于含0.5%乳蛋白水解物的汉克氏(Hanks)液中。一般每支拭子需保存液5mL。

3.6生殖道

可采集阴道或包皮冲洗液,或者采用合适的拭子,有时也可用尿道拭子采集。3.7眼睛

眼结膜表面用拭子轻轻擦拭后,放在灭菌的30%甘油盐水缓冲保存液中送检。有时,也采取病变组织碎屑,置载玻片上,供显微镜检查。

3.8皮肤

病料直接采自病变部位,如病变皮肤的碎屑、未破裂水泡的水泡液、水泡皮等。3.9胎儿

将流产后的整个胎儿,用塑料薄膜、油布或数层不透水的油纸包紧,装入木箱内,立即送往实验室。

3.10小家畜及家禽

将整个尸体包入不透水塑料薄膜、油纸或油布中,装入木箱内,送往实验室。3.11骨

需要完整的骨标本时,应将附着的肌肉和韧带等全部除去,表面撒上食盐,然后包入浸过5%石炭酸溶液的纱布中,装入不漏水的容器内送往实验室。

3.12脑、脊髓

3.12.1全脑、脊髓的采集

如采取脑、脊髓做病毒检查,可将脑、脊髓浸入30%甘油盐水液中或将整个头部割下,包入浸过消毒液的纱布中,置于不漏水的容器内送往实验室。

3.12.2脑、脊髓液的采集 3.12.2.1采样前的准备

采样使用特制的专用穿刺针,或用长的封闭针头(将针头稍磨钝,并配以合适的针芯);采样前,术部及用具均按常规消毒。3.12.2.2采样方法

3.12.2.2.1颈椎穿刺法:穿刺点为环枢孔。将动物实施站立或横卧保定,使其头部向前下方屈曲,术部经剪毛消毒,穿刺针与皮肤面呈垂直缓慢刺入。将针体刺入蛛网膜下腔,立即拔出针芯,脑脊髓液自动流出或点滴状流出,盛入消毒容器内。

3.12.2.2.2腰椎穿刺法:穿刺部位为腰荐孔。实施站立保定,术部剪毛消毒后,用专用的穿刺针刺入,当刺入蛛网膜下腔时,即有脑脊髓液滴状滴出或用消毒注射器抽取,盛入消毒容器内。

3.12.2.3采样数量

大型动物颈部穿刺一次采集量35mL~70mL,腰椎穿刺一次采集量15mL~30mL。3.13液体病料

采集胆汁、脓、粘液或关节液等样品时,用烫烙法消毒采样部位,用灭菌吸管、毛细吸管或注射器经烫烙部位插入,吸取内部液体材料,然后将材料注入灭菌的试管中,塞好棉塞送检。也可用接种环经消毒的部位插入,提取病料直接接种在培养基上。

供显微镜检查的脓、血液及粘液抹片的制备方法:先将材料置玻片上,再用一灭菌玻棒均匀涂抹或另用一玻片推抹。组织块、致密结节及脓汁等亦可在两张玻片中间,然后沿水平面向两端推移。用组织块作触片时,持小镊将组织块的游离面在玻片上轻轻涂抹即可。

3.14乳汁

乳房先用消毒药水洗净(取乳者的手亦应事先消毒),并把乳房附近的毛刷湿,最初所挤的3~4把乳汁弃去,然后再采集10mL左右乳汁于灭菌试管中。进行血清学检验的乳汁不应冻结、加热或强烈震动。

3.15精液

精液样品用人工方法采集,所采样品应包括“富精”部分,并避免加入防腐剂。3.16尿液的采集 在动物排尿时,用洁净的容器直接接取。也可使用塑料袋,固定在雌畜外阴部或雄畜的阴茎下接取尿液。采取尿液,宜早晨进行。

3.17环境

为监测环境卫生或调查疾病,可从遗弃物、通风管、下水道、孵化厂或屠宰场采集有代表性样品。

4送检样品的记录

送往实验室的样品应有一式三份的送检报告,一份随样品送实验室,一份随后寄去,另一份备案。样品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畜主的姓名和畜禽场的地址;

b)畜(农)场里饲养的动物品种及其数量; c)被感染的动物种类;

d)首发病例和继发病例的日期及造成的损失; e)感染动物在畜群中的分布情况;

f)死亡动物数、出现临床症状的动物数量及其年龄;

g)临床症状及其持续时间,包括口腔、眼睛和腿部的情况,产奶或产蛋的记录,死亡情况和时间,免疫和用药情况等;

h)饲养类型和标准,包括饲料种类;

i)送检样品清单和说明,包括病料的种类、保存方法等; j)动物治疗史; k)要求做何种试验;

l)送检者的姓名、地址、邮编和电话; m)送检日期。5样品的运送

所采集的样品以最快最直接的途径送往实验室。如果样品能在采集后24h内送抵实验室,则可放在4℃左右的容器中运送。只有在24h内不能将样品送往实验室并不致影响检验结果的情况下,才可把样品冷冻,并以此状态运送。根据试验需要决定送往实验室的样品是否放在保存液中运送。

