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党纪

2024-10-10

党风党纪(共7篇)

1.党风党纪 篇一

党风党纪党课材料

党的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的地位和作用

1、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组织。中国共产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有机结合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各级组织在整个党的组织体系中,由于属于不同的层次,因而是有不同的、不可互相代替的职责和作用。党支部处在最基层,党的一切任务的完成,都离不开党支部的卓有成效的工作。

2、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人民群众的一部分,党是人民群众的政治领袖,又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完成特定历史任务的工具,党的事业需要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人民群众需要党的正确领导。党是一时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的。

3、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战斗堡垒”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既包括自身强有力的含义,又包括所起作用强有力的含义。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

4、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单位的政治核心。

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保证本单位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支持行政首长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行政首长负责制;三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四是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五是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二)党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1、党支部对党员要经常进行教育。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及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使党员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献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带领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实绩的先进分子。

2、党支部对党员要经常地加强监督。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格新老,都应毫无例外地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支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3、党支部要经常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支部要运用这个武器,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自身的政治灰尘,纠正工作中失误,增进党支部的团结,使党支部充满活力。

4、党支部要经常地整顿纪律。纪律是党的事业胜利的基本条件。党支部要通过纪律教育、纪律检查、执行纪律等工作,提高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批评和惩处违纪行为,表扬遵守纪律的模范,以保证党支部的意志统一和行动一致。

5、党支部要经常地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腐败分子是党内的“害群之马”,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能姑息养奸。为了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还要坚持党员标准,与民主评议、党员鉴定等活动结合,对不合格党员做出妥善处置,或劝退,或除名。

6、党支部要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入党,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7、党支部要经常地发扬正气和抵制歪风。不正之风腐蚀党的肌体,离间党群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对党的危害极大。党支部要下力气在内部造成一种“以正祛邪”的氛围,发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分工及职责

1、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讨论决定。

----检查党支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党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检查党支部决议的实施情况,总结党支部的工作,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定期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和积极性。

2、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级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注意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的意见以及对党员提出组织处理的意见。

----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负责党支部选举中的具体工作。

----负责党员评议鉴定、党员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工作。

3、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组织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出和实施学习计划,负责分配和管理党报、党刊、党员读物。

----根据上级党委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本单位的政治学习,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4、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职责

----了解和掌握党员遵纪守法方面的情况,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负责检查党员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帮助教育。

----受理党员的申诉以及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揭发,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经常向党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支部党风党纪情况。此外,还有党支部青年委员、统战委员职责等。

2.党风党纪 篇二

关键词:朱德,党的建设,纪律,现实意义

朱德同志针对如何克服党内违纪行为,提出了许多独到见解。他的一系列观点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性认识,对于我们在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性,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

一、要充分认识严格党的纪律的重要性

建国初期,由于经过革命取得胜利并得以领导政权,党在非党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党的一言一行对于全国人民的影响很大。鉴于此,朱德指出:“如果有一部分甚至即使是很少数的党员有不好的言行,那就会破坏党的战斗力,降低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因此,坚持铁的纪律,加强党的纪律性,在今天就更有特殊重大的意义。”[1](P280)他又指出:“如果党内没有纪律,或者不坚持执行党内纪律,那我们的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也就无法率领千百万群众去进行胜利的斗争,取得象今天这样巨大规模的胜利。”[1](P279-280)这里,朱德明确指出了严格党纪的重要性和忽视党纪的危害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只有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始终保持自身的先进性,才能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纲领和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执行,才能把党的主张由理想变成现实,从而最终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因此,加强党的纪律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得到贯彻和执行的有力保证,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根本需要。

