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精选9篇)
1.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篇一
深圳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保障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各级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聘任制公务员,是指行政机关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本办法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间依法享有相应的公务员权利,并履行公务员义务。
第四条 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人事部门)负责本市聘任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区人事部门)在市人事部门的指导下,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所属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 职位分类和管理
第五条 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行政机关的职责任务和实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目录,在行政机关编制限额内核定聘任制公务员的编制。
对于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的,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编制时应当明确编制的使用期限。
第六条 聘任制公务员职位分为专业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
专业类职位是指机关工作中专业性较强,承担一定专业管理职能的职位。
辅助类职位是指机关工作中事务性较强,属于辅助从属性质的职位。
第七条 专业类职位和辅助类职位按照工作性质纳入相应的职组、职系。每一职系可以按照职位特点、任职资格、权责轻重设高级主任、一级主任、二级主任、主管、助理等若干职务层次。
第八条 市人事部门对公务员职位进行分析评价,定期颁布实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目录,并根据经济社会和公共行政管理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建立职位的动态管理机制。用人机关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市人事部门提出补充或调整职位目录的建议。各区用人机关认为需要补充或调整职位目录的,由区人事部门统一向市人事部门提出建议。
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空缺不得使用委任制公务员。
第九条 用人机关应根据本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的编制配备情况和职位目录拟定聘任制公务员职位设置方案,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职位设置方案应包括本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编制的配备情况、职位设置的总体情况、各职位的设置理由和职位说明等。职位说明按照市人事部门统一的要求和格式编制,明确职位的名称、工作责任、工作权限、任职资格条件等。
第三章 招聘程序
第十条 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一条 聘任制公务员应聘人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基本条件及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专业类职位的资格条件应要求应聘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第十二条 招聘聘任制公务员一般实行公开招聘。
专业适用面较窄、应聘人选来源较少且难以形成竞争,或者其他性质特殊的专业类职位,经市人事部门批准,可以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市人事部门可定期公布采取选聘方式招聘的职位。
第十三条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的,由用人机关拟订招聘计划报市人事部门审核。招聘计划须包括招聘职位、招聘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聘期、薪酬待遇等内容。
公开招聘由市人事部门参照委任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内容根据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综合设定。
市人事部门可委托区人事部门或用人机关组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
第十四条 采取选聘方式的,用人机关应提交选聘方案报市人事部门审核。选聘方案须包括选聘职位、拟聘人数、所需资格条件、选聘范围、聘期、薪酬待遇、考试或考核的方法及程序等内容。
用人机关应组成考评小组,按照选聘方案规定的范围、资格条件等选定应聘人,并按照选聘方案规定的考试或考核方式和程序,在应聘人中确定拟聘人员。
第十五条 拟聘人员名单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向市人事部门反映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市人事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举报后7日内组织调查。
经调查核实,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或体检资格,不予聘任或取消聘任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
第十六条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任的,用人机关应在30日内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报市人事部门审批。
第四章 聘任合同
第十七条 用人机关应当在市人事部门同意聘任后,根据招聘计划或选聘方案与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聘任合同文本由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聘任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合同期限;
(三)主要工作职责、主要工作任务或绩效目标;
(四)工作条件和工作纪律;
(五)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六)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合同的其他内容。
聘任合同标准文本由市人事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 聘任合同期限为1至5年,由用人机关根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确定。聘任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其编制的使用期限。
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首次签订聘任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第二十条 聘任合同期满,用人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双方愿意续聘的,可直接续签聘任合同。是否续签聘任合同,应当在聘任合同期限届满30日前确定。
第二十一条 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变更聘任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聘任合同文本由用人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制公务员可以单方解除聘任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依法服兵役的;
(三)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四)用人机关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聘任制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聘任合同,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因前款第(二)、(三)、(四)项情形之一单方解除聘任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机关。
除上述情形外,聘任制公务员提出解除聘任合同未能与用人机关协商一致的,聘任制公务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任合同仍未能与用人机关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第二十三条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可以单方解除聘任合同:
(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
(二)因违反纪律或者责任事故,或者因失职、渎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不宜继续在该单位任职的;
(五)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六)考核不合格的;
(七)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无法从事原工作,或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目标的;
(八)因机构编制发生变动或其他签订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九)聘任制公务员未经用人机关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机关因前款第(六)、(七)、(八)项情形之一单方解除聘任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任制公务员本人。
第二十四条 聘任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机关不得单方解除聘任合同: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5级至10级伤残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制公务员不得单方解除聘任合同:
(一)国家和省、市重点工作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所承担的任务未完成或者尚无人接替的;
(二)从事或者曾从事涉及秘密的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聘任制公务员违反前款规定单方解除聘任合同给用人机关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终止:
(一)聘任合同期满;
(二)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三)聘任制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退休;
(四)聘任制公务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聘任合同期满,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有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聘任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二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任合同的,用人机关应向聘任制公务员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向聘任制公务员提出解除聘任合同,并与聘任制公务员协商一致解除聘任合同的;
(二)因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解除聘任合同的;
(三)因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七)、(八)项的规定解除聘任合同的;
(四)除用人机关维持或者提高聘任合同约定条件续订聘任合同,聘任制公务员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聘任合同期满终止聘任合同的。
第二十九条 经济补偿按照聘任制公务员在用人机关连续服务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聘任制公务员1个月的月工资,不足1年的按1年计。
