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2024-06-17

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共8篇)

1.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篇一

中共河包镇卫生院支部

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院开展以“五个基本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以来,在上级党委委的具体指导下,我院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五个基本”建设活动。

(一)强化领导抓落实。为确保“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我院成立了以支部书记熊建华同志为组长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个阶段的工作计划,细化任务目标。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党支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探讨“五个基本建设”等方面工作,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党支部成员为责任领导、支部书记为总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五个基本”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责任。

(三)强化督办抓落实。将活动的开展提到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每个阶段的具体工作纳入本局绩效考核程序中,形成良好的以党建带动全院工作的局面。此外,成立了由支部书记牵头,各科室责任人为成员的督导组,定期对全院党建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先后下发专题督办通报2期,指出工作不足,提出指导性改进意见。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我院在“五个基本建设”工作实施过程中,紧扣“五个

基本”核心,即以健全基本组织、建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为着力点,全面深入推进“五个基本建设”工作的开展。

1、领导班子健全。院领导班子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务实创新,团结高效,清正廉洁,在党员群众中树立了较高威信。

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十分重视党组织队伍力

量,按照“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补充党的新鲜血液。

三、重视载体,开展好活动。

1、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方案。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组织开展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迎接十八大等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引导全院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主动想事、谋事、干事。二是与干部作风建设和治庸问责活动结合起来,强化党员干部对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创新“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方式。三是与文明执法和“一线工作法”紧密结合,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2、加强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学习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通过集中讲学、督促自学、交流互学以及专业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引导好全院党员干部的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形式,对党员干部普遍进行党性教育;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经济、管理、法律等知识,促使其不断提升境界、开阔视野,优化知识技能结构,增强服务本领。

四、重视规范,健全好相关制度。

健全完善了院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党支部中心组学习

制度、民主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和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组织联系服务机

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党组织活动质量,保证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

五、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虽然我院“五个基本”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党组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存在重视行政管理,忽视党务管理;二是发展党员不够合格。三是医疗服务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下一步,我院将对照“五个基本”建设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切实加强党员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2012年3月27日

2.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篇二

关于成立“红岩志愿者服务队”的

各科、室及党组成员:

为切实切实加强本院医疗工作,本着服务为民的工作思路,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建设,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河包镇红岩志愿者服务队。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熊建华 院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张阿亭 院长 成 员:吕 军 副院长

钟普森 副院长

陈耀慧 行政办主任

刘厚纯 内科主任

何人武 综合科主任

刘文容 妇产科主任

周志强 公卫科科长

罗 欧 医务科科长

刘 敏 护士长

张璐璐 护士组组长

希望红岩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广大弘扬红岩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助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3.卫生监督所行风建设责任书 篇三

责 任 书

为切实加强区卫生监督所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现与各科室签订2009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1、清正廉洁,全面落实区纪委,区卫生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内容。按照“为民、廉洁、务实、规范、高效”的要求,切实加强本科室干部职工政风行风和纪律教育,树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2、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定期向所支部汇报本科室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3、严肃纪律、强化措施,预防和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背服务承诺,败坏行业作风的典型案件,不断提升科室形象。

4、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区卫生局行风建设工作方案相结合,以达到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整体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巩固整改成果的目的。

5、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相结合,达到“两促进,两不误”。

6、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科室重要议事日程,科室负责人分别为各科行评第一责任人,对科室行评负总责。

7、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公开科室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公开管理和监督制度,公开群众关注的、事关群众利益的有关事项,特别是卫生许可范围和收费标准。

8、严格管理,加强队伍建设。适应卫生监督职能,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事件,内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9、严格遵守八条禁令。即:严禁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收受钱物;严禁参加由管理相对人安排的休闲娱乐活动;严禁与被监督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严禁执行公务时在管理相对人单位就餐、饮酒;严禁违反程序、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或罚款;严禁泄露监督工作机密及被监督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严禁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有意不作为;严禁参与酗酒、赌博等任何有损执法人员形象的活动。

10、依法行政,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搞好科室与各部门配合,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化妆品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等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执法任务。

11、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管理、坚持检查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服务标准,遵守职业道德。

12、转变作风,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规范文明礼貌用语,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通过政风行风评议,使科室干部职工勤政廉政、务实高效的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明确提高。

