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工作述职报告(共8篇)
1.生态保护工作述职报告 篇一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围绕“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奋斗目标,坚持环保优先、城乡统筹发展,以生态示范创建为载体,把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农村环保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开展农村环保工作,不断加大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力度,着力解决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活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农村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实现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快速发展目标。依据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的通知》(陕环函[2008]560号)要求,认真开展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调研,现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状
(一)生态示范创建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示范创建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工程,是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重要载体。目前,国家开展的生态示范创建主要为生态省、市、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以及生态村的创建。在各类创建考核指标中除了对当地经济水平和村容村貌有着较高的要求外,还涉及到了农村饮用水水质、生活垃圾和废水处理、工业污染达标排放、畜禽养殖粪便处理、清洁能源普及率、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土流失治理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因此,我市将生态示范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载体,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县(区)、环境优美乡镇(街办)和生态村的创建,以规划为龙头,以解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着力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整治乡镇和村庄环境,防治农村工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美化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从2003年我市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来,截止现在,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市级生态示范乡镇9个、生态示范村43个;今年申报国家生态示范县(区)2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个,均已通过省级验收。当前,我市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积极性很高,“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启动创建1个生态县、16个环境优美乡镇,68个生态村的目标,“十二五”期间拟再启动1个生态县、13个环境优美乡镇和84个生态村的创建
工作。目前,已有19个乡镇(街办)和42个村庄编制了生态创建规划,并启动了创建工作;其他各乡镇(街办)、村庄也正在积极编制生态规划材料,开始前期筹备工作。
(二)农村饮水源地保护工作广泛开展。农村饮水水源保护直接关系着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保障饮水安全是农村环境整治的首要任务。为此,我们一是组织力量对全市各涉农区县的乡镇、村组的饮用水源地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划定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在保护区内,严禁使用剧毒农药和堆放垃圾等,防止水源受到污染。二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饮水工程项目建设。我市大力支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立水处理设施,全市2007年共投资9552.5万元,完成饮水工程处145处,在建60处,解决了21.65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了群众饮水安全。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始启动。针对我市农村群众居住地理位置差别较大的实际,我们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采取分散和相对集中、环境工程设施与自然净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对于城市、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基本纳入城市、县城污水收集管网,由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我市已建成临潼区污水处理厂、长安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可分别日处理污水2.5万吨和5万吨;阎良区、高陵县污水处理厂即将在年底建成试运行,户县污水处理厂预计于2009年6月份建成,设计处理能力合计6.5万吨/日。这些区县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运行,在解决区县城区污水处理问题的同时,也将城区周边部分农村的生活污水一并纳入管网处理。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小城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尤其是农家乐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的指导其采取各种处理工艺。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受纳水体为非重点流域、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我们建议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对于在有常年流水河流附近的建制镇,建议优先考虑人工湿地。目前,我们已经拨付环保资金支持了一个农家乐集中地区建设污水治理示范工程,并拟支持8个较偏远乡镇建设污水处理示范工程,其中4个乡镇已编制完成科研报告,并开始前期筹备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整治初显成效。一是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我市农村地区建立垃圾集中处理管理体系的总体规划;二是在农村地区开展村庄垃圾收集站台和区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鼓励各涉农区县逐步推广村收集、镇中
转、县(区)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在全市农村村组建立了垃圾环卫管理制度,设立了专职保洁员。目前,我市90%以上的村庄建设有垃圾站台,并由专职人员定期清运到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场;三是对全市垃圾填埋场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对发现有环境违法问题的垃圾场实施挂牌督办,严格执行后督察制度。
(五)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功能区,强化了畜禽养殖环境监管,目前已基本实现了禁养要求,全市无一禁养区存在畜禽养殖场现象。二是定期开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行动。摸清了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底数,对全市14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的部分环境违法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治要求。三是大力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通过积极鼓励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不断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引导畜禽业生产在农业生态系统内的良性循环。目前,我市已通过下拨11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了4个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其中户县马村养鸡场生态示范园区、阎良区绿源瘦肉型猪繁育基地和临潼溢盈畜牧养殖公司通过建设沼气发酵池,不仅有效利用了本厂的畜禽粪便资源,也大幅节省了不可再生能源用量;目前,又有5家畜禽养殖场已编制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的可研报告,其中蓝田县安村立体养殖场已率先基本实现了“畜―沼―农”综合利用模式,污染防治规范、到位,体现了农业循环经济理念。
(六)水土流失治理效果显著。我市坚持项目带动战略,实施了小流域综合治理。近年来,全市以农业综合开发周至县沙河流域项目、黄河水保生态工程渭河流域未蓝项目、国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工代赈水土保持项目、淤地坝系建设等一批重点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为支撑,着力把小流域的资源优势变为商品优势和经济优势,在治理中先后涌现出了周至虎峪、户县东岭、长安红草河、蓝田沙河子、临潼东岳穆寨等大量小流域综合治理示范典型和阎良黄土塬区水保生态示范园、蓝田县红河坝系骨干亮点工程。集高标准治理、高起点开发、高科技含量为一体,初步实现了治理一条流域,发展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的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积极有效地推进。截至2007年底,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02.1平方公里,占应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的63%,水土保持已成为农村山区发展的生命线工程。
二、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长久以来,重经济轻环境,环境保护工作重城市轻农村,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生态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一是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能力较弱。我市农村饮用水源主要采用地下浅层水源及地表水,容易受到污染,虽然对饮用水源地进行了一定保护,但一部分地区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二是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垃圾三级处理模式处于初步阶段,大多数农村还没有实现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转运、统一处置,尤其是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的处理能力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垃圾处理需求,大量垃圾被集中堆放,垃圾渗滤液问题影响严重;无足够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尤其是一些偏远的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环境,导致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受到影响,个别地区甚至影响到村民的饮水安全和农田质量。
三是农村工业污染依旧存在严重隐患。我市农村工业企业布局分散、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企业污染点多面广,虽然近两年关闭了一部分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但仍然有一部分工业企业污染较重。