要避免样品泄漏。装在试管或广口瓶中的病料密封后装在冰瓶中运送,防止试管和容器倾倒。如需寄送,则用带螺口的瓶子装样品,并用胶带或石蜡封口。将装样品的并有识别标志的瓶子放到更大的具有坚实外壳的容器内,并垫上足够的缓冲材料。空运时,将其放到飞机的加压舱内。

制成的涂片、触片、玻片上注名号码,并另附说明。玻片两端用细木条分隔开,层层叠加,底层和最上一片,涂面向内,用细线包扎,再用纸包好,在保证不被压碎的条件下运送。

所有样品都要贴上详细标签。附录A(规范性附录)待检样品保存液的配制 A.1阿(Alserer)氏液

葡萄糖

2.05g 柠檬酸钠(Na3C6H5O7·2H2 O)

0.80g 氯化钠(NaCl)

0.42g 蒸镏水(或无离子水)

加至100mL 溶解后,以10%柠檬酸调至pH为6.1分装后,70kPa 10 min灭菌,冷却后4℃保存备用。

A.2 30%甘油盐水缓冲液

甘油

30mL 氯化钠

4.2g 磷酸二氢钾

1.0g 磷酸氢二钾

3.lg 0.02%酚红

1.5mL 蒸馏水

加至100mL 加热溶化,校正pH值为7.6,100 kPa 15min灭菌,冰箱保存备用。A.3肉汤(broth)牛肉膏

3.5g 蛋白胨

10g 氯化钠

5g 充分混合后,加热溶解,校正pH为7.2~7.4,再用流通蒸气加热30min,用滤纸过滤,获苗黄色透

7.动物实验室管理规定 篇七

1 我国实验动物科学发展现状

我国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于1981年步入正轨, 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关于实验动物问题的提案, 责成国家科委就实验动物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开始的。1988年10月31日, 国家科技部以2号令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由国家立法管理实验动物的法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该条列的颁布实施, 使实验动物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1995年后, 我国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主要表现在: (1) 法规建设加强, 国家科技部先后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法规, 规范了实验动物的管理; (2) 成立实验动物学会, 承担全国实验动物相关的国内国际学术交流;参与国家实验动物法规、质量标准等的制定工作, 负责本地区、国际、国内实验动物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3) 建设实验动物种子中心。1998年建立了国家啮齿类实验动物种子北京中心和上海分中心; (4) 建设质量检测网络。1988年, 国家投资建立了国家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中心, 负责6个专业领域检测技术的标准化、规范化, 各省市也先后投资建立了省级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 形成了全国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网络体系, 为推行全国统一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制度提供了基础保障; (5) 建设信息网络。由广东省实验动物质量检测站和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牵头的中国实验动物信息网已于2002年年底正式开通, 国内部分省、市或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实验动物网页。

虽然我国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已取得较大成绩,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别, 与生命科学发展需要相比还很不适应。正是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滞后, 严重影响了我国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 制约了实验动物标准化、社会化、商品化生产的进程。主要表现为: (1) 法制化管理工作滞后, 不能有效地打击在不符合规定的实验动物设施内生产和使用实验动物的行为, 影响了实验动物事业的健康发展, 同样也影响了生命科学的研究成果, 影响了同国际的接轨; (2) 标准体系建立不够完善。受部门和行业局部利益思想驱动, 缺乏全局观念, 影响了实验动物的整体发展; (3) 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我国有一些实验动物设施是“病态工程”, 其直接原因在于建设者对实验动物设施的特殊性认识不足、对相关国标理解不透彻, 其根本原因则在于缺乏规范化的技术指导[1], 致使一些实验动物设施建成后使用不畅或根本不能使用, 造成巨大浪费; (4) 生产管理质量监督不力。缺乏法定实验动物质量检验机构, 很少或无法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不能通过质检工作促进行业规范运作; (5) 人才队伍仍然缺乏。对实验动物观念的偏差, 认识的模糊造成了很多人不愿意从事此工作, 或大量的工作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流失, 不利于实验动物工作的开展、健康发展。