前款所指月工资以聘任合同解除前12个月本人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不足12个月的,以实际工作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条 用人机关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合同,聘任制公务员要求继续履行聘任合同的,用人机关应当继续履行;聘任制公务员不要求继续履行聘任合同或者聘任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聘任制公务员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 用人机关为聘任制公务员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其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但约定的服务期不得超过聘任合同期限。
聘任制公务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机关支付违约金。用人机关要求聘任制公务员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三十二条 用人机关应在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任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及时为聘任制公务员办理人事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用人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聘任制公务员的人事档案;聘任制公务员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聘任制公务员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机关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向聘任制公务员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聘任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用人机关应自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第五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
第三十四条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
聘任制公务员工资待遇根据所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务层次、职责任务、相近职位委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的休假,按照国家有关公务员休假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聘任制公务员在国家有关公务员养老等保险制度改革的政策出台前,暂时参照企业员工的办法,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并按照本市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职业年金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章 考核、奖惩和晋升
第三十七条 用人机关建立以聘任合同为基础,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考核和聘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聘任制公务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及其完成聘任合同确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考核和聘任期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考核和聘任期考核结果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续聘及奖惩的依据。聘任制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不参加考核。
第三十九条 聘任制公务员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须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聘任制公务员列入用人机关考核优秀率的计算基数。
第四十条 聘任制公务员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本市公务员考核奖金发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奖励,参照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对聘任制公务员的处分,参照公务员处分的有关规定,对违纪公务员可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第四十三条 用人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聘任制公务员提供必要的培训。
第四十四条 本机关召开干部民主推荐或其他会议时,聘任制公务员有参加的权利,会议只面向中层以上干部召开的,享受30级薪级以上的聘任制公务员可参加。聘任制公务员不得作为委任制公务员职务的推荐对象。
第四十五条 聘任制公务员在同一职系较低职务层次的职位上连续被聘任满6年,表现优秀、能力突出、具备上一职务层次的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术及能力,且上一职务层次有职位空缺的,可以通过考核或竞争等方式,晋升至上一职务层次的职位任职。
晋升聘任,由用人机关成立晋升委员会进行考核或组织竞争性考试,经机关领导班子决定并报市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与聘任制公务员重新签订聘任合同。
第四十六条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期间,经现用人机关与其他用人机关协商一致,且聘任制公务员本人同意的,可转聘至其他用人机关的相同职位。
聘任制公务员在聘任合同期满后30日内,其他用人机关可直接聘任其至相同职位。
聘任制公务员需要转至不同职系聘任的,应参加该职系的公开招聘或选聘。
第七章 争议处理
第四十七条 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非本市户籍聘任制公务员符合本市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用人机关可为其申办人才居住证或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试用期满,如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条件,经本人申请,用人机关可为其申办深圳户籍迁入手续。
第四十九条 聘任制公务员的人事档案由用人机关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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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篇二
关键词:信息机房,消防设计,气体灭火系统
1 引言
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城东校区,南侧为南开大学深圳市金融工程学院,东侧为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2 000m2,总建筑面积:43 414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1 144m2,地上建筑面积:32 270m2。主体建筑由机房楼和科研楼两个子项组成。
科研楼,总建筑面积为:31 402m2,其中地上面积为:2 2 644m2,地下面积为8 758m2,地下2层,设138个停车位。地下一二层东侧设设备用房。地上共16层(不含屋顶机房层),1层层高6m,2层层高5.7m,其余各层层高3.9m,檐口高度67.4m。
机房楼,结构专业按A级机房设计,其他专业按B级机房设计。本子项总建筑面积为:12 012m2,其中地上面积为:9 626m2,地下面积为:2 386m2;地下1层,均为设备用房;地上共4层(不含屋顶机房层),1层、2层为机房,3层、4层为IDC机房;其中1层、3层机房预留。
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建筑物允许噪声等级和隔声标准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88)设计,抗震设防烈为7度,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形式,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
2 消防系统分类介绍
本工程科研楼消火栓系统需要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的相关要求;机房楼消火栓系统需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本工程同一时间只考虑一次火灾发生,科研楼与机房楼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且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筑计算。
2.1 消火栓灭火系统
本工程科研楼消火栓系统需要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中的相关要求;机房楼消火栓系统需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本工程同一时间只考虑一次火灾发生,科研楼与机房楼共用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高位消防水箱。且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筑计算。高位消防水箱应设置在最高的一幢建筑的屋顶最高处。
科研楼的消防水量最大,故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水池容积,消防水量按科研楼的要求计算和选取。
1)室外消火栓系统
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檐口高度67.4m>50m,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表7.2.2中的要求,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根据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7.3.3中的要求,重要的科研楼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本工程室外消火栓一次灭火用水量为30 L/s×3h×3.6=324 m3。室外消防水源为用地红线内DN150的环状自来水管网,且环状管网有两路独立的市政进水。
室外消火栓直接设置在室外环状给水管网上,间距不超过120m,距外墙不宜小于5m,距路边不宜大于2m。消防水泵接合器15m~40m范围内需设置室外消火栓。本工程共设置3套室外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全部水量由消防水池提供。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表7.2.2中的要求,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根据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7.3.3中的要求,重要的科研楼的火灾延续时间应按3h计算。本工程室外消火栓一次灭火用水量为40 L/s×3h×3.6=432 m3。
系统设计采用临时高压制,科研楼和机房楼共用消防水池及水泵房(设于科研楼地下室),共用一组消火栓加压泵,一用一备,水泵流量为40L/s,扬程1.2MPa。
竖向利用减压阀分为高低两个区,机房楼与科研楼共用室内低区消防系统,科研楼的低压室内消火栓供水环状管网上接出两路DN150管道,供机房楼使用。高、低区消火栓供水系统各设三套室外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与地面消防车联合使用。
机房楼消火栓系统采用预作用系统,以防管道漏水对机房造成损失。在地下一层车库内两路入口处分别设置一套预作用报警阀,阀后管道充低压气体,以监测管道的严密性。
3)自动控制
科研楼每个消火栓箱内均设消火栓水泵启动按钮,火警时供消火栓使用,水泵启动后,在消火栓处用红色讯号灯显示,并同时将火警讯号送至消防控制室;消火栓水泵也可由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控制室的启/停按钮控制。消火栓水泵设定期自动巡检装置。
机房楼内消火栓系统采用预作用系统,在地下室B1层设置两套预作用报警阀,由机房楼弱电专业的消防报警信号或者机房楼的消防按钮打开预作用报警阀组内的电磁阀,同时打开该预作用报警阀后管道末端快速排气阀前的电磁阀并由报警阀组内的压力开关启动室内消防水泵,也可由消防中心和泵房内手动启动室内消防水泵。室内低压消火栓泵启动后,在该泵服务区域消火栓处用红色讯号灯显示。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在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信号。