四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进展缓慢。目前,我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部分没有环评手续,污染防治设施落后,粪便综合利用处理设施缺乏。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普遍存在。目前,我市对农药品种使用上还未有具体管理措施,农民群众图省钱,大多都使用普通化肥,而这种普通化肥大部分都渗透到土壤和水体,对农田及周围环境产生着一定威胁。
三、当前我市农村环境污染的原因分析
导致当前我市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大致可归结为5个方面。一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由于我市农村环保工作起步较晚,加之地方经济实力有限,提供环保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的能力薄弱,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总体上处于空白状态,农村成为污染治
理的盲点和死角,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任务相当艰巨、繁重。二是农村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健全。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基础弱,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如畜禽养殖污染、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相关立法尚处于空白,现行法律中的一些相关规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给农村环保执法和环境问题的解决造成了一定的困难。三是农村环保机制不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机制体系尚未完全理顺,相关部门之间联系和交流还不够,多头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四是农村环保监管能力亟待提高。绝大部分乡镇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覆盖广大农村地区,存在污染事故无人管、环保咨询无处问的现象。五是对农村环保的宣传教育不够。由于受人力、财力、条件的限制,我市环保宣传主要集中在城镇区域,宣传教育没有真正深入到农村,因此部分农村地区干部群众对环境保护认识不足,环境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还比较淡薄,对生产、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境知识作指导,只顾抓眼前经济建设,忽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的现象在一些地区还时有发生。
四、关于解决农村环保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今年下半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加强农村环境建设”纳入研究范围,并明确提出了多项农村环保工作政策措施,农村环保工作迎来了重要的历史性机遇。当前的农村环保工作,我们认为应着力在完善机制、加大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加强农村环保力量等几个方面进行:
(一)强化责任,密切配合,完善农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一是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各个环保责任主体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各级政府和村组要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计划。二是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配合,建立长效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以政府支持为主,逐步增加社会环保投资渠道,切实加大农村环保投入。一是各级政府应每年安排一定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可安排一定比例的排污费专
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加大对重要流域和水源地的区域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治理。二是采取政策倾斜,对于环保类项目及其他环保设施完善的企业优先考虑资金补助。三是调整财政投入结构和方式,建立政府引导资金,通过政府投入、财政贴息、前期活动补助等办法,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种类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对农村生态、公益事业的投入;探索资源有偿使用、区域生态补偿等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三)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农村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调整,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认真做好应用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污染无害化处理技术,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四)加强基层环保力量,强化农村环保舆论引导。逐步设立农村基层环保机构,在乡镇政府建立环保检查员制度,不断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
2.生态保护工作述职报告 篇二
1 基本情况
(1) 加强领导, 切实建立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2011年以来, 莒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 加强了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 为督促乡镇政府 (街道) 落实相关政策法规, 2011年以来, 县人大、县政协每年都深入一线检查和调研耕地保护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促进了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2) 相互协调, 建立部门配合保护耕地的联动机制。为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特别是滥占耕地行为, 县公安局在县国土局设立了办事处, 与县国土局实行联合执法;县监察局与县国土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并设立了驻县国土局监察室, 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实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建立了基本农田地力监测和环境监测联动机制, 对基本农田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保护, 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提高土地利用率, 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13]117号) 要求, 莒县大力推行用地征收预存款制度, 由县国土、财政部门在银行, 设立了专门的征地预存款帐户, 在用地手续上报时, 用地意向单位必须足额交纳不低于出让价款的征地预存款, 对于预存款不到位单位, 不予安排用地指标报批手续。为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莒县把符合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条件的, 及时纳入保障, 目前已有46个村的4324人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 享受到了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养老待遇。莒县国土、农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县域内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工作专项调查, 确定了优等地150.17034万亩, 中高等地6.34272万亩。申报了莒县城阳街道、阎庄镇两镇社区聚集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该项目涉及莒县35个行政村, 预计完工后可实现新增耕地近2995.5亩, 通过验收后, 将全部划为基本农田。目前, 莒县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已基本完工。莒县国土、公安、环保、监察等部门, 组成联合执法队伍, 严打各类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特别是2014年1月份以来, 对全县大小企业、养殖违法占用土地项目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 共计清理整治大小企业20余家, 养殖棚300余个, 成效显著。
(3) 强化普法, 完善耕地保护政策的宣传机制。三年来, 在县委党校举办了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班和农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主任)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班, 培训各级干部1.03万人次;每年县国土资源局都将最新出台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领导讲话精神, 编印成《国土资源法规政策参阅》, 送县委、县政府、各委办局、乡镇 (街道) 党委和重点村居委负责人学习;在各乡镇驻地和村设立了“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园地”, 制作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固定标语3000余条;针对农村群众的认知特点, 组织编写了《国土资源宣传歌》, 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 印发5万余份, 使其广泛流传。宣传工作的开展, 增强了全民耕地保护意识, 在全县形成了“依法保护耕地、自觉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2013年莒县国土资源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六五普法工作中期检查先进单位”称号。
(4) 创新机制, 探索增减挂钩实施机制。县委、县政府把2013年度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纳入了全县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并与各乡镇 (街道) 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把2012年和2013年两年的任务捆绑下达给各乡镇 (街道) , 要求每个乡镇 (街道) 挂钩项目两年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350亩。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组织召开现场督导观摩会、调度会, 2013年县委、县政府召集各乡镇 (街道) 党政“一把手”调度土地增减挂钩专题会议达4次。同时, 实行一旬一督查, 一旬一通报, 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迅速开展。对于提前完成、超额完成和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 (街道) , 县政府给予资金奖励, 并优先安排用地指标。2013年向完成两年捆绑任务的乡镇发放奖金1225万元。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 (街道) , 县政府年终考核国土资源工作时, 实行一票否决。按照“聚合资金、捆绑使用、整体推进”的原则, 县财政拨付专款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启动资金, 设立财政专户, 对资金的使用、收益收缴进行统一管理。并统筹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 将县发改、国土、建设、农业、林业、水利的有关资金整合捆绑、集中投入, 专门用于补贴挂钩挖潜项目, 最大化减轻村集体资金压力。同时, 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共实施国家、省、市、县级土地整理开发 (综合整治) 项目23个, 实现新增耕地6831亩。