2 高校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方面的一些认识和思考

2.1 以严格管理保障实验动物工作的健康发展

实验动物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一方面实验动物的供需管理是一门科学, 作为一种活的产品, 其供求有它的特殊性, 必须根据科学研究和教学要求而定, 因而动物一旦达到要求就必须在规定的时段使用, 否则将变成废物。另一方面, 实验动物管理水平直接涉及动物健康, 而动物健康又和生物制品的质量和数量密切相关[2]。这就要求实验动物质量管理部门要对动物质量不定期抽查, 保证各项指标长期稳定;单位主管人员除了关注经济指标外, 还需要做好有关监督工作, 让工作人员、科研人员合理分工,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三, 有利于防控人兽共患传染病。在生命科学中, 因研究项目的不同需要, 所用的实验动物种类繁多, 来源较广。若不能进行规范化管理, 其携带的病原体, 特别是流行性出血热病毒、狂犬病、禽流感等多种传染性非常强的人兽共患病体, 严重威胁着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 对社会环境造成潜在的危险[3]。

实验动物科学与其他科学一样, 其健康发展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正确引导[4]。目前, 我国许多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实验动物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 认为动物饲育管理人员只是养动物, 不需要专业人员, 用普通工人甚而外聘临时工就行, 致使许多单位的动物饲育管理人员敬业意识不强、业务素质不高。与此同时, 有些从事动物实验研究的科研人员, 由于思想上不重视或动物实验操作技能不过硬, 弄虚作假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就需要通过强化专业培训、法制管理和单位内部互相监督等多种形式, 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敬业意识和业务素质, 从而真正推动实验动物工作健康发展。

2.2 以法律和制度规范实验动物工作的有序发展

实验动物是医学、生命科学研究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件, 其对实验处理的高度敏感性、个体反应的均一性和遗传上的稳定性, 是保证实验结果精确、可靠和具有可重复性的重要前提[5]。实验动物质量与生物制品的质量密切相关, 直接影响科研数据和结果。实验动物从饲育条件、过程、使用、管理、实验、成果鉴定等一系列环节均应严格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进行操作。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了一系列实验动物管理法规, 如2001年全国开始实行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制度, 规定凡从事动物实验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或地方省级实验动物管理机构统一颁发的等级动物实验设施许可证。这些法规的施行对确保实验动物质量和保证动物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国家、省有关实验动物管理的法规能够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 各高校也应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 制定相应的实验动物规范管理的文件和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使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规范有序。

2.3 以教学带动实验动物学科良性发展

实验动物学是20世纪50年代崛起的一门独立的综合性边缘学科, 是现代生命科学前沿领域研究中最为活跃的学科门类之一。目前, 我国的高等医药院校、农业院校以及涉及生命科学的综合性大学, 基本上都开设了实验动物学课程, 有的为必修课, 有的为选修课, 有的为讲座, 课时从18~60学时, 学分为1~3个学分。学生层次包括了专科、本科、研究生, 以及各种进修培训班等。其主要目的就是: (1) 明白怎样去培育高质量的符合各种实验要求的实验动物; (2) 知道怎样利用这些符合要求的实验动物合理设计与开展动物实验, 以获得可靠的、准确的实验结果; (3) 宣传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章, 实验动物质量的监控体系和质量监测方法与技术, 实验动物伦理等, 并使之得以推广、应用。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实验动物学教学, 才能使实验动物科学的概念和作用被人们认识、接受。这对实验动物科学知识的普及, 实验动物科学技术的发展, 对实验动物质量的提高、医学研究水平的提高、新药研制开发及各类药品生产质量控制, 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实验动物学教学已成为宣传、贯彻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法规和新国标的主要途径, 成为促进实验动物科学良性发展的推动力。

2.4 以科研促进实验动物工作提高

实验动物科学发展的根本在教育, 教育质量的提高在科研。一方面, 科研有助于对实验动物本身形态、机能和培育研究, 有助于对应用技术、比较医学研究, 有助于对教学研究、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研究, 有助于实验动物科学对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作用的软科学研究;另一方面, 科研有助于教学体系的完善和教学内容的更新, 有助于教学方式的改变, 有助于创造性人才的培养, 有利于扩大实验动物科学的影响, 有利于不断提升实验动物科学的水平。长期以来高校的实验动物科技工作者不太注重自己的科学研究工作, 固守单纯的服务模式或传统的授课模式, 没有自己的课题、自己的发现、自己的创新, 更没有能够很好地协作起来攻关。这种状况不利于实验动物科研水平的提高, 更不利于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我们必须培养高素质的实验动物工作人才, 通过开展学术活动, 加强基础理论发展及应用研究, 并掌握国内外最新信息动态, 确定上当次、上水平的研究, 积极地使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从而让更多更高层次的研究在实验动物中心进行, 提高实验动物中心的地位, 也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职业素质。

