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蚂蚁为题的散文(共10篇)
1.以蚂蚁为题的散文 篇一
1.蚂蚁给我的启示
今天,我到楼下扔垃圾,在垃圾箱旁边发现了一群蚂蚁,它们正津津有味地吃核桃的壳、
蚂蚁的头和身子一样大,它头上有一对触角,而且长了六只脚。蚂蚁被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头、腹、胸。腹部前半部分是棕黄色,后半部是棕褐色。
我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颗糖果,放在离蚂蚁们很远的地方,而我在一旁观察着。突然,一只蚂蚁好像闻到了什么味道,往糖果这方向来,但又回到蚁群里,那只蚂蚁用触角碰了碰其它蚂蚁,似乎在说:“伙伴们,你们仔细闻,远处有一个庞大的实务,我们去品尝品尝吧!”说完,它们就向那颗糖果采取行动了。
吃了一会儿,蚂蚁们就一起把糖果搬回洞里了。
这点让我发现了,蚂蚁的嗅觉很敏锐,什么东西都可以闻到。这时候,我想发明一个嗅觉面具。
首先,把一块木板刻成圆形,再把嗅觉芯片装进去,封起来,接着拉几根导线,如果芯片没用了,可以接上电脑,换掉芯片了。最后把木块两旁挖一个洞,再拿个开关装上去,这样可以打开,关上,很好用。
蚂蚁的嗅觉真敏锐啊!它真是我的好老师。
2.蚂蚁给我的启示
大自然中的一切事物都曾经给过我们很多启示,麦穗在成熟时低着头,那是叫我们要谦虚,不要骄傲;蜘蛛被树枝砸破了网,又继续织起了网,那是告诉我们要坚持不懈的精神。蚂蚁也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
寒假的那一天,我们家举行了一年一度的大扫除,家里就像冷水倒进了热油锅——炸开了锅。爸爸妈妈跑来跑去的打扫房间。唯独我在楼下悠闲的散步,吃零食。
突然,我无意中发现了一只蚂蚁正走向我刚刚掉的一片薯片。我暗暗想到,就你这么小的蚂蚁,竟然还想搬动比自己重的薯片?于是,我驻足不前,蹲下来,仔细地观察这只蚂蚁。我眼睛死死地盯着它,怕漏掉一丁点的细节。只见蚂蚁用触角碰了碰,它好似搬下,便悄悄地走了。“果然不出我所料,你真的搬不动呀。”正当我自言自语说完了,要离开时,一群黑压压的蚂蚁大军一下子包住了薯片,哦!原来蚂蚁是回去搬救兵了呀!我心里暗暗地称赞着,真了不起。不一会儿,黑压压的薯片动了,被蚂蚁轻而易举地搬回了家。真是团结力量大呀!
看着那写蚂蚁,我不经想起了爸爸妈妈大扫除时跑来跑去的场景,连小小的蚂蚁都知道团结力量大,何况我们人类呢?于是,我急匆匆地跑上楼,和爸爸妈妈一起忙开了,大扫除结束了,我看着我那干干净净得连一丁点灰尘都没有的房间,我心理乐开了花。
一棵芽,可以振奋一片荒原;一场雨,可以唤醒一片旱地;一滴水,可以拯救一个生命;一点启示,可以受益一生。
3.蚂蚁给我的启示
最近我在书上看到长颚蚁抢黑蚁的卵,等卵孵化出来就成了长颚蚁的奴隶,替它们收集食物、清理巢穴,照顾幼虫。
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我挖开长颚蚁穴,发现长颚蚁在巢穴中很自在,什么活也不用做,
全让黑蚁帮忙。我想到家里爸爸妈妈很辛苦,我想发明一个全自动机器人,好让爸爸妈妈也歇息一下。
刚看完这本书我就想入非非:现在每个家庭都有一台“姚嘉俊版”全自动机器人这就好了,这种机器人的双眼是扫描仪做成的,它只要向四周看看,用扫描仪往四周扫描一下就知道哪里有活需要它去完成;它们可以帮人们解答问题,帮人们收衣服,帮人们叠被子,帮人们扫地……它还可以做沾水的活:洗衣服等,甚至可以当人们的生活用品:闹钟,它会刚好在闹铃时间叫醒你。它还可以当手电筒,你只要说一声:“开灯!”它就会把手张开,手中间的小灯炮打开,并紧紧的跟在你身边,这样前面的东西就被照到了。
全自动机器人的脚是“风火轮”,“风火轮”装在脚上后就会变的很灵活了,有时还能漂移呢!