二、要坚持党内的教育工作同执行纪律相结合

针对党内违纪现象,朱德指出:“要以思想教育为主,同时执行纪律为辅。对于那些党曾告诫在先而仍违反政策和纪律以及违犯了纪律仍拒不改正的党员干部,必须给以应有的纪律处分。”[1](P288)他又说:“党内的教育工作是主要的,必须不断地提高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水平……但对那些犯了错误仍不肯改正的同志,却必须执行纪律。”[1](P289)我们党过去在整风时期,主要是靠党内学习教育,改造主观世界,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很多地方对于思想改造认识不够全面、辩证,过于依赖思想改造,而对于必要的应当严格执行的纪律也不执行了。这是一种片面的、错误的认识。因此,在实际中我们要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党内的教育工作同执行纪律相结合。一方面,对于犯了错误的同志,我们首先要从思想上使其认识到错误,即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注重从思想上进行彻底改造。另一方面,对于一些违反了党纪的同志,则必须根据党的章程和规定,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否则,各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知法犯法行为就会滋生。同时,我们应当注意,坚持党内的教育工作同执行纪律相结合必须以事实为准绳,分清轻重、主辅,不能一实现二者相结合就随意去处分党员干部。

三、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充分发挥舆论作用

朱德同志指出:“发现了问题,一定要即时处理,即时纠正,不要积累起来算总账,以免党员干部的错误愈弄愈大,积重难返,最后把政治生命也葬送了。处理以后,要随时总结经验,在党刊或报纸上公布出来。”[1](P289)总的来讲,我们绝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作风正,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也有个别同志经受不了物质利益的诱惑,恣意妄为。但这些人也不是一下踏入歧途的,他们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我们应不断加强监督,发现了错误苗头要及时警告、处理和纠正,防止出现“小错不纠正、大错纠正晚”的现象。这不仅是对干部本人的成长负责,也是对赋予他们权力的广大人民群众负责。此外,有的人在受过违纪处分后,如果不进行公布,可能会满不在乎,不思悔改。因此,一方面我们要严查、严惩一部分屡教不改,肆意妄为,严重违犯党纪国法的党员干部;另一方面,要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上公布于众,让全党、全社会和全国人民都看到我们党严惩违法乱纪行为,狠刹不正之风的决心和信心,使人民群众都参与到反腐倡廉中来,令腐败分子闻之若惊,悬崖勒马。

四、抓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要依靠群众、多方联动

第一,纪律检查工作要坚持自上而下逐级地、经常地抓,并同发扬党内外的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朱德指出,“这两个方面同时夹攻,错误的思想行为就能暴露出来,犯错误的同志就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教育”。[1](P289)在朱德同志看来,要抓好党的纪律,必须坚持从中央抓起,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从上至下逐级抓起。中央机关和各级领导同志首先要带头坚持党的纪律,经常性地抓好纪律检查工作,进而带动党的各级机关和党员同志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的纪律性。同时,朱德同志指出要发扬党内外的民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其中也蕴含了深刻的党外监督思想,强调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多种监督渠道。

第二,担任纪检工作的同志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团结党员中的积极分子,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奉公守法,以身作则,恪尽职责,严肃党纪。朱德要求党员干部一定要好好地团结党外人士,密切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并要求担任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自己要正派,要奉公守法,以身作则,使自己成为遵守纪律、服从组织、团结群众的模范。”[1](P290)因此,要想把当前的纪律检查工作做好,这首先要求我们每个担任纪律检查工作的同志要奉公守法,一洁身自好,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这样,我们才能认清是非,坚持原则,一旦发现违纪问题,才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检举、纠正。其次,要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必须注意方法。一方面,要根据中央的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建立起自己经常性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团结党员中的积极分子,并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和帮助。

参考文献

3.党风党纪 篇三

关键词:务实清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中图分类号:D261.4

前言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体制不断改革发展,廉政教育工作变得越来越难。廉政是一项实现廉洁从政、清廉为官的目的的教育活动。通过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旨在提升教育对象的廉政意识,从而形成清廉为官的信念,养成廉洁习惯。此外,廉政教育不仅能够改善党性党风党纪,还能有效防范贪污腐败。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既是营造廉政工作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强化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的最佳途径。