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本工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保护部位:建筑内除小于5m2卫生间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系统设计
科研楼采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下采用设计喷水强度8L/(min·m2)(中危险级II级),作用面积160m2;地上采用设计喷水强度6L/(min·m2)(中危险级I级),作用面积160m2。设计用水量30 L/s,火灾延续时间1h,一次消防用水量108 m3。
机房楼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闭式系统。采用设计喷水强度6L/(min·m2)(中危险级Ⅰ级),作用面积160m2。设计用水量30L/s,火灾延续时间1h,一次消防用水量108m3。
选用两台消防水泵(Q=108m3/h,H=1.20MPa),一用一备。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报警阀放在地下消防泵房内,集中管理。各配水管入口的动压超过0.4MPa的位置均设置减压孔板。
2)自动控制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报警阀组内的压力开关启动自喷水泵,也可由消防中心和泵房内手动启动自喷水泵。压力开关在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信号。
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科研楼B2层消防泵房内设置一套预作用报警阀,由机房楼弱电专业的消防报警信号打开预作用报警阀组内的电磁阀,同时打开该预作用报警阀后管道末端快速排气阀前的电磁阀并由报警阀组内的压力开关启动自喷水泵,也可由消防中心和泵房内手动启动自喷水泵。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压力开关在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信号。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每个防火分区或每层均设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为了保证系统安全可靠,报警阀组的最不利喷头处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和各楼层的最不利喷头处,均设DN25mm试水阀。
3)喷头布置
设计喷水强度为中危险级Ⅱ级部分:喷头最小间距不小于2 400mm;喷头最大间距不大于3 400mm;喷头与端墙的最大距离不大于1700mm。设计喷水强度为中危险级Ⅰ级部分:喷头最小间距不小于2 400mm;喷头最大间距不大于3 600mm;喷头与端墙的最大距离不大于1 800mm。距灯和风口距离不小于0.3m。
无吊顶处采用直立型喷头和下垂型喷头。直立型喷头向上安装,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7.1.3条第2款,溅水盘距板底550mm。宽度大于等于1.2m的梁、通风管道、排管、电缆桥架等障碍物下方增设下垂型喷头,间距3.0m,从附近配水支管接管,溅水盘距障碍物底75mm,增设喷头的上方有缝隙时加设集热挡水板。
集热挡水板为消防专业厂商生产的标准圆形或方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得小于0.12m2,周边向下弯边,弯边高度与喷头溅水盘平齐。
2.3 灭火器系统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附录D“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中的相关要求:专用电子计算机房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等级;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灭火器配置的危险等级为严重危险等级。机房楼和科研楼分别属于以上两类,故本项目严重危险等级配置灭火器。
2.4 气体灭火系统
1)保护部位
变配电室、UPS电池间、数据设备机房、备件库、UPS室、监控室、IDC机房、UPS室、备件库、配电间均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2)系统设计
气体采用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系统又称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3)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系统说明
外贮压式七氟丙烷系统又称备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它是将七氟丙烷灭火剂和作为动力气体的氮气分别贮存于不同的容器内,在系统启动时,高压贮存的动力气体经减压阀减压后进入灭火剂瓶组,使其内的压力迅速升高,并在灭火剂喷放期间维持一相对稳定的压力,推动灭火剂快速流向喷嘴,实施喷放灭火。
由于灭火剂和氮气平时分别贮存于不同容器内,不存在氮气扩散到七氟丙烷灭火剂饱蒸汽中的现象。而且灭火剂是无外压贮存,灭火剂瓶内仅存在较小的饱和蒸汽压,在灭火剂输送期间,动力气体的压力远大于灭火剂的饱和蒸汽压,因而大大减少了双相流现象的发生,使灭火剂大部分处于液相流动,改善了灭火剂的流动性能,能够使用通径较小的管道输送较多的灭火剂。灭火剂输送距离不小于150m。
系统处于伺应状态时,灭火剂容器内的压力仅为灭火剂的饱和蒸汽压,容器的充装密度得到了显著的提高。通过压力的调整和氮气量的配置来提高灭火剂喷头入口压力,进而实现改善灭火剂的雾化效果和提高灭火效率的目的。
4)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方式:
在防护区无人时,应将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控制方式转换开关拨到“自动”位置,系统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信号,经控制器确认后,报警器即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同时发出联动指令,关闭联动设备,经过约30s延迟时间(此时防护区内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发出灭火指令,电磁启动器动作打开启动瓶组,释放启动气体,通过启动管路打开相应的选择阀和灭火剂瓶组,释放灭火剂实施灭火。同时,防护区入口的放气指示灯启动,任何人员不得进入防护区。
电气手动控制方式:
在防护区内有人工作或值班时,应将控制柜内控制方式转换开关拨到“手动”位置,灭火系统即处于手动控制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情时,可按下控制器上的手动启动按钮,或打开设在防护区入口处的手动控制盒,按下盒内的启动按钮,即可按上述程序启动灭火系统,实施灭火。在自动控制方式时,电气手动控制功能仍可实现。电气手动控制实施前防护区内人员必须全部撤离。
机械应急启动:
当防护区发生火情,由于某种以外原因系统不能执行灭火指令时,可在设备间内实施机械应急启动的方式来启动系统,实施灭火。
机械应急启动时,应提前关闭影响灭火效果的所有设备,通知并确认防护区内人员已全部撤离后方可实施。当发生火灾警报,在延迟时间内发现不需要启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的情况时,可按下电控柜上或手动控制盒内的紧急停止按钮,即可阻止灭火指令的发出,停止系统灭火程序。在不释放灭火剂而需检测系统时,可按下运行测试转换开关测试按钮,即可进行系统的测试。
系统经灭火使用后,应完成下列工作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已喷放的瓶组应重新检修充装,并检验合格;气体灭火控制器应正确复位(具体见控制器使用说明书);压力信号发生器、选择阀、电磁启动器等组件应正确复位;各连接管的连接处,必须安装正确,保证密封;各固定连接部位应认真检查,确保部件可靠固定。
3 结语
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信息机房类的项目日益增多,在进行信息机房类的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信息机房的消防设计,使设计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参考文献
[1]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2]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3]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S].
[4]GB 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S].
3.深圳公务员军训难治“慵懒散” 篇三
1100名公职人员军训分5期举行,每个单位每次派20%的人员参加。罗湖区区委常委、武装部长田东波说,“这种体验式的军训,既是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的积极探索,也是推动公职人员作风转变的大胆尝试。”
罗湖区公务员集体军训,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巨大的争议,有人支持,也有人批评。评论员徐义闯说,深圳罗湖如此大动干戈举办公务员集中军训,至少有三方面值得肯定:一是能直面公务员队伍存在的“慵懒散”现状,针对公务员队伍中存在的不正作风、不良风貌进行一次有益探索;二是组织公务员集体军训是对惩治贪腐、整“四风”活动的一种延伸、巩固措施;其三,身教大于言教、行动胜于教条,不分级别、不论年龄同吃同训的意义不凡。
然而,更多网友对此不看好,有人认为千人参加军训,管吃管住,还有服装费、场地费以及其他准备费用,庞大的经费从何而来?持这种观点的人不在少数,在他们看来,军训支出至少得花数百万元,在政府例行节俭的今天,显得尤为醒目。
也有人认为,脱产军训会影响到工作。一次抽调20%的人员,空缺的职位谁去代替?尽管罗湖区方面说,参加军训的人要求事先把工作做完,无法事先做完的,委托同事帮忙。但是,一些岗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委托他人不仅效率不高,也容易出现差错。
网友“路一脚”说,既然深圳市抽出20%的公务员军训,还不影响工作,说明现在政府机构较为臃肿。在他看来,裁员比军训更为有效,一旦要求淘汰思想上懒散的公职人员,给他们以压力,懒政思想自然而然就不存在了。而一位上海网友说,其实不用军训,绩效考核改为民众评分,采取企业一样的末位淘汰制度,估计效果奇佳。
网友“益思客小杨”说:就现在公务员队伍中那些懒散、庸碌还倍儿傲慢的服务态度,想要治理好的话,应该让这些人去饭店上岗几个月,先学会如何提升服务,端盘子、倒水、迎接客人,并进行考核,不合格的继续“留任饭店”,再考核不过关的,予以开除。而重回公务员岗位的,则对他们加强监督。
在一些人看来,罗湖区公职人员军训可能沦为形式主义。如果没有详尽的评估报告,公务员军训不过走走过场而已,很难发生实质性的化学反应,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还会继续。因此,更多人支持入职前参加军训,入职后参加军训已经没有必要。
有专家指出,军训对治理公务员的“懒散习性”具有积极意义,但要想使他们在作风上有根本的改观,还须从制度设计上入手,引入监督机制,将他们放在阳光下。深圳罗湖区让全体公务人员参加军训,难以从根本上转变公职人员的作风。只有制度上约束,才能做到标本兼治。
军训可以提升“精神气”,尤其是对缺乏锻炼的公务员来说,军训还是有一定好处,通过锻炼让他们懂得运动的重要性,但若与思想作风上靠,@段郎说事(九江市公安局民警段兴焱 微博自媒体联盟成员):治理公职人员庸、懒、散,靠的是政务公开及完善的公众监督系统,而不是军训。
4.深圳公务员管理改革 篇四
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城市之一,上世纪90年代初就在全国率先实施“凡进必考”制度,逐步建立了一支年轻化、知识化、规范化的现代公务员队伍。《公务员法》正式实施后,深圳又率先进行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试点,并于全面推行,将公务员队伍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大类,并在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职务序列,同时对201月1日起新进入我市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全部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聘任制改革,配套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截至月31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共39910人,其中聘任制公务员4429人,占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11.10%.从职位类别上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40.55%;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含警员)占59.42%;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占0.03%.从性别上看,男性占78.93%,女性占21.07%.从学历结构上看,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7.43%,其中本科学历的占62.71%,研究生学历的占14.28%.从年龄结构上看,35岁以下人员占33.8%,36-50岁人员占51.85%,51岁以上人员占14.35%.
