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户籍管理制度

2024-08-19

单位户籍管理制度(共11篇)

1.单位户籍管理制度 篇一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录入规则

第一条 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录入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一)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每日录入一次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和消防值班情况;

(二)每日录入一次防火巡查情况,并如实录入发现隐患及处理情况;

(三)每月录入一次防火检查情况,并如实录入发现隐患和整改情况。

上述情况因故不能当日录入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补录。第二条 单位应当按下列要求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一)及时录入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的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二)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其他单位每年至少录入一次对员工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三)消防演练情况每半年至少录入一次。

第三条 单位应当通过户籍化系统向消防机构报告备案下列工作:

(一)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应在建立单位户籍化档案同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

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重新报告备案。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报告一次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主要包括:制订和落实消防工作计划情况;组织实施防火巡查、消防值班等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组织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情况;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情况。

(三)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测工作,并每月报告备案一次消防设施维保和设备运行情况。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并自维护保养合同签订起5个工作日内将维护保养合同录入。

(四)单位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进行自我评估情况,应当每季度报告备案一次。

第四条 单位应当每月利用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以及自我评估和“三色预警”情况,及时查找消防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并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单位应当通过户籍化系统及时了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关工作部署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情况。

2.单位户籍管理制度 篇二

现在说起来好像受户籍制度伤害最大的是农民工,他们会因为户籍取消就自觉是城里人了吗?在同一个论坛上,专家们都认为之所以户籍限制没有用,是因为工作就业机会主要集中在大城市,要想分流人口,最有效的办法是调整产业结构。所以,人随工作走,这一点估计农民工兄弟们有清醒认识。

回想起前些年有些学者关于给农民工户口的倡议,显然太书生意气了。即便有了户口,一旦腾笼换鸟,饭碗都没了,揣着户口本又有多大用处呢。反过来说,如果就业形势有变,连农民工都揣着户口本去领低保,那该是多么可怕的场景啊,估计各地主政者想想都会后怕:底特律不就是这么一条道走到黑的吗?因为福利体系催生的既得利益工人阶层恋栈,结果导致当地经济转型乏力。

不要忘了,户籍推出之初,就是因为1950年代“大跃进”退潮,基建规模大幅压缩,城市没有那么多就业岗位,不得已“劝退”约二千万农民工,进而以户籍对从乡到城的迁徙加以限制。

当然,也还是有一些低端服务业永远需要有人做,这方面农民工兄弟姐妹们的竞争力短时间内不会消失。之前北京曾经有一些区县通过清理地下室出租屋的方式来将他们“疏散”出去,以后即使没有了户籍,估计也不会影响类似操作吧,换一个别的比如居住证,估计同样也可以加以区隔。而随着“城中村”的渐次消失,地上的出租屋也不太容易找到了,有没有户籍的,似乎也没太大关系。

比较难办的是那些在内城区租住大杂院的外来务工人员。如果他们的子女想就近入学,该怎么办呢?以前一个非京籍基本可以挡住一大批,以后估计要靠明里暗里提高借读费用吧,这会不会加剧他们和中产阶层的冲突呢?

当然,如果是靠房产证而非租住证明,那基本上又可以把农民工全部排除在外。但这恐怕又会对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原京籍人士造成很大的伤害,而他们虽然没有住房,但作为土著,有着农民工所没有的社会和文化资本,不是那么容易摆平的。

考虑到内城区的寸土寸金,指望民办教育来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就近入学问题也近乎天方夜谭,所以取消不取消户籍似乎确实对农民工这一群体既有的利益格局影响不是太大。有户籍限制时,公共资源固然“均等”不到他们头上,取消户籍时,又似乎会有别的不利于他们的均等之道。

这么说起来,比较得利的会是那些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有房无户口的人士。但这恐怕又会产生巨大的比附效应,没了户籍限制,有钱人又那么多,总要想出别的限购办法吧,比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纳税额度等等。就像前些年“小升初”取消考试,但好学校就那么多,总要有别的参考标准,如奥数、剑桥英语、绘画、书法、包括钢琴在内的各种乐器,最不济也要会个游泳击剑等等,于是各种等级证书伴随各种培训机构一夕兴起,弄的学生及家长愈发疲于奔命,纷纷惊呼还不如从前考试痛快。

京津冀一体化近来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副中心会花落哪家更是人们乐于参与的竞猜游戏,但一具体说到要把哪些部门或行业给一体化出去,就成了一个沉重的话题。

取消户籍会减少相关阻力吗?恐怕作用不大。

户籍虽然没了,但孩子的学籍还在,北京又有那么好的科教文卫资源,估计一体化出去的只能是工作场所,多了一些周末夫妻而已。而没了北京户口的吸引力,那些北京想一体化进来的高精尖人群是否反而会更加铁了心郊区化呢?未蒙户口之利,先受拥堵及高生活成本之害,这无论如何不是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

同样的,人们考研考博的动力会不会一落千丈?难怪最近一些高校开始认真考虑转型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难道他们已经先知先觉,知道以户口为主要动力的考研考博泡沫终究会破灭?

