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4-07-24

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精选7篇)

1.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篇一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定开展工作,除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权利和义务外,经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如下:

一、审议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方案、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套工程和重大维修工程项目计划。二、三、四、审议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物业服务其他的合法经营和管理活动予以支

持和配合。

五、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其不合法的行为予以制止。

六、按照合理程序与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办理

相关移交手续。

2.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篇二

一、发扬民主精神, 与学生共同制定课堂规则

为什么要发扬民主精神, 和学生一起制定课堂规则呢?这是因为任何规则的执行必须得到执行者的认可, 执行起来阻力才会小一些。 课堂规则也是如此。 过去, 我们总是从课堂教学的角度, 由我们自己制定一些课堂规则, 但这些规则并非是同学们所认同的。 那么, 接下来的遵守过程中, 我们就会发现, 很多同学遵守得不好。 原因就是这些规则是老师你让我们这样做的, 而不是我们自觉自愿这样做的, 我们当然不会做得很好了。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方式, 把课堂规则的制定权还给学生, 让学生集体共同制定班级课堂规则呢? 结果就会大不一样了。 可能很多人可能会有这样或那样的担心, 认为如果把规则的制定权交由学生, 那么学生将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意志制定所谓的规则, 那岂不是要乱套吗? 我们怎么能学生可以制定出一个保证课堂教学顺利进行的规则呢?实际上, 这完全不必担心, 规则制定权交给学生, 不等于教师什么也不用做了, 教师需要在制定课堂规则的过程中给予必要指导, 比如, 我们制定规则的目的要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 保证课堂教学的高效达成。 在这样的总体要求下, 就某些具体的问题交由学生讨论看看怎么做才能服从这一主要目的。

在制定规则时, 我们首先要进行一次民意测验, 看看在课堂教学中大家都喜欢什么样的行为, 不喜欢什么样的行为, 喜欢什么样的授课方式, 不喜欢什么样的授课方式, 喜欢什么样的老师, 不喜欢什么样的老师, 大家都要把自己的想法写出来, 然后大家经过大家的集体讨论, 看看哪些行为、哪些授课方式、什么类型的教师是大家公认比较喜欢的, 同时也是利于课堂教学顺利进行的;哪些行为、哪些授课方式、什么类型的教师是大家公认不喜欢的, 同时也是不利于课堂教学顺利进行的。 在这个基础上, 我们达成了一些共识, 进而形成了一些行为规则, 由大家签字后共同执行。 因为这样的规则是大家集体参与共同制定的, 所以在执行的时候, 大家就会比较自觉自愿地执行, 从而减少了很多执行规则的障碍和麻烦, 使得我们可以腾出足够的时间进行课堂教学。

二、严格执行规则, 与学生共同维护良好课堂秩序

制定了课堂规则, 只是维护良好课堂秩序的前提之一。 我们的课堂秩序到底会怎样? 我们的课堂教学能不能顺利进行?我们的课堂教学效果到底怎样? 还取决于这些课堂规则能不能被我们严格执行下去。 因此, 有了课堂规则, 严格执行下去, 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事情, 否则, 规则将会成为一纸空文, 变得毫无约束力。

规则的执行需要我们恰当使用一些手段, 比如, 鼓励与惩罚, 等等。 对于一些同学执行规则执行得比较好时, 我们要给予及时鼓励, 使得孩子们认识到教师对于规则的强烈认可。 比如, 当我们制定了收作业的规则时, 过去收作业是从最后一名同学开始向前逐个传递, 在这个过程中, 后边的同学们总是会用一些敲打的手段进行提醒, 严重影响了前边的同学。 后来我们和学生共同讨论, 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形出现呢? 于是有人提出可以横向收作业, 课代表最后收集的方法。 这样处于一个横列的同学, 由左手边第一人将作业教给自己右手边的同学, 这位同学将自己的作业放在这位同学的作业的上边, 然后教给自己右手边的同学, 以此类推, 直至都将作业交到最后一个同学手中。 然后由课代表从后往前将作业收齐, 等孩子们及时而快速地完成这一工作时, 我们就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 比如, 告诉大家, 做得真棒, 我为大家点赞, 等等, 这样就会激发孩子们自觉遵守这一课堂规则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如果有人违反了课堂规则, 怎么办呢? 当然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在此, 我们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为了树立规则的权威性, 那么, 我们必须告诉大家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无论是谁, 不管男女, 不管是不是班干部, 只要违反了课堂规则, 就必须接受响应的惩罚。 当然, 课堂规则是我们和同学们共同制定的, 违法规则之后的惩罚措施也需要我们大家集体共同商定, 一般情况下, 我们的惩罚措施以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为前提, 比如罚站、罚跑步等一律不能用。 我们的惩罚要能够被学生心甘情愿地接受才能起到作用。 比如, 当有人违反了课堂规则时, 我们可以罚他替同学们擦黑板, 替同学们收作业, 等等, 让他为同学们进行服务, 这样的惩罚措施不仅能起到惩罚的作用, 还能融洽同学们之间的关系。

三、教师要以身作则, 自觉维护规则的权威性

3.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篇三

关键词:桂林象山区 社区委员会 执行力

社区居民委会是我国政府下设基层部门,它作为政府与群众联系的桥梁在社会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居委会无非是东加长西家短,实则呢?往往在这些看似小事的处理却对社会和谐进步起着重要的作用。2012年7月9日到7月27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在桂林市象山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基层实践,从当代大学生的角度参与并思考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开展。