截止2014年8月, 莒县耕地保有量148.6934万亩 (不含中楼镇) , 划定基本农田142.1895万亩, 已经连续16年实现了耕地总量不减少, 耕地质量有提高。
2 存在的问题
(1) 国土资源体制改革不到位, 使基层执法水平大打折扣。近年来, 受现行领导干部考核体制的影响, 为在任期内出政绩, 地方政府都在努力实施招商引资战略, 必然需要占用大量耕地进行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用地保障的压力非常大。国土资源管理实施省以下垂直管理后, 虽然人事权上收了一级, 但由于改革的不彻底, 国土资源系统的财权和物权仍归所在地政府管, 国土资源部门只能在“夹缝”中进行协调, 执法效果大打折扣。
(2) 国土资源管理监察体制不顺,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时公、检、法、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配合不力。由于土地违法案件的整个查处过程具有跨部门、流程复杂等特点, 其中对土地违法责任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国土资源部门只有移送权而没有查处权, 刑事责任的落实只能依靠纪检监察、公、检、法等其他部门, 因此极易造成案件在查处之前土地违法已成为既定事实的局面,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土地执法者的执法行为。在部分地区, 土地管理违法案件执行难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院的变相纵容, 因为国土部门查土地案件越多, 积案越多, 给法院创收越多, 所以, 法院成了违法占地的“保护神”和“幕后支持者”。
(3) 乡 (镇) 国土资源所大多数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经费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在现行体制下, 乡 (镇) 一级国土资源所被定性为与财政脱钩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其工资、经费是自收自支, 财政不负担这块费用, 在涉农收费被取消的情况下, 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办公经费非常紧张, 从而大大弱化了基层土地管理的时效性、延续性和威慑性。
(4) 在对空心村的整治上, 急需上级进行必要的经济支持。对“空心村”的整治, 目前只能按照农民的意愿, 要和农民的经济收入相结合, 在一些村庄, 由于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 “空心村”一时很难解决, 上级最好采取经济扶持政策, 调动村庄积极性, 尽快消除“空心村”。
(5) 对于“一户多宅”的管理上, 存在较大难度。对一户多宅现象, 虽然《土地管理法》只做了一些原则性规定, 但是由于配套办法尚未出台, 实际操作难度比较大。
3 建议和下步打算
(1) 建议要切实理顺人、财、物与事权的管理。建议要将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从中央到县到乡镇, 一统到底, 像国税部门那样, 与地方政府只是配合关系;人事制度上, 从市、县到乡镇国土所的人事安排一律由上级国土部门管理, 工资待遇跟着上级主管部门走, 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总之, 一句话, 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实行中央以下垂直管理。
(2) 建议要加强对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的指导。作为上级土地管理部门, 建议要进一步关心地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的横向交流、培养任用问题, 要将县以下土地管理部门干部经常进行培训, 纳入人才选拔使用范围。在县一级适当增加非领导职位, 让乡镇国土资源所的老同志能老有所养, 年轻人尽快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 切实解决国土管理干部的后顾之忧。
(3) 建议对基本农田保护率高的“农业大县”进行政策扶持。目前, 我们国家财政实行“分灶吃饭”, 大多数农业大县的基本农田保护率比较高, 限制了工业项目的落地,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县域经济发展。为调动这些农业大县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建议国家在安排土地整理项目时, 对这些农业大县进行重点倾斜, 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增加粮食产量。在此基础上, 对农业大县按照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量进行财政补贴, 每亩每年可补贴10-50元, 以提高农民收入, 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4) 建议要建立完善的土地执法协作新机制。建议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土地重大案件专项报告制度, 对于顶风违法违纪的案件, 一定要严肃处理, 决不手软。林业、税务、海关等部门早就引入公安机制, 使这些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与手段大大的加强。现阶段, 公安部门介入对有效制止毁坏耕地、违法用地、非法采矿等行为, 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上级下文明确在县级国土部门设立国土派出所、驻国土局监察室, 配合打击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
(5) 建议要尽快到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标志服装。自2004年国家对执法服装进行清理后, 基层国土资源执法服装被取消,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 受被执法者素质和认知水平所限, 被执法者往往不配合我们的执法, 个别地方甚至存在暴力抗法的现象。建议立即到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标志服装。
(6) 建议要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路子。广泛进行宣传, 积极探索宅基地管理的新路子。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 把宅基地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7) 建议尽快出台“空心村”整治优惠政策。建议国家进一步对整治“空心村”给予优惠政策, 如挂钩等政策, 采取国家、省、地市、县给予经济补助的办法, 以此来推动旧村改造和整治“空心村”工作的顺利进行。
摘要:该文对2011年以来莒县的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调查, 总结了其成功的经验, 即耕地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联动机制、宣传机制、挂钩实施机制建设方面的创新情况, 并指出了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 导致基层土地管理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3.村医“生态”报告 篇三
原因在于,法官了解到,作为乡村医生的袁兴诠,在镇上开办诊所已有多年,收入也以非农为主,因此法庭在论证分析后才有了如此判决。
袁兴诠一案看似结局“圆满”,然而,其背后却有隐痛,那便是我国众多乡村医生医非医、农非农的尴尬身份。
近年来,随着医改在基层的逐步发力,针对乡村医生的待遇及执业条件,国家出台了诸多具体扶持措施。然而,村医这个庞大群体,大多仍是我国医疗卫生队伍中的编外人士。
何时能够明确身份?——袁兴诠一案,触动了太多村医的内心之痛。
补助之谜
身份的尴尬,正是导致村医诸多现实困境的根本——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医疗卫生政策研究院“农村卫生人力资源课题组”(下简称“北师大课题组”)相关人员对记者如是表示。
此前,该课题组完成了一项关于乡村医生现状的调查,涉及山东、甘肃、江西、四川、黑龙江、江苏、湖南等7个省,共计3968名村医。
调查结果显示,曾经风光的“赤脚医生”已然今非昔比,其待遇、养老保障等多重问题亟待解决。
196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提出,要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这一席话,后来被称为“六二六”指示。当年,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卫生部党委提出《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赤脚医生”应运而生。那时的“赤脚医生”实行工分制,在村中备受尊崇,是乡村社会中的权威角色。此后,随着农村合作社体制的逐步解体,1985年“赤脚医生”正式改称为“乡村医生”,不再拿工分而是靠看病赚钱。
然而近几年,国家新一轮医改实施,很多村医却感觉自己受到了冷落。
据北师大课题组调查显示,在实行新一轮医改后,乡村医生的平均年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究其原因,课题组认为,很多村卫生室未纳入新农合报销网络,这严重减少了村卫生室门诊量,进而影响了乡村医生的收入。另外,被纳入到新农合体系中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门诊报销比例不对等,也使乡村医生门诊量减少,从而影响了收入。
对于报销比例问题,村医孟阿娜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在《健康报》村医导刊基层信箱栏目中写道:一般村卫生室只能报销新农合门诊账户的几十元钱,而卫生院的报销比例非常高,最高地区已经达到90%。这导致患者一定会选择卫生院看病,甚至“小病也大治”,选择住院治疗,因为报销更多。
孟阿娜同时表示,目前,个别乡村医生套取新农合基金现象时有发生,卫生院和新农合办公室等部门疏于监管。“新农合报销中有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前半年农民报销,新农合有关部门比较‘痛快’,而后半年却处处受限,很多地区采取限报、限病种报销等办法来约束新农合报销患者。”“建议设立新农合基金安全举报电话。在制定政策时,希望能多听听乡村医生的意见和建议。”
影响村医收入的,不光有是否纳入新农合报销及报销比例问题,还有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和基本药物补偿的不到位。
在实行新一轮医改前,乡村医生收入来源主要有药品收入及诊疗收入。改革后,收入则为基本药物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一般诊疗费。
2003年国务院颁布《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乡村医生岗位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初级卫生保健、处理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填报、管理卫生统计资料,以及转诊超出诊治水平的病人。由此可看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
2009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始启动。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明确列出公共卫生服务所含的11项内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而作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乡村医生,则负责挨家挨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录入电脑,传输到上级卫生单位。
可见,相关政策基本明确了乡村医生的职能与任务,但现实情况却是,对其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政策仍存在缺位现象。
“目前的问题多表现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难落实,对上级拨付的补助资金存在挤占、挪用等现象,村医补偿经费发放透明度差。”村医李同强,曾在《健康报》村医导刊基层信箱栏目中如是写道,并表示“揪心很多问题”。
李同强的说法,与北师大课题组调研报告基本一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之后,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和基本药物补偿不到位,使得靠药品收入为主的乡村医生收入大大下降。”报告中另外指出,补偿不到位的原因,很大程度源于公共卫生服务费、基本药物补偿费的层层截留,“而且这种截留绝大多数出现在市、县一级,尤其是县级最为严重,至于需要靠地方配套补偿的经费更是掏不出来。”