5.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篇五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5号
2012.2.1
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现将更新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附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批、备案事项》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以下简称税收优惠)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1号)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税收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税收优惠是指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税收规定给予纳税人免税、减税、优惠税率、税收抵免、优惠扣除、加速折旧等。
第三条 税收优惠分为报批类税收优惠和备案类税收优惠。报批类税收优惠是指应由税务机关审批后执行的税收优惠;备案类税收优惠是指需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执行的税收优惠。
第四条 纳税人享受报批类税收优惠,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后执行。未按规定申请或虽申请但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纳税人不得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第五条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第六条 纳税人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七条 实施过渡优惠政策的项目和范围按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执行。
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收入和扣除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规定计算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
第二章 报批类税收优惠审批
第八条 纳税人申请报批类税收优惠的,应当在办理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由区(分)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4月3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局负责审批的,纳税人应在次年3月31日前提出书面申请。
第九条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位在收到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申请后,应审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的税收优惠项目,依法不需要由税务机关审查后执行的,应当即时告知纳税人不受理。
(二)申请税收优惠的资料不详或存在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纳税人更正。
(三)申请税收优惠的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税收优惠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税收优惠材料的,应当受理纳税人的申请。
第十条 税务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税收优惠申请,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需要对申请资料的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的,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 有审批权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收优惠申请,应按以下规定时限及时完成审批工作,作出审批决定。区(分)局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市局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纳税人。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优惠审批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纳税人送达书面决定。
第十四条 税收优惠批复未下达前,纳税人应按规定办理申报缴纳税款。
第十五条减免税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权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准予减免税的书面决定。依法不予减免税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纳税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章 备案类税收优惠登记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享受备案类税收优惠之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 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备案资料后,应进行完整性、合法性核实。核实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备案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二)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三)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审核后将原件退还给纳税人。
第十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税收优惠项目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书面告知纳税人执行。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
第四章 税收优惠的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二十条 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每年定期对纳税人税收优惠事项进行清查、清理,加强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的资格条件,是否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税收优惠。
(二)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是否根据变化情况经税务机关重新审查后办理税收优惠。
(三)有规定用途的减免税税款,纳税人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规定减免税期限的,是否到期恢复纳税。
(四)是否存在纳税人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或登记备案自行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五)已享受税收优惠是否已按规定申报。
第二十一条 减免税期限超过一个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进行一次性确认,但每年必须对相关减免税条件进行审核,对情况变化导致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停止享受减免税政策。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税收优惠。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条件的或采用欺骗手段获取税收优惠的、享受税收优惠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报批或备案而自行享受税收优惠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减免税起始时间的计算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办企业减免税执行起始时间的开始获利,是指企业开始经营后第一个有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开办初期有亏损的,可依照税收有关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亏损后有应纳税所得额的为获利。项目(企业)减免税优惠执行起始时间的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项目(企业)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三)规定新办企业应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资质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并以此作为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的,从有关部门据以确认资质、资格的时间起,按规定在其适用的减免税期的剩余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规程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规程相抵触的,以本规程为准;国家税务总局如颁布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规程由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报批、备案事项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
6.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篇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税总函〔2013〕5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家税务局的批复》(税总函〔2013〕51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立深圳市前海国家税务局的批复》(税总函〔2013〕521号)有关精神,我局决定设立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前海国家税务局,并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运作,承担辖区内国家税务管理工作。原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龙华税务分局、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大鹏税务分局同时撤销。现将我局新设的三个单位的主要职责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深圳市龙华新区国家税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管辖龙华新区区域内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等工作。