1 为民,加强党性

党性的核心就是为人民,是一个执政党的基本属性,也表现了最高、最集中的阶级权力。此外,党性还具有时代特点,它是党历史发展各个时期形成的一种执政风格,是坚持不懈、艰苦奋斗、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等思想的精炼。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的党性核心就是一心为人民服务。首先,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关心基础群众的实际困难,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切实有效的为人民办实事,解决衣食住行方面的困难。例如,在毛主席执政期间,开创了为人民的先河,颁布了土地承包制,开展打地主、分田地的运动,切实有效的改善了农民自力更生的问题。故而人民群众不自觉的向党靠拢,拥护党的纲领,落实党的政策。因此,在新形势下,党组织干部必须经得起社会的考验,多做一些满足了人民的实际需求的实事,从而调动了人民的热情,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发展的进程。

2 务实,端正党风

党风即中国共产党的作风,充分表现了无产阶级性质的世界观,具体包括党内部各个部门、各党员的思想、意识、行为、作风、活动等方面。

党风建设工作在理论知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发展方针。因材施教, 不同的情况做不同的分析,坚持做实事、说实话、做老实人。在中国历史发展期间,共产党走入基层,深入群众,充分了解了群众的思想动态,发现在打地主、分田地运动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不应该没收全部的田地,应该只没收地主的田地;二是,没收走的土地农民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换言之,农民始终没有自己赖以发展的基础;三是,土地不能买卖,最终受益始终是政府。根据以上问题,共产党召开了相关会议,更改了相关制度,例如,没收全部土地划为工农兵会议政府所有,保护了中国农民的利益。此外,农民自己的田能够自己做主,有所有权,并且能够自主买卖,满足了农民的实际生活所需。

这一些土地政策的改变,不仅顺应了革命形势发展的需求,还结合了实际情况,满足了农民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推动了中国革命的迅速发展。

3 清廉,严格党纪

党纪是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用来约束党组织、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的要求。此外,也是作为党内部制定相关基础法规与纪律细则的凭据。

清廉作为党纪的基本要求,在党的建立初期,党之所以能够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与党制定的严明党纪有着必然联系,正是这一纪律保证了党员干部的胜利战果。在这一背景下,党员干部及其他基层党员全部贯彻“一切行动听指挥”的政治纪律,还有“不允许借着党的幌子私自拿人民的一厘一毫”、“打地主得来的钱财全部充公、不得私自占用或截留”等,这些铁一般的纪律贏得了人民群众的欢呼,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度,不自觉向党组织靠拢,坚决拥护党的纲领。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起到带头作用,严格贯彻并落实党的各项政治方针,引导下级党员效仿。另一方面,党组织还应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的监督体系,建立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现阶段,党内还存在一些作风问题亟待解决,随着经济体制的飞速发展,党员干部逐渐形成官僚作风,白白享受先烈们打下的太平盛世,安于享乐,思想道德败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印象。因此,党组织干部与其他基层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党章、党规,树立清廉为官意识,不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坚持为官清廉,切实做到问心无愧。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安排工作有所调整,但对于党发展历史中的优良传统、廉洁行为、廉洁为官的信念必须坚持,并将之永远传承下去。尤其是在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执政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人民群众的重要方针以及发展战略,都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工作的宝贵教育资源,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阶段,为了完成党十八大提出的相关要求,还要仰仗于人民群众的支持,需要凝聚人民群众的心,合力完成奋斗目标。因此,现阶段的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承接历史、继往开来,构建一支党性强、党风廉、党纪严的整支队伍,肩负起中华民族的复兴使命。

参考文献

[1]罗鑫鑫,邢浩. 坚持为民务实清廉 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J]. 上海党史与党建,2013,12:32-33.

[2]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坚强保证——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谈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J]. 中国监察,2012,03:12-23.