北师大课题组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卫生局都说没拿到多少公卫补助。钱去了哪里?“很多地方财政将各种经费糅在一起,进行打包处理。因此,卫生局的负责人都不知道财政打过来的钱是什么来由,乡村医生更不清楚,拿到的钱数也不一样,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
李同强亦表示,很多村医对自己该得到多少钱不清楚,也没人告知他们,还有很多村医不敢问,怕受刁难。
“凡是地方政府一把手重视医改工作的,地方的财政补偿工作就做得稍微好一些,当地卫生部门的工作就会容易一些;凡是地方政府不重视的,财政补偿更多的是一句空话。”在北师大课题组看来,地方政府一把手对医疗卫生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十分重要,而一些国家政策在基层得不到落实,甚至存在扭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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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很多地区还要对乡村卫生所收取一定费用。北师大课题组表示,几乎所有接受其调查的村卫生室,都承担了来自卫生监督、地税、工商、药检、物价、质检、防保等部门的费用。其中包括:合作医疗协议费;合作医疗报表费;年审费;考核费;培训费;印刷费;会员费;订报费;处方、发票费;网络费;软件费(主要是相关软件更换);器械费;车马费;耗材费;房屋维修费;水电费;取暖费;消毒杀菌费;不定期检查费(主要是地方药监部门收,要发票2000元打底,不要票据几百块钱了事)、餐饮费(下乡人员餐饮费),等等。
自2009年启动本轮医改,国家一再重申“强基固本”。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13年2月21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卫生和新农合工作会议上专门提到,要使每名乡村医生的各项收入合计不低于2万元。陈竺同时表示,各地要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公共卫生任务分工,将40%左右的公共卫生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拨付相应比例的经费,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对克扣乡村医生补助经费的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理;要合理制定一般诊疗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标准与办法,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新增的门诊统筹资金要有50%左右用于村卫生室;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
去年8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也下发通知,强调乡村医生各项补助经费实行预拨制,各地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发放乡村医生补助,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补助经费的80%以上按月拨付乡村医生,余额经考核后发放。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挪用、截留。通知同时为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明确了“门槛”。要求各地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合理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为10元左右,并确定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进行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总体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相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作出突出贡献和在边远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
“村医补偿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现有政策。”李同强在《揪心很多问题》一文中如是感慨。
造假之痛
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及基本药物补偿不到位,所带来的影响,远不仅村医收入降低这一层面。
北师大课题组在调研中发现,在各种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乡村医生为了维持自己的收入水平,通过各种方式来弥补。务农种地、兼送快递……是他们一些人中除行医之外,另一份营生。单就行医本身,有些村医会通过销售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不实行零差价、大量输液等手段提升现有收入。“基本上每个地方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都同时存在,也就是说基本药物是为上级部门检查所准备,检查部门一到,全是基本药物,检查完了还要换成非基本药物。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课题组调研期间,曾有人向其反映,一些部门仍然在拿回扣,“像某地方卫生局统一订购药品,按照6%的点拿回扣,然后发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再派发给村卫生室,在当地已成公开的事,只是大家都不说。”
另外,乡镇卫生院在执行公共卫生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裁判员”、“运动员”的双重角色。
课题组在调研时发现,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的考核得分基本处于50分~60分,然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各种补助,这一做法导致乡村医生和乡镇卫生院之间矛盾越积越深。
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是李同强“揪心”的问题。他表示,在执行监管层面,应做到经常化督导,避免乡镇卫生院考核“一支笔”,绩效考核打人情分、感情分。
另外,他还提到,如今卫生院很少对村医工作给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国家要求乡村两级的公卫任务比例为6:4,但这个比例仅停留在书面上,村医实际完成的公卫任务常常过半。
工作多、补助少,让不少村医感觉很受伤。
村医尹焕文就曾在《健康报》上撰文,表示“对医改政策实施以来所出现的问题,有一点要吐槽”。尹焕文说,现在村医的工作繁重,除了正常诊疗外,还要做公卫工作、新农合报账等等,有时感到力不从心。各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以居民健康档案为例,农村中很多村民进城打工,流动性大,建一份档案需要等村民回来才能完成。而建成一份真实合格的居民健康档案耗时30~40分钟,得到的报酬却只是3~5元。
另外一重现实是,若村医建档率达不到当地要求,他们能拿到手的补助将相应扣减。
极大的心理落差,直接催生了一些村医的造假行为。
此前,在《法治周末》一篇报道中提到,有村医在建健康档案时,竟让一个男人得了宫颈癌。而一女村医无奈之下,只能编自己的丈夫是精神疾病患者。
反观北师大课题组报告,同样不容乐观——“公共卫生工作流于走形式,慢病统计管理的原则不是按照检查确认的结果,而是‘定额分配’,卫生局下指标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再分配给各村卫生室,这就出现了某村卫生室为了完成乡镇卫生院分配的高血压人口占20%的任务,在600个老年人当中,竟然出现了300多人都是高血压患者的现象,这一患病率远超人群的患病率;做健康档案不用出门,利用业余时间就可以在村卫生室做完,就是为了完成任务。还有乡村医生为了完成任务,干脆雇人来做健康档案,一年的任务,雇两个人三天就可以完成,几乎在每个地方都发现类似现象。”
种种现实问题,直接影响农村卫生服务“网底”安全。
接棒之困
2013年为了基层医疗“半壁江山”的稳定和发展,9月底在南京召开了2013中国卫生大会,期间首设专场,研讨村级卫生机构和队伍建设,21位村医代表参加了大会。
会上,专家展示的一张照片触动了很多村医的内心:一位耄耋之年的老村医正神情专注地在考卷上作答。很多村医感慨,像他这把年纪的医生本该早有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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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化严重如今已成乡村医生显著特征。有资料显示,全国乡村医生50岁以上的占23%,40~49岁的占24%,两者相加为47%。而20~29岁的乡村医生只有7%。
2003年出台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男60岁、女55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将不予执业注册。
然而不容忽视的现实是,由于养老没有基本保障,一些由“赤脚医生”转变身份的老村医宁肯在岗位上硬顶,也不愿退下来。在他们看来,“超龄服役”的原因在于“退不出去”。
如何给老年村医一个出口,如何建立一个良性的退出机制?在9月卫生大会上专家们传递出的积极消息,让很多参会村医感到了希望,如江苏省参照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对未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落实补助政策;河南省对退出老年村医每月发放300元生活补贴,等等。
据悉,截至2013年3月底,全国有1264个县(区、市)为乡村医生建立了各种养老保障制度;有249个县(区、市)通过一体化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与退出相对应的是村医的进入机制。
“大学生村医”培养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浙江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大学生村医”培养的省份之一。2009年浙江全省启动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工作。2010年,安徽省也启动了“大学生村医”工程,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然而,如何用好、留住这些“大学生村医”,或许已成各地面临的新课题。
就有“90后”医学生表示,不想去卫生室工作,因为其职业发展无出路,房屋、设备需自行投入,很难维持生计。
年轻人的心声,直指的是村医在岗培训及晋级制度。
“现有培训,很多并不是以村医为导向的。其实村医有强烈的培训诉求,最想学的就是常见病的诊疗处理,以及关于医疗纠纷的基本法律常识等。但是目前提供的培训与他们的诉求不对接。”北师大课题组一成员对记者说。
至于晋升方面,村医吴文钦则感慨,我国现有130万名乡村医生,其服务水平、执业年限各不相同,如果没有一套甄别、晋升机制进行管理,显然很不合理。
李同强则认为,在岗村医在完成学历过渡教育并取得相应执业资质的情况下,应与卫生院职工同等待遇,在村医岗位上已经获得执业资格的村医待遇,应与卫生院职工同等,这样可加速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过渡。
基层村医集体呼声的背后,是不容忽视的严峻现实——若村医身份、待遇、养老、退出、晋升等一系列问题不解决好,转行成了他们中很多人的选择,而这只会让农村医疗资源更为稀缺。
其实,上百万村医关心的现实问题还有很多。如,乡村一体化管理,即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延伸(或派驻)机构,实行政务、财务、业务、药品、人才统一管理,使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共同生存共同发展;如,村卫生室产权的明晰以及政府对村卫生室建设的投入;如,在遭遇医患纠纷后该何去何从,毕竟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对村医的打击重于一般医生,因为他们治病缺乏保障机制,一切风险需由自己承担……
在网上,一些村医组建了QQ群,他们常常会针对患者各种症状探讨业务,当然他们也时刻关注着自己的身份、待遇、养老问题。
如何改善乡村医生待遇及执业条件,如何完善基层机构服务能力,如何调动村医的工作积极性,让村民享受到足额足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这并非只是针对村医这一个群体所需破解的困局,更是关系着我国三级医疗网“网底”安全的重中之重。
强化“网底”,方能筑牢基层。
网底卫士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火烧坪乡黍子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邓万祥四十年如一日,风里来雨里去为万余贫困患者防病治病,成为远近闻名的“扶贫名医”。作为农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乡村医生支撑着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链接)
