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工程师评定

2024-09-03

重庆市高级工程师评定(精选7篇)

1.重庆市高级工程师评定 篇一

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工程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电力科技进步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工程的专业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评定标准中的“电力工程技术人员”通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发电(含火力、水力、核能及其他新能源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用电、电网技术、电力环保、电力标准化、电力信息技术等电力工程的科学研究(含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科研、试验、技术开发与推广及其技术管理)、规划设计(含规划、勘测、设计及其技术管理)、施工建设(含建筑、安装、调试、施工机械、安全质量监督及其技术管理)和生产运行(含运行、检修、技术改造、修造、安全与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及其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第四条电力工程分为四类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核能、太阳能、地热及其它热能形式发电),水能动力工程专业(可含潮汐能、风能发电),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包括水能利用(含水库)、工程地质、水文泥沙、水工建筑物、水力机械、金属结构、水电厂自动化、水电工程环保、风能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水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包括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器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包括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

第三章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

第五条基本资历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证明。

第六条主要贡献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做出以下贡献之一:

(一)完成国家或地方一项大型或二项及以上中型工程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或调试,通过审查或验收。

(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或重点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有较大的创新性。

(三)完成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大的技术项目(包括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开发、新技术推广等),经验收认定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完成的项目获得一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二项及以上网(省)局级科技进步(成果)奖(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等专项奖等同科技三等奖)。

(五)提出科技建议,被省(部)级有关部门采纳,对科技进步和专业技术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

(六)在生产中,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在设计、施工、设备检修或修造中,能保证质量、缩短工期和节约投资,经实践检验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七条作品成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下列技术报告或论著之一:

(一)独立撰写过二篇及以上本人直接参加的重要工作的正式技术报告。要求立论正确,数据齐全、准确,观点清晰,结构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部)级及以上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在国家批准出版的科技期刊上发表过二篇及以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或技术论文。

(三)作为主要作者,正式出版过一本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

(四)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或教材、技术手册,其中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0000字。

(五)主持网(省)公司级单位委托的制定或修改有关规程、技术规范、导则、规章等的编写工作。

第四章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标准

第八条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九条从事科学研究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试验和研究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的现场调试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二次及以上大型现场试验,解决较复杂的测试技术问题;或主持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科研项目,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或主持较重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承担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分析、测试技术开发项目,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或负责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试验和研究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型试验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二次及以上现场调试试验、模拟试验和监测项目,解决较复杂的试验和测试技术问题;或承担二项及以上水能动力工程设备运行、原型观测的研究和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负责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试验和研究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型试验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主持二项及以上技术难度较高的研究或技术开发和新技术推广,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主持并完成二次及以上大型现场试验、型式试验、原型试验,提出试验方案,解决复杂的测试技术问题;或承担国家或省(部)经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其中关键技术问题;或负责科学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的试验,计算分析和研究及开发的技术路线,能独立编写较重大科技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或能制定较大型试验技术方案。

2.担任课题负责人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主持复杂的、技术难度高的应用软件开发,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或主持大型电力系统控制设备配置的研究和调试,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主持二项及以上不同类型、技术难度较高、具有较重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参加二次及以上大型现场试验,提出试验方案,解决复杂的测试技术问题;或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并解决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或负责科学试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第十条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软件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本专业主要设计人。

2.负责过二个及以上大、中型发电厂本专业的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工作,负责、或独立编写过本专业设计文件、技术报告(专题报告);或负责过大、中型发电厂施工图四个及以上主要卷册的设计工作;或主持过与设计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或主持、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担任过三项及以上专业技术规定的全面的审查工作。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计算方法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本专业主要设计人。

2.负责过二个及以上大、中型水力发电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负责或独立编写过本专业设计文件、专题报告;或负责完成过本专业三个及以上主要部分的施工图的设计工作,担任过工地设计代表;或做为负责人,编写过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完成的各项产品质量优良,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便于施工,并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软件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2.负责过二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变电工程或用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工作,并负责编写技术报告或设计说明书;或主持过与设计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完成的设计成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能便于施工、并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应领域的设计规程、设计计算方法和技术经济政策,担任过规划设计的专业技术负责人。

2.负责过二项及以上大中型发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电网规划设计、电网自动化系统设计、电力系统通信及远动工程设计,并负责编写技术报告或设计说明书;主持过与设计技术密切相关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全面工作;完成的设计成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能便于施工、并满足安全经济运行的需要。