一、桂林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社区居委会组织工作现状

1、工作时间存在不定性

社区居委会的规定工作时间实则与政府及各事业单位一致,但调查发现,多数社区居委会实行的是排班值班制,即只需每天的轮班负责人准时上下班,而其他工作人员除必要的事务处理外,工作时间相对自由。群众无法掌握不规律的时间,事务得不到办理,在无形中拉低了工作效率。

2、整体工作效率不高

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办公自动化的普及,使用电脑成为必不可挡的趋势,而社区工作人员对于电脑使用的不熟悉,文字录入速度慢,电脑操作不熟悉,系统平台无法登录,这些都是看得到的低效率。

3、工作人员分工不尽合理

社区居委会采取权责到个人的工作分配方式,每个人有自己独立负责的内容,但是对于自己权责范围外的事情采取不过问态度,当办事者询问事务负责人不在时无人解答,得不到办理,导致事情拖沓,因而越积越多。忙的人越忙,无人分担,事务少的人还是那些事务,每个人的工作量差别甚大。

(二)工作执行力较低的原因分析

1、组成人员高龄化,缺乏应用人才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大多数年纪偏高,缺乏现代办公自动化的相关技能。如今电脑成为工作中必需的工具,这对于年龄较大的工作人员来说是一种负担,这样的工作对于原本应该轻车熟路的她们反而成为了新的探索。这样的情况无形中就降低了工作效率,影响了正常工作的进度。

2、工资低,缺乏动力

桂林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月,而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多数是在1000左右,几乎处于桂林工资水平的最下层。较低的工资,和繁杂的工作让他们无法提起努力工作的动力。无法改变的工资现状,无法改变的工作现状,导致了这样的工作形态。

二、社区居委会工作执行力低的影响

(一)对上无法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

政府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人民,作为居委会这样一个最贴近人民的组织,他们肩负的不仅仅是服务于人民的责任,更多的是通过了解民情,进行普查工作,向上反映民愿,使政府作出更多符合人民意愿的决定,出台更多利民惠民的政策,让人民的生活更加美好。普查工作需要接触各种人,收集整理各种资料。大量的工作,没有高效的执行力,无法收集完备的基础资料,上级部门无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直接影响后面一系列工作的开展。

(二)对下无法及时处理问题,影响政府公信力

社区居委会作为我国政府下设的一个最基础的组织,他所代表的就是政府,他的执行力就是政府公信力的一种体现。倘若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群众就会认为政府办事效率低;任何的新政策法规不及时布告,群众错过办事时间或者办事条件不符得不到办理,就会认为政府不负责任。这些小小的地方,都会成为群众不再相信政府的原因,政府的公信力也会在一点点的挑战群众最后的信任。

三、加强社区居委会工作执行力的建议

(一)加强工作人员的新老更替

据调查,政府每年公开招聘选拔的大学生不在少数,而往往他们多数入选后都会被直接分配到街道办事处及以上部门工作。殊不知最需要他们的地方却是基层,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打好基础才能做大事。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完善这方面的用人制度,可以采取逐级进阶制,从最低做起,一步一步往上走。而大学生无疑是提高工作执行力的主力军,他们熟悉电脑,上手快,办事效率将有很大提高。锻炼自我,服务社会,同时也能为如今紧张的大学生就业形势打开一条新的出路。

(二)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

社区居委会的老队伍不能仅仅是依赖新血液的加入而止步不前,学到老活到老,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才是根本方法。社区居委会可以组织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的人员进行开课培训,进行业务熟悉,加大工作执行力,同时这也便于今后更多的资料管理以及新老人员交接班等。

(三)加强群众关系建设

居委会与群众的关系是相互依托的,居委会为民办事,而群众也协助居委会进行各项调查工作,为此加强群众关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居委会可在现有的条件下,举办社区活动、不定期开展座谈会、组织社区文艺团等,加强居民之间的联系,同时也拉近居委会与居民的关系,两者互相了解,互相信任,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双方的互相理解支持,达到最终互惠互利的局面,这是大家所乐见的。

(四)健全激励机制

最基层的无法得到重视,没有好的基础,如何开展下一步。政府不应该本末倒置,重视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分岗计薪制、或者分职称计薪,进行月度或者季度、年度的绩效评比,发动群众参与到评比中,将绩效作为重要的发薪参评依据,奖罚分明,以此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工作,提升效率,同时这也是今后招贤纳士的一个举措。

参考文献:

[1]胡明生.基层党组织建设[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2]齐艳.企业基层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

[3]王瑞永,全鑫.绩效量化考核与薪酬体系设计全案[M].人民邮电出版社,2011.

[4]人民出版社.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M].人民出版社,2010

[5]黎熙元等.社区的转型与重构——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再整合[M].商务印书馆,2011.