办公及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平西路364号
联系电话:27747375
邮编:518109
二、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家税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管辖大鹏新区区域内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等工作。
办公及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新西路36号
联系电话:89210298、84302790
邮编:518120
三、深圳市前海国家税务局
主要职责:负责管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区域内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等工作。
办公及办税服务厅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七路133号国税大厦B座8楼(临时)
联系电话:26807892
邮编:518067
四、其他事项
深圳市宝安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深圳市龙岗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深圳市蛇口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新设机构所辖的纳税人已实施但尚未结案的税务稽查案件,分别由新设机构承接处理。
特此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7.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篇七
(征求意见稿)
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深圳公务员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带头实践深圳精神,忠诚尽责、勤政廉正、务实创新、文明尚礼,努力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贡献力量。
第一章 忠诚尽责
第一条 忠于国家,忠于宪法。
(一)维护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勇于同一切有损国格和民族尊严的言行作斗争;
(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组织或参加罢工以及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活动;
(三)维护法律权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维护政府形象,勇于同一切反政府行为作斗争。
第二条 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
(三)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决定,不以任何借口消极抵制或歪曲;
(四)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散布对党和政府不满的言论,不以任何形式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
第三条 忠于人民,关心群众。
(一)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观念,一切工作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体察民情,珍惜民力,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对群众所提问题,事事有回音,在其职权范围内,件件有落实;
(四)倾听群众呼声,不压制、打击、报复群众。
第四条 忠于事业,尽职尽责。
(一)以事业为重,无私奉献;
(二)热爱本职,尽心尽力完成工作任务,不违反规定从事第二职业或领取兼职报酬;
(三)勇担责任,不贪功诿过;
(四)认真履行职责,不以任何借口不作为或乱作为。
第五条 识大体,顾大局。
(一)维护大局,从全局利益考虑问题,认清自身职责在全局中的位置和作用,维护政令畅通,坚决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指示、命令和工作部署;
(二)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际形势,不对国家内政、外交政策和政治敏感问题妄加评论;
(三)不搞本位主义、宗派主义,任何时候不以局部利益、部门利益影响全局利益;
(四)不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任何时候不把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和集体利益之上。
第二章 勤政廉正
第六条 热情服务,讲求效率。
(一)服务热情、主动、周到、耐心,避免冷漠、生硬、急躁、随意及其他使服务对象产生不满的言行;
(二)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减轻负担,不人为地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
(三)遵守法定或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事项尽快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尽快明确告知,对明显合理但法律、政策依据不明确的事项及时上报,不拖而不议或议而不决,无法定事由或未经批准,不超出时限办结公务;
(四)处理好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合作协调关系,主动配合不扯皮,积极负责不推诿。
第七条 依法行政,执法公正。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行使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擅自改变办事规则,不滥用职权;
(二)平等对待每一个服务对象,不因服务对象的种族、民族、国籍、性别、年龄、身份、地位、地域、语言、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而给予偏袒或歧视;
(三)办事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
(四)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务,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和妨碍他人正常行使职权。
第八条
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一)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
(二)不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为任何团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三)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公正形象的吃请,不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报销,不以国家公务员身份要求他人或机构提供优惠;
(四)自觉执行并要求配偶、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人员遵守有关收受礼品的规定,不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红包”,不利用婚丧嫁娶敛财。
第九条
艰苦奋斗,勤俭为本。
(一)控制职务消费,抵制一切不按规定或超过标准的公款消费;
(二)将公物利用发挥到最大限度,杜绝一切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有关制止用公款旅游、娱乐的规定,不用公款或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获得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四)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攀比接待档次,尽可能节省开支。
第十条 谨言慎行,遵守纪律。
(一)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二)遵守宣传纪律,未经授权不就工作事宜接受新闻采访,不以公务员身份就政府工作发表评论;
(三)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培训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海外;
(四)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
第三章 务实创新
第十一条 办实事、求实效。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不计成本或牺牲长远利益的政绩工程;
(二)立足现实,解决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搞形象工程;
(三)求真务实,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定不切实际的指标,不搞形式主义;
(四)说实话、报实情,不欺上瞒下、不虚报瞒报。
第十二条
学习理论,提高素养。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二)倡导先进文化,学习前沿理论,坚持正确思想,不随波逐流;
(三)学习与本职业务相关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
(四)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十三条
学习业务,提高能力。
(一)学习从事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培养专业精神,提高专业素养,追求专业水准,努力成为业务能手;
(二)虚心接受批评,认真采纳建议,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并解决本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参加规定的各项培训,不抵制、逃避或者消极应付;
(四)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 讲科学,讲善政。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与时俱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二)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三)在工作中统筹考虑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发扬民主、集中民智,科学决策。