同样的,没有了户口,农民会不会越发不情愿让出手里的二亩三分地了呢?当年重庆、成都等地好说歹说要给农民穿上城里的衣服,来置换农民手中的宅基地,农民们还不是那么情愿,因为他们深知与其穿上城里衣服万一没活儿干,还不如在城里干活儿穿农民衣服旱涝保收。

如今这城里衣服没了,或者说根据一些高大上的说法,根本不用穿了,因为城乡公共服务要均等化了,那农民更没有动力来念老版本的土地经了。征地显然没有那么方便了,“劝诱”也失去了吸引力,那从这个意义上讲,户口的取消会不会反而会影响城市化的进程呢?会不会导致全部收归国有呢?

没了户籍,身份上没了农与非农之分,土地性质上还维持城市的国有和农村的集体,是不是还合适呢?学者们倡导经年的同地同权,外人一直如雾里看花,一直弄不清楚到底什么地可以同什么权,以后随着户籍的取消,是不是以用途管制加以区分就可以了?

没了户籍,农民进城不受限制,而我们想去农村落户还要经村集体同意,而且现行法律还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只能村内交易,这是否会对城里人造成歧视呢?会否造成新的城乡矛盾呢?如何删繁就简,一体扯平,避免引发新的不公平和利益纠葛呢?如果不能全面私有化,又不好全部国有化,又有什么好的思路呢?

总之,户籍是一连串事件,取消户籍更是一连串事件。如果奔着取消户籍的路数走,那么很多事情恐怕要现在就要早为之计。当然,如果一味敷衍因循,那就另当别论了。

摘自腾讯·大家

3.“妖怪”户籍管理 篇三

鸟类:姑获鸟

姑获鸟有许多别称,但无论是“夜行游女”“乳母鸟”还是“鬼车”,都指向其母性特质与诡异踪影。《玄中记》中记载:“鸟无子,喜取人子养之,以为子”,已经明确表述了这种妖怪夺人骨肉的恶劣残忍。

在京极夏彦的处女作《姑获鸟之夏》中这一形象被人们熟知,而金庸大师笔下的叶二娘也不免受到了姑获鸟形象的影响。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孩童性命无辜,打拐从我做起

兽类:妖狐

九尾妖狐最早出自《山海经》的食人妖兽。传说那位深受鸟羽天皇宠幸的艳妃玉藻前,便是《封神演义》中“三国传来白面金毛九尾狐”九尾妖妃妲己的化身,这一形象在《滑头鬼之孙》中的羽衣狐和《超人幻想》中的鬼野笑美身上得到延续。

男性妖狐也层出不穷,《幽游白书》里冷静强悍的藏马、《火影忍者》里九尾兽之首的九喇嘛、《元气少女缘结神》中的巴卫与《妖狐×仆SS》中的双炽,都是九尾在动漫作品中改造后的形象。而《犬夜叉》中机智可爱的七宝算是其中的另类了。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灭国害民之祸手,魅惑诛心之罪魁,简直没有更甚者

爬虫类 :八岐大蛇

八岐大蛇几乎是日本最为家喻户晓的妖怪。《古事记》和《日本书纪》记载,八岐大蛇形貌可憎,巨大的八头八尾能填满八座山谷与八个山岗。有人认为它是水害的具象,也有人宣称它是中国古兽相柳被轩辕斩去一颗头颅后的形象演变。

《火影忍者》中怎么都打不死的技术宅小强大蛇丸,便是它当下最佳的代言者,而《鬼灯的冷彻》中嗜酒成性的地狱杂役也暗讽了它前世的屈辱结局。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虽然凶险残暴,可惜智商堪忧

鱼类:人鱼

西方有美丽动人却妖魅致命的美人鱼,东方有“沧海月明珠有泪”的鲛人形象。作为一种生存于水中的优雅生物,它们半身为人半身鱼尾,歌声动听、貌美非凡。《人鱼之森》中人类对人鱼的欲望赤裸而可憎;动画大师宫崎骏《悬崖上的金鱼姬》更是引发过人与自然的热议和思考。动漫中也不乏幽默戏谑的人鱼角色涌现,《搞笑漫画日和》中的Fish竹中桑和《我家浴缸的二三事》中萌逗的人鱼男都颇具代表性。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颜值高歌声美,但也干过不少祸害人类的事