这时我才从想像中走回来,要是我以后是个发明家,我一定先发明全自动机器人,来替大家干活,让大家歇歇。
4.蚂蚁给我的启示
冬天的小路上,一片片树叶趴在人行道上,我一边走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它们。忽然,我被一个黑黑的东西吸引住了:黑黑的东西竟然在悄悄地蠕动着。那是什么啊?黑米吗?它怎么会动呢?真是太奇怪了!我凑近些仔细地看了看后,才发现那是一只小蚂蚁。这时,我产生了好奇心,便跟着小蚂蚁一起走到了它的窝边。
在蚂蚁窝边,我发现那里有成百上千只蚂蚁在爬行。我悄悄地观察,发现它们全都忙碌着,要么在四处找食物,要么往窝里搬食物。五六只蚂蚁在齐心协力地搬一个“大食物”,它们“步子协调”,移动“迅速”,仿佛其中一只蚂蚁在喊着“一二一,一二一”的口令。我想逗它们玩,于是把食物从蚂蚁的身上弄到了地上,只见它们马上又把食物扛到了背上。接下来,无论我怎么“使坏”,那些小蚂蚁们都会一丝不苟地把食物拱到自己背上。呵,它们可真是有着一股子“犟劲”啊!顿时,我被小蚂蚁们的这种遇到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打动了。
是的,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情时,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应该轻易放弃,而应该克服困难坚持下去。这,就是小蚂蚁们给我的启示。
5.蚂蚁给我的启示
尽管事情已经发生了很久,但我仍旧记忆犹新,仿佛那件事情就是发生在昨天似的。
那个时候,正值盛夏,蚂蚁们在这个近似天堂的世界中快乐地生存,可是好景不长,在它们的“避风港”——蚁穴旁,我抓住了一只小蚂蚁,装在塑料瓶中,准备回家。就在这千钧一发之时,洞里又钻出几只蚂蚁,在我跟前停住了,张牙舞爪地望着我,要打一场根本不可打赢的战斗。我讥笑它们的微不足道,于是我拾起一根枯木,观赏性地挑逗起它们来。它们被我弄得晕头转向,朝与塑料瓶相反的地方跑去。过了一会,我的注意力完全被它们吸引住了,玩得不亦乐乎,可蚂蚁们钻来钻去,突然消失不见了!我大为惊异,抬头一看,噢,它们又重新回到了蚁穴,钻了进去。我只得懊恼地去找塑料瓶,这才发现,塑料瓶没加盖子,蚂蚁早跑了。
回家回忆了一下,想起了我们三人组实战教练。我们一开始,没有规定,各自为站,有时候还搞“内部分裂”,教练很轻易就能打败我们。可我们后来团结起来,制定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规定。现在,轮到我们打败教练了。
生活中的一切一切,不都是这样吗?大至总统竞选,世界大战;小至孩子们踢足球,打多人电子游戏,不是都是要团结合作,同仇敌忾,才能击败对方吗?小小的蚂蚁靠什么赢了对它们来说是庞然大物的我?是团结友爱。蚂蚁们唤醒了愚钝无知的我,于是我刻下一句话让我永远牢记: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团结永远是最重要的!”
6.蚂蚁给我的启示
在公园的一角,围满了人。在看什么呢?是在看蚂蚁搬西瓜。
一只蚂蚁正站在一块西瓜旁边犯难呢!他一边推,一边想办法,想的脑子都出来了,想的头都大了。只好去向爸爸和朋友们求助。爸爸和朋友们抬不动,搬不动,推不动,只好让妈妈和同伴们来帮忙。大家齐心协力,拉的拉,推的推,背的背,扛的扛。可是,还是没有办法让它移动。它又去叫来兄弟姐妹,祖宗八代来帮忙,大家都用力拉、推、搬、扛、背、举……都没用。最后蚁王、蚁后、王子、王孙……也都来帮忙。它们也各拉各的,各拽各的,还是移不动。
过了一会儿,蚁王发现了一些不对劲,仔细一看,还真的!他连忙说:“大家别慌!一起往一个方向使劲就行了。快!”大家听了连忙往一个方向拉。结果,真的搬动了。原来,这些蚂蚁没往同一方向推。
这件事情让我明白了,不仅人多力量大,而且,还要同心一致。
7.蚂蚁给我的启示
星期五晚上放学回家,我的.肚子有点饿,就从零食柜里拿了一包饼干,在院子里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不小心掉了一些饼干屑在地上。
饼干屑引来了一只寻食的蚂蚁,我把蚂蚁捉起来,放在手心上,仔细观察。我发现蚂蚁有一对触角,六只脚,它小小的,黑黑的,它身体还没有我一截手指那么长,还不到一厘米呢,这么小个子,能够搬动这些饼干屑吗?我带着疑惑蹲在那里仔细观察起蚂蚁搬食来。
我把蚂蚁放回地上,让它去搬那些饼干屑。蚂蚁使了吃奶的力气也搬不动,我在旁边鼓励它,希望它能成功。可没想到,它竟然放弃不干了,丢下事物自顾自就回家了。再在我失望之极,一大群蚂蚁跑了过来,我现在才明白原来蚂蚁是回家搬援兵啦。才过了五分钟左右,地上的饼干屑就被它们搬完了,蚂蚁们真厉害啊!
在惊赞之余,我回想起蚂蚁是“大力士”,于是我把整块饼干放了一块在它们面前,看看它们是怎么搬运的?一只小蚂蚁跑了过来,自己试着搬了一下,可是搬不动。它围着饼干四周转了转,又试试搬动了几下。然后就回去搬来先前那次差不多10倍的兵力。我以为它们会一圈围绕着把整块饼干搬回家。但是我又想错了,它们一来就直接爬上饼干,把饼干切成差不多大小的10块,然后就像先前一样凯旋而归。
今天真是令我打开眼界,蚂蚁不但力大无比,还很善于分工合作。我们人类要是也像它们一样和谐,还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功的呢!