二、目标考核

1、以上责任目标纳入综合考核内容之一,凡达不到上述要求,在政风行风方面出了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凡违反“八条禁令”的,考核为“不称职”,取消年终奖。情节严重的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凡因作风粗暴,办事拖拉,影响单位形象的干部职工,给予诫勉谈话,同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4、凡违反规定者,在做出以上处罚的同时,按照区纪律委、区卫生局规定的处罚一并执行。

所长:(签字): 科长(主任):(签字):

4.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篇四

贯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责任书

(科室主任与科室成员)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贯彻落实“九不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全院干部职工按照院内制定的《加强行风建设、严格落实“九不准”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各科室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各科室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各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各科室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科室存档一份,另一份交院办存档。

科室:

科主任签字:

科室成员签字:

2014年1月28日

5.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篇五

况汇报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我院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意识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性,扎实有效地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我院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干部行为入手,在全院范围内普通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严格实行政务公开,狠抓行风建设,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推动了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我们建立了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了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股所和业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分工协作各负

其责,协助院和党支部抓具体工作。

(二)严格教育,强化自律意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是搞好教育。我们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中,结合市委部署的党员培训、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等活动,在教育内容上注重一个“实”,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精

神、《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形象教育问题》和《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四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 识。

(三)强化管理,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1、任务分解,责任到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院领导按照各自的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结 合实际,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2、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建立健全 “六公开”、“八不准”,通过制度约束人、制度管理人,规范了办事程序,规范了从业行为,使机关人员的言行举止有规可依,依规运行。

3、开展活动,狠抓落实。经常开展“敲警钟、提个醒”活动,把此项工作与业务建设、民主评议行风、执行规章制度等工作相结合,在结合中抓落实。活动前,既布置工作任务,又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与执法工作纪律;活动中,既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又督查执行纪律落实情况;活动结束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工作纪律落实情况纳 入考核内容,一并总结考评。

(四)规范监督,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制度约束相结合,形成对权力运行的比较完备的监督体系,做到时时有监督,事事有监督。定期召开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体人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阶段性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检查和责任

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采用百分考核制等方式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 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增强了责任制的权威性。

总之,在各项工作机制的约束下,我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不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院领导班子成员都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为全体人员做出了表率,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变成全体人员的自觉行 动,机关工作成效显现。

二、工作体会

上半年,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归纳起来 主要得益于三方面。

首先是加强领导。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成立了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大会,认真学习了市政府一系列文件,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做到了“思想认识、人员力量、组织措施”三到位。其次是落实责任。我们在搞好2010年行风评议的基础上,对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支部书记、院长带头抓、负总责,负直接责任,其他成员协同抓,各负其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第三是强化考核。坚持每年考核两次,凡因违反廉政纪律出现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不能评先树优,并严肃追究责任。第四,实施交流汇报制度。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三、今后打算

总之,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是距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下基层调查研究还比较少,协调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法不多,思路不宽,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廉政教育还有薄弱环节,有些科 室对教育的认识还不到位,针对性还不够强等,都需要我们在下半年 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与改进。

下半年我们将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责任到人,采取有关措施,确保全年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监督措施,进一步推进教育、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

3、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定期分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6.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篇六

追究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县卫生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进一步规范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卫生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在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要把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管理,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第二章

卫生局党委及其成员责任

一、卫生局党委的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从卫生行业实际出发,组织领导好全县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每一项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结果。

(二)定期分析研究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审批局纪委呈报的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

(三)对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完善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贯彻执行。

(四)部署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法规,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加强队伍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坚决制止有法不依、徇私枉法等腐败现象。

(七)领导并支持局纪委(监察室)认真履行职责,严肃

党纪、政纪,坚决惩处腐败分子。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责任

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所属机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的工作部署,主持制定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阶段性目标、措施和要求。

(二)主持研究解决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党委成员、副局长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领导责任。

(三)负责对党委成员及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工作。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时,应及时打招呼,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教育。问题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执行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按照要求,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每个成员认真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负责指导驻局纪委(监察室)工作,支持局纪委(监察室)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导责任制的建立、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党委成员、副局长的责任

党委成员、副局长,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按照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指导和督促分管股(室)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听取分管股(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分管股(室)和单位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时,要及时打招呼,进行必要的批评和教育,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或纪委报告。

(四)支持和协助局纪委(监察室)工作,帮助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

(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的监督。

第三章

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的责任

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对本人所在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按照局党委和局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本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纪委制定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和各项制度,抓好对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廉洁自律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掌握和了解本股(室)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委或局纪委报告。