4.党性党风党纪学习 篇四

讲话的重点有:纪检部门的职责有教育职责、保护职责、监督职责。通过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示范教育,防止干部重蹈覆辙,对领导干部起到保护作用,通过监督,才能把权力涂上防腐剂。清楚校长的职责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清楚教育中的热点问题,不能给学生有偿补课、兼职办班,严禁体罚学生。要做到政务、校务公开。清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做到廉洁自律。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首先要做到学高为师,身正是范。平时要经常学习和业务有关的知识,更要加强政治学习,理解并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理论、方针、政策,能正确地按照一名教师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言行,树立起教师的优良形象。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教师张丽莉老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她在关键时刻经受住了考验,在灾难到来的时候,用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一曲动人的爱的 篇章。

其次应该做到平等关爱每一个学生。孩子们的智力、爱好、家庭、身体等千差万别,在我们的教育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差异,为的是因材施教,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明确,我们同时面对的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他们都是你的学生,都应该得到你应有的关怀和教导。要对每一个学生都能给予全心全意地关注,尤其在对待后进生、学习困难学生时,更应该有爱心、耐心。

第三要热爱本职工作,不求回报的奉献。教师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育人,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把教育作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放在首位,乐于奉献,为世人做出表率。教师这个职业,不会带来任何物质上的富有,但是在精神上却是充实的、快乐的。因此,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安贫乐教,热爱本职工作。 论财产教师两袖清风,一无所有,但教师却富有,我们拥有无数学生对我们爱的回报。

5.什么是党性党风党纪 篇五

党性

党性,是指一个政党固有的本质特性。政党是把本阶级的利益和思想集中起来又化为行动的政治组织。在为本阶级的利益进行的长期斗争中,高度地集中地发展了本阶级的特性,从而形成政党本身的特性,即党性。所以,党性是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它是工人阶级政党在马列主义指导下,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因此,它又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的集中表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领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这就是我们党所固有的、明显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性,也就是我们党的性质。

党 性 原 则,党为保持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而规定的基本原则。其主要内容是。l、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译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2、以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为目标,并为之奋斗到底;

3、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在党员高度自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铁的纪律;

5、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

6、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承认和改正自已的缺点和错误,勇于并善于同一切错误思想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上述六个方面,从本质上体现了我们党所固有的特征和严格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点。这些党性基本原则,都是不可移易的,如果我们党放弃了这些原则,党就会变质,不再是工人阶级先锋队了。一个共产党员忘记或违背了这些原则就是党性不强或丧失党性的表现。

党风

党风就是政党的作风。党风体现着一个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是一个政党及其党员的党性在行动中的表现。共产党的党风,是党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实践活动中的表现。

党的世界观可以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生活、学习诸方面表现出来,因此,党风就其表现形态来说,可分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学风等方面,而外界对党的性质和党员标准的判断,往往就是通过党的作风来认识和评判的。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了一整套马克思主义的优良作风,其基本内容是: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风以及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等等。

党的三大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中培养起来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1945年4月毛泽东的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总结概括并提出来的。党的三大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对党的三大作风作了详尽而又深刻的论述。三大作风在全党的树立和发扬,保证了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

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就是根据党的性质和宗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确定党的组织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简要地说,就是党内的各种规矩。不同阶级的政党,有不同的纪律。我们党的纪律就其形式来说,既有党的最高纪律党章;有作为党章必要补充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有适用于一定范围的具体制度和规定,如《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凡属专门性和一定范围内的规定,对于与这些规定有关的党员来讲,也是一种纪律。我们党是执政党,党某些纪律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等形式体现的。所以,国家颁布的宪法、法律、法令等,以及各种工作纪律、劳动纪律,也都属于党员所必须遵守的纪律的范围。

纪律的主要内容,党的纪律就其具体内容来说,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等。

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的方面,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的问题,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当前,最主要的是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所确定的各项决策。

组织纪律,其核心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党的基本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还有许多具体规定,如请示报告制度、集体领导制度、党内不允许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等等。