8.蚂蚁给我的启示
今天,我出去找小朋友玩,结果人没找到却在三区的一个小亭子里偶然发现了一场蚂蚁大战。
这场蚂蚁大战是一支红蚂蚁小队挑起的,是黑、红两种蚂蚁的战争。红蚂蚁已经陷入寡不敌众的险境,战场上大约是三只黑蚂蚁对付一只红蚂蚁,红蚂蚁似乎觉得自己很强大,一支红蚂蚁小队就想打败黑蚂蚁大军,但是黑蚂蚁马上证实了红蚂蚁的错误。从《昆虫记》里就可以得知,红蚂蚁确实比黑蚂蚁强大,大约两只黑蚂蚁能和一只红蚂蚁打个平手,三只黑蚂蚁才能制服一只红蚂蚁。黑蚂蚁就是这样做的,以多取胜,两只不够,那就上三只、四只,团结力量大,有的上嘴咬,有的绊住腿,不一会儿,红蚂蚁就被打败,使劲挣开黑蚂蚁的掌控后,一下子逃出了老远。
蚂蚁是很勤劳的,刚打完仗,就见黑蚂蚁出去找食物了。不过5分钟的功夫,蚂蚁们就满载而归。因为经常有小孩子们在这附近边吃东西边玩,所以蚂蚁们才会找到这么多食物,其中最大的是一块儿面包屑,有好几只蚂蚁背着,它们都很吃力,总算到窝了,悲剧发生了,面包屑竟然塞不进窝里。但蚂蚁们没有放弃,它们用强壮的颚费力地将面包屑撕成一块一块的,硬是把食物搬回了家。
在团结、锲而不舍这两点上,我觉得有些人做的反而不如蚂蚁。比如我,因为吃不了苦放弃了多少有用的东西,学得好好地电子琴、围棋都半途而废了,没有坚持,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人们想强大起来,必须有锲而不舍、团结一心的精神,就像一句老话说的:三个臭皮匠还顶一个诸葛亮呢。这就是蚂蚁给我的启示。
2.以简单为题的散文 篇二
社会是个万花筒,有人喜好简单、平凡,有人喜欢离奇、热闹;有人热衷仕途,有人迷于经商……,千姿百态的人和形形色色的事构成了多彩的世界。
我喜欢简单的人、简单的事。
譬如交友,有的人喜欢觥筹交错,游走在复杂的关系网之间,没有不认识的人,没有办不成的事。三教九流的朋友多了,信息自然灵通,可能就多了一条生存发达的路子,无论对忠于仕途者来说,还是对经商者来说,这可能都是一种优势,因为“成功总是眷顾有所准备的人”吗。对于交友,我却始终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朋友不多,但都是挚友。对八面玲珑的人,只有敬仰之份儿,没有深交之意,因自知天生愚钝,胆怯掌控于他人。自己虽不敢称为君子,但也能悟出“君子之交淡如水”的道理,所以我和朋友之间只有简单的友谊,没有复杂的利益。性格使然,这就注定自己与“商业精英”的美称无缘,在单位也成不了什么“中流砥柱”。
对于文字的喜好,我也是偏爱简短或励志或优雅的随笔或散文。读短文带给人的.感觉,犹如饥饿的人享用了一顿快餐,快捷、垫饥。短文更像一剂良药,会对自己的人生指点迷津,能在瞬间使人眼前一亮,使人更清楚脚下的路该怎么走,以更好的把握自己的人生方向。对于长篇,古典名著总是要读的,但在时间上,自己总认为是一种奢侈的享受,并且读完总会使人纠结在繁杂的情节里。尽管曹雪芹喟叹自己的作品为“满纸荒唐言”,他的“辛酸泪”也着实让人心酸,《红楼梦》我只看过一遍,尽管在人物的描写和诗词方面异常美妙,但繁杂悲切的情感着实让人压抑,所以不再去读,一遍足矣!对当代的长篇巨著,我只喜欢看简介,也是很少去欣赏细节描写的,即便看,也是匆匆而过,只恐枉费了作者的一片心机。
正如交友和读书喜好简单,在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我也喜欢简简单单。对于穿衣,不喜奢华,舒适、得体、干净便好;一日三餐,不求山珍海味,时令、新鲜、家常足以;对于居家陈设,力求环保、简单、明了;对于出行,不求虚荣,力求安全、方便、快捷。只因为用简单的性情去做人、看事,所以注定自己没有对世俗的埋怨,也没有情感的种种纠结,因此,到活的逍遥自在。
恰恰相反,现实中,有的人却喜欢情感的纠葛,为生活平添了些许爱恨情仇,亦或或凄或美的爱情故事;有的人喜欢仕途的争强好斗,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出了官场小说的经典素材;有的人喜欢商海的起起伏伏,整日游走于尔虞我诈、或忧或喜的岁月里,要么成功,要么如泥牛入海。无论你喜好什么,如果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思路和规划发展,你的人生则是顺利的、潇洒的、成功的。然而,人在旅途,总有许多因素使你陷入“进亦忧,退亦忧”的艰难境地,让你深深的意识到事情的复杂性,或困顿、或悲哀、或急躁。然而,静心想一想,其实,世上复杂的不是事、不是情,而是你的眼、你的心,或收或放,或搏或击,能决定你如何往下走的不是上帝,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3.以梦想为题的散文 篇三
据老王自个讲,他来襄阳市之前,在他们那个小县城经商,生意相当不错,拥有两间门面的店铺,客户很稳定。可他不似有些人那样,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儿子以后积攒很多的钱,让其坐享其成。老王说,那样做,看起来是为了儿子,其实是在惯养孩子的惰性。所以,他并不在意要把生意做多大,而是渴求能让他家小子走出他们那个繁华、但不是很大的县城,到市区求学,使其能考上好点的大学,为以后的人生路奠定基础。为此,半年前他放弃了在老家那个县城打拼了上10年所取得的经商业绩,来襄阳市买了房子。