妖征篇

天狗

日本的天狗有着大红色的面孔,高挺的鼻子,手持团扇威严无比,长得十分高大,背后一双巨翅力气无穷,喜欢将人类小孩藏起来。“大天狗”具有强大威力和较高地位,“鸦天狗”则相对弱小,是较低级的存在。

天狗形象在《捉鬼天狗帮》《滑头鬼之孙》,甚至《名侦探柯南》中都有涉及,可以说是动漫角色中十分关键的要素。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威力强大,天地两栖,诱拐儿童,不可饶恕啊

雪女

雪女又被称为“雪姬”,堪称日本百鬼夜行各种魑魅魍魉中问鼎颜值巅峰的妖怪。她美貌非凡却内心冰冷,可以操控冰雪和风暴。

有关雪女的角色数不胜数,《我的狐仙女友》中的雪花、《滑头鬼之孙》中的冰丽以及《犬夜叉》中勾引弥勒、最接近原型的雪女。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高冷幽怨,人性冰封

河童

《幽明录》中记载过一种被称为“水虫”或“虫童”的生物,形貌如同孩子模样,栖息水畔,行为如猴,有“居住在河川的孩子”这层意味。日本的河童,绿色的矮小身体上长着鸟嘴、蛙蹼、龟壳,头上顶着一个盛着水的小碟,当头顶的水干涸之时将有灾祸发生。

从《河童之夏》中童真可爱的河童之子到《滑头鬼之孙》中骁勇的战士,乃至《荒川爆笑团》中用绿色硅胶装扮河童的村长大人,河童的角色似乎总象征着某种童真与幻想的结合。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名气大本领小,丑萌惹人怜

精怪篇

付喪神

付丧神,也称作“九十九神”或“九九神”,各类器物放置超过百年,积聚怨念或是自然感召、审视顿悟、获取灵力……总之就是通过种种方式进化成了有思想的妖怪。动画电影《怪物之子》的最后,熊彻选择化为一把“九十九神之剑”拯救徒弟于危难;2014年入围奥斯卡动画短片奖的影片《九十九》中,“付丧神”们的异彩幻想更是登上了世界舞台。

灾害等级:☆

评定理由:万物皆有灵,彼此需善待,半颗星打赏,怕它们骄傲

这些从神话传说、鬼怪故事里走到银屏中的形象,或可怕或可爱,或冰冷或阴森,或妖媚或童真,再看看灾害等级,想和它们正面相遇,看来也是需要勇气的。

4.实用户籍迁移单位介绍信 篇四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介绍信,介绍信是用来介绍本单位人员到有关单位去接洽事情、办理公务的一种专用书信。大家知道介绍信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用户籍迁移单位介绍信,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户籍迁移单位介绍信1

xx乡(镇)派出所:

兹有xxx省xxx市xxx县xx镇xx村xxxx与xxx省xxx市xxx县xx乡xx村xxxx系xxxx关系,因xxxxxx原因,需将xxxx户口迁往xxx村,希办理手续。

此致

敬礼!

XXX公司(公章)

20xx年x月x日

实用户籍迁移单位介绍信2

xx派出所主管同志:

本单位现有员工,XXX,男,XX岁,身份证号:xxxxx到您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受此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xxxx落户事宜。

特此证明。

此致

敬礼!

XXX公司(公章)

5.单位户籍管理制度 篇五

户口迁移政策方面,在本市市辖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进城务工人员在同一市区连续工作满2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满1年,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的。在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按规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意见》中指出,以上人员中符合相关条件,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此外,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合法途径购买、自建、继承房屋,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意见》中还指出,引导农村居民结合迁村并点、旧村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自愿、就近到城市和城镇落户。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城镇居民违反规定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一律不准落户。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拥有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户口空挂城镇人员申请回农村落户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

同时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对暂不具备城镇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据了解,该《意见》的实施,旨在通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以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据了解,本意见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6年5月1日。

权益

土地房子,自己说了算

《意见》指出,农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将受法律保护。农民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土地,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农民自己说了算,非法定程序不得强制收回。政策

当上城里人仍享国家惠农政策

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除外),可继续享受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等与土地相结合的国家惠农政策,也可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

户籍改革需多部门配合《意见》中指出,公安机关负责落实户口迁移的政策规定,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做好户口登记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门、住建部门、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卫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等市直职能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政策。