[6]朱进.新时期社区工作与管理[M].研究出版,2011

[7]中国社会科學院社会学研究所社区信息化研究中心.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4.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篇四

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财务资源配臵效率,增强全行自我约束、自我平衡能力,规范全行财务支出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我行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总行、总行营业部和各分行。第三条 财务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财审会)是各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的财务事项审查机构,负责对本行重大财务开支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查,为业务发展合理配臵财务资源,有效节约财务开支。

各分行根据本规则的要求设立财审会。

各行财审会对本行行长(主要负责人,下同)负责。财审会会议不得以其他形式会议代替。

第四条 财审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效益性原则。财审会以效益为中心,对重大财务开支事项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对审议通过的财务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节约财务开支,优化财务资源配臵,提高经营效益。

(二)效率性原则。财审会仅对一定范围内重大财务事项进行审议,权限以下的财务事项按照财务授权规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规范性原则。相关条线要按照规范程序和内容报送审议事项,财审会按规范流程进行审议和批复。项目申请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审会决议。

(四)及时性原则。财审会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期,项目较多时可以根据秘书长建议随时召开。财审会会议每期审议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要严格控制补议项目数量。(补议事项是指无法及时召开财审会进行研究的特急事项,如遇此类事项需由行长、财审会主任委员共同签批同意后先行执行,待下次财审会进行补议。)

第五条 下级财审会工作接受上级财审会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 财审会基本职责:依据国家金融法律、财务法规及我行经营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对本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费用投入等财务资源配臵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审议,检查、监督项目的执行,并对执行不力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主要包括:

(一)审议大额财务支出事项: 1.工程项目购建支出;

2.非科技类固定资产项目购臵、租赁、装修改造支出; 3.非科技类无形资产购臵支出; 4.科技投入支出;

5.大额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印刷费、低值易耗品购臵、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审计费、物业管理费、咨询费、其他营业费用、捐赠赞助支出。

(二)审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处臵事项。

(三)审议其他重大财务事项。

(四)检查、监督经财审会审议通过项目的执行。第七条 各行达到财审会审议金额起点的财务事项必须提请本行财审会审议,未经总行批准各行不得擅自提高审议金额起点。

各行可以根据本行实际情况降低项目审议金额起点,但除捐赠赞助支出项目以及需经财审会审议的重要财务事项外,各分行审议项目金额起点原则上不低于3万元。

第八条 各分行超过本行财务授权限额的财务支出项目原则上须经本行财审会审议同意后报请上级行审批。任何单位不得化整为零、随意拆分项目或者隐瞒不报,逃避审查。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九条 财审会由主管或协管财务的副行长和相关条线负责人组成。相关条线包括党委办公室、运营管理条线、科技条线、个人业务条线、资金财务条线、综合条线、监事会办公室、风险管控条线等。各行可根据本行条线设臵的具体情况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财审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财审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本行资金财务条线。

第十条

财审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主管或协管财务的副行长担任;设秘书长一名,由资金财务条线总经理担任。副秘书长一名,由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担任。财审会其他委员由相关条线负责人担任,相关条线可推荐副总经理(副经理)以上人员两名为财审会委员。总行、各分行财审会秘书处设立专职人员一名。

第十一条 各行要建立财审会委员库。委员库由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相关条线财审会委员组成。财审会委员由相关条线推荐,由秘书处报主任委员批准。委员一般应熟悉财务、基建或科技业务,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相关条线财审会委员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及时报经主任委员批准同意。

第三章 报审流程

第十二条 申请条线提请审议的财务事项,由报审条线负责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提出明确的初审依据和意见。报审条线为非资金财务条线的,该项目还须送资金财务条线出具初审意见。

科技类项目由科技条线初审;人力费用类项目由人力资源部初审;会计出纳机具类项目由运营管理或个人金融业务等相关条线初审;宣传、广告类项目由综合管理条线综合管理部初审;安全保卫类项目由综合管理条线保卫部初审;其他项目由资金财务条线初审。

各行可根据条线职能分工情况对报审条线进行适当调整。第十三条 项目报审材料须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统一上报报审条线进行审批,上报电子文档同时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用于存档。纸质文档内容需与电子文档内容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 已提交秘书处但未经审议的项目,如需修改报审材料,申请条线或报审条线应提交书面说明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秘书处申请退回修改。

第十五条 报审条线应及时将拟上会项目提交财审会秘书处,财审会秘书处原则上应将本期财审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内报送的项目纳入下期财审会。秘书处对报审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报请秘书长安排上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提交上会。

第十六条 需提请财审会审议的项目,原则上应按照先审后批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报审材料要求

第十七条 提请财审会审议的项目材料包括以下要件: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

(三)可行性分析报告表。

(四)辖属行项目需提供该行财审会审批意见表。

(五)其他要求报送的文件材料。

第十八条 营业、办公用房购建(租赁、装修)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存量状况和使用情况,项目申请的必要性等。

(二)项目所在单位的整体概况,包括人员、业务量情况,周边经济环境及同业网点布局情况等。

(三)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和效益分析,装修项目需提供近五年装修投入情况。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同业排名情况,主要包括存款、贷款、中间业务收入和账面利润等指标(适用上报总行财审会项目)。

(五)未来三年业务发展和投入产出效果量化分析。

(六)周边可比市价、走势、与出售方(出租方或服务方)的往来关系等因素的分析。

(七)项目预算,包括购建(租赁或装修)的建筑面积、人均建筑面积、单价、预算总额,资金来源及使用安排。

(八)项目的业务功能分区方案。

(九)项目实施方案及投产进度。

(十)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十一)其他情况(如相关图片资料等)。装修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上述内容。第十九条 科技投入项目,包括硬件、软件购臵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包括同类项目存量状况和使用情况,近三年投入情况。

(二)项目投入必要性分析,包括人员、业务量与设备、软件等在项目投入前后的匹配情况。需要进行压力测试的,要提供具体的测试结果。

(三)项目投入合理性分析,包括同类项目的市场价格情况、费用支出标准(依据)等。

(四)项目建设标准,包括购臵数量、预算单价、设备配臵标准、软件性能、使用年限、维护服务标准等。

(五)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投入金额,预计设备存续期内的维护费用,资金来源及使用安排。