把家搬到襄阳市,安顿好儿子上学后,老王就跑到我开店子的这条街的一家酒店打工,一来想体会一下这里的择业环境,熟悉熟悉不曾涉足过的行业行情,为日后再次经商摸摸路数;二来嘛,得有点收入,赚点每日里的生活所需。老王告诉我,买了房后,虽然用去了不少钱,手里多少还是有点积蓄,但不能坐吃山空。对于曾闯过事业的人,一旦闲了下来,是很不习惯的,弄不好还会闲出毛病来。老王说的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所以,他延续以前那种吃苦耐劳的劲头,从当老板到当伙计,放下架子,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月工资不足千元,但仍兢兢业业,毫无怨言,使得他那老板不止一次对别人讲,像老王这样的人,在现如今不好找喽! 儿子读书如何?老王没多少工夫去过问,大半年时间就这样在他的忙忙碌碌中过去了。只知道他那小子每天一大早出门,晚上回家,期间曾被老师喊过几次家长。其中一次是逃课上网吧。老王太忙,都是让他老婆去的。儿子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不知道。老王说,我那孩子以前在县城那会儿,可不是这样的,学习虽然不拔尖,却也在班上前10名。唉--,老王叹了口气后,又说,原先想着让梦更近,如今却是越来越远了。
4.以依恋为题的散文 篇四
昨天下午和梅姐聊了一会,她告诉我她找到乐乐了。在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瞬间,我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是高兴还是失落?我说不清楚。有缘的话早晚都会见面的,不是么?
她告诉我乐乐留给他的印象——孤独,忧虑。乐乐一直是这样的,这也是我一直自责的原因,我改变不了他的性格,也不能让他开心快乐起来。我这个姐姐真的很没有用的。不知道乐乐是怎么看我,但我是这么看我自己的。一个没有能力让弟弟开心快乐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让弟弟尊称为姐姐?如果梅姐真的能让他快乐起来,我甘愿退出姐姐这个称谓。真心的退出,站在外面远远的祝福他快乐,开心。
真的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吧。晚上我梦到了弟弟,梦到他在感觉的绝望中走向了悬崖。被吓醒后我好久都没有再次入睡,真的真的很担心他。今天上午,我在网上等他,可他没有来。电话里他告诉我他在等若桐。我微笑着挂断电话,知道他安然无恙就好,我的要求不多。我和弟弟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如果有缘的话,我们就会在网上见面,如果无缘的话,等多久都是没有缘分。所以我们很少约定好什么时候上网。偶尔会在彼此心情不好时,打给对方电话。如今有梅姐的加入,有更好的人来和他聊天,分担他的烦恼了。我是不是可以放心的离开了呢?
梅姐说她能感觉到他对我很依恋。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但我信每个人都会有依恋的对象。有的是父母,有的是姐妹,也有的是爱人,或是孩子。我也有依恋的对象。那就是我生命中的每一位真情的人。父母和爱人是我现实和精神上的依恋。孩子是我一生不舍的依恋。弟弟是我一生放不下的依恋。梅姐和红妹是我文字中真情的依恋。亲人是我生活中点滴的依恋。还有学生是我课堂上激情的`依恋。依恋的如此之多,依恋的如此清晰,依恋的如此难舍,依恋的如此美丽。依恋的无语,依恋的心痛,依恋的情结,依恋的永恒。
5.以回家为题的散文 篇五
家乡繁华,回忆无穷,一页翻过,家未变,人未变,心变了。
动荡的车厢内,我躺在单人床上。火车呜呜地驶向上海,那个我的家。手里抱着一个很大的包,那是我的全部行李及财产。上身一件白色衬衫配黑色外套。下身是一条淡蓝牛仔裤。本来牛仔裤是深蓝的,但因为长期换洗,褪色了。
“呜呜呜——”五点整,习惯地醒了,扫视一圈车厢内,或许是昨晚的忙碌得到了平息,一身的疲惫得到了释放,只有三三两两的人睁开迷糊的双眼,睡眼惺忪地起了床。
忧伤的旋律在耳边萦绕着,我望向窗外闪过的画面,耸入云霄的高楼大厦,繁华的城市,这一切都没变,但,心变了。
当年,我还是个懵懵懂懂的孩子,只想着那些玩具,游戏,小学了,不太成熟的我,总以为只要感情深,不在一个地方读书又能怎样呢,直到发现发出去的消息,只有我一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我才懂了。回忆不会变,人不会变,但人心会变。那么多年过去了谁还记得曾经那个陪你一起疯,一起闹的闺蜜,即使记起,恐怕也只是草草了事,匆匆带过。
初中,交到了些许朋友,但要是在大街上遇到,也只是擦肩而过,或是形同路人。那一刻,陷得越深了,你就输了,但从一开始或许就不是对的,这个赌局,从一开始就是不该拥有的。可是,谁叫你被人卖了还在为别人数钱呢?谁叫你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谁叫你掉入火坑了,还在哈哈大笑说着,“我真聪明”呢?