资料链接
2013年10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网站上公布《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规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明确提出到2020年,各省(区、市)建立健全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一支以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为主体、整体素质基本满足村级卫生服务需求的合格乡村医生队伍,力争乡村医生总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资料链接
目前,各地探索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有3种方式:一、参加新农保,这是主要方式,但是保障水平较低;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比如,江苏省已有90.1%的乡村医生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财政直接补助,比如,安徽省、河南省对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满10年的到龄退岗村医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养老补助,广东省对已经离岗的乡村医生按工作年限每月发放700元~900元的生活补助。
4.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篇四
渝广高速公路第一总监办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一、工程内容
我办所监理范围沿线主要建设工程为土石方填挖运输工程、桥梁建造工程、房屋建造工程、环保设施建造工程及路面水稳沥青铺设工程。主要环保内容有防止水土流失、扬尘控制、噪音控制、有害气体控制、废水污水排放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控制。
二、工作依据、控制目标
依据渝广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央、市有关环境保护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附件核定的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渝广高速公路第一总监办2017年继续认真开展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进行贯彻实施环境保护及生产建设项目检查工作,切实推动渝广高速项环境保护保持有关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指标基本达到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评价文件批准书》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目标。
三、组织机构,相关工作制度 组长:查大庆
成员:程勇、牟方银、刘峰、曹阳、余永祥、1 1、制订了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了监理的内容和目标,划分了监理人员的管理职责。
2、规范了监理工作行为,通过制订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监理人员的管理责任,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要求全体端正服务态度、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纳入日常监理工作之中。
四、根据环保目标与工程进度明确环保控制重点:
1、路面工程施工的材料运输、拌和楼防尘管理及路面废弃混合料处理是比较大的环境污染源;
2、二期工程线路所经地区坡陡沟深,填挖方工程量大且高填深挖路段比例较高,高填方路基和深路堑开挖比较大的环境污染源;
3、本项目属于山区公路复杂路段,路基工程经过仙桃数据谷弃土场,区内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为:滑坡、顺层、过湿土路基、软弱地基等,边坡开挖与废弃土方尽量减少对原生态植被损坏,这是环水保的一大污染源;
4、本项目跳石河大桥7、8#桩基临近跳石河河道,机械钻孔时,泥浆污染是环水保的一大污染源之一。
五、根据环保工作重点,明确环保、水保监理工作内容:
1、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2、在巡视、旁站中随时检查承包人制定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主要检查: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是否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施工场地的布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水保要求;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和站、预制场等)和料场等是否按业主提出的要求和标准洒水防尘;施工废水、渣土、生活污水、垃圾的处置是否合理;是否按照批准在拟定的取弃土场取弃土,取土结束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排水防护和植被恢复措施。
六、积极落实环保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施工中出现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监理工程师及时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要求承包人依法取得砍伐许可后方可按照砍伐许可的面积、株数、树种进行砍伐,并注意保护野生动植物。
七、不断完善环境保护方案
环境保护方案经审批后,生产条件发生了变化,应及时修改、补充环保、水土保持方案,将工程建设安全技术方案和环保、水土保持方案有机地结合起来。
八、环境保护监理措施
1、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前,督促分部上报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审核审批方案。检查配套措施的执行情况。在钻孔桩钻孔和路基开挖时检查泥浆规范排放弃土场选址和弃土运输覆盖、土场边坡防护绿化措施。在拌和楼建设时,严格按要相关规定,落实湿法除尘。沥青拌和楼严格按要求,安装了湿法除尘设备。拌和楼现场设置了一个废弃料存放仓,施工中所产生的废弃材料,全部存放在废弃仓内。
2、植被破坏防治措施:施工时要严格控制可能造成的植被破坏。尽管公路施工破坏植被不可避免,工程完工后应迅速实现弃土区、山体开挖区、边坡等的草皮覆盖,可以先植草再种树,以促进植被的恢复和形成多层植被的形式。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所开挖、回填的山体、沟壑的土层裸露面要及时加固,路基土石方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植草护坡。边坡可使用浆砌片石护坡,与工程同时进行,尽可能赶在当地雨季到来之前竣工。山体切割面积大而且高时,可考虑刷方减载,以减缓坡度,如可在斜坡上设置平台并进行绿化。
4、弃土的处置:弃土方的堆放点按照要求,统筹安排,选择了荒地堆放,并及时对弃土方进行压实,在其表面进行植被的覆盖。另外,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弃土方也可平整用作耕地。
5、施工期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跳石河大桥钻孔灌注桩施工时,为防止泥浆污染河道,分部在远离河道侧设立了泥浆池,并严格要求施工时,防止泄露。
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都远离地面水,在存入场区内,修建了环形排水沟和渗水坑,以防意外溢出污染地面水。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立了临时化粪池进行集中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水体。在修建道路排水工程时,应建造临时绕行渠道以便继续使用灌溉渠和排水沟。
6、总监办多次组织对一分部二期梁场及桥梁下构工程、路面标段拌合站及施工点、对施工围挡、渣土车密闭运输、车辆冲洗、扬尘物质堆放处置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安全环保目标得以实现。
7、为避免施工扬尘,坚持便道、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在居民区、学校附近施工,尽量降低噪音污染,夜间避免施工。隧道坚持湿式凿岩,洒水降尘,个人防护带口罩。
九、环水保工作总结
渝广高速公路工程一总监办环水保监理工作持续有效的落实了项目管理上的各项目标,很好的执行了国家地方 的各项规章制度,融入了重庆交委,渝广梁忠项目公司的环水保管理理念。落实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巡视组和重庆城区蓝天行动的相关监理工作。做到了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得到有效的控制。
目前,我办所辖标段主要工程工作内容已完成,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收尾工程不出现环境污染,督促承包人做好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的清理;督促承包人做好临时建筑的拆除与清场工作;工程中造成原地貌变化的予以恢复,检查绿化防护和声屏障安装效果。尽可能减少工程对自然环境的干扰,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
总体上,各分部安全环保工作持续有效进展,环保水保受控,环保设施均按图纸施工,撤场清理工作有序进展,没有发现生活施工垃圾、生活施工废水污染和水土流失事件。总监办很好的完成了项目环保水保监理工作。
渝广高速第一总监办
5.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篇五
一、优化环评审批,全力服务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法规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坚决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今年以来,我区共办理行政审批许可410宗,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97宗、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59宗、新发排污许可证70个、排污证续证153个、核发建筑施工噪声排污许可证31个,限时办结率100%。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2个。
(二)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执行“一网式、一门式”服务模式,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后台审批区与前台窗口受理审批全流程做到无缝对接,压缩审批时限,承诺审批时限远小于法定审批时限,大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群众办事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认真做好环境保护考核工作
按照环境保护考核实施方案及细则要求,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先后召开了两次环委会会议部署环保考核工作,将我区环保考核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较好完成前三季度环保考核任务,第四季度环保考核已做好充分准备,基本能全面完成考核指标任务,预计考核成绩排名靠前。
三、以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为抓手,全面推进各项环境污染防控工作开展。
(一)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我区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河流、水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滨江河主干流水质达Ⅱ类标准,乡镇饮用水源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1、加强对镇宇染整公司、鸿基染整公司等工业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和3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监管,防止偷排废水和废水超标排放情况发生,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正常运行污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开展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在7月印发《xx清新区漫水河剿灭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8月中旬对山塘镇肖沛明养猪场违法建设的猪舍进行了联合执法行动,强拆猪舍1200多平方米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拉开我区剿灭漫水河劣Ⅴ类水环境综合整治序幕。在9月印发《xx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畜禽养殖场实施区域限批的公告》,对清西片区实施养殖业限批,将有效减轻水环境承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截止目前为止,已有7家养殖场关停、10家养殖场动工整改、19家养殖场签定整改协议书。