意义

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十年前,时任烟台市政协委员的王全杰,在2003年烟台市第十届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到,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十年后,烟台市政府发布户籍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成为山东省人大代表的王全杰得知消息后,连声称好。

6.户籍制度改革 篇六

城市民生华声在线[微博]黄娟2014-09-11 07:47 我要分享

[摘要]9月10日,长沙市公安局召开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详解落户政策。

■制图/王珏

户籍制度改革

人口

截至今年8月底,长沙市共有常住人口857.52万人,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89.28万人,属于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的大城市。

特点

长沙市的落户政策具有“放宽时间早、准入门槛低、审批条件宽”的特点,跟周边同类型大城市比较,执行的落户政策非常宽松。9月10日,长沙市召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截至今年8月底,长沙市共有常住人口857.52万人。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长沙属于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的大城市。到2020年之前,长沙将要步入人口规模特大城市行列。

发布会就目前长沙落户政策“门槛”低审批宽进行了权威解读。

【放宽时间早】

6年新增迁移落户近50万人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单大勇介绍,按照公安部人口统计有关规定,截至今年8月底,长沙市共有常住人口857.52万人(包括户籍人口667.89万人,流动人口189.63万人),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89.28万人(包括户籍人口249.18万人,流动人口140.10万人),人口增长相对缓慢。

早在2008年,长沙市公安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开始实施购房落户、投资兴业落户、招聘录用落户、获荣誉称号落户和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并且购房落户没有面积要求、人才引进落户只需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只要合法就业、投资兴业落户只要投资30万元或安置10人以上就业、招聘录用落户只要连续就业且缴纳社保3年,这些措施有效解决了大量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需求。

2009年以来,长沙共新增迁移落户近50万人,超过65%的都是采取购房、大中专生毕业、人才引进、投资兴业和招聘录用落户。跟周边同类型大城市比较,长沙执行的落户政策非常宽松。

【准入门槛低】

这些方式可落户长沙 今年5月,长沙市发改委和公安局联合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显示,有近一半的经商务工人员愿意在长沙落户,但对该市户籍政策了解的仅占15.5%。

今年7月1日起,新的《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进一步降低门槛,指导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按此规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长沙落户:

1、以合法固定住所为户口准入条件,购房取得房产证就可落户,购房没有面积限制。

2、以合法稳定职业为准入条件,主要有:经商务工人员落户、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投资兴办企业落户。其中,经商务工人员落户即2008年推出的招聘录用落户,参加城镇职工社保时间由原来的3年缩短为2年。

3、其他17种准入条件:夫妻投靠落户、离婚回原籍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收养落户、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家属随军落户、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大中专学生录取落户、大中专毕业(肄业、转学)落户、复员转业和退伍安置落户、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刑释解教人员落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其他原因回国落户。

总的来说,长沙现行的落户政策门槛低、条件宽松,长沙市民能简单便捷地登记户口,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和农业转移人口符合条件的能简易快速地迁入户口。

【审批条件宽】

下放审批权限

大部分当场办结 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长沙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调整户口审批权限和时限的通知》,市公安局仅保留购房落户等7项户口受理审批权限,下放集体户立户等8项户口审批权限到各分区县市局;各分区县市局受理审批务工人员落户等27项业务,下放夫妻投靠落户等5项户口审批权限到派出所;派出所共负责受理审批23项业务。

同时,就户口登记的审批时限作了相应调整:一是大量增加当场办结情形,如夫妻投靠等原来需要分区县市局审批,下放派出所办理后,只要资料齐全窗口民警就必须当场办结;二是审批业务由15个工作日减少至7个工作日;三是需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审核业务由15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

7月1日,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了12项便民利民措施,涉及人口管理7项。其中,实行新生儿“三级上户”制度能确保每个出生的孩子顺利登记户口;派出所根据市民需要,可当场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证明》,也给市民办理人口户籍业务提供了便捷。

政策解读

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落户政策

日前,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列出了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户籍政策改革方向。

●特大城市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成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大城市

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大城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

根据《意见》,长沙属于合理确定落户条件的大城市,到2020年之前,将要步入人口规模特大城市行列。

提醒

举报“错、重、假”

咨询可拨88878632

根据国务院《意见》,户籍制度改革还有一项重要任务是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公安部今年连续两次部署各地开展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用3年时间彻底解决户口和身份证信息“错、重、假”信息。

长沙公安机关呼吁市民,如果户口登记有“错、重、假”的,主动到公安机关纠错,同时也请市民能够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假户口线索。市民可拨打0731-88878632举报或咨询落户政策。