第十一条从事施工建设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热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进度满足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水能动力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和大型施工机械性能,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准则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大、中型发电厂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某一项系统的全过程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知识,熟练掌握所从事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法,以及施工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一项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或四项配电线路、用户供电工程的系统调试或施工技术工作,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的基础知识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导则、质量标准,具备担任中型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能力。

2.主持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完成二项较复杂的继电保护、自动装置、通信工程的安装调试或技术工作,在建筑、安装调试中,质量达到标准,技术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满足安全和进度要求;或主持编写本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或调试方案,解决过较高难度的技术问题。

第十二条从事生产运行的工程技术人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各专业的两项条件:

(一)热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系统的设备、系统的运行状态或工作条件,或设备金属材料的各种特性,并能提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了解国内外热能动力装置新技术、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

2.具有独立组织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能主持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计划和重大操作方案,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达到安全、稳定、文明、经济运行和质量标准;或主持过三次(或三台、三个)及以上发电机组主附设备的大修和更改工程的全过程;或主持过重大更改工程方案的制定;或具有四年及以上主持本专业运行工作实践,并编制生产、调度、经济运行方案的经历。

(二)水能动力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系统的设备或水工建(构)筑物结构、系统的运行状态或工作条件,或设备金属材料的各种特性,并能提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了解国内外水能动力装置和水工建(构)筑物新技术、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

2.具有独立组织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能主持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计划和重大操作方案,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达到安全、稳定、文明、经济运行和质量标准;或主持过三次(或三台、三个)及以上发电机组主附设备的大修和更改工程或水工建(构)筑物主体建筑的监测和维护工作的全过程;或主持过重大更改工程方案的制定;或具有四年及以上主持本专业运行工作实践,并编制生产、调度、经济运行方案的经历。

(三)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1.熟练掌握输、变、配、用电设备或输电线路性能,具有全面、丰富的用电管理经验,了解国内外先进的输、变、配、用电工程。

2.组织或主持供电网络发展、改造规划及方案,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提高供电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或负责组织或主持二台及以上发电机组或输、变、配电及用户供电系统等设备的大修或更改工程的全过程,编制大小修或更改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及方案;具有主持或独立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保证发电、输、变、配电设备可靠工作,发供用电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四)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性能、设备原理、运行状态及校验原理,并能提出其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了解国内外大电网运行中的新技术、出现的新问题及解决办法。

2.具有独立组织分析和处理重大事故和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主持或指导编制和审查电网运行方式、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工作,能够对电网的安全经济运行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以及对电网安全稳定进行全面分析;或能够制定合理的电网运行方式,并能指导组织生产、检修、施工或修造,提高线路或设备的运行率;或全面主持整定计算工作,审查保护方案,并能正确、灵活地处理计算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或针对自动化及通信设备在设计、制造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并组织工程实施和设备检修;或负责编制规程,制定重大技术方案和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技术,消除设备重大缺陷,提高系统或设备运行可靠性,保证电力系统优质、安全、经济运行。

第五章评审委员会评审标准

第十三条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曾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或大中型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组织过重要的生产运行工作,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解决过较复杂的技术难题;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经济分析、综合、判断和总结的能力,或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三)能承担或主持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本专业的理论与技术报告、专题报告;

(四)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技术工作有创新,或在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

(五)能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本专业的技术文件审查、技术成果鉴定和验收等工作;

(六)能组织、指导中级技术人员的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评定标准中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相应标准必需同时达到,方具备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资格。

第十五条本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大、中、小型等级,参照如下标准执行:

(一)发电厂

1.大型:300MW及以上机组(大型≥300MW)

2.中型:100~300MW机组(300MW>中型>100MW)

3.小型:100MW及以下机组(小型≤100MW)

(二)变压等级

1.大型:220kV以上(大型>220kV)

2.中型:220kV(中型=220kV)

3.小型:110kV及以下(小型≤110kV)

(三)企业规模

1.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及以上单位(大型≥省公司等同级单位)

2.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中型=地区等同级单位)

3.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小型=县级等同级单位)

第十六条本评定标准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第十七条本评定标准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负责解释。