3、积极推进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一是按照《xx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部完成了2018年下达我区46家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二是我区确定的2018年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为260家,目前已拆除栏舍218家,共166960平方米,共支付补偿款2061.2万元。
4、为贯彻落实《xx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及区主要领导“区环保局、水务局要将1000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源保护现状进行评估摸底,镇场抓整改”的批示精神,我局协同区水务局对全区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排查,排查出乡镇级以下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共计100多个。目前,我局正向区政府请示开展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二)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今年截止10月22日,我区环境空气优天数99天、良天数166天、轻度污染28天、中度污染2天,优良率为89.8%,首要污染物以臭氧8小时、PM2.5和PM10为主,环境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1、积极开展应对不良天气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交通、公安、城综等多个部门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措施25次,检查陶瓷、水泥、混凝土等行业企业243家,立案查处4宗,发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对中心城区范围主、次干道,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及大型工地周边加强清扫、洒水降尘,对遗洒、飘散载运车辆和“黄标车”加强路查,对在建工地扬尘、建筑垃圾乱堆放进行严管。出动清扫车、雾炮车、洒水车406车次,累计作业700次,确保中心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与振港大道、城西服务区、大型工地周边以及穿过中心区域的道路S114线城西大道段、S354线清四公路飞水路口至三坑段的路面整洁及湿润。检查车辆34026台,查获超限超载车辆482台、遗洒和飘散载运车辆260台,确保我区空气质量稳定。
2、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综合整治。督促区内广硕鞋业公司等7家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方案编制并开展整治,年底前我区的省重点VOCs监管企业总整治任务量完成率不低于60%,达到省的要求。
3、加强燃煤锅炉整治。通过加强监管和执法,全面完成我区禁燃区内16台燃煤锅炉整治任务。
4、加强机动车废气防治。全面推行黄标车闯限行区电子执法处罚,设置“黄标车”限行抓拍设备,抓拍闯限行区“黄标车”。完成淘汰黄标车984辆,占全年淘汰任务的67.26%,并积极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严禁已淘汰“黄标车”继续上路行驶,12月前可完成清新区1463辆的淘汰任务。
(三)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今年第一季度我局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相关企业的核查,完成了清新区40多家相关企业核查信息报送。区政府在6月印发了《xx清新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行动工作方案》,我局联同农业、国土等部门正在按照省环保厅和环保局的要求开展农用地土壤点位核查,10月下旬确定了清新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以及农用地土壤核查布点。
6.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报告 篇六
贵州省属于典型的内陆岩溶山区,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据20__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全省农用地2.22亿亩,占土地总面积的84.04%;建设用地913.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46%;未利用地3301.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2.5%。全省土地利用率为87.5%。全省耕地面积 6831万亩,占农用地的31%,占土地总面积的26%,人均耕地面积1.6亩(按全省4238万人计算)。全省五千亩以上的集中连片耕地仅有165块 (其中万亩大坝47块80万亩)175万亩,占全省耕地的2.5%;全省25°以上的坡耕地1227.7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17.94%。人多地少,宜农土地后备资源紧缺,人地矛盾突出是我省的基本省情。
近几年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国土资源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护资源作为第一责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强化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规范促进土地整治,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守住了耕地“红线”,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支撑了我省农村粮食基本自给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了全省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建设,为加快实现贵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后发赶超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促进土地整治不断规范。20__年3月1日,《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正式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土地整治的地方性法规。同时,先后制定了《贵州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基本农田划定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贵州省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贵州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标识、标志牌制作规范(试行)》、《贵州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等一系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我省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科学编制规划计划,明确土地整治目标任务。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土地整治任务、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任务等主要指标,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土地整治规划、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和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十二五”期间,重点在我省乌蒙山、武陵山、黔南(黔西南)石漠化地区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通过土地整治建成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600万亩,新建万亩粮食生产基地20个,耕地质量等级平均提高1个等级以上,农村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达到0.9亩。到,补充耕地48万亩,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5426万亩以上,整治农村建设用地7.5万亩,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 35%以上。根据规划确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将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并跟踪督办落实。
(三)加强政府统筹主导,形成协同整体推进合力。土地整治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紧紧农业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科学合理安排项目,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小城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烟草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村村通公路、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等实现有机结合。项目建设在地方党委领导下,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国土、住建、水利、农业、发改、财政(农发)、烟草、交通等相关部门,按照“全域规划、整体设计、功能互补、资金整合”的原则,聚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协同推进项目“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初步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国土搭台、各业共建、群众参与、整体推进”的土地整治工作新格局。近两年来,全省投资38.5亿元,安排土地整治161万亩,完成土地整治106万亩,新增耕地65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99万亩,新增粮食产能约2亿公斤,惠及农村人口过百万,项目区农民人均新增收入近千元。在白云、余庆、六枝、黄平、惠水、黔西、兴仁、江口等县 (市、区、特区),参与建设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17个,总面积达8.97万亩。
(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在项目实施中,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摆在突出位置,贯穿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切实做到群众“整前知晓、整中参与、整后满意”。同时,土地综合整治通过与新农村建设、石漠化和坡耕地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相结合,优化了城乡用地布局,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土地石漠化和水土地流失得到遏制,改善了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通过当地农民参与项目建设,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发展意识,让老百姓享受实惠。近两年来,完成土地平整工程近72万亩,新建改建农田渠灌6.5万公里,完善了田间排灌系统,新增有效灌溉面积75万亩,新建改建田间道路9.7万公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田水利排灌能力明显增强,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率明显提高,为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提供了有利条件,促进了我省 “三农”协同发展。