(六)项目投入产出效益的预估情况,包括支持业务发展情况,效率提高情况等。

(七)项目实施方案及投产进度。

(八)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九)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 大额费用性支出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一)项目概况。

(二)该笔费用支出标准,包括数量和单价等指标。物业管理费用项目需提供分项支出标准。

(三)该笔费用支出是否在本费用预算之内。

(四)该笔费用支出的必要性。

(五)该笔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分析,包括与同类项目的市场价格对比、支出项目预计产生的效益等。

(六)该笔费用支出的控制措施。

(七)其他相关数据资料。

捐赠赞助支出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上述内容。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处臵项目,包括出售、报废、臵换等导致资产所有权转移或灭失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一)项目总体情况,包括资产来源、价值情况、闲臵情况等。

(二)具体处臵预案,包括处臵原因分析、处臵收入和处臵税费的估算依据、预计处臵损失等。

(三)项目处臵必要性分析,包括不处臵该资产的后续维护成本分析。

(四)实物管理、资产风险、内控合规以及法律事务等相关条线意见。

(五)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其他重大财务事项申请报告的内容,应根据事项的性质、管理要求比照上述内容进行加工、整理、分析。

第五章 会议流程

第二十三条 财审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秘书长参会,其他条线财审会委员根据财审会秘书处通知按时参加会议。如财审会委员不能参加财审会会议,须在会议召开前向主任委员请假并通知财审会秘书处。

第二十四条 总行财审会会议须有7名以上(含)具有项目表决权的委员和1名监事会办公室或风险监控条线稽核部门委员出席方为有效。营业部、各分行财审会会议须有5名以上(含)具有项目表决权的委员和1名风险监控条线稽核部门委员出席方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项目报审条线的财审会委员对本条线提交的审议项目不具有表决权,如该项目的申请条线参加会议,其委员亦不具有表决权。参会的财审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对每个项目均有表决权。

监事会办公室或风险监控条线稽核部门委员列席会议,不参与表决。

秘书长根据审议事项的需要和报审条线的申请,决定有关条线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不具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会议一般程序

(一)秘书长通报议程安排,主任委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报审条线向委员介绍提交审议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初审意见。

(三)秘书长向大会通报财务条线的初审意见、建议。

(四)委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并进行讨论;报审条线回答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必要时秘书长可请申请条线或分支行人员到会进行解释说明,解释说明完毕后应要求其离开会场。

(五)主任委员综合审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表决或确定表决事项及条件。

(六)有表决权委员投票表决。

第二十七条 财审会审议事项采用集体审议,公开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复议”三种。委员认为项目可行、财务资源配臵合理或对主任委员根据讨论结果加以修正而确定的表决意见表示赞成的,投“同意”票;相反,投“不同意”票;委员认为项目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充材料后再行审议表决的,投“复议”票。委员在投“不同意”票时,要列明不同意的理由;在投“复议”票时,要列明复议时需要落实的条件或需要补充的资料。如在表决时来不及说明原因和理由,秘书处应在会后向相关委员征询,并将意见以非记名形式填在审批意见表上。

第二十八条

财审会审议事项实行多数决定制。凡是付诸表决的事项,“同意”票数达到与会有权表决人数三分之二(含)的方为通过;“不同意”票数超过与会有权表决人数三分之一的,即被否决;“同意”票数未达到三分之二(含)但“同意”票数与“复议”票数之和达到与会有权表决人数三分之二(含)的,需进行复议。

第二十九条 对确定复议的财务事项,由主任委员确定复议必须落实的条件或需要补充的材料,相关条线要按照财审会要求及时补足材料。复议仍未通过的项目即被否决。

财审会原则上不得对被否决项目进行再审。

第六章 项目执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主任委员负责签发会议纪要,并根据会议纪要在《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上签署审议意见,《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经行长签署意见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行长有权否决财审会审议同意的财务事项。对财审会审议否决或复议的事项,行长原则上不得审批同意。

第三十二条 财审会审议通过的项目必须按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实施。涉及集中采购的,由集中采购条线按照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在财审会确定的项目和资金预算额度内实施集中采购。

第三十三条 经财审会审议通过的财务事项,执行条线应在收到项目审批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进度要求实施,如项目因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启动实施,应将具体情况书面报送财审会秘书处,由秘书处报经主任委员审批同意后方能暂缓实施。基建项目暂缓期不得超过2年,其他投资项目暂缓期不得超过1年。

第三十四条

若项目执行超过暂缓期或执行内容发生变化、执行金额预计超过审批金额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经财审会审批。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五条 对财审会审议通过的所有项目,申请条线必须在项目执行完成30日内,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并上报报审条线备案,报审条线监督报审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定期上报财审会秘书处。

第三十六条 申请条线必须及时对财审会审议通过的工程项目购建、租赁、装修以及非科技类无形资产购臵等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一)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年2月底前总结该项目在上一内的实际执行金额、未执行金额及未执行原因。

(二)项目结束后报审条线应定期总结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益情况并上报财审会秘书处。

第三十七条 上级单位财审会应对下级单位财审会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

第三十八条

风险管控条线稽核部每年定期对财审会上年审议通过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章 秘书处职责