2.重庆市高级工程师评定 篇二

重庆市江北区工程师协会为更好地发挥学科众多、知识密集、人才荟萃、联系面广的优势, 进一步做好2014年的各项工作, 早在年前就组织召开了协会第五次理事会议, 提出搞好协会建设、启动非公职评、开展争创活动、狠抓信息宣传、服务企业发展五大举措, 促进协会今年的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举措一:搞好协会建设。加强专委会建设, 增强协会活力。协会要为各专委会搭建开展各种活动平台, 组织各专委会积极开展学术交流、项目讨论、科技调研、培训考察、人才评价等各种活动, 协助支持专家研究解决重大科技攻关难题, 通过活动载体来增强协会活力。改善会员结构, 加强队伍建设。协会应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委会上提出的建立“五大功能区”宏伟蓝图, 江北区提出的要争当“都市功能核心区”新目标, 结合协会自身发展实际, 进一步完善会员结构, 积极慎重吸纳一些在职在位的行业科技专家、精英人才和发展潜力较好的单位团体、公司企业入会, 通过搞好协会建设, 增强协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 更好地为政府、为社会、为企业、为会员服好务, 促进协会健康发展。

3.重庆市高级工程师评定 篇三

此次全国选拔赛共有来自全国22个省市的汽车技术项目22名选手和美发项目24名选手前来参赛。按要求,该届选手年龄须在21周岁以下,两个比赛项目的技术文件均根据世界技能大赛的标准制定。在两天的比赛时间里,汽车技术项目进行了发动机机械维修、发动机管理系统、汽车电气电子3个比赛模块,美发项目进行了男士古典、女士创意技术日装发型、男士烫发及胡须设计、新娘长发向上造型4个比赛模块。

在汽车技术的比赛赛场,每个赛项两个小时的比赛时间对选手来说并不宽裕。赛场上,选手们忙中有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各项操作。该项目裁判长重庆长安汽车研究总院总工程师郭七一介绍说,世界技能大赛比较注重选手的技术规范,因此全国选拔赛上的每个项目都设置了70到100个评分点,选手要想得分,必须一步步依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比如在修理发动机时,螺栓的转度和每个零件的修理顺序,都有一定的要求。

而同时进行的美发项目也有相应的标准要求,今年全国选拔赛较42届的选拔赛有所不同,本次比赛将考核项目增加到了4个,要求选手在11个小时45分钟内,完成4种发型,涉及剪、吹、烫、染、盘等技术。

和汽车技术项目不同的是,在真正的世赛赛场,对于极具视觉冲击力的美发项目来说,其比分很大一部分是主观分,“判断一个发型是否好看,没有唯一的特定标准。”据项目裁判长杭州市英美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吉正龙说,“因为每个人的审美标准不一样,我们在训练选手时就格外注重培养他们的创意思维。”吉正龙指着旁边正在修剪男士古典发型的操作选手说:“每个人的脸型、发质、发量都各不相同,即便同一个发型,剪出来的效果也有差异。但总体来说,得看发型师的修剪技术、发型轮廓、造型效果等。”

通过这次全国选拔赛,从汽车技术项目获胜代表队的情况来看,要取得比较好的成绩需要选手同时具备三方面的能力:一是机械拆装、测量和装配的操作要规范,要有诊断的逻辑思维;二是对比赛的规则要充分了解,熟悉比赛所用的车型和机型;三是基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打牢打实。而对美发项目的选手来说,取胜的关键除了剪、吹、烫、染、盘等基本技术外,也包括对世赛的了解和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4.重庆市高级工程师评定 篇四

农机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评定申报评审条件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农业机械化(包括农机制造、农机推广、农机维修、农机鉴定、农机监理等)和农村新能源的工程技术人员。学历、资历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外语、计算机

1、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研究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市以上重点科研项目的科技攻关、研究开发的全过程,完成任务较好或得到实际应用。

2、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本行业较高难度、较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二项以上,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推广应用和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从事设计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担任一项大型工程项目设计的负责人或二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设计的分项负责人。

2、曾担任三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

3、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省(部)级工程专业方面行业规划或老企业改造规划的编制并被采纳及有关技术经济评价的项目得到同行专家认可(一项以上)。

(三)从事生产、技术引进、开发、推广、管理和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生产、技术管理或新产品、新工艺设计中,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生产、管理技术问题,或解决疑难技术问题二项以上,或曾负责消化、吸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

2、曾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改造、新技术引进、开发与推广项目或省(部)级组织推广的先进技术项目二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

3、曾作为主要起草人制定本区域、本行业、本企业的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或技术管理文件(工艺文件、检验规程、科研报告、项目建议书、企业标准等)二项以上,实施效果良好。