(四)支持和协助局纪委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排除各种干扰。

第四章

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责任

一、局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责任

(一)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按照局党委和局纪委的工作部署,明确班子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时,该提醒的予以提醒,该诫勉的予以诫勉,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党性党风教育,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

(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选拔《条例》选任干部,严防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局属单位党政领导成员责任

(一)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局党委和局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指导、督促所分管范围的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

(二)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调查研究,提出切合实际,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向组织报告。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支持、配合局纪委依法查处本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

第五章

局纪委的责任

1、在县纪委和局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党委抓好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

2、检查所属单位的党委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局党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受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4、协助党委搞好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及廉洁勤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

5、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

6、配合党委抓好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导调研工作。认真负责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

责任考核

一、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以下简称“责任考核”)责任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局党委书记、局长为责任考核第一责任人。局纪委(监察室)、党委办公室、规财股、医政股、疾控股、行政办公室等有关股室参加。

二、责任考核的主要对象

局党委成员、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局属单位党

政领导班子和第一责任人。

三、责任考核的内容

(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情况。是否做到了有组织、有措施、有结果。

(二)研究部署和指导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具体情况。是否做到了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贯彻执行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是对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廉政工作会议及局党委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

四、考核办法

(一)责任考核实行分级负责,下管一级,逐级考核的办法。

(二)责任考核要与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工作考核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结合进行。也可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门考核。

(三)责任考核在各股(室)、各下属单位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要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相结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四)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根据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主要任务分工,具体拟定本年度考

核内容明细表及分值,并组织实施。

(五)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年终写出专题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六)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及对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局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局纪委参与并指导。

五、责任考核的程序

责任考核程序是:先由党委(党委)拟定责任考核方案,组成责任考核小组,然后由考核组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记录、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最后由考核组写出综合评述报告,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等次分为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

六、责任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等次和综合评述意见报请党委同意后,采取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和个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对良好等次的予以表彰奖励;合格等次的不奖不罚;对基本合格的予以提醒或警示;对不合格的予以批评或处罚,并责成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组织说明情况。需要追究责

任的,按责任追究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三)组织人事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的个人考核结果由纪检组织按有关规定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第七章

责任追究办法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和对象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应负领导责任与责任追究相适应的原则;与重大事件、责任事故和案件查处一并进行的原则;实事求是、分清责任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的对象是:局党委、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其管辖范围内出现(发生)的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或者影响恶劣的重大事件、责任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及形式

(一)责任追究的范围

1、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应负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没有履行或没有认真履行,致使其管辖范围内出现或者发生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和恶劣的重大事件、责任事故的,都要追究直接领导者的责任。造成巨大损失,影响特别恶劣,社会反映强烈,事态情节严

重的,除追究直接领导责任外,还要追究重要领导者的责任。

2、凡是对直接领导者因责任追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其以上处分的,对其重要领导责任者,必须追究与其职责相应的领导责任。

3、凡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因责任追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及其以上处分的,还必须追究上级主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二)责任追究的形式

1、组织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辞职或者对其免职。给予通报批评及以上组织处理的,其股(室)、单位或个人取消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

2、党纪政纪处分。对严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可单独使用,也可酌情合并使用。

三、责任追究细则

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党纪处分。对直接领导责任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重要领导责任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巨大损失或者影响特别恶劣的,加重处分。对因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的一般性事件,情节较轻 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者通报批评。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不研究、不办理的。

(二)对本单位行风问题整治不力,发生医务人员收受“红包”、药品回扣等问题的。

(三)对局党委各项改革措施执行不力,推行缓慢,领导班子不团结、搞内耗,以致干部职工思想混乱,服务态度不好,医疗质量差,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或者对违反这些法规的行为长期失察,以及发现后不纠正、不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压制,对抗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检举、控告、证明人等打击报复的。

(六)对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瞒案不查,或对股(室)负责人、下属单位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长期失察,或者发现问题后又不及时查处的。

(七)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

定,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安排到领导岗位或者其他重要岗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收受贿赂的。

(八)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不查的;包庇、纵容的;或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不按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少数人研究决定或个人拍板定论,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十)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领导干部对负有责任的问题,主动查处,积极整改的,应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不予查纠的,应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四、责任追究的程序