第三十九条 财审会秘书处是财审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财审会的日常工作,传达财审会决议。

第四十条 财审会秘书处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财审会委员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二)对报审程序的合规性和报审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整理编排拟上会项目。

财审会秘书处对提交财审会材料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程序是否合规;申请材料要件是否齐全,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申请事项说明是否完备等。

(三)以纸质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财审会会议通知。

(四)负责会议期间会议现场维护、会议记录以及相关会议保密工作。

(五)会议结束4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求写明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议定的事项、金额;对财审会审议项目要求逐一填写《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对于不同意或需要复议的项目在《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中注明原因。

(六)将项目审批结果以《项目审批通知书》形式通知报审条线,并抄送有关条线。《项目审批通知书》印章以资金财务条线章代替。

(七)督促报审条线及时填写《项目执行情况表》,对财审会审议通过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及时向财审会汇报。

(八)每年对上一财审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月底前报送上级行财审会。

(九)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

第四十一条 财审会秘书处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条线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九章 责任和纪律

第四十二条 财审会委员、秘书处工作人员、业务主管条线和归口管理条线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弄虚作假。

第四十三条 各申请条线要保证提交审议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各申请条线负责人对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 报审条线(业务主管条线或归口管理条线)要对报请审议的事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提出的审核意见负责。第四十五条 财审会参会委员要恪尽职守,认真审议上会项目,对项目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因特殊原因参会委员离开会场须经主任委员同意。

第四十六条 财审会参会委员、列席会议人员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会议讨论情况、委员表决情况及相关资料严格保密。

第四十七条 违反以上纪律条款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一、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审议项目金额标准

二、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委员信息登记表

三、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查项目报审、审批流程图

四、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申请表

五、项目(或预算)申请报告

六、可行性分析报告表格式样

七、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会议通知格式

八、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会议纪要格式

九、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审批意见表

十、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审批通知书格式

十一、龙江银行财务审查委员会项目执行情况表

5.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篇五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总则

(一)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工作制度,明确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根据《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大安委发[2002]3号)精神,制定本规则。

(二)安委会是xx集团有限公司的非常设机构,不代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指导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一)安委会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主管技术副总经理、主管工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安全监察部、工会、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企业发展部、审计部、技术工程部、党委宣传部、纪委、团委、xx公安局的领导同志组成。

(二)安委会设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委会

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监察部部长担任。

(三)安委会成员部门因机构变动或工作需要变更成员时,需报经安委会主任同意后,由集团公司印发通知。

三、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部署和指导集团公司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

(二)定期分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

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提出事故责

任人的党纪、行政、刑事处理意见建议。

(四)督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下达停产令、恢复生产令。

(五)审议、决定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事项。

四、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系安委会各成员部门,并协调有关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安委会决议和安全

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并向安委会报告。

(三)定期汇总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

势,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意见,并向安委会报告。

(四)协调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有关部门、单

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五)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及重要活动。

(六)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制度

(一)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二)安委会主任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有关成员、有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三)安委会文件由安委会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签发。

六、附则

6.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工作规则 篇六

怀教发„2011‟47号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区教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公开公正、廉洁高效、认真负责的教委,参照•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怀政发[2010]2号),结合区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区教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质量、特色为核心,坚持夯实安全、稳定、健康、环境四项基础工作,坚持创新开放,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正确履行机关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机关、责任机关、和谐机关、创新机关、法治机关和廉洁机关。

—1— 第三条 区教委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四条 区教委由下列人员组成:教委主任、副主任,区教委组成科室(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区教委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第六条 区教委实行教委主任负责制,教委主任领导区教委的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区教委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教委办公会议。区教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教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八条 副主任对主任负责,按照分工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的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对主任安排的工作,要认真研究落实,高质高效地完成。

第九条 区教委主任离京(出差、出访等)期间,委托副主任主持区教委工作。

第十条 区教委工作部门实行教委主管领导负责制,由其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区教委办公室在教委、主管主任领导下,负责处理区教委的日常工作。

区教委各部门在区教委的领导下,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确保区教委工作部署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

—2— 彻落实。

第三章 全面履行工作职能

第十一条 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区教育工作的政策;组织编制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事业,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教育工作;指导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监控工作。

第十二条 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审批、管理国家及社会力量办学中等以下学校的设臵、变更、终止。管理本区初中、高中、职业高中毕业考试及证书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本区教育系统及农村、企业、社区的综合教育改革工作。管理、指导本区各学校德育、体育、美育以及思想政治、纪律法制、健康卫生、劳动技术等专项教育;指导协调各类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工作;根据编制标准提出教育系统各单位编制意见;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主管本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管理本区教育类社会团体。

第十四条 拟订本区筹措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筹管理本级教育基建投资、教育事业经费和城乡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管理本区教育国有资产和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监督教育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 加强学校管理,完善学校保障体系,健全学校

—3— 管理制度,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机关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所属单位安全与稳定。

第十六条 统一规划本区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负责本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区信息技术教育发展工作。

第十七条 根据•怀柔区机构改革方案‣,代管怀柔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十八条 区教委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加强重大决策前期的调查研究,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机关决策相结合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第十九条 凡涉及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类教育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重要资源配臵和社会分配调节、重大建设项目等关系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区教委重要规范性文件,由区教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条 凡提请区教委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涉及相关科室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应事先征求