4、曾作为主要起草人,承担国家或行业或省地方标准的制(修)工作。

5、主持或主要参与拟定市级以上行业管理政策、法规或业务规范,且实施效果好;或负责组织实施,成效突出。

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三等成果奖二项的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内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本专业某一生产、技术管理方面做出过突出成绩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如新产品设计,或改进现有工艺流程,或选用新设备,或对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环保,或开发新产品、新品种,扩大应用新领域等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得到市以上相关方面鉴定认可。

3、在设计、施工或在设备的使用维修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贡献者,并得到市以上相关方面鉴定认可。

4、消化、吸收引进新技术,创新发展或使之适应当地条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并得到市以上相关方面鉴定认可。

5、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及骨干,在组织施工、科学管理方法,推动ISO9000、14000系列认证,争创名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6、在行业技术业务管理中有创新,取得明显的技术、经济或社会效益,并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7、获得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要),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4、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破格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被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

3、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两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

4、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附则

(一)主持人:是指承担科研、科技成果推广或工程项目任务,从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全面管理到项目结束,在总结、鉴定、验收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地组织、指导的第一负责人。

(二)参与主持和主要参加者:参与主持是指科技、工程项目进行中作为主持人的助手,参与总体设计方案的制定到项目结束全过程,协助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或负责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主要参加者是指科技、工程项目中,在主持人的领导下参与项目全过程或某一重要组成部分的工作,亦称项目执行人、主研人员或骨干人员,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三)主要完成者:是指对某项科技、工程、技术成果做出某方面重要贡献的人员。

5.高级职称评定 篇五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1)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三、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含)以上.2、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类工作5年(含)以上。

3、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含)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对1970年前大学专科毕业,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达到《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任职条件的,可参照1970年至1976年入学的大学普通班毕业生申报条件执行。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对于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调入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未经本市确认,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确认程序及有关事项按杭人专„2009‟231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8号)精神对持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并在我省自主创业或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考核要求

任期(至少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五、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报刊上,至少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城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主持国营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六、外语要求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须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考试合格成绩,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2年内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时有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可免于参加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3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6、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7、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8、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9、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0、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2、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或B级合格证书(不包括省划合格成绩单),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七、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一)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如已考出3个模块,加考1个模块即可)。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博士学位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转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8、在抗震救灾中立功授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评审当年12月31日。

附件:2

各单位报送材料具体时间

为做好申报评审材料的接收、审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评审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现将今年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明确如下,请有关单位提前部署,提早安排,务必在以下时间内把评审材料送交市建委职改办: 1、8月18日:建委各直属单位; 2、8月19~20日:市直各有关单位(含市人才中心); 3、8月23~24日: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滨江区; 4、8月25~26日:余杭区、萧山区、临安市、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

附件:3

具体申报材料和装订要求

一、各市直单位,各区、县(市)需报送材料

1、市直单位,区、县(市)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开具的评审委托书1份。

2、《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花名册》1份,内容应与《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电子版本填写的信息一致,按Excel电子报表版本打印,同时附送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hzsjwzgb@163.com)。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

评审材料要做到正确、整齐,一次报齐,材料袋外面须贴上填写好的《评审材料清单》。所有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填写,自行更改表式的一律作退回处理。

(一)以下材料装订成2~3册,每册分别编制装订目录清单,附在材料前面。装订时统一使用A4纸规格。

1、第一册内容及装订顺序(1)评审材料清单1份。

(2)《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最高学历为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必须提供与评审材料中相对应的每份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才能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5)聘任书或聘约文件(企业可提供劳动合同代替,但需注明专业技术岗位)1套(任期内连续)。

(6)参加各类继续教育(专业培训、执业资格考试等)的证明材料。

(7)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和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如符合免试或外语不作为必要条件的,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经单位和县(市)区、市直部门审核盖章,各1式3份(1份装订进第一册内,另2份和附相关证明材料1份不要装订);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必须经所在乡镇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定并盖章。

(8)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程经历1份,需加盖公章。(9)最近3年的考核登记表或任期考核登记表1套。(10)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打印稿)。

2、第二册内容及装订顺序(1)本册材料目录清单1份。

(2)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

(3)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1套,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复印封面、刊号、目录和文章(其中论文代表作1式2份,1份装订进第二册内,另1份不要装订)。

(4)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复印件)1套。

如第二册材料多,可按顺序分装为第二册(一)、第二册(二)等。

3、第三册内容及装订顺序

(1)破格申报对象提交《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一式3份(一份装订进第三册内,另2份不要装订)。