没有谁,是那颗心,是那颗不愿承受这一切,从而麻痹自己的心。
高中,学业繁忙,每天都有堆成山的作业,喝水时间都顾不上别说交朋友了。班里的同学只有一两个是以前认识的同班同学。幸运的.我们同校同班,遗憾的是那时我不多与他们交流。高中,在学业的紧逼下,埋在书海中,三年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没有人注意到我,我也清净,就这样,忙忙碌碌着,直到高考。
老天给我关了一扇交际的门,但他给我开了一扇重点大学的窗。
三年,不负众望,考上北大。
离开上海,离开父母,去了北京。
四年大学,四年认识,四年,邂逅了人生中第一次的心动,朋友的催促,逼迫下,我与他,尽管羞涩,但迈开了第一步,第一次的初恋也是第一次的结束,第一次的心痛。
两年感情,没想到在一起了才发现性格是完全不符,一个阔少爷,一个奴隶命。就这样,一只脚还没踏上船只,突然,船就翻了。
泡上一杯浓郁的咖啡,静坐在书房里,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籍,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或许,看书,才是我唯一的宁静。
“呜——”火车发出一鸣长笛声,停下了。
到上海了。
悦耳的女声从火车中传出,提醒着人们火车到站了。
此刻,思绪也被切断,下了火车,眼前晃过几个熟悉的身影,慢慢走去,模糊的脸逐渐清晰,是爸妈和舅舅!
“回来啦。”是啊,大学毕业,我回来了。看着乐呵呵的,年迈的母亲,禁不住鼻子一酸。“你说说,这孩子,还带着这个包,这还是小学的时候,她的朋友送她的呢。”母亲眼光不经意撇到我的包,摇着头无奈地说道。“舅舅给你买的那个爱疯6你带着吗?”舅舅随意一问。“怎么可能,那还是高中两年级时给买的,没坏就不错了,怎么会还带着……”父亲的话还未说完,我掏出了令所有人震惊的那个完好无损的爱疯6。
“咋,咋还带着呢?”没想到他的随意一问,竟真给问出来了。舅舅傻眼了。
“爸,妈,舅舅。这包,这手机都是朋友买的,朋友推荐的。”我说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
“这孩子……”
回了上海,回了家,回到了这个充满着回忆,充满着欢笑,泪水,幸福,苦恼的地方,抚摸着这里的一草一木,感受着这里熟悉的花香味,才终于明白事态无常,人生路漫漫。
6.以散文感悟为题散文 篇六
在图书的海洋中,我最喜欢散文,常常被她那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深深地感染。夜渐深,万籁俱静。这时候,我喜欢坐在桌前打开电脑,点击《天涯在线书库》站,屏幕上立即显现出那些风格独特、题材各异的文学作品,如天上的灿烂群星,将文坛装扮得分外妖娆,令人目不暇接。浏览低吟,在字里行间能读解到心智的深邃,理解生命的本义。瞬间,心里会溢满温馨,快乐的情趣会迅速升华,疲惫的身体得到将息。
每一篇优秀的散文都浓缩了文化大师精美的文字、精妙的语言和精深的思想。每次阅读她,首先是感悟到作者创作散文时的灵性。能感悟到作者以手中的笔指点江山,江山会“如此多娇”;感悟到作者以手中的笔描画石头,石头便会“点石成金”;感悟到作者以手中的笔铺展心绪,心绪便会“慷慨激昂”。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散文的作者,可以把那温馨、愉悦的情感通过电脑键盘、鼠标,自然而然地流泻于屏幕上,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人们心中缓缓流过。那一篇篇散文,该浓墨重彩的地方,尽意渲染,如天边锦缎般的晚霞;该朴素的地方,轻描淡写,似清澈小溪涓涓流淌。朴素有如美女的“淡扫蛾眉”。其鲜活的文气,新颖的语言,巧妙的比喻,迷人的情韵,精采的叠句,智慧的警语,优美的排比,隽永的格言,风趣的谚语,机智的幽默,含蓄的寓意,多种多样艺术技巧的自如运用,是那样的清新隽永,光彩照人。
那一篇篇散文都是潜藏在人世间的美好与沧桑的总合。古今中外、山川草木、花鸟虫鱼、各种人物及自然现象等等,无不是散文撷取的对象。阅读鲁彦的《听潮》一文,就能感悟到作者紧紧抓住海潮的音响和大海景物变化的特征来描述景物,形象地勾画出三幅气象万千、波涛壮阔、气势磅礴的海潮图,构成了大海独特而完整的形象,通过对大海的描绘,抒发了作者对大海伟大力量的赞美之情。
我喜欢散文,是因为她篇幅小、简洁而不简境。她像生活中的海洋,一滴水可见大海,那大海又是辽阔无边的。最典型是杜牧的散文《阿房宫赋》开头写道:“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仅仅十二字,就写出了六国王朝的覆灭。秦始皇统一了天下,把蜀山的树木砍光了,山顶上光秃秃的,就在这里,修建起阿房宫。短短十二个字,写出了这么丰富的历史内容,时空跨度又很大,真可谓“言简意繁”了!