(五)狠抓项目实施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在立项环节,实行竞争立项制度;在设计环节,实行专家审查制度;在实施环节,实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公告制;在验收环节,实行质量评价制。在资金管理上,实行按进度拨款,“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和资金审计、决算制度。在年度检查上,每年对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同类型的专项检查。
(六)严格耕地指标管理,保证区域耕地占补平衡。建立占补平衡台帐,并严格管理。通过清理和项目备案,建立健全了全省统一的新增耕地指标库和占补平衡台帐,将建设用地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一一对应挂钩,做到新增耕地合格证原件由省国土资源厅集中管理,统一对每宗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补充情况在合格证原件上进行核减,从源头避免了新增耕地指标重复使用。目前,全省在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后,新增耕地指标节余68万亩,有力支撑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双赢。
(七)强化政府目标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省人民政府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每年年初,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层层签订了《国土资源政府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比例达100%。政府把耕地保护的各项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每年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同时,省、市、县三级均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了地方党政年度绩效考核,落实了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实际开展工作个数所占比例均为100%。部分市、县还开展了政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确保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落实,守住了我省6657万亩耕地红线,稳定了542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连续三年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名列全国前10位。
(八)创新耕地保护方式,形成贵州特色耕保格局。为摸清我省坝区耕地情况,加大坝区优质耕地保护和建设力度。在严格保护47块万亩大坝的基础上,完成118块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调查评价。大力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实施“耕地搬家”工程,20__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厅耕作层剥离利用实施方案。今年,全省已完成耕作层剥离面积6160亩,产生土方123万立方米,利用区已利用量98万立方米,通过该项措施新增耕地3080亩,改良中低产耕地1380亩,临时存储 25万立方米耕作层土壤。有效解决“占优补劣”问题,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形成具有贵州特色的多元化基本农田保护格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还未形成,“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的压力愈来愈大;二是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的问题突出。三是土地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步伐还要加快,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还须加强;四是项目安排项目存在与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结合不够、项目聚合不足、发挥效益有限等问题;五是大规模推进我省农村土地整治资金不足,资金整合难度大。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措施
下一步,切实加大我省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两个条例的实施力度,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围绕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以实施“5个100工程”为重要“平台”和强力“抓手”,切实保障“十二五”期间各项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推进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一)确保“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的完成。20__年,按照“先易后难、缺啥补啥”的原则,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60万亩。、20通过争取中央资金的加入,每年实施140万亩以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二)将土地整治与100个现代高效农业园区、100个示范小城镇建设有机结合。今年在100个现代高效农业园区中,择优安排已30个省级高效农业园区土地整治项目,打造符合现代高效农业园区需求的“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土地平台。到2015年,完成100个高效农业园区土地平台的打造。同时,在30个省级示范小城镇已安排实施土地整治项目30个,建设规模30万亩,投资6亿元,将小城镇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与土地整治统筹推进。
(三)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和国家重大土地整治工程申报力度。一是拟在__县召开全省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推进会,将__县复兴镇两路口村土地整治项目“全域规划、整体设计、资金整合、各业共建” 的整合模式向全省推广。二是进一步加大跑部力度,争取中央资金对贵州土地整治更多的支持。
(四)推进“百万亩土地整治工程”和“耕地搬家”工程结合。抓紧出台《贵州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对建设占用的良田好土耕作层进行剥离,迁移到区位条件差的中低产田或新开耕地区域,重造百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将优势区位空间让位于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和旅游等建设用地。
(五)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目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耕地地力调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修编已经全面完成,为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我省将抓住有利时机,划定基本农田,切实解决一些地区基本农田零碎分散、规划调整频繁、建设占用多、补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提高基本农田的区位稳定程度、集中连片程度、落地到户程度和信息化程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升到全新水平。
(六)探索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对划定的基本农田,逐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一是实行基本农田工程投入补偿机制。按照“以建设促保护”的思路,将我省各项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向基本农田保护区集中投入,并相应提高投入标准。二是实行土地整治区域补偿机制。通过经济落后地区加大土地整治为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提供新增耕地指标,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向经济落后地区输送土地整治资金,实现土地整治区域补偿。同时通过新增费分配因素调整,提高土地整治任务重地区的资金分配额。三是通过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间接实现对农民的经济补偿。
(七)加强执法监管,加大非法占耕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__〕20号)要求,深入开展农村非法占耕建房整治工作。我厅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坚持集中整治,分类处理,强化监管,重点查处一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坝区优质耕地建房行为案件。
(八)进一步强化基本农田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全国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试点会议精神,我省将围绕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在确保全省基本农田数量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全省基本农田质量。
7.辽宁省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报告 篇七
近年来, 各级政府对草原生态监测和保护给予高度重视, 不断强化草原监测工作, 辽宁省以上世纪八十年代全省草原资源调查资料为基础, 采取定点监测与路线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对草原生产力、利用状况、生态状况等指标进行常年监测, 以此对全省草原资源现状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 对维护辽宁省草原生态安全和指导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真实的基础数据。
1 草原生产力水平
2005~2010年全省各县 (市) 监测区产草量风干重见表1。
表1显示, 从年度看, 2005年至2010年各年度产草量依次为505.75、504.44、493.12、502.45、470.46和518.55万吨, 2005年至2008年各年度产草量变化不大, 浮动均在3%以内。2009年辽宁省降水量较少, 部分地区遭受持续干旱, 致使产草量较低;而2010年降水量偏多, 因此产草量提高, 为生产力水平较好年份。
从区域看, 2005~2010年, 建平、喀左、建昌、岫岩4个县各年度产草量呈逐年降低态势, 凌海、康平呈上升态势。2010年度, 康平、喀左、本溪3个县产草量明显高于上年20%以上, 彰武、建平、北票、凌海、建昌、阜蒙、凌源7个县 (市) 产草量高于上年3%~13%, 朝阳、义县、盘山3个县的产草量与上年基本持平, 而岫岩县产草量则明显低于上年。
从草原类型看, 2005~2010年, 低地草甸、暖性草丛、暖性灌草丛3种草原类型产草量最大。2010年暖性草丛和温性草原产草量较2005年略有降低, 低地草甸、暖性灌草丛和温性草甸草原较2005年略有提高。2010年度低地草甸、暖性草丛、暖性灌草丛、温性草甸草原和温性草原5类草原干草产量依次为139.54、143.23、139.88、50.04和45.86万吨, 均高于2009年度。
2 草原利用状况
2005~2010年, 全省各县 (市) 监测区天然草地载畜量情况见表2。
表2显示, 2010年度天然草地产草量和载畜量较2009年度都提高了2.20%, 但较2005年度分别降低7.3%和5.0%, 近五年有降低的态势。2010年全省实际草食家畜饲养量折合约3 287万个羊单位, 全省草原可食干草平均产量为1 931.96 kg/hm2, 合理载畜量应为2.98羊单位/hm2, 可承载1 175.71万个羊单位, 全省年农作物秸秆产量约为2 000万吨, 利用率为38%, 可解决约1 200万个羊单位饲草供给, 农副产品补饲可解决约840万个羊单位饲草供给, 全省草原超载率18%, 主要草原区超载较为严重, 超载率高达30%~35%。