(2)破格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1套。(3)调入人员提交《调入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表》。机关分流人员、留学归国人员、援外援疆援川支边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均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3)《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30份,统一使用A3规格纸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 hzsjwzgb@163.com。

(4)论文代表作1篇(复印件,封面注明申报人姓名)。(5)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表一式2份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套。(6)破格审批表一式2份。

材料均装入档案袋(盒)内。外语、计算机证书原件均装入专门的资料袋内,外贴清单。

三、填写注意事项

《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花名册》和《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必须严格按规定填写,清楚、详细。《综合表》两页之间不要装订,在左上角用胶水粘连。

1、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在资格证书制作系统中用于身份的识别字段,请务必准确填写。如号码中有“X”的,一律大写。

2、工作单位:务必用全称,要完整准确,与单位图章一致。

3、单位性质栏:统一按下列分类填写:“社会公益类事业”、“监督管理类事业”、“中介服务类事业”、“生产经营类事业”、“国 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其它类企业”。尽可能不要填其它类,如确要填其他类,需在备注栏说明情况。

4、从事专业栏: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所从事的专业,制作资格证书时要打印在证书上“专业名称”栏内,应完整准确填写,字数一般填4个字,最多不超过8个字。

5、学历:最高学历为后学历的,请写明前学历,即参加工作时的学历及专业,有多个学历的,应依次填写完整。

6、“出生年月”、“取得时间”、“聘任时间”等栏目,时间填写格式统一填××××年××月,如2006年06月。

7、专业工作年限:是指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年限,须填写实足年限。

8、“现专业资格”是指已有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如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现聘任专业职务”是指专业技术职务,如工程师,非行政职务。

9、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填合格、省线合格、年龄免试、专业免试、援外免试、援疆免试、援川免试、转评免试、乡企免试、不作要求等。

10、单位考核情况:指任期内考核情况,需逐年填写近三年考核结果。

6.工程师评定条件 篇六

条件

1.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

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

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

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

级)。

7.高级职称评定办法 篇七

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工作,促进土建工程专业技术 人才评价更加科学、规范,建立公正、公开、透明的评价机制,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土建工程专业职称改革工 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已试行一年的《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湘职改办„2009‟1号)进行 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印发你们,再试行一年,请组 织本地、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按照要求准备土建工 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材料。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为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机制,根据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土建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从事土建工程专业的科研、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工程管理、工程监测、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督、设备管理、工程咨询等企、事业单位中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任现职以来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现岗位职责;

3.任工程师以来近5年年度及任期考核结论均在合格及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省职称外语考试的有关规定;

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省申报职称的有关规定; 6.业务考试合格; 7.继续教育符合要求;

8.土建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5年以上;土建类大学专科学历,长期 在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或非公企业工作,取得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该职务7年以上。

二、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知识及工作 能力要求

(一)专业知识要求:

1.熟练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对本专 业某一领域的理论或技术能进行研究、实践。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熟 悉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和管理知识。

3.熟悉本专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其相应编制依据,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依 据;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进行研究、设计、施工、管理等 工作。

(二)运用能力要求:

1.具有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 踪本专业科技发展的能力;

2.具有运用本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技术问题和指导 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 问题的能力;

4.具有对本专业技术成果进行初步审查、鉴定和验收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总结和管理能力。

三、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工作成果及业绩基本要求

(一)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4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6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的设计、科研等工作,并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1 6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工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工法1 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二)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安装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担任过2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4项及以上中型项目施工、安装等工作,并参与项目的全过程;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 6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施工、安装工作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或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国家级工法2项及以上或省级工法4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工法1 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三)从事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建设工程管理、监理、工程检测鉴定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过6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8项及以上中型项目质量监督等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主持完成12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督工作,且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2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承担过4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6项及以上中型项目监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1 6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监理工作,且有过参与大、中型项目监理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工程师承担过6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8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并参加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8项及以上大型项目或1 2项及以上中型项目工程检测鉴定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 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四)从事市政(规划)给水排水等科研、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3项及以土大型工程项目或者”6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及以上环境卫生及工业给水与工业废水处理的工作。作为主要完成人主持完成一百万人口以上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2项以上,或者主持完成五十万人口以上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4项以上,或者主持完成二十万人口以上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给水排水总体规划设计6项以上;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等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 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五)从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消防工程科研、设计、施工等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过6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1 2项及以上中型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并参加有关的项目建设;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3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中推广应用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 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六)从事供热工程、空气调节与建筑环境工程、采暖、制冷等科研、设计、施工、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6项及以上大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或12项及以上中型民用和工业建筑工程项目的供热、燃气、空气调节和人工环境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等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2项及以上国家重点工程或3项及以上省级重点工程本专业的工作;长期直接负责本专业的大、中