群众纪律,其核心是党组织和党员要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片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更不准凌驾于群众头上作威作福。当前执行党的群众纪律的主要内容,是要解决少数党员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干扰改革开放顺利进行,败坏党的声誉的问题。

6.党风党纪 篇六

五中全会之前,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如约而至。

这两个条例,前者是划上线,提倡高标准;后者是划底线,列负面清单,给出行为准则。

前者只有寥寥8句话,让人想起好记易背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后者的内容则更为丰富,也更具解读价值。

比对新旧两版的《纪律处分条例》,其中的变化极其耐人寻味。调整

新版的《纪律处分条例》,非常长,18000多字,133条规定。旧版的呢?更长,24000多字,178条规定。

变化,不仅仅是删去了四分之一的篇幅。更重要的变化是,新版条例的条理逻辑更加清楚,一些章节几乎是完全重写。

比如,旧版的处分条例,除了总则和附则之外,事无巨细地把党员受处分的情形分成了10类: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新版条例则将处分的情形划成六类: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减少的部分,一是合并,尤其是将原有条例中涉及经济的部分基本都划入廉洁纪律;二是删减,诸如贪污贿赂、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直接涉及违法的,统统删掉。而新版的群众纪律,则是旧版所未有,属于完全的新设章节。

而在“指导思想”上,新版条例中,在我们熟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之外,添加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同时,对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表述,除了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都要遵守维护纪律外,旧版主要突出“严肃处理违纪党员和党组织”;而新版表述则变化为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章节的调整,突出的是具体规定内容的精炼、缩减,把党纪和国法分开,主要规定纪律,涉及法律的删掉,交给司法机关;而这些变化,则是在全面从严治党部署、“注重抓早抓小”的原则下进行的。

政治

为什么要修订党章?新版印发时配发的新闻稿说得很清楚:旧版条例在一些情况下已经不适合新形势的发展了。一些以前没有的情形发生了,要重新规定;现有的一些优秀做法,要固定。

这就是修订处分条例的原因。

比如,对于“警告”和“严重警告”,旧版中,都是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新版则区别开,被警告的是一年,严重警告的则是一年半。这是操作性的变化。

而那些新增加的内容,尤其值得注意。

比如,旧版有一项规定是“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新版则增加了“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内容。

党内拉帮结派的,在旧版“组织秘密集团分裂党”以外,新版专门增加了这样一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执行中央决定”方面,不遵守政治纪律的表现,除了拒不执行、阳奉阴违之外,新版条例专门增加了“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在反腐风暴中出现的“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也列入了新版条例,并且有详细刻画: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等。

而“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同样成为了处分的标准。

有趣的是,“搞迷信活动”,也被列入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之中。

政治之外

政治纪律之外的条例修订,也可以视作是一次“阶段性总结”。

比如,不请示报告的,个人事项申报不如实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或者是虚构学历、擅自取得国外居留许可、擅自办理因私出国证件和港澳通行证、未经批准出入境的,都算作是违反组织纪律。

在廉洁纪律上,以前事无巨细到琐碎地步的什么党员走私啊,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对方、贪污党费、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之类的规定统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被清楚地写进了处分条例的八项规定的内容和中纪委定期通报的事项。这部分的第一部分,就是在规定党员干部为“身边人”谋利的情形;之后,包括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助、公款吃喝、接受宴请娱乐等大家都已经熟悉的内容,都写进去了。

在工作纪律上,以前“失职渎职”的范围被扩大,包括插手国企重组、项目承包出让、矿产开发、经济纠纷、司法活动、打招呼说情等内容都写入了条例,而如果你记忆力不错,会发现这些都是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内容。

更有意思的是完全新创的“群众工作纪律”章节,在这一章中,包括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侵占群众利益等大家尤其反应强烈的情形,也都在内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修改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内容细化,可操作,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说,比如原条例第150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有些不正当性行为可能只是道德问题,不违法,以前太具体反而容易有遗漏,让一些人钻了空子。修改后把软约束变成硬要求。”