2.5 以优质服务提升实验动物工作的地位

经常有人这样认为:高校动物中心的职能就是充当动物的“中转站”或“临时仓库”, 其工作就是饲育实验动物, 工作人员就是饲育动物, 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因此, 工作人员地位被人看低, 待遇不高, 造成工作人员工作消极被动, 没有积极性。常常因为饲养管理不科学合理, 不能很好满足教学需要、不符合实验要求, 致使实验结果得不到预期的效果, 造成教师、学生不满意, 饲养员也有怨气。在国家科技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之下, 各科研机构和相关高校调整实验动物机构, 理顺管理体制, 充实实验动物科技队伍, 制定实验动物的发展规划和目标, 促进了我国实验动物科学水平的迅速提升。各高校也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 以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发展战略, 建设自己高标准的实验动物中心。实验动物中心也在规范实验的同时, 积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从而受到校内外各方面的好评, 赢得了师生的尊重。

服务不仅是面向校内师生, 还应该面向社会。高校的实验动物中心具有明显的优势, 主要表现在具有独立健全的饲养管理体系, 饲养管理规范, 饲养环境与实验环境的相对统一, 有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以高校现有的实验动物设施和队伍为主体, 构建区域性实验动物生产、供应基地规范化实验基地等“集团化”的服务体系, 既可以保证教学用实验动物的供应, 又可以满足科研用实验动物的需求, 还可以为众多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

2.6 以资源共享推动实验动物科学事业快速发展

事业要取得发展、获得成功, 都不是依靠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完成的, 必须是团队协作才能完成, 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也是如此, 必须资源共享。加强实验动物管理, 加深对实验动物学术的了解, 促进合作与交流, 推动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 提高动物实验水平, 掌握实验动物管理和动物实验能力及其最新的发展, 共享资源, 共谋发展, 共同进步之路应是实验动物发展的必经之路。主要应该表现在: (1) 以现代的网络信息为基础, 打造实验动物科学信息沟通和共享的平台, 让大家都明白目前实验动物科学发展的状况, 知晓努力的方向; (2) 以形成的各种实验动物协作组、各省市的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学术研讨会为基础, 以各地方实验动物学会为载体, 进行组织建设, 确定共享的内容和规则, 建立共同的信息、检测、评估、市场等, 促使实验动物科学发展互通有无, 共同进步; (3) 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学科特色, 加大对特色资源的研究和开发, 提高实验动物学科的水平, 提高动物实验质量, 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机制和检测机构, 以进一步开发实验动物资源, 共享资源; (4) 建立共同市场, 促进实验动物资源的社会化和产业化, 使实验动物科学事业健康发展。

3 讨论

目前, 仍有大量的实验动物使用单位没有合格的实验动物生产、实验、检定的设施, 即使是购买了合格的实验动物, 也因缺乏标准化的动物实验设施和规范的动物实验管理, 而使动物实验结果没有可比性, 缺乏可信性。如果要求所有使用实验动物的单位都去新建或改造实验动物设施, 完善动物实验条件, 建立动物实验队伍, 将会给这些单位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 也使这些单位背上日常维护的沉重包袱, 造成人、财、物的占用和浪费。针对这一现状, 我们认为, 高校的实验动物中心具有明显的优势, 主要表现在具有独立健全的饲养管理体系, 饲养管理规范, 饲养环境与实验环境的相对统一, 有明显的专业技术优势。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应按照区域合理分布配置的原则, 利用高校现有资源, 采取措施, 通过政策引导、政策倾斜、资金扶持、重点建设、项目支撑, 做大做强高校的实验动物中心, 建立开放性动物实验中心, 开放使用, 既能达到资源共享、提高效益、促进发展的目的, 也有利于实验动物饲养及动物实验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 引导实验动物使用向规模化、基地化方向发展, 避免重复建设, 减少风险。我们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 全方位地开展综合服务, 以接受委托、提供条件、进行协作等方式开展动物实验、技术咨询等服务项目。既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又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也有利于提高实验动物工作者的地位。

