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填表说明

2024-10-18

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填表说明(精选3篇)

1.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填表说明 篇一

1、录用职位,按照招考公告发布的招考职位,填写招考部门和招考职位。比如:阳泉市卫生局办公室科员,阳泉市矿区住房建设局科员。

2、姓名、性别,据实填写。

3、出生时间,以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记载为准,填写到月。比如:1985.09。

4、籍贯,据实填写,一般由省份和市县组成。比如:山西阳泉、山西平定、河南开封。

5、民族、政治面貌,据实填写。

6、照片,统一使用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

7、健康状况,填写健康、一般、较差。

8、身份证号,按照身份证上的记载填写。

9、原工作单位及职务,有过工作经历的据实填写,应届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

10、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根据基层工作经历年限据实填写。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以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过,或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过;有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1、参加工作时间,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应届毕业生,统一填写2011年9月。

12、学历、学位,据实填写。全日制、在职教育学历的确定,以教育部门的认定为准。

13、现户口所在地,填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14、简历,据实填写。由于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是新录用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填写的第一份重要个人档案资料,填写简历时,从入学开始填写,期间参加在职教育、培训的应一并填写。

1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自己的配偶、子女、父母。

以上信息由新录用公务员本人填写。

16、考试结果、体检结论、考察政审结果,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填写。

17、用人单位意见,由招考单位统一填写,统一填写“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县区招考职位,由县区人社部门在用人单位意见栏加注意见。县区招录单位盖章盖在左边,人社部门盖章盖在右边。

有主管部门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由用人单位和主管机关共同加注意见。用人单位盖章盖在左边,主管机关盖章盖在右边。

18、审核部门意见,由市人社部门加注意见,统一填写“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

19、复核部门意见,公安机关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中的复核部门由

省公安厅加注意见。

20、审批部门意见,由省人社厅统一加注意见。

备 注:

1、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个人档案、招录单位、公务员主管部门各一份,市直机关一式四份(公安机关一式五份)、县区机关一式五份。

其中一份用16开纸填写(公安机关公务员用8开纸,填两份),其他用A4纸(公安机关公务员用A3纸)填写,使用A4纸(A3纸)的表格可通过阳泉人事考试网()“资料下载”栏下载,正反双面打印。

2、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新录用人员填写《山西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报考公安机关的新录用人员填写《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审批表》。单位类别以招考公告发布的录用职位为准。

2.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填表说明 篇二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高校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其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填报: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学生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只需经过学校审查,不需随表报送(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学生除外)。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申请人、推荐人、学院领导等签字栏必须亲笔填写,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

3.“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150至200字左右。

4.“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50至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5.“获奖情况”栏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7.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学院和学校两级公章。

3.201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填表说明 篇三

1.此表统计2011年抚宁县农村教师津贴发放情况。发放标准严格执行“实施意见”中要求:一类地区50元/月,二类地区100元/月,三类地区150元/月。

2.“补发月数”按校历安排,以学期为单位,按10个月(2011年3、4、5、6、7、9、10、11、12和2012年1月)计算实际应补发月数。

3.此表需学区中心校校长签字、加盖学区中心校公章,并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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