每次阅读散文,能感悟到那一段段文字的微妙和神奇,它能使人有许多转瞬即逝的念头,在作者的笔下幻化成文字,弥漫成一种情调,浸润成一种氛围,镌刻成一种记忆。这种记忆便会成为一种永恒,它是心声的体现,更是心灵的无声倾诉。《背影》这篇散文我最喜欢,已记不清有多少次阅读时都对朱自清描述被父爱这种伟大的力量所感动。上中学时朗读、背诵课文我并不能品味其中深意。如今,身为过来人,散文中描述慈父的形象又一次在我脑海浮现。我父亲虽已去世多年,但这种无私的`父爱,纯洁的情感,早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辉”父母对子女的爱总是无穷尽的。
优秀的散文,都具有“形散而神聚”的特点,认真阅读就会理解有一条贯穿全文的线索,这条线索把一幅幅迥然不同的画面、一个个跨越历史事件和天南海北的风土人情连成整体。如现代作家杨朔写的《荔枝蜜》,开头写作者小时候被蜜蜂蜇过,对蜜蜂总是“不大喜欢”;接着写尝到荔枝蜜后,对蜜蜂“不觉动了情,想去看看”;参观蜂场后,感受到蜜蜂忘我劳动、无私奉献的精神,不觉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多可爱的小生灵啊!”醉最后,“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蜜蜂”。全文紧扣主题,行文波澜壮阔、脉络分明,严谨有序。运用了比喻、拟人、通感等修辞手法的语句,细心品读,那种安谧、恬静、柔和、朦胧之美,让人陶醉其中。
7.以冬季来临为题的散文 篇七
不知何时冬季早已到来,也不知为什么今年的冬天还没有下雪,小寒都早已过去了,的冬季这么单调,让人想要帮它一把,让人想到让它变的`喧华一些.
这个安静的季节,却让我变的好是浮躁,想要做点什么,可是优柔是我的弱点,可是牵挂是我的绊脚。
当然如你所料又是空空说说而已,一事无成。
言语间透有我的不服气
昔日里的怨言让我燃烧
看着
一个个狰狞的面孔
看着
一次次龌龊的行为
想着
我要离开
想着
我要爆发
这是一个没有雪的冬季,但是让我还是冷的一直颤抖,我庆幸冬天的来临,我庆幸寒冷冰封了那一个个狰狞的面孔。我放声大笑,我高呼,冬天请不要离去,请将这龌龊的行为统统冰冻吧。
我不服,不服这个世界,不服这个人间,可是我却不得不折腰求向这个世界。
寒冷印在了身上
没有了感觉
只有寒冷
萧瑟打在了枝头
没有改变
只是单调了
冬季来了
沉睡这的苏醒了
而苏醒了的又开始沉睡
我爱这个冬季
爱它冰封了一切
我恨这个冬季
8.以我与他为题的散文 篇八
生命之轮悠悠转转,穿过佛前镜花水月的许愿,透过眉目间沧桑的流年,终于明白他的存在竟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记事时就以为我与他有着血缘关系,于是天真的以为他就该每天帮我买小笼包,就该每月帮我买汽水,就该每年给我压岁钱......不知从何时起,竟发现存在于我们之间的不是血,而是水.人们不是都说血浓于水‘‘吗?此刻,心莫名的失落,好似悬在屋檐下的水滴,迟迟不肯落下.
现在的我真的有些多愁善感,不禁意间就会对着窗外发呆,想着无关自己的事,有时竟傻笑,不免也会如陈胜一般长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可蓦然回首往事,心中不免一惊,儿时与他拌嘴,会跑到河边哇哇大哭,他在后边却不生气,还乐呵呵地说:会闹的小孩长大后会聪明的.‘‘这就是浓于血的水,儿时还不知血与水的关系,总以为血浓于水,长大后才明白.对于我的闹他会一笑了之,而她却说;怪不得别人说你闹.‘‘从那以后,我3年没有去她家.我和她之间存在的是血吗?为何血却淡于水我于是对血浓于水‘‘产生了怀疑.肯定水浓于血‘‘大概是在他去了一个名为天堂‘‘的地方之后吧!