注:各年的产草量为风干重。
3 草原生态状况
1998~2010年, 全省约70%天然草原不同程度退化、沙化、盐碱化, 草原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2010年严重“三化”面积达到43.91万公顷, 其中退化28.34万公顷、沙化13.05万公顷、盐碱化2.52万公顷。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草原生态建设, 对生态脆弱和严重退化草原进行集中治理, 草原生态环境加速恶化的势头得到一定遏制, 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由于治理面积小, 加之受非法开垦占用、草原鼠虫危害和超载过牧等因素的长期影响, 草原“三化”面积依然较大。
4 对策措施
草原特有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等自然作用, 在维护生态安全和畜牧业生产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然而造成草原“三化”的原因很复杂, 如气候变化日益恶劣、人为破坏、鼠虫危害、不合理的利用、超载过牧等, 因此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 发挥草原巨大的生态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4.1推进草原确权承包
各级政府和草原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草原确权和承包工作, 确保全省草原面积长期稳定, 逐步改变长期存在无偿使用、无人管理、任意破坏草原的局面。规范操作程序, 统一技术标准, 规范草原承包合同、档案, 加强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 建立草原纠纷调处机制。
4.2加大草原执法力度
各级草原监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管理和监督力度, 集中力量查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 特别是开垦草原和非法征占用草原的案件。尽快出台地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切实加强征占用草原管理。建立健全草原监测工作体系, 强化监测技术培训, 提高草原监测工作的服务效能。依法规范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审批程序, 对未经批准或越权批准征用使用草原的, 要依法予以查处。
4.3加强草原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建立以各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草原防灾减灾机构体系, 层层落实职能部门职责, 切实加强草原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建设, 真正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控。加快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保障防灾物资储备, 不断增强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
4.4抓好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
认真组织实施好辽西北草原沙化治理工程, 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造福于民的绿色工程和民心工程。重点抓好牧草补播、工程围栏、灾害防控等关键环节, 确保工程质量和治理效果, 加快全省草原保护建设步伐, 还原辽宁的碧草蓝天。
4.5推行草畜平衡制度
加强宣传实行禁牧、休牧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赢得农牧民的理解和支持。大力推行草畜平衡制度, 尽快扭转天然草原超载过牧的局面。进一步强化禁牧、休牧、轮牧制度, 逐步恢复草原植被, 逐步促进草原生态修复。
4.6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8.生态保护工作述职报告 篇八
一、为生态环境提供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审理案件方面
(1)依法打击生态环境刑事犯罪。2011年以来,我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82件,涉及被告314人,涉案金额1358万余元。对偶犯、年老体弱以及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涉生态资源犯罪,立足于教育和感化,从轻处罚。
(2)积极化解生态环境民事纠纷。2011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涉生态环境民事案件234件,其中判决90件,调撤133件,涉案金额914.8万元。我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实行全面、全员、全程“三全调解”和法院、林业部门、基层组织“三调联动”。2011年建阳市回龙乡发生特大森林火灾,造成16名山场伐木工人不同程度烧伤。火灾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时任省委书记孙春兰、省长黄小晶均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妥善解决灾后事宜。我院受理该系列损害赔偿案件①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受伤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主动为当事人缓免诉讼费,在充分把握案件脉络的基础上,合议庭灵活运用调解方法,因案制宜,对症下药,先后数十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通过释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林场得以迅速恢复生产,被烧山区重新披上“绿衣”。
(3)妥善审理环境保护行政案件。2011年以来,共审理涉生态环境行政案件8件8人。坚持“一案三建议”工作模式②,力促司法、行政、生态的良性循环。2012年初,在审理原告谢乌迓请求撤销被告建阳市水利局颁发给第三人白植福河道采砂许可证案的过程当中,发现建阳市水利局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存在缺陷,出现未划定禁采区等问题,容易导致滥采现象,造成对河流生态的破坏。发现上述问题后,我院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建阳市水利局收到建议书后,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使得采砂管理更加有序,滥采现象得到遏制。该司法建议被福建省高院评为2012年度优秀司法建议。
(4)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案件质量是衡量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我院始终把案件质量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一是实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二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二)创新机制方面
(1)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10年,我院与林业部门共同制订了《关于建立健全涉林纠纷“大调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在建阳市林业局处纠办设立涉林纠纷调解室,支持、参与调解工作人员的司法业务培训工作。
(2)引入“补种复绿”机制。自2012开始,我院逐步在涉林刑事案件中引入“补种复绿”机制,针对失火案件中被告人没有赔付及履行罚金能力的,以“监管令”的形式确认被告人以“林木补种或管护”劳务方式进行赔偿和履行罚金义务;对不适宜进行补种或管护的,要求被告人按林木损失的金额,缴纳生态补偿金,由林业部门挑选重点山场进行集中改造,提升林区整体生态效果。该机制启动以来,我院共判决被告人“补种复绿”近2000亩。
(3)创新环保审判组织。针对生态环境案件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的特點,我院积极进行审判组织改革,于2013年5月26日,成立“生态资源审判庭”,并将法律素养高、有一定环保专业知识的法官调整到该庭,专司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实现办案专业化,提升了生态环保司法水平。
(三)延伸职能方面
(1)巡回审判,深入山区林场。健全完善林区巡回法庭制度建设,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力争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林区。
(2)法制宣传,坚持全员参与。2011年来,我院共集中走访林区、林区企业及基层组织、林农156人次,发放普法传单560余份,全院具有法官职称的干警全部参与。去年6月份,我院民二庭组织法官到我市黄坑镇坳头村茶叶产区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深入基层,回应群众需求。深入开展“司法走转改”、“我与百姓拉家常”活动。2012年以来,我先后8次带队深入挂点的水吉市头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三次共拨付15万元资金,资助村里发展农村生态产业,还帮助农民周歧瑞、林满奴贷款5万余元,发展鱼塘养殖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调研过程中,发现审判实务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林权属于一种特殊物权,迄今为止我国尚未形成完备的林权制度,有关林权制度仍停留在行政管理的层次,对林业民事纠纷大多是根据现实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规范和调整,给林业民事审判工作带来困难。
(2)缺乏规范的生态资源物证鉴定机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和机构应当经过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但目前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的物证鉴定报告,基本由林业部门内设的评估中心出具,达不到法律和规章的要求。
(3)村委会不规范行为是生态资源纠纷的主要根源。少数村委会至今没有落实“民主议定”原则,林业承包、林权转让程序不规范,合同标的与实际山场不符,都周期性地伴随涉林纠纷大量出现。
(4)一些基层组织人员对涉生态资源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工作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影响矛盾化解的效果。
(5)生态资源审判作为一项新课题,由于案多人少的原因,审判人员疲于应对大量案件,对生态资源审判工作的拓展、推进思考不足,与案件相关的审判延伸工作无暇顾及,影响生态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三、建议和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结合“百名法官进百企”、“法官进园区、社区、校区、林区”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深入林区、工业园区和街道社区等大力宣传生态保护理念,提高企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加强执法联动。加强与环保、林业、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联动,探索建立案件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研判生态发展保护形势,研究司法对策与服务措施,形成打击涉生态犯罪合力。
(3)提高司法能力。切实做好法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选任业务水平高,办案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负责涉生态保护的审判工作。
(4)强化司法建议。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宣传,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能。针对涉生态环境案件的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在制度上、执法上、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注释:
①其中13名工人因同林场所有人吴某胜就损害赔偿纠纷向我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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