—4— 学校和直属单位的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一条 区教委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单位负责人、干部教师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各科室、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区教委的各项决策,建立决策信息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机制。区教委办公室要及时跟踪反馈重大决策执行情况。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第二十三条 区教委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十四条 区教委根据本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按照法定程序,适时制定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文件。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区教委所掌握的信息应当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人公开。信息公开应当及时、准确、充分。

第二十六条 区教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北京市的方针政策,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区政府备案。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协调一致。

—5— 区教委办公室要配合法制负责人办理区教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工作,每隔两年组织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第二十八条 区教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并明确新闻发言人,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第二十九条 区教委全体会议和区教委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区教委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

第三十条 凡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区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第三十一条 区教委要依法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办理议案或建议,接受质询询问和检查;接受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向其通报工作,办理建议案和提

—6— 案,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二条 区教委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司法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

第三十三条 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相关行政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四条 区教委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区政府报告。要加强机关信息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重视群众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对行政行为实施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

第三十五条 区教委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区教委领导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第三十六条 区教委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加强廉政建设

第三十七条 区教委要从严执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

—7— 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第三十八条 区教委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第三十九条 区教委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第四十条 区教委实行两委办公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制度。除特殊专项会议之外,一般两委办公会合开。

第四十一条 两委办公会议,由区教委主任、教工委书记、副书记、教育纪工委书记、副主任、督导室主任及另行规定的人员组成,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两委办公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国家、北京市、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定;

(二)研究审议需要向市教委、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以区教委或区教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8—

(四)研究决定和部署区教委的重要工作、需要区委、区政府统筹协调的重大活动;

(五)研究决定区教委各部门、各单位及学校向区教委请示的涉及全区教育的重要事项;

(六)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两委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可以请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后由办公室编发•两委办公会纪要‣,由教委主任签发。

第四十二条 两委碰头会议主要总结上周工作完成情况,通报本周工作安排,一般每周一召开,由教委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办公室编发•本周领导工作安排‣,由教委主任签发。

第四十三条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组成。根据会议内容可请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一般与两委办公会合开)。

第四十四条 机关科长工作会。由区教委主任、教工委书记、副书记、教育纪工委书记、副主任、督导室副主任、教育工会主席、机关各部门主任科长(主任)组成,由主管机关和办公室领导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科长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及分管工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会后由办公室编发•怀柔区教委机关效能‣,刊登各科室月工作总结与安排。由主管机关和办公室领导签发。

第四十五条 机关工作人员大会。由主管机关和办公室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不定期召

—9— 开。其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的文件、会议和领导讲话精神;总结工作落实情况,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机关各项中心工作;加强对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表彰、批评。

第四十六条 行政工作会。教委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各单位行政正职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部署下季度工作重点。对照任务和目标进行重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会后由办公室编发•怀柔区教委各学校和单位季度工作汇编‣,由主管机关和办公室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审核,教委主任签发。

第四十七条 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会。教委主任召集和主持,由教委科级及以上干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专兼职督学、教育助理、教科研中心业务主任、部分民办学校校长参加,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上年度工作,部署本年度工作。

第四十八条 区教委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专项工作和具体问题。区教委专题会议由教委主任或委托主管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第四十九条 两委办公会议议题由教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提前3天提出,报主任审定。以区教委名义召开的全系统干部会议,各部门要提前一周将会议计划(会议名称、内容、参加人员、拟邀请领导名单、会期、地点等)以书面形式报主管主任,主管主任同意后,上两委办公会审批,经办公会统筹协调后方可召开。

第五十条 两委办公会会务工作,由区教委办公室组织承

—10— 办,每次会议均作记录。区教委召开的全区性大型会议,由区教委办公室安排会务工作;区教委各部门以区教委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组织承办。

第五十一条 区教委各部门及各中小学等单位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参加区教委会议。凡因参加市重要会议、活动及本区的重要活动,或因出差、出访、生病、休假等原因不能出席、列席的,应提前请假。两委办公会议组成人员向主任请假,并告知会务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出席或列席会议。两委办公会议的列席人员必须为科室或学校单位行政一把手。会议期间必须关闭通信工具,不得随意离场、早退。

第五十二条 区教工委、教委两委办公会议纪要,由主任签发。

第五十三条 区教委及各部门以区教委名义召开的全系统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各主管领导召开会议要至少提前一天向教委主任请示。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专题(业)会议,要书面请示(包括会议主题、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等),经主管主任同意后报教委主任审批。不得邀请系统内三级班子正职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区教委主任批准。区教委会议要本着精简、实效的原则,严格审批,精心筹备,认真组织,确保质量和效果。

第十章 公文审批制度

第五十四条 区教委办公室是区教委公文处理工作的主管

—11— 部门,区教委各部门、中小学和各单位报送区教委的公文,统一由区教委办公室负责处理和承办。以区教委和区教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由区教委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

第五十五条 报区教委公文的审批。

各部门、中小学及各单位上报区教委文件,应直接报送区教委办公室,统一由区教委办公室按程序报区教委领导审批。除特殊情况领导直接索要的外,不得直接报领导个人。

区教委各科室请求以区教委名义制发的公文,统一由区教委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提出是否发文和以什么规格、文种发文的意见,经主管副主任审核,报教委主任审批。

各部门对区教委要求代拟的公文,非紧急的应当在3日内、紧急的在2日内完成(有具体时限要求的除外);代区教委起草的向市教委及区委、区政府报送执行情况的报告,应当在市、区要求报送期限之前3日完成。