第十五条
知行合一,勇于创新。
(一)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唯书、不唯上;
(二)经常检讨本职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业务工作改革创新;
(三)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不因循守旧;
(四)善于用创新的思维研究和解决问题,业务工作追求更高标准和最大效益。
第四章
文明尚礼
第十六条 语言文明,举止端庄。
(一)说话得体,不讲粗话;
(二)依约行事,守时守信;
(三)着装得体,仪容整洁;
(四)举止大方,有礼有节。
第十七条 加强个人修养,树立良好形象。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自谦而不自卑、自尊而不自傲、自律而不自闭,宽厚容人,乐观大度,诚实守信;
(二)坚持健康生活,参与健康娱乐,开展健康社交,不酗酒、不赌博、不信仰邪教、不参与或者支持封建迷信活动;
(三)不以公务员身份为他人提供信誉担保;
(四)言行一致,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夸夸其谈,不弄虚作假。
第十八条 知礼守义,弘扬社会公德。
(一)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不临阵退缩;
(二)遵守公共秩序和社区管理规定,不妨碍、影响他人正常活动;
(三)珍惜资源、爱护环境,作保护环境的模范;
(四)助人为乐,礼让他人,与邻里和睦相处。
第十九条 尊老爱幼,践行家庭美德。
(一)赡养父母,尊敬长辈;
(二)夫妻平等,家庭和睦;
(三)抚育子女,关心后代;
(四)勤俭持家,反对浪费。
第二十条 讲求政德,恪守职业道德。
(一)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名利观、权力观,不贪图享乐、不追逐名利、不玩弄职权;
(二)维护公务员整体形象,认真履行公务员义务;
(三)维护集体荣誉,遵守本单位及其所在行业、系统的职业规范;
8.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篇八
面试辅导专家在深入研究了近几年深圳市公务员面试真题后发现,深圳市公务员面试试题在测评要素侧重方面比较有特点,更加注重对考生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查,所以,计划组织协调题成为了近年来的必考题目,2007年—2009年都占到了当年试题总数的40%甚至以上的比例。虽然2010年较往年此类试题比重有所下降,但考生要清醒地认识到,计划组织协调题仍将是深圳市公务员面试的重中之重。
虽然计划组织协调题较容易上手,但考生普遍反映,在面试中对这类题型的把握并不好,一味追求面面俱到,机械地照搬模式,往往答不出自己的特色。下面,专家按照准备—实施—总结汇报的流程顺序提供给考生一些务必需要注意的基本思路和个性化技巧,避免公式化、模式化,从而全面提升考生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
计划组织协调题是在题目中给考生一定的角色和任务,要求考生根据具体的任务情况,预先系统地安排工作,并在工作中合理调配各种资源。根据组织或处理事宜的不同,可以分为会议组织类、考察调研类、接待类、培训类、比赛竞技类、宣传展销类、捐助慰问类、旅游参观类、新闻发布类、排序类等十大类。
一、准备阶段
(一)基本思路
1.明确组织事项的主题或者活动的宗旨,做到心中有数。
2.制定计划,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的部门和人员,并及时通知。3.做好活动的预算工作,报领导审批。
4.准备好所组织事项需要的材料及物品。
5.确定并联系好相关人员的住宿、用餐地点。
6.成立分工小组。例如会务组、后勤组、接待组、宣传组、安全保障组,各组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二)个性化技巧
1.不是所有的计划组织协调题都要做计划
没有完善的计划,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任何工作都不会做好。但是在实际考试中,有一些题是让你直接组织的,这就没必要按部就班地先做计划,如:“单位里正在搞一次活动,负责这件事的人突然有事不能继续负责了,领导让你去接手,你该怎么做?”专家提醒考生要学会灵活变通。
2.计划要具体可行、简单易行
在准备阶段,我们虽然要求注意细节,但这并不意味着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做到多而不烦,杂而不乱,事事有结果,件件能完成。繁琐的准备内容不可能帮助解决问题,只能使问题的再次复杂化。具体可行的计划,简单易行的操作,才能方便作答,条理清晰的答案,才更能突出自身的能力。
二、实施阶段
(一)基本思路
按照前期准备和计划,有条不紊地执行,做好组织工作。
(二)个性化技巧
1.明确职责,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兼顾
专家在面试培训中发现,很多考生在实施阶段的回答没有重点,很像流水账,考生要想使答案具有个性化,就要注意灵活处置的原则,办事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在不违背政策纪律和原则的前提下,要从全局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尤其要注意实施阶段的执行力,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此外,工作和任务执行过程中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责任和位置,避免虚化和虚置。
2.不要忽视题目中的关键点
计划组织协调类在实施阶段看似简单,但往往蕴含着一些陷阱。如:单位里要组织老干部去旅游,由你负责,你该怎么办?原本只是一个简单的旅游活动,但是加了“老干部”这个词,这就要求考生在实施阶段的旅游线路、时间、安全防护等方面要考虑“老干部”这个特殊主体,如果按普通的旅游项目去处理,肯定行不通。
3.实施过程不能脱离主题和形式
在面试中,一些题并没有明确指出采取什么形式,按照什么主题去组织,这时就需考生先明确主题和形式。如:单位里要组织一次“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由你负责,你该怎么做?“五四”青年节纪念活动可以用晚会的形式,可以用体育比赛的形式,也可以用植树活动的形式„„选定形式不同,组织实施的主题就会不同。考生在实施过程中要明确指出来,如这次活动准备组织一次纪念晚会,然后再按晚会的形式去组织。
三、总结汇报阶段
(一)基本思路
将组织活动的结果总结成文,报领导审核,同时做好活动简报和活动后信息的编写工作,并做好相关精神的传达落实工作。
(二)个性化技巧
事前请示、事后汇报是公务员工作的必备程序之一,但是在面试中,很多题已经明确规定由你负责,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就不需要再请示了。但是有些考生不知道灵活变通,凡是遇到计划组织类的题型就要进行请示或是总结汇报,这显得太“套路化”了。
下面,专家给出一道解析详尽的广东省公务员考试面试计划组织协调真题,以供广大考生揣摩和思考,尽快掌握上面讲解的思路和技巧。
【例题】本地近期多次发生信用卡诈骗案,为了引导市民提高防范意识,检察院准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你怎么策划?(2010年5月12日上午广东省公务员法检系统面试真题)
【参考答案】
信用卡诈骗在本地多发,不仅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还扰乱了金融秩序,我代表检察院策划此次新闻发布会,旨在引导市民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受骗。
第一,我会充分了解信用卡诈骗案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认真准备好新闻发布会中所需要的材料。
第二,明确举办此次新闻发布会所涉及到的部门、领导、嘉宾和组织人员,进行统一通知和协调,并确定时间,落实场地和设备等具体事项。
第三,联系本市主流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参会,并请其对外公布新闻发布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做好事前的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检察院的对外网站,将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通知在主页进行滚动播放,扩大影响力度。
第四,确定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一线破案人员作为新闻发言人,以便能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解说,并邀请一些典型信用卡诈骗案受害者,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现身说法。另外,还要针对新闻发布流程,准备制作一些通俗易懂的新闻短片、幻灯片等,以增强感染力。
第五,新闻发布会的具体流程要实现有序化,每一个环节都要衔接的非常自然而流畅,做到重点突出,气氛活跃。尤其是在发布会过程中,除了安排记者的提问时间,也给市民代表留出提问时间,以便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困惑的问题。在发布会结束时,还可公布信用卡诈骗投诉电话,希望提高大家的维权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将新闻发布会总结的关于信用卡诈骗的各种犯罪手法,如骗取个人资料申办信用卡、商户套现欺诈、网络密码诈骗、钓鱼网站欺诈等方式,以及识别应对技巧等以通稿的形式发给媒体进行宣传,以便让新闻发布会的效果最大化。
【专家点睛】
本题是使考生以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计划制定者的角色来分析问题、回答问题。考生以自己的虚拟身份来制定可行性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现场掌控,事后做好总结,为以后更好地工作汲取经验和教训。专家认为,此答案最突出的亮点在于切合题意,不局限于计划组织协调类试题的框架,每一个措辞都紧紧围绕“信用卡诈骗案新闻发布会”进行,细节之处体现出实际掌控能力。
[责任编辑:深圳华图]
9.深圳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办法 篇九
1、严禁以任何方式复制题本,违者必究;
2、科目代码为“2”;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自习阅读“给定材料”,按照“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5、答题内容须按题号写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否则答题无效;
6、答题内容中不得透漏个人信息;
7、考试后必须交回题本和答题卡,严禁带走或撕毁。
二、给定材料 材料1
《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6》指出,十年间,中国的互联网市场发生巨变,移动应用快速增长,在社交,食品,新闻,工具和沟通等领域,移动应用已超过50%,在团购,旅游和零售业,移动端收入规模已经超越PC端,中国互联网用户数据接近7亿,在人口的参透率从10%上升至50%,手机网民超过6亿,在人口的渗透率从1%上升至45%。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深刻改变着经济模式和行为,社会互动交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也改变着人们的思维模式和思想观念,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到这种趋势给政府治理带来的严峻挑战,必须积极适应这种变化,主动应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机等互联网新技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重新定位政府角色以及政府与市场、社会、民众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模式的改变,另一方面,新的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也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动力和机遇。