1、发生责任追究的问题时,事发单位和个人----直接领导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责任者,要主动按责任管辖关系向上级党委织和局纪委书面报告情况,讲清事发的原因、事态、责任和处理意见。

2、局纪委收到事发组织和个人的书面报告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入纪检案件受理程序,与案件查办一并查清有

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在对案件当事人提出处理意见的同时,提出对有关领导责任的追究意见,并按案件报批程序一并办理报批手续。

3、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局纪委根据本办法提出处理建议,经党委同意后,交由同级人事部门处理。情节较轻的,可由局纪委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

4、对事态情节较重,或者影响恶劣,事发单位和个人又不主动报告的事项,局纪委可根据领导批示、群众反映、信访举报等途径掌握情况,及时予以查处,查处程序按案件管理程序办理。

7.河包镇卫生院行风建设责任书 篇七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区卫生局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卫生事业各项任务,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要求,制定并认真实施职责范围内的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确保了卫生各项工作的依法、高效运行和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现将我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方面,制定下发《关于区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范围及责任内容的通知》,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工作;另一方面,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订了“2010年XX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立足于四个着力于:着力加强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加强对卫生从业人员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2010年全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纠风工作要点》,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

工作重点从七个方面24项内容进行细化,并把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思想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一是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制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工作方案,召开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动员会,购买发放学习资料,组织党员参加知识竞赛活动、撰写心得体会,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二是开展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广大卫生系统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观看《医德医风警示录》等,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今年,区卫生局分别对二位同志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同时对下属一家事业单位不敢抓、不敢管,相互推诿,制度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在卫生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促使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转变作风,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四是开展专项保廉教育。增强自律意识,牢记“两个务必”,把“年关”当“廉关”过;树立“崇尚廉洁、反对奢侈浪费”意识,不搞互访宴请,兄弟单位、机关内部不搞庸俗化的礼尚往来,营造廉洁氛围;重申遵守法纪的规定,严禁赌博及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收受服务对象钱物,规范廉洁从政、廉洁从医行为。

三、加强行风建设,促进行业风气好转

一是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主要内容有改进门、急诊和护理工作,简化入、出院手续,实行检查结果互认,确保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廉洁行医等。并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医院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成效的唯一标准。二是认真落实卫生部《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畅通投诉渠道,落实首诉负责制,与区司法局配合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切实推进医疗机构“五位一体”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是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和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卫生局成立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医院医德考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把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四是在全区卫生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实干意识、纪律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细化服务措施,亮化服务窗口。五是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今年,我局采取分类评议、单位自查、群众评议、电话回访、综合评定等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窗口服务单位和各医疗卫生单位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将评议结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中,对综合得分未达到80分及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考核不得评定“优秀”等次。

四、开展专项治理,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继续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危害性放在阻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高度,加强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区6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实行了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法,药品价格和审评审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开通了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实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全市11家医疗机构实时结算;畅通投诉渠道,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向社会公开了举报投诉电话,设置举报投诉信箱,建立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处理制度;深入开展巡查制度,严格落实院长“一岗双责”、《处方管理办法》等,加大对院长管理责任、全年工作目标和卫生执业规范的考核,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医德医风建设得到加强。

8.游家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篇八

为了进一步明确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现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范围

(一)工作责任方面

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对以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1、根据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联系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全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2、切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全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两次。

3、积极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议活动,争当优秀责任人。

4、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和谐医院”,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5、支持有关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6、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认真开展源头治腐工作。

7、严格遵守 “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8、按时参加院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廉政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9、认真及时纠正职工的不良思想和言行问题,实行谈话制度。

10、按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领导述廉工作。

(二)廉洁自律方面

1、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法拒收的礼金、礼品,要及时登记上交。

2、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属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谋取非法利益。

3、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

4、不参与赌博和带“彩”打牌。

5、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它各项规定,二、责任考核

1、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2、年底要自觉接受组织的考核,考核结果进入本人廉政档案。

三、责任追究

1、凡因工作不力或不廉洁自律发生规定问题的,将按

照党风廉政建设追究制的规定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发生问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纪问题,能主动纠正或及时报告,并支持和协助执纪执法机关查清问题的,从轻或免于处分。

四、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

支书(签名):院长(签名):

班子成员(签名):

游家镇卫生院

上一篇:《三峡》课内语段阅读题与答案下一篇:社区工作者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