各部门及各中小学等单位报送区教委公文,凡不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北京市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及有关规定的,退回呈报单位。

第五十六条 区教委制发公文的核批。

以区教委或者区教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应当少而精,并注重实效,其内容应当属于关系全区教育教学发展的总体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政策及行政措施,以及其他需要以区教委名义行文的事项,或者需要各中小学等单位执行和周知的重要事项。

以区教委名义下发的或以区教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由区教委办公室主任核转分管副主任审核后,报主任签发;经主任

—12— 和主管副主任同意,办公室主任也可直接签发。

区教委发布的决定和重大行政措施,提请市教委或区委、区政府审批的请示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由主任签署。

以区教委名义向市教委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商洽、报告工作的文件,报主任或委托副主任签发。

经主任签发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牵头组织起草的文件,主管副主任要认真研究,严格审核把关,内容无纰漏后再转签或提交主任。

区教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要严格按照•怀柔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怀政发[2002]18号)执行。

第五十七条 公文阅批。

文秘部门送请领导阅览、批示的文件,领导应当在3日内处理完毕,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做出批示的,一般不超过7日。紧急公文应当随到随办。

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签署明确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则表示同意请示的事项。修改、审批和签发公文,用笔应符合存档要求(不能使用圆珠笔和铅笔)。

第五十八条 以区教委、区教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以及各部门、各中小学等单位制发的公文,需要各单位执行或社会各界周知的事项,应通过多种途径予以公布。

第十一章 内事活动制度

—13— 第五十九条 区教委领导应集中精力研究处理全区教育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问题,减少一般性事务活动。参加内事活动应轻车简从。

第六十条 各部门及各中小学等单位举行的一般性会议和活动(如单位工作总结会、表彰会、代表会、招待会、纪念会、报告会)和纯属礼仪性接待、参观、观摩、剪彩、联欢等内事活动,一般不安排区教委领导出席。重要活动确需安排的,一般只邀请主管领导,并提前一周将活动计划(包括主办单位、规模、邀请领导范围、活动程序、持续时间、有关资料等)报区教委办公室。内宾接待中,凡接待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主管主任均须向教委主任请示报告。

第十二章 外事活动制度

第六十一条 区教委办公室是外事工作的主管部门,区教委领导、区教委所属部门及其负责人外事活动均由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十二条 正处级行政领导出访,须报请主管副区长同意后报主管外事工作的副区长审核,由区长审批;副处级行政领导出访,须报请主管副区长同意后,由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区长审批。

第六十三条 科级干部出访,经主管副主任同意后,报主任审批,再由区教委办公室进行专业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第六十四条 区教委各部门、各中小学和各单位对外友好往来等方面的活动,如需邀请市、区领导出席的,应书面报区教委

—14— 办公室(包括活动内容、参加人员、计划安排、有关材料等),由区教委办公室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三章 督查考核工作制度

第六十五条 区教委及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区委、政府的决定,区教委及各部门要加强对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区教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实施后,区教委主管领导同志对分管部门的工作应进行认真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区教委办公室负责对区教委部署工作的具体督办和向区教委领导反馈。

第六十六条 区教委工作实行督查考核制度。重点考核区教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区教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区教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有关部门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完成情况等。区教委主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区教委各项决策在本系统、本部门的贯彻落实负全责。凡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区教委根据督查考核结果,对政绩突出、群众满意的部门和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质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区教委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区教委的重大决策和各阶段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六十七条 区教委办公室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查反馈工作。对区教委部署的工作办理不认真的退回重办;对不按规定时限反馈或办理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无特殊原

—15— 因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

第六十八条 区教委于年中、年底召开部门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区教委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上半年或本年度工作,部署下半年或下年度工作。区教委各部门每月应对照本部门承担的区教委或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于年中和年底分别向区教委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由区教委向区政府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第十四章 请假报告制度

第六十九条 区教委主任外出,应事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副主任外出,本人应事前向主任报告,经批准后,将外出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等有关事项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向政府办理相关审批及请假手续。

第七十条 区教委各部门及各中小学等单位主要领导离岗外出,应提前向主管副主任、主任请假,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并将外出(包括休闲度假)的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代为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名单报区教委办公室。

第七十一条 各部门及各中小学等单位重大经济、民事、治安案件,重大突发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区教委请示、报告。

第七十二条 区教委承接的区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各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向区教委报告进展情况,区教委各部门要及时归纳汇总,经教委主任同意后,由教委办公室向区政府汇报。

—16— 第七十三条 各部门及各中小学等单位做出的影响单位发展的重大决策要及时向区教委汇报;区教委做出的影响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要及时向区政府汇报。

第十五章 重大事项审批制度

第七十四条 区教委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由主管部门或科室提出申请,经主管主任审批同意后报主任批准。

第七十五条 常规开支要严格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重大开支由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十六条 以区教委名义组织的重大活动,由主管部门提出活动方案和资金预算报主管主任审核后,报主任审批。重大事项提交两委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十七条 各基层单位10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必须向教委请示,并提交教委两委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七十八条 区教委财务科每年年初向“两委”汇报财务预决算和管理运转情况,每季度向主任报告预算内外各项经费收入和支出详细情况。

第十六章 作风和纪律

第七十九条 区教委组成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市、区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区教育工委、区教委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第八十条 区教委组成人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区教委的决

—17— 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区教委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区教育工委、区教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区教委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发表涉及未经区教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区教委主任同意。

第八十一条 区教委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教育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区政府请示报告。