另外,以前可以根据这个条例规定制定单项实施规定的,包括各省市区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其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的党委(党组);而在新版中,有这个权利的,只剩下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资料来源:新华网、海外网)

7.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材料 篇七

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牢记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基本观点。第二、掌权就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党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权”只能为人民服务,而不能为所欲为,更不能以权谋私。历史上有的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为配偶子女服务,为亲朋好友服务,严重破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江泽民同志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政风廉洁,从来都是赢得民心,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安定繁荣的重要一环。”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对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第三、权力是否等于权威?现在,少数干部有一种错觉,认为手中有了权力,自然就有了权威。特别是当他感到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帮,甚至一呼百应的时候,更加忘乎所以,久而久之,就摆出一副官架子,高高在上,盛气凌人。这是极其错误的。领导权威大小取决于领导者在被领导者心目中的认可度、接受度。如果群众不认可,不接受,你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也不可能有权威,相反,还会被群众所抛弃。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因此,只要我们一心为民,办事公道,就能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在人民群众中就有威信。

目前,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我们民政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在给我们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脚踏实地、无怨无悔的干实事,坚持严格秉公用权,依法恪守廉政,在工作方式上敢于创新,有所创新;在工作阻力面前敢于碰硬,善于碰硬;在工作标准上事争一流,永争一流,再创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材料三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它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党的纪律从内容上可分为8项,它们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下面,我重点讲一讲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经济纪律这4项。

一、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

党章规定的各项纪律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但最首要、最核心的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的行为规范。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要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坚定不移。

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是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性质、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是遵守和执行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是坚持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关键。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具有自己的政治路线、政治纲领和奋斗目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能各行其是。只有政治纪律严明,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如果政治纪律松弛,党的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等就会失去政治基础,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就必须严明政治纪律。事实证明,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其根本的原因是政治信念发生了动摇、政治行为出现了偏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不仅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也有利于我们党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提高执政水平,巩固执政地位。

同志指出,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王岐山同志强调,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这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加强政治纪律建设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坚定决心。

现在,在一些党员干部头脑中,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意识有所淡化,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因此,必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不断提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重点做到以下几点:

(一)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我们讲政治纪律,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不动摇,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树立全局观念,强化大局意识,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在紧要关头不退缩,不为任何困难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在复杂斗争和突发事件中站稳政治立场,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严明政治纪律更需要过硬的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从总体上了解、把握本单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情况。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断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做好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用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永远心向党、永远跟党走。

(二) 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善于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该批评的批评,该提醒的提醒,防止小过酿成大错。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旗帜鲜明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及时向上级和领导报告,最大限度地减小和消除负面影响。

在监督检查中必须明确,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最基本的要求是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所有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要加大执行政治纪律的力度,对任何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都要按照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对程度较轻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

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党员对政治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前,一些同志头脑中政治纪律意识不强,认为党的经济纪律是硬的,而政治纪律则是软的,触了线也没什么;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或者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随波逐流;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都是党章所不容许的,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规定,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纠正。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形成全党团结一心、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二、着力抓好组织纪律的教育管理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的组织纪律。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是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的问题。

严明组织纪律的要抓住以下几个着力点:

(一)着力强化“四个服从”的意识

增强组织纪律性,党性原则是根本,组织制度、组织管理、组织纪律是重要保障,关键是按照党章规定,坚持“四个服从”,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当前,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一些地方和单位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还相当严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如果不认真解决,任其发展,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每一名党员都要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应忠实履行党员干部一切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与党同心同德,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说真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要切实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维护党组织的决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监督,做到服从组织安排不讲价钱,坚持自我约束毫不放松,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着力抓好党的民主集中制的落实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各级党组织都必须认真执行工作规则,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高低,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或者拒绝组织的调遣和监督,把自己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共产党员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是党组织的一员,个人的进步和取得的工作成绩,都不可能离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要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小团伙。