总以为严肃的他会一直伴着我;总以为每个星期6都能和他一起去天主教;总以为尽管岁月流逝,他永远是毅力不倒的勇士;总以为我能回报他浓于血的水......但初一的那个夜晚,我才发现我的总以为‘‘只是一个梦,一个虚无而又飘渺的梦,一个还是小女孩的梦.当噩梦走入我的人生,他的病情又让已知要坚强的我流下豆大的眼泪.我已不再是天真的女孩,那年14岁的我也有了几分成熟,可在那一刻开始,我又有了女孩的梦--等待着奇迹的出现,将他一进入黄昏的生命得以延续.曾经常因天主教和他吵,我认为是迷信,可他却坚决不让步,此刻我竟希望他的耶稣能够保佑他,让他在我的人生中留下的脚步.从那个星期开始,他就不吃不喝,卧床不起.每次去看他,他总没什么表情,可外婆说他背地里总偷偷的哭.他是个聪明的人,他早已猜到了自己的病,再坚强的人也会对死亡充满恐惧,可他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我心里充满了敬佩,的是苦涩.或许是我错了,他从未对死害怕过,他害怕的只是他死后外婆该怎么办?记忆中的他总是坐在堂屋的后门,望着外面的风景,我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他在想什么,只是现在的我好想看见他还在堂屋的后门.最终我期盼的奇迹还是没有出现.如今,他走了.我清晰地记得他走的那天的情景,我走到他的床边,望着奄奄一息的他,我失声力竭地叫他,可他无情地竟没有再说一句话.还没有吃到他的葡萄,他怎么就走了?
望着经病痛折磨之后消瘦的他,伤心欲绝的我却异常冷静,泪还在不断的`流.我开始回忆我与他的点点滴滴.记忆中的他在天主教穿着白大褂,每次都上台点圣灯,这可是一个十分神圣的工作,我为之而骄傲.他是天主教的元老,听外婆说,以前我们外婆家就住在天主教堂内,他是一个厨师.可记忆中的他是一个从不烧菜的人.在我母亲很小的时候,十年大革命‘‘期间,外公也被抓去了,也许就是因为天主教.童年的暑假,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在外婆家.每天吃晚饭的时候,我们会把一张很长很大的凳子拿到外面吃,凳子上有很多碗,我喝汽水,他们喝酒.吃完饭,外婆洗碗,他想心事,我在大凳子上看星星.(有时他告诉我星座的名称,可我总记不住)现在,我知道了:北极星能给迷失方向的人找到回家的路;南十字星能给在爱情路上迷失情感的找到方向.但我最喜欢的是lucky-star ,据说爱我们的人死后都会去lucky-star 上,只要比一个手势,他们就能知道我们在想他们.他死后,我总觉的他没有走,他在天上看着我.夜深人静时,我总傻傻地对星星说话,因为它会告诉他的.
如今,他走了2年多了,我总试图找到他的踪迹.我会去那老宅,虽然房子早已拆了,但地基总有他的气息;我会去闻橘子的香味,因为那是他亲手种的,买回来时还有一个小橘子呢;我会去站在堂屋后门的土地上,虽然身边只有杂草,但我总想揣测他在想什么;我会去站在竹林里吹风,让风把我和他的回忆在脑海里刻得更深;我会去......虽然我试图挽回,但他最终还是随风而去了.
现在的我总想把我和他的事用几句话表达出来,可还是无能为力,毕竟那区区几个字哪能道尽那深爱?
9.以流年碎影为题的散文 篇九
炎热哗啦一下就把夏季倾泻于阳光之下。于是,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我伫立的河边,水流淙淙,绿杨鸣蝉。如果说童年是长大的乡愁,那么有姥姥相伴的日子便是我当今的乡愁,迷离又挥之不去。
总是梦回家乡的老院。烈日的午后,树影在绿窗纱上唱和风的节奏。我和姥姥在外屋的大床上乘凉。起初并不困倦,感觉睁着眼睛怎么也比合着眼睛舒服,颠来倒去,憋得冒汗,却越来越睡不着。这时要能出去玩该有多好啊。可姥姥肯定不会同意的。她迷着眼好像睡着了,蒲扇却还是照旧扇着,不快不慢。于是,便喊姥姥讲故事。姥姥会讲的故事很多,让她随便讲她一般不会跟上次讲得一样。但讲得比较多的还是挖野菜的王宝钏,女扮男装的.祝英台,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善良的蛇仙白娘子。但我最喜欢听的是“胡子精”的故事,总是不厌其烦地要求姥姥反复讲这个。那好像是一个系列,情节复杂,人形和植物幻化,动物和人相通,善恶分明。想来,那应该是我接触到的最早的童话了。
姥姥不识字,但在当时却是我的“偶像”。只要看到姥姥闲下来纠缠着她讲故事。当时最迷糊的一个问题就是“胡子精”是什么。据姥姥讲的故事看,好像是一种喜欢吃人的恶兽,我问姥姥是不是像聊斋里所讲的那种“狐狸”。姥姥说不是。而是一种老虎,本事极大,能一跃而过黄河。这更让我觉得惊奇。后来慢慢发现,姥姥讲过的故事大都出自戏剧,当时我还记得其中几句半明不白的戏文。只是这“胡子精”却不仅在舞台上我没看到过,就连书里也没有。
许多漫长的午后都在这样的故事里催眠。阳光和影子对比最鲜明的日子也就这样在姥姥的蒲扇里随着遐想慢慢逝去。很快,我踏上了学途,离姥姥日渐遥远。
好像是上了高中之后的某个暑假,我回姥姥家又想起了那些可爱的“小伙伴”。晚饭后,端着小凳坐在院子里要姥姥再给我讲从前的故事。那时姥姥的头发已经有大半变了颜色,牙齿也残缺不全了。说话时因为漏风而需要稍微停顿一下。变化还不止这些,我发现有一些细节已经讲得跟以前不大一样了。帮她改了几处之后,便想,可能是姥姥嫌讲着麻烦故意省略了一些吧?我当时就认定是这样,要不然这故事怎么听起来没有小时候那十足的味道了呢?