连线

广州:将为环卫工等拓宽入户渠道 7月,广州市正式出台入户新政,在重点解决好高素质、高层次人才,以及紧缺的专业技术和高技能人才的同时,兼顾长期在广州工作生活、实际已融入广州市的“存量”人员的落户问题,为环卫、养老和残疾人护理等长期在一线从事艰苦行业的来穗务工人员拓宽入户渠道。

淄博:不购房可落户

从10月1日起,只要在淄博购买房屋,无论面积多大都可以落户成为市民;而不必买房,只要在主城区范围内有合法租赁房屋并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也可落户成为淄博市民。(三湘都市报)政策问答

问:长沙市户口受理审批权限有哪些调整?

答:将务工人员落户、投资兴办企业落户、获荣誉称号落户、民族更正、集体户立户、征地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长沙市以外迁入长沙市、长沙市跨区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等业务下放区县(市)公安机关受理审批;

将夫妻投靠落非农业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非农业户、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落非农业户、长株潭地区未成年人投靠祖(外祖)父母落非农业户、离婚回原籍落非农业户、性别更正、同一区(县、市)内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等业务下放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批。

问:务工人员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选择在四区县市落户的务工人员,提交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住宅房屋购房合同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办理了出租房屋登记手续的私有住房租赁协议或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证明,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在长沙市区落户的,除提交以上凭证材料外,还须提交参加长沙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两年的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须提交单位的集体户口和落户介绍信;落户房产处的,须提交房屋权属证明或按购房落户政策办理;落户在亲属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落户在朋友户口处的,须提交接收其落户朋友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无单位集体户无房产无亲友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问: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交人事、劳动、垂直管理部门的调动、录用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须提交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子女的未婚证明。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等处的,所需材料,参照务工人员落户要求。

问:夫妻投靠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提交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问:新生儿如何上户?

答:新生婴儿登记常住户口,按随父随母自愿选择原则,由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派出所以其他行政管理等理由拒绝上户的,上级公安机关予以督促办理,经督办仍未上户的,由区县(市)或市级公安机关人口与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批准上户。所需材料:在国内出生的婴儿提交《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据潇湘晨报)首页>>

7.户籍制度改革开始全面实施 篇七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和实现路径, 要求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 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意见》指出, 改革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 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到2020年, 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 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出3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 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 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 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建立居住证制度, 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 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8.全面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篇八

户籍制度改革将为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知识、智力、智慧创造条件,使人才这种最重要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其意义是划时代的。但要达到户籍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实现迁徙自由尚需时日。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宪法修正案

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一项与传统户籍制度相矛盾的“迁徙自由权”的问题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被提了出来。广东籍人大代表陈丽妮以发起人身份率先向大会提交了《尽快将公民“迁徙自由权”纳入宪法修正案》的议案。

陈丽妮在议案中指出,1998年,我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十二条给出了迁徙自由的范围:合法处在一国领土内的每一个人在该领土内享受迁徙自由和选择住所的自由。陈丽妮提出,我国1975年宪法开始取消迁徙自由条款,后来的1978年及1982年宪法都没有恢复公民迁徙自由权。

我国从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来看,它确立了以常住人口为主,严格控制人口流动的基本准则,公民除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可以迁徙外,一般没有选择居住地的权利。

鉴于上述情况,陈丽妮等代表提议案建议:将“公民迁徙自由权”纳入宪法修正案;以与国际接轨为原则,我国应将户口审批制度改为迁徙登记制度;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推动制度的变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专家王太元指出,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户口,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人口迁移方式,将目前的行政调控为主转为经济调控为主,形成国家立法规范、社会经济调控、个人自主选择的迁徙调控新格局。

人口合理流动已成潮流

我国现行的户口管理是将劳动用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公民权益同户口性质相挂钩,并划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种做法在历史上曾发挥过积极作用。如今,现行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主要表现为:实行户口二元管理结构,人为分割城市人口和农业人口既不合理也不科学;此外,户口迁移限制太死,影响了公民的正常合法迁移。

小小一册户口本,为什么有如此大的束缚力呢?户口的作用与它被赋予很多功能的特点有关:1958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与1955年出台的《市镇粮食供应暂行办法》,以及以后陆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和规定,将户口与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会福利等公民的权益挂起了钩。

现在,市场大潮汹涌而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远离乡土闯荡世界。但已经实行了40多年的户籍制度还是像一条无形的带子,束缚着人们的自由流动。