目前,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充分研究,或是议而不决;有的单位作出应由上级决定的重要决定事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地位被扭曲,把个人当作组织化身,俨然公司老板,以个人意志代替组织意志,在重大问题上实际是个人说了算,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干部组织观念淡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员干部唯利是图,假借所谓组织决策程序、物资集中采购等,巧妙地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这些问题都是因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或者被破坏而产生的,我们要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切实加强组织管理,维护组织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切实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科学论证和民主参与机制,进行真实意义上的科学集体决策,防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说了算。

(三)着力抓好请示报告制度的执行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重要制度,是组织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察党员干部对党是否诚信的重要依据。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党的下级组织要向上级组织及时报告重要情况,党员干部要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时,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

去年5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必须实行事前事后“双报告”制。《规定》实施一年来,我们教育系统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不报告、报告不及时、报告不规范、有事前报告无事后报告等问题。这样的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我们要使请示报告成为一种工作常态,而不是被动地应付。

(四)着力抓好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问责

党的组织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无条件服从。一个时期以来,有的党组织疏于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应当怎样做,缺乏明晰具体的规定,对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各级党组织应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的行为大胆而坚决地查处,坚决启动问责机制,严格对负有管理责任干部的追责机制,将责任追究具体化、程序化,根据情节及危害程度,依纪依法给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纪律处分。

三、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群众纪律

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群众纪律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就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群众纪律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就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严格地执行党的群众纪律,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开展工作的基本出发点,绝不能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犯群众的合法利益。对于群众中出现的对党的一些政策、措施暂时不理解的问题,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地引导和帮助,力戒简单生硬。目前,我们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是执行党的群众纪律的有效载体,各单位要按照相关的部署扎实开展好每一阶段的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最近几年是我市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黄金时期,其终极目的就是要让广大的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的教育,但目前还有一些问题在群众中反响比较大,最近,

市教育局梳理出了群众最厌“三件事”,分别是有偿家教、有偿推销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些问题正是损坏群众利益、破坏党的群众纪律的行为,我们必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解决这些问题。

四、严格执行党的经济纪律

党的经济纪律,也称财经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法规。模范地遵守党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经济纪律,是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党员干部队伍中违反经济纪律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党中央对此做出了一系列加强党的经济纪律的规定,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严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牟利。党的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接受任何名义的酬金或馈赠;不得向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馈赠现金和实物;不得非法转让或倒卖经济合同;不得以工作之便勒索或收取现金和实物等。2、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制度。不许随意改变税种、税率和减免税收;必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反对偷税漏税。3、严禁以试用为名侵占国家物品和集体单位的物品;严禁用公款宴请、旅游和违反规定为领导人个人修建住宅。4、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干部经商办企业;严禁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等等。

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严肃党的经济纪律,对于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反对党内腐败现象,从严治党,端正党风,有着特殊的重要意义。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同时,必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无论哪一个领导班子,哪一个党员干部,违反经济工作纪律,都要追究责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1章列举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共14条,同时,第8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11条)、第9章贪污贿赂行为(14条)、第10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16条)中,有很多也是涉及经济纪律的内容。可见,对于经济纪律的要求是很细致、很严格、很严厉的,很多党员干部犯错误,问题就出在这方面。

近期,我们组织征订了《以来廉政新规定》,这些规定涉及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款送礼、示范带头、干部监管等5个方面,大到楼堂馆所、公务用车,小到贺卡、烟花爆竹,将领导干部的吃、住、用、行等方面全方位地管起来了,《新规定》17项廉政新规犹如一条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新规定》里面很多是党的经济纪律方面的内容,是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知识,各单位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把这本小册子当作手头必备的廉政读物,认真研读,深刻领会,严格遵守,不越雷池,不碰红线,以真正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从而远离“腐败危险区”。

深入学习党章是每一名党员的义务,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是每一名党员的天职。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严明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各单位要强化纪律教育,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宣教月活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际成效,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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