第八十二条 区教委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坚决维护教委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八十三条 区教委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区教委及各部门要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第八十四条 区教委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二○一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工作

规则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9月14日印发

7.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篇七

摘 要 竞技体操项目从开始发展以来就与竞赛规则存在密切的关系,竞赛规则的改变对女子体操的发展方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竞技体操不断制定与自身实际情况相符合的发展战略,希望与竞技体操的变化相适应。本文通过对比分析、文献资料法以及录像观察法等方法,对第43届世锦赛女子团体决赛队伍与全能决赛前8位运动员的成绩进行对比分析。经过对比发现,中国女子竞技体操在未来的训练与发展中应更加注重动作的难度、创新、优美以及稳定性,要想在世界大赛中取得胜利,就必须加强这几个方面的训练。

关键词 新规则 女子竞技体操 发展方向

作为体操的一个重要分支,竞技体操是一项在规定器械上要求完成协调、复杂动作,并与动作的难度、动作的分值以及动作的编排与完成情况一起进行评分的判定。2006年—2012年之间体操在规则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些新规则的出台为体操运用带来了新的发展生机,在新规则的影响下,女子体操的发展方向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带着这样的问题一起进入下面的探讨中。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第43届世锦赛女子团体决赛队伍,全能决赛前8位运动员的成绩。

(二)方法

通过数理统计法、录像观察法以及文献资料法最相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和归纳。

二、结果与分析

对团体来说,其主要是衡量国家整体实力的重要表现形式与标志,同时也是对实际能力的检测方式。而在团体决赛中国队表现的并不好,除整体能力有所下降外,失误也较多。黄秋爽在进行空翻时从杠上掉下,而谭思欣在进行平衡木的侧空翻时从器械上直接掉下来,并在自由体操比赛时出现空翻落地时用手掌来进行撑地,这样连续的失误导致了中国女队直接输给了俄罗斯以及美国队,仅获得了一枚铜牌,而实力一直很好的美国队发挥出色,以179.411的总分获得了金牌,俄罗斯队获得了银牌,相应的罗马尼亚队只是以0.408的实际差值仅仅落后于中国队之后,其和中国队的相应差距均比较小,换句话说,在伦敦的奥运会上罗马尼亚、美国以及俄罗斯均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三、结论

新规则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将动作要求改变为编排要求与连接加分上,对成套动作的编排与成套的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要完成高难动作和新颖的连接外,还需具有较强的个人特色与艺术性,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在大赛中取得胜利。在本次比赛中,中国个人全能运动员只获得了第三名和第五名,与冠军存在一定的分差,除了在难度上我们存在明显的差距外,稳定性方面的问题才是我们需要真正去解决的难题。

四、竞技体操的主要发展趋势

(一)重视难度的发展

竞技体操主要难在动作完成的困难程度以及动作本身的复杂程度,主要体现在动作之间的连接和整套动作的编排上。在竞技体操中,难度在不断的发展,随着新规则的推出,带来了基本技术、竞赛规则、训练方法以及场地器材等方面的变革。在新的竞技体操规则中,原有的动作难度被降低,更加强调整套动作的连接性,在新动作的连接上以及高难度动作上给予加分,所以,女子竞技体操运动员如果想获得更好的成绩,就要在高难度动作上下文章。高难度动作不只表现在动作之间的连接上,这样的动作质量也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新规则为了能够鼓励运动员进行不断的创新,要求在动作编排上要突出新颖与独特,从而促进竞技体操运动的不断发展。

(二)注重发展中的创新

创新是竞争项目共同的特征,对于竞技体操来说,创新就是生命。新规则主要强调高难度动作之间的编排与连接,所以运动员非常重视在这一方面的创新。创造一个高难度的新动作有时候会为运动员开辟一个全新的发展领域。仔细对前几届世界大赛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女子竞技体操发展的重点逐渐转移到了动作之间的连接以及动作的编排上,竞技体操的创新在于将两个动作连接起来,使难度值得到提升,进而使整套动作的起评分得到提升。目前在竞技体操中,已经将很多男子的体操动作加入到女子体操项目中,不仅难度得到了增加,动作之间的编排也存在一定的挑战,这也为女子竞技体操的发展开辟了一条重要的发展道路。

(三)动作表现要优美

运动员要在比赛中充分展示出自己动作的美,使动作的艺术表现力得到提高,这同样也是女子竞技体操的重要发展趋势。竞技体操主要强调动作的高度、速度、幅度等达到高标准,还强调动作姿态的优美,不仅要节奏分明,还要干净利索。当前体操技术已经达到了一种很高的水平,难度发展也达到了人体所承受的一种极限,更多人强调竞技体操应该向优美的方向发展。所以,提高艺术性与欣赏性是趋势,对于竞技体操来说动作优美是拿到高分的关键。

(四)稳定性是动作完成情况的核心

稳定性是竞技体操动作完成情况的主要核心,在新规则的影响下,动作完成的质量要求比以往更高。动作发挥的稳定性是运动员赢得比赛的关键,裁判对运动员动作的稳定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很多比赛中,运动员选择的动作其实难度并不大,只要稳定的发挥出来,就可以拿到高分。

参考文献:

[1] 危琳琳,郑幸红.发展难度与保障稳定性训练理念一体化探讨——以女子竞技体操为例[J].体育科学研究.2011(6).

[2] 李晓通.难度视阈下竞技体操的审美趋向阐析[J].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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