在许多大中城市,没有所在城市的户口就无缘买经济适用房,只能多拿票子买商品房;翻看当地晚报的招聘信息,许多单位都要求求职者要有所在城市的户口,许多青年人因此到处碰壁;分居两地的年轻夫妻要排队等好几年才能团聚;孩子若没有所在城市的户口,上幼儿园、学校都要比当地市民多花不少钱;在酒店从事保安工作的小伙子失业了,一时找不到工作,吃了上顿没下顿,因为他来自农村,没有失业救济……

自从1979年的农村土地改革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人们越来越发现:变革旧的户籍制度,迫在眉睫。据公安部和有关专家估算,目前,全国流动人口已达1.1亿,其中5000多万登记为暂住人口。在市场经济逐渐形成的今天,人口的合理流动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

人口双向流动是“自由迁徙”的标志

北京市近5年来出现了不少现代化的小城镇,比如昌平小汤山、怀柔杨宋、通州宋庄、房山长沟等。这些地方允许外来私营企业通过投资形式为其本人及亲属等办理北京户口。据北京市公安局人口处提供的数字,到2001年11月底,已有6699户15836人被批准落户。这些小城镇共引进百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313个,其中千万元以上的有105个,安排劳动力就业17735人。他们落户的“手段”是到这些地方投资,同时在当地买房。

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户政处透露,目前,安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户籍改革,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户口迁移管理限制,全面实行在城市投资、兴办实业、购买商品房人员登记户口的政策。此外,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河南、四川等地的户籍改革力度也比较大。

40余年来横亘在中国城乡之间的户口藩篱,有望随着经济、社会的变化而被打破。在城市中工作、生活的农民,可能根据新政策而变为“城里人”。

农村与城市的最大差别就在于城市普遍建立了社会保障机制,而农村没有。国家应当在政策、资金上向农村、农民倾斜,以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社会保障的建立奠定经济基础。农民获得了保障,农村医疗卫生、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城乡差别得以缩小,也必然会带来城市人口向农村的流动。这种人口的双向流动是“自由迁徙”的标志。

据了解,各地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推进城镇化发展战略的要求,逐步放宽户口迁移限制,引导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鉴于我国目前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还较为悬殊而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些差别仍将存在的现状,首先要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为整个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累经验。同时,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及综合承受能力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人口发展规划,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保持人口的适度机械增长,对其周边地区和卫星城镇,要制订相应的鼓励措施,以吸纳城区人口和本市农村人口为重点,促进其人口规模的形成和逐渐扩展。

9.户籍管理须知 篇九

凡与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就业代理协议的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须提供下列材料:

1、就业代理协议书原件;

2、《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明常用联系方式);

5、驻长春市内高校迁移:须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或单位集体户口登记表,同时须通知迁出地派出所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解锁手续;

6、驻长春市外高校迁移:须提供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派出所);

7、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

8、落户所需时间:30个工作日(6-9月份集中落户高峰期为90个工作日)

9、按照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要求,以上所需各项材料信息需保持一致,否则公安部门不予受理

10、吉林省外高校毕业生,以上材料需持原件

*户籍办理详解及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况户籍不予以接收

1.驻长春市内各高校,未在原户口所在派出所解锁的,中心不予以接收;

2.毕业生入学时户口未迁移到学校的,此类户籍中心不予以接收;

3.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迁移证上信息不一致的,中心不予以接收;

二.相关户籍证明问题

1.毕业生户口落入我中心集体户口后,如需打印户口,请持身份证到深圳街派出所(地址电话附后);

2.如需办理身份证、保险、结婚、生育、护照、无犯罪等相关户籍证明,请持身份证到深圳街派出所;

三.户口的迁出

1.迁往生源地

持《报到证》、《就业代理协议》和《身份证》到中心换发报到证后,到深圳街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2.迁往工作单位

持《报到证》、《就业代理协议》、《身份证》及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到中心换发报到证后,到深圳街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京、津、沪等特殊城市请具体咨询后再办理)

3.升学

持《就业代理协议》、《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到中心办理;

4.其它

迁往新买房处、迁往亲友家、结婚迁移请直接咨询深圳街派出所,按其相关规定办理。*办理户籍手续和二代身份证公安机关地址

深圳街派出所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街4-4号

*深圳街派出所具体路线:出省就业中心大门左转见路口后右转,位于中国银行旁边,步行约5分钟。电话:***0431-84644274

10.户籍制度改革 篇十

绪论

户籍作为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我国户籍记载的事项主要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学历程度、搬迁记录等。而户籍制度是国家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调查、登记,并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的社会制度,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落实行政管理、执行法律的主要依据。