材料2
2016年,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做谈会上指出,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发展电子政务,构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打通信息壁垒,构建全国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更好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劝导,辅助科学决策,习近平还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进网络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潜潜水,聊聊天,发发声,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提高这项本领。
材料3
长期以来,优质医疗资源的稀缺和传统的就医看病模式,使得医疗卫生服务的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百姓,利用网络技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成为治理所趋。“就医160”“就医室”等企业运用的医疗服务平台,就是经深圳卫生部门授权,以医院为核心,旨在打通诊前、诊中、诊后等环节,优化就医流程的移动医疗应用。上述平台目前已对接了深圳市70多家公立医院的信息化系统,帮助患者轻松预约挂到深圳市各大医院的门诊号;同时,患者预约咨询、医生随访、检查结果共享、在线转院的服务也在深入进行。患者和医生渠道的打通,极大地优化了当前“看病难,看病烦”的就医流程,在实现方便、省时、高速就医的同时,也让卫生部门可以提前介入监管。
材料4
汉代王充《论衡》:知屋漏者在字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今年来利用网络征集民意,解决社会热点问题,已为越来越多的争渡部门所运用,由网络舆论所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引起了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成为他们了解民情,舆情的重要参考,网络媒体作为表达民意,反映民情民声的渠道吗,其地位和影响力已经得到人们的认可。
深圳某区“书记信箱”开通三年,收到群众来信4600多封,回复率100%,办结率72%,解决民生实事3347件。为了让“书记信箱”更接地气,让群众的来信能更快得到回复,让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更快解决,该区同步开通“街道书记信箱”,租场“书记信箱群”,大到城区发展建议,小到居民门前下水道堵塞,区、街道书记在信件上手写签批累计超过5万字。改区“书记信箱”项目被列入省级“书记项目”,曾被新华网评为“县(区、市)级政府网络履行绩效排形榜全国十佳”并入选“网络形象全国百强”,成为全国知名度 较高的网络问政,答政栏目。
材料5
2017年2月,H省商务局局长因“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问责,这在全国还是头一例,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2016第四次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其中15个政府网站被点名批评。
日前,一名网友发帖曝光A市地铁三号线使用不合格电缆,迅速成为舆论热点。A市政府调取了地铁三号线所使用的5种规格电缆样品。经查,取样送检结果全部不合格,A市召开新闻发布会表态,在调查中如发现确有违法违纪和利益输送关系,不论涉及谁,一律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材料6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正午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通知中提出了“政务舆情回应”的命题,体现了建设回应型政府的要求。回应型政府需要及时了解民众的意见、诉求,与社会合作,与媒体互动,对公共事务进行“共治”,重大公共项目开放决策参与,展示了对民意的诚恳和尊重,体现了政府和立法机关与民意的良性互动。
材料7
深圳交警又出新法宝,专项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一是智能行人过街系统,该系统由视频采集分析存储上传系统、控制器、显示屏、闸机、语音播报和前端计算机等系统组成,结合现有检测、控制、语音、自动抓拍报警、ITS等技术在红灯亮起时,闸门关闭,将行人止步于闸门一侧;在绿灯亮起来时,闸门打开,将行人安全旅行。二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于执法PDA。以往查处行人,非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时,违法当事人为逃避处罚,多以“未携带身份证”为由“耍赖”。通过使用“人脸识别”等高科技手段,对违法当事人拒不出示身份证件的,将通过PDA人脸识别模块对违法人员信息进行现场确认,依法进行处罚。
材料8
《深圳市“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出要发展“互联网+政府服务”。到2020年,深圳将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网络基础设施,成为重要的国际信息港。
要推进政府服务网络化,充分利用自然人和法人虚拟空间中的电子证照材料,减少个人和企业数据的重复填报,逐步取消纸质申报,5年内实现完全的网上办事服务。市民通过移动终端获取政府相关信息和相应服务,完成出入境、社保、户籍、营业执照等事项办理,随时随地获得违章查询、缴交罚款、预约挂号、缴纳社保等政府线上服务。
深圳某区居民在办理一些日常民生事项时发现,不再需要在一个部门往返多次,或者往返多个部门吗,审批事项可以在网上轻点鼠标完成;如果办理一项事务涉及多个部门,相同的材料也不需要重复提交,借助区政府平台的证照数据库,居民只凭一张身份证,就能够轻松搞定相关行政服务事项。
材料9
“微信支付电费,两步就能轻松搞定,成功后还能收到提醒,太高兴啦,点32个赞。”曾被腾讯公司评为“最具创新性”的微信公众号“深圳供电”再添新功能,正式开通微信支付,成为全国首家可以直接缴电费的公众号,微信客户小徐在首次体验该功能后欢欣不已。据了解,“深圳供电”目前已推出账户查询、自助过户、电费查询,定制微信账单、营业网点查询、业务指南、停电地图等多项功能,深圳供电局还将借助微信支付的服务的优势,陆续推出其他服务功能。
材料10
近日,《S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引起坊间不少争议。S市法制办将拟于近期邀请相关从业代表各6名、市民代表10名召开座谈会。针对较受关注的问题听取公众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拟要求网约车辆必须是在S市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的乘用车: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则拟要求具有S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S市居民证。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有网民评论,监狱网约车是单班驾驶,对运行时间长达10小时的车辆应停止向其派单,且停止时间,至少为10个小时,以避免疲劳驾驶,引发事故。一定要强制网约车辆安装发票打印装置,发票的信息要尽量全面,因为一旦有了纠纷,发票可以作为重要的维权凭证,让乘客维权有据。也有出租车司机评论,网约车平台使用打折、送券等方式培养用户使用习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现有网约车司机表示,如果按照“征求意见稿”,可能会淘汰掉70%左右现有网约车,希望妥善考虑现有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
材料11
“互联网+”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它是一个手段,更是一个方法论问题。以怎样的姿态拥抱“互联网+”,也考验着政府的开放和创新与否。煎蛋采集和累加的数据并不是资源,经过处理并能够进行广泛深化运用的数据才是真正的资源。当前,政府掌握着相对齐全的数据,要让这些数据真正成为资源、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秉承更为开放的理念,立规立法去管理和使用。
“互联网+”时代的变革就在眼前,要以“互联网+”的理念,推进互联网与各行业、各产业结合,真正做强实体经济,推动产业升级和革命。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助推政府优化城市管理方式和公共服务模式,为新常态城市转型发展做贡献。
材料12
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为解决城市管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如何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更加精细化、市民生活更加便利,成为“互联网+”背景下城市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互联网+城市管理”就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一种新思路,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互联网新思维和创新2.0理念,实现人与物联网、数据与思想的联网,实现资源高度共享,快速分析与精准管理,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以人为本的课、可持续的城市管理目标。
材料13
信息惠民公共服务是Z市精细化治理社会,精细化服务市民的一个创新性模式。其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打破“信息壁垒”,强力推动各区、各部门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建立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库,并为各区提供经过数据关联比对后的基础信息镜像库,确保全市基础信息“一数一源,权威发布”,为各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特别是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共享协同奠定基础。
二是统一组建网格管理机构和成立一支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采集的网络信息员队伍,建议“一格一员、定格定责、采办分离、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网格化工作模式。通过综合信息采集系统实现信息采集标准化、规范化,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式共享,减少反复扰民和信息不准确问题。