“胡子精”终于在我奔波于工作和家庭的琐屑时悄然隐退于我的江湖。只是按照惯常逢年过节的习惯,我每次总是匆匆回去看看姥姥,又匆匆离开。不知道什么时候姥姥的头发已经纯然如银了,嘴里只剩下了牙床,一只眼睛被白内障遮满,仅凭另一只眼的微光或声音判断来人。即使这样,她每天坚持第一个起床打扫庭院,坚持不看医生,坚持洗自己的衣服。
又是端午节了,初六便是姥姥的大寿。前几天晚上梦里筹划给姥姥过生日的事。姥姥已经八十二岁了,而我却好长时间没有陪姥姥好好说过话。这次一定要买好多姥姥喜欢的东西,还要她给我讲“胡子精”,不,我要给她讲,讲她没有听过的故事。可是,姥姥喜欢什么呢?我想着,费力地想,直到醒来,泪水潸然而下。我哪里还有这样的机会?!姥姥连同那些故事再也不会回头看我一眼。
10.以春讯为题的散文 篇十
春色即将降临,大地是一片空白。寒冬在犹豫,寒气在徘徊。寒风亲吻着大地,被潮韵侵润,恋情依依。凄冷的子夜在隐隐作痛,犹似娩婴在腹中躁动!
夜很深,已是夤夜。
天特别的蓝,蓝中透缁,晶莹如墨玉。繁星似宝石般缀满天幕,参星端午于正南。夜静如锁绝,空气中透着润泽的潮气。仰视天穹夜景,情浓神迷,突然一阵犀利的响炮似爆豆般刺破静寂,直上九宵。这,是报春的信息。随即一片噼噼啪啪的爆竹声响,浓重的硝烟弥漫在村落,把春气导入千户万户中,一派春色在小村播撒开来。这寒冷之夜顿时被消融,似乎失去往日的萧瑟之气;尽管在家乡还是隆冬时节,春色冲破襁褓在大年初一的黎明降临,大地一派灿烂!。
爆竹,这古历新年开局的第一响,该是春的降临之信息——春讯吧!
黎明徐徐荡开,清晨的光色异样的暄亮,似水洗一般,空气温润洁静,其丧失的是凌厉,而蕴藉着的是爽利、馥郁、欣欣之意!既是遇上纷纷扬扬的雪花,也同深冬的狂放不羁、呼啸野飙式的肆虐大异,因为这雪带着春讯来的,是报春的春雪!
大自然四时的变化,都在幽微中萌动,春的光临也是有它的先兆。潜含着春气的细风在幽微中缓缓冲破寒风的冷壳,把春色的讯息传递,在大地上默默地散开。它扑向野草,野草在残雪里露出期待的尖儿,眺望四方,似乎在说:春天来了,有点兴奋若狂!它扑向河边的干枯柳枝,柳枝上须臾显出一绺一绺的鹅黄色,染织着春色!它扑向庄田,冻疆了的肥土解冻了,黑黝黝的土地失去以往的坚硬,像发酵的面团,蓬松如蜂巢模样,溢散着春的气息!它扑向山地,那在抖峭中抖动着迎春花枝条上,挂上一串金光闪烁的`花,洋洋自得谄笑着,给大地抹上第一道庄重的黄色,早早地把春色带到人间!它扑向塘坝,群鸭浮游在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清幽细浪,带着春的情韵,击破寒冬干枯的苦涩,把生命的机制打开,春气被唤醒!
春气在萌动,万物苏醒时。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而感知春的来临,最直接最深切的莫过于绯绯细雨了。
正月初六,正是寒凝大地时。冷气咄咄,阴霾密布天穹,霎时,悄无声中细雨纷纷,大地润泽起来,散发着春气!淡淡的轻轻的雾霭飘动在广袤的原野,万物沐浴着温润清冷的雨滴,一时间,那咄咄之气失去了刚劲,让柔细多情的春雨所代替!这时,恰好我走过一家桃园,看到那黝黑的桃枝上爬着晶莹细碎水珠,似乎在尽情的吸吮着这春的甘霖,一扫冬寒带给它的燥气。再细细审度桃枝,那蚕豆大黑黝黝的似美人痣般的芽芽爬满枝头。那颗颗“美人痣”无声无息地把春讯报告!
万物有生命,生命有四时,四时孕育着生生不息的未来!生命送走冬天,又伴随春气复苏。人们常赞美梅花是报春第一枝,我也曾写诗以梅先知春的特性赠友人:“梅凌冬雪先知春,报讯唯汝最超群。”其实梅的品性不在报春,而在一身正气,一身凌寒的骨鲠之气;她让春色染尽了自己,铸造自己火样生命的品性,凌寒怒放的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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