(一)研究当代户籍改革方略的意义

在加速改革开放的今天,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管理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严重阻碍了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户籍制度需要改革,这是大势所趋,因此加强对户籍改革方略的研究为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具有重大的意义。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

1.有利于明确户籍改革的目的。有人认为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有人认为户籍改革是为了放宽农村人口流动,促进农村建设,推动中国经济发展。但我认为户籍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生存权,能够享受同样的利益。一项改革的目的决定了改革的方向及最终的命运,因此明确户籍改革的目的是十分重要的。

2.有利于确定改革的方向。户籍改革是对现行户籍制度进行改良还是完全废除现行的户籍制度?对此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些人认为户籍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将附加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会福利剥离开了,因此在实行“一元化”的前提下只需对户籍制度进行改良就行了;持相反观点的人认为,应当借鉴外国的经验,废除户籍制度,用身份证制度来代替现在的户籍制度。

3.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对户籍和人员迁徙的管制,不仅符合社会选择的方向,还可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并发挥公民基本权利的效用。

(二)中国现行户籍制度的结构

要研究当代户籍改革方略当然要先了解我国现行户籍制度的结构。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国家为了解决城乡差别引致的农村人口向城镇大量涌进的压力,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将全体社会成员的职业、居住和生活空间固定而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制度。二元社会结构,最早由荷兰经济学家博克提出,是指国内存在两种生活条件、方式和观念等的相互独立运行的社会子系统。

1958年1月9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91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向常驻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这样,中国就不仅从法律上违背了1954年《宪法》对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权的规定,还正式确立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一制度已经明显不适应时代的要求。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是国家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需要”,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还可以有效地保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众多弱势群体的公民权利。

一、中国现行户籍制度影响下产生的社会问题

由于历史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二元化”户籍制度带有深深的身份烙印,不仅存在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诸种严重的等级差异,还因户籍的地域差别产生了“户籍歧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六大方面:

(一)不经济的住房。

在北京、上海、深圳这样大城市的无房者中,没有当地户口的人数占去总比例的40%左右。尽管如今不少城市降低了对外来人口的落户要求,但进城后的风险和经济成本也随之

提高了,其中经济成本的提高主要体现在购房价格上。很多地方规定,准予落户的条件是要在居住地具有合法固定住所,而据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3864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全国均价也要1754元/平方米。可是当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部年收入为14908.61元,农村居民平均每人年收入只有5791.12元。面对如此高的房价,就算降低落户门槛的条件,又如何让中、低收入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在城市安家立业?

(二)不统一的社保。

我国当前户籍制度背负很多有关社会福利的限制,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社会保险的不统一问题,而这样的问题对农民工尤为显著和严重。在这里介绍一个政策:不管在哪里交社会保险费,等到退休的时候都只能回原户籍所在地享受当地的退休待遇。比方说,一海南人在北京打工,就算按照北京的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缴纳保险费,如果交了20年的平均基数是3000元,而当他退休的时候海南的缴费基数才1000元,那他退休的时候也只能享受1000元的待遇!另外,虽然我国已经实施新农村建设,各类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也初步构建,但是比起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制度,仍然没有达到现代社会保障的基本要求和目的。

(三)不均衡的就业局势。

2009年11月21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如今许多学生到外省读大学就是希望毕业以后到发达城市谋求一职,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带来的优厚福利待遇的城镇居民户口。因为没有本地户口,既无法享受城市优待,也会比别人付出更多的精力与财力才能换取某种便利,而这也是人才流失最大的原因,不仅使各地人才不均衡,大大限制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也使得东部各大、中城市就业压力异常膨胀,西部偏远地区人才奇缺,极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正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艰难转型的中国不得不面临诸多发展中的问题——农村劳动力老龄化,愿意种地、能够种地、并且会种地的农民正在变得越来越少。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中国2亿多农民工中,愿意回农村定居的只占8.8%。其中,超过9成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回到农村。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16岁到65岁农村人口)有5亿,其中有2.4亿人离开农村,流失的这部分农村劳动力主要是青壮年,近一半留下的农村劳动力年龄在50岁至65岁之间。村家指出,越来越多的中国新生代农民不愿回乡定居,缘于中国城乡之间收入水平、劳动环境、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差距依旧明显;缘于种粮收益仍然较低,农业生产无法实现年轻人的理想;缘于农村缺乏可靠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农村环境污染也在日益严重。

11.三问户籍制度改革 篇十一

近年来,户籍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农村人口和城市外来人口渴望平等享受城市户籍背后的公共福利和社会权利,从中央到地方也在逐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籍改革的阻力是什么?改革应该怎么改?到底改什么?针对户籍改革的三大焦点问题,记者近日与多位专家展开了对话。