总之, 实验动物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极其繁杂、极具特点的工作, 关系到生物医学各专业的教学质量, 关系到生物医学科研的成败与水平。在高等院校, 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有利于促进科学研究, 有利于地方经济建设, 需要高校的实验动物工作者不断探索、创新和发展。只要我们立足本职, 全心全意服务教学, 竭力为科学研究搭建平台, 就一定能够提高我国实验动物科学水平, 推进实验动物正规化、商品化、产业化发展进程, 促进生命科学健康、迅速发展。随着现代高新技术的日新月异, 再加上高校强大的基础设施、人才优势以及科研平台的支撑和自成体系的管理特色等, 这些得天独厚的优势就能推动实验动物事业在高校的快速发展, 高校的实验动物科技工作者应该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李学勇.日本的实验动物管理[J].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08, 18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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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玉龙, 祝宏利, 我国实验动物科学发展现状与建议[J].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2003, 13 (5) :319.

8.让实验动物摆脱厄运 篇八

尽管人们在各种法律、政策和日常科学活动中对3R理论的贯彻使近40多年来动物应用有所减少,但每年仍有7500万到1亿左右的脊椎动物在实验中被使用,其中1100万在欧洲。这些动物中有70%都用做研制新药、疫苗试验和癌症研究,剩下的30%用于基础研究和教学。

美国《科学》周刊主编唐·肯尼迪指出,“科学的进步有赖于实验”,而在生命科学中,“就意味着在实验中使用动物”。然而,在当今这个生物医学研究飞速发展的新科技时代,动物实验还是必不可少的吗?是否存在替代方法?都有哪些方法?是否可行?全世界许多科学家正致力于寻找这些替代方法从而使豚鼠不再是各个研究中心的实验品。

任何一种替代方法想要变得符合要求并能运用在实验室里,首先必须验证其优点和可行性。欧洲替代法验证中心就承担着这样的任务。但是由于验证过程十分缓慢且代价昂贵,从1997年至今,只有16种方法通过了验证。其中的6种方法是在2006年通过的,都是利用细胞培养技术对抗肿瘤药物毒性以及一些药品副作用进行检测的临床前研究方法。其中最先通过验证的是预测嗜中性白血球减少症的实验方法,采集一组粒细胞——巨噬细胞进行分析实验就可以预测出这种因进行抗肿瘤化疗而导致的白血球急剧减少的疾病。这种方法代替了以往用狗等动物做实验的老办法。另外几种方法都是利用体外胚胎进行药物毒性实验,这些方法可以使欧洲每年避免使用20万只兔子进行相关实验。

就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一样,一种药物若要能进入人体细胞并发挥作用,就必须与细胞膜上的受体基因相吻合。

1994年,安赫洛·韦达尼和他的科研小组研发出了一种计算机模型,能够在药物分子到达人体细胞之前预测其效果。目前韦达尼成立了一个公司,专门从事用于药理和毒性分析的计算机模型的研发。公司的一些软件产品已经面市,可以用于设计药物分子。公司正在完善中的网上实验室可供科学家在药物投产前检测该药物分子是否会产生毒性。

细胞培育是目前运用最为成功的动物实验替代方法。比如肝细胞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生物反应堆。它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检测药理和毒性反应。如果将肝细胞与肝脏巨噬细胞结合培育,就会得到肝炎病毒的标本。细胞培育还被广泛用于检测癌症诱变因素和致癌因素等癌症研究中,使诊断更精确,从而制定出相应的治疗方案。2004年,欧洲替代法验证中心验证通过了一个体外实验方案,利用老鼠的胚胎成纤维细胞来确定化合物的潜在致癌因素,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化疗方法。癌细胞转移的各个阶段同样也可以通过体外实验的方法进行研究。

干细胞几乎能够生成各种组织,因此在动物实验替代方面起着重要作用。随着科学家不断破解各种化学信息从而指导干细胞生成具体的组织或器官,利用生物进行实验的需求有望减少。此外,欧洲替代法验证中心还验证通过了体外胚胎毒性实验。

除了计算机模型和细胞培育外,科学家还发明了用于生物医药分析的人造生物膜,以确定某种药物是否有能力打破人体天生的保护机制,直达靶细胞。抗体生成方式的变化对减少动物实验数量起到了重要作用。抗体在生物医学研究、疾病的治疗以及毒品检测等方面都是极其重要的工具。老鼠曾经被用来生成科学家在20多年前发现的单克隆抗体,而现在利用体外实验体系可以生成各种类型的抗体。已有19种抗体通过验证并被投放市场,其中最著名的是用于治疗乳腺癌的赫塞汀。还有其他150种抗体正处在不同的研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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