三是按照“及时发现、联动化解、限时办结、反馈评价、监督考核”的要求,发挥社会管理工作网作为全市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时间手里、分流、调处、整治、指挥、监督、考核的业务系统作用,进一步完善事件分类和分级处置机制,规范各级各部门之间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处理的联动和协作;基于市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实现纵向、横向联通,全方位掌握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信息,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管理和服务事件。
四是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统一规划,体现个性,贴近居民,实用方便”的要求,在同一管理平台的基础上整合政府各类公共服务信息资源,为全市社区开发建设内容丰富、特点鲜明、贴近居民生活的社区家园网址网站,社区居民可以通过家园网参与社区事务,办理个人事项,享受公共服务,将社区家园网打造成居民信得过、日常生活离不开的得力助手。五是按照“统一采集,集中分发”的原则,在全市部署统一的综合信息采集系统,规范信息采集内容,统一信息采集路径,明确将采集的数据直接上传到市里再分发到各业务系统和各区,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同时,通过建立信息自主申报机制,逐步实现以单位和居民自主申报为主,网格信息员上门核实登记为辅的信息采集模式。
材料14
N市公安系统近期就其微信公众号关注使用情况与满意度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1)有89%的受访者认为公安系统微信公众号有利于政务公开、方便百姓生活,方便更好地服务群众,有利于相关单位的工作效率及能力、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及百姓安宁。
(2)有21%的受访者希望看到最新法律法规及时事新闻;有42%的受访者希望看到安全防范提示及预警信息;有8%的受访者希望看到本地时事热点新闻;有18%的受访者希望看到便民信息,如交通、天气等实时情况;有11%的受访者希望看到生活 百科。
(3)有83%的受访者会因为想要反映问题或想要寻求帮助与N市公安系统微信公众号互动。
(4)对有情绪煽动性的网络信息,100%的受访者支持澄清。
(5)有19%的受访者认为信息发布不够及时;有20%的受访者认为信息发布内容匮乏;有53%的受访者认为与公众号互动沟通不够;有26%的受访者认为舆情引导能力不足;有22%的受访者认为语言不够贴近公众;有8%的受访者认为存在其他方面问题。
(6)有91%的受访者希望N市公安系统微信公众号能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结合的形式发布内容。
(7)有86%的受访者对已关注的N市公安系统微信公众整体满意。材料15
在社会结构日趋网络化的背景下,通过网络、合作管理、联合决策等方式来实现公共管理职能被认为是21世纪公共管理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多元主体互动、参与和合作的治理必将催生一个多方参与、协调合作的多层次多主体新型公共服务体系。
在多元参与和合作治理模式下,社会公共管理的责任由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共同承担、非政府部门、民营部门甚至公民同样可以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职能由此发生转移,最终必然形成网络状治理体系,形成有别于传统单一权威主体的治理结构和运行特点。
材料16
自媒体,意指在网络技术特别是Web2.0环境下,由于博客、微博、微信、共享协作平台、社交网络的兴起,使每个人都具有媒体、传媒的功能。自媒体也是相对传统欣慰方式的表达,即:具有传统媒体功能却不具有传统媒体运作架构的个人网络行为、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提出的研究报告对自媒体也进行了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和新闻的途径。”
三、作答要求
第一题:根据材料13,请概括Z市建设信息惠民公告服务平台的五点主要做法。(20分)
要求
1、概括准确,文字精炼,用词恰当,条理清晰;
2、总字数不超过150字。
第二题:S市法制办拟于近期在法制大厦301会议室就《S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举办座谈会征求意见。假设你负责筹备该座谈会,需通知相关人员参会,请根据材料10草拟一份会议通知书。(30分)
要求:
1、格式完整正确。
2、详列座谈提纲;
3、总字数400字左右。
第三题:阅读所给的材料,基层政府服务于人民群众。请就基层政府如何利用互联网改善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题目自拟,写一篇对策性议论文。
要求:
1、紧扣主题,观点鲜明,论述充分;
2、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言流畅;
3、结合“给定资料”,但不可以拘泥于“给定材料”;
4、字数1000字左右。
【答案解析】
第一题:
题干简洁明了地指出作答范围是“给定材料13”,作答内容是“概括Z市建设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的五点主要做法”,注意要写够五点做法,缺一不可。
具体要求中提出要“概括准确”,点明作答必须以材料为准。“文字精练”“用词准确”则是要求作答时提炼要点,不可大段摘抄。“条理清晰”则指出作答要有一定的结构,不可杂乱无章地堆砌要点。此外注意字数不超过150字。
【参考答案要点】
Z市建设信息惠民公共服务平台的五点主要做法: 1.打破“信息壁垒”,建立全市公共信息资源库。
2.统一组建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立网格化工作模式。
3.发挥社会管理工作网的作用,完善事件分类和分级处置机制,4.整合政府各类公共服务信息资源。
5.部署统一的综合信息采集系统,建立信息自主申报机制。第二题: 本题是一道应用文写作题,考查的文体是通知,具体内容是围绕S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召开征求意见的座谈会草拟一份通知。
题干中已经给定作答的参考材料即材料十,注意题干具体要求的几项:格式完全正确,标题、称呼、落款尽量全;详列座谈提纲,提示通知内容的主体;400字左右,篇幅上要进行控制。
【参考答案要点】
关于召开征求S市网约车管理意见座谈会的通知
各位从业代表、市民代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的管理和规范,现就网约车管理方案面向公众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XX年XX月XX日(周X)XX点整 地点:XX路X号法制大厦301会议室
二、参会人员
报名推选产生相关从业代表各6名、市民代表10名
三、座谈提纲 1.准入条件,…… 2.派单限制,…… 3.硬件设施,…… 4.软性优惠,……
5.可行范围,……
四、其他事项
参会人员请围绕主题,提前准备好发言要点,理性分析与讨论。请安排好工作,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S市法制办
XX年XX月XX日
第三题: 【写作思路】
本文要求就基层政府在如何利用互联网改善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写一篇对策性议论文,属于非命题作文,写作思路要从题干和材料中寻找。
材料1、11、12介绍的是互联网和政府服务的发展,我们可以从中得出文章切入点: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政府工作也当随之创新。
资料8和材料13第二段讲述的是政府信息共享的好处,从中我们可以确立第一个分论点:打破观念壁垒,夯实信息资源共享基础。而材料8中深圳居民办理公共服务事项和材料9微信支付电费,考生可以作为论据,论证该论点。
材料3医疗服务平台和材料7深圳交警有了工作新法宝,讲述的都是卫生部门、交通部门等政府部门基层工作运用互联网的例子,第二个分论点由此而来:运用信息技术,打通基层工作任督二脉。材料2、4、5、6、14、16的内容可以归为一类,即政府需与媒体互动,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第三个分论点:畅通沟通渠道,实现政府公众社会共治。材料4中深圳某区“书记信箱”、材料5中H省商务局局长因网站不更新被问责等都可以作为论证该论点的依据。
考生在写作时需注意,题目要求写作对策性议论文,思路可从材料中得出,但要加以思考,不可原封不动地照搬材料中的对策表述。同时,作答时注意字数要求。
【参考例文】
完善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拥抱互联网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市场风起云涌,用户规模空前,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也由此产生巨变。基层政府直接服务于群众,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状况,旧有管理模式捉襟见肘。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要跟上时代的脚步,就必须拥抱互联网,以此完善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
打破观念壁垒,夯实信息资源共享基础。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反之亦然。政府手握经济、人口等海量信息,如果未得到充分利用,不啻于海量的数据垃圾。以深圳市某区为例,居民只凭一张身份证就能办好相关行政服务事项,办事做“无用功”现象大为减少,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的益处可见一斑。利用互联网处理数据并进行广泛运用,表面上看是技术问题,实则是观念问题,政府当打破观念壁垒,推进各部门政务信息交换联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运用信息技术,打通基层工作任督二脉。“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 必作于细”,要发展“互联网+政府服务”,还需着眼于基层工作。为治理“中国式过马路”,深圳交警利用智能行人过街系统和人脸识别技术,破解违法当事人“耍赖”难题,工作新局面由此展开。利用互联网构建“服务型政府”,如果没有落实到街头的交警、城管等细枝末节,无异于血液只在主动脉流动,局部供血不足,长此以往,基层政府工作必将陷入僵局。因此,政府当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打通基层工作任督二脉,推动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精细化发展。
畅通沟通渠道,实现政府公众社会共治。古语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要做好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必须倾听社情民意,而互联网的发展实则为政府感知社会民生搭起了一座天桥。从“表叔”“房姐”到A市地铁使用不合格电缆事件,网络媒体已成为公众反映民情、实现监督的重要渠道。习近平曾言,运用网络了解民意、开展工作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政府应当畅通微信、微博、网站等沟通渠道,尊重民意,回应舆情,通过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共治”与“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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