型设备、系统运行管理,提出了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运行方案或技改措施3项及以上,节能效果显著,并在省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相关成果论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 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七)从事区域、城市、村镇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4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设计8项及以上;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设计24项及以上,且有过参加城乡规划大、中级项目设计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与编制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市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6项及以上。(八)担任风景园林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应用和科研工作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大型项目4项及以上或中型项目8项及以上;或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小型项目24项及以上,且有参加大、中型项目的经历;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园林造景工程在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上获得金奖以上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园林绿化工程金奖2次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本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九)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咨询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6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1 2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或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或者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1 2项及以上大型工程或1 6项及以上中型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2.作为主要参与人主持编制完成具有运用推广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1项及以上,并推广具有较高水平和使用价值的工程造价管理软件2项及以上(开发和推广的软件必须为经省级及以上单位专项立项的软件);

3.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编制1 2项及以上。

(十)从事建筑设计和研究、建筑技术咨询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4项及以上大型工程项目或者6项及以上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等工作;或者作为专业负责人完成12项及以上小型项目的设计,并有参与大、中型项目的设计工作经历;或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6个大、中型项目建筑方案编制工作,且方案中标;

2.作为主要编制人参加编制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6项及以上;

3.作为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12项及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重点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参加完成过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及以上,或市级科研项目6项及以上。

四、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论文、著作要求(一)论文、著作可以为下列任一种形式:

1.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且与本人工作业绩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且字数不少于1500字;

2.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其中一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学(协)会年度论文评审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的论文,且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发表;

3.如没有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可提供一篇能反映本人所取得的某项工作业绩、从事过的某个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分析研究文章(不同于述职报告),且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论文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成果、业绩、专业密切相关。

(三)论文主要审核要素包含:规范性、针对性(主要指针对本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实用性、难易性、创新性等。

五、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的要求 述职报告作为评审的主要材料是参评入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综合情况的总结,要真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政治表现、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其中学识水平是指参评人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是指对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或指导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与相关专业配合、协调的能力;工作业绩是指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负责的工程项目情况(工程项目必须填写开完工时间、项目名称、规模、造价、所担任的角色以及证明和证明人联系电话,工作业绩中项目名称、规模、造价等不详的,评审中不予认定)。述职报告要求文字通畅、叙述准确、条理清晰、简单明了。述职报告表述的情况须与“参评人员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的内容一致。

六、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 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申报材料需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公示。如申报材料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湖南建设网和湖南人事职称网上公布相关情况:

1.学历证书、注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造假;论文抄袭; 2.工作经历与本人实际不符;

3.工作业绩以及本人所担任角色与申报人实际情况不相符; 4.申报人实际工作单位与申报工作单位不相符。

七、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的条件 任职年限不够或学历达不到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申报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通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

(一)成果及业绩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或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优秀设计奖(含勘察、城市规划)奖、省(部)级二等及以上建筑设计竞赛奖项目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获得过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或二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五项及以上相当于湖南省优质工程奖级别的工程项目奖项;或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新产品研制,通过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或者主持制订或编写本专业的规范、规程、标准,被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已在同行业或全省范围采用或推广;

3.在县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累计从事专业工作2 0年及以上,且担任工程师7年以上,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担任一级及以上总承包企业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乙级勘察设计单位担任副总工程师、专业副总3年以上,同时取得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注册资格(注册资格分级别的必须取得一级注册资格);或甲级监理企业担任副总工程师3年以上,同时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资格。

(二)专著、论文要求 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

2.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过或在国外权威性刊物上发表过1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在国家级专业刊物、国家级专业学会年会上发表或入选论文1篇,并在省级刊物、省级专业学会年会或省重点课题研讨会发表或交流论文2篇以上。

八、原2009年6月1 8日印发的《湖南省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湘职改办[2009]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

料目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备注: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述职报告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论文格式要求、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公示情况表、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角色界定、土建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个人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举例等在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进行查阅。附件1:

土建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个人述职报告(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4.参评论文(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5.个人工作成果及业绩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6.获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7.科研成果情况及鉴定材料(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8.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9.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申报评审材料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附件2: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人申报 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的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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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其所报材料经审核、公示、情况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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