短期内改革成本大于改革利益是户籍改革的重要阻碍

以居住证积分制度为代表的户籍改革已提了很多年。很长时间里,一纸户口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负载着教育、医疗等各种公共福利。但有专家指出,户籍改革的背后是寻求公共服务和权利均等化,在这种情况下,一次性解决所有人的户籍问题,路途依然很遥远。

记者:户籍制度核心问题是什么?目前户籍改革遇到的阻碍有哪些?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王青斌:户籍改革的核心是解决两个问题:一是从农民到城镇居民的身份转化问题;二是不同地域之间人口流动问题。第一个问题的实质是解决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在医疗、教育等诸多方面的不同待遇;第二个问题的核心在于因不同地域发展的不平衡,人口过度向大城市集中所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阎雨:实现在法制基础上的居住和迁徙自由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是一个逐步剥离户籍附加成分,还本归原的过程。

但各地区之间、大城市与小城镇、城镇与农村之间,在就业、居住、社保等方面有巨大的政策性差异必然存在,仍然无法快速实现均等化。就地方政府而言,户籍改革就意味着给外来人口以市民待遇,也就意味着要扩大财政开支,就眼前的利益看,改革的成本是大于改革带来的利益的,短期内会花掉大笔的钱,而没有明显的政绩,这也是户籍制度改革重要的阻碍。

财税改革是破解城乡福利二元分割体制重要途径

城镇化改革方案的制定成为近日热点,其发展规划备受关注。与城镇化改革方案相配套的是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转移人口情况,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筹推进相关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基本公共服务逐步覆盖到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

记者:阻碍城镇化的体制藩篱已严重制约经济增长,面对中国城镇化的改革难题,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该如何突破?

阎雨:就城镇化进程而言,要把富余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出来,首先必须拆除城乡壁垒,改革户籍制度,取消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力在城乡间的流动,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城乡人口有序流动的机制,创造自由流动的良好就业环境。

推进城乡间的户籍改革,有两种做法值得关注:一是许多省市在实行的积分入户,它包括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基础分包含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和工作经验三项内容。这一方式有个明显的特点:对入户条件有了明晰的规定。积分制促进了资源有限前提下的公平分配,条件清晰、简洁、公开,有利于避免暗箱操作和户籍腐败,为农民工入户打开了一扇大门。二是重庆的做法,它针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为农民转户进程设计了“3年过渡、3项保留、5项纳入”的完整政策体系:一方面农村居民转户后继续保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农村土地权益,并保留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农村中粮直补与土地相结合的各种补贴,为进城农民提供更多、更大选择余地;另一方面,确保转户进城的农村居民能够进入城镇就业、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保障体系,充分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大城市户籍放开的实质是资源配置实现均等化

在推動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有观点认为,大城市户籍如果放开,人们会“一窝蜂”涌入,大城市就业压力会变得更大,环境也会更加恶劣。以北京为例,有研究人员指出,若北京人口持续膨胀,那么南水北调的水量将会被快速增长的人口吞噬。因此有专家指出,对于北京这类大城市,“留京指标”是控制人口总规模的一步棋,与机动车摇号、房产限购出发点相似,即短期内遏制北京市人口不断膨胀的倾向。

记者:一方面户籍制度在进一步放开,另一方面大城市不堪人口重负,面对这样的矛盾,大城市的户籍改革该如何解决这一困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晖:由于北京这类城市已经具备了“垄断性”发展能力,使很多其他地区的人对一线城市产生了特别的“羡慕嫉妒”心理。目前通过户籍限制购车购房等,都带有某种“社会排斥”的倾向,本身不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如果不改变北京这种类似垄断性的城市发展格局,其吸引力只会增加,不会减少。户籍如果开放,那必然加剧这种潮流式人口流动,因为人们进入一线城市是想获得发展机遇和人生机会。所以,从这个层面理解,一线城市户籍的无条件开放,暂时还将存在巨大的压力。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大城市户籍放开的实质是摆脱超经济的约束,使资源配置在各地实现均等化。如果在其他城市也可以同等公共服务待遇,大城市的吸引力将相对下降。退一步,即便没有完全达到这个目标,空气污染、交通拥堵等成本上升,也将削弱大城市吸引力。但最坏的情况是,户籍放开了,而公共资源配置仍高度倾向于北京等大城市,那有可能出现“人口爆炸”。坦率地说,这不能归罪于户籍制度,而要归罪于行政主导的城市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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